埋瘞
作者:權德輿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88

右。議者引古者貴祖命斂幣玉,藏諸兩階之間,又埋虞主於廟門外之道左,以為比類,彼主命幣玉者,既反告,無所用矣。彼虞主用桑者,既練祭,則無所用矣。不忍褻瀆,故斂而藏之,徹而埋之,豈如栗主依神,雖廟毀而常存之制哉?此其不可也。況兩階之間,與門外道左,皆祖廟也。今則下瘞於子孫之廟,於理安乎?此其又不可也。以前謹具周漢太祖居東向,魏晉以下虛東向,並貞元八年十一月兩度會議一十八狀內,夾室等五家不安之說如前,謹錄奏聞。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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