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四 大學衍義補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本經術以為教(上之下)

孔子曰:「吾志在《春秋》。」

臣按:此言見於唐玄宗所製《孝經序》,其言本何休《公羊傳序》,序之言則出於緯經《孝經鉤命決》也。

孟子曰:「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胡安國曰:「仲尼作《春秋》以寓王法,惇典庸禮,命德討罪,其大要皆天子之事也。知孔子者,謂此書之作,遏人欲於橫流,存天理於既滅,為後世慮至深遠也;罪孔子者,以謂無其位而托二百四十二年南面之權,使亂臣賊子禁其欲而不得肆則戚矣。」

金履祥曰:「《春秋》起隱公元年己未之歲,止哀公十四年庚申,凡二百四十二年。」又曰:「魯舊自有《春秋》,東遷之後書法失周公製作典禮之意,善惡是非不明,雖弑逆之變亦多不書,其實使為臣者不知此義陷於弑逆之罪而不覺,為人君者不知此義前後有讒賊而不見,故孔子因魯史之舊而修之,使是非褒貶昭然可見,因此而鑒戒明,亂臣賊子懼,致治之法可垂萬世,故謂之作。」

臣按:孔子曰「吾志在《春秋》」,是則《春秋》一書誠聖人志向之所在也。聖人之志在於尊王,然有其德而無其位,雖欲尊王將何以行其志哉?於是假魯史作《春秋》以伸吾之志,是以一書之中,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凡所書者無非寓吾尊王之志,而後之訓釋者不知聖人之志之所在,因一事而為一說,非聖人誌矣。惟孟子受學孔子之孫,獨得聖人之志於書法之中,而為之言曰「《春秋》,天子之事也」,即此一言解此一書,聖人之志昭然明白於天下後世矣,諸儒紛紛之說可一洗之。

又曰:「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驅猛獸而百姓寧,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

張栻曰:「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者,亂臣賊子之情偽畢見而討絕之法著焉,施於萬世皆無所遁其跡故也。」

臣按:亂臣賊子之所以懼者,以其所行所為悖天子之典禮、犯天子之刑憲也。

孟子曰:「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孔子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

朱熹曰:「王者之跡熄,謂平王東遷而政教號令不及於天下也。《詩》亡,謂《黍離》降為國風而雅亡也。《春秋》,魯史記之名,孔子因而筆削之,始於魯隱公之元年,實平王之四十九年也。《乘》義未詳,趙氏以為興於田賦乘馬之事,或曰取記載當時行事而名之也。《檮杌》,惡獸名,古者因以為凶人之號,取記惡垂戒之義也。《春秋》者,記事者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時,故錯舉以為所記之名也。古者列國皆有史官,掌記時事,此三者皆其所記冊書之名也。春秋之時,五伯迭興而桓文為盛。史,史官也。竊取者,謙辭也,《公羊傳》作『其辭則丘有罪焉爾』,意亦如此,蓋言斷之在已,所謂『筆則筆,削則削,遊、夏不能讚一辭』者也。」

尹焞曰:「言孔子作《春秋》,亦以史之文載當時之事也,而其義則定天下之邪正為百王之大法。」

臣按:《詩》以言志,《春秋》以紀事,理雖同而體製則異也。孟子曰「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春秋》豈繼《詩》之具哉?而孟子以是為言,而解者曰「《詩》亡,謂《黍離》降為國風而雅亡也」,夫雅者王者燕享會朝之詩,《春秋》所紀者豈其倫哉?然謂王者跡熄而《詩》亡,謂之跡則似有所指之處,非泛言也。臣竊意以為,先王盛時,諸侯歲朝於天子,考禮正刑以一其德,天子於是考之正之而加賞罰焉。諸侯既朝之後,天子五年一巡守,又命太師陳詩以觀民風,其君德之善否、其國政之得失、其民風之美惡見於民俗歌謠之間者皆得以上聞,或刺或美,天子因之而施黜陟、刑賞之典焉。至於周衰,諸侯不復朝覲,天子不復巡守,太師不復采詩,而民間之美刺不復上聞,天子之賞刑不復施於列國矣,所謂《詩》亡也。孔子乃假魯史以作《春秋》,因諸侯之行事加以筆削之公,而寓天子刑賞之意焉。蓋《詩》列十有一國之風,《春秋》亦紀二十有三國之事;《詩》有美刺,《春秋》有褒貶,此《春秋》之作所以繼於《詩》亡之後也歟?或曰平王四十九年《春秋》始作,然《柏舟》《碩人》等詩皆平王以後之作,焉得謂之《詩》亡?曰是時詩雖作於民間,而不采之以聞於天子,有亦如無,雖謂之亡可也。

孟子曰:「《春秋》無義戰,彼善於此則有之矣,征者上伐下也,敵國不相征也。」

朱熹曰:「《春秋》每書諸侯戰伐之事,必加譏貶以著其擅興之罪,無有以為合於義而許之者,但就中彼善於此則有之,如召陵之師之類是也。征所以正人也,諸侯有罪則天子討而正之,此《春秋》所以無義戰也。」

臣按:《春秋》,天子之事也。諸侯有罪,天子正之,義也;天子不自征,命諸侯征之,亦義也。以諸侯伐諸侯而不稟命於天子,則非義矣,此《春秋》所以作也。

《左氏傳》(成公十四年):君子曰:「《春秋》之稱,微(辭微)而顯(義顯),誌(記也)而晦(謂約言以記事,事敘而文微),婉(曲也)而成章(篇也),盡而不汙(謂盡其事實無所汙曲),懲惡而勸善,非聖人誰能修之?」

《穀梁傳》曰:成天下之事業,定天下之邪正,莫善於《春秋》。莊周曰:「《春秋》經世,先王之志也,議而不辨。」

司馬遷曰:「餘聞之董生,周道廢,孔子知時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經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與(去聲),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春秋》文成數萬,其指數千,萬物之聚散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社稷者不可勝數,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差以毫厘,謬以千里。』故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漸久矣,有國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讒而不見,後有賊而不知,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經事而不知其宜,遭變事而不知其權,為人君父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蒙首惡之名,為人臣子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陷篡逆誅死之罪,其實皆以善為之而不知其義,被之空言不敢辭。夫不通禮義之指,至於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則犯,臣不臣則誅,父不父則無道,子不子則不孝,此四者天下之大過也。以天下大過予之受而不敢辭,故《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

蘇軾曰:「孔子因魯史記為《春秋》,一斷於禮,凡《春秋》之所褒者禮之所與也,其所貶者禮之所否也,《記》曰:『禮者所以別嫌、明微、定猶與也,而《春秋》一取斷焉。』故凡天下之邪正君子之所疑而不能決者,皆至於《春秋》而定,非定於《春秋》,定於禮也,故太史公曰:『《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

臣按:程頤亦曰:「禮一失則為夷狄,再失則為禽獸。聖人恐人之入夷狄也,故《春秋》之法極謹嚴,所以謹嚴者,華夷之辨尤切切也。」

王通曰:「《春秋》之於王道,是輕重之權衡、曲直之繩墨也,舍則無所折衷矣。」又曰:「《春秋》其以天道終乎,故止於獲麟。」

韓愈曰:「《春秋》謹嚴。」又曰:「孔子之作《春秋》,諸侯用夷禮則夷之,進於中國則中國之。」

程頤曰:「《春秋》之法極謹嚴,中國而用夷禮則夷之,韓子之言深得其旨。」

周惇頤曰:「《春秋》正王道明大法也,孔子為後世王者而修也,亂臣賊子誅死者於前,所以懼生者於後也,宜乎萬世無窮,王祀夫子,報德報功之無盡焉。」

程頤曰:「五經,載道之文;《春秋》,聖人之用。五經之有《春秋》,猶法律之有斷例也,律令惟言其法,斷例始見法之用。」

又曰:「五經如藥方,《春秋》如用藥治病,聖人之用全在此書。《春秋》一句即一事是非便見於此,乃窮理之要。」又曰:「《春秋》傳為案,經為斷。」又曰:「以傳考經之事跡,以經別傳之真偽。」又曰:「自伏羲、堯、舜曆夏、商以至於周,或文或質,因襲損益,其變既極,其法既詳,於是孔子參酌其宜以為百王法度之中、製,此其所以《春秋》作也。頤作《春秋傳序》曰:夫子作《春秋》為百王不易之大法,後世以史視《春秋》,謂褒善貶惡而已,至於經世之大法則不知也。《春秋》大義數十,炳如日星,乃易見也,惟其微辭奧義,時措從宜者為難知耳,或抑或縱、或予或奪、或進或退、或微或顯而得乎義理之安、文質之中、寬猛之宜、是非之公,乃制事之權衡、揆道之模範也。夫觀百物而後識化工之神,聚眾材而後知作室之用,於一事一義而欲窺聖人之用,非上智不能也,故學《春秋》者必優遊涵泳、默識心通,然後能造其微也。」

臣按:程頤謂「學《春秋》者必優遊涵泳、默識心通然後能造其微」,杜預序《左傳》亦曰:「優而柔之使自休之,饜而飫之使自趣之,若江海之浸、膏澤之潤,渙然冰釋,怡然理順,然後為得。」二子之言前後相契,是誠讀書之法,非但《春秋》也。然《春秋》聖人所親筆者,其用意尤深,必如此玩味之然後有所得而造其微也。

張載曰:「《春秋》之書在古無有,乃仲尼所自作,惟孟子為能知之,非理明義精殆未可學。先儒未及此而治之,故其說多鑿。」

臣按:公羊、穀梁、左丘明雖及見孔子而不能盡知孔子所以作經之大意,惟孟子以亞聖大賢之資,從學孔子之孫,得其家傳而知其大指所在。張載謂惟孟子為能知之,觀其所謂「《春秋》,天子之事」一言可見,其所知非諸儒所及,諸儒千言萬語皆不出乎此也。

邵雍曰:「《春秋》皆因事而褒貶,非有意於其間,故曰《春秋》盡性之書也。」又曰:「《春秋》為君弱臣強而作,故謂之名分之書。」又曰:「聖人之經,渾然無跡如天道焉,《春秋》錄其事而善惡形於其中矣。」

又曰:「《春秋》,孔子之刑書也。功過不相掩,五伯者功之首、罪之魁也,先定五伯之功過而學《春秋》,則大意立矣。」又曰:「五伯功過不相掩,聖人先褒其功後貶其罪,故罪人有功亦必錄之。」

楊時曰:「《春秋》正是聖人處置事處,他經言其理,此經言其用,理既明則其用不難知也。」

胡宏曰:「天理人欲莫明辨於《春秋》,聖人教人消人欲復天理莫深於《春秋》。」

李侗曰:「《春秋》一事各是發明一例,如觀山水徙步而形勢不同,不可拘以一法。」

胡安國曰:「《春秋》為誅亂臣賊子而作,其法尤嚴於亂賊之黨。」又曰:「通於《春秋》然後能權天下之事。」

又曰:「《春秋》之文有事同則詞同者,後人因謂之例,然有事同而詞異則其例變矣。是故正例非聖人莫能立,變例非聖人莫能裁,正例天地之常經,變例古今之通誼,惟窮理精義,於例中見法、法外通例者,斯得之矣。」

安國《春秋傳序》曰:「古者列國各有史官掌記時事,《春秋》,魯史爾,仲尼就加筆削,乃史外傳心之要典也。而孟氏發明宗旨,目為天子之事者,周道衰微,乾綱解紐,亂臣賊子接跡當世,人欲肆而天理滅矣,仲尼,天理之所在,不以為己任而誰可?五典弗惇,己所當敘;五禮弗庸,己所當秩;五服弗章,己所當命;五刑弗用,己所當討。故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聖人以天自處,斯文之興喪在己而由人乎哉,故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諸行事之深切著明也。』空言獨能載其理,行事然後見其用,是故假魯史以寓王法,撥亂世反之正。」又曰:「《春秋》見諸行事,非空言比也。公好惡則發乎《詩》之情,酌古今則貫乎《書》之事,興常典則體乎禮之經,本忠恕則導乎樂之和,著權制則盡乎《易》之變,百王之法度、萬世之準繩皆在此書。」

朱熹曰:「《春秋》以形而下者說上那形而上者去。」又曰:「《春秋》皆亂世之事,聖人一切裁之以天理。」

又曰:「周衰,王者之賞罰不行於天下,諸侯強陵弱、眾暴寡,是非善惡由是不明,人欲肆而天理滅矣。夫子因魯史而修《春秋》,是是而非非,善善而惡惡,誅奸諛於既死,發潛德之幽光,是故《春秋》成而亂臣賊子懼。」

又曰:「《春秋》大指,其可見者誅亂臣討賊子、內中國外夷狄、貴王賤伯而已,未必字字有義也。」又曰:「聖人作《春秋》,不過直書其事,善惡自見。」

又曰:「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春秋》之大指也。」又曰:「《春秋》本明道正誼之書,後人止較齊晉伯業優劣,反成謀利,大義晦矣。」

又曰:「左氏曾見國史,考事頗精,祇是不知大義,專去小處理會,往往不曾講學。公、穀考事甚疏,然義理卻精,二人乃經生,傳得許多說話,往往都不曾見國史。」

張栻曰:「《春秋》即事而明天理,窮理之要也。觀其書,取其大義數十,斷為定論而詳味其抑揚、子奪、輕重之宜,則有以權萬變矣。」

吳澂曰:「子朱子云:『析之有以極其精而不亂,然後合之有以盡其大而無餘。』讀《春秋》者其亦可以是求之矣。」

臣按:孔子刪述六經,其五者皆述前代帝王之作,因其已成之典籍刪而修之者也,惟《春秋》一經乃聖人親手筆削,凡其平生之心術誌意皆聚於一書之中。學者於五經皆當究心,而於此經尤當加意焉。是故天不可測矣,因其運行而測其妙;地不可窺矣,因其生物而窺其大;聖人之心不可求矣,因其跡而求其心,因其用而求其體。《春秋》之經,聖人之跡,而所以權衡二百四十二年之事者,其用也即是以求聖人,而聖人全體大用於是乎在矣。(以上論《春秋》)

《禮記》曰:經禮三百,曲禮三千,其致一也。

朱熹曰:「經禮三百,便是《儀禮》中士冠禮、諸侯冠禮之類,此是大節,有三百條;如始加、再加、三加,又如坐如屍、立如齊之類,皆是其中小目,有三千條。」

臣按:經禮謂經常之禮,如冠、昏、喪、祭、朝覲、會同之類;曲禮,委曲之禮,如行禮有進退、升降、俯仰、揖遜之類。《中庸》曰:禮儀三百,威儀三千。

朱熹曰:「禮儀,經禮也;威儀,曲禮也。」

《漢志》曰:帝王質文,世有損益,至周曲為之防,事為之制,故曰經禮三百,威儀三千。及周之衰,諸侯將逾越法度,惡其害己,皆滅去其籍,自孔子時而不具,至秦大壞。漢興,高堂生傳《士禮》十七篇。

韓愈曰:「嘗苦《儀禮》難讀,又其行之於今者蓋寡,沿襲不同,復之無由考,於今誠無所用之,然文王、周公之法制粗在於是。孔子曰『吾從周』,謂其文章之盛也,古書之存者希矣,百氏雜家尚有可取,況聖人之制度耶?」

真德秀曰:「韓子可謂好古矣,然以為於今無所用,則亦考之未詳也。」

朱熹曰:「禮書如《儀禮》尚完備於他書。」又曰:「《儀禮》,禮之根本,而《禮記》乃其枝葉。」又曰:「《儀禮》,經也;《禮記》,傳也。」又曰:「《儀禮》是經,《禮記》是解《儀禮》。且如《儀禮》有冠禮,《禮記》便有《冠義》;《儀禮》有昏禮,《禮記》便有《昏義》,以至燕射之禮,莫不皆然。」

又曰:「《儀禮》雖難讀,然倫類若通,則其先後彼此展轉參照,足以互相發明,久之自通貫也。」

臣按:朱熹子在跋其書曰:「《儀禮》之為書也,於奇辭奧指中有精義妙道焉,於纖悉曲折中有明辨等級焉,不惟欲人之善其生,且欲人之善其死,不惟致嚴於冠、昏、朝聘、鄉射,而尤嚴於喪、祭。後世徒以其推士禮而達之天子,以為殘闕不可考之書,徐而觀之,一士也,天子之士與諸侯之士不同,上大夫與下大夫不同,等而上之,固有可得而推者矣。」

楊復曰:「朱子既修家鄉、邦國、王朝禮,以喪、祭二禮屬門人黃氏,成章十有二卷,大哉書乎!秦漢而下未有也。近世以來儒生習誦,知有《禮記》而不知有《儀禮》,今因其篇目之僅存者為之分章句、附傳記,使條理明白而易考,後之言禮者有所據依,不至於棄經而任傳,違本而逐末。」

臣按:古禮之傳於世也有三,《儀禮》《禮記》《周禮》也,後世欲復古禮者必自《儀禮》始,然《儀禮》止有士大夫禮而無有所謂天子禮者,必合彼二禮與他書有及於禮者,然後成全體焉。朱子自輯家鄉、邦國、王朝禮,其餘以付其門人黃幹、楊復,僅以成書,名曰《經傳通解》,然世有欲復古禮者,尚有考於斯書。(上以論《儀禮》)

《文中子》曰:先師(謂孔子)以王道在是也,如有用我則執此以往。又曰:吾視千載已上,聖人在上者未有若周公焉,其道則一而經制大備,後之為政有持循。

臣按:《周禮》一書經制大備,後之為政有所持循,王通之言真得其要矣。自有此書以來,未有能用之者,假而用之者王莽也,輕而用之者蘇綽也,誤而用之者王安石也,至於善用之者則未見其人焉。通謂執此以往專欲用之,竊恐時異勢殊,官政事體、民情土俗不能皆如古,惟精擇其切要者而審行之,以此為持循之則,則可矣。必執其書而一按其制,其流極之弊,安知其不與三子同歸乎?

唐太宗曰:「《周禮》真聖作也,首篇云『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誠哉言乎!不井田、不封建、不肉刑而欲行周公之道,不可得也。」

《唐書》曰:《周禮》者,周公致太平之書,先聖極由衷之典,法天地而行教化,辨方位而敘人倫,其義可以幽讚神明,其文可以經緯邦國、備物致用,其可忽乎?

臣按:王通,人臣也,執此以往固可見之空言。若夫太宗,人君也,居可致之位、有可為之勢,又當開國創業之初,所謂「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政是可以有為之時也,乃亦付之浩歎,發為空言,所謂說而不繹者歟?

程頤曰:「必有《關雎》《麟趾》之意,然後可以行《周官》之法度。」

朱熹曰:「程子謂有《關雎》《麟趾》之意而後可行《周官》之法度,須是自閨門衽席之微積累到薰蒸洋溢天下,無一民一物不被其化,然後可以行《周官》之法度,不然則為王莽矣。」

臣按:若程、朱二氏言,則《周官》終無可行之時。須必正身齊家以為之本,則本原其意,持循其制,參酌其宜,以立為一代之法度,持守之堅,積累之久,然後能薰蒸洋溢於天下,使無一人一物不被其化。若必待天下薰蒸洋溢然後可行《周官》之法度,竊恐極天地混沌,終無可行之期矣。

頤又曰:「《周禮》一書,周公致治之大法在其中,須知道者觀之可決是非也。」

張載曰:「《周禮》是的當之書,然其間必有末世增入者,如盟詛之類必非周公之意。」

臣按:朱熹言「周公當時立下此法卻不曾行得盡,方是個草本」,而孫處亦言「周公之為《周禮》亦猶唐之顯慶、開元禮也,唐人預為之以待他日之用,其實未嘗行也。惟其未經行,故僅述大略俟其臨事而損益之」。噫,臨事損益之一言,非但周公作書之本意,乃後人用《周禮》之活法也。以《周官》制度為持循之本而又因時隨事以損益之,孰謂《周官》不可行於後世哉?

楊時曰:「《周官》之書,先王經世之務也,不可不講。」

朱熹曰:「《周禮》乃周家盛時聖賢製作之書。」又曰:「《周禮》一書,周公立下許多條貫,皆是從廣大心中流出。」又曰:「《周官》編布精密,乃周公運用天理爛熟之書。」

熹又曰:「比閭族黨之法,正周公建太平之基本,一如棋盤相似,枰布定後棋子方有放處。此書大綱是要人主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使天下之民無不被其澤,又推而至於鳥獸草木,無一不得其所而已,不如是不足以謂之裁成輔相,參讚天地。」

熹又言於其君曰:「竊見《周禮·天官·塚宰》一篇,乃周公輔導成王,垂法後世,用意最深切處。欲知三代人主正心誠意之學,於此考之可見其實。」

臣按:朱熹又謂五峰胡氏以《周禮》為非周公致太平之書,謂如天官塚宰卻管甚宮閫之事,其意祇是見後世宰相請托宮閫、交結近習,以為不可。殊不知此正人君治國平天下之本,蓋宮中、府中宜為一體,凡夫人君之供奉用度,一一皆關白外朝之大臣,則人君固有所憚而不肯為非禮,而左右嬖幸之臣亦有所畏忌而不敢以非禮導其上也。所以格人君非心之萌而致於無過之地,莫切於此,謂此為三代人君正心誠意之學,豈不信然?

范祖禹曰:「天地有四時,百官有六職,天下萬世備盡於此,如網之在綱、裘之挈領,雖百世不可易也。人君如欲稽古以正名,苟舍《周官》,未見其可。」

臣按:自有《周官》以來,六典之設惟見於我朝,前代雖設六部而宰相之官則未嘗廢也。

呂祖謙曰:「先王之教天下,未始有精粗本末之間也,夫朝不混市、野不逾國、人不侵官、後不敢以奸王之權、諸侯不敢以僭天子之制、公卿大夫不牟商賈之利,六卿九牧相屬而聽命於三公,彼皆民上也,而尺寸法度不敢逾,一毫分守不敢易,所以習民於尊卑等差階級之中,消其逼上無等之心,而寓其道德之意。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無覬覦,賤不亢貴,卑不逾尊,舉一世之人皆安於法度分守之內,誌慮不易,視聽純一,易直淳龐而從上之令。父詔其子、兄授其弟、長率其屬,何往而非五禮、五樂、三物、十二教哉?方位國野、設官分職,何往而非以為民極哉?嘗讀晉之《國語》,每歎絳之富商韋藩木楗過朝之事,以為富商之饒於財,使之澤其車而華其服非不足也,而必易車服於過朝之際,不敢與士大夫混然無別焉。民誌之定而中道之存,成王、周公之遺化固隱然在此也。」

臣按:《周禮》一書或以為周公作,或以為非,或謂文王治岐之制,或謂成周理財之書,或謂戰國陰謀之書,或謂漢儒傳會之說,或謂末世瀆亂不經之書,或作七論七難以排之,朱熹曰:「後人皆以《周禮》非聖人書,其間細碎處雖可疑,其大體直是非聖人做不得。」又曰:「謂是周公親筆做成固不可,然大綱卻是周公意思。」由是觀之,其是與非昭然明白矣。夫自三皇五帝以來,順風氣之宜,因時勢之常,制為法度,以為民立極,一代有一代之制,蓋至周公思兼前王,監視往代,集百聖之大成,立一代之定制,密察而詳,悉曲而嘗,盡而不迂,有以通天下之理、成天下之務、周天下之變,此周公作書之旨也。然而其制度多與他書所載者有不盡合焉者,何也?古人有言,《周禮》一書有闕文(軍司馬之類),有省文(遂人、匠人之類),有互見(九等品舉之類),有兼官(公、孤不備數,教官無府、史、胥、徒),有豫設(凡千里封公四、封侯八、伯十一之類),有不常置(夏采方相氏之類),有舉其大綱者(四兩為卒之類),有副相副貳者(自卿至下,士各隨才高下同治此事),有常行者(垂法象魏之類),有不常行者(合民詢國遷之類)。今觀諸經,其措置規模不徒於弼亮天地、和洽神人,而盟詛讎伐,凡所以待衰世者無不備也;不徒以檢柅君身,防絕禍患,而米鹽絲枲,凡所以任賤役者無不及也。使之維持一世則一世之人安,維持百世則百世之人安,維持千萬世則千萬世之人安。詒謀燕翼,後世豈無僻王,皆賴前哲以免,則周公之用心也,所謂兼三王、監二代,盡在於是。是書之作於周公,與他經不類,《禮記》就於漢儒,則《王制》所說朝聘為文襄時事,《月令》所說官名為戰國間事,曾未若《周禮》之純乎周典也。由此言觀之,則凡後儒疑《周禮》細碎者可以灑然矣,若夫後世用之而往往取敗者,豈是書之過哉?不善用之者過也。觀夫成周享國八百年之久,其末也,周之地不大於邾、莒,一介弁髦,蕞然擁虛器而立於強諸侯之上,環而顧之,皆莫敢萌非分之心,獨何所畏哉?周公之制有以維持之也,此用《周禮》之明效也,彼新莽、荊舒假此以濟其私,烏可因咽而廢食。

吳澂曰:「按周公相成王,建六官、分六職,禮樂政事粲然大備,即其設位言之則曰《周官》,即其制作言之則曰《周禮》。周衰,諸侯惡其害己,滅去其籍,秦孝公用商鞅,政與《周官》背馳,始皇又惡而焚之。漢河間獻王好古學,購得《周官》五篇,武帝求遺書,上之,藏於秘府。哀帝時劉歆校理秘書,始著於《錄》《略》,然《冬官》久亡,以《考工記》補之。《考工記》乃前世能識古制者所作,先儒皆以為非,惟歆獨識之,而五官亦復錯雜,傳至於今,莫敢是正。今本《尚書》以考之,《周官》一篇成王董正治官之全書也,執此以考《周禮》之六官,則不全者可坐而判也。夫塚宰掌邦治、統百官、均四海,執此以考天官之文,則其所載非統百官、均四海之事可以知其非塚宰之職也;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擾兆民,執此以考地官之文,則其所載非敷五典、擾兆民之事可以知其非司徒之事也;宗伯掌邦禮、治神人、和上下,司馬掌邦政、統六師、平邦國,執此以考春、夏二官,則凡掌邦禮、邦政者皆其職也,舍此則非其職;司寇掌邦禁、詰奸慝、刑暴亂,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時地利,執此以考秋、冬二官,則凡掌邦禁、邦土者皆其職也,舍此則非其職。是故天官之文有雜在他官者,如內史、司士之類,亦有他官之文雜在天官者,如甸師、世婦之類;地官之文有雜在他官者,如大司樂、諸子之類,亦有他官之文雜在地官者,如閭師、柞氏之類;春官之文有雜在他官者,如封人、大小行人之類,亦有他官之文雜在春官者,如御史、大小胥之類;夏官之文有雜在他官者,如銜枚氏、司隸之類,亦有他官之文雜在夏官者,如職方氏、弁師之類;至如掌祭之類,吾知其非秋官之文;縣師、廛人之類,吾知其為冬官之文。緣文尋意以考之,參諸經籍以證之,何疑之有?」

臣按:自《周禮》出於漢,六官而亡其一,世儒以《考工記》補冬官亡,未始有異議者。宋淳熙中,俞庭椿始著《復古編》謂司空之篇實雜出於五官之屬,且因司空之復,而六官之訛誤亦遂可以類考。嘉熙間王次點復作《周官補遺》,元泰定中丘葵又參訂二家之說以為成書,吳澂作《三禮考注》,首以是言,且謂冬官未嘗亡,而地官之文實亡也。由是以觀,則冬官本未嘗亡,所亡者冬官首章,所謂「惟王建國」,至「以為民極」二十字,及「乃立冬官司空」至「邦國」二十字,及大司空之職、小司空之職二條,亦如《虞書》之《舜典》實未嘗亡,特失其「曰若稽古」以下二十八字耳。雖然,自隋唐以來立為六部,率以學校屬禮部、財賦屬戶部,行之實亦良便,後世有誌復古以至太平者,師周公之意而不泥其故跡可也。(以上《周禮》)

以上本經術以為教(上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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