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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500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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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499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500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501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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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上訴人不補繳訟費應視為撤回上訴將案註銷如上訴人於接受撤銷決定後二十日內補繳訟費者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