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619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618號解釋 |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619號解釋》 |
大理院統字第620號解釋→ |
引律錯誤或解釋異例之裁判不能請求再審在刑事對於違法判決雖得提起非常上告民事通常案件則不許
控告審曾經裁判之件聲請再審雖並第一審裁判亦有不服應由原控告審判衙門管轄審判
←大理院統字第618號解釋 |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619號解釋》 |
大理院統字第620號解釋→ |
引律錯誤或解釋異例之裁判不能請求再審在刑事對於違法判決雖得提起非常上告民事通常案件則不許
控告審曾經裁判之件聲請再審雖並第一審裁判亦有不服應由原控告審判衙門管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