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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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門侍郎
编辑《六典》曰︰黃門侍郎,掌貳侍中之職。凡政之弛張,事之與奪,皆參議焉。若大祭祀,則從升壇以陪禮;皇帝盥手,則奉巾以進;既則奠巾于篚,奉匏爵以贊獻。凡元正、冬至天子視朝,則以天下祥瑞奏聞。
《漢官儀》曰︰給事黃門侍郎,次侍中,侍從左右,開通內外,給事于中,故曰給事中黃門侍郎。
《漢書》曰︰王音薦揚雄待詔,歲餘,爲給事黃門郎。成、哀、平三代不徙。
又曰︰張禹爲太傅,有疾,成帝臨視,拜于床下,禹有少子在側,數目之。帝知其意,于前拜黃門侍郎。
又曰︰劉向字子政,宣帝時以中郎爲給事黃門侍郎。
又曰︰董賢字聖卿,雲陽人,爲太子舍人。賢待漏在殿下,爲人美麗自喜,哀帝望見,悅其儀貌,識而問之曰︰「是舍人董賢耶?」因引上與語,拜爲黃門侍郎。
《東觀漢記》曰︰鄧閶,字秀昭,遷黃門侍郎。于時國家每有灾异水旱,閶側身暴露,憂懼憔悴,形于顔色,公卿以下鹹高尚焉。漢興以來,爲外戚儀錶。
《後漢書》曰︰馬防子钜爲常從小侯,正月當冠,特拜爲黃門侍郎。肅宗親禦章台,下殿陳鼎俎,自臨冠之。
《續漢書》曰︰荀悅字仲豫,遷黃門侍郎。獻帝頗好文學,悅與從弟、孔融,幷侍講禁中。
又《輿服志》曰︰禁門曰黃闥,以中人主之,故號曰黃令。然則黃門郎給事黃闥之內,故曰黃門郎。本既無員,于此各置六人也。
又《百官志》曰︰給事黃門侍郎,六百石,無員,侍從左右,給事中使,開通中外,諸王朝見于殿上,引王就位。
《獻帝起居注》曰︰自誅黃門後,侍中侍郎出入禁中,機事頗露。由是王允乃奏︰侍中、黃門不得出入,不通賓客,自此始也。
《漢官》曰︰尚書郎奏事于明光殿,省中皆胡粉塗壁,其邊以丹漆地,故曰丹墀。尚書郎含鶏舌香伏其下奏事,黃門侍郎對揖跪受。
《漢舊儀》曰︰黃門郎屬黃門令,日暮入對青瑣門拜,名曰夕郎。
《魏志》曰︰王粲字仲宣,山陽人,年十七,司徒辟,詔除黃門侍郎,以西京擾亂,皆不就。
又曰︰夏侯玄字太初,少知名,弱冠爲黃門侍郎。嘗進見,與皇后弟毛曾幷坐,玄耻之,不悅,形之于色。明帝恨之,左遷爲羽林監。
又曰︰杜恕字矜伯,爲散騎、黃門侍郎。恕推誠以質,不治飭,在朝不結交。每政有得失,常引綱維以正言。於是侍中辛毗等器重之。
又曰︰夏侯尚字伯仁,淵從子也。文帝與之親友,有籌畫智略,從太祖定冀州,遷黃門侍郎。
又曰︰鍾毓字稚叔。年十四爲散騎侍郎,機捷談笑,有父風。太和初,蜀相諸葛亮圍祁山,明帝欲親西征,毓上疏曰︰「夫策貴廟勝,功尚帷幄,不下殿堂之上,而决勝千里之外。車駕宜鎮守中土,以威四方。今者盛暑行師,詩人所重,實非至尊順動之時也。」遷黃門侍郎。
《魏略》曰︰董遇字季直。獻帝時爲黃門侍郎,旦夕侍講,爲天子所愛信。
《蜀志》曰︰費禕字文偉,爲黃門侍郎。丞相亮南征還,群僚于數十里逢迎,年位多在禕右,而亮命禕同載,由是衆莫不易觀。
《吳志》曰︰孫承字顯世。好學,有文章,作《螢火賦》行于世。爲黃門侍郎,與顧榮俱爲侍臣。歸命世內侍多得罪,惟榮、承獨獲免。常使二人記事,承答顧問,乃下詔曰︰「自今已後用侍郎,皆當令如宗室承、顧榮儔也。」
又曰︰孫皓每宴會群臣,無不咸令沉醉。置黃門郎十人,特不與酒,侍立終日,爲司過之吏。宴罷之後,各奏其闕失,迕視之咎,謬言之愆,罔有不舉。大者即加威刑,小者咸以爲罪。
《晋書》曰︰顧榮,少有�璋,符采朗澈,仕吳,弱冠舉賢良,爲黃門侍郎。當時後進盡相推謝,稱榮有天才令望。
又曰︰張華爲黃門侍郎,博覽圖籍,千門萬戶畫地成圖。
又曰︰吳隱之,孝武帝欲以爲黃門郎,以隱之貌類簡文帝乃止。
又曰︰嵇紹爲給事黃門侍郎。時侍中賈謐以外戚之寵,年少居位,潘岳、杜礻武等皆附托焉。謐求交于紹,紹拒而不答。及謐誅,紹時在省,以不阿比凶族,封弋陽子。
《晋書·載記》曰︰秦黃門郎古成詵,風韵秀舉,確然不群,每以天下是非爲己任。時京兆韋高慕阮籍之爲人,居母喪彈琴飲酒。詵聞而泣曰︰「吾當私刃斬之,以崇風教。」遂持劍求高,高懼逃匿,終身不敢見詵。
《齊職儀》曰︰給事黃門侍郎,四人,秩六百石,武冠,絳朝服。漢有中黃門,給事黃門,位從諸大夫,秦制也。與侍中掌奏文案、贊相威儀,典署其事。
《後魏書》曰︰崔光爲黃門侍郎,未嘗留心文案,惟從容論議、參贊文政而已。
又曰︰陽平王之子匡,爲黃門侍郎。茹皓始有寵,百寮微憚之。世宗曾于山陵還,詔匡陪乘雲命。皓登車褰裳將上,匡諫止,世宗推之命下,皓恨匡失色。當時壯其忠謇。
又曰︰任城王之子順,除給事黃門侍郎。時領軍元叉威刑尤盛,凡有遷授,莫不造門謝謁。順拜表而已,曾不詣�,�謂順曰︰「卿何得不見我?」順正色曰︰「天子富于春秋,委政宗輔。叔父宜至公爲心,舉士報國,如何賣恩,責人私謝,豈所望也!」
《北史》曰︰盧誕拜給事黃門侍郎,魏帝詔曰︰「經典易求,人師難得,朕諸兒稍長,欲令卿爲師。」于是親幸晋王第,敕晋王以下皆拜之于帝前。
《隋書》曰︰劉行本爲黃門侍郎,文帝嘗怒一郎,于殿前笞之。行本進諫,帝不顧,行本乃正當上前曰︰「陛下不以臣不肖,置臣左右。豈得輕臣而不顧也!」乃置笏于地而退,上謝之而原所笞者。
《唐書》曰︰溫大雅爲黃門侍郎,弟彥將爲中書侍郎,對居近侍,高祖謂曰︰「我起義晋陽,爲卿一門耳。」
又曰︰高宗總章元年十月,東天竺烏蔡國長年婆羅門盧伽逸多受詔合丹,上將餌之。東台侍郎郝處俊諫曰︰「修短有天命,未聞萬乘之主,輕服蕃夷之藥。昔貞觀末年,先帝令婆羅門僧那羅你娑婆寐依其本國仙方合長年神藥。胡既有异術,徵求靈草秘石,歷年而成。先帝服之,竟無异效。大漸之際,名醫莫知所爲,欲歸罪于胡人,將申大戮,又恐取笑夷狄。龜鏡若是,惟陛下深察。」遂止。
又曰︰天寶元年,改黃門侍郎爲門下侍郎。
《五代史·晋書》曰︰天福七年詔門下侍郎班在常侍之下,俸祿同常侍。
《三輔决錄》曰︰卓茂字子康,元帝時游學長安,以儒行爲給事黃門郎。
又曰︰杜恕字矜伯,拜黃門侍郎,每直省閣,威儀矜嚴。
又曰︰馬後志在克已輔上,不以私家幹朝廷,弟爲黃門郎,訖永平世不遷。
《英雄記》曰︰曹純字子和,年十六爲黃門郎。
《王嘏別傳》曰︰嘏字昭先。魏文以嘏爲黃門侍郎,每納忠言,輒手壞本,自在禁省歸書不封。帝嘉其淑慎如此。
《柏階別傳》曰︰階爲尚書令,文帝行幸,見諸少子無褲,上搏手曰︰「長者子無褲。」是日拜三子爲黃門郎。
《傅子》曰︰王黎爲黃門郎,軒軒然得志,煦煦然自樂。
劉向《七略》曰︰孝宣皇帝重申不害《君臣篇》,使黃門郎張子喬正其字。
《劉向集·書·誡子歆》曰︰今。若年少得黃門侍郎,顯處也。新拜皆謝貴人,叩頭謹戰戰栗栗,乃可必免。
《唐中宗授韋嗣立黃門侍郎制》曰︰絳衣近侍,秩亞貂蟬;青瑣崇班,職參鴛鷺。實神化之有寄,信賢才之攸宜。通議大夫韋嗣立,忠規奕葉,孝緒蟬聯,家匡玄燕之朝,人輔彤靈之代。芝蘭幷秀,見謝石之階庭;騏驥齊驅,有劉山之昆季。入光振鷺,譽滿三台;出據馮熊,聲流十部。近者命茲,鸞渚已濯,雁行才出,公扃奄歸蒿里;永言荊樹,生折連枝;眷彼恒山,空餘一鳥。俾遷榮于皂蓋,宜襲寵于黃樞。
給事中
编辑《六典》曰︰給事中,凡百司奏抄,侍中審定,則先讀而署之,以駁正違失。凡制敕宣行,大事則稱揚德澤,褒美功業,覆奏而請施行;小事則署而頒之。凡文武六品以下授職,所司奏擬,則校其仕歷深淺,功狀殿最,訪其德行,量其才藝;若官非其人,理失其事,則白侍中而退量焉。
《漢儀注》曰︰諸給事中,日上朝謁平尚書,奏事分爲左、右,以有事殿中,故曰給事中。多名儒、國親爲之,掌左右顧問。
《漢書》曰︰給事,秦官也,至漢因之,皆爲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議郎。掌顧問、應對,位次中常侍。
又曰︰元帝詔︰「蕭望之傅朕八年,可賜爵關內侯、給事中。」
《後漢書》曰︰鄭衆字仲師,以明經拜給事中。
《魏志》曰︰秦朗字元明,明帝即位授以內官,爲給事中。每車駕出入,朗常隨從。時明帝喜發舉,數有以輕微而致大辟者,朗終不能有所諫止,又未嘗進一善人,帝亦以是親愛;每顧問之,多呼其小字阿蘇。
《晋書》曰︰任熙字伯遠,立德邈然,征拜給事中。
《晋起居注》曰︰武帝太康七年詔曰︰「郎中張建,忠篤履素,爲江表士大夫所稱,宜在中朝,其以建爲給事中。」
晋武帝詔曰︰燕王師陳邵,清貞廉潔,博通六籍,宜在左右,以敦儒訓,可給侍中。
《唐書》曰︰盧粲,幽州范陽人也,景龍二年遷給事中。時節湣太子初立,韋庶人以非己所生,深加忌嫉,勸中宗下敕,令太子却取衛府封物,每年以供服用。粲駁奏曰︰「皇太子處繼明之重,當主鬯之尊,歲時服用自可百司供擬。又據《周官》︰『諸應用財器,歲終則會,惟王及太子應用物幷不會。』此則儲蓄之費,咸與王同。今與列國諸侯齊衡入封,豈所謂憲章在昔垂法將來者也。必謂青宮初啓,服用所資自當廣支庫物,不可長存藩封。」詔從之。
又曰︰盧粲遷給事中,時安樂公主婿武崇訓爲節湣太子所殺,特追封爲魯王,令司農少卿趙履溫監護葬事。履溫諷公主奏請依永泰公主故事,爲崇訓造陵,詔從其請。粲駁奏曰︰「伏尋陵之稱謂,本屬皇王及儲君等。自皇家已來,諸王及公主墓無稱陵者,惟永泰公主承恩特葬,事越常途,不應假永泰公主爲名。請比貞觀已來諸王舊例,足得豐厚。」手敕答曰︰「安樂公主與永泰公主無异,同穴之義,古今不殊,魯王緣此,特爲陵制,不煩固執。」粲又奏曰︰「臣聞陵之稱謂,施于尊極,不屬王公已下。且魯王若欲論親等第,則不親于雍王守禮,雍王之墓尚不稱陵,魯王則不可因尚公主而加號。且君之舉事則載于方册,或稽之往典,或考自前朝,臣曆檢貞觀已來,駙馬墓無得稱陵者;且君人之禮服絕于傍期,蓋爲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陛下以膝下之恩愛施及其夫,贈赗之儀,哀榮足備,豈得使上下無辨、君臣一貫者哉!」帝竟依粲所奏。
又曰︰李藩爲給侍中,制、敕有不可,遂于黃敕後批之,吏曰︰「宜別連白紙。」藩曰︰「別以白紙是文狀,豈曰批敕耶!」裴垍言于帝,以爲宰相器。
又曰︰憲宗以同州刺史呂元膺復爲給事中。初,元膺自給事中除同州,及入謝,上問以時政得失,元膺論奏,詞甚激切,上嘉其剛正。翌日,謂宰臣曰︰「呂元膺讜言直氣,今欲留在左右,使言得失,卿等以爲何如?」李藩、裴垍進賀曰︰「陛下納諫,超冠前王,乃宗社無疆之福。臣等不能廣求直士,又不能數進直言,孤負聖心,合當罪責。今請以元膺復爲給事中,以備顧問。」上悅而從之。
又曰︰李遜爲給事中,嘗論時政,以爲事君之義,有犯無隱,陳誠啓沃,不必擇辰。今君臣敷奏乃候只日,是畢歲臣下睹天顔,獻可否,能幾何?憲宗嘉之。
又曰︰元和十四年,以撫州司馬令狐通爲右衛將軍、給事中。崔植封還制書,言通前刺史壽州,用兵失律,前罪未塞,不宜遽加獎用。上命宰臣諭植,以通父彰有功,不忍弃其子。其制方行。
又曰︰韋弘景爲給事中,屢有封駁。時有劉士經以駙馬交通邪倖,自檢校官用爲太僕卿,弘景執奏不可;中人宣諭再三,弘景不爲之回。穆宗怒,乃令弘景使安南邕容宣慰,時論翕然推重。
又曰︰郭承嘏爲給事中。開成元年出爲華州刺史,詔方下,兩省迭詣中書,求承嘏出麾之由。給事中盧載封還詔書,奏曰︰「承嘏自居此官,繼有封駁,能奉其職,宜在鎖闈。牧守之才,易爲推擇。」文宗謂宰臣曰︰「承嘏久在黃扉,欲優其祿俸,暫令廉問近關,而諫列拜章,惜其稱職,甚美事也。」乃復爲給事中。
又曰︰于敖遷給事中,昭湣初即位。李逢吉用事,與翰林學士李紳素不葉,遂誣紳,以不測之罪逐于嶺外。紳同職駕部郎中知制誥龐嚴、司封員外郎知制誥蔣防坐紳党,左遷信、汀等州刺史。黜詔下,敖封還詔書,時人以爲與嚴相善,訴其非罪,皆曰︰「于給事犯宰執之怒,伸龐、蔣之屈,不亦仁乎?」及駁奏出,乃是論龐嚴貶黜太輕,中外無不大噱。
《東方朔記》曰︰東方朔爲中郎,賜帛百匹,給事中。
荀綽《兗州記》曰︰袁准字孝尼,有俊才,太始中拜爲給事中。
《胡廣集》曰︰給事中掌侍從左右,無員,位次侍中、常侍,或名儒,或國親。
《束�集》曰︰員外侍郎及給事、冗從皆是帝室茂親,或貴游子弟。若悉從高品則非本意,若精鄉議則必有降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