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部五十八 太平御覽
卷二百六十一.職官部五十九
職官部六十 

良太守中 编辑

《魏略》曰︰顔斐字文林。爲京兆太守。到官,乃令屬縣整阡陌,樹桑果。又是時人多無車牛。斐課人以閑月取車材,使轉相教作車。又課民無牛者命畜猪,貴時賣以買牛。始人以爲煩。一二年間,家家有丁車、大牛。遷爲平平太守,吏人啼哭遮道,車馬不得前,十餘日乃出界。

《魏志》曰︰賈逵爲弘農太守。太祖召見計事,大悅之,謂左右曰︰「使天下二千石皆如賈逵,則吾何憂?」

又曰︰杜畿爲河東郡守。崇寬惠,與民無爲。民嘗辭訟,有相告者,親爲陳大義,遣令歸諦思之,若意有所不盡,更來詣府。鄉邑父老自相責怒曰︰「有君如此,奈何不從其教?」自是少辭訟。詔曰︰「昔蕭何定關中,寇恂平河內,卿有奇功,間將授卿以納言之職;顧念河東,吾股肱郡,充實之所,足以制天下,故且煩卿臥而鎮之。」畿在河東十六年,常爲天下最。

又曰︰胡質字文德,爲常山太守,遷任東莞。士盧顯爲人所殺,質曰︰「此士無仇而有少妻,所以死乎!」悉見其比居年少,書吏李若見問而色動,遂窮詰情狀。若即自首,罪人斯得。每軍功賞賜,皆散之于衆,無入家者。在郡九年,吏民便安,將士用命。

又曰︰倉慈,字孝仁,淮南人。太和中,遷敦煌太守。郡在西陲,以喪亂隔絕,曠無太守二十歲,大姓雄豪,遂以爲俗。前太守尹奉等修政而已,無所匡革。慈到,大抑挫權右,撫恤貧羸,甚得其理。舊大族田地有餘,而小民無立錐之土;慈皆隨口割賦,稍稍使畢其本直。先是,屬城訟獄衆猥,縣不能决,多積治下;慈躬往省閱,斟酌輕重,自非殊死,便杖而遣之,一歲决刑曾不滿十人。

又曰︰令狐邵,字孔叔,爲弘農太守。所在清如冰雪,妻子希到官省;舉善而教,恕以待人,不好獄訟,與下無忌也。

又曰︰田豫,字國讓,遷南陽太守。先時,郡人侯音反,衆數千人在山中爲群盜,大爲郡患。前太守收其党與五百餘人,表奏皆當死。豫悉見諸系囚,慰諭,開其自新之路,一時破械遣之。諸囚皆叩頭,願自效,即相告語,群賊一朝解散,郡內清靜。具以狀聞,太祖善之。

又曰︰自太祖迄于咸熙,魏郡太守陳國吳璀、清河太守樂安任燠、京兆太守濟北顔斐、弘農太守太原令狐邵、濟南相魯國孔義,或哀矜折獄,或推誠惠愛,或治身清白,或摘奸發伏,咸爲良二千石。

又曰︰凉茂,字伯方。時泰山多盜賊,以茂爲泰山太守。旬月之間,繈負而至者千餘家。

又曰︰鄭渾字文公,遷沛郡太守。郡界下濕,常患水澇,百姓饑乏。渾于蕭、湘二縣界,興陂開稻田。郡人皆以爲不便,渾曰︰「地勢ㄜ下,宜溉灌,終成稻田經久之利,此豐民之本也。」遂躬率吏民,興立功夫,一冬間皆成。比年大收,頃畝歲增,租入倍常,民賴其利,刻石頌之,號曰鄭陂。

《魏略》曰︰孟康,正始中出爲弘農太守。康到官,清平嘉善,而矜不能省息獄訟,緣民所欲而利之。郡領吏二百餘人,涉春遣休,常四分遣一。事無宿諾,時出案行,不欲煩損吏民。常豫敕卒行各持鐮,所在自刈馬草,不止亭傳,露宿樹下。

《蜀志》︰何祗,字君肅。汶山夷不安,以祗爲汶山太守,民夷服信。遷廣漢,後夷反叛,辭曰︰「令得前何府君,乃能安我耳!」時難復屈祗,拔族人爲之,汶山復得安。

《吳志》曰︰顧邵,字孝則。年二十七,起家爲豫章太守。下車祀先賢徐孺子之墓,優待其後;禁淫祀非禮之祭。看相小吏資質佳者,輒令就學,擇其先進,擢直右職,舉善以教,風化大行。

又曰︰孫權授諸葛恪撫越將軍,領丹陽太守。拜畢,令恪備威儀,作鼓吹,導引歸家。恪到府,乃移書四部屬城長令,各保其疆界,明立部伍。于是山民漸出降。

王隱《晋書》曰︰廣平太守缺,宣帝謂鄭袤曰︰「賢叔大匠垂稱于陽平、魏郡,幷蒙惠化。且盧子家、王子雍繼踵此郡,吾欲令郡世不乏賢,故復相屈。」袤在郡先以德化,善作條教,百姓愛之。

又曰︰鄭默爲東郡太守。值歲荒民饑,默輒開倉賑給,自表待罪。朝廷嘉默憂國恤人。詔書褒嘆,比之汲黯。

又曰︰應詹爲南平太守。天下分崩,征鎮州郡,已失城邑,詹獨保境。外攘狂狡,內除塗炭,甚便百姓之情。郡人歌曰︰「亂離既普,殆爲灰朽。僥幸之運,賴茲應後。潤同江海,恩猶父母。」

《晋書》曰︰范粲遷武威太守。到郡,選良吏,立學校,勸農桑。是時戎夷頗侵疆埸,粲明設防備,敵不敢侵,西域流通,無烽燧之警。

又曰︰劉頌爲河內守。郡界多公王水碓,遏塞流水,轉爲侵害,頌表罷之,百姓獲其利。

又曰︰吳隱之爲晋陵太守。在郡清儉,妻自負薪。

又曰︰鄧攸字伯道,爲淮南太守夢行水邊,見一女子,猛獸自後斷其盤囊。占者以爲水邊有女,汝字也;斷盤囊者,新獸頭代故獸頭也,不作汝陰,當汝南也。果遷汝陰太守。

又曰︰鄧攸,元帝以攸爲太子中庶子。時吳郡闕守,人多欲之,帝以授攸。攸載米之郡,俸祿無所受,惟飲吳水而已。時郡中大饑,攸賑貸未報,乃輒開倉救之。台遣散騎常侍桓彝慰勞饑人,觀聽善不,乃劾攸以擅出穀。俄而有詔原之。攸在郡,刑政清明,百姓歡悅,爲中興良守。

又曰︰鄧攸爲吳郡太守。稱疾去職,郡常有送迎錢數百萬,攸去郡,不受一錢。百姓數千人留牽攸船不得進,攸乃止停,中夜發去。吳人歌之曰︰「糸凡如打五鼓,鶏鳴天欲曙。鄧侯挽不留,謝令推不去。」百姓詣台乞留一歲,不聽。

又曰︰陸納爲吳興太守。至郡,不受俸祿。頃之,征拜左民尚書,領州大中正。將應召,外白宜裝幾船?納曰︰「私奴裝糧食來,無所復須也。」臨發,止有被袱而已,其餘幷封以還官。

《晋中興書》曰︰王蘊,字叔仁,爲吳興太守。時郡荒民饑,蘊輒開倉賑恤。主簿執諫雲宜先列上,蘊曰︰「行仁義而敗者鮮矣。」于是以米賑貸,賴蘊活者十室而八,然後具自表聞。朝廷以違科免,饑民多誦之,詔特左遷晋陵太守。

又曰︰諸葛恢,字道明。中宗選爲會稽太守。臨行,上爲置酒,謂之曰︰「今之會稽,昔關中,足食足兵,在于良守。以君有莅任之方,是以相屈。」恢陳謝,曰︰「今天下喪亂之餘,風俗陵遲,宜尊五美,屏四惡,進忠實之士,退浮華之黨。」中宗深納焉。

《南史》曰︰宋江秉之爲臨海太守,以簡約見稱,卒于官。所得祿秩悉散之親故,妻子常饑寒。人有勸其營田,秉之正色答曰︰「食祿之家,豈可與人競利?」在郡作書案一枚,去官留以付庫。

《齊書》曰︰劉懷慰拜齊郡太守。上謂懷慰曰︰「齊邦是王業所基,吾方以爲顯任。經理之事,一以委卿。」又手敕曰︰「有文事者,必有武備。今賜卿玉環刀一口。」懷慰至郡,修治城郭,安集居民,墾廢田二百頃,决沈湖灌溉。不受禮謁,民有餉其新米一斛者,懷慰出所食麥飯示之,曰︰「旦食有餘,幸不煩此。」因著《廉吏論》以達其意。

又曰︰虞願爲晋州太守。海邊有越王石,常隨雲霧。相傳云︰「清廉太守乃得見。」願往觀視,清徹無隱蔽。後琅琊王秀之爲郡,與朝士書曰︰「此郡承虞公之後,善政猶在,遺風易遵,差得無事。」

又曰︰王秀之爲晋平太守。至郡期年,謂人曰︰「此邦豐壤,祿俸常充。吾山資已足,豈可久留以防賢路。」上表請代,時人謂「王晋平恐富求歸」。

又曰︰裴昭明曆郡皆有善政,常謂人曰︰「人生何事須聚蓄,一身之外,亦復何須?子孫若不才,我聚彼散;若能自立,則不如一經。」故終身不治産。

又曰︰蕭介,字茂鏡。少穎悟,有器識。梁大明中,武陵王紀爲揚州刺史,以介爲府長史,在職以清白稱。武帝謂何敬容曰︰「蕭介甚貧,可以處一郡。」復曰︰「始興郡頻無良守,可以介爲之。」由是出焉。

《齊春秋》曰︰崔元祖父景真爲平昌太守,有惠政,常懸一蒲鞭而未嘗用。

《梁書》曰︰褚翔爲義興太守。翔在政潔已,省繁苛,去游費,百姓安之。郡之西亭有古樹,積年枯死。翔至郡,忽更生枝葉,百姓咸以爲善政所感。及秩滿,吏民詣闕請之,敕許焉。

又曰︰何敬容爲吳郡太守。爲政勤恤,民隱辯訟如神,視事四年,治爲天下第一。吏民詣闕請樹碑,詔許之。

又曰︰劉之亨,字嘉會,之遴弟也。代之遴爲南郡太守,在郡有異績。數年卒于官,時年五十。荊土至今懷之,不忍斥其名,號爲「大南郡」、「小南郡」。

又曰︰何胤,字子季。爲建安太守,民不忍欺。每伏臘放囚還家,及期而至。

又曰︰傅昭遷臨海太守。郡有密岩,前後太守皆自封固,專收其利。昭以周文之囿,與百姓共之,大可喻小,乃教勿封。縣令常餉粟,置絹于簿下,昭笑而還之。

又曰︰徐摛,東海郯人。高祖問《五經》大義,次問歷代史及百家雜說,末論釋教。摛商較縱橫,答應如響,高祖寵遇日隆。領軍朱異不悅,謂所親曰︰「徐叟出入兩宮,漸來逼我,須早爲之所。」遂承間白高祖曰︰「摛年老,又愛泉石,意在一郡,以自頤養。」高祖謂摛欲之,乃召摛曰︰「新安大好山水,任等幷經爲之,卿爲我臥治此郡。」遂出爲新安守,周月之中,風俗便改。

又曰︰張緬出爲淮南太守,時年十八。武帝疑其年少,未閑吏事,遣主書封取郡曹文案,見斷决允愜,甚稱賞之。

崔鴻《十六國春秋·前秦錄》曰︰索棱,字孟則,敦煌人。好學博聞,姚萇甚重之,委以機密,文章詔檄皆棱之文也。後爲平原太守,以德化民,民畏而愛之,歌曰︰「懿矣明守,庶績允厘;剖符作宰,實獲我思。」

又曰︰前凉晋昌太守陰繇卒,郡人思其政化,絰送喪至武威者千餘人。

《後魏書》曰︰羊敦,字元禮,太山巨平人。爲廣平太守,甚有能名,奸吏,秋毫無犯。屬歲饑饉,家饋未至,使人尋陂澤,拔藕而食之。遇有疾苦,解衣質米。朝廷以其清白,賜穀千斛,絹百匹。

又曰︰張長年爲汝南太守。郡人劉崇之兄弟分析,家貧惟有一牛,爭之不决,訟于郡庭。長年曰︰「汝曹當以一牛,故致此競,有二牛各應得一,豈有訟理。」即以家牛一頭賜之。于是郡境之中各相誡約,咸敦敬讓。

又曰︰柳崇出爲河北太守。崇初届郡,郡民張明失馬,疑十餘人。崇見之,不問賊事,人別藉以溫顔,更問其親老存不,農桑多少,而微察其辭色。即獲真賊呂穆等二人,餘皆放遣。郡中畏服,境內帖然。

又曰︰呂顯拜巨鹿太守。清身奉公,備存贍恤,妻子不免饑寒。民頌之曰︰「時惟府君,克清克明。緝我荒土,民胥樂生。願壽無疆,以享長齡。」

又曰︰韋崇,字洪基。除南潁川太守,不好發摘細事,常云︰「何用小察,以傷大道。」吏民感之,郡中大治。高祖聞而嘉賞,賜帛二百匹。

又曰︰辛穆,字叔宗。轉汝陽太守,值水澇民饑,上表請輕租賦。帝從之,遂敕汝陽一郡,聽以小絹爲調。

又曰︰房景伯除清河太守。郡民劉簡虛曾失禮于景伯,聞其臨郡,闔家逃亡。景伯督切屬縣追捕擒之,即署其子爲西曹掾,命諭山賊。賊以景伯不念舊惡,一時俱下,論者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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