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一百三十七 太平御覽
卷四百九十七.人事部一百三十八 酣醉
人事部一百三十九 

《說文》曰:酣,樂酒也。

又曰:酒卒曰醉。各卒其度量,不至于亂也。一曰瀆也。

《易·未濟》曰:有孚于飲酒,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飲酒有思信而無保言尤,濡其首,有孚,失是。况酒無節,至濡首,雖有飲酒之信,失是不醉之節。明飲酒不節濡首,不可不戒也。《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

《毛詩》曰:《既醉》,告太平也。既醉以酒,既飽以德。

又曰:幽王荒廢,褻近小人,飲酒無度,沉湎淫,是曰:「既醉不知其尤。」醉而既出,幷受其福;醉而不出,是謂伐德。

《左傳》曰:重耳及齊,齊桓公妻之,公子安之。薑曰:「行也。」公子不可。薑與子犯,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

史記》曰:范睢事魏,中大夫須賈使齊,雎從。齊襄王聞雎辯,乃使人賜雎牛酒。須賈以爲雎持國事告齊,故得此饋。還以告魏相,魏齊大怒,使舍人笞雎,拆脅拉齒。雎佯死。即卷簀,置厠中。賓客飲酒醉,更溺雎。雎從簀中謂守者曰:「既出我,我厚謝公。」守者乃請弃簀中死人。齊醉,曰:「可矣。」

又曰:齊威王置酒後宮,召淳于髡賜酒,問曰:「先生能飲幾許而醉?」髡曰:「飲一斗醉,飲一石亦醉。」王曰:「先生飲一斗而醉,乃能飲一石哉?」髡曰:「賜酒大王之前,執法在傍,御史在後,髡恐懼俯伏而飲,一斗徑醉。若州閭之會,男女雜坐,前有墮珥,後有遺簪,髡竊樂此,飲可八斗。堂上燭滅,主人留髡而出送客,羅襦衿解,微聞香澤。當此之時,髡心最欣,能飲一石。」

又曰:曹參爲漢相國,無所變更,一遵蕭何。日飲醇酒。卿大夫以下皆欲言,來者,參輒飲酒,醉而後去,終莫得開說。

又曰:景帝召程姬,姬有所避,而飾侍者唐兒使夜進。上醉不知,以爲程姬,而幸之,遂有娠。及生子,命曰「發」,爲長沙王。

漢書》曰:漢高祖爲泗上亭長,亭中吏無所不狎侮,好酒及色。常從王媼、武負脎飲酒,醉臥,武負、王媼見其上常有龍怪。此兩家常折券弃債。

又曰:高祖被酒,夜經澤中,令一人前。前者還報曰:「前有大蛇當徑。」高祖醉,曰:「壯士何畏!」乃前,拔劍斬蛇,分爲兩。道開,行數里,醉,因臥。

又曰:萬石君徙居陵里。內史慶醉歸,入外門不下車。萬石君聞之,不食。慶恐,肉袒請罪,不許。舉宗及兄建肉袒,萬石君讓曰:「內史貴人,入閭里,里中長老皆走匿,而內史坐車中如故!」乃謝罷慶。慶及諸子入里門,至家。

又曰:衛青伐匈奴,匈奴右賢王當青等,以爲漢兵不能至,飲醉。漢兵夜至,圍右賢王,驚而夜逃。

又曰:李廣當斬,贖爲庶人。與故潁陰侯屏居藍田南山射獵。嘗夜從一騎出,從人田間飲。還至亭,灞陵尉醉,呵止廣,廣騎曰:「故李將軍。」尉曰:「今將軍尚不得夜行,何故也!」宿廣亭下。

又曰:陳遵爲京兆尹,嗜酒,每大飲,賓客滿堂,輒閉門,取車轄投井中,雖有急,終不得去。有部刺史奏事,過遵,值其方飲,刺史候遵宿醉時,突入見遵母,乃叩頭白當對尚書有期會,乃令從後閣出去。遵雖嘗醉,然事亦不廢。

又曰:邴吉始于官屬掾史,務掩過揚善。吉馭吏嗜酒,數逋蕩,嘗從吉出,醉嘔丞相車下茵。西曹主吏白欲斥之,吉曰:「以醉飽之失去士,使此人將復何所容?西曹忍之,此不過污丞相車茵耳。」遂不去也。

《東觀漢記》曰:更始納趙萌女爲夫人,有寵,遂委政于萌,日夜與婦人飲宴後庭。群臣欲遂言事,輒醉不能見。乃令侍中坐帳內與語,諸將識非更始聲,出皆怨。

謝承《後漢書》曰:劉寬爲太尉,嘗朝見,寬被酒沉醉,伏地睡。詔問:「太尉醉耶?」寬仰對曰:「臣不敢醉。但任重責大,憂心如醉。」

《魏志》曰:徐邈,字景山。魏國初建,爲尚書郎。時科禁酒,而邈私飲沉醉。校事趙達問以曹事,邈曰:「中聖人。」達白太祖,太祖甚怒。渡遼將軍鮮于輔平曰:「醉客謂清酒爲聖人,濁酒爲賢者,邈性修慎,偶醉言耳。」後文帝踐祚,問邈曰:「頗復中聖人不?」對曰:「宿瘤以醜見知,微臣以醉見識。」帝大笑,顧左右曰:「名不虛也。」

又曰:曹仁爲關羽所圍,太祖以曹植行征虜將軍,欲令救仁,植醉不能受命,于是罷之。

《蜀志》曰:蔣琬,字公琰,除廣都長。先主嘗因游觀奄至廣都,見琬衆事不理,時又沉醉,先主大怒,將加罪戮。諸葛亮請曰:「蔣琬,社稷之器,非百里之才也。願主公重加察之。」乃不加罪。

《吳志》曰:孫權爲吳王,游宴之後,起自行酒。虞翻伏地陽醉,不持;權去,翻起坐。權于是大怒,欲手擊之,大司農劉基起抱權諫曰:「大王以三爵後殺善士,雖翻有罪,天下孰知之?」權曰:「曹孟德尚殺孔文舉,孤于虞翻何有哉!」基曰:「孟德輕害名士,天下非之。今大王躬行仁德,欲與堯舜比隆,由是得免。權因敕左右:「自今酒後言殺,皆悉不得殺也。」

又曰:孫皓大會群臣,王蕃沉醉頓伏,皓疑而不悅。蕃輿出,以頃之請還,酒亦小解。蕃性有威嚴,行止自若。皓大怒,呵左右于殿下斬之。

《魏典略》曰:董卓雖親愛呂布,然時醉酒則駡之,以刀劍擊之,不中。布恐終被害,乃先畜死士以戟刺卓,卓曰:「布何在?」布曰:「有詔!」遂殺之。

又曰:時苗,字德胄,出爲壽春令。楊州治在其縣,時蔣濟爲治中,苗以初至,往欲謁濟。濟素嗜酒,雲會其醉,不能見。恚恨還,刻木爲人,署曰「酒徒蔣濟」,竪之于墻下,旦夕射之。

又曰:丁沖爲司隸校尉,後數歲過諸將飲酒,美不能止,醉,爛腸死也。

《晋書》曰:羊曇者,太山人,知名士也。少爲謝安所愛重。安薨後,輟樂彌年,行不由西路州,嘗因石頭大醉,扶路唱樂,不覺至州門也。左右白曰:「此西州門。」曇悲感不已,以馬策扣扉,誦曹子詩曰:「生存華屋處,零落歸山丘。」因慟哭而去。

又《王恭傳》:會稽王道子置酒于東府,尚書令謝石因醉爲委巷之歌,恭正色曰:「居端右之重,集藩王之第,而肆淫聲,欲令群下何所取則!」石深銜之。

又曰:王蘊素嗜酒,末年尤甚。及在會稽,略少醒日,然猶以和簡爲百姓所悅。

又《顧榮傳》:齊王冏召爲大司馬主簿。冏擅權驕恣,榮玖虐禍,終日昏酣,不綜府事,以情告友人長樂馮熊。熊謂冏長史葛旟曰:「以顧榮爲主簿,所以甄拔才望,委以事機,不復計南北親疏,欲平海內之心也。今府大事殷,非酒客之政。」旟曰:「榮江南望士,且居職日淺,不宜輕代易之。」熊曰:「可轉爲中書侍郎,榮不失清顯,而府更收實才。」旟然之,白冏,以爲中書侍郎。在職不復飲酒。人或問之曰:「何前醉而後醒耶?」榮懼,乃復更飲。

《晋中興書》:畢卓,字茂世,爲吏部郎。比舍郎釀熟,卓因醉夜至其瓮間取酒飲之,掌酒者縛卓。郎往視之,釋縛,宴于瓮側,取醉而去。

又曰:周顗代戴淵爲護軍,尚書紀瞻置酒請顗及王導等二十人,顗荒醉失儀,復爲有司所奏。

檀道鸞《晋書》曰:桓玄詣會稽王道子,道子已醉,對玄張目,矚四座云:「桓溫作賊。」玄見此醉勢難測,伏地流汗。

《宋書》曰:荊州刺史王忱,范太外弟也。忱嗜酒,醉輒累旬,及醒則儼然端肅。太謂忱曰:「酒雖會性,亦所以傷生也。」

又曰:孔顗使酒仗氣,每醉輒彌日不醒,僚類之間,多所淩忽,尤不能曲意權幸,莫不畏而疾之。

又曰:陶潜,嘗九月九日無酒,出宅邊菊叢中坐,久之,值王弘送酒至,便酌,大醉而歸。

崔鴻《後趙錄》曰:石勒制法甚嚴,兼諱胡,尤峻。有醉胡乘馬突入止車,勒大怒,謂宮門小執法馮翥曰:「夫人君爲令,將使下之無犯。吾尚望威行天下,况于宮閣之間!向馳馬入門,爲是何人,而不彈白,縱之耶?」翥惶懼忘諱,對曰:「向醉胡乘馬馳入,甚呵,衛之而不可與語,所謂互鄉難與言,小人所不能制。」勒笑曰:「胡正自難與言。」恕而不罪。

崔鴻《前秦錄》曰:建武十四年,堅宴群臣于釣台,以秘書監朱彤爲酒正,堅曰:「今日之飲,當以落池爲限。」

《史典論》曰:荊州牧劉表跨有南土,子弟驕貴,幷好酒。爲三爵:大曰伯雅,次曰仲雅,小曰季雅。伯受七升,仲受六升,季受五升。又設大針于坐端,客有醉酒寢地,輒以音讒。刺,驗其醒醉。是醜于趙敬侯以筒酒灌人也。大駕都許,使光祿大夫劉松北鎮袁紹軍,與紹子弟宴飲,松常以盛夏三伏之際,晝夜酣飲。二方化之,故南荊有三雅之爵,河朔有避暑之飲。

又曰:中常侍張讓子奉爲太醫令,與人飲酒,輒掣引衣裳,髮露形體,以爲戲樂。將罷,又亂其履舄,使小大差,無不傾倒僵僕,委跌手足,因隨而笑之。

《襄陽耆舊記》曰:襄陽城南有池,山季倫每臨此池,未曾不大醉而還。恒曰:「此我高陽池也。」襄陽城中兒歌之曰:「山公出何許,往至高陽池。日夕倒戴歸,酩酊無所知。時時能騎馬,到著白接離。舉鞭問葛强,何如幷州兒。」

《韓詩外傳》曰:趙簡子與諸大夫飲于洪波之台,酒酣。簡子涕,諸大夫皆出走,曰:「臣有罪而不自知也。」簡子曰:「大夫無罪。昔友周舍有言曰:千牛之皮,不若一狐之腋;衆人之惟惟,不若直士之諤諤。」

《費禕別傳》曰:孫權每別置好酒以酌禕,視其已醉,然後問以國事,幷論世務,辭難累至。禕輒辭以醉,退而撰次所問,事條答,無所遺矣。

《呂氏春秋》曰:秦繆公之時,西戎强大,繆公遺女樂。戎王大喜,以其故,數飲食,日夜不休。左右有言秦寇之至,因按弓而射之。秦寇果至,戎王醉而臥于樽下,卒生縛而擒之。

《博物志》曰:人中酒醉不解,浴之以湯,自漬則愈。湯亦作酒氣味。

又曰:昔有人名玄石,從中山酒家酤酒。酒家與之千日酒,不語其節度,至家而醉,家以爲死,而葬之。酒家計滿千日,乃憶之,往索玄石。玄石家云:「亡來三年,服已闋矣。」乃至冢,掘而問之,玄石起于棺中。

《說苑》曰:楚莊王賜群臣酒,日暮燭滅,有引美人衣者,美人援絕其冠纓。告王,王曰:「賜人酒,使醉失禮,奈何欲顯婦人之節而辱士乎?」乃命左右曰:「與寡人飲,不絕冠纓者不歡。」群臣皆絕其冠纓,乃止。

《世說》曰:周伯仁有德量,深達危亂。過江積年,恒大飲酒。嘗經三日醒,時人謂「三日僕射」。

又曰:張磺既貴,有少時知識來候之。華屏官事,與共飲,九醞酒,爲酣暢,其夜醉眠。張華嘗飲此酒,醉眠輒使左右轉側,至覺,左右依常爲張公轉側,其友無轉側者。至明起,友人猶不寤。張公曰:「咄,此必死矣!」使就視之,酒果穿腹流,床下滂沱。

又曰:山公曰:嵇叔夜之爲人也,岩然若孤松之獨立。及其醉也。嵬峨若玉山之將頽。

又曰:杜預爲荊州刺史,鎮襄陽。時有宴集,大醉,閉齋獨眠,或見一大蛇垂頭床邊吐。

《語林》曰:周伯仁過江恒醉止,有姊喪三日醒,姑喪三日醒也。

又曰:周伯仁在中朝,能飲一斛酒。過江,雖日醉,然未嘗飲一斛,以無其對也。後有舊對忽從北來,相得欣然,乃出二斛酒共飲之。既醉,伯仁得眠,眠覺,問共飲者何在?曰:「西厢。」問:「得轉不。」答:「不得轉。」伯仁曰:「異事。」使視之,脅腐而死。

《十洲記》曰:瀛洲者,玉膏如酒味,名曰玉酒,飲數升輒醉,令人長生。

《俗記》曰:宋禕死後,葬在金城南山,對琅琊郡門,袁崧爲琅琊太守,每醉輒乘輿上宋禕冢,作《行路難》歌。

《列子》曰:子産相鄭,有兄曰公孫朝,好酒。朝之室聚酒千鐘,積麯成封,糟糠之氣逆于人鼻。方其荒醉,不知世道之安危。

《魯連子》曰:楚王成章華台,酌諸侯酒。魯君先至,悅之,故醉,與之大麯之弓、不琢之璧,已而悔之。魯君懼,乃歸之。

《莊子》曰:醉者之墜車也,希死,形體與人同,其悟物與人異,則其神者全也。

《尸子》曰:赤縣洲者,實爲昆侖之虛,其東則鹵水島。山左右蓬萊,玉紅之草生焉。食其一實,醉臥三百歲而寤。

《韓子》曰:楚共王與晋厲公戰于鄢陵,楚師敗績。共王傷目,司馬子反渴而求飲,雲陽樹操觴而進子反。王欲復戰,召子反議,子反醉,乃辭以疾。王入其幕,酒臭,旋師而斬。

《韓子》曰:紹緇昧醉而忘其裘,梁君曰:「醉足以亡裘乎?」答曰:「紂以酒亡天下,而况裘亡乎?」

又曰:紂爲長夜飲而失日,問于左右,盡弗知日。使人問箕子,謂其從曰:「爲天下王,而一國皆失日,天下其危矣。一國皆不知,而我獨知之,我其危矣。」辭以醉而不知也。

又曰:齊桓公飲酒醉,遺其冠,耻之,三日不朝。管仲曰:「此非有國者之耻也,公胡不雪之以政?」公曰:「善。」因發困倉,賜貧窮;論囹圄,出薄罪。處三日,而民歌之曰:「公乎,不復遺其冠乎!」

《淮南子》曰:夫醉者,俯入城門,以爲七尺之閨;超江、淮,以爲尋常之溝。酒濁其神也。

陶淵明詩序曰:餘偶有名酒,無日不飲,顧影獨盡,忽焉復醉。

《諸葛亮集》曰:亮戒子曰:「夫酒之設,合禮致情,體歸性,禮終而退,此和之至也。主意未殫,賓有餘倦,可以至醉,無致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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