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儀部六 太平御覽
卷五百二十八.禮儀部七
禮儀部八 

迎氣 编辑

《禮記·月令》曰:孟春立春之日,天子親率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迎春于東郊;蔡邕《章句》曰:迎春者,禮昊天句芒之神也。于東郊,就其位也。邑外爲郊,去邑八里,內因木數也。《周禮》:建國之神位,兆五帝于四郊,以蒼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皆有牲幣,各放其方之色。樂奏《太簇》,歌《青陽》冕,執干戚舞《翹》《育命》,所以導牧時和也。孟夏,迎夏于南郊;《章句》曰:迎夏者,禮炎帝祝融神也。于南郊七里,因火數也。玉用赤璋,牲幣各放其色。樂奏《中宮》,歌《朱明》,其他皆如孟春也。孟秋,迎秋于西郊;《章句》曰:迎秋者,禮少昊蓐收之神。于西郊九里,因金數也。玉用白琥,牲幣各放其色。樂奏《夷則》,歌《自藏》,其他如孟夏之禮。孟冬,迎冬于北郊。《章句》曰:迎冬者,禮顓頊玄冥之神也。于北郊六里,水數。玉用玄璜,牲幣各放其色。奏樂《應鍾》,歌《玄英》,其祀皆爲孟秋之禮。

《續漢書·禮儀志》曰:立春之日,百官皆衣青,迎氣青郊;郡縣皆青服幘,立青幡,施土牛耕人于門外,以示兆民。立夏之日,百官皆衣赤,迎氣赤郊。立秋之日,百官皆衣白,迎氣白郊。立冬之日,百官皆衣皂,迎氣黑郊。

又《祭祀志》曰:縣邑常以立春之日,皆青幡青幘,迎春于郭外。令一童男帽青巾衣,先在郭外,迎春者至自野中,出迎者拜之而還。

《皇覽》:禮,天子迎四節日,天子迎春、夏、秋、冬之樂,又順天道。是故距冬至日四十六日,則天子迎春于東堂,距邦八里,堂高八尺,堂階八等,青稅八乘,旂旐尚青,田車載矛,號曰助天生。倡之以角,舞之以羽,此迎春之樂也。自春分數四十六日,則天子迎夏于南堂,距邦七里,堂高七尺,堂階七等,赤稅七乘,旂旐尚赤,田車載弓,號曰助天養。倡之以徵,舞之鼓鞀,此迎夏之樂也。自夏至數四十六日,則天子迎秋于西堂,距邦九里,堂高九尺,堂階九等,白稅九乘,旂旐尚白,田車載戟,號曰助天收。倡之以商,舞之以干戚,此迎秋之樂也。自秋分數至四十六日,則天子迎冬于北堂,距邦六里,堂高六尺,堂階六等,黑稅六乘,旂旐尚黑,田車載甲,號曰助天誅。倡之以羽,舞之以,此迎冬之樂也。所以迎四時,樂養九志于西堂,冬養九勝于北堂,養後三月而止。天子行殺,必順天道。

《宋書·禮志》曰:漢明帝據《月令》有五郊迎氣服色之禮,因采元始中故事,兆五郊于洛陽,祭其帝與神,車服各順方色。魏晋依之。江左以來,未遑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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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詩·清廟·雍》曰:《雍》,太祖也。,大祭。有來雍雍,至止肅肅。相維辟公,天子穆穆。

又《商頌》曰:《長髮》,大,郊祭天也。《禮記》曰:王者其祖之所自出,出其祖配之,是謂也。哲維商,長髮其祥。洪水茫茫,禹敷下土方,外大國是疆,幅隕旣長。箋云︰長猶久也。隕,當作圓。圓謂周也。深知乎維商家之德也,久發見其禎祥矣。乃用洪水,禹敷下土正四方,定諸夏,廣大其竟界之時,始有王天下之萌兆,曆虞夏之世,故爲久也。

《禮記·曾子問》曰:當七廟五廟無虛主。虛主,惟天子崩,諸侯薨與去其國,與祭于太祖,爲無主耳。

《禮記·大傳》曰:禮,不王不。王者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凡大祭曰。自,由也,大祭其先祖所由生,謂郊祭天也。王者之祖先皆感太微五帝之精以生。昔用正月郊祭之,蓋特尊焉。《孝經》曰: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凡配五帝也。

《周禮·宗伯》職曰:以肆獻祼享先王,以饋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嘗秋享先王,以冬享先王。宗廟之祭,有此六享。肆獻祼饋食,在四時之上,則是也,也。

《禮稽命曜》曰:三年一,五年一,以衣服想見其容色。三日齋,思親志意,相見所好,意喜,然後入廟。

《左傳·昭四》曰:十五年春,將于武公,戒百官。杜預注曰:戒,齋也。梓慎曰:「之日其有咎乎?吾見赤黑之,非祭祥也,喪氛也,,妖氣也。在其莅事乎?」

《公羊傳·文上》曰:者,何也?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毀廟之主,陳乎太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

《爾雅》曰:,大祭也。郭璞注曰:五年大祭。

《白虎通》曰:祭宗廟,所以何?尊人君,貴功德,廣孝道。位尊德盛,所及彌遠。

《五經異義》曰:今《春秋公羊》說,祠宗廟筮而不卜。《傳》曰:不卜。

又曰:謹案:叔孫通宗廟有月祭之禮,知古而然也。三歲一,此周禮也;五歲一,疑先王之禮也。

又曰:古《春秋左氏》說,古者先王日祭于祖考,月薦于曾高,時享及二祧,歲禱于壇。及郊宗石室。

《五經通義》曰:王者諸侯,所以三年一,五年一何?三年一閏,天道小備,故三年一者,皆取未遷廟主合食太祖廟中。五歲再閏,天道大備,故五歲一者,諦也,取已遷廟主合食太祖廟中。

《禮記外傳》曰:謂之殷祭,殷,多盛也。大而小。,合也。合毀廟之主,出而陳列之,親廟之主升入太廟,功臣又得配享,其禮大也。則各于宮,神主不出廟也。祭大何以名?祭卑不敢降尊也。《春秋》之《經》,有而無《經》云︰大事于太廟。又云︰有事于其廟。即是也。此是國之大事,時雲有事。毀廟無時祭,時祭月祭,皆近廟耳。玄孫之子于高祖親盡也。但五年有二殷祭耳。祭及遠祖,象年再閏也。神主入廟,先爲一爲將遞遷,遍告之也。明年春,而又後二年一後三年一,自此爲常。

漢書》曰:元始五年春正月,祭明堂,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餘人。助祭禮畢,皆益戶賜爵及金帛,增秩補吏,各有差。

又劉歆曰:《春秋傳》曰: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祖禰,則日祭;曾高,則月祀;二祧,則時享;壇單,則歲貢;張晏曰:去祧爲壇,掃地祭之也。則終王。服虔曰:《夷蠻經》曰:「王乃入助祭,各以珍貢,以助大之祭也。」彌遠彌尊,故爲重矣。

《續漢書·祭祀志》曰:建武二十六年,詔問張純之禮,奏三年一,五年一之言諦,諦昭穆尊卑之義,以夏四月陽氣在上,陰氣在下,故正尊卑之義。以冬十月,五穀成熟,故骨肉合聚飲食。

《漢雜事》曰:元帝時,匡衡、貢禹以經義毀先帝親盡之廟。高帝爲太祖,孝文爲太宗,孝武爲世宗,孝宣爲中宗,祖宗廟皆世世奉祀,其餘惠、景以下皆毀。五年而再殷祭,猶古之

王隱《晋書》曰:太康中,太廟成,遷神主于新廟,上帥百官奉迎于道左,遂親

《後魏書》曰:世宗景明二年,夏六月,秘書丞孫思蔚上言:「古之祭法,時幷行。天子先後時,諸侯先時後。此施當世,在今則煩,且禮有升降,事有節文。適時之制,聖人弗違。當之月,减時祭以從要省。」制可。十一月,壬寅,改築圓丘于伊水之陽;乙卯,仍有事焉。

《宋書·禮志》曰:凡大祭,則神主悉出,廟堂爲昭穆以安坐,不復停室也。

又《志》曰:博士徐道娛上議曰:「太廟嘗儀注,皇帝行事畢,出便坐,三公已上獻,太祖送神于門。然後至尊還拜,百官贊拜,乃退。謹尋清廟之道,所以肅安神也。《禮》曰:廟者,貌也,神靈所憑依也。事亡如存,若恒在也。旣不應有送神之文,自陳豆薦俎,車駕至止,幷弗奉迎。夫不迎而送,送而後辭,暗矩之情,實用未達。」又博士江邃議:「在始不迎,明在廟也;卒事而送,節孝思也。若不送而辭,是舍親也;辭而後送,是速神也。故孝子不忍違其親,又不忍違神。是以祝史送神,以成嘗之義。」

又《禮志》曰:之禮,三年一,五年再。《公羊》所謂五年再,殷祭也,在四時之間。《周禮》所謂凡四時之間,禮也,蓋曆歲節,月無定,天子、諸侯先後弗同禮。天子嘗,諸侯,有田則祭,無田則薦。鄭注:天子先後祭,諸侯先時祭,然後。有田者,旣祭又薦,新祭以首,時薦以仲月。然則大祭四祀,其月各異。天子以孟月殷,仲月;諸侯孟月嘗,仲月也。

《齊書·禮志》曰:右僕射王儉議:「按《禮記·王制》:天子先後時祭,諸侯先時祭後,《春秋》魯僖公二年,明年春。自此以後,五年再殷。」

《孔緯稽命征》曰:「三年一,五年一,經記所論與時祭,其言詳矣。」

《唐書》曰:元和中,太常上言,按《禮》,祭不欲數,太廟,祭禮重于時饗。時饗與同月,即其月但行祭,不行時饗,蓋不欲煩,是禮先重者。今時饗重于朔望薦食,稽求禮情,參酌輕重,請每至時及臘,但行饗禮。其月朔望,薦食請停,知告廟。日與朔望,薦食日同,請先行告禮,然後薦食。

六宗 编辑

《尚書·舜典》曰:于六宗。鄭注曰:六宗謂星、辰、司中、司命、風雨師也。

《尚書大傳》曰:萬物非天不生,非地不載,非春不動,非夏不長,非秋不收,非冬不藏。故《書》曰「于六宗」,此之謂也。

《五經異義》曰:今《尚書》歐陽夏侯說,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旁不及四方。居中央,恍忽無有神助。陰陽變化,有益于人,郊天幷祭之。

又曰:古《尚書》說,六宗者,天地屬神之尊者,謂天宗三,地宗三。天宗,日、月、北辰也;地宗,岱山、河、海也。日月爲陰陽宗,北辰爲星宗,岱爲山宗,河爲水宗,海爲澤宗也。祀天則天文從,祀地則地理從也。

《續漢書·祭祀志》曰:安帝以《尚書》歐陽家說雲,六宗者,在天地四方之中,爲上下四方之宗,以元始。故《書》謂六宗亦六子之氣,日月雷風山澤者爲非。三月,更立六宗祠于洛陽城西北地,禮比太社。

《東觀漢記》曰:光武即帝位,燔燎告天,于六宗。

《李郃別傳》曰:郃侍祠南郊,不見六宗祠,奏曰:「按《尚書》肆類于上帝,于六宗。漢興于甘泉汾陽,祭天地亦六宗。至孝成時,匡衡奏立北郊,復祠六宗。至建武都洛陽,制郊祀不道祭,六宗由是廢,不血食。今宜復舊。」上從公議。由是遂祭六宗。

張純《六宗表》曰:臣竊以十一家凡有六統,而所據各異,考之經禮,大義不通。臣謂于六宗,祀祖考所尊者。六宗,則三昭三穆也。

《魏書》曰:明帝問王肅:「六宗竟幾?」對曰:「《坎》爲水,《離》爲火,《震》爲雷,《巽》爲風,《艮》爲山,《兌》爲澤。此乾坤六甲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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