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章部十三 太平御覽
卷六百九十七.服章部十四
服章部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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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名》曰:履,禮也,飾足所以為禮。亦曰拘也,所以拘足也。復其下曰舄。舄,臘也。久立地溼,故復其下使乾臘也。不借言賤易有宜,各自畜,不假借之也。齊人曰摶借,摶借猶把,粗之貌也。曰粗,絲麻韋草,皆同名粗。粗,措也,言所以安措足也。

《說文》曰:履,足所依也。ヒ,小兒履也。鞮,革履也。

《廣雅》曰:履紟謂之棋。

《世本》曰:於則作履屝。於則,黃帝臣。草曰屝,麻曰履也。

《方言》曰:絲作之,麻作之,不借組者謂之履。屨,朝鮮洌水之上謂之邛角,南方江沔之間總謂之粗,梁益謂之屣,或謂之紊。下几反,一音盡。履,其通語也。徐土邳圻之間今下邳。沂音沂。謂之叩角。緉𦄍,上兩下爽。關之東西或謂之緉,或謂之𦄍,其通語也。

史記》曰:張良嘗游於下邳圮上,有一老父至良所,墮其履圮下,顧謂良曰:「孺子,下取之。」父曰:「履我。」良業為取履,因長跪進之。

又曰:東郭先生待詔公車,貧困飢寒,衣敝不完。行雪中,履屨有上無下,足盡踐地,道中人笑之。

又曰:趙平原君使人於春申君,欲夸楚,為毒瑁簪,刀劍之室飾以珠玉。而春申君客三千餘人,其上客皆躡珠履,趙使大慚。

又曰:淳于髡曰:「杯槃狼籍,履舄交錯。」

漢書》曰:王莽好高冠厚履。

又曰:鄭崇,哀帝擢為尚書僕射,數諫爭,每見曳革履,上笑曰:「我識鄭尚書履聲。」

《魏志》曰:曹公令曰:「議者以祠廟當解履,吾授賜命帶劍,不解履上殿。今有事於廟而解履,是尊先公而替王命,敬父祖而簡君王也,吾不敢脫履上殿。」

《蜀志》曰:先主少孤,織履為業。曹公罵曰:「賣履舍長。」

又曰:劉琰妻胡入賀太后,后特留胡,經月乃出。胡有美色,琰疑其與後主有私,呼卒伍伯撾胡,以履摶面。胡具以言告,琰坐下獄。有司議曰:「卒非撾妻之人,面非授履之地。」琰竟棄市。

《晉書》曰:夜,武庫火,累代之寶皆焚焉。孔子履、漢祖斬蛇劍、王莽頭并失。

又曰:符健時霖雨,河水溢,浦津監寇登得一履於河,長七尺三寸,內指跡長一尺,深三寸。

《續晉漢陽春秋》曰:江州刺史王弘造陶淵明,無履,從人脫履以給之,語左右為彭澤作履。左右請履度,淵明於眾坐,伸腳令度。及履至,著而不疑。

《晉惠帝起居注》曰:帝還洛陽,至陵下謁,無履,取左右履著,下拜。

《趙錄》曰:佛圖澄卒,葬後郭,門吏報石季龍云:「是師攜一履西去。」季龍發其墓,惟見一履與一石。

《後魏書》曰:王遵業從容恬素,若處丘園。嘗著穿履,好事者多毀新履以學之。

《宋書》曰:益州道士劭碩元徽二年忽告人云:「吾命終。」因臥而死。後人見碩在荊州上明,以一隻故履縛左腳而行甚疾,遂不知所之。

《齊書》曰:高祖儉素,宮人盡令著紫絲履。太公金匱履之書曰:「行必慮正。」

《六韜》崇侯虎曰:「今周伯昌懷仁而善謀。冠雖弊,禮加於首;履雖新,法以踐地,可及其未成而圖之。」

又曰:昔帝堯王天下,黼衣絓履,不弊不更為也。

《晏子》曰:公問:「子近市,識貴賤乎?」時公繁刑,晏子曰:「踴貴履賤。」公愀然,遂緩刑。

又曰:景公為履,黃金之綦,飾以銀,連以珠,良玉之約,其長尺。

又曰:景公為履,飾以金玉,服以聽朝。履重,仆不能舉之。問曰:「天寒乎?」晏子曰:「古之制衣服,冬輕而暖,夏重而清,金玉之履,是重而寒也。」公入徹履。

《孫卿子》曰:大布之衣,簏紃之履,可以養體也。

《莊子》曰:儒者,冠圓冠者知天時,履方履者知地形。

又曰:曾子居衛,提衿而肘見,納履而踵決。

《韓子》曰:鄭人有欲買履者,先自度足而置其坐,往市而忘操之。見履,乃曰:「吾忘度足。」乃歸取之,市罷,不得履。人曰:「何不試以足?」曰:「寧信度數,無自信也。」

又曰:文王履系解,視左右盡賢,無可使系者,因俯而系之。

又曰:魯人身善織履,其妻善織縞,而徙於越。或謂之曰:「子必窮。履,飾足也,而越人跣;縞,為冠之也。而越人被髪。欲不窮,可得乎?」

《賈子》曰:天子黑方履,諸侯素方履,大夫素圓履。

《賈誼書》曰:昔楚昭王與吳戰,楚軍敗,昭王走,而履決,失之,行三十步復旋取。左右問曰:「何惜此一履乎?」王曰:「楚國雖貧,豈愛一履哉?惡與偕出弗與亻皆反也。」自是之後,楚國之俗無相棄者。

又曰:履雖鮮,弗加之於枕;冠雖弊,弗以苴履。

又曰:二世胡亥之為公子,曰:「詔置酒,享群臣。」召諸子賜食,先罷。

胡亥下階,群臣陳履,狀善者因行踐敗而去,諸侯聞之者莫不太息。及二世即位,皆知天下必棄之。

《淮南子》曰:禹之趨時,冠掛而弗顧,履遺而不取。

《鹽鐵論》曰:古者庶人鹿菲草履,今富者韋沓絲履。

《風俗通·論數》曰:者,奇也,履舄之一也。

《夢書》曰:履襪為子,屬體末也,若夢得履襪者,必有子息也,履者為男,襪者為女也。

《西京雜記》曰:趙飛燕為皇后,其弟上遺同心粕寶綦履。

又曰:度安世年十五為成帝侍郎,常著輕絲履。

又曰:匡衡邑人有說《詩》者,衡從與語,質疑,邑人推服,到履而去。

《拾遺記》曰:穆王起春宵之宮,西王母來焉,納丹豹文履。

魏武帝《遺令》曰:諸舍中可學作組履賣之。

又《內式令》曰:吏民多制文繡之服,履絲不得過降紫金黃絲織履,前於江陵得雜彩絲履,以與家約:「當著盡此履。不得效作也。」

《晉令》曰:士卒、百工履色無過綠青白,婢履色無過紅青,古儈古會切。賣者皆當著巾,帖額題所儈賣者及姓名,一足著黑履,一足著白履。

《東宮舊事》曰:太子妃有絳地文履一緉。

《漢舊儀》曰:乘與帶七尺斬蛇劍,履虎尾約履。

徐乾《古履儀》曰:正會大司馬問劍履上殿義,徐言所以,遂見從,著履上殿。時人見咸譏云:「古無履,但有舄。今當著舄上殿,不宜著履。」案《周禮》天王赤舄黑舄,后素葛履。鄭君注曰:復下曰舄,單下曰履,是則古有履也。蔡謨《答台符》分別履舄之名事曰:被符小會義注,侍臣劍履升殿。而摯虞《決疑》言劍舄履之名宜審。謹案:今時所謂履者,自漢前皆名屨。屨,《左傳》曰:「踴貴履賤。」《禮》曰:「戶外有抖勿」,不言二履。賈誼曰:「冠雖敝,不以苴屨。」亦不言苴屨。言履者,猶足所履踐耳。《詩》云:「糾糾葛屨,可以履霜。」舄者,一物之別名。履者,足踐之通稱。稱先代以來優崇重臣,言劍履則包舄也。又大臣殿,不惟朝會,或私覿獨見,臨時所著,不必是舄,故總言履,以明不跣而己。摯虞中朝宿臣,多識往行,親睹其禮,退而書之,即是晉之故典令。《決疑》言舄者,書時事也。《儀注》言履者,舉總名也。尋文總意,所稱雖異,其制一也。

鄧德明《南康記》曰:昔有盧耽仕州為治中。當元會,至曉不及朝,化為白鵠,至ト前回翔,欲下威儀。以帚擲之,得一雙履,耽驚還就列,內外左右莫不駭異。時步騭為廣州刺史,意甚惡之,便以狀聞,遂至誅滅。

《荊州記》曰:興安水邊平石上有石履。

《搜神記》曰:宮亭湖孤石,有一估客下都經其下,見二女子,云:「可為妾買兩緉絲履,自厚相報。」估客至都,與置之,并一箱,置履在內,留廟中去。兼一書一刀,忘而和留之。及下去,乘舟,忽有鯉魚躍入,剖之,得刀與書。

《幽明錄》曰:晉太寧元年,余杭人姓王,失其名,往上舍,過廟乞福。既去亡履,己行五六里,懶復更反取。一白衣人持履后至,云:「宮使還君。」化為鵠,飛入田中。

《列仙傳》曰:嘯父,冀州人,在曲周市補履,數十年不老,人奇之。

又曰:昭帝既葬鈎弋夫人,空棺無尸,但有絲履。

《列異傳》曰:胡母班為太山府君,齎書詣河伯,貽其青絲履,甚精巧也。

《漢武內傳》曰:七月七日,西王母降,履玄瓊鳳文之舄。

《列女傳》曰:翟方進學於京師,後母憐其幼,隨之長安,織履以給之。

皇甫謐《高士傳》曰:陳仲字子終,自齊適楚,楚王欲以為相,其妻子曰:「家織履以食,淡然而無為,樂在其中矣。」謝使者。

秦嘉《與婦淑書》曰:今枉虎龍組緹履一糹雨。

高文惠婦《與文惠書》曰:今聊奉具組生履一糹雨,

曹植《賀冬表》曰:獻白文履七糹雨,襪百副。

崔實《四民月令》曰:八月制韋履,十月作白履。

劉楨《魯都賦》曰:縴縴絲履,燦爛鮮新。表以文組,綴以朱

曹植《洛神賦》曰:踐遠游之人履,曳霜綃之輕裙。

古樂府詩曰:君子防未然,不處嫌疑間。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正冠。

張華《輕薄篇》曰:足下黃金履,手中雙莫邪。

甄述女詩曰:足躡承雲履,丰趺高春錦。

古詩曰:頭上金釵十二行,足下絲履五文章。

傅玄《履銘》曰:戒之哉,念履正,無履邪。正者吉之路,邪者凶之徵。

賈誼《弔屈原文》曰:章甫荐履,漸不可久。嗟若先生,獨離此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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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豹《古今注》曰:舄,以木置履下,乾臘不畏泥溺也。

《方言》曰:履中有木者謂之復舄,自關而東謂之復履。其上單者謂之宛,下單謂之鞮。

《詩》曰:公孫碩膚,赤舄几几。

又《南有嘉魚·車攻》曰:赤芾金舄。箋云:金舄,黃朱色也。

《周禮·天官下》曰:屨人掌王及后之范勿,為赤舄、黑舄、赤繶、黃繶、青句、素屨、葛屨。鄭玄曰:王告服有九,舄有三等,赤舄為上冕服之舄也。王后亦服六,惟祭服有舄。鄭司農云:赤繶、黃繶,黃繶以黃赤云絲為下綠。繶音憶。

《左傳》曰:楚子次於乾溪,雨雪,王皮冠、秦履復陶。秦所遺羽衣也。翠被、以翠羽飾被。豹舄,執輩出。

《三禮六服圖》曰:王后衣玄舄、榆翟赤舄,鞠衣著履。鞠衣以下皆履之。

《三禮圖》曰:復下曰舄,單下曰履,夏葛冬皮也。

《說苑》曰:襄成君始封之時,衣翠衣,帶玉珮玉劍,履縞舄。

《曲論》曰:中常侍張讓子奉為太醫令,與人飲酒,輒掣引衣掌,發露形體,以為戲樂。將罷,又亂其舄履,無不顛倒。

《漢武內傳》曰:西王母履文鳳之舄。

《列仙傳》曰:安期先生,琅琊阜鄉人。秦始皇請見,與語三日三夜,賜金璧千萬,出於阜鄉,皆置去,留書,以赤玉舄一枚以報。

《拾遺錄》曰:秦王子嬰寢於望夷宮,夜夢有人長丈,須、鬢絕青,納王舄而乘丹車,告云:「天下當亂。」王乃煞趙高。所夢則始皇之靈,所著則安期所遺者。

《列仙傳》曰:黃帝葬橋山,山崩無尸,惟劍舄存。

《沖波傳》曰:足屬萬錢之舄,漂如日光,宛如游龍。

《風俗通》曰:孝文身履革舄而衣弋綈。

又曰:俗說明帝時,尚書郎鄴令王喬每月朔常詣台朝。帝怪其來數而無車,密令太史候望,言其臨至時,常有雙鳧從東南飛來。因舉羅,得一隻舄,使上方識,是四年中所賜尚書履也。

杜氏《幽求》曰:褒衣博帶,高冠厚舄,珮以珠璣,結之纓蕤。

陳思王《七啟》曰:金華之舄,動趾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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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曰:襪,足衣

《釋名》曰:襪,末,在腳也。

《左傳》曰:衛侯與諸大夫飲酒,褚聲子襪而登席,公怒。

《帝王世紀》曰:武王伐紂,行至商山,襪系解。五人在前,莫肯系,皆曰:「臣所以事君,非為系襪。」

漢書》曰:中山王來朝,成帝賜食。後飽,起下,襪系解。成帝以為不能而賢定陶王。

又曰:莖㧐時,王生者善為黃老言。嘗召居廷中,公卿盡會。張釋之為廷尉,王生顧曰:「吾襪解,為我結襪。」釋之跪而結之。人或讓王生:「獨柰何辱張廷尉如此?」王生曰:「吾老且賤,自度終亡益於張廷尉。方今天下名臣,吾故聊使廷尉跪結襪,欲以重之。」諸公聞之,賢王生而重釋之。

《東觀漢記》曰:和帝召諸儒,侍中賈逵、黃香相難。罷朝。特頒賜履襪。

《文子》曰:均為縞也,或為冠,或為襪則履之。

又曰:文王伐崇,至鳳凰之墟而襪系解。文王自結之,太公問焉。文王曰:「吾聞亡君所與處盡其役,寡人雖不肖,所與處皆先君之人也。故無令結之。」《漢舊儀》曰:凡齋玄豹襪,耕用青襪。

《會稽典錄》曰:賀劭為卻世容止,與人交久益敬之,在官府常著襪,希見其足。

崔浩《女儀》曰:近古婦以冬至日進履襪於舅姑。

張衡《南都賦》曰:羅襪躡跡而容與。

曹植《洛神賦》曰:凌波微步,羅襪生塵也。

皇甫規《與馬融書》曰:謹上襪一量,以通微薄。

秦嘉婦《與嘉書》曰:今奉細布襪二量。

高文惠婦《與文惠書》曰:今奉織成襪一量。

曹植《賀冬表》曰:獻襪七量并為《襪頌》曰:「玉趾既御,履和蹈貞。行與錄邁,動以福并。」

後漢崔駰作《襪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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