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霞客遊記/永昌志略

漢永昌郡,元為大理金齒等處宣撫司,總管置司治於永昌,後改為宣慰使司都元帥府。洪武十五年平雲南,前永昌萬戶阿鳳率其眾詣指揮王貞降附,仍置永昌府,立金齒衛。

十六年六月,麓川彝叛,屠[1]其城。

二十三年,省府,改金齒衛為金齒軍民指揮使司,從指揮使胡淵請也。於是遂名金齒,不名永昌,而實非金齒之地,如瀾滄江在永昌,而瀾滄衛在北勝,各不相蒙。蓋國初立衛,經理皆出武臣,故多名實悖戾耳。

景泰中設鎮守,弘治二年設金騰道。

嘉靖元年,巡撫何孟春(郴州籍,江陰人。)、巡按御史陳察(常熟人。)疏革鎮守,設永昌府,立保山縣,改金齒指揮使司為永昌衛府,領州一:騰越;縣二:保山永平。仍統潞江安撫司鳳溪施甸二長官司。

保山編戶十里。又城北彝民曰「喧」,共十五;城南彝民曰「寨」,共二十八。

洪武三十三年,改騰沖守禦千戶所隸金齒司。

正統十四年,升為騰沖軍民指揮使司,與金齒並。

嘉靖二年,復置州,隸永昌府,改指揮使司為騰沖衛,州名騰越。在府城南三百六十里,以地多藤,元名藤州。

永平,即東漢之博南縣。以山名。洪武初隸永昌府。

三十二年,改府為金齒指揮司,屬指揮司管轄。

嘉靖二年,復府,仍屬府。在府東一百七十里。

潞江安撫司,在城西南一百三十里。元柔遠路,國初柔遠府,永樂九年立安撫司。

鳳溪長官司,在城東二十五里。

施甸長官司,在城南一百里。唐銀生府北境,元為石甸,後訛為施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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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屠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