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霞客游记/永昌志略

汉永昌郡,元为大理金齿等处宣抚司,总管置司治于永昌,后改为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洪武十五年平云南,前永昌万户阿凤率其众诣指挥王贞降附,仍置永昌府,立金齿卫。

十六年六月,麓川彝叛,屠[1]其城。

二十三年,省府,改金齿卫为金齿军民指挥使司,从指挥使胡渊请也。于是遂名金齿,不名永昌,而实非金齿之地,如澜沧江在永昌,而澜沧卫在北胜,各不相蒙。盖国初立卫,经理皆出武臣,故多名实悖戾耳。

景泰中设镇守,弘治二年设金腾道。

嘉靖元年,巡抚何孟春(郴州籍,江阴人。)、巡按御史陈察(常熟人。)疏革镇守,设永昌府,立保山县,改金齿指挥使司为永昌卫府,领州一:腾越;县二:保山永平。仍统潞江安抚司凤溪施甸二长官司。

保山编户十里。又城北彝民曰“喧”,共十五;城南彝民曰“寨”,共二十八。

洪武三十三年,改腾冲守御千户所隶金齿司。

正统十四年,升为腾冲军民指挥使司,与金齿并。

嘉靖二年,复置州,隶永昌府,改指挥使司为腾冲卫,州名腾越。在府城南三百六十里,以地多藤,元名藤州。

永平,即东汉之博南县。以山名。洪武初隶永昌府。

三十二年,改府为金齿指挥司,属指挥司管辖。

嘉靖二年,复府,仍属府。在府东一百七十里。

潞江安抚司,在城西南一百三十里。元柔远路,国初柔远府,永乐九年立安抚司。

凤溪长官司,在城东二十五里。

施甸长官司,在城南一百里。唐银生府北境,元为石甸,后讹为施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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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