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趙珩。右承旨鄭攸。左副承旨洪命夏。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徐祥履。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五更,流星出大角星上,入太微東門內,狀如拳,尾長三四尺許,色白,有霧氣。一更,流星出大角星下,入東方天際,狀如拳,尾bb長b二三尺許,色赤。自昧爽至巳時,有霧氣。自午時至申時,日暈。
○右議政李時白十六度呈辭。入啓。傳曰,安心調理。
○府啓,臺諫出仕事。答曰,依啓。
2月2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趙珩。右承旨鄭攸。左副承旨洪命夏。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徐祥履。注書鄭晳。假注書金益振。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夜五更,電光,流星出北斗星下,入艮方天際,狀如拳,尾長三四尺許,色赤。
○備邊司啓曰,麟坪大君入往北京之後,正月已盡,而尙無先來之報,慮有宿病患,憂念殊深,義州府尹,急遣小譯於鳳凰城,詳細探問以來之意,言于備局,斯速擧行,可也事,傳敎矣。臣等亦慮其尙無先來之報,取考從前正朝使先來渡江之日字,則皆在於二月初五日之以後。以此見之,則卽今之未及出來,事勢固然,而聖上之憂念至此,依聖敎,移文義州府尹,使之急急探問馳啓,而順付於撥便,則不無遲滯之弊,別定禁軍,騎撥馳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府啓。答曰,依啓。錄勳事,不允。李憪事,如是論列,殊甚不當,而詞訟重地,累日曠官,亦涉可慮,本職遞差。
○綾川府院君具仁垕箚子。入啓。答曰,省箚具悉。卿雖老,筋力尙强,勿辭察職。
○戶曹判書李厚源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以卿之才,度支爲任,實是尋常之職,何乃過爲固辭如是耶?況日氣漸暖,尤非致病之時,勿辭,從速察職。
○禮曹判書吳竣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知經筵,本非一人本職,尤無可遞之事,勿辭察職。
○掌令趙涑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
○工曹判書洪茂績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之先見,智也,爲國蹇蹇,忠也。擢置六卿,固其宜也。有何不可?卿其勿辭,速出行公。
○刑曹判書李澥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爲固辭,從速察職。
○晝講入侍,知事朴遾,特進官李浣,參贊官洪命夏,侍讀官吳挺緯,檢討官金始振,假注書金益振,記事官李端相、睦來善,上講《書傳牧誓》,自牧地名,止能聽誓命。
○朴遾所啓,臣之所帶之職,無非忝竊,而修理都監堂上,則此是苦務,不敢辭免,至於備局堂上,則只有臣與許積二人而已,一人不到,則不得開坐,殊極苟簡,經筵官,則元數六人內,五人有故,只有臣一人,逐日入侍,形勢閔迫,其中一任,願賜遞改。上曰,他任,則似難輕遞,而經筵官,則獨任爲難,如大提學不久當出,而下鄕之人及有故者,其代差出,可也。洪命夏曰,如被論之人,似不可仍帶經筵矣。上曰,被論之人,爲先遞差,其代差出,可也。
2月3日
编辑都承旨尹絳。左承旨趙珩。右承旨鄭攸。左副承旨洪命夏。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徐祥履。注書鄭晳。假注書金益振。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開城留守元斗杓。
○夜五更,流星出房星上,入東方天際,狀如鉢,尾長五六尺許,色赤。
○備邊司啓曰,海美縣,今將移設於兵營舊城。移設之際,多有料理處置之事,宣惠之米,尙未收捧,而新除授縣監李必馨,緣兩司位不齊,久未署經,令兩司,速爲署經,數三日內,催促發送,何如?傳曰,除署經,速爲發送,可也。
○備邊司郞廳,以左議政意啓曰,卽者,伏聞因政院,分付,摠戎使明將出巡云。非但春農已迫,收米正急,恐有村民騷屑,未及周旋之弊,實慮有煩於聽聞,待領相入來,徐議處之,何如?傳曰,政院分付,誤也。姑勿出巡,可也。
○軍器寺草記。入啓。答曰,依啓。向者該曹,以此曚曨啓辭,尤極駭異,其當該堂上,亦爲推考。
○府啓,李憪英、申壕事。答曰,毋庸煩瀆。
○右議政李時白十七度呈辭。入啓。傳曰,遣承旨敦諭。
○院啓。答曰,不允。下諭事,依啓。人之所見,前後之不同至此,良可歎也。
○戶曹判書李厚源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地部之任,不可一日暫曠,卿固勿[勿固]辭,從速出仕。
○以司饔提調等待罪啓辭,傳曰,勿待罪。
○持平李袤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深嘉爾進言之誠,而惜乎,其引而不發也。爾其勿辭察職。
○綾川府院君具仁垕箚子。入啓。答曰,省箚具悉至懇。予意已諭,卿勿固辭,察職。
○進善宋時烈上疏。入啓。答曰,省覽疏章。惓惓憂愛之忠,懇懇不已,寧不動心於中?多小戒誨之語,實是藥石,苟求至誠,何以至此?予雖不敏,可不服膺焉。縱緣疾病,趁未上來,時惠德音,以補闕失,則與在左右何殊?前頭日氣和暖,須體至意,調理上來。
○晝講入侍,知事朴遾,特進官金汝鈺,參贊官鄭攸,侍讀官蔡忠元,檢討官金始振,假注書金益振,記事官李端相、睦來善,上講《書傳牧誓》,自王曰古人有言曰,止讀者其味之。
2月4日
编辑都承旨尹絳。左承旨。右承旨鄭攸。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金益振。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自巳時至未時,日暈。申時,日有半暈,赤氣屈曲,在於暈上,長十餘尺,廣數尺許,兩頭銳,移時乃滅。夜自一更至五更,東方、艮方,有氣如火光。
○軍器寺官員,以都提調意啓曰,別造鳥銃打造時所用薪鐵,則本廳遺在及江都所在,姑爲繼用,而豆錫等物,則自前,例以餘丁木,啓請取用,今亦依舊例,令該司題給何如事草記,傳曰,依啓。江都所在鐵,何樣鐵,而欲爲取來用之乎事,傳敎矣。禦敵之要,莫如鳥銃,別設一局,而所用鐵物,他無拮据措備之路,不得已入啓,長淵地,別遣官吏,自本寺,米布下送,吹鐵繼用矣。庚寅年分,因本道監司狀啓,姑爲停罷,而所謂江都所在薪鐵,則己丑冬,新鑄佛糧機,所用子砲打造事,自吹鐵所,移運江都,子砲打造之後,餘在薪鐵萬餘斤,故欲爲取用之意,敢啓。傳曰,在江都之物,不必移陸用他,本寺,則別爲料理用之,在彼之鐵,則勿爲用,可也。
○義禁府啓曰,逆鉽之子甲童,年未滿四歲之故,當初則不入於定配秩矣,卽緣榻前定奪,定其配所於大靜縣,問其去處於南部,則北部牒呈內,甲童初無定配之命,故其母率往甲山配所云,自甲山,押赴大靜配所之際,三歲乳下之兒,不無致斃於中路之弊,改定配於三水郡,仍令鉽妻押去羅將,領付三水,則事勢似爲便當,而旣定配所之罪人,自下不敢容議,今當發遣羅將,而一路之弊,亦甚可慮,勿爲別遣羅將,使鉽妻押去羅將,押領甲童而出來,仍爲押送大靜縣,何如?傳曰,鉽妻之率去,已極不當,況仍配其處乎?依前配所押送,可也。
○政院啓曰,闕門垂閉,而莫重鞫獄,亦不可經夜,判義禁金藎國,當留門命招,使之肅拜,參鞫之意,敢啓。傳曰,明朝命招,推鞫,可也。
○下直,城津僉使朴泂。
○備忘記,今下弓矢,城津僉使朴泂處,給送。
○傳曰,前正言徐必遠,敍用。
○院啓,臺諫出仕事。答曰,依啓。
○府啓。答曰,毋庸强煩。
○鳳山縣監李文柱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深嘉爾憂國愛君之誠,再三觀覽不已也,可不體念焉?
○綾川府院君具仁垕箚子。入啓。答曰,省箚具悉。卿辭至此,當勉副焉。
○大司憲尹順之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之赴此職,非獨今番,何乃固辭至此?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有政。以李正英爲修撰。
○吏批啓曰,校理吳挺緯等,未經準職,加資,何以爲之?傳曰,然則準職除授。
2月5日
编辑都承旨尹絳。左承旨。右承旨鄭攸。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金益振。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三更,流星出右角星上,入平星下,狀如鉢,尾長五六尺許,色赤,光照地。
○備邊司啓曰,以軍器寺啓辭,答曰,依啓。江都所在鐵,何樣鐵而欲爲取來用之乎事,傳敎矣。餘丁木元數不敷,而因本寺啓請焰焇[焰硝]價,將爲上下者,至於四十五同之多,闕內修理時上下,亦至於二十同,所餘無幾,如有不時之用,則事甚可慮,今此豆錫等價,勢難優給,姑爲題給五同,何如?傳曰,知道。
○又啓曰,以兵曹啓辭,各道水軍之役,比他軍倍重,種種名目,不可毛擧,而姑以洪淸水營,撮其大者而言之,則一年番布三疋之外,役木、饌木、陸物價,或半疋或一疋云。所謂陸物,卽生葛、生麻、白席、草芚、瓢子等物也。以各年每名所收計之,則其數極多,設令陸物,逐年改備,其價豈至於此?又有三秩之役,所謂三秩,乃鎭撫使同等隷也。稱以從馬,每於水軍立番之時,逐名徵木,多至三四疋云,未知所謂從馬,用於何處,而若此之多也?此外郊草作米,魚物貿販,科外侵徵之弊,罔有紀極,而又有豫定之弊,所謂豫定者,除其身役,豫定雜物,如米穀、繭絲、油淸、木花、紙地、鐵物、實果,凡百之物,較諸番布,倍定勒捧,一年所費,殆至數十疋,無告軍卒,怨苦徹天,竊聞往在戊寅年間,領議政臣鄭太和,爲本道監司時,以豫定之弊,論理行文,使之革去謬弊,自營中,隨便貿用,貧殘水卒,暫得息肩矣。厥後其弊,猶夫前日,委屬痛駭,兵營,則雖不至若此之甚,亦有此弊,非但此道,他道皆然,誠極寒心。目今洪淸水使兼保寧府使,兵使兼淸州牧使衙供外,將士之供,雖不可專責於本官,此外稱以兵水使及軍官支供,而橫斂無節之時,則軍卒處所徵,必有所減,從馬之弊,亦可除矣。兵使、水使,旣已擇差委任,則當此新設之初,想必擺落弊習,裁減定式,以爲軍卒保存之地,而自朝廷,亦不可無策礪之擧,臣曹當以此意,行會于洪淸兵水使處,而亦令廟堂,參商分付,似合事宜,他道,則雖無以兵水使,新兼守令之擧,其從前橫斂之弊,則一也。水陸閫帥,宜體朝廷軫恤軍卒之意,應當身役之外,切勿科外橫侵事,諸道兵水使及統制使處,一體行會,何如?傳曰,依啓事,傳敎矣。兵水使之巧作名目,不一其端,侵漁軍卒,罔有紀極,軍卒難支之勢,怨苦之狀,人所共知,事甚痛駭,故朝家之從前戒飭,非止一再,而弊習已痼,無意遵奉。到今兵水使新兼守令創立規例之日,若不盡革舊習,仍存弊政,則軍卒之蘇息,終無其日,兵曹啓辭,意實在此,兵水使,非但兼守令,旣有大同題給之米,將出支供,亦在其中,此後如有一毫侵及軍卒之事,則隨事摘發,御史廉察時,亦爲採訪各邑所在軍兵疾苦,仍前侵漁者,繩以重律,斷不饒貸,宜當,以此意,知委於洪淸兵水使,亦令監司,各別申飭,而他道兵水使,雖不兼守令,科外誅求者,亦當嚴禁,竝爲行會於他道監兵水使,何如?傳曰,依啓。
○又啓曰,曾因前慶尙左水使南斗柄所造銅砲一百七坐會錄事狀啓,銅砲之制,比紙砲頗好云,每樣各一柄,使之上送,觀其制樣事判下,故卽爲行會矣。新水使鄭傅賢,上送玄字、黃字各一柄,使本司郞廳,與軍器寺官員,眼同試放於露梁江邊,尋其鐵丸所及處,則玄字,遠及二千餘步,黃字,不及玄字百步云,觀其體樣,比之紙砲,則雖似完固,只可用於守城,不合臨陣之用,且其功力,似爲浩大矣,敢啓。傳曰,知道。
○禁府郞廳,以左議政意啓曰,臣聞推鞫廳平明開坐,來到本府之前,有一郞官,最晩來到,疾馳橫過臣前,事體極爲駭愕,從重察推,何如?傳曰,知道。
○傳曰,承服罪人雪明,徑斃前處斷事,旣已依啓,而何不擧行乎?今夜則十分救療,待明早,卽爲正刑,俾無失刑之患事,言于禁府。
○以都承旨尹絳司饔提調待罪啓辭,傳曰,知道。何待罪?
○鞫廳草記。入啓。傳曰,依啓。所謂內人三人中,繼玉已死,禮今及樂善保母,似是脅從,況從往江華地,兒輩必不無警懼之患,勿爲拿問。
○右議政李時白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有萬分必出之義,無一毫退處之理,屢屢辭免,已不勝情意不相孚之歎,況目今有鞫獄之日,豈忍移病不參乎?卿勿控辭,速出參鞫,以重事體,以明分義。
2月6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鄭攸。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金益振。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卯時,有霧氣。日出時,日色赤。夜一更二更,月暈兩珥。
○義禁府啓曰,罪人雪明,已爲承服正刑,緣坐籍沒,破家瀦澤,降其邑號,罷其守令等事,依律文,捧承傳,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罪人法幸,已爲承服正刑,緣坐籍沒,破家瀦澤,降其邑號,罷其守令等事,依律文,捧承傳,何如?傳曰,允。
○備邊司粘目。入啓。答曰,依回啓施行爲乎矣,監司之不念國家事勢,徒爲悅民之狀,亦甚未妥爲置,推考,今後則使不得生心,宜當。
○又粘目。入啓。答曰,似當依回啓施行是在果,三千軍士中,除出將官以下二千餘人,何其太多爲旀,將官,亦豈可守直圍籬乎?更詳處置。
○府啓。答曰,不允。李𢡿,推考。
○院啓。答曰,不允。崔惠吉事,依啓。
○副護軍李一相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今番獄事,自是兩件事,卿等治逆獄也,功勞實多,況因舊例,有何不可之理?卿其勿辭。
○領議政鄭太和箚子。入啓。答曰,省箚具悉。自是舊典,何須計較一兩日之多少乎?卿其安心勿辭。
○修撰李正英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察職。
○前參議李應蓍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今玆鞫獄時,孰不有功勞?卿之竭心盡誠,無與比者,縱無自古應施之賞,必有特異酬嘉之典,況舊例當然之事乎?卿其勿辭。
2月7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鄭攸。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金益振。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卯時辰時,日暈兩珥。巳時,日有重暈,內暈上有冠,色內赤外靑。自午時至酉時,日暈。夜一更二更,月暈。四更,月暈,艮方,有氣如火光。
○下直,柔遠僉使朴震益,阿山萬戶金文世。
○備忘記,今下弓矢,柔遠僉使朴震益,阿山萬戶金文世處,給送。
○以兵曹烽燧單子,傳曰,頃纔摘奸申飭,而峨嵯山烽燧,一向不擧,極爲痛駭,言于該曹,使之各別重處,俾無此弊。
○兵曹啓曰,云云事,傳敎矣。峨嵯山烽燧,每稱雲暗,不能相準,本曹之或遣宣傳官摘奸,或行文檢飭,非止一再。絶火之弊,猶夫前日,取考上年擧火單子,則一年之內,秋冬之相準者,纔止三度。竊念北道之形勢,與他道不竝,東南巨海,西小大嶺,雲霞之暗,無日不然,而春夏尤甚。烽火之傳,其勢誠難,而曾見南兵使李景顔啓聞,則自作仇非,舊茄乙坡知之間,乙山德龍、騎峯兩山,古有設烽之處,而廢革已久。近來之絶火,安知不由於此?細尋泉脈,料理便否之意,前已定奪行會,而尙無擧行之事。且各邑絶火之處,亦不可不詳査啓聞,以此意,各道監兵使處,一邊行會,而諉以雲暗,更無申飭之擧,則前頭虛疎之弊,必由於今日。發遣宣傳官二員,一員,則自京畿,至咸鏡南道,一員,直往北道,使之着實摘奸,詳細書啓,以爲處置之地,何如?傳曰,南兵使馳啓,雖或近似,其實則不然。春夏,雖多雲霧之暗,一月三十日,一年十二朔,豈無淸明捲霧之日乎?若諉之於以此形勢,則隔不傳火,可也,而秋冬之間,相準者三度云,此三度擧火,則何從而傳通耶?以此觀之,怠慢不謹之罪可知。每每宣傳官摘奸,亦涉文具,令本道,嚴査絶火處,斷以軍法,切不饒貸,以肅軍令。
○傳曰,校理蔡忠元,副修撰閔鼎重,兵曹佐郞南龍翼,御史治裝。
○府啓。答曰,亟停勿煩。
○院啓,前戶曹判書李時一[李時昉]門外黜送事,李時楷付處還收事,暎及申壕等錄勳事。答曰,勿煩。
○吏曹粘目,討捕使洪瑑捕賊事。入啓。答曰,雖是職分內事,極爲可嘉爲置。
○又粘目。入啓。答曰,依法典論賞。
○兵曹參判沈之源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此是舊典,卿其安心勿辭。
○同義禁許積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今番獄事,自是兩件事,卿等治逆獄也,功勞實多,況因舊例,有何不可之理?卿其勿辭。
○晝講入侍,同知事尹順之,特進官許積,參贊官卞時益,侍讀官蔡忠元,檢討官閔鼎重,假注書金益振,記事官李端相、睦來善。上講《書傳武成》,自史氏記武王,止此當在罔不率俾之下。
2月8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鄭攸。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日出時,色赤。卯時,日暈兩珥。辰時,日暈,暈上有冠,色內靑外黃。自巳時至酉時,日暈。夜一更,有霧氣。自一更至三更,月暈。四更五更,東方、巽方,有氣如火光。
○以義禁府昌陵參奉金榮復等照律公事,傳曰,不踏印信,還出。
○義禁府啓曰,臣等,慮有滯獄之弊,推案入啓之際,會于西大廳,回啓若干公事之際,聞承旨下府,倉卒之中,未能覺察,昌陵參奉金榮復等照律啓目,不踏印信,致勤聖敎,不勝惶恐,元公事,踏印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府啓,李憪及錄勳事,李時楷付處事。答曰,勿煩。
○傳曰,國有大赦,域內同慶,理宜咸與維新,趙錫胤、南重晦、李慶億等,竝放釋。
○左邊捕盜廳草記。入啓。答曰,觀此啓辭,則此意甚好,旣與都事,一同捕捉,則有何首助之別乎?況承服罪人拿來都事,只出六品,則軍官輩之加資,實涉過重,令該曹,以此參酌施賞,可也。
○領議政鄭太和初度呈辭。入啓。答曰,不允批答。
○判官李楠等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疏辭,當令該曹,議處焉。
○右議政李時白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安心省掃,而國家多事,鼎度[席]不可久曠,體予至意,從速往來,毋滯時日。仍傳曰,給由馬,澆奠床,備給。
○兵曹參議鄭知和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廟堂之薦,似非偶然,爾其勿辭察職。
○有政。以李泰淵爲校理,金徽爲副修撰。
2月9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鄭攸。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義禁府啓曰,罪人貴生,已爲承服正刑,緣坐籍沒,破家瀦澤,降其邑號,罷其守令等事,依律捧承傳,何如?傳曰,允。
○院啓。答曰,亟停勿煩。
○府啓。答曰,須勿强煩。
○鞫廳啓辭。答曰,此賊,乃逆趙世龍家之最親心服奴子也。許多凶謀,萬無不知之理,姑勿行刑于內,咀呪因緣出入之人,刑推施威,各別鉤問以啓。
○吏曹參議蔡裕後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察職。
○校理吳挺緯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旣非大段,又出遠避,則何必控辭?爾其察職。
○上引見御史于資政殿。入侍,右副承旨李弘淵,忠淸道御史蔡忠元,全羅道御史閔鼎重,慶尙道御史南龍翼,假注書金益振,記事官李端相。上謂御史等曰,爲國之道,在於安民,而百里苦樂,係於守令,所以擇遣者,欲令紓民之困,而非但不能擇遣,亦不無循私之弊,故分遣繡衣者,所以採訪民瘼,廉察守令,以明其黜陟賞罰也。今此抽栍之邑,雖未知善治與否,而未必皆不治,亦未必皆善治也。爾等,自經幄,從班出去,任旣不輕,意非偶然也。時見方外疏章,則皆以不遣御史爲言,而旣使廉察之後,別無貪贜之吏,亦無可〈缺〉之官,寧有此理?如有貪虐不能治民者,勿拘〈缺〉情,從公廉察,可也。忠元曰,臣之愚〈缺〉已洞燭,同朝亦所共知〈缺〉感徒切惶恐之至。鼎重曰,〈缺〉心力所至,敢不盡焉?龍翼曰,〈缺〉不能解事,惟恐不稱任使矣。上曰,守令賢否廉察之餘,民間弊瘼,亦從聞見來達,可也。忠元曰,此爲最難,文書現出,勢所未易,民間所言,不無因嫌忌而發者,似難盡信。龍翼曰,若非極善極惡,則最難聞見矣。時月雖遲,似當詳加廉問矣。鼎重曰,出入村閻,聞一二人之言,難可取信矣。上曰,此任誠苦自前分遣之官,急於還歸,不能詳加廉察,爾等,勿以速還爲心,亦可也。上又曰,受命之方,依前例,出外拆見封書,可也。上謂承旨曰,御史治裝未久,分付該曹,給送糧資。遂罷出。〈燼餘〉
2月10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鄭攸。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政院啓曰,禁府,昌陵參奉金榮復等照律公事不踏印,莫重入啓文書,不爲詳審,極可驚駭,色吏,請從重推治,臣等,亦難免不察之失,惶恐待罪。傳曰,知道。勿待罪。
○下直,淸城僉使李象羽。
○備忘記,今下弓矢,淸城僉使李象羽處,給送。
○刑曹粘目。入啓。答曰,奸吏之欺瞞官員,亦非難事,使之更査處置。
○領議政鄭太和再度呈辭。入啓。傳曰,遣承旨敦諭。
○府啓。答曰,須勿瀆擾。
○禁府草記。入啓。答曰,遣承旨敦諭,使之速爲參鞫。
○院啓。答曰,不允。李時楷事,更察其罪目,付處之律,豈有過中之理乎?
○刑曹判書李澥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安心往來。仍傳曰,給由馬、澆尊床,備給。
○正言徐必遠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察職。
○嘉禮廳啓曰,今此淑明公主吉禮時,於義洞本宮修理時,內外汚穢之物,盡爲掘出後,以新土塡補之役,極爲浩大云。本廳啓下役軍四十名,則不成模樣,四十名之外,令兵曹,量宜加定,使之趁卽赴役,宜當,敢啓。傳曰,其役頗大,以若干募軍,似難成形,修理都監畢役後,以所餘僧軍,斟酌移給爲之,可也。
2月11日
编辑都承旨尹絳。左承旨。右承旨鄭攸。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巳時,日暈。酉時,日暈。夜四五更,月暈。
○藥房提調臣朴遾,副提調臣尹絳啓曰,慈殿所進回春方二陳湯,前後劑入之數,已至一百六十貼。竊念進御旣多,必須詳知此藥之有效與否,及聖侯之如何,然後當與諸醫商議,或仍進或停止或改他藥,敢此仰稟。答曰,慈侯安寧,此藥極爲有效,仍進或停止與否,與諸醫,商議處之。
○再啓曰,臣等,伏承慈侯安寧之敎,不勝喜幸之至,回春方二陳湯仍進或停止與否,與諸醫商議,則皆以爲慈侯,雖曰平復,不可無後慮,而此藥元是多用之劑,久久進御,別無所害。況旣有顯效,則不宜遽卽停止,限春和前,姑爲連進,觀勢更議,宜當云,二陳湯仍爲劑入之意,敢啓。答曰,此論是矣,依爲之。
○大妃殿問安。答曰,知道。劑入之藥,連爲進服,症候平常。
○義禁府啓曰,以貴生夫妻拿來事,出去都事李聖賚,卽者還來,所見其貴生養子僧人寶明處所捧之招,結爲養父母,貴生逃走之時,與之偕逃,自抱川,移匿於永平,終始同其去留。厥後上京,聞法幸被拿,前月晦日,還爲逃匿於永平云,到今被捉囚禁於永平,而貴生一時逃走之水命言內,所謂寶明,常時稱以上師,或稱上大木云。以此見之,則似是普上之變名者也。普上曾有拿命而失捕,今此寶明,似當拿來,査其普上與否而處置,令鞫廳,稟處,何如?傳曰,允。
○刑曹粘目。入啓。答曰,依允。崔文活、李元璧、李𡐔乙良,放送。
○司僕寺粘目。入啓。答曰,依允。歲貢馬,以凶咎馬抄送,似涉未妥,凶咎馬,則每歲數外出送,期以絶種爲旀,凶咎,則雌馬亦爲出送爲可是在果,其要則全在於切勿混同,以致遺種是置,各別嚴飭本州。
○府啓。答曰,已諭,毋煩,申生事,小無干涉於此獄,而發此常情之所不到者,其意之所在,實難測也,殊涉駭異矣。
○領議政鄭太和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之才德,爲世所重,屬國家多難之秋,若執撝謙而不肯出,則其於蒼生何,其於國事何?昨纔敦諭,而猶不改圖,是乃寡昧之誠意不足之致也,自歎而已。寡昧之淺誠薄禮,雖不足觀,顧不念先王知遇之恩乎?惟卿體此至意,速出論道,以副至望。
2月12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鄭攸。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自巳時至申時,日暈。
○修理都監啓曰,赴役僧軍,齊訴于都監曰,單身遠來,不能齎糧,以木疋持來,而近日市上,非錢則不得貿米,欲以木換錢而貿米,則此非僧人之所可能,而出入閭家有禁,役事遲滯有罰,行槖已空,計沒奈何?雖欲竭力服役,飢困之中,亦不可得,極以爲悶云。臣等,聞來甚爲矜憐,似不可無別樣變通之擧,而方當用錢申令之時,不可以僧軍之故,有所異同,反覆思量,未得善策,渠等希望,雖在於依丁亥年修理時例,官給料米,而其時,則求諸八道,多有都監所儲,故有此前例所無給料之事,今則國儲已竭,更無餘力可及,於此無已,則自該曹,出捐數十百石,令平市官員,別開一市,僧人之持木疋適市者,稍優其價,而許貿,則在公家,所損不甚多,而亦足以濟僧徒呼庚之患,未知如何,敢稟。傳曰,令該曹議處。
○義禁府啓曰,禁府郞廳,以左右相意,貴生拿來都事,旣不得罪人,只捉得寶明稱云者,則所當押來其人及水命稱云者,令鞫廳,稟命憑閱,以定眞僞,而各囚兩處,空手而來,極爲無謂。發遣他都事二員,分往楊州、永平,一時拿來,何如?傳曰,依啓。當該都事,拿推。
○領議政鄭太和三度呈辭。入啓。傳曰,不允批答。
○禁府草記。入啓。答曰,依啓。都事等上來後,治罪,可也。
○府啓。答曰,依啓。徐必遠之護黨無忌,李袤之投陳先試,俱極可駭,量[豈]宜冒居臺閣乎?竝遞差。
○大司諫閔應協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無所失,勿辭察職。
○平安監司鄭維城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西藩布政之任,非但重大,實是苦務,爲臣子者,安敢厭避至此乎?事極駭愕,此上疏,還爲下送,亦爲推考,以懲日後之弊。
2月13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鄭攸。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五更,月暈。
○備邊司啓曰,以戶曹啓辭,備邊司啓辭,義禁府啓辭,本府皂隷之規事,以此分付,何如?傳曰,依啓事,傳敎矣。皂隷,癸亥以後,罷定軍役,兩道收米每結三升,丁丑亂後,收米亦罷等項曲折,略具於禁府啓辭中,臣曹不敢更贅,而丁丑亂後本曹給料之數,只是六十六名,逐年增加,今則至於一百二十四名,則此後未知又爲幾名也。且其給料之規,丁丑亂初,不過六斗,而其後爲八斗,又其後爲十斗,今則爲十二斗,而將爲十八斗矣。國家用度,當量入爲出,而一自亂後,流逋日增,田野日荒,稅入日減,調度日殷,無怪乎經費之匱竭至此。此時度支之任,雖使劉晏再起,亦無措手之地,是非可憂之甚乎。今若於禁府皂隷,更加六斗,則他衙門,亦必效此而起,皂隷之數,隨歲加出,而其料漸增又如此,則本曹,於何辦得,可以左酬右應,而無乏絶之患乎?大槪此事,當初處置,無輕遠之慮,猝罷四道皂隷,又停湖西收米之後,節節窒礙,前後入啓稟奪,不啻一二,而餘丁木二十餘同,宣惠米七八百石除出,每朔一名,各結米十斗,木一疋定式者,丁亥年大臣收議蒙允者也。兩司皂隷,加給餘丁木一疋事,則己丑年,臣曹及兵曹,相與論難定奪者,而其後義禁府,亦請加給木疋,則以當此國儲不敷之日,該曹妄加米布於兩司皂隷,以致處處紛紜之端,殊甚不可。兩司皂隷料布,還爲減下,以除續續煩擾之弊爲敎,其時聖慮所及,實爲允當,而今此六斗加給之擧,遠捨丁亥之定規,近乖己丑之特敎,獨使本曹,加給前料之半,當此國儲蕩竭之日,不幾於責水枯木乎?況他衙門,亦必執此爲言,皆請加給,則將若之何?不給則有不均之歎,給之,則有難繼之患,此臣曹之所以爲悶者也。元是皂隷,非臣曹之所管,而特以湖西收米,納於本曹之故,自本曹給料,今則收米之擧已罷,自當歸於該掌,而亂後創攘之時,又罷宣惠廳一半給料之規,而自本曹專給,從此視若本曹之事,每責無名之役,一番變通,以爲永久遵行之規,決不可已,設或未遑於此,亦何可不思他處效尤之弊,而猝有此加給,至於六斗之擧乎?然而加給之擧,終不可不爲,則必須略爲變通,或以餘丁木添給,或依量田後亂離前所爲之規,自宣惠廳,給料一半然後,本曹庶可支撑,更令廟堂,詳細,稟處,何如?傳曰,知道事,傳敎矣。禁府皂隷,役重料薄,願屬無人,雇立未久,旋卽逃避,故其中執杖者,不過四五,而出使之時,則借得刑曹使令。卽今推鞫,亦不能成形,變通之擧,在所不已,而該曹經費之難繼,誠如該曹啓辭,料米,則勿爲加給,每名每朔,加給本司所管餘丁木各一疋,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本司堂上,多有事故,坐起時來參者,不過二三員,不但事勢未妥,有司之任,尤爲緊關,不可曠闕。行判決事南銑,同知李一相,行副護軍李應蓍,本司提調差下,李一相,使之仍察有司之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以戶曹啓辭,以本曹告者兩人,賊家田畓自願受出之說,惶恐不敢發口事草記,傳曰,然則擇其好者,從優題給事,傳敎矣。今番籍沒逆家中,仁弼、震興家舍稍好,而仁弼家,則御營廳,震興家,則忠翊府,爲啓請蒙允,逆魁自點父子家舍,則非但應爲瀦澤,以南別宮延接都監諸色庫舍造作事,材瓦撤毁取用事,自本曹,亦爲入啓蒙允。此外諸賊家舍,其數亦多,而取考籍沒單子,則間閣數稍多且好者,只有長通坊自點妾家及鑄字洞北邊自點家舍又一梗,而其餘,則皆不及於此兩家,故暎,則長通坊家,申壕,則鑄字洞北邊家定給,似當。至於奴婢,則掌隷院,所當啓稟處置,而田畓,則外方査啓,時未齊至,姑爲留待,觀其多少,追後定給,宜當,仍念今番籍沒家舍田庄及材瓦,諸上司各衙門,爭相求占,或爲啓請,或有移文之處,極其紛紜,如欲一一應副,餘存無幾。頃日大臣之啓,亦慮此弊。以各司續啓請,有氣勢衙門,必將優得,如此等擧,甚爲紛沓,令該曹量處事,已爲啓下矣。近來客使之行,連續不絶,且有宮闕修理之役,鱗次而起,國家經費,漸至蕩竭,誠極渴悶。今此諸賊家舍籍沒之數,大小竝計,則至三十三處,逆魁家舍,則破家瀦澤之法,宜不可不行,而其餘諸賊之家,若爲盡數放賣,則幾至萬兩之金,不難辦得。以此或補於經費,或用於客使之行,則其爲有益,似爲不貲,與其移給於不緊之地,而取資於國家之用,輕重懸殊,而係是諸衙門所爲之事。自臣曹,不敢任意擅稟,至於自點舍廊,則其材瓦,本曹曾已入啓定奪,方有造作都監家舍之役,而御營廳仁弼家舍啓請之後,又爲榻前陳啓,此必本廳不知本曹已爲啓下之擧。有此疊請,此則自有先後之別,依前本曹啓辭,施行似當。許多家舍,補用經費,誠爲國家之急,而將歸於不緊無益之處,則實爲可惜,故敢此仰稟。且以諸賊家舍空代[垈]摠數,竝爲別單,書啓,以備上裁,惶恐敢啓。傳曰,知道。震興家舍,忠翊府雖爲啓請,似爲不緊,告者所給,兩家中除其稍劣家舍,以此給之,可也。自點家舍廊,則本曹所管,不爲不多,仍給御營廳,可也。諸賊籍沒家舍,如是數多,而諸衙門紛紜啓請,浪費消化,實爲無益,誠如啓辭內辭意,雖有成命之處,商議于廟堂,不得已若干移給處外,竝屬本曹,以爲經費之(矣))用宜矣事,傳敎矣。今番籍沒家舍材瓦,各衙門之啓請紛紜,互相爭占,不但事體未妥,無據亦甚,臣等之前日陳達於榻前者,亦以此也。況客使之行,連續不絶,大內修理之役,亦甚浩大,該曹經費,日就蕩竭,誠極可慮,逆魁家舍,則依法破毁,蓮三契仁弼家東邊,則竝其空代[垈]移給御營廳,其餘家舍,則雖已啓下處,勿給各司,竝屬戶、惠,以爲發賣,捧價補用之地,何如?傳曰,允。
○玉堂箚子,臺諫出仕事。答曰,依啓。
○傳曰,史官三員待命,騎馬九匹立之。
○都摠府草記。入啓。答曰,不爲不多,他奴婢改定給,可也。
○禁府粘目。入啓。答曰,依允。米饌及凡干供饋之事,令本道,各別嚴飭,從優磨鍊,俾無艱窘之弊爲乎矣,萬一不能待接,致爲病故之弊,則本道本官,當任其責之意,各別知委爲旀,都事與內官,一時下去宜當。
○刑曹粘目。入啓。答曰,啓下重囚,何物監司,敢爲掠美施恩耶?輸情爲限,嚴刑得情。
○又粘目。入啓。答曰,近來外方之官,請以私情勢力決訟分不喩,今此結尾段置,亦似有未妥處,更良詳察處置。
○又粘目。入啓。答曰,依允。私奴戎立騎兵金唜終、韓於叱金等罪目,不至重大,日月已久,不無可恕之道,竝放釋。
○又粘目。入啓。答曰,所當依此施行事是在果,此是近來所未見之事,殊涉怪訝爲置,更良察處。
○備邊司粘目。入啓。答曰,監營移送之船,則雖或革罷,似爲無妨是在果,戰船所,不可全廢,更爲議處。
○傳曰,南山、北岳、漢江,摘奸以來。
2月14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鄭攸。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巳時午時,日有交暈。未時,日暈。申時,日暈,暈上有冠。酉時,日有重暈,內暈上有背,色皆內赤外靑。夜一更至五更,月暈。
○領議政鄭太和四度呈辭。入啓。答曰,不允批答。
○修理都監草記。入啓。答曰,旣已無害,地便近,則堀用,可也。
○傳曰,前日禁婚處女二人許婚事,言于該曹,勿出朝報。
○傳曰,令內醫,持藥物下去,使之從速救療。
○禁府粘目,珍山君事。入啓。答曰,議大臣處置。
○禁府草記。入啓。答曰,別單與原公事,下于該曹。
○有政。以吳挺緯爲獻納,金佐明爲執義,李一相爲副提學,沈之漢爲校理。
2月15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鄭攸。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義禁府啓曰,罪人寶祥,已爲承服正刑,緣坐籍沒,破家瀦澤,降其邑號,罷其守令等事,依律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桃源察訪嚴可訥拿推事,命下矣。嚴可訥,以《璿源錄》夫馬差使員,今十三日發行,當到稷山縣交替云,發遣羅將,拿來,何如?傳曰,知道。
○兵曹粘目。入啓。答曰,依啓。以孝子爲頉者段置,詳査處之。宜當。
○修理都監草記。入啓。答曰,依爲之,而淨土往來之路,則勿爲積置,可也。
○傳曰,儒生殿講,進士安復昌,幼學奉綸、宋奎章,各給二分,生員朴鐍、申光斗、姜象先,各給一分,幼學金鉽,紙四卷、筆四柄、墨三笏賜給。
○傳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
○校理沈之漢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察職。
○幼學兪企曾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之愛君之誠,深用嘉尙,非御書,而有關於爾之文字,則竝還下矣。
○傳曰,此人之誠,極爲可嘉,令該曹,相當職除授。
○義禁府啓曰,三省罪人古音生,卽爲處置,而委官右議政,受由下鄕,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右相未下鄕前,何不稟處乎?以他大臣爲之,可也。
○又啓曰,三省罪人古音生、香難等,良女虛實査覈,平安監司啓本及全發英買得古音生等於林茂之本文記,刑曹査覈粘目,已爲啓下,莫重弑主罪人,不可延其凶喘於覆載之間,所當卽爲處置,而委官右議政,受由下鄕,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以他大臣爲之,可也。
○政院啓曰,他大臣爲之,可也事,命下矣,何大臣進去乎?取稟。傳曰,大臣只有一人,何必取稟?左相進去。
○義禁府啓曰,弑主罪人古音生、香亂等,旣已承服正刑,妻子爲奴,破家瀦澤,降其邑號,罷其守令等事,依律文擧行事,捧承傳,何如?傳曰,允。
○傳曰,風雲雷雨,摘奸。
2月16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鄭攸。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領議政鄭太和五度呈辭。入啓。傳曰,安心調理。
○兵曹草記。入啓。答曰,雖無國綱,豈至此哉?極爲駭愕,竝拿鞫定罪,軍士論賞。
○右議政李時白箚子。入啓。答曰,省箚具悉。法典旣不無某相,何必固辭內局之任,時無病患,尤不必遞改,況往來之間,幾許日字乎?卿宜安心勿辭。
2月17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鄭攸。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停參、經筵。
○午時未時,日暈兩珥,白雲一道,起自東方,直指暈內,長四五尺,廣尺許,良久乃滅。夜自二更至四更,月暈。
○義禁bb府b啓曰,以推鞫廳啓辭,罪人貴同,稟處事,答曰,此罪,雖不論,其妻禮一,旣已承服正刑,其夫律文內,無緣坐之法乎?令該府,考律處之事,傳敎矣。《大明律》,謀反、大逆條,凡謀反及大逆,但共議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絞,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祖孫、兄弟、姊妹,若子之妻妾,給付功臣之家爲奴云云,而無其夫緣坐之文,何以爲之?敢稟。傳曰,雖未知法典之本意,父母、子女、祖孫、兄弟、姊妹,皆有緣坐之律,則獨於其夫,無緣坐之法,似爲理無[無理],雖以情理言之,其妻其夫之所爲,其夫其妻萬無不知之理,豈可以安然無罰乎?極涉可疑,議于諸大臣,處之。
○又啓曰,逆獄三省,今纔完畢,文書修正,不可遲延,當自明日,設廳始役,應行事目,別單書入,而其時次知都事,皆已遷轉,莫重文書,不可代以生手,漢城府參軍申嵩耉,中部主簿李壽翼,郞廳差下,限畢役間,除本司,使之專察修正之,何如?傳曰,允。
○義禁府郞廳,以領議政意啓曰,推鞫時文書,同知義禁事許積,專管修正,今拜臺諫,已遞禁府,而此事終始便用一人之手,旣爲設廳於他處,別無禮貌難便之節,仍令察任,少無所妨,使之勿爲遞易,趁速完役,以此分付,何如?傳曰,啓辭是矣,從速出仕,劃卽完畢之意,分付,可也。
○傳曰,右相,素多疾病,令內醫,持藥物隨往來。
○傳曰,右相,掃墳下直,令本道,食物從優題給事,下諭。
○鞫廳草記。入啓。答曰,此罪,雖不論,其妻禮一,旣已承服正刑,則其夫律文內,無緣坐之法乎?令該曹,考律處之。
○右議政李時白箚子。入啓。答曰,省箚具悉。卿其安心勿辭。
2月18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鄭攸。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三更四更,月暈。
○吉禮都監草記。入啓。答曰,吉禮日期頗遠,除出僧軍,亦涉未妥,徐觀事勢,更稟處之,可也。
○禁府草記。入啓。答曰,依回啓施行爲乎矣,羅德俊、愛男等段,罪涉惟輕爲置,竝只放釋。
○司僕寺草記。入啓。答曰,依爲之,而若不治本寺官吏之怠慢頑悍之習,則雖以天馬龍種,畜之於廏中,不過一病故之而已,何益於國事?今後,則無能官吏,一一摘發重處,俾成國家模樣,亦不爲虛費之資,可也。
○領議政鄭太和六度呈辭。入啓。傳曰,遣承旨敦諭。
○禁府粘目。入啓。答曰,領相及領中樞府事處,亦爲收議處之。
○兵曹粘目。入啓。答曰,依回啓施行爲乎矣,其中表表首功之人,不可混同施賞,更爲詳察處之。
○又粘目。入啓。答曰,耽羅絶域,有此精藝,聳動慰悅之道,豈云尋常哉?節兺免賤,以示朝廷之意,宜當。
○院啓。答曰,不允。李時昉,先罷後推。
○兵曹草記,生松斫伐人執捉事。答曰,當該執捉山直下人,令該曹,從優施賞。
○禁府草記。入啓。答曰,左相之言,是也。雖云前後之所無,此應律,各所未備者也,豈可以知其謬,而故爲襲謬乎?在外大臣及領相處,亦爲收議處之,可也。
○副提學李一相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非不堪其任者,勿辭察職。
○副護軍李應蓍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廟堂之薦,銓曹之擬,俱非偶然,卿其勿辭,察職。
○吏曹判書鄭世規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已諭毋煩,調理察職。
○執義金佐明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
2月19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鄭攸。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備邊司啓曰,今此獄事,依沈賊及尼山獄事例,具由移咨北京衙門,宜當,姑待使臣入來,臨時撰出咨文之意,曾已啓稟於榻前矣。先來今已出來,所當依前稟奪,卽爲擧行,而事係重大,領相方在呈告中,待領相出仕,相議定奪,咨文齎去宣傳官,則令兵曹,豫爲擇定以待,何如?傳曰,依啓。咨文,則領相出仕後,引見時面稟定奪,可也。
○院啓。答曰,不允。李時昉事,旣已酌處,勿爲煩論,不無疑慮者,屛黜等事,爾等之思慮,周詳至此,良可嘉尙,可不體念,而但疑慮之人,若知之,則豈但屛黜而已哉?不得明燭洞見,是可悶也。下諭事,依啓。
○備邊司粘目。入啓。答曰,依回啓施行爲乎矣,後弊,亦不可不慮,萬戶金尙仁乙良,從重決棍,勿爲罷黜,宜當。
○又粘目。入啓。答曰,此地,雖非歇看放過之處,何爲如是泛然爲達?更爲深思諒察,回啓。
○又粘目。入啓。答曰,若如是難堪,則此以前何以堪過耶?莫重戰船革罷後,則難以復設,依前判下,施行。
○甕津縣令金光宇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疏辭,當令該曹,議處焉。
○領議政鄭太和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已悉予意於前後,而卿辭,愈往乃爾,縱緣寡昧之誠意淺薄,不足與有爲之致,試觀今日之國事,累世喬木之臣,其得以長往退休,邁邁然不以爲憂乎?況今右相在外,鼎席殆空,豈可忍一日不出乎?體予至意,亟斷來章,速出論道,以副上下之望。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副提學李一相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予意已諭於前疏之批,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2月20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院啓。答曰,已諭,毋煩。
○院啓,臺諫出仕、遞差事。答曰,依啓。
○靈巖幼學金鼎九等八十二人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疏辭,當令該曹議處焉。
○綾原大君箚子。入啓。答曰,省箚具悉至懇。今此辭免,實出於撝謙恬退之德,其奈寡昧之不安於心,何顧此爲任莫重,非卿莫可,況是閑便之務,未有妨於攝養,體小子至意,安心勿辭。〈宗簿寺都提調事〉
2月21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卞時益。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辰時至酉時,日暈。夜一更,電光。五更,有霧氣。
○全昌君柳廷亮,楊州地掃墳呈辭。入啓。傳曰,給由馬。
○院啓,錄勳事。答曰,亟停,勿煩。
○禁府草記。入啓。答曰,依啓。以此定式遵行,可也。
○禮曹靖陵失火事草記。入啓。答曰,依啓。可疑守護軍,爲先査出,拿鞫定罪。
○實錄廳閔維重試射不參事。入啓。答曰,然則勿罷,可也。
○府啓。答曰,勿煩。
○兵曹參判許積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受國家重任之人,不可允出遠外,卿其勿辭,察職。
2月22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昧爽至卯時,有霧氣。申時,日有左珥。
○義禁府啓曰,卽接中使朴滉狀啓內辭緣,極爲驚駭,圍籬中首內人,拿來推問,何如?傳曰,依啓。
○傳曰,朴滉處,圍墻一間許退築事,傳敎矣。觀此所爲,則極爲兇惡,勿爲退築,依前基址堅築事,卽日分付。
○院啓。答曰,毋庸强煩。
○府啓。答曰,依啓。李𢡿錄勳等事,竝不允。鄭善興、申嵩耉、洪柱後、金自章等事,非但皆有前例,凡賞格,當觀其人之勤慢而授之而已,何必問日子之多小乎?勿爲論。
○綾原大君箚子。入啓。答曰,省疏具悉。予意已悉於前,而固辭乃爾,是小子誠意淺薄而然也,深用愧歎焉。須體至意,安心勿辭。
2月23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弘淵。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巳時至未時,日暈,白雲一道如氣,起自西方,直指東方,長竟天,廣尺許,良久乃滅。
○備邊司啓曰,謝恩使狀啓中,有表文中慈壽之壽字,誤書昭字,雜彩之雜字,誤書所未見之字,以致衙門詰責之擧云,事甚驚駭,而旣有衙門勿爲論罪之語,故不爲請罪矣。莫重文書,不詳用意之寫字官,不可無懲後之擧,令攸司推治,當該承文提調,亦難免不察之失,從重推考,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以軍器寺啓辭,本寺工匠等役處,及火藥、弓矢、鹹土合劑、點火藏置等處別造廳,則鳥銃打造各色匠人六十餘名容接處所三十餘間,假家造作,春秋蓋草,非但物力難繼,亦有失火延爇之患,焰焇[焰硝]廳,則鹹土掘取,積置庭中,雖覆以空石,雨水沾濕,每患停役,爐冶所別造廳所用檢炭,各不下五六百石,皆露積于庭,冬夏雨雪之餘,多致敗傷,空棄可惜。火藥合劑,亦無房舍,無以點火,氣散易敗。至於弓矢所藏之處,弓矢漸多,庫間狹少,不得已自下積上,有若米布之積置,以致在底者,多致損傷,其艱窘苟且之狀,不敢一一煩瀆,而決無久遠支過之勢。應造家舍,幾至五十餘間,欲爲周旋,則本寺物力,無計自辦,欲爲啓請,則國家經費,方患匱乏,百爾思量,計無奈何,祗自悶慮。適値賊家沒官之擧,具由入啓,幸得蒙允,成命已下,日子亦多矣。該曹延拖不施,至于今日,廟堂渾與諸各司直房忠翊府等閑漫處,竝爲請寢。廟堂或未深究,本寺形勢之有異於他閑局,若非偃武休兵韜戈脫兜之時,則武庫重地,似宜留念,雖捐五十間材瓦,所積於該曹,不至大段,而本寺,得成永久之廊,可除歲費之患。況本寺所請,非脩樑巨棟連亘結構之屋,不過行廊朵舍,有瓦有材處而已。言有虛實,事有緊歇,何可等視,而全閣之也?令廟堂,更爲參商啓辭內事意,依前啓下公事施行,何如?事涉微瑣,而迫於本寺切急之勢,不避煩猥,惶恐敢啓。傳曰,允事,傳敎矣。本寺之啓請,果係緊切,非他諸各司閑慢之比,所當依啓辭施行,而但念已令戶曹句管,發賣之家舍,續續毁撤,不但有違當初本司啓請本意。可以多捧價銀,補用經費之處,毁撤移用,亦甚可惜。逆魁父子家舍,自戶曹,今將撤毁,移構迎接都監各房,而兩家間閣甚多,必不盡入於都監,所餘材瓦,令戶曹,依本寺啓辭,除出移給,何如?傳曰,依啓。
○引見時,右副承旨李弘淵啓曰,逆僧所生官降號等事,議大臣事,命下矣。在外大臣處,亦爲一體收議乎?上曰,先議于在京大臣,而前領議政處,亦爲收議,凡收議,亦爲一體爲之,可也。
○義禁府啓曰,以本府啓辭,通川圍籬首內人,拿來事,命下矣。發遣都事拿來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傳曰,先朝前後逆獄時,無追刑罪人乎?令該府,考啓。
○政院啓曰,罪人僧慈運,推鞫事,命下矣。推鞫何處爲之乎?敢稟。傳曰,本府爲之。
○府啓。答曰,已諭,毋煩。
○院啓。答曰,毋庸堅執。
○傳曰,通川下去朴湜處有旨,饌物,則本官,旣已嚴飭,隨其所求,以可食之物入給,而如餠果等雜物,則重罪之人,不可濫觴入給,嚴飭守直內官。且見此登屋撤墻之事,則極爲兇慘,若不十分機察守直,致有意外難測之患,及外間通書之事,則守直內官及別將等,皆難免死罪,各別嚴守,且此禮,則婢子拿出後,入給世龍妻事有旨。
○工曹粘目。入啓。答曰,依回啓施行爲乎矣,上年雖有停罷之令,自前流來之役是去等,一年蠲免,僧徒之大幸,而到今還役,未爲不可兺不喩,爲藩臣者,所當奉行之不暇是去乙,措語極其簡慢,事極無謂,黃海監司鄭良弼,先罷後推,以懲其無禮之事。
○有政。以金佐明爲應敎。
2月24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吏曹啓曰,兵曹啓辭,以本曹咨文齎去人差出草記,傳曰,此人,亦未洽當,雖某人,明敏者擇送,可也事,命下矣。武官中,曾爲往來館中,明敏解事者,多般廣問,未得其人,或以爲訓鍊副正李敏發,可合此任云,而亦未知恰當,旣稱齎咨官,則令吏曹,極擇差出,何如?傳曰,允事,命下矣。咨文齎去人,必以武臣,往來彼中,熟諳事情者差送,而臣等,百爾思之,未得可合之人。武臣兼宣傳官尹聖擧、李大樹等,雖或往來彼中,而熟諳事情,則未可知也。司果趙塼、李慶彬等,曾經守令,能文明敏云,此人中,似當差送,而俱是備局郞廳,該曹不敢擅定,何以爲之?敢啓。傳曰,以此擇定,可也。
○政院啓曰,廷說,拿鞫事,命下矣。廷說旣已拿囚,推鞫,何以爲之乎?敢稟。傳曰,自本府,亡命之罪,鞫問處置。
○義禁府啓曰,逆賊緣坐人等開錄別單,今已啓下矣。爲奴婢者,則當令該院,錄案施行,賊子之年未滿,免絞爲奴定配之數,及逆賊三寸叔姪,流三千里安置之類,定其配所書啓,而其中,士紀子鐵椎、鐵章,及澈之三寸姪興文等六名,已令咸鏡、黃海監司,囚禁啓聞,待其啓聞,定其配所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昨因傳敎,一邊分遣都事於平安道及京畿,一邊招致右邊捕盜從事官石之岩於賓廳,使之執捉其在京之子廷說矣,尙今不得捕捉,其不能譏捕之責,在所難免,從事官石之岩,姑先推考,廷說之聞命逃避,不肯就捕,意實難測,事甚可慮,急急,分付兩西監司,使之萬分着力譏捕,俾無出境之患,且令左右捕盜廳,搜捕於其族屬之最切近者,竝爲囚禁,嚴問去處,何如?傳曰,依啓。石之岩,爲先拿推,漏逋不得捉來之意,嚴刑得情,當該大將,亦爲推考,數日來不得捕捉,則論以重律,可也。
○又啓曰,李廷說逃躱未捕,事極驚駭,故右邊捕盜從事官,爲先推考,其族屬之最切近者,囚禁推問,着力譏捕之意,分付兩西監司事,纔已啓稟,一邊,申飭於左右捕盜廳矣。卽者,左邊從事官安仁健來言,執捉廷說之妹夫朴尙俊,嚴問去處,則尙俊,始肯吐實,指示隱匿處,右邊軍官徐孝得等,捕得廷說於東大門外云,誠爲多幸。廷說,卽令拘留於典獄之意,敢啓。傳曰,知道。亡命之罪,不可不治,俾無虛疎之弊。
○又啓曰,先朝前後逆獄時,無追刑罪人乎?令該府,考啓事,傳敎矣。癸亥以後謄錄,散失於兵亂者,頗多,而餘存者亦多,故取將謄錄,一一査考,則戊辰年七月憲府啓辭鞫逆之際,本賊情狀,昭著無異,而有加刑訊者,爲其有隱諱節次也。今番逆賊李繼先、閔濧,乃主謀渠魁,特以兇忍不服之故,當初混置於未正刑之類,緣坐籍沒之律,閣而不施,物情鬱久而愈激,請二賊,依承服之律施行。答曰,繼先等主謀之狀,明白無疑,今者所論,實合討逆之典。但未承服之人,竝施承服之律,似有後弊。議大臣處置,大臣職姓名,則不載於謄錄,而有曰,未服而施律,似有後弊,誠如聖敎,無容bb更b議,而繼先等之爲主謀渠魁,明白無疑,如此之類,先朝亦有追施之例,依臺諫啓辭施行,恐無不可,但不爲爲後例耳。伏惟上裁。又曰,李繼先、閔濧之爲逆賊渠魁,明白無疑,而特以頑悍不服之故,不施正刑,人心莫不憤惋,臣於其時,以不可不正刑之意,陳啓於榻前矣。未承服罪人,竝施承服之律,似有後弊者,恐不可用於此賊也。依憲府啓辭施行,似爲宜當,伏惟上裁。傳曰,依議施行。義禁府啓曰,李繼先、閔濧等當初受刑物故後,其屍身已爲推去,問于其家屬所在官,知其停屍處然後,發遣都事,掘來正刑,緣坐籍沒等事,則一邊依啓律擧行,宜當。敢啓。答曰,依啓。禁府又啓曰,繼先,則黃海道江陰縣埋置,閔濧,則往十里埋置云,竝發遣都事掘來,依律正刑于西小門外,何如,答曰,依啓,而李繼先正刑事,則無載錄之處,閔濧屍身,則戊辰七月初九日,百官序立,正刑於西小門外矣。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以本府李廷說捕捉草記,傳曰,云云事,命下矣。此事不容少緩,所當卽爲鞫問,而判府事臣沈詻,病未肅拜,同知事臣許積,兵曹堂上,皆有故,不得不進去軍士點考坐起,廷說鞫問,非泛然拿推之比,臣等,獨爲開坐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事異常規,明日罷齋後,開坐,可也。
○府啓。答曰,不允。推治事,依啓。都事等賞格,等於終始參鞫問事郞廳之賞,非有愛憎而然也。初以加資判下之後,未準職,故至此也。是豈予之故也?爾其思量處之。
○院啓。答曰,毋煩。
○右參贊沈詻箚子。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調理察職。
2月25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兵曹啓曰,以本曹慕華館武臣朔試射單子,傳曰,片箭中數,則別爲懸錄,可也。備邊司郞廳懸頉,極爲無據,後勿如是,可也事,傳敎矣。前日本曹啓辭中,以矢數多少,定其次第之意,已爲稟定,故只錄中數以啓矣。今承聖敎,片箭中數,則別爲懸錄以入,且備邊司郞廳,則自前,例爲懸頉,蓋以其本司務劇,無暇習射故也。自今以後,依他例試射事,分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傳曰,近來百隷怠慢,無一人擧職,而其中司僕寺,尤爲無形,左右廏馬,徒費料草,瘦瘠莫甚,專不調習,一無可用,極爲駭愕,當該色官員,先罷後推。
○兵曹草記。入啓。答曰,幾分幾中,可合賞加,賜馬與否,參酌議啓,堂下官試射,通柳葉箭、片箭,亦爲十巡,似可矣。
○又草記。入啓。答曰,規例旣如此,則不必加抄,依前例,爲之。
○修理都監草記。入啓。答曰,依啓。該道監司,亦爲推考,本邑資糧未及上來之前,則令該曹,斟酌題給糧米,可也。
○禁府粘目。入啓。答曰,係于陵寢,不可尋常推問,嚴刑得情。
○又粘目。入啓。答曰,自明之說,不可取信,問于都監覆啓。
○又粘目。入啓。答曰,除尋常,各別嚴刑得情。
○大司諫閔應協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
○大司成睦行善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
○謝恩使,本月二十二日渡江云云。
2月26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五更,有霧氣。
○備邊司啓曰,卽接內需司移牒,則罪人僧慈運,已爲承服,移本府處置事,入啓,蒙允云。本府所當卽爲擧行,而但莫重罪人推鞫之事,必自政院,捧承傳然後,方可擧行。前例如此,令政院急速捧承傳,何如?傳曰,允。
○傳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卜馬一匹立之。
○院啓,李時昉、暎及申壕事。答曰,毋庸瀆擾。
○府啓。答曰,已諭,毋煩。
○憲府啓目。答曰,下吏所爲殊極痛惡爲置,潘潤沂乙良,勿罷,仍察學宮之任爲旀,當該奸吏乙良,令攸司,囚禁重治。
○院啓。答曰,不允。楊震行、元海益等,竝遞差,各別擇差事,依啓。
○禁府草記。入啓。答曰,移送鞫廳,處之,可也。
○府啓。答曰,不允。遞差事,依啓。
○鞫廳啓辭。答曰,私相問答之言,不可取信,所謂仁賢,拿致嚴問其改名實狀,後處之,可也。
○兵曹判書朴遾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之拜此職,不但屬耳,奔走無暇,人所共知,有何所失?卿其安心勿辭。
○司諫任義伯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察職。
○備局堂上引見。
○傳曰,長陵祭所,內摘奸。
2月27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五更,有霧氣。
○政院啓曰,今見義禁府逆賊緣坐人等別單書啓,則逆賊之女出嫁者,皆以免坐懸錄,而逆賊姊妹,則無論出嫁與否,竝爲懸錄於緣坐之狀,此乃有司考出律文,據法奉行之事,而臣之妄意,以爲如姊妹,俱是至親,而血屬同氣,似有差等,逆賊之子,論以處絞,逆賊兄弟,論以遠流。以此觀之,則區別分明,而獨於女人,出嫁則一也,而姊妹之律,反重於女,揆以情法,恐似不然,臣取考《大明律》,則大逆者,母女、妻妾、祖孫、兄弟、姊妹,若子之妻妾,給付功臣之家爲奴。又曰,若女許嫁已定歸其夫,此所謂女,恐或姊妹之通稱,而亦未解見,執法者,固難通,而但以先王朝已行之事觀之,則承服逆賊之姊妹出嫁者,未聞有照律者,其時必有參酌定奪之事,而亦無明白可據之文,逆賊緣坐之律,係是國家莫重之擧,不可不詳究定式,以爲遵行之地,令該府,議大臣定奪,何如?臣雖非該房,適當代察,惶恐敢啓。
2月28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日出時,色赤。自辰時至申時,日暈。酉時,日暈兩珥。
○義禁府啓曰,罪人慈運,已爲承服正刑,緣坐籍沒等事,依律文,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知道。
○院啓。答曰,不允。楊震行,旣已遞差,不必罷職。
○府啓。答曰,不允。柳惗[柳淰],遞差。
○禁府草記。入啓。答曰,敎諭逆賊,與之偕逃者,寧有生理?合置大辟,何用疑焉?問于大臣,以一罪論斷,可也。
○副修撰金徽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上來。
○兵曹啓曰,今當番上番軍數,比前減少者,多至二百餘名,而昌德、昌慶兩宮闕,各處守直,各門把守,許多定送之軍,乃常時所無之事也。軍數縮,派定有加,百爾思量,無計推移,不得已毋論諸上司,不緊守直之處,限今當番,裁減定送,別單書入之意,敢啓。傳曰,允。
2月29日
编辑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日出時,色赤如血。自辰時至申時,日暈。夜一更至五更,坤方,有氣如火光。五更,流星出心星上,入東方天際,狀如鉢,尾長五六尺許,色赤。
○備邊司啓曰,齎咨官李壽昌所騎驛馬,如有中路病蹇之弊,則不無狼狽之患,而驛馬,則數外不可加給,刷馬一匹,以壯健馬,擇定給送之意,平安監司處,分付,何如?傳曰,允。
○傳曰,漢玉段,以逆趙之母,咀呪之作,致出於逆趙,而陰巧慘刻之擧,實出於厥母之所做,以諸賊之招見之,罪惡浮於其母女,而其女之逞凶,亦隨其母而行,鸚鵡之招云。漢玉,恒言於厥心服曰,吾試咀呪之術於吾家嫡黨,而殆今盡焉,則咀呪神妙之法,莫如我者,其凶慘狼藉,遍滿宮闈,千態萬狀,無非其母女之兇,凡所聽聞,髮豎骨寒。此實天地之所共怒,神人之[所]公共憤,而不幸兇物,先死於未發之前,國人皆思顯戮,先朝於逆适之變,誅其妻妾,刑及子婦,今日漢玉之惡逆,究其心迹,則無異於逆适,豈可使如此元惡之兇喘,甘心瞑目於地下,而不施追刑之典乎?
○義禁府啓曰,漢玉追施典刑事,命下矣。漢玉,埋置於楊州地松山云,發遣都事,堀發以來,依律擧行,何如?傳曰,允。
○晝講入侍,同知事沈之源,特進官閔應亨,參贊官鄭攸,侍讀官沈之漢,檢討官金始振,假注書李曾,記注官林葵,記事官睦來善。
○上講《書傳》,自五皇極止爲不通矣。
○備邊司啓曰,今月二十九日晝講時,侍讀官沈之漢啓曰,臣自上年十二月,守禦使從事官還差,而本廳所造鳥銃二百五十餘柄,或有未及粧飾者,或有始役未畢者,匠人料布,旣已上下,而守禦使罷職之後,卽爲停役,合有變通之擧,且山城米穀,亦多有處置之事,請令廟堂,各別議處,何如?上曰,依爲之事,傳敎矣。守禦使,不可久曠,待本司坐起之日,相議可合之人,差出,何如?傳曰,允。郞廳李景閔校正。郞廳李宜喆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