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魏明彭王府長史制

授魏明彭王府長史制
作者:蘇頲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252

敕:銀青光祿大夫使持節建州諸軍事行建州刺史钜鹿縣開國伯魏明,才業可稱,器能適用,恪勤彰於事任,綏緝著於公方。考績有成,班資可進,宜從使局之請,俾踐藩寮之職。可行彭王府長史,散官勳封如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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