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銀青光祿大夫使持節建州諸軍事行建州刺史鉅鹿縣開國伯魏明,才業可稱,器能適用,恪勤彰於事任,綏緝著於公方。考績有成,班資可進,宜從使局之請,俾踐藩寮之職。可行彭王府長史,散官勳封如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