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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貳于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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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下左氏傳隱三年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而左氏之記周事曰王貳于虢,王叛王孫蘇。以天王之尊而曰貳,曰叛,若敵者之辭,其不知春秋之義甚矣!

星隕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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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七年

星隕如雨,言多也。[1]漢書五行志,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過中,星隕如雨,長一二丈。繹繹末至地滅,至鷄鳴止。谷永對言春秋記異,星隕最大,自魯莊以來至今再見,此為得之。而後代之史或曰小星流百枚以上,四面行。或曰星流如織,或曰四方流星大小縱橫百餘,皆其類也。[2]不言石隕,不至地也。傳曰,與雨偕也。然則無雨而隕,將不為異乎?秋無麥苗,不害嘉穀也。據隱公元年傳曰,有蜚不為災,不書。使不害嘉穀,焉用書之于經乎?

築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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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二十八年

築郿非都也,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邑曰築,都曰城。舊唐書禮儀志,太常博士顧德章議引此謂,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魯凡城二十四邑。惟郿一邑書築,其二十三邑曰城。豈皆有宗廟先君之主乎?又定公之十五年城漆,漆是邾邑。正義亦知其不可通而曲為之說。

城小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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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小穀為管仲也,據經文小穀不繫齊,疑左氏之誤。范寧解穀梁傳曰,小穀魯邑。春秋發微曰,曲阜西北有故小穀城。按史記漢高帝以魯公禮葬項王穀。當即此地。杜氏以此小穀為齊邑,濟北穀城縣城中有管仲井。劉昭郡國志、酈道元水經注皆同。按春秋有言穀不言小者。莊公二十三年,公及齊侯遇于穀。僖公二十六年,公以楚師伐齊,取穀。文公十七年,公及齊侯盟于穀。成公五年,叔孫僑如會晋荀首于穀。四書穀而一書小穀,別于穀也。又昭公十一年傳曰,齊桓公城穀而寘管仲焉,至于今賴之。則知春秋四書之穀,及管仲所封,在濟北穀城,而此之小穀自為魯邑耳。況其時齊桓始霸,管仲之功尚未見于天下,豈遽勤諸侯以城其私邑哉?

齊人殺哀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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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元年

哀姜通慶父,弑閔公,為國論所不容,而孫于邾。齊人取而殺之,義也。[3]

微子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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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六年

蔡穆侯將許僖公以見楚子于武城,許男面縛銜璧。大夫衰絰士輿櫬。楚子問諸逢伯,對曰,昔武王克殷,微子啟如是,武王親釋其縛,受其璧而祓之,焚其櫬,禮而命之,使復其所。楚子從之。何孟春曰,按書殷紂無道微子去之,在武王克殷之前,何應當日而有是事?已去之後無復還之理,而牧野之戰亦必不從人而伐其宗國也。意此殆非微子事,而逢伯之言特託之古人,以規楚子乎?

徐孚遠曰,史記言微子持祭器造于軍門,武王乃釋微子,復其位如故。夫武王旣立武庚而又復微子之位,則是微子與武庚同在故都也。厥後武庚之叛,微子何以初無異同之迹?然則武王克商,微子未嘗來歸也。

襄仲如齊納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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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二年

經書僖公之薨以十二月,而公子遂如齊納幣則但書冬。即如杜氏之解,移公薨于十二月,而猶在二十五月之內,惡得謂之禮乎?

子叔姬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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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傳,(木巳)桓公在位七十年,其二十二年,(魯文公之十二年)出一叔姬。其五十年(魯成公之四年)又出一叔姬,再娶于魯而再出之。必無此理。殆一事而左氏誤重書之耳。[4]且文公十二年經書曰二月庚子,子叔姬卒。何以知其為(木巳)婦乎?趙子曰,書卒,義與僖公九年伯姬同。以其為時君之女,故曰子,以別其非先君之女也。

齊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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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十四年,齊侯潘卒,傳以為昭公。按僖公二十七年經,書齊侯昭卒。[5]今此昭公即孝公之弟,不當以先君之名為謚,疑左氏之誤。[6]然僖公十七年傳曰,葛嬴生昭公,前後文同。[7]先儒無致疑者。

趙盾弑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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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三年

太史書曰,趙盾弑其君,此董狐之直筆也。子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討賊,此董狐之巽辭也。傳者不察其指,而妄述孔子之言,以為越境乃免,謬矣。穿之弑盾主之也,討穿猶不得免也。君臣之義無逃于天地之間,而可逃之境外乎?

臨于周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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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公十二年,吳子壽夢卒,臨于周廟。杜氏以為文王廟也。昭公十八年,鄭子產使祝史徙主祏于周廟,杜氏以為厲王廟也。傳曰鄭祖厲王。[8]而哀公二年蒯聵之禱亦云敢昭告于皇祖文王。夫諸侯不得祖天子,而有廟焉何?曰此廟也非祖也。始封之君謂之祖。雖然伯禽為文王之孫,鄭桓為厲王之子,其就封而之國也,將何祭焉?天下有無祖考之人乎?而况于有土者乎?意者特立一廟以祀文王厲王而謂之周廟歟?漢時有郡國廟,其亦倣古而為之歟?[9]

竹書紀年,成王十三年夏六月,魯大禘于周公廟。按二十一年周文公薨于豐,周公未薨,何以有廟?蓋周廟也。[10]是則始封之君有廟,亦可因此而知禘之說。

欒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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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人殺欒懷,安得有謚?傳言懷子好施,士多歸之。豈其家臣為之謚而遂傳于史策邪?

子大叔之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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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十二年,鄭簡公卒,將為葬除。及游氏之廟將毀焉。子大叔使其除徒,執用以立而無庸毀。曰,子產過女,而問何故不毀?乃曰不忍廟也。諾將毀矣,旣如是,子產乃使辟之。十八年,簡兵大蒐,將為蒐除。子大叔之廟在道南,其寢在道北,其庭小,過期三日使除徒陳于道南廟北,曰,子產過女而命速除,乃毀于南鄉。子產朝過而怒之,除者南毀。子產及衝使從者止之曰,毀于北方。此亦一事,而記者或以為葬,或以為蒐。傳兩存之,而失刪其一耳。

城成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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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三十二年傳,冬十一月,晋魏舒韓不信如京師,合諸侯之大夫于狄泉。尋盟且令城成周。魏子南面,衞彪傒曰,魏子必有大咎,干位以令大事,非其任也。詩曰,敬天之怒,不敢戲豫;敬天之渝,不敢馳驅。况敢干位以作大事乎?定公元年傳,春王正月辛巳,晋魏舒合諸侯之大夫于狄泉,將以城成周。魏子涖政,衞彪傒曰,將建天子,而易位以令,非義也。大事干義必有大咎。晋不失諸侯,魏子其不免乎。此是一事,左氏兩收,而失刪其一。周之正月晋十一月也。其下文曰,己丑士彌牟營成周,計丈數,揣高卑,度厚薄,仞溝恤,物土方,議遠邇,量事期,計徒庸,慮財用,書餱糧,以令役于諸侯。又曰庚寅栽,宋仲幾不受功。庚寅即已丑之明日,而傳分為兩年,豈有遲之兩月而始栽?宋仲幾乃不受功者乎?且此役不過三旬而畢矣。

五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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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伯之稱有二,有三代之五伯,有春秋之五伯。左傳成公二年,齊國佐曰,五伯之霸也,勤而撫之,以役王命。杜元凱云,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韋,周伯齊桓晉文。[11]孟子,五覇者三王之罪人也。趙臺卿註,齊桓、晉文、秦繆、宋襄、楚莊。二說不同。[12]據國佐對晉人言,其時楚莊之卒甫二年,不當遂列為五。亦不當繼此無伯而定于五也。其通指三代無疑。國語,祝融能昭顯天地之光明,其後八姓,昆吾為夏伯,大彭豕韋為商伯。莊子彭祖得之,上及有虞,下及五伯。李軌註,彭祖名鏗,堯臣封于彭城,歷虞夏至商,年七百歲。是所謂五伯者,亦商時也。[13]是知國佐以前其有五伯之名也久矣。[14]若孟子所稱五覇,而以桓公為盛,則止就東周以後言之。如嚴安所謂周之衰三百餘歲,而五覇更起者也。然趙氏以宋襄並列,亦未為允。宋襄求覇不成,傷于泓以卒,未嘗覇也。史記言越王勾踐遂報彊吳,觀兵中國,稱號五伯。子長在臺卿之前,所聞異辭。[15]然則言三代之五伯當如杜氏之說,言春秋之五伯當列句踐而去宋襄。荀子以桓文及楚莊闔閭句踐為五伯,[16]斯得之矣。

占法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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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日占事者,史記天官書,甲乙四海之外日月不占,丙丁江淮海岱,戊己中州河濟,庚辛華山以西,壬癸恒山以北,是也。以時占事者,越絕書,公孫聖,今日壬午,時加南方,史記賈誼傳,庚子日斜,服集予舍,是也。又有以月行所在為占。史記龜策傳,今昔壬子,宿在牽牛。漢書,翼奉言白鶴館,以月宿亢災。後漢書,蘇竟言白虹見時,月入于畢,是也。周禮占夢,掌其歲時,觀天地之會,辨陰陽之氣,以日月星辰占六夢之吉凶。則古人之法可知矣。漢以下則其說愈多,其占愈鑿,加以日時風角雲氣,遲疾變動,不一其物。故有一事而合于此者,或迕于彼,豈非所謂大道以多岐亡羊者邪?故士文伯對晋侯,以六物不同,民心不壹,而太史公亦謂皋唐甘石書傳,凌雜米鹽,在人自得之于象占之外耳。

干寶解易,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曰一卦六爻,則皆雜有八卦之氣,若初九為震爻,九二為坎爻也。或若見辰戌言艮,己亥言兌也。或若以甲壬名乾,乙癸名坤也。或若以午位名離,以子位名坎,或若得來為惡物,王相為興,休廢為衰,解爻有等,故曰物,曰爻中之義,羣物交集。五星四氣,六親九族,福德刑殺,衆形萬類,皆來發于爻。故總謂之物也。說易如此,小數詳而大道隱矣。以此卜筮,亦必不驗。天文亦然。

褚先生補史記日者列傳,孝武帝時聚會占家,問之某日可取婦乎?五行家曰可,堪輿家曰不可,建除家曰不吉,叢辰家曰大凶,曆家曰小凶,天人家曰小吉,太乙家曰大吉。辯訟不決,以狀聞。制曰,避諸死忌,以五行為主。

以日同為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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裨竃以逢公卒于戊子日,而謂今七月戊子,晉君將死。萇弘以昆吾乙卯日亡,而謂毛得殺毛伯而代之。是乙卯日以卜其亡。此以日之同于古人者為占,又是一法。

天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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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鄭裨竃魯梓慎最明于天文。昭公十八年夏五月,宋衞陳鄭災。裨竃曰,不用吾言,鄭又將火。子產不從,亦不復火。二十四年夏五月乙未朔,日食。梓慎曰將水。叔孫昭子曰,旱也。秋八月大雩,是雖二子之精亦有時而失之也。[17]故張衡思玄賦曰,慎竃顯以言天兮,占水火而妄訊。

一事兩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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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公二十八年春,無氷。梓慎曰宋鄭其饑乎。歲在星紀,而淫于玄枵,以有時菑,陰不堪陽,蛇乘龍。龍宋鄭之星也,宋鄭必饑。玄枵虛中也,枵耗名也,土虛而民耗,不饑何為?裨竃曰,今茲周王及楚子皆將死。歲棄其次而旅于明年之次,以害鳥帑,周楚惡之。十一月癸巳,天王崩。十二月,楚康王卒。宋鄭皆饑,一事兩占皆驗。

春秋言天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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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五行之說愈疎則多中,愈密則愈多不中。春秋時言天者不過本之分星,合之五行,驗之日食星孛之類而已。五緯之中但言歲星,而餘四星占不之及,何其簡也?[18]而其所詳者,往往在于君卿大夫,言語動作威儀之間,及人事之治亂敬怠,故其說也易知,而其驗也不爽。揚子法言曰,史以天占人,聖人以人占天。

左氏不必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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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人所言興亡禍福之故不必盡驗。左氏但記其信而有徵者耳,而亦不盡信也。三良殉死,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復東征。至于孝公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其後始皇遂幷天下。季札聞齊風以為國未可量。乃不久而篡于陳氏。聞鄭風以為其先亡乎。而鄭至三家分晉之後始滅于韓。渾罕言姬在列諸侯,蔡及曹滕其先亡乎。而滕滅于宋王偃,在諸姬為最後。僖三十一年。狄圍衛,衞遷于帝丘。卜曰三百年。而衛至秦二世元年始廢,曆四百二十一年。是左氏所記之言亦不盡信也。

列國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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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列國官名,若晋之中行,宋之門尹,鄭之馬師,秦之不更庶長,皆他國所無,而楚尤多。有莫敖、令尹、司馬、太宰、少宰、御士、左史、右領、左尹、右尹、連尹、鍼尹,[19]寢尹、工尹、卜尹、芊尹,[20]藍尹、沈尹、清尹、莠尹、嚻尹、陵尹、郊尹、樂尹、宮廏尹、監馬尹、揚豚尹、武城尹。其官名大抵異于他國。[21]

左傳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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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成公元年,戰于鞌,入自丘輿。註云,齊邑。三年,鄭師禦晋,敗諸丘輿。註云,鄭地。哀公十四年,阬氏葬諸丘輿。註云,阬氏魯人也。泰山南城縣西北有輿城,又是魯地。是三丘輿為三國地也。文公七年,穆伯如莒涖盟,及鄢陵。註云,莒邑。成公十六年,戰于鄢陵。註云,鄭地,今屬穎川郡。是二鄢陵為二國地也。襄公十四年,伐秦至于棫林。註云,秦地。十六年,次于棫林。註云,許地。是二域林為二國地也。襄公十七年,衞孫蒯田于曹隧,飲馬于重丘。註云,曹邑。二十五年,同盟于重丘。註云,齊地。是二重丘為二國地也。定公十二年,費人北,國人追之,敗諸姑蔑。無註,當是魯地。哀公十三年,彌庸見姑蔑之旗。註云,越地,今東陽大末縣。是二姑蔑為二國地也。

地名盂者有五。僖公二十一年,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盂,宋之盂也。定公八年,單子伐簡城,劉子伐盂,以定王室,周之盂也。十四年,衞太子蒯瞶獻盂于齊。衞之盂也。而晋則有二盂。昭公二十八年,盂丙為盂大夫。今太原盂縣。哀公四年,齊國夏伐晋。取邢、任、欒、鄗、逆畤、陰人、盂、壺口,此盂當在邢洺之間。

州國有二,桓公五年,州公如曹。註,州國在城陽淳于縣。十一年,鄖人將與隨絞州蓼伐楚師。註、州國在南郡華容縣東南。

昌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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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公三十年,王使周公閱來聘,饗有昌𣤶。白黑形監。註曰,昌𣤶昌蒲葅。而釋文歜音在感反,正義曰,齊有邴歜魯有公父歜,[22]其音為觸。說文、歜、盛氣怒也。從欠,蜀聲。此昌𣤶之音相傳為在感反,不知與彼為同為異。今考顧氏玉篇有𣤶字,徂敢切,昌蒲俎也。然則傳之昌𣤶,正合此字,而唐人已誤作歜。[23]是知南北之學陸孔諸儒猶有不能徧通。哀公二十五年,若見之君將嗀之,今本作𣪊。廣韻註曰,說文從口。蓋經典之誤文,不自天寶開成始矣。

襄公二十四年,日有食之。正義曰,此與二十一年頻月日食,理必不然。但其字則變古為篆,改篆為隸。書則縑以代簡,紙以代縑,多歷世代,轉寫謬誤,失其本真。後儒因循,莫能改易。此通人之至論。考魏書江式言,魯共王壞孔子宅,得尚書春秋論語孝經,又北平侯張倉,獻春秋左氏傳,書體與孔氏相類,世謂之古文。自古文以至于今,其傳寫不知幾千百矣。安得無誤?後之學者于其所不能通必穿鑿而曲為之說,其為經典之害也甚矣。

古之教人,必先小學。小學之書聲音文字是也。顏氏家訓曰,夫文字者,墳籍根本。世之學徒多不曉字,讀五經者是徐邈而非許慎,習賦誦者信褚詮而忽呂忱,明史記者專皮鄒而廢篆籀,學漢書者悅應蘇而略蒼雅,不知書音是其枝葉,小學乃其宗系。吾有取乎其言。

文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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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經中文字不同多矣。有一經之中而自不同者,如桑葚見于衞詩,而魯則為黮,鬯弓著于鄭風,而秦則為韔,左氏一書,其錄楚也,薳氏或為蒍氏。箴尹或為鍼尹,况于鼎鐘之文乎?記曰書同文,亦言其大略耳。

所見異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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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公羊傳隱元年

孔子生于昭定哀之世,文宣成襄則所聞也,隱桓莊閔僖則所傳聞也。國史所載策書之文,或有不備,孔子得據其所見以補之。至于所聞則遠矣,所傳聞則又遠矣。雖得之于聞必將參伍以求其信,信則書之,疑則闕之。此其所以為異辭也。公子益師之卒魯史不書其日,遠而無所考矣。[24]以此釋經,豈不甚易而實是乎?何休見桓公二年會稷之傳以恩之淺深,有諱與日言之異,而以書日不書日詳略之分為同此例,則甚難而實非矣。竊疑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此三語必有所本。而齊魯諸儒述之。然其義有三,闕文一也,諱惡二也,言孫三也。[25]從前之一說則略于遠而詳于近,從後之二說則晦于近而章于遠。讀春秋者可以得之矣。漢書言孔子作春秋者,所褒諱貶損不可書見,口授弟子,弟子退而異言,及口說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鄒夾之學。[26]夫喪欲速貧,死欲速朽,曾子且聞而未達,非子游舉其事以實之,亦烏得而明哉?故曰春秋之失亂。

紀履緰來逆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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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二年

何以不稱使?昏禮不稱主人。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弊,則其稱主人何?辭窮也。辭窮者何?無母也。然則紀有母乎?曰有。有則何以不稱母?母不通也。富平李因篤曰,此言經所以不書紀侯者,以見母雖不通,而紀侯無母,則不得自稱主人,以別于宋公之無母也。

母弟稱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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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侯使其弟年來聘。公羊傳,其稱弟何?母弟稱弟,母兄稱兄。[27]何休以為春秋變周之文,從殷之質,質家親親,明當親厚,異于羣公子也。夫一父之子而以同母不同母為親疎,此時人至陋之見。春秋以下骨肉衰薄,禍亂萌生,鮮不繇此。詩人美鳲鳩均愛七子,豈有于父母則望之以均平,于兄弟則教之以疏外?以此為質,是所謂直情而徑行,戎狄之道也。郭氏曰,若如公羊之說,則異母兄弟不謂之兄弟乎?程子曰,禮文有立嫡子同母弟之說。其曰同母弟,蓋謂嫡耳,非以同母弟為加親也。若以同母弟為加親,則知有母不知有父,是禽獸也。

子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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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公十一年公羊傳,子沈子曰,註云,子沈子後師,明說此意者,沈子稱之冠氏上者,著其為師也。不但言子曰者,辟孔子也。其不冠子者,他師也。按傳中有子公羊子曰,[28]而又有子沈子曰,[29]子司馬子曰,[30]子女子曰,[31]子北宮子曰,[32]何彼師之多歟?[33]然則此傳不盡出于公羊子也明矣。

穀伯鄧侯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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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傳曰,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34]其稱侯朝何?貴者無後,待之以初也。其義甚明,而何氏乃有去二時者桓公以火攻人君之說。又有不月者失地君朝惡人之說。胡氏因之,遂以朝桓之貶歸之于天道矣。

鄭忽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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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

鄭忽出奔衞。傳曰,忽何以名?春秋,伯子男一也,辭無所貶。傳文簡而難曉。李因篤曰,春秋之法,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其餘大國稱侯,小國稱伯子男。[35]是則公侯為一等,伯子男為一等也。故子產曰,鄭伯男也,遭喪未踰年之君公侯皆稱子,如宋子、衞子、陳子之類是也。以其等本貴于伯子男,故降而稱子。今鄭,伯爵也,伯與子男為一等,下此更無所降,不得不降而書名矣。名非貶忽之辭,故曰辭無所貶。

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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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八年,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九年春,紀季姜歸于京師。從逆者而言,謂之王后,從歸者而言,謂之季姜,此自然之文也。猶詩之言為韓姞相攸也,猶左氏之言息媯將歸過蔡也,皆未嫁而冠以夫國之號,此臨文之不得不然也。而公羊以為王者無外,其辭成矣。又以為父母之于子,雖為天王后,猶曰吾季姜。是其說經雖巧,而非聖人之意矣。今將曰逆季姜于紀,則初學之士亦知其不通。又將曰王后歸于京師,則王后者誰之女?辭窮矣。公羊子蓋拘于在國稱女之例,[36]而不知文固有倒之而順者也。

傳文則有不同者。左氏莊公十八年,陳媯歸于京師,實惠后。

爭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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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閔公二年傳,桓公使高子將南陽之甲立僖公而城魯。或曰自鹿門至于爭門者是也。或曰自爭門至于吏門者是也。註,鹿門魯南城東門也。據左傳臧紇斬鹿門之關出奔邾是也。爭門吏門並闕。按說文,淨,魯北城門池也。从水,爭聲,士耕切。是爭門即以此水名,省文作爭爾。[37]後人以瀞字省作凈,音才性切。而梵書用之。自南北史以下俱為才性之凈,而魯之爭門不復知矣。[38]

仲嬰齊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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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有二嬰齊,皆公孫也。成公十五年三月乙己,仲嬰齊卒。其為仲遂後者也。[39]成公十七年十一月壬申,公孫嬰齊卒于貍脤。則子叔聲伯也。季友仲遂皆生而賜氏,故其子即以父字為氏。[40]生而賜氏非禮也,以父字為氏亦非禮也。春秋從其本稱而不沒其變氏。其生也書公子遂,其死也書仲遂卒于垂。于其子也其生也書公孫歸父,其死也書仲嬰齊卒。[41]

公羊傳,仲嬰齊者也何?公孫嬰齊也。此言仲嬰齊亦是公孫嬰齊,非謂子叔聲伯。故註云,未見于經,為公孫嬰齊。今為大夫死,見經為仲嬰齊。此漢人解經之善。若子叔孫伯,則戰鞌、[42]如晋、[43]如莒,[44]已屢見于經矣。

為人後者為之子,此語必有所受。然嬰齊之為後,後仲遂,非後歸父也。[45]以為為兄後則非也。傳拘于孫以王父字為氏之說,而以嬰齊為後歸父,則以弟後兄,亂昭穆之倫矣。非也。且三桓亦何愛于歸父而為之立後哉?

隱十年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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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下穀梁傳

隱十年無正者,以無其月之事而不書,非有意削之也。穀梁以為隱不自正者,鑿矣。趙氏曰,宣成以前人名及甲子多不具,舊史闕也。得之矣。

戎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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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三十一年,齊侯來獻戎捷。傳曰,戎菽也。似據管子,桓公北伐山戎,得冬蔥及戎菽,布之天下,而為之說。桓公以戎捷夸示諸侯,豈徒一戎菽哉。且生民之詩曰,蓻之荏菽,荏菽斾斾。傳曰,荏菽戎菽也。爾雅,戎菽謂之荏菽。[46]則是后稷之生而已蓻之,不待桓公而始布矣。

隕石于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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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穀二傳相傳受之子夏,其宏綱大指得聖人之深意者,凡數十條。然而齊魯之間人自為師,窮鄉多異,曲學多辨,其穿鑿以誤後人者亦不少矣。且如隕石于宋五,六鶂[47]退飛過宋都。此臨文之不得不然,非史云五石,而夫子改之石五。史云鶂六,而夫子改之六鶂也。穀梁子曰,隕石于宋五,後數,散辭也。六鶂退飛過宋都,先數,聚辭也。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其散辭乎?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其聚辭乎?初九潛龍,後九也。九二見龍,先九也。世未有為之說者也。

石無知,故日之,然則梁山崩不日何也?鶂微有知之物,故月之。然則有鸜鵒來巢不月何也?夫月日之有無,其文則史也。故劉敞謂言是月者,宋不告日;嫌與隕石同日,書是月以別之也。

王子虎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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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四年夏五月,王子虎卒。左氏以為王叔文公者,是也。而穀梁以為叔服。按此後文公十四年有星孛人于北斗,周內史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齊晋之君皆將死亂。成公元年,劉康公伐戎,叔服曰,背盟而欺大國,此必敗。明叔服別是一人,非王子虎也。[48]

穀梁日誤作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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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梁傳,宜公十五年,中國謹日,卑國月,夷狄不日。其曰潞子嬰兒賢也。疏解甚迀。按傳文曰字誤,當作其日潞子嬰兒賢也。[49]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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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啖氏曰,奔流者衆。如雨之多。
  2. 唐書天文志,太和七年六月戊午,日暮及曙,四方流星大小縱橫百餘。 正統四年八月癸卯,日夜達旦,有流星大小二百六十餘。予于弘光元年閏六月丙申,望見月食旣,星流竟夕,始悟古時有此異。
  3. 而傳謂之已甚,非也。
  4. 成公九年,𣏌伯來逆叔姬之喪以歸,此其本事。
  5. 孝公
  6. 經不書葬。
  7. 史記同。
  8. 宣公十二年,鄭伯逆楚子之辭曰,徼福于厲宣桓武。
  9. 漢高帝令諸侯王都皆立大上皇廟,蓋亦以天下不可有無廟之諸侯王也。薄昭予淮南厲王書曰,臣之所見高皇帝之神必不廟食于太王之手明矣。
  10. 公字衍。
  11. 詩正義引服虔云,五伯謂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韋,周伯齊桓、晉文。與此同。應劭風俗通亦主此說。
  12. 顔師古註漢書異姓諸侯王表,五伯則以為昆吾、大彭、豕韋、齊桓、晉文;同姓諸侯王表,五伯則以為齊桓、宋襄、晉文、秦穆、吳夫差。白虎通並存二說。其後一說謂齊桓、晉文、秦繆、楚莊、吳闔閭。
  13. 淮南子至于昆吾,夏后之世。高誘註,昆吾夏之伯,夏后桀世也。
  14. 據此周時但有二伯,穀梁傳交質子不及二伯。左傳,昭公四年,椒舉對楚子言六王二公,亦但指齊桓晉文。
  15. 越世家言周元王使人賜句踐胙,命為伯。又言越兵橫行于江淮東,諸侯畢賀,號稱覇王。淮南子亦言越王句踐勝夫差于五湖,南面而覇天下,泗上十二諸侯皆率九夷以朝。
  16. 江都易王問粵王句踐,董仲舒對以五伯。是當時以句踐為伯五之數。
  17. 昭公七年,公將適楚,夢襄公祖梓慎曰,君不果行。子服惠伯曰,行三月公如楚。
  18. 邵子曰,五星之說自甘公石公始。
  19. 宣公四年有箴尹克黃,哀公十六年有箴尹固,疑即鍼尹。
  20. 陳有芊尹蓋。
  21. 宋有褚師,而鄭亦有之。昭公二年,子晳請以印為褚師。
  22. 文公十七年,周甘歜敗戎于邥垂。
  23. 廣韻亦誤作歜。
  24. 無駭卒俠卒不書日,同此義。
  25. 孔子曰,邦無道危行言孫。
  26. 鄒氏夾氏無傳。
  27. 左氏宣公十七年傳,亦曰凡稱弟皆母弟也。
  28. 桓公六年,宣公五年。
  29. 隱公十一年,莊公十年,定公元年。
  30. 莊公三十年。
  31. 女音汝。閔公元年。
  32. 哀公四年。
  33. 又有魯子曰。莊公三年,二十三年,僖公五年,二十年,二十四年,二十八年。有高子曰,文公四年,皆不冠子。 穀梁傳有穀梁子曰,隱公五年。尸子曰,隱公五年,桓公八年。沈子曰,定公元年。皆不冠子。
  34. 穀鄧去魯甚遠,不緣失地不得皆朝于魯。
  35. 見初献六羽傳。
  36. 隱公二年傳,女在其國稱女,在塗稱婦,入國稱夫人。
  37. 廣韻作埩。
  38. 禮記,絜淨精微只作靜字。
  39. 杜氏註曰,襄仲子,公孫歸父弟。
  40. 劉炫曰,仲遂受賜為仲氏,故其子孫稱仲氏。 孔氏曰,死後賜族,乃是正法。春秋之世有非禮生賜族者,華督是也。季友仲遂亦同此例。中唐以後賜功臣之號,亦此意也。
  41. 公子季友卒,亦同此義。惟季友之子不見于經。
  42. 成公二年。
  43. 六年
  44. 八年
  45. 猶之以孫僑如奔而立豹。
  46. 亦作荏菽。列子,北宫子旣歸進其茙菽,有稻梁之味。
  47. 左氏公羊作鷁。
  48. 胡氏仍穀梁之誤。
  49. 書臯陶謨,思曰贊贊襄哉。呂刑,今爾罔不由慰曰勤。易大畜九三,曰閑輿衛,皆當作日。古人日曰二字同一書法。唯曰若之曰,一畫不滿,與日字異耳。故陸氏釋文于九經中遇二字可疑者即加音切。又有一字而兩讀者,如詩豈不曰戒,曰音越。又人栗反。曰為改歲,曰殺羔羊,亦然。自古經師所傳或以為日月之日,或以為曰若之曰。陸氏兩存,而以其音別之。毛晃以為一字兩音,而駁其失,誤矣。 史記秦始皇本紀贊,而以責一日之孤。正義曰,日音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