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通鑑/卷020
春,正月,甲戌,大祀南郊。
丙子,安遠侯柳升填甯夏。
己卯,復命英國公張輔為征鹵副將軍。會沐晟討交阯,上以輔為交人所憚,復命討之。輔至,申軍令,都督黃中違節制,詰之不遜,斬以徇,將士惕息,無不用命。〈【攷異】斬黃中事,《永樂實錄》不載。《明史·張輔傳》中及之,疑本葉氏《水東日記》。《弇州攷誤》謂「攷之正史及碑誌,俱不言輔僇黃參將事。惟《三下南交錄》略及之而不詳。」按黃中初以都督僉事同呂毅送陳天平還國,為黎季犛所賺,殺天平。後,大軍南討,毅為鷹揚將軍,中無職寄,從軍自效,擊敗賊于生厥潭舍二江。其後,賞功典下,謂:「呂毅、黃中,先失律敗事,後雖有功,不在賞典。」尋,命掌交阯都司。黔公之敗,毅以戰死,再用輔率師南討,簡定等伏誅。中時在軍,而論功姓名絕不之及,豈其中不用命為輔所僇耶?葉文莊之所記者,謂「文廟初以是怒張英公」而正史不及,豈為其功成而寬之且諱之耶?今按斬黃中,《三編》、《明史》皆据書之,必別有確據也。今据之。〉
丙戌,命豐越侯李彬、平江伯陳瑄帥浙江、福建兵,捕海寇。
二月,辛亥,陳瑛有罪,下獄誅。初,瑛為都御史劾勳戚大臣十餘人,多希上旨。上以其能發奸,寵任之。一時,傾陷善類,不可勝計。上亦知其殘刻,所奏讞不盡從。會自北京還,聞其諸不法狀,下獄論死,天下快之。
上以交人好亂,恐陳季擴之黨,脅聚日多。丙辰,詔自九年二月以前,有嘯聚山林者,咸赦其罪,軍復原伍,民復原業。其官吏軍民有犯,毋論已發未發,俱赦除之。
丁巳,倭掠廣東,陷昌化千戶所,殺千戶王偉。敕副總兵李珪載罪討之。〈【攷異】《明史·本紀》書于二月丁巳。《三編》竝書其殺守將事。證之《典彙》,蓋千戶王偉也。李珪之討,亦据《三編》,蓋珪時以副總兵官填廣東也。〉
己未,命工部尚書宋禮初開會通河。會通河者,元故運道也。元至元中,壽張尹韓仲暉請自東平安民山鑿河至臨清,引汶絕濟,屬之衛河,為轉漕道,名曰「會通」。然岸狹水淺,不任重載,終元之世海運為多。太祖定天下,輸餉遼東、北平,亦用海運。洪武二十四年,河決原武,絕安山湖,會通遂淤。上初建北京,命平江伯陳瑄謙督淮、海二運,海運險遠多失亡,而淮運,漕東南之粟,浮淮入河至陽武,陸輓百七十里入衛河,歷八遞運所,民亦苦其艱。至是,濟甯同知潘叔正上言:「舊會通河四百五十餘里,淤者不過三之一,濬之便。」乃命禮偕刑部侍郎金純、都督周長往治之。禮以會通之源,必資汶水,而汶有大小二河,其會合之處,經甯陽北、堈城西南,流百餘里至汶上。其支流曰洸河,亦經堈城西南,流三十里會甯陽諸泉,經濟甯東與泗水合。元初,于堈城左,汶水陰作斗門,導汶入洸,後又分流北入濟,由壽張過臨清入海。而汶流遂弱,乃用汶上老人白英策,築堈城及東平之戴村壩,遏汶水,使南無入洸,北不歸海。滙諸泉之水,盡出南旺,中分為二道,以四分南流接徐、沛,六分北流達臨清。南旺地勢高,以為脊,決其水,南北分注。因相地勢置閘門三十有八,以時蓄洩。凡發山東及徐州、應天、鎮江民三十萬,蠲租一百十萬石有奇,二十旬而工成。自是,輓漕北京,尋罷海運,公私便之。
三月,甲子,集己丑禮部貢士補赴廷對,賜蕭時中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壬午,浚祥符縣黃河故道。初,張信奉詔至開封,相視黃河,上言:「祥符縣魚王口至中灤下二十餘里有舊黃河岸,與今河面平。若濬而通之,使循故道,則水勢可殺。」因繪圖以進,從之。發民丁十萬,命興安伯徐亨、侍郎蔣廷瓚偕金純相視,竝命宋禮總其役。
戊子,命中軍都督劉江填遼東。
夏,五月,倭寇浙東盤石衛。〈【攷異】《明史·本紀》不載。證之《日本傳》,是年,寇盤石。盤石在浙東溫州府樂清縣。《地理志》縣西有盤石衛,Template:YK置。又《吾學編》書是年五月,倭寇浙東。《憲章錄》書五月,倭寇盤石。今据增。〉是時,日本國王源義持嗣位,海上屢以倭警告。上遣官諭義持剿捕,尋獲海寇以獻,上嘉之,遣中官王進賚敕裦賚。進歸,收市物貨,義持與其臣謀阻進,不使歸。進潛澄舶,從他道遁還,倭寇仍不絕。自是,不入貢者數年。
六月,乙巳,鄭和自西洋還,俘錫蘭國王亞烈苦奈兒以獻。初,和出使至錫蘭山,其王亞烈苦奈兒欲害之。和覺,去之它國。王又不陛鄰境,數邀刼往來使臣,諸番皆苦之。及和歸,復經其地,謀誘和至國中,發兵五萬刼和,塞歸路。和先覺之,乃帥步騎二千,由間道乘虛攻拔其城,生禽亞烈苦奈兒及妻子、頭目以還。廷臣請誅之,上憫其無知,竝妻子皆釋,且給以衣食,命擇其族之賢者立之。有邪把乃那者,諸俘囚咸稱其賢,乃遣使賫印,敕封為王,其舊王亦遣歸。自是,海外諸番益服天子威德,貢使載道。
是月,下交阯右參議解縉于獄。初,縉自化州督餉,入奏事。會上北征,縉謁皇太子而還。漢王高煦因言:「縉伺上出,私覲太子徑歸,無人臣禮。」上震怒。時,檢討王偁亦以罪謫交阯,縉偕偁道廣東,覽山川,上疏請鑿贑江通南北。奏至,逮縉下獄,拷掠備至,詞連大理丞湯宗、宗人府經歷高得暘、中允李貫、贊善王汝玉、編修朱紘、檢討蔣驪、潘畿蕭引高,竝及李至剛,皆下獄。汝玉、貫、紘、引高、得暘俱瘐死獄中。貫與縉及王艮,皆同里。又與艮成進士,同為一甲。金川門陷,唯艮死之。至是,買臨卒,歎曰:「吾愧王敬止矣!」
秋,七月,張輔督軍二萬四千,與沐晟會,討交阯。時,賊據月常江,樹椿四十餘丈,兩崖置柵二、三里,列船三百餘艘,設伏山石。丙子,輔、晟等水陸竝進。阮帥、鄧景異等來拒。輔令朱廣等連艦拔椿以進,自率方政等以步隊剿其伏兵,水陸夾攻,賊大敗,帥等皆散走,生禽偽將軍鄧宗稷、黎德彝、阮忠、阮軒等,獲船百二十艘。
丁亥,柳升破甯夏叛將于靈州,以捷聞。
是月,黃河故道成。自洪武間河決原武,會通河淤,而元賈魯所治之故道亦淤,河遂自此南徙,則河南受災獨重。至是,金純等濬河,自封邱金龍口下魚臺塌場。會汶水經徐、呂二洪,南入于淮。是時,會通河已開,黃河與之合。糟道既通,而河南水患亦稍息。
九月,壬午,諭戶部凡屯田軍以公事防農務者,免徵子粒,著為令。
是月,通政司上言:「黃巖縣民告豪民持建文時士人包彝古所進楚王書聚眾。觀之,書中多干犯語,請下法司究治。」上曰:「此必與豪民有怨而欲報之。朕初即位,命百司凡建文中上書有干犯者,悉毀之。有告者勿行,今復行之,是號令不信也。」命勿論。
是秋,禮部尚書趙羾以朝鮮使臣將歸,例有賜賚,不奏。上怒,下之獄,尋釋之。
冬,十月,乙未,寬北京謫徙軍民賦役。
癸卯,封哈密推勒特穆爾〈舊作兔力帖木兒〉為忠義王。推勒者,托克托從弟也。托克托受封之國,上眷遇特厚。而托克托顧淩侮朝使,沈湎昏瞶,不恤國事,其下交諫不從。上聞之,怒,遣官賜敕戒諭。未至,聞托克托以暴疾卒。訃聞,遣官賜祭,遂以推勒特穆爾嗣位。又擢都指揮同知哈剌哈納為都督僉事,填守其地。自是,哈密修貢惟謹。
乙巳,詔重修《太祖實錄》。時,上以前監修官李景隆、茹瑺等心術不正,又限期迫促,未及精詳。至是,復命姚廣孝、夏原吉為監修,胡廣、楊榮、楊士奇、金幼孜等總裁纂修等官。《太祖實錄》自建文至此凡三修,士奇皆預焉。〈【攷異】此三修之《實錄》,即今《明史》所据之本也。据《野獲編》士奇三修皆秉筆。今据書之。〉
十一月,戊午,蠲陝西逋賦。
癸亥,張輔等進兵追剿陳季擴,其黨偽龍虎將軍黎蕊等斷銳江浮橋,阻大軍于生厥江。輔督水師擊敗之,斬首千五百級,追殺餘賊殆盡。
丁卯,立皇長孫瞻基為皇太孫。上親冠太孫于華蓋殿,冕服如皇太子,玉圭如親王。
壬申,以韓觀為征夷副將軍,改填交阯,仍佩征南將軍印,總兵事。又命都指揮葛森填廣西。
丙子,敕法司決遣罪囚,毋淹滯。
是月,浙江海溢,堤圮自海門至鹽城,凡百三十里。詔平江伯陳瑄以四十萬卒築治之,為捍湖隄萬八千餘丈。已而,瑄又言:「嘉定瀕海地,江流衝。會海舟停泊,無高山大陵可依。請于青浦築土山,方百丈,高三十餘丈,立堠表識。」踰年,成,賜名寶山,上親為文記之。
十二月,壬辰,詔切責福餘、朶顏、泰甯三衛。初,上既以三衛地畀烏梁海,其頭目來朝貢者,皆授以官,令掌三衛事。又令通馬市。四年三衛饑,請以馬易米。上命有司第其馬之高下,各倍價給之。久之,三衛陰附韃靼,掠邊戍,復假市馬來窺伺。上敕責,尋宥之,令其以馬贖罪。
是月,阿嚕台遣使納欵,請得役屬。吐蕃諸部求朝廷刻金作誓詞,磨其金酒中飲,諸酋長以盟。朝議欲許之,左庶子黃淮獨不可,曰:「彼勢分則易制,合則難圖矣。」上顧左右,曰:「黃淮論事如立高岡,無遠不見。」遂不許。
閏月,丁巳,命府部諸臣陳軍民利弊。又詔京官七品、外五品以上及縣正官各舉賢能、廉幹一人,由吏部考驗擢用。
是歲,浙江、湖廣、河南、順天、揚州水,河南、陜西疫,遣使振之。
春,正月,己丑,命入覲官千五百餘人各陳民瘼,不言者罪之,言有不當,勿問。
丁酉,大祀南郊。
癸丑,振平陽饑。時,蒲州等處耆老言歲歉民饑,采蒺藜,掘蒲根以食。上惻然,命逮治布政司及郡縣官不奏聞者。
是月,諭吏部曰:「守令郡園之長牧,守之寄甚重。近聞諸司造作襍務,輒遣經營,此不識大體,其禁止之。」
二月,辛酉,蠲山西、河南八年以前逋賦。
庚辰,削遼王植護衛。植之改封荊州也,請止給一衛以備使,令而留其三衛于廣甯防邊。然,上終以起兵時植貳于己,至是,竝一衛削之,僅留軍校廚役三百人備使令。
三月,丁亥,命豐城侯李彬往甘肅,與西甯侯宋琥經略降酋。〈【攷異】此据《李彬列傳》,其討叛寇事在是年之冬。《明史·本紀》竝系之三月。今分書之。〉
戊子,賜馬鐸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甲辰,免北京水災租稅。
是月,陞順天府為府尹秩正三品,設官加應天府。
夏,四月,復命工部尚書宋禮治衛河。禮以去年八月還,受上賞,竝賜潘叔正衣鈔。至是,御史許堪上言:「會通河成,則衛河與之合。而自臨清以下,堤岸數決,請命禮并治之。」禮言:「衛輝至直沽,河岸多低薄。若不究源析流,但務堤築,恐復潰決,勞費益多。請自魏家灣開支河二,泄水入土河,復自德州西北開支河一,泄水入舊黃河,使至海豐大沽河入海。」上從其言,命俟秋成後為之。〈【攷異】《本紀》不載。證之《禮傳》,在開會通河之明年,正是年也。又許堪上書,上從其言,命俟秋成後為之。則事在是年之春、夏間。《憲章錄》俱系之月。今從之。〉
六月,甲戌,諭戶部「凡郡邑有司及朝使目擊民艱不言者,悉逮治。」
秋,七月,丙戌,以水災免直隸吳江、長洲、崑山、常熟四縣田租。
癸卯,禁中官干預有司政事。
八月,癸丑,張輔擊交阯賊于神投海,賊舟四百餘,分三隊銳甚。輔帥兵衝其中堅,賊郤,左右隊迭進,官兵與相鉤連,殊死戰。自卯至巳,大破賊,禽渠帥七十五人。進軍乂安府,賊將降者相繼。
己未,敕邊將自宣化之長安嶺迤西至洗馬林,皆築石為垣,濬深濠塹,以固防禦。
九月,以都水主事藺芳為工部侍郎,宋禮薦之也。初,河決陽武中鹽,堤漫中牟、祥符、尉氏。上遣芳按視,芳言:「堤當急流之衝,夏秋汎,漲勢不可驟殺,宜捲土樹椿以資扞禦,無令重為民患。」又言:「中灤導河分流,使由故道北入海,誠萬世利。但,緣河隄埽,止用蒲醜泥草,不能持久,宜編木成大箘,置椿其中,實以瓦石,復以木橫貫椿表,牽築堤上,為殺水因隄之長策。」詔悉如其法為之。
是秋,殺大理寺右丞耿通。初,上北巡,太子監國。漢王高煦謀奪嫡,陰結上左右為讒間,官僚多得罪者。監國所行事,率多更置。通從容諫上:「太子事無大過誤,可無更也。」數言之,上不悅。至是,復有言通受請托故出人罪者。上震怒,命都察院會文武大臣鞫之午門,曰:「必殺通無赦。」羣臣如旨,當通罪斬。上曰:「失出,細故耳,通為東宮關說,壞祖法,離間我父子,不可恕,其置之極刑。」廷臣不敢爭,竟論姦黨磔死。〈【攷異】殺耿通事,諸書不載。今按《明史·本傳》在是年之秋据增。〉
冬,十月,丁卯,命皇太孫演武于方山。戊辰,上出獵城南武岡。
十一月,壬午,命庶子楊榮經畧甘肅。〈【攷異】《明·本紀》作侍講楊榮。《三編》据《實錄》改。今從之。〉先是,上遣李彬至甘肅,與宋琥會,討叛番。先後禽酋長捌爾思朶羅歹等,別遣土官李英防野馬川。會涼州酋婁達袞〈舊作老的罕〉叛,都指揮何銘戰沒。英追躡,盡俘其眾,惟婁達袞遁,走赤斤蒙古衛。宋琥以聞,上使榮往會李彬,議進兵方畧。榮還奏言:「隆冬非用兵時,且有罪不過數人,兵未可出。」而是時,彬亦以道遠餉艱,宜緩圖之,乃賜敕詰責赤斤蒙古衛指揮僉事塔力尼,令縛獻之。明年,復以彬代琥填甘肅。塔力尼果禽婁達袞,以獻,如榮等言。
丙申,命鄭和復使西洋。〈【攷異】《明史》,十一月,丙辰,鄭和使西洋。按十一月無丙辰。證之《三編質實》,和以是年十一月往,則非十二月也。《明史稿》作丙申,在十一月十五日。今從之。〉
十二月,宋禮治河還。初,上將營北京,命禮取材川、蜀。禮伐山通道,得神木數株,不勞人力,朝廷以為瑞。至是,河工成,復使禮采木入蜀。
殺浙江按察使周新。新,南海人。由鄉舉為御史,彈劾不避權貴,時謂之「冷面寒鐵」。遷雲南按察使,尋改浙江,數有異政,名震一時。時,錦衣衛指揮紀綱方用事,使千戶緝事浙中,作威受賕,新捕治之。千戶脱走,訴于綱。綱誣奏新罪,上遽命逮新。旗校皆錦衣私人,在道榜掠無完膚。既至,伏陛前抗聲曰:「在內都察院,在外按察司,朝廷法官也。臣奉法捕惡,奈何罪臣?」上怒,命僇之。臨刑大呼曰:「生為直臣,死當作直鬼!臣無憾矣。」上尋悟其冤,惜之。
春,正月,辛巳朔,日有食之。先是,鴻臚寺奏元旦賀儀,上召禮部、翰林官問曰:「正旦日食,百官賀禮,可行乎?」尚書呂震謂:「日食與朝賀之時先後,不相妨。」侍郎儀智曰:「終是同日,免賀為宜。」上以問楊士奇,對曰:「日食,天變之大者。前代元旦日食,多不受賀。宋仁宗時元旦日食,富弼請罷宴撤樂,呂夷簡不從。弼曰:『萬一契丹行之,為中國羞。』後有自契丹回者言:『是日,罷宴。』仁宗深悔。今免賀誠當。」上從之,敕曰:「朕乖治理,上累三光,眾陽之宗。薄食元旦,羣臣尚勉,輔朕躬消弭災變,朝賀宴會,其悉罷免。」
壬午,諭通政司禮科給事中:「凡朝覲官,境內災傷不以聞,為它人所奏者,罪之。」
辛卯,大祀南郊。
丁酉,以天壽山陵成,命漢王迎仁孝皇后之喪于京師。
辛丑,前大理寺左丞王高、右丞劉端以縱姦惡外親,棄市。高與端,皆南昌人。方孝孺之下獄也,二人同在法司,以縱孝孺息樹陰事覺,棄官去。至是,捕得之,詰其逃,則曰:「存身以圖報耳!」上怒,命劓其鼻。端厲聲曰:「鼻雖去,猶留面目地下見皇祖耳!」上怒,立命誅之。〈【攷異】此事,《重修三編》補入《族孝孺》目中,竝引《成祖實錄》,事在永樂十一年正月。今按奸惡外親似即指孝孺,而二人以蘿棄官去,坐逮十年始得之,似與野史所記無太牴牾。今參書之,竝据《實錄》月日。左丞王高,《三編》作刑部郎中,今据《實錄》。〉
詔李彬填甘肅,召宋琥還。
是月,倭寇昌國衛之爵溪守禦所,擊敗之。
詔宥建文諸臣姻黨。時,錢習禮,吉水人。以去年成進士,授庶吉士,與練子甯為姻戚。先是,逮治奸黨,習禮偶護免。然恒為鄉人所持,不自安,以告學士楊榮。榮乘間以聞,上曰:「使子甯今日在此,朕猶當用之,況習禮乎?」即日,下令禁止,尋授習禮為檢討。
二月,辛亥,始設貴州布政使司。貴州,古西南夷地也。元時,置軍民宣慰使司,以羈靡之。太祖既克陳友諒,聲威遠振,而思南宣慰田仁智、思州宣撫田仁厚,率先後歸附,即以故官授之,命世守其地。時元至正二十五年也。及洪武五年,則有貴州宣慰靄翠及普定女總管之等,先後來歸,皆予以故官世襲。朝廷為立貴州長官司,即其地設衛,命顧成為指揮使。是時,雲南未定,仁智等恪修職貢,賦稅聽其自納,未及置郡縣也。上即位後,思南宣慰田宗鼎者,仁智之孫,素凶暴,與其副使黃禧構怨奏訐累年。朝延以田氏世守此土,又先歸誠,曲宥之,改禧為辰州知府。未幾,思州宣慰使田琛者,仁厚之孫,亦與宗鼎爭沙坑地有怨。禧遂與琛結,合攻思南,宗鼎挈家走。琛殺其弟,發其祖墳,竝僇其母屍,所過無不殘害。宗鼎訴于朝,屢敕琛、禧赴闕自辨,拒命不至,且有逆謀。上命行人蔣廷瓚往召之,而令鎮遠侯顧成帥兵五萬壓其境,遂禽琛、禧,械送京師,皆引服。上欲治琛罪,宥宗鼎,復職遣還思南。而宗鼎必欲報怨,上以其免禍不自懲,乃更逞忿,亦留之。而宗鼎怨望出誹言。上復命刑部正其罪,論戶部尚書更原吉曰:「思州、思南,苦田氏久矣,不可令遣孽復踵為亂。其思州、思南,三十九長官地,可更郡縣,設貴州布政司,總轄之。」乃命成以剿為撫,諸苗悉定。踰年,遂分其地為八府四州,以蔣廷瓚為布政使。貴州為內地,自此始。于是,兩宣慰廢,田氏遂亡。〈【攷異】田氏興廢,具詳《明史·土司傳》中。諸書所記互異,蓋沿田汝成《炎徼紀聞》之誤。弇州史乘攷誤辨之。今据《本傳》。〉
癸亥,令北京民戶牧馬。初,洪武間,設羣牧監。初,令應天、太平、鎮江、廬州、鳳陽、揚州六府,滁、和二州民,皆牧馬。既而,復令飛熊、廣武、英武三衛軍,五人共養一馬,歲課一駒。二十八年,罷羣牧監,悉歸有司,專令民牧江南十一戶、江北五戶,各養馬一匹,免其身役,課駒如三衛軍。至是,上命行之北京,計丁養馬。十五丁以下養馬一,十六丁以上養馬二,其以事編發者七戶,養馬一,除其罪為良民。自是,馬孳生,日蕃。更推行之山東、河南,民漸苦之。
甲子,上幸北京,皇太孫從。以尚書蹇義、學士黃淮、論德楊士奇、洗馬楊溥,輔皇太子監國。
乙丑,車駕發京師,令給事中御史所過存問高年,賜酒肉及帛。
營天壽山于昌平,成,命曰「長陵」。丙寅,葬仁孝皇后于長陵。
辛未,車駕次鳳陽,謁皇陵。
夏,四月,己酉,車駕至北京,御奉天殿受朝賀,竝于是日,祭告天地。及遣官祭北京山川城隍之神。
五月,丁未,山東曹縣獻騶虞。禮部尚書呂震請表賀,上不許。震固請,上曰:「大臣當以道事君,汝不見宋之李沆耶?」震慚而退。
是月,端午節,上幸東苑,觀擊毬射柳。皇太孫連發皆中,上喜,宴羣臣,盡歡而罷。
定死罪納贖例。命法司按情輕者,斬八千貫,絞六千貫,准納贖免死。流徒以下,納鈔有差,無力者,發天壽山種樹。
上命吏部翰林簡老成人侍皇太孫。蹇義舉禮部侍郎儀智,上曰:「得之矣。此人雖老,識大體,能直言。向元旦日食,呂震欲行賀,唯此老與楊士奇力言不可。」遂令侍太孫。
六月,甲寅,上聞徐州水災,敕戶部遣人馳驛振之。
秋,七月,戊寅,封韃靼知院阿嚕台為和甯王。時,阿嚕台為衛喇特所攻,帥其部落南竄保塞外,遣使奉表入貢,且言願輸誠內附,為故主復仇。〈故主即韃靼布呢雅實哩,事見後。〉請發兵討賊,自率所部為先鋒。上義之,故有是封。
八月,甲子,北京地震。〈【攷異】此据《明史·本紀》及《三編》,皆本《實錄》。惟《明史·五行志》承六年五月壬戌,竝云京師地震,蓋誤北為南也。今從《本紀》。〉
乙丑,顧成及都督同知梁福討思州、靖州叛苗,平之。
九月,壬午,詔:「郡縣官每歲春初行視境內,有蝗蝻害稼,即捕絕之。不如詔者,竝罪其布、按二司。」
冬,十月,丙寅以璽書命皇太子錄囚。
十一月,戊寅,以野蠶繭為衾,命皇太子薦太庿。
壬午,衛喇特犯邊。初,瑪哈穆特以詔許阿嚕台入貢,怨之,遂拘留敕使不遣。復請以甘肅、甯夏歸附韃靼者多,其所親請給還。上怒,命中官海童切責之。至是,復擁兵飲馬河,將入犯而揚言襲阿嚕台。于是,阿嚕台告警,上命開平守將嚴兵備之。
甲申,詔甯陽侯陳懋、都督譚青、馬聚、朱崇巡甯夏、大同、山酉邊,尋命陝西、山西及潼關等五衛兵駐宣府、中都、遼東、河南。三都指揮使司及武平等四衛兵會于北京,將親征衛剌特也。
乙巳,命應城伯孫巖帥練兵,備開平。
十二月,壬子,張輔與沐晟合軍至順州。會安南賊黨阮帥等設伏于愛子江,據昆傳山之險,列象陣迎敵。輔戒士卒一矢落象奴,二矢射象鼻,象遂奔潰,自蹂其眾。我軍乘勢進擊,矢落如雨,賊大敗,生禽偽將軍潘徑、阮徐等五十六人。唯季擴逃乂安山中未獲,阮帥亦遁去。
丙辰,命陳瑄、宜信領舟師運糧于北京。
癸亥,湖廣沔陽州木災,請折輸鈔帛,從之。
是歲,韃靼布尼雅實哩為衛喇特瑪哈穆特等所殺。上之北征也,瑪哈穆特上言請得早為滅寇計,許之。至是,布尼雅實哩被弒,乃立塔爾巴〈舊作答里巴〉為可汗。時,阿嚕合已數入貢,上亦厚報之。而衛喇特懼其為故主報仇,乃託言欲獻故元傳國璽,恐為阿嚕台所邀,請中國除之。又請賞賚,賜軍器。上曰:「衛喇特驕矣。然不足校,賚其使而遣之。〈【攷異】《明史·紀傳》同諸書,則云「十年,馬哈木逐其主。」本雅失里無被弒事,直至二十年。書阿嚕台弒其主。本雅失里。据此,則本雅被弒在二十年。弒主者,阿嚕台非馬哈木也。今据《正史》竝識其異于此。又此事《明史·博》中系之十年。今据《本紀》。〉
春,正月,庚寅,思州苗平。〈【攷異】《憲章錄》是年正月丙子朔,日食免朝賀。又六月壬寅朔,日食。《明史三編》刪之。證之《實錄》,正月丙子,御殿受賀,其為野史食之誤,明矣。凡《明史》不書日食者,皆野史之誤。〉
辛丑,發山東、山西、河南及鳳陽、淮安、徐邳民十五萬運糧赴宣府,備親征也。
是月,張輔禽交阯賊鄧景異,又追斬阮帥于南靈州,竝獲季擴家屬。
二月,己酉,大閱。庚戌,下詔親征衛喇特,命安遠侯柳升領大營,武安侯鄭亨領中軍,甯陽侯陳懋、豐誠侯李彬領左右哨,成山侯王通、都督譚青領左右掖,都督劉江、朱榮為前鋒,凡馬步軍五十餘萬。
庚申,振鳳翔、隴州饑,竝按長吏不言者罪。
三月,癸未,張輔追禽陳季擴于老撾。初,季擴逃入乂安之竹排山,輔遣都指輝師祐襲之,遂走老撾。祐踵其後,老撾懼,大軍躪其地,請自縛以獻。輔檄令祐深入,克其三關,賦黨盡奔,遂獲季擴及其弟偽相國驩等,悉送京師,交阯平。
庚寅,車駕發北京〈【攷異】《明史·本紀》作庚寅。《國史紀聞》作庚辰,「辰」字誤也。金幼孜《北征後錄》,是月庚寅,為三月十七日。〉,皇太孫從學士胡廣、金幼孜、庶子楊榮等竝扈行。上語諸侍臣曰:「皇長孫聰明英睿,智勇過人,宜歷行陣,俾知兵法,且可悉將士勞苦,知征伐不易。然,文事武備不可偏廢,每日營中閒暇,卿等仍與之講論經史,以資典學。」
夏,四月,甲辰朔,車駕次興和,大圖。己酉,頒軍中賞罰號令。庚戌,設傳令紀功官。乙卯,駐蹕大石鎮,夜坐行幄,召楊榮問兵食計,對曰:「擇將屯田,訓練有方,耕耨以時,則兵食足矣。」上嘉納之。
丁卯,車駕次屯雲谷,博囉布哈等來降〈舊作孛羅不花〉。
五月,癸酉,駐蹕楊林戍,復大閱軍士。丁丑,命尚書光祿卿給事中為督陣官,糾軍士不用命者。
六月,甲辰,前鋒劉江遇衛喇特兵于剛哈拉海〈舊作康哈里孩〉,擊走之。上度其必大至,命嚴陣以待。乙巳,獲諜知瑪哈穆特去此百里,兼程進。戊申,駐蹕和拉和錫袞〈舊作忽蘭忽失溫〉,瑪哈穆特及太平、博囉三部掃境逆戰。上命以鐵騎挑之,寇奮而下。乃命柳升等攻其中,陳懋、王通攻其右,李彬、譚青、馬聚攻其左,上自帥鐵騎馳擊,大敗之,斬其王子十餘人,部眾數千級。追奔度兩高山,寇勒餘眾復戰,又敗之,窮追至圖河,瑪哈穆特脫身遁。皇太孫請及時班師,從之。庚戌,命宣捷于阿嚕台。戊午,駐蹕三峯山,阿嚕台遣使來朝,仍賜犒遣歸。己巳,以敗衛喇特詔告天下。是役也,鄭亨追敵于和拉和錫袞,中流矢,指揮滿都死之。內侍李謙恃勇,導皇太孫追敵于九龍口,幾敗,上大驚,亟遣人追還。謙懼罪,自經死。
秋,七月,戊子,次紅橋,詔六師入關有踐田禾取民畜產者,以軍法論。己亥,次沙河,皇太子遣使來迎,兵部尚書金忠賫表至。
八月,辛丑朔,車駕至北京,御奉天殿受朝賀。
丙午,蠲北京州縣租三年。
戊午,賞從征將士及運糧官軍。
九月,丁丑,榜葛刺國獻麒麟,禮官呂震尋請賀,不許。
癸未,命成安侯郭亮與安伯徐亨備邊開平。亨,祥之孫也。
丙戌,靖州苗平。
甲午,命都督費瓛填甘肅,劉江填遼東。
是月,封平陽王濟熿為晉王。濟熿,晉恭王棡之庶子也。洪武之季,恭王薨,子濟熺嗣。上即位,封其弟濟熿為平陽王。濟熿,幼很戾,失愛于父。及長,就學京師,與高煦等相比,不為大祖所愛。會上即位之初,濟熺坐縱下,黜其長史,懼,欲上護衛,不許。至是,濟熿嗾諸郡王及府中官校日訴濟熺過于朝,上信之,奪濟熺爵,竝其子美圭,皆為庶人,守恭王園。而以濟熿襲晉封。〈【攷異】《明史·本紀》「是年十一月,庚戌,廢晉王濟熺為庶人。」而不載濟熿襲封,亦不載濟熺之世子美圭同廢為事。按此,非國除之比,但書廢不書封,似是漏脫。惟《三編》封廢竝書,同系之十一月。證之《實錄》,封濟熿在九月,廢濟熺及其子美圭在十一月,蓋濟熺已廢。此据其至京師之月日也。今竝系之九月下。〉
閏月,甲辰,逮東宮官屬尚書蹇義、學士黃淮、諭德楊士奇、洗馬楊溥、芮善及司經局正字金問等。先是,上至北京,義等輔皇太子居守。時,漢王高煦謀奪嫡,日夜譖太子,竝及義等。會上北征回,以太子遣使奉迎緩,且書秦失辭,歸咎于輔導之官,遂有是逮。中途有旨,宥義還南京。淮先至下獄。次日,士奇及問繼至。上曰:「士奇姑宥之。朕未嘗識金問何以得侍東官,命法司鞫之。」尋召士奇間東官事,士奇叩頭言:「太子孝敬,凡所稽遲,皆臣等罪。」上意稍解,行在諸臣復交章劾士奇不當獨宥,遂下錦衣衛獄。已而,釋之。淮及溥等遂長繫獄中。〈【攷異】《明史·本紀》不書徵綱蹇義。證之諸書,義以中途宥還,故不入下獄之數。今据書之。〉
甲子,召江陰侯吳高還。時,高守大同,被劾。踰月,遂免為庶人,爵除。
丁卯,命都督朱榮填大同。
冬,十一月,甲辰,錄囚。
庚申,蠲蘇、松、杭、嘉、湖五府水災田租,凡四十七萬九千石有奇。
是月,命儒臣胡廣、楊榮、金幼孜等纂修《五經四書性理大全》。
春,正月,丙午,塞居庸以北隘口,防北寇也。
丁未,衛喇特瑪哈穆特謝罪,貢馬,且還前所留使,詞甚卑。上曰:「衛剌特不足較,納其馬,館其使者。」
壬子,上元節,北京午門火,都督馬旺焚死。
戊午,敕內外諸司蠲諸宿逋,將士軍官犯罪者悉宥之。
是月,前交阯參議解縉死于獄。時,錦衣衛紀綱上囚籍,上見縉姓名,曰:「縉猶在耶?」綱遂希指醉縉酒,埋積雪中,立死。年四十七。籍其家,妻子宗族徙遼東。〈【攷異】解縉之死,《明史·本紀》不載。《三編類》系之九年下獄目中。證之《縉傳》,縉死在十三年。諸書皆系之正月下。今從之。〉
二月,癸酉,遣指揮劉斌、給事中張磐等十二人,巡視山西、山東、大同、陝西、甘肅、遼東軍,操練屯政,覈實以聞。
甲戌,命行在禮部會試天下貢士于北京。
癸未,張輔等征交阯師還。戊子,賞征南將士。
乙未,釋工作囚徒。先是,上命出擊,囚輸作贖罪。既而,多亡者,有司請捕之。上曰:「此皆衣食空乏,出于不得已。」遂命見役者,悉遣還,共釋四千九百餘人。
三月,己亥,上策士于行在,賜陳循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丙午,廣西蠻叛,都指揮同知葛森討平之。
是月,貴州布政使蔣廷瓚上言:「去年北征,詔至思南府大巖山,有聲呼萬歲者三。」禮官呂震復請賀,上曰:「呼譟山谷,空虛之聲相應,理或有之。布政司不察以為祥。爾為國大臣,不能辨其非。又欲進表獻諛,豈以道事君之義耶?」震慚而止。
夏,四月,戊辰,張輔班師甫還。會韓觀卒,復命佩征夷將軍印,填交阯,討餘寇陳月湖等,平之。
是月,兵都尚書兼詹事金忠卒。先是,上北征還,悉徵東宮官屬,而以忠勳舊不問。已,密令審察太子事,忠言無有,上怒,忠免冠頓首流涕,願連坐以保之。以故太子得不廢而宮僚黃淮、楊溥等亦以是獲全。忠,起卒伍至大位,甚見親倚,每承願問,知無不言,然慎密不洩,處僚友恒推讓不自居。至是,卒,詔給驛歸葬,命有司治祠墓,復其家。後追贈少師,諡忠襄。進陳洽為兵部尚書,仍參贊交阯軍務。
五月,丁酉朔,日有食之。
初,宋禮治河還,言:「海運經歷險阻,每歲船輙損壞有漂沒者,有司修補迫于期限,多科斂為民病,而船亦不堅。計海船一艘用百人而運千石,其費可辦。河船容二百石者二十艘,每艘用十人,可運四千石。以此而論利病較然,請發鎮江、鳳陽、淮安、揚州及兗州糧,合百萬石,從河運給北京。其海道則三歲兩運。」是時,平江伯陳瑄兼督江淮漕運,議造淺船二千餘艘。初,運二百萬石,寖至五百萬石,河運大便。于是,始罷海運,惟江南漕舟抵淮安,率陸運過壩踰淮達清河,勞費尚鉅。至,瑄用故老言,請鑿清江浦,以通東南漕運,詔行之。乙丑,瑄督工發人夫,自淮安城西管家湖,鑿渠二十里,為清江浦,導湖水入淮,築四閘以時宣洩。又緣湖十里築堤引舟,由是漕舟直達于河,省費不貲。一時,又浚呂梁洪以殺水勢,開泰州白塔河以通大江。又築高郵湖堤,于堤內鑿渠四十里,避風濤之險。又自淮至臨清置閘四十有七,淮上置常盈倉四十區,貯江南之漕,北至徐州、濟南、臨清、德州皆置倉,以利轉輪。乃定支運法,江西、湖廣、浙江之糧至淮安倉,分遣官軍就近輓運。自淮至徐以浙直軍,自徐至德以京衛軍,自德至通以山東、河南軍,以次遞運,歲凡四次,可五百萬餘石。其法支者,不必出當年之民納,納者不必供當年之軍支。通數年以為裒,益期不失常額而止。由是,海陸二運皆罷。一時,漕運在齊、魯間者,宋禮功為多,在江、淮間者,陳瑄功為多云。
是月,改封漢王高煦于青州。初,高煦不欲之雲南,遂從上巡北京,嘗力請竝其子歸南京。上不得已,聽之,又請得天策衛為護衛,輒以唐太宗自比,所為益恣。黃淮等之下獄堪,上徐察太子無過,讒間不行。至是,以高煦不欲遠行,遂封之近地。然猶遷延不肯之國,上始疑之。〈【攷異】高煦改封青州,《明史·本紀》不載。證之《諸王傳》,言{「{YL〉五月,改青州,又不行,上始疑之。」《明書》系之是年五月,與史合。今從之。}}
六月,振北京、河南、山東水災。
改劉觀為左都御史。
秋,七月,癸卯,鄭和自西洋還,俘蘇門荅剌老王之弟蘇幹剌以獻。蘇門荅剌,國在西洋滿剌加之西。或曰即洪武十六年來貢之須文達那也。上即位,遣中官尹慶使爪哇,便道至其國。踰年,遣使隨慶入朝,始封為蘇門荅剌國王。和至此,凡三使其國。先是,其國王之父與鄰國花面王戰,中矢死。王子年幼,王妻號于眾曰:「孰能為我復仇者,我以為夫,與共國事。」有漁翁者,帥國人往擊,馘其王而還。遂與王妻合,國人稱曰老王。既而王子年長,潛與部領謀,殺老王而襲其位。老王弟蘇幹剌逃山中,連年率眾侵擾。至是,和使其國,蘇幹剌以頒賜不及己,怒,統數萬人邀擊。和勒部卒及其國人禦之,大破其眾,追至南渤利,禽之,俘以歸。其王旋遣使入謝。
乙巳,蜀山都掌蠻叛,同知李敬討平之。
八月,庚辰,振山東、北京、河南州縣饑。
九月,壬戌,北京地震。
冬,十月,甲申,獵于近郊。
壬辰,法司奏侵冒官糧者,命僇之。及覆奏,上曰:「朕過矣。其論如律,自今死罪,皆五覆奏,著為令。」
是月,吏部員外陳誠使西域還。初,誠偕中官李達等奉使出嘉峪關,歷哈密、土魯番、火州、哈烈、撒馬兒罕等凡十七國。各遣使隨誠等詣闕朝貢。誠還,備錄其所歷山川、人物、風俗之異,為《西域記》上之。詔宣付史館。〈【攷異】陳誠自西域還,事見《明史》傳中。《明書》、《憲章錄》俱系之是年十月。《永樂實錄》是月癸巳。〉
十一月,麻林國進麒麟,請賀,仍不許。
十二月,詔蠲順天、蘇州、鳳陽、浙江、湖廣、河南、山東州縣水旱田租。
春,正月,己酉,振北京、河南、山東饑。凡發粟一百三十七萬石有奇,又免十二年以前逋賦。
辛酉,命都督金玉討山西廣霊山寇,平之。賊首劉子進煽惑鄉民,自言在石梯嶺遇道人,授以異術,能驅役鬼神,眾信之。糾集山民劉興、余貴等,妄署職名,以皂白旗為號,奪太白王家莊驛馬,殺大同衛卒,官軍不能制。玉至擊敗之,禽子進等百三十五人,械送北京。上曰:「此輩未必皆莠民,或因饑寒,或為官府虐害,不得己相率為盜,可罪其首惡,以示懲戒,餘悉發交阯充軍。」尋,召玉還。
三月,癸巳,都督梁福填湖廣、貴州。
壬寅,阿嚕台與衛喇特戰,敗之,遣使獻俘,詔賜賚有差。
是月,改封趙王高燧于彰德。〈【攷異】《明史紀》不載,《憲章錄》及《明書》系之是年三月。《通紀》則與改封漢王竝系之十三年之三月。《吾學編》又竝系之十四年之三月,皆牽連記事體也。今据《實錄》分書之。又《實錄》封趙王在是年三月甲辰。〉時高煦尚居南京。上賜敕曰:「既受藩封,豈可常居京邸。前以雲南遠憚行,今封青州,又託故欲留侍,前後殆非實意。茲命更不可辭。」然高煦遷延如故。
以禮部侍郎金純為本部尚書。
夏,四月,甲子,詔曰:「奸臣齊、黃等惡類已翦,凡遠親未發覺者,悉宥之。」
壬申,禮部郎中周訥上書言:「今天下太平,四夷賓服,請封禪泰山,刻石紀功,垂之萬世。」尚書呂震謂:「宜如訥請。」上曰:「今天下雖無事,四方多水旱疾疫,安敢自謂太平?且六經無封禪之文,事不師古,甚無謂也。」時學士胡廣亦以為不可,因上卻封禪頌,上益親愛之。乙亥,擢廣為文淵閣大學士,仍兼坊職。〈【攷異】《明史·本紀》俱書震請封禪,上不許云云。證之《震傳》,則郎中周訥所請而震贊之。《明史稿》所載較詳,今据之。惟《本紀》以壬申,系之三月之下。三月無壬申,蓋倒誤也。《明史稿》載壬申于四月甲子之下。今据以刊正後修《明史》之誤。〉
六月,丁卯,都督同知蔡福等備倭山東。
秋,七月,丁酉,遣使捕北京、河南、山東州蝗。
壬寅,河決開封州縣十四,經懷遠由渦河入于淮。
乙巳,錦衣衛上指揮使紀綱有罪,伏誅。綱,便辟詭黠,善鉤人意,上愛幸之,令典詔獄。都御史陳瑛滅建文朝忠臣數十族,親屬被僇者數萬人。綱希上指,廣布校尉,日摘臣民陰事。上悉下綱治,深文誣詆。上以為忠,遂擢掌錦衣衛事。綱益恣橫,又多蓄亡命,造刀甲弓弩萬計。會端午賀節,上射柳,綱屬鎮撫龐瑛曰:「我故射不中,若折柳故譟,以覘眾意。」瑛如其言,無敢糾者。綱喜曰:「是無能難我矣。」遂謀不軌。內使讐綱者發其罪,命給事、御史廷劾,下都察院按治,具有狀。即日磔綱于市,家屬無少長皆戍邊,天下快之。
八月,癸酉旦,壽星見。禮官請表賀,不許。
丁亥,作北京西宮。
是月,改工部尚書吳中于刑部。
九月,癸卯,京師地震。〈【攷異】据《明史·本紀》、《三編》皆作京師。時,尚未遷都,指南京也。《五行志》作北京,今不從。〉
戊申,車駕發北京。
是月,初命監察御史巡鹽。
冬,十月,丁丑,車駕次鳳陽,祀皇陵。癸未,還自北京,謁孝陵。
十一月,上自北京還,遷都意決。工部請擇日營建。上曰:「此大事,須集延臣議之。」壬寅,詔文武羣臣集議遷都之宜,乃上疏曰:「北京乃聖上龍興之地,北枕居庸,西峙太行,東連山海,南俯中原,沃壤千里,山川形勝,足以控四夷制天下,誠帝王萬世之都也。宜敕所司營建。」從之。
丙午,召張輔還。輔,凡四至交阯,前後建置郡邑,及增設驛傳遞運,規畫甚備。交人所畏惟輔。輔還,而交人復萌叛志。
戊申,削漢王高煦二護衛。初,上巡北京,高煦居南京,私選各衛健士,又募兵三千人,不隸籍兵部,縱使刼掠,兵馬指擇徐野驢捕治之。高煦怒,手鐵瓜撾殺野驢,眾莫敢言,遂僭用乘輿、器物。至是,上還,盡得其不法數十事,切責之,褫冠服,囚繫西華門內,將廢為庶人。皇太子涕泣力救,乃削兩護衛,誅其左右狎暱數人。
是月,徙山東、山西、湖廣流民于保安州,賜復三年。
周王橚,楚王楨皆來朝。
十一月,丁卯鄭和復使西洋。
初,上在北京,以璽書諭皇太子,命翰林儒士編輯歷代名臣奏議。壬申,書成,上之。上諭侍臣曰:「致治之道,千古一揆。君能納善言,臣能盡忠無隱,天下何患不治?」遂命刊布,賜皇太子、皇太孫及諸大臣。
春,正月,丁酉,大祀南郊。
壬寅,上元節,上以長女永安公主薨,命罷張燈宴。
壬子,平江伯陳瑄督漕兼運木赴北京,備營建也。
是月,倭寇浙東金鄉、平陽等衛。
二月,癸亥,答王橞有罪,廢為庶人。橞恃開門功,益驕肆,奪民田,侵公稅,殺無罪人。長史虞廷綱數諫,誣以誹謗,磔殺之。招匿亡命,習兵法戰陣,造戰艦弓弩器械。日與都指揮張成、宦者吳智、劉信謀,呼成「師尚父」,智、信「國老令公」。偽造圖讖,以己為高皇帝十八子,與讖合。謀于元夕獻燈,潛入禁中,伺隙為變。其讓衛張興懼禍及,因奏事北京,白之。上不之信。興過南京,復啟皇太子,且乞他日無連坐。橞又致書蜀王椿為隱語,欲結椿為援。椿移書切責,不聽。會椿子崇甯王悅燇得罪,逃橞所。橞因詭眾曰:「我開金川門出建文帝,今在邸中。我將為伸大義。」蜀王聞之,上告變。上歎曰:「朕待橞厚,張興常為朕言,朕不忍信,今果然。」立命中官馳敕諭橞歸悅燇于蜀,且召橞入朝,示以蜀王章,橞仗地請死。諸大臣請援大義滅親,誅之。上曰:「橞,朕弟也,且令諸兄弟議之。」是時,周、楚二王皆入朝,未行各上議:「橞達祖訓,謀不軌,蹤跡甚著,大逆不道,誅無赦。」上曰:「諸王羣臣奉大義,國法固爾,吾甯生橞?」于是,竝橞二子,皆廢為庶人,官屬多誅死,惟與以先發得不坐。是時,谷王之反,上疑長沙有通謀者。夏原吉請以百口保之,乃得寢。
谷王之反也,前中允尹昌隆坐焉。先是,禮部尚書呂震用事,性刻忮。昌隆以解縉之獄,改禮部主事。震屢屈辱之,昌隆以皇太子故,見親幸。震因奏昌隆假託宮僚,樹黨,潛蓄無君心,遂逮下獄。上每巡幸,輒載獄中重囚以從,昌隆預焉。至是,谷王事發,震以王前奏昌隆為長史,坐同謀,詔公卿雜問。昌隆辯不已,震折之。獄具,寘極刑死,夷其族。後震病且死,號呼,言見昌隆守而殺之云。〈【攷異】尹昌隆坐谷王黨死事,見《本傳》。今据增。〉
丁卯,命豐城侯李彬佩征夷將軍印,填交阯。
壬申,命泰甯候陳珪仍督北京營繕事。珪以四年董建北京,經畫有條理,甚見獎重。至是,命鑄繕工印給珪,竝設官屬兼掌行在後府。又命安遠侯柳升、成山侯王通副之。
三月,丁亥,交阯始貢士至京師。
丙申,宥雜犯,死罪以下囚,令輸作北京。
丙午,徙封漢王高煦于樂安州。先是,上怒高煦,漸得其奪嫡陰謀,以問尚書蹇義,義不敢對。復問諭德楊士奇,對曰:「臣與義俱侍東宮,外人無敢為臣兩人言漢王事者。然漢王兩遣就藩,皆不肯行。今知陛下將徙都,輒請留守南京。此其心,路人知之。惟陛下早善處置,以全父子之恩。」上默然。至是,因其有罪,徙之樂安,竝趣令之國,毋久留。
壬子,上北巡發京師,命皇太子監國。以胡廣、楊榮、金幼孜扈從。
夏,四月,丁巳,頒《五經四書性理大全》于兩京六部、國子監及天下府州縣學。
己巳,車駕次邾城,申禁軍士毋踐民稼。有傷者,除今年租稅或先被水旱逋租,亦除之。
癸未,北京西宮成。
五月,丙戌,軍駕至北京。
閏月,交阯復亂。大軍之還也,交人故好亂。會中官馬騏以採辦至,大索境內珍寶,人情騷動,桀黠者從而鼓煽之。于是,陸那阮貞、順州黎核、潘強與土官、同知、判官、千戶之等,一時竝反。順州土官段公丁、陳思齊死之。李彬初至,遣將分討。六月,丁酉,斬黎核,然反者猶不止。
己亥,中官張謙使西洋還,敗倭寇于金鄉衛,捕數十人,械至京師。廷臣請正法。上曰:「威之以刑,不若懷之以德,宜還之。」乃命刑部員外邵呂淵等賫敕責讓,令悔罪自新。中華人被掠者,亦令送還。
是月,以陳諤為順天府尹。諤,廣東番禹人。初以鄉舉入太學,授刑科給事中。遇事剛果,彈劾無所避。每奏事,大聲如鐘。上令餓之數日,奏對如故。曰:「是天性也。」每見,呼為「大聲秀才」。嘗言事忤旨,命坎瘞奉天門,露其首。七日不死,赦出還職。已,復忤旨,罰修象房。貧不能僱役,躬自操作。適駕至,問為誰。諤匍匐前,具道所以。上憐之,命復官。至是,擢為順天府尹。
秋,七月,冊皇太孫妃胡氏。〈【攷異】《明史紀》不載。据《后妃列傳》,在是年。《吾學編》、《明書》皆系之是月,今從之。為後廢張本。〉
衛喇特順甯王瑪和穆特死。會中官梅童奉使,歸言:「衛喇特拒命由順甯。今順甯死,賢義安樂,皆可撫也。」上乃復使海童詣衛喇特,勞太平、八圖、博囉,賜綵幣布有差。
八月,甲午,行在通政司言:「甌甯縣人進金丹之方書。」上曰:「此妖人也。秦皇、漢武一生為方士所欺,求長生不死之藥。此又欲欺朕,朕無所用金丹。令自餌之,方書亦毀之,毋令別欺人也。」
九月,丁卯,修曲阜孔子庿成。上親製文,勒石。
冬,十月,李彬敗交阯賊楊進江,斬之。
十一月,癸酉,故禮部尚書趙羾為兵部尚書,巡視塞外。凡軍民利弊及邊務不便者,具以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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