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092卷

博物彙編 藝術典 第九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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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九十二卷目錄

 醫部彙考七十二

  脈法二

  黃帝素問三部九候論 經脈別論 通評虛實論 腹中論 病能論 奇病論

   大奇論

藝術典第九十二卷

醫部彙考七十二 编辑

脈法二 编辑

《黃帝素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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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九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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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問曰:「余聞《九鍼》於夫子,眾多博大,不可勝數。余 願聞要道,以屬子孫,傳之後世,著之骨髓,藏之肝肺, 歃血而受,不敢妄泄。」

《離合真邪論》曰:「余聞九鍼九篇,夫子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篇,余盡通其意矣。」此言先立《鍼經》八十一篇,論九鍼之道,然眾多博大,不可勝數,故願聞要道。要道者,以神臟五,合形臟四,以應九候也。故曰:著之骨髓者,藏之深隧也;藏之肝肺者,知血氣之診也。歃血而受者,藏之於心也;不敢妄泄者,藏之於中也。蓋必先定五臟之神。而後知死生之分。察病之所在。以調其虛實。故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五臟已定。九候已備。後乃存針。

「令合天道,必有終始,上應天光,星辰歷紀,下副四時 五行,貴賤更互,冬陰夏陽,以人應之奈何?願聞其方。」 岐伯對曰:「妙乎哉問也!此天地之至數。」

此篇首論九鍼九候之道。九鍼者,天地之大數,始於一而終於九,故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時,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風,九以法野。夫聖人之起天地之數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鍾數焉,以鍼應數也。一者天也,天者陽也,五臟之應,天者肺,肺者五臟「六腑之蓋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陽也。二者地也。人之所以應土者,肉也。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脈也。四者時也。時者四時八風之氣也。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於子午,陰與陽別,寒與熱爭,兩氣相搏也。六者律也。律者調陰陽四時,而合於十二經脈也。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竅也。八者」風也,風者人之股肱八節八正之虛風,八風之邪,合於骨節腠理之間也。九者,野也,野者人之節解皮膚之間也。此天地之至數,上應天光星辰歷紀,下副四時五行,中合人之九臟九竅,三部九候也。「貴賤更互」者,四時五行之氣,以王者為貴,而相者為賤也。冬陰夏陽者,下文之所謂沉細懸絕為陰,主冬;躁盛喘數為陽,主夏也。帝言九鍼之道,以通其意於鍼經,今願聞簡要之道,是以伯答三部九候之法,三部九候為之原,九鍼之道,不必存矣。是以鍼解篇之:人皮應天,人肉應地,人脈應人,人筋應時,人聲應音,人陰陽合氣應律,人齒面目應星,人出入氣應風,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應野,與《靈樞》九鍼論之多有不同。蓋《靈樞》論十二原。本經以三部九候為原也。

帝曰:「願聞天地之至數,合於人形血氣,通決死生,為 之奈何?」

《六節臟象論》曰:「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其氣九州九竅,皆通乎天氣。」

岐伯曰:「天地之至數,始於一,終於九焉。一者天,二者 地,三者人,因而三之,三三者九,以應九野。故人有三 部,部有三候,以決死生,以處百病,以調虛實,而除邪 疾。」

始於一,終於九者,天之數也。「曰天地之至數」者,言天包乎地,地氣通於天也,故曰:「令合天道。」一者,奇也,陽也,故應天;二者,耦也,陰也,故應地。三者,參也,故應人。因三才而三之,則為九,以應九野。九野者,九州分野,上應天之二十八宿也。人有三部,部有三候者,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也。決死生者,觀其形氣,別其陰陽,調其血脈,察其腑臟,以知死生之期也。「處百病」者,表裏、陰陽、寒熱、虛實之為病也。「調虛實者,實則瀉之,虛則補之。」「除邪疾」者,去血脈,除邪風也。

帝曰:「何謂三部?」岐伯曰:「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部各 有三候。三候者,有天,有地,有人也,必指而導之,乃以 為真。上部天,兩額之動脈;上部地,兩頰之動脈。上部 人,耳前之動脈。中部天,手太陰也;中部地,手陽明也; 中部人,手少陰也。下部天,足厥陰也;下部地,足少陰 也;下部人,足太陰也。故下部之天以候肝,地以候腎」, 人以候脾胃之氣。

夫人生於地,懸命於天。天地合氣,命之曰《人。是

以一身之中有三部,一部之中而各有天地。人不知三部者,陰陽不別,天地不分,以實為虛,以邪為真,絕人長命,予人夭殃。故必捫循三部九候之盛虛而調之,以為刺法之真。「兩額動脈,在額兩分,上循於頂」 ,足太陽膀胱脈也。太陽為諸陽主氣,故主上部天。兩頰動脈,在鼻兩旁,近於巨髎之分,足陽明胃脈也,二陽之氣而主土,故為上部地。耳前動脈,在耳前曲車下陷中,手太陽小腸脈也。夫心主血而小腸為之使。人之所以生成者,血脈也,故主上部人。此陽氣之在上也。兩手氣口之動脈,手太陰脈也。五臟之應天者肺,然臟為陰,故主中部天。大指次指岐骨間,合骨之分,動應於手,手陽明大腸脈也。陽明居「中土,故主中部。」 地,銳骨端之動脈,手少陰心脈也,三以應人。人主血脈,心藏血脈之氣,故主中部。人,毛際外,氣衝下,五里之分,動應於手。足厥陰肝脈也,厥陰為陰中之少陽,主春生之氣,故主下部。天。足內踝後,太谿之分,動脈應手。「足少陰腎脈也,腎為牝臟而居下,故主下部。」 地,魚腹上,越筋間,箕門之分。動脈應手。足太陰脾脈也。脾為陰臟而居中。故主下部。人故以下部之三候。以候膈下之三神臟焉。

帝曰:「中部之候奈何?」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 天以候肺,地以候胸中之氣,人以候心。」

「肺屬乾金而主氣,故天以候肺。心主血脈,而居肺之下,故人以候心。」胸中,膻中也,宗氣之所聚也。宗氣者,陽明水穀之所資生,故「地以候胸中之氣。」此以中部之三候,以候膈上之二神臟,中土之二形臟焉。

帝曰:「上部以何候之?」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 天以候頭角之氣,地以候口齒之氣,人以候耳目之 氣。」

「太陽為諸陽主氣,其經脈上額交巔,會於腦,出項,故天以候頭角之氣。」足陽明之氣,胃腑之所生也,其經脈起於鼻,交頞中,上入齒中,還出挾口,環脣下,故「地以候口齒之氣。」手太陽者,少陰心臟之腑也,其經脈上目銳眥,入耳中為聽宮,故「人以候耳目之氣。」此以膺、喉頭首,以候三形臟焉,蓋陽臟之氣在上也。

三部者,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三而成天,三而成地, 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九分為九野,九野為 九臟。

三部之中有九候,九候之中而各有三焉。兼三才而三之,合則為九,九分為九野。九野者,身形之應九野也。左足應立春,左脅應春分,左手應立夏,膺喉頭首應夏至,右手應立秋,右脅應秋分,右足應立冬,腰尻下竅應冬至,六腑膈下三臟應中州。凡此九者,以候臟腑陰陽之氣,故九野為九臟,

故神臟五,形臟四,合為九臟。五臟已敗,其色必夭,夭 必死矣。

神臟者,心藏神,肝藏魂,肺藏魄,脾藏意,腎藏志也。「形臟」者,胃與大小腸膀胱,藏有形之物也。夫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是五臟之神,由腸胃津液之所生也。胃主化水穀之津液,大腸主津,小腸主液,膀胱者,津液之所藏,故以四腑為形臟。而人之陰陽氣血,肌肉經脈,皆由此九臟之所生也。夭,死色也。言五臟之神氣,由形臟之資生。五色之外榮,由五臟之所發。以此九臟九候之氣,而復歸重於五臟之神氣焉。

帝曰:「以候奈何?」岐伯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 氣之虛實,實則瀉之,虛則補之,必先去其血脈,而後 調之,無問其病,以平為期。」

「候者,候三部九候之脈而刺之也。肥人血氣充盈,膚革堅固,其氣濇以遲,刺此者宜深而留之。瘦人者,皮薄色少,血清氣滑,易脫於氣,易損於血,刺此者宜淺而疾之。實者邪氣盛也,虛者精氣奪也,宜瀉者迎而奪之,宜補者追而濟之。去血脈」者,除宛陳也。蓋凡治病,必先去其血,乃去其所苦,然後瀉有餘,補不足,無「問其病之可否,必候其氣至和平,而後乃出其鍼也。」

帝曰:決死生奈何?岐伯曰:「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 者危;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形氣相得者生;參伍 不調者病。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上下左右之脈,相 應如參舂者病甚;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者死。中部 之候,雖獨調,與眾臟相失者死。中部之候相減者死; 目內陷者死。」

形充而脈堅大者順也;形充而脈小以弱者氣衰,衰則危矣。《鍼經》曰:「病而形肉脫,氣勝形者死,形勝氣者危。」蓋形瘦者,正氣衰也;脈大者,病氣進也;胸中多氣者,氣勝形也;氣勝形者,邪氣盛而正氣脫也。天之生命,所以立形定氣,形氣和平,是為相

得參伍不調,即獨大、獨小、獨疾、獨徐之意。皆相失者,非止於參伍不調也,此臟腑陰陽之氣皆病,故死。夫脈之來去,隨氣降升,是以九候之相應,上下若一。如參舂者,言脈之上至下去,左至右去,有如舂者之參差,彼上而此下也。此因邪病甚,而正為邪傷故也。「如參舂」 者,止言其來去之參差相失。不可數者,併其至數之錯亂,此邪病更甚,而正氣將脫,故死。「中部天主氣,中部人」 主血,中部地主胸中之宗氣。夫上下左右之脈,交相應者,血氣之循環也。臟腑之脈,得胃氣而至於手太陰者,宗氣之所通也。如中部之候雖獨調,與眾臟相失者,不得中焦之血氣以資養,故死。目者,五臟六腑之精也,此臟腑之精氣消滅。

帝曰:何以知病之所在?岐伯曰:「察九候,獨小者病,獨 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熱者病,獨寒者病,獨 陷下者病。」

九候之相應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如一部獨異,即知病之所在,而隨證治之。大小者,脈之體象也;疾遲者,脈之氣數也。寒熱者,三部皮膚之寒熱也。陷下者,沉陷而不起也。《鍼經》曰:「上下左右,知其寒溫何經所在,審皮膚之寒溫滑濇,知其所苦。」

以左手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庶右手足當踝而彈 之。

此候生陽之氣,以知病之死生也。諸陽氣者,太陽之所主也。《根結篇》曰:「太陽為開,開折則肉節瀆而暴病起矣。」故暴病者,取之足太陽,視有餘不足。瀆者,皮膚宛焦而弱也。是以知病之所在,又當候太陽之氣焉。《衛氣篇》曰:「足太陽之本,在踝上五寸中,而氣在脛者,止之於氣街與承山,踝上以下,必先按而在,久應於手,乃刺而予之。」按:承山乃足太陽穴,在外踝上七寸。故以左手於病者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是在承山之下矣。庶右手於病者足上,當踝而彈之。蓋以左手取脈,庶右手得以在下而彈其應。過五寸以上,蠕蠕然者不病,是更過踝上五寸,而及於承山矣。故曰:「踝上以下,必先按而在久。」踝上者,謂去踝五寸以上;而及於承山以下者,謂承山以下,而至去踝五寸之間。蓋以左手之三指,於踝上五寸,承山以下,以候太陽之氣,以察病之死生。故《下文》曰:足太陽氣絕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蓋九鍼之要,候氣為先,足太陽為諸陽主氣也。

其應過五寸以上,「蠕蠕然」者不病;其應疾,中手渾渾 然者病;中手「徐徐然」者病。

「蠕蠕」,微動貌,氣之和也,應疾而中手。「渾渾然」者,急疾太過也;「徐徐然」者,氣不及也,故皆主病,

其應上不能至五寸,彈之不應者死。

生氣絕於下,故不能上應也。

是以「脫肉身不去者死。」

《脫肉》者,皮肉宛焦而弱也。「身不去」者,開折而暴病留於身也。言正氣虛而肉脫,邪留於身而不去者,死也。

中部乍疏乍數者死。

「太陽之氣」者。論先天之生陽。榮衛氣血者。乃後天水穀之精氣。中部乍疏乍數者。中焦之生氣欲絕也。

其脈代而鉤者,病在絡脈。

「血脈生於心而輸於脾,代乃脾脈,鉤乃心脈。」此復申明候足上中部者,候中下二焦之生氣。如病在絡脈者,其脈代而鉤也。

九候之相應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一候後則病,二 候後則病甚,三候後則病危。所謂「後」者,應不俱也。

人生有形,不離陰陽,天地合氣,別為九野。故九候之相應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一候後不應,是天地人之氣失其一矣,故主病;二候後不應,是三部之中失其二矣,故主病甚;三候後不應,是三者皆失,故主病危。

察其腑臟,以知死生之期。必先知經脈,然後知病脈。 真臟脈見者勝死。足太陽氣絕者,其足不可屈伸,死 必戴眼。

腑為陽,臟為陰。知陽者,知病之所從來,知陰者,知死生之期,知經脈之死生出入,而後知病脈之所從來,詳《經脈別論》。真臟脈見者,至其所勝尅之日時而死,復結上文其應上不能至五寸,彈之不應者,足太陽之氣絕也。足太陽主筋,陽氣者柔則養筋,是以太陽氣絕,筋攣急而足不可屈伸。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為目上綱,脈系絕,故死必戴眼。

帝曰:冬陰夏陽奈何?岐伯曰:「九候之脈,皆沉細懸絕 者為陰,主冬,故以夜半死。盛躁喘數者為陽,主夏,故 以日中死。」

此復問冬陰夏陽。以人應之奈何。按《九鍼篇》曰。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於子午。陰與陽別。寒

「與熱爭,兩氣相搏也。」 蓋言冬至之子,陰之極也,陰極而一陽初生,陰氣始下;夏至之午,陽之極也,陽極而一陰初生,陽氣始下,是陰陽之氣,分於子午也。至春分之時,陽氣直上,陰氣直下,秋分之時,陰氣直上,陽氣直下,是陰陽離別也。寒熱者,陰陽之氣也。陰陽分別,而復有交合,故寒與熱爭,而兩氣相搏也。此言三部九候之中,有天地陰陽,四時五行之氣。若九候之脈,皆沉細而絕,無陽氣之和,此為陰而主冬,故死於夜半之子。如盛躁喘數,而無陰氣之和,此為陽而主夏,故死於日中之午。皆陰陽偏絕之為害也。

是故寒熱病者,以平旦死。熱中及熱病者,以日中死; 病風者,以日夕死;病水者,以夜半死。其脈乍疏乍數, 乍遲乍疾者,日乘四季死。形肉已脫,九候雖調,猶死。

寒熱病者,陰陽相乘而為寒為熱也。《本經》云:「因於露風,乃生寒熱病」,風者,亦為寒熱病也。平旦日夕,係陰陽兩分之時,寒熱者,乃陰陽兩傷之病,是以應時而死。熱中熱病者,陽盛之極,故死於日中之午。病水者,陰寒之邪,故死於夜半之中。土位中央,王於四季,其脈乍疏乍數,乍疾乍遲,乃土氣敗而不能灌溉四臟,故死於辰戌丑未之時也。夫形歸氣,氣生形,形氣已敗,血脈雖調猶死。言七診之死,因氣而見於脈,非血脈之為病也。故下文云:「其脈候亦敗者死。」

七診雖見,九候皆從者,不死。所言不死者,風氣之病, 及經月之病,似七診之病而非也,故言不死。若有七 診之病,其脈候亦敗者,死矣,必發《噦噫》。

七診者,謂沉細、懸絕、盛躁、喘數、寒熱、熱中,病風病水土,絕於四季也。「九候皆從」者,謂上下若一,無獨大獨小也。七診者,乃陰陽之氣自相分離,是以應時而死。若因邪而病,有似乎七診者,不死也。風氣之病病風也,病風而陰陽相離,期以日夕死,如病風而陰陽和平,九候若一,不死也。經月之病,病水也,病水而沉細「懸絕,期以夜半死。病水而陰陽和平,九候皆從不死也。」蓋言七診之死,死於陰陽分離,不因邪病而有應時之死也。若七診之病,其脈亦敗者,氣病而脈亦病也,故必發噦噫。蓋胃氣敗者,其聲噦,胃氣逆而上走心為噫,胃主氣而心主脈也。

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而後各切循其脈, 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逆從循之。其脈疾者不病,其 脈遲者病,脈不往來者死,皮膚著者死。

始病者,病久而深也;方病者,新受之邪病淺也。「各切循其脈」者,切其病之在陰在陽,在臟在腑也。夫病久者,其脈沉而逆,方病者,其脈從而浮,故當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之逆從循之。夫邪傷經脈,則脈數疾,故其脈疾者,知不病在七診也。陰陽臟氣受傷,則其脈遲,故脈遲者,知其病在《七診》也。脈不往來者,有七診之病,而脈候亦敗也。皮膚著者,病久而肉脫也。《根結篇》曰:「皮膚薄著,毛腠夭焦,予之死期。」此言方病而傷於形身經絡者不死,病久而傷五臟陰陽之氣者死。故曰:「經病者,治其經;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血。」若五臟陰陽之氣已絕於內,而欲以鍼石治其外者,未之有也。

帝曰:「其可治者奈何?」岐伯曰:「經病者,治其經;孫絡病 者,治其孫絡血;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經絡。其病者在 奇邪,奇邪之脈,則繆刺之,留瘦不移,節而刺之,上實 下虛,切而從之,索其結絡脈,刺出其血,以見通之。瞳 子高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絕。此決死生之要, 不可不察也。」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鍼。

血病者,血傳舍於絡脈,在絡之時,痛於肌肉,故身有痛。蓋言病在經之深者,治其經,病在孫絡之淺者,治其孫絡,病在經絡淺深之間,而痛及於肌肉者,治其經與絡也。「奇邪」者,邪不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也。夫邪客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與經相干,而布於四末,其氣無常處,不入於經俞,故宜《繆刺之。繆刺者,以左取右,以右取左也。留瘦不移者,留淫日深,著於骨髓,故即於節而刺之。蓋病在脈絡者,取之脈,病在骨節者,治其節也。〈刺節真邪篇〉》曰:「大經調者,謂之不病,雖病,謂之自已也。」一經上實下虛而不通者,此必有橫絡盛加於大經,令之不通,視而瀉之,此所謂解結也。是以上實下虛者,有橫絡盛加於經,以致上下不通,而有虛實也。「切而從之」者,切其某經之所阻而從治之也。「索其結絡」者,索其橫絡之結,而刺出其血,以見通之者,視而瀉之也。上言病在經脈者,為可治也。夫九鍼九候之道,貴在神與氣,心藏神而為陽中之太陽,腎為生氣之原,而膀胱為之表裏,是以獨候手足之太陽者。太陽主諸陽之氣也。瞳子高者。乃太陽之神氣不足。蓋手太陽之脈上頰至目銳眥。其支者抵鼻至目內眥。虛則經氣急而

考證

瞳子高大矣。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系,氣絕,故死必戴眼。雖然手足之經氣,交相貫通,手經之不足,緣生氣之衰微,如生氣脫於下,手太陽先絕於上矣。故虛於上者宜補之,絕於下者為死證。所謂木敷者,其葉發,絃敗者,其音嘶。手太陽之脈,起於小指之端,循手外側,上腕出踝中。外踝上者,在手外側踝上也。五指者,第五之小指也。言太陽不足,當於手指及外踝上之後谿五指之少澤上,留鍼以補之。蓋候足太陽之氣者,於足上去踝五寸而彈之。補手太陽者,當於手外踝上五指而取之。此手足之經氣,交相貫通,先不足於上,而後絕於下也。

《經脈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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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問曰:「人之居處動靜勇怯,脈亦為之變乎?」岐伯 對曰:「凡人之驚恐恚勞動靜,皆為變也。是以夜行則 喘出於腎,淫氣病肺;有所墮恐,喘出於肝,淫氣害脾; 有所驚恐,喘出於肺,淫氣傷心;度水跌仆,喘出於腎 與骨。當是之時,勇者氣行則已,怯者則著而為病也。」

按《三部九候論》至血氣形志篇,與《靈樞》之《九鍼論》前後相符。人之居處安靜,其氣和平,自有經常之脈。如動作過用,則變而為病脈矣。腎屬亥子,而氣主閉藏,夜行則腎氣外泄,故喘出於腎。腎為本,肺為末,腎氣上逆,故淫傷於肺也。夫喘屬肺證。又曰:「陽明厥則喘。」汗出於肺主之皮毛,而生於胃腑之津液。墮則傷筋,筋即為肝,故喘出於肝。木勝土,故淫氣害脾,驚則氣亂,故喘出於肺。肺者心之蓋,故淫氣傷心。跌則傷骨,骨即為腎,故喘出焉。此數者,皆傷五臟之氣,勇者逆氣已過,正氣復順,怯者則留著為病,而見病脈矣。

故曰:「診脈之道,觀人勇怯,骨肉皮膚,能知其情,以為 胗法也。」故飲食飽甚,汗出於胃;驚而奪精,汗出於心; 持重遠行,汗出於腎;疾走恐懼,汗出於肝;搖體勞苦, 汗出於脾。故春秋冬夏,四時陰陽,生病起於過用,此 為常也。

汗者,水穀之津液,飽甚則胃滿,故汗出焉。血乃心之精,汗乃血之液。驚傷心氣,汗出於心,故曰「奪精。」持重遠行則傷骨,故汗出於腎。疲罷傷筋,故汗出於肝。勞傷四體,故汗出於脾。四時陰陽,自有經常,血氣循行,各有調理。如動作過傷,則血氣妄逆而生病,此自然之理也。

食氣入胃,散數於肝,淫氣於筋。食氣入胃,濁氣歸心, 淫精於脈。脈氣流經,經氣歸於肺。肺朝百脈,輸精於 皮毛。毛脈合精,行氣於腑,腑精神明,留於四臟,氣歸 於權衡,權衡以平,氣口成寸,以決死生。飲入於胃,遊 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 輸膀胱,水精四布,五經並行,合於四時,五臟陰陽,揆 度以為常也。

肝者土之勝制則生化,故散精於肝。肝者筋其應,故淫氣於筋。《經》曰:「受穀者濁。」胃食氣,故曰濁氣。胃絡上通於心,故入胃之食氣歸於心,子令母實也。心氣通於脈,故淫精於脈。脈氣者,水穀之精氣,而行於經脈中也。經,大經也。言入胃之穀氣,先淫氣於脈,百脈之經氣,總歸於大經。經氣歸於肺,是以百脈之氣,皆朝會於肺也。肺合皮毛,故復輸精於皮毛。《經》云:「血獨盛則淡滲皮膚,生毫毛。」夫皮膚主氣,經脈主血,毛脈合精者,血氣相合也。六腑為陽,故先受氣。腑精神明者,六腑之津液相成,而神乃自生也。穀氣入胃,淫精於脈,乃傳之肺。肺氣散精,行氣於腑,腑精留於四臟,以養五臟之氣,故曰穀入於胃,乃傳之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權衡,平也,言脈之浮沉出入,陰陽和平,故曰權衡以平。氣口,手太陽之兩脈口成寸者,分尺為寸也,言五臟六腑,受氣於穀,淫精於脈,變見於氣口,以決其死生。夫入胃之飲,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蓋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肺應天而主氣,故能通調水道而下輸膀胱,所謂地氣升而為雲,天氣降而為雨也。「水精四布」者,氣化則水行,故四布於皮毛。「五經並行」者,通灌於五臟之經脈也。五臟五行之氣也。揆度,度數也。總結上文而言經脈之道,合於四時五行之次序,陰陽出入之度數,以為經脈之經常。

太陽臟獨至,厥喘虛氣逆,是陰不足陽有餘也,表裏 當俱瀉,取之下俞。

言臟腑經脈,有陰陽相合之常度,如偏陰偏陽之獨至,則為厥喘諸病,所謂「先知經脈,今識病脈」也。太陽臟獨至者,太陽之經氣獨至,而無陰氣之和也。陽氣惟上,故下厥上喘而虛氣上逆也,是陰不足而陽有餘,表裏俱當瀉,蓋太陽經氣,發原於下,而上出於膚表,故當表裏俱瀉,而取之下俞。

陽明臟獨至,是陽氣重并也。當瀉陽補陰,取之下俞。

陽明獨至。是太少重并於陽明。陽盛故陰虛矣

言陰陽并合,乃經脈之常。如陽并於陽,陰并於陰,則為病脈矣。

少陽臟獨至,是厥氣也。蹻前卒大,取之下俞。

少陽主初生之氣,生氣厥逆於下,致臟脈之獨大於蹻前也。蹻者奇經之蹻脈,足少陽經脈,在陽蹻之前,故蹻前卒大。

少陽獨至者,一陽之過也。

此明經氣之各有別也。夫一陰一陽,分而為三陰三陽。三陰三陽,合於手足十二經脈,十二經脈合於十二臟腑,所以藏物,故亦名臟也。所謂太陽陽明少陽臟獨至者,言三陽經脈之獨盛也。三陽經脈之獨盛者,是三陽氣之太過也。

太陰臟搏者,用心省真,五脈氣少,胃氣不平,三陰也。 宜治其下俞,補陽瀉陰。

言三陰三陽之經氣,皆有手有足也。夫手之太陰,足之太陰,是為三陰。是以太陰之臟脈相搏者,須用心省察,其為手之太陰,足之太陰乎?如五脈氣少者,手太陰之過也。蓋肺朝百脈而輸精於臟腑,肺氣摶而不行,則五脈之氣皆少,是以五脈氣少者,知在手之太陰也。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脾氣摶而不行,是以胃氣不平。胃氣不平者,知在足之太陰也。手之太陰,足之太陰,而後謂之三陰也。足之三陰,從足走腹;手之三陰,從腹走手。手足經氣,交相貫通,故獨取之下俞。

「一陽獨嘯」,少陽厥也。

「一陽之氣獨嘯」者,蓋因少陽之經氣厥逆也,所謂「少陽獨至,一陽之過」者,言氣盛而及於經也;「一陽獨嘯,少陽厥」者,言經逆而及於氣也。

陽并於上,四脈爭張,氣歸於腎。宜治其經絡,瀉陽補 陰。

「陽并」者,太陽陽明之氣相并也。四脈者,太陽之小腸膀胱,陽明之胃與大腸,即四形臟之脈也。四脈爭張,以致陽并於上,亦經厥而及於氣也。腎為生氣之原,三陰之氣,虛陷於腎,不能與陽相接,故瀉其陽之絡,補其陰之經,陰陽平而經氣和矣。

一陰至,厥陰之治也。真虛㾓心,厥氣留薄,發為白汗, 調食和藥,治在下俞。

言經氣逆而病及於臟也。一陰者,厥陰也。是以一陰氣至,當厥陰主治,而反見臟真之虛,心為㾓痛。蓋厥陰之氣,發於命門,為心主之包絡,厥陰氣逆,以至真虛而心痛也。厥逆之氣,留薄於心下,則上迫於肺,故發為白汗。夫真虛痛心,病在內也;經氣厥逆,病在外也。病在內者,治以藥食;病在外者,治以鍼砭。故宜調食和藥。治其下俞。夫所謂一陽二陽三陽一陰二陰三陰者。陰陽之二氣也。所謂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厥陰少陰者。概臟腑經氣而言也。

帝曰:「太陽臟何象?」岐伯曰:象三陽而浮也。帝曰:少陽 臟何象?岐伯曰:「象一陽也。一陽臟者,滑而不實也。」帝 曰:「陽明臟何象?」岐伯曰:象大浮也。「太陰臟搏」,言伏鼓 也。二陰搏至,腎沉不浮也。

太陽臟者,小腸膀胱之經脈也。象者,效象形容也。此論經氣之見於脈者,各有別也。象者,像也。三陽,陽盛之氣也。言太陽之臟脈,象陽盛之氣而浮也。少陽臟者,三焦甲膽之經氣,故象一陽初動之生陽。所謂一陽二陽者,乃三陽之氣也。氣應脈外,故以脈之浮沉,以效象陰陽之氣。如在一陽之臟脈,則見脈體之滑象矣。蓋陽氣搏於脈中,其脈則滑,陽欲外浮,故不實也。陽明臟者,胃與大腸之經脈也。陽明者,兩陽合明,陽氣合并,則陽熱盛,故其象大浮象大浮者,二陽之氣也。「太陰臟搏」者,乃太陰之經脈相搏,故見脈象之伏鼓。如二陰之氣相搏,雖至少陰之腎,止見乎沉而不浮。蓋以脈象之浮沉,以別陰陽之氣。以脈體之滑動不實,鼓動而伏。以別陰陽之脈也。

《通評虛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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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問曰:「何謂虛實?」岐伯對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 則虛。」帝曰:「虛實何如?」岐伯曰:「氣虛者,肺虛也;氣逆者 足寒也。非其時則生,當其時則死。餘臟皆如此。」

「邪氣者,風寒暑濕之邪;精氣者,榮衛之氣也。蓋邪氣有微盛,故邪盛則實;正氣有強弱,故精奪則虛。」奪,失也,為邪所奪也。伯言虛實者,皆從物類始,如肺主氣,其類金,五行之氣,先虛於外,而後內傷五臟。蓋邪從表入裏,在外之氣血骨肉,先為邪病所虛,是以骨肉滑利,則邪不內侵而裏亦實;表氣虛則內傷五臟,而「裏亦虛,此表裏之虛實也。如氣逆於上,則下虛而足寒,此上下之虛實也。如值其生旺之時則生,當其勝尅之時則死,此四時之虛實也。夫肝主筋,其類木;心主血,其類火;脾主肉,其類土;肺主氣,其類金;腎主骨,其類水。」蓋五臟之氣,外合於五行,五行之氣,歲應於四時,故皆有生旺

尅勝之氣,而各有死生之分。

帝曰:「何謂重實?」岐伯曰:所謂重實者,言大熱病,氣熱 脈滿,是謂重實。帝曰:經絡俱實,何如何以治之?岐伯 曰:經絡皆實,是寸脈急而尺緩也,皆當治之。故曰:「滑 則從,濇則逆也。」夫虛實者,皆從其物類始,故五臟骨 肉滑利,可以長久也。

大熱者,邪氣盛也。氣為陽,血脈為陰,邪盛而氣血皆傷,故為重實,論血氣之陰陽虛實也。邪盛於經,則寸口脈急,緩為內熱;熱在於絡,則尺脈緩也。此當以鍼取之,此以寸尺而候血脈之陰陽也。滑主氣血皆盛,故為從。濇主血氣皆少,故為逆。五行者,天地之陰陽也。五臟者,人之陰陽也。《易》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皮肉筋骨,五臟之外合也;金木水火土,五臟之外類也。夫邪之中人,始於皮膚,次於肌肉,留而不去,則入於經脈,以及於筋骨。故邪之中人,先從其物類始。是以壯者之血氣盛,其肌肉滑,氣道通,榮衛之行,不失其常,可以長久其天命。如五臟不堅,使道不長,空外以張,數中風寒,血氣虛,脈不通,真邪相攻,亂而相引,故不壽而盡也。

帝曰:「絡氣不足,經氣有餘,何如?」岐伯曰:「絡氣不足,經 氣有餘」者,脈口熱而尺寒也。秋冬為逆,春夏為從。治 主病者。

不足者精氣奪,有餘者邪氣盛,此邪去絡而入經也。寒熱者,尺寸之膚寒熱而應於經絡也。絡脈外連皮膚,為陽,主外;經脈內連臟腑,為陰,主《內。經》云:「榮出中焦,衛出下焦。」衛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絡脈先盛,衛氣已平,榮氣乃滿,而經脈大盛。經脈之虛實,以氣口知之,故以尺膚候絡,而以寸候經。夫邪氣之從外而內,猶藉正氣之從內而外以扞禦,使邪仍從膚表而出。秋冬之氣降沉,不能使邪外散,故為逆。春夏之氣生浮,故為從也。邪病在經,當從其經而取之。此論外因之虛實也。

帝曰:經虛絡滿何如?岐伯曰:經虛絡滿者,尺脈滿,脈 口寒濇也,此春夏死,秋冬生也。帝曰:「治此者奈何?」岐 伯曰:「絡滿經虛,灸陰刺陽;經滿絡虛,刺陰灸陽。」

此論內因之虛實也。「尺脈熱滿,故主絡滿;脈口寒濇,故主經虛。春夏之氣,生長於外,氣惟外弛,而根本虛脫,故死。秋冬之氣,收藏於內,故生。蓋外因之病,宜神機外運;內因之病,宜根本實堅。絡為陽,經為陰,刺者瀉其盛滿之氣,灸者起其陷下之陽。蓋不足者病,而太過者亦為病也。」

帝曰:「何謂重虛?」岐伯曰:「脈氣上虛尺虛,是謂重虛。」帝 曰:何以治之?岐伯曰:「所謂氣虛者,言無常也。尺虛者, 行步恇然。脈虛者,不象陰也。如此者,滑則生,濇則死 也。」

此論脈氣皆虛也。榮氣宗氣,行於脈中,衛氣行於脈外,故曰「脈氣。」蓋以氣口之脈,可以候血,可以候氣也。上虛者,寸口之脈氣虛也;尺虛者,脈氣虛於下也。上下皆虛,故曰重虛。氣者,謂陽明所生之榮衛宗氣也。恇,虛怯也,謂陽明之氣虛於上,則言語無常;陽明之氣虛於下,則令人行步恇然。蓋氣從太陰出,注手陽明,上行注足陽明,下行至跗上。故曰:「身半以上,手太陰陽明皆主之;身半以下,足太陰陽明皆主之。」氣為陽,血脈為陰。陽明之生氣為陽,少陰之精氣為陰。蓋以寸尺之脈,以候陽明之生氣而不效象其陰之虛也。夫氣生於陽明,而發原在腎,少陰之氣,上與陽明相合,陰陽相搏,其脈則滑,搏則化水穀之精微。而氣生矣。故主生。濇主少氣。生原已絕。故死。

帝曰:「寒氣暴上,脈滿而實何如?」岐伯曰:「實而滑則生, 實而逆則死。」

此承上文之意而問也。蓋脈氣生於胃腑,而發原在於少陰,是以上節論生氣之原,此以下復論發原之始。夫腎臟主水,在氣為寒。寒氣暴上者,水寒之氣暴上,而滿於脈也;實而滑者,得陽明之氣相和,故生。逆者,少陰之生氣已絕,故死。蓋寒氣上乘,則真氣反下逆矣。

帝曰:「脈實滿,手足寒,頭熱何如?」岐伯曰:「春秋則生,冬 夏則死,脈浮而濇,濇而身有熱者死。」

腎主生氣之原。「膀胱為太陽之腑,脈實滿者,少陰之寒氣充於外;手足寒者,少陰之生氣虛於內也;頭熱者,太陽之氣發越於上也。腎與膀胱,陰陽並交,咸主生氣,若盛於外,則反虛於內矣。春時陽氣微上,陰氣微下,秋時陰氣微上,陽氣微下,陰陽二氣交相資生,故主生。冬時陰氣盡出於外,夏時陽氣盡虛於內,故」主死。言陰陽之根氣。不可虛脫者也。脈浮而濇。陰越於外而虛於內也。濇而身熱。陽脫於內而弛於外也。此復言陰陽之根氣脫者。皆為死證。非但冬夏死。而春秋可生。

帝曰:其形盡滿何如?岐伯曰:其形盡滿者,脈急大堅, 尺濇而不應也,如是者,故從則生,逆則死。帝曰:「何謂從則生,逆則死?」岐伯曰:所謂從者,手足溫也。所謂逆 者,手足寒也。

腎為水臟,在氣為寒。上論寒氣暴上,此復論其水體泛溢,故其形盡滿也。形為皮膚肌腠。蓋經脈之內,有有形之血,是以無形之氣乘之,肌腠之間,主無形之氣,是以有形之水乘之,而為腫脹也。諸急為寒,寒水充溢於形身,故脈急而堅大。水邪外溢,則少陰之正氣不升,故尺濇而不應也。《靈樞經》曰:「脈堅大以濇者」,脹也。夫少陰之氣,從下而上,合於陽明,戊癸合而化火,火土之氣,故有如是之證者。得少陰之氣,仍從下而上者生,逆而下者死。手足溫者,少陰之生氣復也。生氣復則火土之氣漸旺,寒水之邪漸消。手足寒者,少陽之生氣已絕,故死。

帝曰:「乳子而病熱,脈懸小者何如?」岐伯曰:「手足溫則 生,寒則死。」帝曰:「乳子中風熱,喘鳴肩息者,脈何如?」岐 伯曰:「喘鳴肩息者,脈實大也,緩則生,急則死。」

「夫病熱者,皆傷寒之類。凡傷於寒,借陽氣以化熱,熱雖盛不死。然陽氣生於精水之中,男子八歲,女子七歲,腎氣始實,乳子天癸未至,腎氣未盛,故帝復有此問焉。夫心主脈而資生於腎,心腎水火之氣,上下時交,腎氣不能上資於心,則心懸如病饑,而寸口之脈懸絕小者,腎氣未盛也。」伯答:「乳子之生陽,借後天之」氣也。四肢皆稟氣於胃,故陽受氣於四末,是以手足溫者,胃氣尚盛,故生,寒則胃氣已絕,故死。夫水穀入於冑,津液各走其道,腎為水臟,受五臟之精而藏之,是先天之精,猶借後天之所資益者也。又別出兩行營衛之道,其大氣之搏而不行者,名曰「宗氣」,積於胸中,上出於肺,以司呼吸,是四肢之原俞,又受資於胃腑所生之榮衛宗氣,是以手足溫者生,寒者死,然後天所生之宗氣,而亦不可傷也。宗氣者,五臟六腑十二經脈之宗始,故曰「宗氣。」「肩息」者,呼吸搖肩也。風熱之邪,始傷皮毛,喘鳴肩息,是風熱盛,內干肺氣宗氣,故脈實大也。夫脈之所以和緩者,得陽明之胃氣也,急則胃氣已絕,故死。

帝曰:「腸澼便血何如?」岐伯曰:身熱則死,寒則生。帝曰: 「腸澼下白沫何如?」岐伯曰:「脈沉則生,脈浮則死。」帝曰: 「腸澼下膿血何如?」岐伯曰:「脈懸絕則死,滑大則生。」帝 曰:「腸澼之屬,身不熱,脈不懸絕何如?」岐伯曰:滑大者 曰生,懸濇者曰死,以臟期之。

腸澼者,邪澼積於腸中而為便利。《經》言「陽絡傷則血外溢,血外溢則衂血;陰絡傷則血內溢,血內溢則便血。腸胃之絡傷,則血溢於腸外。」腸外有寒汁沫,與血相搏,則合并凝聚而積成矣。故腸澼便血者,陰絡之血溢也;腸澼下白沫者,腸外之寒汁沫也;腸澼下膿血者,汁沫與血相搏,并合而下。夫便血,陰泄於內也。發熱,陽脫於外也。《本經》曰:「陰陽虛,腸澼死。」此陰陽血氣之相離也。下白沫者,陰液下注,故脈沉者為順。如脈浮,是經氣下洩,脈氣上浮,此經脈相離,故為死證。夫血脈始於足少陰腎,生於足陽明胃,主於手少陰心,輸於足太陰脾,懸絕者,足少陰之陰液絕也,故死。滑大者,足少陰之生氣盛也,故生;身不熱者,陽不外脫也;脈不懸絕,陰不下絕也。懸濇者,陽明之生氣已絕,故死。《辨脈篇》曰:「趺陽脈浮而濇,故知脾氣不足,胃氣虛也。」懸則胃氣絕矣,胃氣已絕,則真臟之脈見,故當以臟期之。肝至懸絕,十八日死;心至懸絕,九日死;肺至懸絕,十二日死;腎至懸絕,七日死;脾至懸絕,四日死。懸絕者,絕無陽明之胃氣,而真臟孤懸也。

帝曰:「癲疾何如?」岐伯曰:「脈搏大滑,久自已;脈小堅急, 死不治。」帝曰:癲疾之脈,虛實何如?岐伯曰:虛則可治, 實則死。

此論五臟之外合為病有虛實也。《靈樞經》曰:「肺脈急甚為癲疾,腎脈急甚為骨癲疾。骨癲疾者,顑齒諸俞分肉皆滿,而骨居,汗出煩悗,嘔多沃沫,氣下泄,不治。」筋癲疾者,身倦攣急,嘔沫,氣下泄,不治。脈癲疾者,暴仆,四肢之脈皆脹而縱,嘔沫氣泄,不治。是肺合之形,腎合之骨,心合之脈,肝合之筋,為病於外,而有死生之分。脈搏大者。氣盛於外故生。小堅急者。氣泄於下故死。《經》曰:「重陰則癲。」蓋癲乃血實之證。故治癲疾者。瀉出其血。置於瓠壺之中。是以脈堅實者死。氣滑大者生。

帝曰:「消癉虛實何如?」岐伯曰:「脈實大,病久可治;脈懸 小堅,病久不可治。」

五臟皆柔弱,善病消癉。五臟之精氣皆虛,轉而為熱,熱則消肌肉,故為消癉也。脈實大者,精血尚盛,故為可治。脈懸小者,精氣漸衰,故為難治。

《腹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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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病熱而有所痛者何也?岐伯曰:「病熱者,陽脈也,

以三陽之動也,人迎一盛少陽,二盛太陽,三盛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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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陰也。夫陽入於陰,故病在頭與腹,乃䐜脹而頭痛

也。」帝曰:「善。」

「病熱者,陽脈盛也;陽脈盛者,三陽之氣動之也。」是以人迎之脈,一盛盛在少陽之氣,二盛盛在太陽之氣,三盛盛在陽明之氣。三陽俱盛,當主病熱頭疼。腹為陰,陰中之至陰,脾也。如陽入於陰,又當病在頭與腹,乃䐜脹而頭痛也。蓋言表裏陰陽之氣,各有所主之部署。如陰氣厥逆於上,則為膺頸腫痛;陽氣下入於陰中。則為腹中䐜脹也。

《病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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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問曰:「人病胃脘癰者,診當何如?」岐伯對曰:「診此 者,當候胃脈,其脈當沉細,沉細者氣逆,逆者人迎甚 盛,甚盛則熱。人迎者,胃脈也,逆而盛,則熱聚於胃口 而不行,故胃脘為癰也。」

「胃脈者,手太陰之右關脈也。人迎者,結喉兩旁之動脈也。蓋胃氣逆,則不能至於手太陰,而胃脈沉細矣。氣逆於胃,則人迎甚盛,人迎甚盛,則熱聚於胃矣。人迎者,胃之動脈也。故胃氣逆,則人迎脈盛。」熱聚於胃口而不行,則留滯而為癰矣。

帝曰:人之不得偃臥者何也?岐伯曰:肺者臟之蓋也, 肺氣盛則脈大,脈大則不得偃臥,論在《奇恆陰陽》中。

此肺氣逆而為病也。臟真高於肺,為五臟之華蓋,朝百脈而輸精於臟腑,肺氣逆則氣盛而脈大,脈大則不得偃臥矣。《奇恆陰陽中為玉機》,諸論篇中言行奇恆之法,以太陰始也。

帝曰:「有病厥者,診右脈沉而緊,左脈浮而遲,不然病 主安在?」岐伯曰:「冬診之,右脈固當沉緊,此應四時;左 脈浮而遲,此逆四時。在左當主病在腎,頗關在肺,當 腰痛也。」帝曰:「何以言之?」岐伯曰:「少陰脈貫腎絡肺,今 得肺脈,腎為之病,故腎為腰痛之病也。」

「此腎氣逆而為病也。夫左脈主血當沉,右脈主氣當浮,今脈不然,其所主之病安在?脈合四時,故冬診之,左右脈皆當沉緊,今左脈反浮而遲,是逆四時之氣矣。腎主冬氣,而又反浮在左,故當主病在腎」,頗關涉於肺,當為腰痛之病,行奇恆之法,以太陰始,五臟相通,移皆有次,是水穀所生之精氣,先至於手太陰,太陰,肺金相生而順傳於腎,腎當復傳之於肝。今反見浮遲之肺脈,是腎臟有病,而氣反還逆之於母臟,故當主腎病之腰痛,而頗關涉之於肺也。

《奇病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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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人有尺脈數甚,筋急而見,此為何病?岐伯曰:此 所謂診筋,是人腹必急,白色黑色見,則病甚。

此諸筋之為病也。夫奇恆之勢,診有十度:度脈、度臟、度肉、度筋、度俞、度陰陽氣,如心脈滿大,肝脈小急,脈來懸鉤,脈至如喘之類,皆所以度脈也。如肝滿腎滿,肺滿則為腫,肝氣予不足,木葉落而死,腎氣予不足,去棗華而死,皆所以度臟也。如肌氣予不足,膚脹身腫,大肉陷下,皆所以度肉也。診筋之病,所以度筋也。「如十二俞之予不足,水凝而死,所以度俞也。如正月太陽,三月厥陰,五月陽明,十月少陰,所以度陰陽氣也。皆為病之異於恆常者也。夫內有陰陽,外有陰陽,在外者皮膚為陽,筋骨為陰,是以筋病急而尺脈數也。諸筋之會聚於宗筋衝脈者,主滲灌谿谷,與陽明合於宗筋,是以筋病而腹必急也。夫」十二經之筋病。惟手太陰甚則成息賁。脅急吐血。足少陰筋病甚者。死不治。是以白色黑色見者。則病甚也。

帝曰:「有癃者,一日數十溲,此不足也。身熱如炭,頸膺 如格,人迎躁盛,喘息氣逆,此有餘也。太陰脈微細如 髮者,此不足也。其病安在?名為何病?」岐伯曰:病在太 陰,其盛在胃,頗在肺,病名曰厥,死不治。

「水穀入胃,脾主行其津液,太陰為之行氣於三陰,陽明為之行氣於三陽,太陰不足則陽明甚盛,太過不及則陰陽不和,陰陽不和,則表裏之氣皆絕矣。夫入胃之飲,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今太陰病而不能轉輸於上,頗在肺而不能通調於下,則病癃矣。夫地氣升而為雲,天氣降而為雨」,今地氣不能上升,而惟下泄,是以日數十溲,此太陰之不足也。陽明者表也,身熱如炭,陽明盛也。陽明脈挾喉,其輸在膺中,頸膺如格,胃氣強也。陽明盛強則人迎躁急,頗關在肺,故喘息氣逆,此陽明之有餘也。陽明盛強,則與脾陰相絕,太陰不得受水穀之精,是以脈微如髮,此太陰之不足也。

帝曰:「有病痝然如有水狀,切其脈大緊,身無痛者,形 不瘦,不能食,食少,名為何病?」岐伯曰:病生在腎,名為 腎風,腎風而不能食,善驚,驚己心,氣痿者死。

痝然浮腫。貌如有水狀者。水氣上乘,非有形之水也。足少陰寒水主氣,大則為風,緊則為寒,故脈大緊也。夫病風水者。外證骨節疼痛,此病在腎非

外受之風邪,故身無痛也。水氣上乘,故形不瘦。風木水邪,乘侮土氣,故不能食,即食亦不能多也。腎為水臟,水生風木,此腎臟自生之風,非外受之邪,故曰「病生在腎。」 水者,火之勝,不能食者,水邪直入於上焦也。善驚者,水氣薄於心下也。夫心不受邪,驚已而心氣痿者,心受邪傷也。

《大奇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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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脈滿大,癇瘛筋攣。肝脈小急,癇瘛筋攣。

癇瘛,抽掣也。攣,拘攣也。心為火臟,火熱太過,是以脈大而癇瘛筋攣。肝主筋而主血,小則為虛,急則為寒。此肝臟虛寒,而不能榮養於筋,故為攣瘛之病。此論筋之為病,有因心氣之有餘,有因肝氣之不足,與風傷筋脈,筋脈乃應之為病不同也。

肝脈騖暴,有所驚駭。

騖,疾奔而亂馳也。言肝脈之來疾而暴亂者,必有所驚駭故也。此言因驚駭而致肝脈暴亂,非東方肝木,其病發驚駭也。

脈不至。若瘖。不治自已。

脈絡阻於下,則音不出於上,脈絡疏通,其音自復。故脈不至而瘖者,不須治之,其病自已。此係經脈所阻之病,與邪搏於陰,則為瘖之不同也。

腎脈小急,肝脈小急,心脈小急,不鼓皆為瘕。

小急,虛寒之脈也。臟氣有所留聚,故脈見小急而不鼓。

腎肝并沉為石水,并浮為風水,并虛為死,并小弦欲 驚。

肝乃東方春生之木,主發冬令閉藏之氣,如肝腎之脈并沉,是二臟之氣皆閉逆於下,而為石水矣。石水者,腎水也,如石之沉,腹滿而不喘。肝主風木,腎主寒水。如肝腎之脈并浮,是二臟所主之氣,皆發於外,故名曰風水。如浮而並虛,是臟氣不藏而外脫,故死。此言肝腎之氣過於開藏,則沉而為水,過於發越,則浮而兼風,皆本臟所主之氣,而自以為水為風,與《本經》之《熱病論》《水熱穴論》《靈樞論疾診尺篇》及《金匱要略》諸經所論石水風水之不同也。小者血氣皆少,弦則為減為寒。肝臟之氣生於腎,脈并小弦,是二臟之氣皆虛,而欲發驚也。

腎脈大急沉,肝脈大急沉,皆為疝。心脈搏滑急,為心 疝。肺脈沉搏,為肺疝。三陽急為瘕。三陰急為疝。

大則為虛,急則為寒,沉為在下在裏,故皆為疝。心疝之有形在少腹,其氣上搏於心,故心脈搏而滑急也。肺脈當浮而反沉搏,是肺氣逆聚於內,而為肺疝矣。瘕者,假也,假物而成有形,故病在三陽之氣者為瘕,三陰之氣者為疝。

二陰急為癇厥,二陽急為驚。

二陰,少陰也。癇厥者,昏迷仆撲,卒不知人,此水氣乘心,是以二陰脈急。二陽,陽明也。陽明者土也。土氣虛寒,則陽明脈病,故發驚也。

脾脈外鼓沉為腸澼,久自已。肝脈小緩為腸澼,易治。 腎脈小搏沉為腸澼,下血,血溫身熱者死。心肝澼,亦 下血,二臟同病者可治。其脈沉小濇為腸澼,其身熱 者死,熱見七日死。

腸澼,下痢也。著《至教論》曰:「三陽者,至陽也。積并則為驚,病起疾風,至如礔。」「九竅皆塞,陽氣滂溢,乾嗌喉塞;并於陰則上下無常,薄為腸澼。」此三陽并至,干薄臟陰,乃奇恆之下痢,與外受六淫之邪,迫於經絡,而為下利膿血者不同,故病見於臟脈,而各有死生之別。脾為陰臟,位居中央,受三陽陽盛之氣,迫而上行,則其脈外鼓,搏而下沉,則為腸澼下痢。蓋陽氣上下之無常也。脾為陰中之至陰,故雖受陽熱之氣,其病久而自已。《經》云:「緩者多熱,小者血氣皆少。」此陽熱之氣干搏臟陰,致肝臟之血氣下泄而虛,故其脈小緩也。肝主藏血,故雖受陽邪,尚為易治。腸澼下血者,或下痢赤色,或下血也。腎主藏精,為精血之原,陽熱之氣下搏於腎,故為腸澼下血,血傷故脈小。熱邪干腎,故沉而搏也。夫陰陽相合則生,偏害則死。三陽為陽,三陰為陰,氣為陽,血為陰。三陽之熱,搏於陰血,血受熱傷,故血溫也。身熱者,三陽盛而三陰之氣絕也。夫心主生血,肝主藏血,是以心肝二臟,受陽盛之氣而為腸澼者,亦下血。如二臟同病,則陰血盛而可以對待陽邪,尚為可治之證。若脈小沉滯者,三陰「之氣為陽薄所傷也;其身熱者。」陽盛而陰絕也。「七日死者。」六臟之陰氣終也。

胃脈沉鼓濇,胃外鼓大,心脈小堅急,皆鬲偏枯,男子 發左,女子發右。不瘖舌轉可治。三十日起,其從者瘖, 三歲起,年不滿二十者,三歲死。

榮衛調則筋骨強健,肌肉緻密。如血氣虛逆。則皮膚筋骨失其榮養,而成偏枯之患矣。榮衛之氣,由陽明之所生,血脈乃心臟之所主。陽明氣血皆多,其脈當浮大。今脈沉而鼓動帶濇。《靈樞》曰:「濇為

少氣。《傷寒論》曰:「濇則無血。」 是血氣虛於內矣。推而外之胃外,以候形身之中,其脈鼓大,大則為虛,此血氣虛於外矣,是以成鬲偏枯。夫邪之偏中於身,及風之傷人而成偏枯者,乃外受之邪,當主半身不遂,此由在內之血氣虛逆,故主於鬲偏枯。鬲偏枯者,止病在胸脅腰脊之間,而不及周身之上下也。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男子血氣,從左而轉,女子血氣,從右而旋,是以男子之病發於左,而女子之病發於右也。」 夫榮衛氣血,雖生於陽明,主於心臟,然始於先天之腎中,少陰之脈,貫腎繫舌本,不瘖舌轉,是先天之根氣不傷,故為可治。《偏枯》而主三十日起者,言其愈之速也。從,順也,謂男子發左,女子發右,陰陽「血氣雖順而瘖」 者,至三歲之久而後能復也。年不滿二十者,臟腑正盛,血氣方殷,而反有此衰敗之證,比及三年,五臟胃腑之氣,漸次消滅而死矣。

脈至而搏,血衂身熱者死。脈來懸鉤浮,為常脈。

脈搏擊而血衂者,經熱盛而迫血妄行,血脫故身熱也。脈來懸鉤者,心之脈也。浮者,肺之脈也。心主血脈,肺主皮膚,而開竅在鼻。心脈來盛,上乘於肺而致衂者,此血衂之常脈也。

脈至如喘,名曰暴厥。暴厥者,不知與人言。

如喘者,脈來滑急也。此痰水上壅,故脈來急滑,名曰「暴厥。」暴厥者,一時昏厥而不能與人言,

脈至如數,使人暴驚,三四日自已。

夫有形之邪上乘,則脈至如喘;無形之氣上逆,則脈至數急。邪薄心下,故發驚也。蓋心不受邪,至三、四日邪自下,而驚厥之病自已,非比外淫卒厥之難愈也。

脈至浮合,浮合如數,一息十至以上,是經氣予不足 也,微見,九十日死。

「浮合者,如浮波之合,來去無根也。浮合如數,而一息十至以上,是經氣予之不足也。微見此脈,至九日十日之交而死。」蓋九者陽之終,十者陰之盡,此三陰三陽十二經脈之氣終也。夫五臟相通,移皆有次,臟腑之氣,各傳與之。如五臟有病,而逆傳其所勝者死,如順傳其所生,而受所與之氣不足者亦死,故曰「氣予之不足也。」又五臟各以其時而至於手太陰者,臟氣傳與之俞,俞氣傳與之經脈,脈與之絡,絡與之肌,此經脈之氣,受五臟所與之不足,故脈至如此,虛數之極也。

「脈至如火薪然」,是心精之予奪也,草乾而死。

如火薪然,心氣不藏,虛炎之極也。精者,五臟主藏。精謂所與之氣,精氣也。「曰奪,曰虛,曰不足」者,謂奪其所與之精氣,以致虛而不足也。草乾冬令之時,當遇勝尅之氣而死。所謂脈至者,概左右三部而言也。

脈至如散葉,是肝氣予虛也,木葉落而死。

「散葉飄零。」虛散之象。肝木之氣虛,故至秋令之時而死。

「脈至如省客。」省客者。脈塞而鼓。是腎氣予不足也。懸 去《棗華》而死。

《脈塞而鼓》,謂脈始來充塞於指下,旋即鼓動而去,有如省問之客,及門而即去也。《懸去棗華》者,謂相隔于棗華之時而死也。

「脈至如丸泥」,是胃精予不足也,榆莢落而死。

丸泥者,如泥丸而不滑也。胃為陽土,位居中央,其性柔,其體圓,故曰「脈弱以滑」,是有胃氣。蓋往來流利如珠曰滑。如丸泥者,無滑動之象,胃將死敗之徵也。榆莢至春而落,木令之時也。臟腑之氣,生於胃腑水穀之精,故曰「精予不足。」

「脈至如橫格」,是膽氣予不足也,禾熟而死。

膽屬甲子,主一陽初生之氣。膽氣升,十一臟腑之氣皆升。如橫格者,如橫拒而不得上下,是膽氣虛而不能升也。《靈樞經》曰:「其膽乃橫。」是膽氣橫而脈亦見其橫格也,禾熟秋深之時也。

脈至如弦縷,是胞精予不足也,病善言,下霜而死,不 言可治。

弦縷者,精血虛而如縷之細也。胞精,胞絡之精氣也。胞絡者,繫於腎,少陰之脈貫腎及舌本。善言者,胞氣泄也。隕霜,九月之候。九月萬物盡衰,則氣去陽而之陰,氣應收藏而反外泄,故死。胞主藏精血,故曰「精予不足。」

「脈至如交漆」,交漆者,左右旁至也,微見,三十日死。

此承上文而言衝任之脈絕也。衝任起於胞中,循腹上行,為經血之海,胞精不足,衝任將絕矣。交,絞也,如絞漆之左右旁流,無中通一貫之象,是循中而上之,衝任絕矣。精血為陰,故至三十日而死。三十日者,月之終也。

脈至如涌泉浮鼓肌中,太陽氣予不足也,少氣,味非 英而死

「至,如涌泉來,盛而不返也。」浮鼓,肌中,無根外脫之象。太陽者,巨陽也,為諸陽主氣,而生於膀胱之水中,是以標陽而本寒。夫水為陰,火為陽,陽為氣,陰為味。少氣味者,太陽之標本皆虛也。蓋言若太陽之氣不足,而水腑未虛,陽生於陰,尚有根而可復,如標本皆少,不免於死亡矣。韭乃肝之菜,至春而英,韭英之時,更疏泄其本氣,則死矣。

脈至如頹土之狀,按之不得,是肌氣予不足也,五色 先見黑白壘發死。

「頹土」,傾頹之頑土也。脾主肌肉,如頹土而按之不得者,無來去上下之象,是肌氣受所予之不足也。土位中央,而分主於四季,當五色具見而先主黃,若五色之中而先見黑,是土敗而水氣乘之矣。葛色白而發於春,白藟發時,木氣旺,而頹土之氣絕之矣。

脈至如懸雍,懸雍者,浮揣切之益大,是十二俞之予 不足也,水凝而死。

懸雍者,如懸癰也。揣,度也。先輕浮而度之,再重按而切之,其本益大,有如癰之頭小本大,此臟腑十二俞氣之不足也。夫經俞之氣,晝夜環轉,俞予之不足,故脈雍滯而有如癰之象。天寒地凍,則經水凝泣,雍滯之脈,再為凝泣,絕無生動之機矣。

脈至如偃刀,偃刀者,浮之小急,按之堅大急,五臟菀 熱,寒熱獨并於腎也,如此其人不得坐,立春而死。

偃仰也。脈如仰起之刀,口和銳而背堅厚,是以浮之小急,而按之堅大也。夫五臟相通,精氣各循序而傳予之。腎為水臟,又獨受五臟之精而藏之,是以傳與之外,而又有邪氣獨并於腎之奇病也。有如此之脈病者,其人當至立春而死。《靈樞經》曰:「腎是動,病,喝喝而喘,坐而欲起。」其人不得坐者,腎氣傷也。冬令閉藏,以奉春生之氣。腎氣已傷。再至春而泄之。腎氣絕矣。

脈至如丸。滑不直手。不直手者。按之不可得也。是大 腸氣予不足也。棗葉生而死。

如丸滑而不直手者,圓活流利似於無形,故按之不可得也。大腸為肺之腑而屬庚金,其脈宜耎弱輕浮,氣予不足,故脈至若此。棗葉生於夏,火旺則金鑠矣。

脈至如華者,令人善恐,不欲坐臥,行立常聽,是小腸 氣予不足也,季秋而死。

「脈至如華」者,如華之輕微也。小腸為心之腑,而為丙火,其脈當來盛,反如華者,氣予不足也。腑氣不足,則臟氣亦虛,神虛則恐懼自失,神志不甯,故坐臥不安也。小腸之脈入耳中,屬聽宮,常有所聽者,如耳作蟬鳴,或如鐘磬聲,皆虛證也。遇金水生旺之時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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