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六百二十四卷 |
第六百二十四卷目錄
星命部彙考六十
三命通會三十二〈消息賦下〉
藝術典第六百二十四卷
星命部彙考六十
编辑三命通會三十二
编辑消息賦下
编辑陰男陽女,時觀出入之年;陰女陽男,更看元辰之歲。
男女之別,男尊女卑,陽位本男,陰位本女,今言陰男陽女,失其序矣。既失其序,則運有逆順,大運出入之年,慮招不測之咎。陽男陰女,各得其宜,大運遷變之年,更看元辰等煞,是故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行運為三命之最要,徐子平解此最詳。元辰是當生元,有害官印之辰,前云出入之年,此論元辰之歲,其理無二,至於論節氣之淺深,財官之向背,皆前人所未發也。
與生地之相逢,宜退身而避位,凶會吉會,伏吟反吟, 陰錯陽差,天衝地擊。
此論運中所遇吉凶禍福,生地相逢。瑩和尚則以本命長生中逢鬼旺,如金逢乙巳火,土遇庚申木,火見甲寅水,木逢辛亥金。王廷光則以五行有父子相繼之道,父壯則子幼,子強則父衰,子父同處,子既來矣,父已成功,自當告退,是知他生我而休子代父位也。《易》:震為長男用事,而乾父退居西北,亦是此理。徐子平則以庚辛生人,運到申酉,以火為官祿,火至申酉病死,木為財帛,木到申酉死絕,官財俱無,即建祿不富之說也,恐非賦義。行年歲運祿馬五處皆在生旺之地,共來扶我元命,謂之吉會;共剋我元命,謂之凶會。伏吟者,大運與元命相對,以陰遇陰曰錯,以陽遇陽曰差。人命有陰陽錯雜,人運有陰陽交差,元命與運在東南,而遇太歲在西北,謂之「天衝」 ;元命與運在西北,而遇太歲在東南,謂之「地擊。」 吉會凶會,言運遇伏吟反吟,陰錯陽差,天衝地擊,其間亦有吉會凶會,未必皆凶也。如甲子金命,伏吟庚子土為吉,戊子火為凶,反吟戊午火為凶,庚午土為吉。西北衝東南,主動改出入,是內衝外也。東南衝西北,雖衝而不動,是外衝內也。遇此者皆主不寧,其間吉凶兩存,陰陽錯差,則純陰純陽不生不成,所作多奇而不耦。或曰:天衝地擊,乃天干地支大運與元命相衝擊,非專指五行陰陽絕滅之地也。歲運得此,更在反伏吟上,則其為凶會可知。四柱寓於其上,縱貴不壽。
或逢四煞五鬼,六害七傷,地網天羅,三元九宮。福臻 成慶,禍併危疑,扶兮速速,抑乃遲遲。
此皆言行運所遇之神煞也。「命前四辰曰四煞」 ,乃寅申巳亥四衝之劫煞也。「命前五辰曰五鬼」 ,乃子人見辰,亥人見卯也。或指辰戌丑未為四煞,五行遇剋為五鬼六害,寅巳之例,七傷亡煞等神,或以一吉二凶、三生四煞、五鬼六害、七傷八難九厄,皆是三元九宮內諸神煞之名,歲運逢之,故多為凶。若元命三元九宮五行生旺,為福之臻,尚可以成吉慶,以五行為神煞之先也。若三元九宮五行四柱在衰敗之地,歲運又值諸凶煞,所謂禍併危疑者,歟煞扶乃速速成災,福抑乃遲遲為慶。余以二句,併兼禍福言,扶禍則速,扶福則遲,抑福則速,抑禍則遲。徐說元命犯辰戌丑未,大運又行到其上,謂之四煞。大運干為鬼制財剋官印,與太歲同,謂之「五鬼。」 丑未生人,柱中元有丑未,更大運在辰戌丑未,卻遇太歲在子午卯酉者,謂之「六害。」 運中逢七煞,謂之「七傷。」 如甲乙人用庚辛為官,運在南方,或逢寅午戌,巳與未,太歲是也。四煞輕,五鬼重,六害輕,七傷重。運逢之輕,歲遇之重。天羅地網,戌人不得見亥,亥人不得見戌,謂之「正天羅」 ;辰人不得見巳,巳人不得見辰,謂之「真地網。」 中間又分,亥見戌,辰見巳為尤重,遇之者災病連綿。大凡推運,須看生年太歲與運生剋,生剋已定,然後參諸神煞,則吉凶無不驗矣。
歷貴地而待時,遇比肩而爭競,至若人疲馬劣,猶託 財旺之鄉。
《孟子》云:「雖有鎡基,不如待時。」 若運入貴神之地,待時數符合,則有福慶。最忌者比肩也。如比肩並行之運,必有爭競,弱者伏強,在吉凶神煞升降言之。若祿馬氣衰,但得祿財命財旺相,亦可扶持。或曰:比肩爭競,如兩庚奪一丁,兩丙食一戊,分擘其福,如此者交相是非,人疲馬劣。本命支曰人元兼驛。
馬,皆在五行衰敗無氣之地,其所以不為災者,以財旺,如戊午火命,驛馬在申,申中金旺火衰是也。《徐解》「歷貴地而待時」 ,如壬辰癸巳生人,用土為官祿,用火為財帛,而生月不居九夏,不在四季,雖歷貴地,猶待四時基本,元有元無也。遇比肩而爭競,如壬辰癸巳,更在九夏四季,得其官祿之時,大運又在火土分野,卻遇太歲在壬癸年,亥子丑亦同,或為衝刑,或為破害,主稱意中夭橫。「人疲」 者,人元疲乏也。「馬劣」 者,所合之辰馬弱也。如甲午生人,運行西方,午為人元,屬火,火到西方死絕人疲也。甲以己為財,午內有己土,己到西方,亦自衰敗,馬劣也。午雖疲乏,猶賴西方金旺為財,秋金懷壬癸,亦可與己破鬼生財,此說得之。
或乃財旺祿衰,建馬何避掩衝,歲臨尚不為災,年登 故宜獲福。
剋者之謂財,寓者之謂祿,乘者之謂馬。馬為扶身之本,祿為養命之源,祿臨貴而遷官,馬臨財而獲福,祿財驛馬兼得之,則富貴兩全,偏得之則次或天祿雖衰而身財猶旺,兼遇驛馬來乘,縱使掩伏衝擊,歲運尚不為災,況後歲運更在五行生旺會合豐登之處,故宜獲福之多矣。掩者伏吟,衝者反吟也。假令癸亥生得乙巳歲遇祿水雖絕在巳,而以水人剋火為財,火旺在巳,兼巳上乘馬,雖巳亥相衝臨於反吟之上,以身旺之財,不為災咎,若歲運不相衝臨,在三合六合五行生旺之地,又逢財遇馬,可謂年歲豐登,故宜獲福者歟。徐曰:此節與前意同而理異也,如丙午人運至西方,雖財旺而祿衰,下元建馬為助,言酉中有辛合丙,則不畏掩衝,此與中下興隆不殊,前說財運掩衝,固不為忌,此論歲臨運位,亦未可便言凶咎。太歲為造化之主,百煞之尊,來臨壓運,多凶少吉。若三元內外五行官印有用,亦可以利見大人而成吉會,財帛有用,亦可以因貴人而發財帛。且如生日是壬午,大運是庚午,歲是「戊午」 ,此言歲運並臨,亦為吉會。次年交辛未,其氣不殊,官印財帛有用,其獲福宜也。
大吉生逢小吉,反壽長年。天罡運至天魁,寄生續壽。
丑為大吉,未為小吉。如癸未日生人,行丑運,或丁丑日生人,行未運,不得謂之「反吟」 ,皆謂之「生氣。」 癸受氣於巳而成形於未,丁受氣於亥而成形於丑,故曰「生逢。」 如六壬課發用,丁課在未,癸在丑,亦此意也。丑未為陰陽之中會,天乙貴神所臨,主與本逢之,則有長年之壽。辰為天罡,戌為天魁。如庚戌生人,行辰運,或甲辰生人行戌運,不得謂之反吟。庚受氣於寅,而成形於辰,甲受氣於申,而成形於戌,皆是生氣。《鬼谷子》云:「罡中有乙,魁裏伏辛」 是也。前云生逢,後云寄生,義不殊也。或曰:此後八句,再明反吟吉凶,無固必之義。假令乙丑陰命男,在六月生,遁見癸未木,雖本命生月相剋,合主夭傷,卻為乙丑納音金,剋癸未納音木,反壽《長年。歌》云:「便將生月用為身,卻以納音回作命。身衰剋命短天年,命往剋身長壽命」 是也。假令戊辰陽命男在三月生,計五歲起運順行五十六運,至壬戌納音水來生戊辰木,又三月天月德俱在壬,寄在戌上又生木,故曰「寄生續壽。」 瑩和尚曰:「以下四節,並用真真印,始得其詳。」 乙丑金印,癸未木印,壬申水印,甲戌火印,戊辰土印,長生續壽,惟寄與反,除此五干,未有知其然也。緣丑中有乙木,未上有癸水,癸水生其乙木,增長祿元,反壽長年,莫非是也。戌中有甲,辰中有壬,壬水生其甲木,續其丙火,故曰:「天罡運至天魁,寄生續壽。」 大要十干為祿,定人壽命也。
《從》魁抵蒼龍之宿,財自天來;太衝臨昴胃之鄉,人元 有害。
「酉為昴胃之鄉,從魁是也。卯曰蒼龍之宿,太衝是也,支元取財,今言天來者,緣酉上有辛,卯中有乙,辛金制其乙木,故云財自天來。以其酉金剋其卯木,乙木畏於辛金,祿既被傷,人元受剋,若然酉人見卯為吉,卯人逢酉為凶,位列尊卑,剛柔斷矣。」 徐曰:「蒼龍屬辰,酉生人,逢辰,是酉中辛金,剋辰中乙木為財,用支內」 天元為財也。卯人運至酉金剋木而反相刑,支作人元,故曰「有害。」 害者是七煞,不犯衝刑剋制,亦偏陰偏陽也。
《金祿》窮於正首,庚重辛輕;《木人》困於金鄉,寅深卯淺。
「陰極生陽,陽極生陰」 ,陰陽自然之理也。陽金生於巳而死於子,絕於寅,陰金生於子而死於已,絕於卯。正死正生之謂重,偏生偏死之謂輕。次以陽木生亥絕申,陰木生午絕酉,陽木申深而酉淺,陰木申淺而酉深。蓋寅卯指群木之情,庚辛舉眾金之類,申是水生之地,木曰困;寅是生火之宮,金云窮也。
「妙在識其通變」,拙說猶神。《巫瞽》昧於調絃,難希律呂。
凡命運吉凶禍福,如上所云。《賦》特言其大概妙在。
識其通變賦辭雖拙,而理妙應如神。設若不能通變,譬之巫瞽,昧於調絃,希律呂之和,難矣。
庚辛臨於甲乙,君子可以求官,北人運在南方,貿易 獲其厚利。
金木有相得之理,水火有既濟之道,故特舉而言之。曰庚辛臨於甲乙,則餘八干可知也。北人運在南方,則餘東西可知也。言君子見小人則不然,言北人須亥子方為是。甲以辛為官,乙以庚為官,如庚辛之運,歲來臨甲乙之人,故曰「君子可以求官,在小人反以為鬼」 也。亥子北方之水,巳午南方之火,以水行運至火我,剋之為財,所以貿易獲其厚利。或謂「壬癸之位,其卦屬坎,丙丁之位,其卦屬離,水歸火地,運至財鄉。」 不知壬癸是祿,巳午是命,干支不相入,如壬癸得丙丁,止可謂之祿財而已,不可以貿易言也。談命者,須當分祿命身。
「聞朝歡而夕泣」,為盛火之炎陽;觀禍福之賒遙,則多 因於水土。
此論五行之性,明禍福之遲速也。「火之性暴而多傷,故鑽木而煙飛,擊石而光發,朝歡旋泣,今是昨非,由火傳薪,莫知其極也。水土為物,其性柔和,故於禍福之端,得其遲緩之意。蓋智與信也。火木性快,易發易休,水土性遲,難成難敗。」
「《金木》未能成器,聽哀樂以難名。」「似木盛而花繁,狀密 雲而不雨。」
言金者則尚木,金得用而木乃成,是以「剛濟柔」 也。言木者則尚金,木成器而金得著。仁者必有勇也,若有金無木,勇而無禮則亂;有木無金,《庚辛》虧而義寡。金者西方之器也,主哀。木者東方之物也,主樂。樂而不淫者,木遇金也。哀而不傷者,金得木也。凡此者皆大人之命也。若明水火之歸中,用乎金木之間隔,由是哀樂不能動其心,乃方外難名之人。若偏陰偏陽,似木盛花繁,偏陽之謂伏,密雲不雨,偏陰之謂見。人命要陰陽兩停,則為應格之命,故下文云云。又曰:「金不能成器,藉火以陶鎔,木未能成功,假金以削刻。」 故樂必以哀為主,益必以損為先。木盛花繁,秀而不實,密雲不雨,晦而難明。兩在未測之間,擬議生矣。是故旺而不可無制,衰而不可無生。得處比和,復歸純粹。
「乘軒衣冕」,金火何多?「位劣班卑,陰陽不定。」
前論水火,以相濟而成慶,次論金木而為官鄉,是知水貴升,火貴降,木要濟柔為剛,金要損剛益柔,則互用為慶。其間獨有金剛火強,不可不知也。金至堅之物,非盛火則不能革化;火至暴之物,非金無以顯諸用。金火兩停,方為鑄印之象。故《賦》云:「乘軒衣冕」 ,此君子之器也,須金火兩停者當之。若火多金少,金多火輕,皆為凶暴之命。金旺於西方,火旺於南方,各恃其勢,則為自刑之刑。如此之命,雖日時有用,終歸於位劣班卑而已,是陰陽不能定分故也。金陰也,火陽也,既陰陽兩偏,則貴賤高卑無所定著。況有金而無火,有火而無金,其為凶徒,又可知也。或曰:「人命四柱五行,金火多者不足貴,以金剛不能順」 物,火暴而難益其生,為氣不常,故君子之道鮮矣。庚人得丙,辛人得丁,純陰純陽,為剋為鬼,是為陰陽不定,雖有出身,亦位劣班卑,不能大顯,亦通。
所以「龍吟虎嘯」,風雨助其休祥;火勢將興,故先煙而 後焰。
此為上文五行相剋,或未成器,合貴不貴,此又言相剋相生之性,因以龍虎煙焰為喻。若五行各得其所,則如龍行雨降,虎嘯風生。又如火旺先有其煙,後有其焰。或以龍吟虎嘯二句,喻人年吉而歲運又吉。若初凶後吉者必不然,譬若火之始然,先煙而後焰也。蓋煙生於火,而能鬱火,煙以有氣未通為義,豈非火外景而內晦,煙達而後生,不猶人之始凶終吉者哉!徐解龍吟虎嘯,當以戊辰甲寅,其說甚詳。不然,但遇寅與辰相得,亦是先煙後焰,明陰陽氣順有次序,此與其為氣也不殊,終非賦義。
每見凶中有吉,吉乃先凶;吉中有凶,凶為吉兆。
此本上文,言吉凶相為倚伏。如前論,「從魁抵蒼龍」 之宿,財自天來,吉也。是酉中辛剋辰中乙木為財,辰乃水鄉,復能奪辛金之官,論財卻不缺,而失官為凶。太衝臨昴胃之鄉,人元有害,凶也。卻木用金為官,酉則不背官祿,凶中反吉。賦意始於說運,次議五行之後,再詳言之。又如火人行水運,則是七煞,凶也,或用水為官,吉也;水行巳午運,南方獲利,為財,吉也;卻下有戊己七煞,凶也。如此極多,要學人深造變通,以根本取最重者言之。《曇瑩》曰:「吉凶之相仍,禍福之相因,陰陽之常理也。世固有吉人凶於吉,凶人吉於凶者,君子所不道也,亦道其常而已。凶若勝吉,吉蘊凶中;吉若勝凶,凶藏吉內。駁。」
雜生於純粹,比和出於戰爭,故曰「吉中有凶,凶為吉兆。」
禍旬向末,言福可以迎推。纔入衰鄉,論災宜其逆課。 男迎女送,否泰交居,陰陽二氣,逆順折除。
此言災福吉凶,由於行運。禍旬向末,如見凶運,十年終滿,前交吉運,若當生年月氣深,或行年太歲扶助,向祿臨財,不須待交運,只在此運末,便可迎祥而推之。纔入衰鄉,人命久歷福地,方交背祿財絕之運,然未可便以凶言,是論災於逆課也。男迎女送,陽男陰女,運順行也。一運十年,更分前後各五年,凡入吉運,得節氣深,男迎者前五年發福,女送者後五年發福。或曰:「男詳大運初入之年,迎何災福,故云迎。女詳大運將出之年,送何災福,故曰送男迎女。送否泰交居,作一義看。迎吉送凶,迎凶送吉,是否泰交居也。陰男陽女,陽男陰女,依逆順行運折除,即前折除三歲為年也。看新舊運上有何吉凶,以運數」 言。曇瑩曰:「此論行運,各指長生,次於衰地。如金生於巳,而衰於戌,戌上,男順行於死囚休廢,女逆行於帝旺臨官,次如已上,男順旺申酉之鄉,女逆困於寅卯之地,故云禍旬」 云云。陰陽二氣,蓋言小運乃年之氣也,大運是月之氣也。日干為運,月干為氣,小運則從生日後交,大運則論其氣而過二氣,運行,由我命者也,故曰:「陰陽二氣」 云云。
占其金木之內,顯於方所分野;標其南北之間,恐不 利於往來。一旬之內,於年中而問干;一歲之中,求月 中而問日。向三避五,指方面以窮通;審吉量凶,述歲 中之否泰。
此言運行東西南北金木水火之鄉,有利不利,兼歲中否泰言也。王氏曰:「木火金水,乃四方專一之氣,各擅方所分野,如春之辛卯,夏之戊午,秋之癸酉,冬之丙子,四方各抱自旺之氣,而不可相犯,故五行旺氣,取仲一辰,謂之曰虎煞。如東方之木,往西方逢金,南方之火,來北地遇水,所謂煞忌四仲,物禁失道,曰君」 曰父,不可兩亡,以其相剋,往必不利。若五行衰絕無氣,逢相衝往來,則反互用為福。如乙亥火得癸巳水,火至巳而旺,水至亥而旺,互換逢旺,往來何傷?壬寅之金,為臣不強,庚申之木,事君不暴,獨占一隅,奚有造化。蓋祿旺貴其自亨,患難欲得相救故也。一旬之內,於年中而問干,以年之干,則有以知甲之所寓,於是同旬之生也。「一歲之中,求月中而問日」 ,謂一歲之中則有異者,陰陽男女之命也。求於月而問日者,欲知節氣日數,以定幾歲,為行大運之法也。運之行也,宜向三元生氣,避五鬼絕路,指陳方面,窮通陰陽,觀祿馬之向背,大運之盛衰。由此以審吉凶,不出指顧間能述歲中之否泰,或以生炁、福德、天醫為向三,絕體、遊魂、五鬼、絕命本宮為避五。徐曰:「占讀去聲,看當生歲月所占。如木用金為官,在陽命男運出未入申;陰命男運出亥入戌,是向祿臨財,於金木分野之際。如金用木為財,陽命男運出丑入寅;陰命男運出巳入辰,是向祿臨財,在木火方所之中。更加太歲月令氣候」 扶同言之,標對本言又有標準之義,則是命基本也。南者,向明而往也。北者,向北而來也。此言運氣出入動靜,或吉或凶,不可駁雜。或遇交運之年,不可輕舉。一旬之內,於年中問干,是月中求日也。一歲之中,求月中問日,是年中求月也。向三避五,是歲中求吉利方所也。凡坐作進退,向吉避凶,莫大於此矣。一旬,十日也。年中,生日也。凡在一月之中,一旬之內,將生日天元配合而言,則知其日中之休祥,定立生日為主也。一歲之中,取月令以生剋配合而言,則知其月中休咎也。且如人生得地,須太歲為尊,是一歲之中,求生月帶祿,或官印原有原無,是月而問日,乃看命總法也。
壬癸乃秋生而冬旺,亥子同途;甲乙乃夏死而春榮, 寅卯一揆。
此言「人命有生旺死絕,而行運所值,有宜與不宜,通指五行言也。庚為眾金之主,故居申而生水,水歸亥子,冬天而旺。壬為聚水之源,故居亥而生木,木歸寅卯,春天而旺。甲為群木之首,故居寅而生火,火歸巳午,夏天而旺。戊為眾土之尊,故居巳而生金,金歸申酉,秋天而旺。壬癸亥子,一類水也,水生於申,而旺於」 子。甲乙寅卯一類木也。木旺於卯。而死於午。故壬癸秋生而冬旺。甲乙夏死而春榮。
丙寅丁卯秋天宜以保持,己巳戊辰度乾宮而脫厄。
此指《納音》言也,丙寅丁卯爐中火,火之旺也,至秋宜以保持,以火至秋而死,況他火乎?「己巳戊辰大林木,木之盛也,度乾宮而脫厄」 ,以木至亥而生也,況別木乎?又丙寅丁卯,舉火之類,「火既剋金,秋天保持」 者何也,言水生於秋故也。己巳戊辰,舉木之類,木既生亥,乾宮脫厄者何也?言亥有乾金故也。
明五行休旺之道,造化自然之理。或元命,或行運,或流歲,皆宜慎之。
值病憂病,逢生得生,旺相崢嶸,休囚滅絕,論其眷屬, 憂其死絕。
值病憂病,以休囚滅絕為言;逢生得生,以旺相崢嶸為義。「值病憂病」 者,五行病中逢鬼是也。木值辛巳金,火值甲申水,土逢庚寅木,金逢乙亥火,如此之類,休囚滅絕。「逢生得生」 者,五行生處逢生是也。木臨癸亥水,火得庚寅木,水值壬申金,金逢丁巳土,如此之類,旺相崢嶸,或值之於當生,或逢之於歲運,更看始終,「隨宜消息。五行生我者父母,我生者子孫,剋我者官鬼,我剋者妻財,比和者兄弟,忌在空亡死絕之地,憂居休囚衰敗之鄉,隨眷屬所得言之。」 此總論五行生乎天地之間,寓於十二支內,有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內有四吉、四凶四平也。
墓在鬼中,危疑者甚,足下臨喪,面前可見。
「墓在鬼中」 ,乃五行墓中逢鬼,如金畏己丑火,木防乙未金,水患丙辰土,土忌戊辰木,火怕壬戌水。如此之格,或行乎歲運,主危疑之甚。足下臨喪,以命前二辰為喪門。如辛亥人見己丑,既入墓又臨喪,乃足下同為禍,面前可見,言其凶速也。若太歲諸煞,大小運臨之,憂其不測之災,防有外服之象。
憑陰察其陽禍,歲星莫犯於孤辰,恃陽鑒以陰災,天 年忌逢於寡宿。
寅卯辰人,巳為孤辰,丑為寡宿,其寅辰為陽之位,丑巳為陰之位,故曰「憑陰。」 察其陽禍,歲星莫犯於孤辰。巳午未人,以申為孤辰,辰為寡宿,未巳為陰之位,申辰為陽之位,故曰「恃陽。」 鑒以陰災,天年忌逢於寡宿,天年猶小運也,歲星猶太歲也,陽以孤辰為重,陰以寡宿為重。徐曰:陰以陽為對,陽以陰為耦,言陽則未嘗無陰,言陰則未嘗無陽,故憑陰可以察陽,恃陽可以鑒陰。歲星者,太歲也,不可在孤辰之上。假令寅卯辰人遇太歲在巳,寅人勾絞,卯人喪弔辰人,謂之「控神煞」 ,又謂之「邀神煞。」 主阻礙抑塞天年,亦太歲不可在寡宿之上。如寅卯辰人遇太歲在丑,辰人勾絞,卯人喪弔寅人,謂之「窺神煞」 ,又謂之「迫神煞,主人窺竊、逼迫、陷害,或三元剋我,歲運不和,是五行祿馬為害之年,為凶尤甚。
先論二氣,次課延生。父病推其子祿,妻災課以夫年。
五行相生為父子,其為傳受之氣,青赤等類是也。陰陽相制為夫妻,其為交合之辰,支干等類是也。假令金病無疑畏火,急求水以救之,以金生水,為子能剋火故也。又如金之災者,恐值火也,且看火之休旺何如,此乃救解二法,最為詳要。徐曰:二氣者,陰陽也。延生者,命運也。先別陰陽,次分命運。父病二句,是明陰陽進退之象也。假令庚辰人十月生,庚金病於亥,是父病也。庚生壬為子,壬祿在亥,是子有祿也。庚以乙為妻,大運到巳,乙木病於巳,是妻災也。而庚金復得延年,五行俱如此類。如壬癸日生人,以庚辛為父,行亥子運,金病死亥子,主父母災或丁憂。丙丁日生人,以庚辛為妻,行寅卯運,金絕寅卯,主妻災或喪偶。又如丙寅人大運至戊申,火雖病,而丙寅為戊申之父,土至申長生子祿,既生父,承子祿之蔭,雖病亦不至死。如丁卯人行運至甲午,火剋金為妻,金至午而敗,可謂妻災。丁卯火旺於午,又逢天祿,金火相得,陰陽相合,雖五行妻災,以夫年旺而不為凶。蓋父子一體相關,夫妻二體同居,是人之至親骨肉也。故觀其夫子之命,遇凶神惡煞,當刑傷父母妻子,則父病必深,妻災必重。
三宮元吉,禍逢可以延推;始末皆凶,災忽來而迅速。
「三宮,乃祿命身三元長生之宮,四柱同居,是宮逢祿馬貴人,五行生旺,謂之元吉,雖行年歲運逢凶神惡煞,欲為之禍,亦遲延而不至於夭折。三元五行無氣,加以歲運凶神惡煞來臨,是始末皆凶,其禍之至,迅速而不可救。」 徐曰:「前論陰陽始終,此說人命吉凶。如命內天元、人元支元,內外歲月時中,值貴祿不居休」 敗,是根基主本,三元元吉,或值行年太歲,運命乖危之地,然亦可以推禍至遲延也。若三元內外,雖有祿馬貴氣,卻八字中衝刑破害,不唯有貴而不貴,又終為凶人之命。如遇吉運,則防因福生禍,遇凶運則災忽來而迅速,二解同一義也。
宅墓受煞,落梁塵以呻吟;喪弔臨人,變宮商為薤露?
命前五辰為宅,命後五辰為墓煞、劫煞、災煞、歲煞也。命前二辰為喪門,命後二辰為弔客,人人元也。古之善歌者有遶梁之聲,善唱者合宮商之曲。今易以呻吟愁嘆變為薤露輓歌,則喪弔臨門,宅墓受煞故也。其或太歲凶煞臨併,大小運限刑衝,必致凶禍,切宜預備。或宅墓二位,若遇逐年太歲喪。
門弔客,黃旛豹尾太陰大耗將軍諸惡煞入宅,一主呻吟,二主忍痛,三主分離,四主哭泣。此為四聲入宅,或云移居避舍可免。此言流歲所遇之凶煞也,人命原有尤重。
干推兩重,防災於元首之間。支折三輕,慎禍於股肱 之內。下元一氣,周居去住之期。
干推兩重者,干為天元,以象元首,遇德見貴者吉,逢煞值鬼者凶。天元兩值受剋,如甲子生得庚午月,加以庚午日,謂之重者,干不勝重剋故也。防災於頭目胸背之間,支折三輕,支猶人之支節主之於命帶三合六合者吉,逢四衝三刑者凶,支辰三刑逢傷,如辛酉人得庚寅月、丁巳日、戊申時,謂之輕者,刑不至於本命故也。慎禍於腹臟股肱之內,或以三合逢傷,亦通下元一氣納音是也。其主宰五行,逐干支遷變而成否泰,其災禍不拘元首股肱,故云:「周居去住之期。」 夫干推兩重況三乎?支折三輕況兩乎?此干支輕重之別也。或曰:此論十干遇大運在本年上值干反剋太歲,干剋名為鬼臨頭,患頭面之疾。十二支辰,若身命逢生死旺五鬼,須有四肢腰腳之疾,比於干為輕也,復言氣運,陶隱居歌曰:「甲己五年乙庚四,丙辛三歲丁壬二。戊癸須從一歲推,又有納音行運氣,相生福德相剋凶,五行恭順皆如意。金人遇金犯凶禍,木人見木營求遂。水人值水主動搖,運氣順逆須還記。假令癸酉男命三月」 生,三月建丙辰,便從丙辰起三歲,丁巳土二歲,此五年納音是土,別無刑剋,戊午住一年,己未住五年,此六年納音是火,金遇火凶。庚申上四年,辛酉三年,此七年納音是木,自十二至十八,主營求稱遂,餘倣此循環數之,或一宮住五年,或住一年,故云「去住之期」 ,大運住在旺鄉,設使炁有相制,則不能為害。
「仁而不仁」,慮傷伐於《戊己》,至於寢食侍衛,物有鬼物, 人有鬼人,逢之為災,去之為福。
甲乙木,五常為仁,今反言不仁,以其剋戊己凶也。如甲見戊,乙見己,偏陰偏陽,為剋為伐,為孤為背,則五行為不仁也。若甲見己,乙見戊,剛柔相乘,兩得其所,未可以不仁言也。賦中舉甲乙戊己為例,其餘五行,可以例求。五行變化,與人事相通,至於寢食侍衛,皆不外於仁而已。五行,我剋之謂財,剋我之謂鬼。譬之辛卯人遇丁酉,辛祿在酉,逢丁為辛之鬼,是之謂祿頭逢鬼物有鬼物。命支屬木,酉支屬金,金來剋木,是之謂人元受剋人有鬼,人格局中類此者,運逢之則為災,去之則為福。或曰:君子晨興暮寢,常宜攝衛護持,其或食息弗調,動過生災,於是合中逢鬼,吉內藏凶,雖或人情所為,亦被陰陽所宰然也,「寢食」 言調養之至切也,「侍衛」 言左右之至近也。此二者甚不可輕忽,以物中有鬼物,人中有鬼人,吉凶之變,自近及遠,為速之甚也。且如戊見甲為不仁,或歲月時中見庚辛則為仁,謂戊食庚,庚來制甲,或見己亦為仁,謂己合甲,能侍衛甲也。戊逢甲木,不仁為災,有庚巳寢食侍衛,是謂去之為福。
就中裸形俠煞,魄往酆都,所犯有傷,魂歸岱嶺。
就中是本上文鬼物鬼人言,就中所遇極重者,五行沐浴之地,謂之裸形,如本音沐浴,大運逢之者災。水土人運在酉,木人運在子,火人運在卯,金人運在午,鬼谷子謂之波浪限。俠煞者,元辰七煞也,如人運在沐浴之上,與太歲併者災。或當生歲時,原有所犯之神,則魂歸岱嶺,魄往酆都,此至凶之名也,或云俠煞拱七煞也。裸形見煞,尤為不吉。午乃辛煞,酉乃乙煞,子乃丁煞,卯乃巳煞,假如辛巳日乙未時是裸形俠煞,餘倣此。或以甲子金人,得戊午歲金,裸形在午,加以戊午旺火夾帶,自刑反吟災煞,破甲子之命,如此則所犯有傷。
或乃「行來出入,抵犯凶方,嫁娶修營,路登黃黑。」
行來出入,動作施為也。嫁娶修營,乃動作施為中之大者,吉凶悔吝生乎動,故君子慎焉。《珞琭子》既談三命五行,又述出入方所,當避四魔、五鬼、六害、七傷、八難九厄為凶方,一德二生為吉方,取逐年太歲神煞看之,行黃道為吉,黑道為凶也。或曰:此論人運氣自運元而行來出入吉凶之地,遇五行相剋相生,有嫁娶修營之理。「五行我剋之謂妻,妻在五行生旺之地則可娶,娶之則為助。剋我之謂夫,夫在五行生旺之地則可嫁,嫁之則為福。」 言出於夫婦,可以成嫁娶之義也。修營者,言五行雖有正性,兩間有不常之變,是以君子修德營生,以待時而已。路登黃黑,指運元月建,上行黑道,十年順行,至除滿上行「黃道。如運到黃道,凡事皆利。運至黑道,凡事皆塞。凡人修為動作,進退向背,莫不本乎陰陽體合,運氣吉凶,俱不能逃。」
災福在歲年之位內,發覺由日時之擊揚。五神相剋三生定命。每見貴人食祿,無非祿馬之鄉,源濁伏吟, 惆悵歇宮之地。
凡說歲中休祥,專看日時與太歲生剋刑衝言之。生日為妻,生時為子,日時與太歲和合,及財物有用,無諸壞者,依事物而言之。如太歲與日時相刑,或六合三合中有元辰七煞者凶。亦看類而言之,故下文云云。或曰:歲年指太歲行年言,凡人命遇流年歲君,凶則為災,吉則為福,皆由五行中日時之激揚響應於歲位。五神者,五行也。三生者,三元也。凡觀人命,須究根基,用三元定宮,以五行相配。此法以日時祿馬五子元求之,或相生於本命建旺之鄉,或駁剋於當生滅絕之地,至若運限加臨,必有吉凶之兆。凡遇五行而造化滅絕空亡,更逢運限刑衝,惡星交併,主多憂少樂,必招夭殞,惆悵呻吟,故號歇宮之地,或指惆悵為煞名。子人見亥,卯人見寅,午人見巳,酉人見申。指五神為絕體、遊魂、五鬼、絕命,本宮三生為生氣、天醫、福德,此以上謂出入、嫁娶、修營之法,非三命之說。謂用太歲五行之位內看其災福,亦須擇吉日吉時,乃可用事,其說亦通。
狂橫起於勾絞,禍敗發於《元亡》,宅墓同處恐少樂而 多憂,《萬里回還》,乃是三歸之地。
神煞者,天地五行精氣也,各有所主,吉凶談命者,先推五行休旺格局,然後參以神煞,觀其事類。陽命以前三辰為勾,後三辰為絞,陰命以前三辰為絞,後三辰為勾,或交臨運限,乃招狂橫之災。元辰亡神二煞名,更值當生凶煞,歲運刑星,多因官事勾連,無端營絆,加以宅墓同處於勾絞元亡之上,尢凶。譬癸亥生前五辰,見戊辰,乃水之墓流,年歲運若帶煞來,同處其中,是宅墓同處也。「三歸」 者,乃辰戌丑未,此云「三丘」 ,亦云「五墓。」 萬物歸根復命,反本還元,凡此四辰,以應回環之象,或以三元五行歸宿之地為三歸,如甲子人得亥年為木祿之一歸,得申月是水命之二歸,巳運是身金之三歸,皆指三元本音長生之位而言,雖身客萬里長途,將有迴還之理也。徐曰:「勾絞不可在元命日時二運之上,更或與元辰七煞併者,尤凶。」 《宅墓》如戊子生,遇辛未太歲,亦須未子,日上有日時,或大運同宮者,則重主不利陰人小口家宅。此言大運在十二辰之間,順逆回環,在三元本祿本財終宿之地,遇此者優安享福。
「四煞之父,多生五鬼之男;六害之徒,命有《七傷》」之事。
此專論骨肉。四煞指劫災天地言,或以辰戌丑未為四陰煞。五鬼乃子人見辰,丑見卯,寅見寅,卯見丑,辰見子,巳見亥,午見戌,未見酉,申見申,酉見未,戌見午,亥見巳是也。三元受傷於年,養子乃是五鬼之男,反制受剋,不和順也。六害子穿未等例,十二支不順,命值一兩重六害,或展轉凶煞併衝,如此之人,命有七傷之事決矣。七傷乃害六親及本身也。或以四煞專指四劫五行,生於四孟,生者萬物之父,五行剋我者為鬼,人所遇生、敗、旺、死、絕五變者是也。譬之甲申自生之水,為木人劫煞之父,而生庚申,木為子甲乃庚之父,至申而絕,逢庚為鬼,加以丁亥,因為甲申之六害,如此則命有七傷之事矣。七傷亦神煞名,觀《賦》前云,「或逢四煞、五鬼、六害、七傷」 可見。
眷屬情同水火,相逢於沐浴之鄉,骨肉中道分離,孤 宿尤嫌於隔角。
此合上文言也。沐浴煞長生第二位,子午卯酉是也,孤辰寡宿已論於前,隔角寅申巳亥是也。有人命逢沐浴相剋,又孤辰寡宿臨於隔角之位,如卯日丑時丑日卯時之例,丑者北方之炁,卯者東方之神,其趣不同,眷屬情同,水火言不相合也,分離則又甚矣。
須要明其神煞,輕重較量,身剋煞而尚輕,煞剋身而 尤重。
五行所司者,命也。論命必先之以五行四柱格局,次論神煞吉凶,可以較量禍福之輕重而已。先論五行,見根基之厚薄,分格局之高下,二者相參,庶不差誤。神煞,上文勾絞元亡、孤辰寡宿、隔角沐浴、宅墓喪弔、伏吟反吟、三歸、四煞、五鬼、六害、七傷等名是也。祿馬、財官、印綬、食神,乃五行生剋正理,不可以神煞名之。「身」 ,指歲干言,或以歲干支納音言。吉凶神煞,或得於日時之間,或逢於歲運之內,但以煞剋身而重,身剋煞而輕,更要隨五行四柱格局,詳察消息。
至於「循環八卦」,因《河》《洛》之遺文,略之定為一端,究之 翻成萬緒;
珞琭子言:「三命五行不外九宮八卦,循環推究,便有許多道理出焉。」 此非臆說,乃因《河》《洛》遺文而為之也。始出一端,《易》有太極是也。終成萬緒變六十。
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吉凶悔吝,不啻萬緒而已。一端萬緒,在學者略之究之。或曰略之定為一端,即「元一氣兮先天」 也,究之翻成萬緒,即《賦》中所說五行三元運氣、行年祿馬貴德諸吉凶神煞是也。
若值攀鞍踐祿,逢之則佩印乘軒;馬劣財微,遇之則 流而不返。
數起於一而終於九。九者,究也,究窮數之終而極於九。九者,九陽太過,窮極生化之數也。人貴賤成敗之理,莫不由之於數而已。譬癸酉生,壬戌月,丁亥日、庚子時,坐天祿,月日時中納音水土,得三陽生旺之成數,陰生命,三辰會祿馬攀鞍之上,斯命也,必致身於貴顯。故曰「若值云云。」 如乙酉生,丁亥月,己卯日,丁亥時命,亥月雖乘水馬,遇丁亥土剋之為鬼,卯日雖坐天祿,以水土俱死於卯,而遇身鬼衝破本命,所謂祿馬反以為鬼災矣。祿馬既失,必得身財為資。如水以火為財,自絕於亥,生月日時,皆臨三財死絕之地,此五行之窮數也。雖有祿馬身財,盡為鬼物所奪,縱使得運,以數之終窮休敗飄蕩無歸,故曰:「馬劣云云。」 或曰:馬前一辰為攀鞍,馬後一辰為鞭策。攀鞍有位與天元帶合者,人得之貴也。須要加臨吉將,歲運資身,更於旺相之宮,始可言福。驛馬微劣,財命休囚,則塗炭辛勤,終身難立。此以四柱臨之,定主飄蓬。
《占除望拜》,甲午以四八為期,口舌文書,己亥慎三十 有二。善惡相伴,搖動遷移,夾煞持丘,親姻哭送。
此論行年大小運,由之於數,數有奇耦之變,吉凶自此以生也。「甲午生人三十二,小運丁酉,金家旺鄉,乙丑太歲,本音正庫,又逢驛馬入宅,天乙加臨,故占除望拜之喜。」 己亥生人三十二,小運丁酉在弔客,太歲庚午在死鄉,仍為六厄之宮,三元受剋,故有口舌文書之患。又歲運交宮,當須意會,吉凶相伴,禍福交攻,未有不因遷變而興,故云善惡相伴,搖動遷移,則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辰戌丑未謂之四煞,亦云三坵之地,各以五行五墓,假令己巳本命得乙未日生,此是本家三坵,又加以羊刃,故曰夾煞持坵,危疑者甚,自行來出入,止夾煞持坵。此一節文,亦備陰陽地理三元九宮之例,用遊年太歲決其災福,非盡三命之理,茲不盡述。
兼須詳其操執觀其秉持厚薄論其骨狀成器藉於 心源「《木氣盛》而仁昌《庚辛虧》而義寡。」
此言雖用五行定命,見其貴賤災福,慮有特傑非常之人,似冰鼠火龜,難窮罕測之資,則三元五行不足以盡之也。兼須詳其操執秉持,骨狀心源,則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心術制行,兩得之矣。相貌德行,互見之矣。「人焉廋哉?人焉廋哉?」 此珞琭子觀人之法,而有合於吾儒之論也。《麻衣》有心無相,相逐心生,有相無心,心隨相滅,亦是此義。甲乙木主仁,丙丁火主禮,戊己土主信,庚辛金主義,壬癸水主智,木盛則仁昌,金虧則義寡,餘皆象事知器,占事知來。此以五行配五常,定人之器量也。
惡曜加而有喜,擬其大器,福星臨而禍發,以表凶人。
修之於身,其德乃真,故曰:「忠孝仁義,德之順也。雖臨諸煞,反為權星,富貴而驕,自貽厥咎」 ,故曰:「悖傲無禮,德之逆也。善不失善報,為惡自招殃」 ,此《珞琭子》深戒之也。「擬表」 二字最有味,惡曜宜加禍而反有喜,非大器之君子不能也。蓋器識遠大之人,忠孝仁義慎禮守法,禍焉能干?故曰:「擬其福星,臨宜喜而反有禍」 ,乃小人恃命而妄作也。不忠不孝,不仁不義,悖逆無禮,禍焉能逃?故曰「以表。」 《語》曰:「凶人凶其吉,吉人吉其凶。」 此之謂也。此承上文操執秉持,骨狀心源而言,君子小人見矣。
處定求動,剋未盡而難遷;居安問危,可凶中而卜吉?
此《珞琭子》教人求名謀動,趨吉避凶之道也。天命在德,亦當論剋我剋彼,我剋彼則為權,彼剋此則為鬼,是剋是財,不剋不食,所謂處定求動,剋未盡而難遷。行年歲運五行來剋本命為官不能遷動,宜守靜以待之。又如士人問功名,不衝不剋,則難以發越,居安問危,可凶中而卜吉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詞,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是以「自天祐之」 ,吉無不利。且吉凶禍福之興也,非聖人孰能察於未萌之前哉。若能趨吉避凶,居安慮危,亦庶乎其「無咎」 矣。
貴而忘賤,災自奢生,迷而不返,禍從惑起。
君子見天命而不敢求福於天,小人慢天命而不知正福於己,貴而忘賤,迷而不返,不能居安問危,而專處定求動,是以災自奢生,禍從惑起,至於亡身敗家而不知悔,不亦深可哀哉!「奢」 是窮極紛華,「惑」 是耽荒酒色,此二句真格言也。
殊常易舊,變處為萌,福善禍淫,吉凶異兆。
動靜為利害之樞機,智慮乃禍福之門戶。術不可不慎,機不可不察。小人不知天命,不守常道,輕生
易物則禍淫,由此而始也。君子得時而動,失時而守,體天行道,畏於輕動,則福善由此而生也。《易》曰:「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 又曰:「吉凶者,得失之象也。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又曰:「知進退存亡之道,其惟聖人乎?」 此《珞琭子》篇終之大戒也。
至於《公明》、「季主」,尚無「變識」之文;景純、仲舒,不載「比形」 之妙。
管公明、司馬季主、郭景純、董仲舒,此四賢者,探天人之奧,原性命之理,窮陰陽象數,知未來吉凶,尚無變識之文,不載比形之妙,言造化深隱,不易度量。《珞琭子》不知何時人,觀其賦,自云「出自蘭野」 ,又稱「及於郭景純」 ,疑六朝時人,梁昭明其近之,昭明所居,乃蘭陵之野也。或謂周靈王太子子晉,則誣。
詳其往聖,鑒以前賢,或指事以陳謀,或約文而切理, 多或少剩,二義難精。今者參詳得失,補綴遺蹤,規為 《心鑑》,永掛清臺,引列終編,千希得一。
「凡論五行,離道者非也,離世事者非也,離人物者亦非也。或約文而切理,或指事以陳謀,於中神煞交參,吉凶互體,是知五行通道,志物難窮,流布其間,豈云小補」 珞琭終於此談,言是賦之作,詳往聖之遺文,鑒前賢之得失,文博而言約,道妙而義深,顯仁藏用,乃五行三命之指南也。後學者從而發明之,使聵者聰,「瞽者明,歷百世而無窮,統一性之常在。」 觀其始末,通神合變縱橫之論,皆不溺於他術。戒諭之言,多有合於至道。若《珞琭》者,豈非圓機之士,高尚之流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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