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皇極典/第162卷

明倫彙編 皇極典 第一百六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一百六十二卷
明倫彙編 皇極典 第一百六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皇極典

 第一百六十二卷目錄

 帝紀部總論二

  性理會通帝王總論 舜帝 禹 湯 武王 宣王 秦始皇 漢高帝 文帝

  景帝 武帝 宣帝 元帝 東漢光武 和帝 高祖光武總論 漢昭烈 魏武帝

  晉元帝 唐高祖 太宗 中宗 元宗 肅宗 後唐明宗 宋太祖 太宗 真宗 仁

  宗 欽宗 孝宗

皇極典第一百六十二卷

帝紀部總論二 编辑

性理會通 编辑

《帝王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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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曰:「五帝公天下,故與賢;三王家天下,故與子。論 善之盡則公而與賢,不易之道也。然賢人難得,而爭 奪興焉,故與子以定萬世,是亦至公之法也。聖人無 優劣,堯舜之讓,禹之功,湯、武之征伐,其道一也。」 南軒張氏曰:「稽眾舍己,堯也;與人為善,舜也;聞善言 則拜,禹也;用人惟己,改過不吝,湯也;不聞亦式,不諫 亦入,文王也」,皆虛其心以為天下也。

五峰胡氏曰:「堯、舜以天下與人,而無人德我之望,湯、 武有人之天下,而無我取人之嫌,是故天下無大事, 我不能大,則以事為大,而處之也難矣。」

魯齋許氏曰:「五帝之禪,三代之繼,皆數然也。其間如 堯、舜有子之不肖,變也;堯、舜能通之以揖讓,而不能 使己子之不朱、均。湯、武遇君之無道,變也;湯、武能通 之以征伐,而不能使夏、商之無桀、紂。聖人遇變而通 之,亦惟達於自然之數,一毫之己私無與也。」

《舜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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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山楊氏曰:「舜在側微,堯舉而試之。慎徽五典,則五 典克從;納于百揆,則百揆時敘;賓于四門,則四門穆 穆,以至以天下授之而不疑。觀其所施設,舜之所以 為舜,其才其德可謂大矣,宜非深山之中所能久處 而為舜者。當堯未之知,方且飯糗茹草,若將終身。若 使今人有才氣者,雖不得時,其能自已其功名之心 乎?」以此見人必能不為,然後能有為也。非有為之難, 其不為尤難矣。

《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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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軒張氏曰:「禹之有天下也,無所與於己。」又曰:「禹之 為聖,本由學而成,皆其工夫至到者也。」

《湯 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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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曰:「聖人無過,湯武反之也,其始未必無過,所謂 如日月之食,乃君子之過。」

或問:「湯之伐桀也,眾以為我后,不恤我眾,舍我穡事 而割正夏,而湯告以必往,是聖人之任者也。文王三 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商,是聖人之清者也。」龜山楊 氏曰:「非也。湯之伐桀,雖其眾有不悅之言,憚勞而已。 若夏之人則不然,曰:『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故攸徂 之民,室家相慶,簞食壺漿,以迎王師。湯雖欲不往,不」 可得矣。文王之時,紂猶有天下三分之一,民猶以為 君,則文王安得而不事之?至於武王,而紂罔有悛心, 賢人君子不為所殺,則或為囚奴,或去國。紂之在天 下為一夫矣。故武王誅之,亦不得已也。由此觀之,湯 非樂為任,而文王非樂為清也,適逢其會而已。

《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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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陽范氏曰:「昔周宣王任賢使能,吉甫征伐於外,而 王之所與處者,張仲孝友也。夫使文、武之臣征伐,而 左右前後得正良之士善其君心,則讒言不至而忠 謀見用,此所以能成功也。苟使憸邪之人從中制之, 則雖吉甫無以成其功。宣王能復文武之業以致中 興者,內順制而外威嚴也。」

《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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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云秦始皇用王翦將兵伐楚,翦請田宅甚眾。或者 非之,翦曰:「王怛中而不信人,今空國中之甲士盡以 委我,儻不多請田宅為子孫業,則王疑我矣。」范陽張 氏曰:君臣至於此,衰世之風也。君不信其臣,故以術 而御其臣;臣不信其君,故以術而防其君。君臣上下, 無非以術相與,欲其終始無間,難矣。然當此時,三綱 《五常》既已淪斁,使秦皇不疑其臣,則臣下必移其權; 使王翦不防其君,則後日必被其禍。君臣之風喪至 此,天下可知矣。

《漢高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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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漢高祖取天下,所謂仁義者,豈有誠心哉?其 意本謂項羽背約,及到新城,遇三老、董公遮道之言, 方假此之名以正彼之罪,所謂縞素發喪之舉,其意 何在?似此之謀,看當時未必不是欲項羽殺之而後 罪之也。」

南軒張氏曰:「惟仁義足以得天下之心,三王是也。高 帝之興,亦有合乎此,是以能翦暴秦,滅強項,而卒基 漢業。方懷王遣將入關,諸老將固以為沛公素寬大 長者而心歸之,至於《三章》之約,其所以得乎民者深矣,此非其所謂仁者與?予每愛三老、董公之說,以為 順德者昌,逆德者亡。兵出無名,事故不成名,其為賊」 敵乃可服。三軍之眾,為義帝縞素,聲項羽之罪而討 之,於是五十六萬之師,不謀而來從,義之所感也。使 斯時高帝不入彭城,置酒高會,率諸侯窮羽之所至 而誅之,天下即定矣。惜其誠意不篤,不能遂收湯、武 之功,然漢卒勝,楚卒亡者,良由於此。名正義立故也。 嘗讀《漢史》,至平城之圍,內外不通者「七日,用陳平祕 計,僅而獲免,未嘗不為高帝危之。班固號良史,於陳 平之計亦莫得聞,意必猥陋可羞之甚,故平亦恥諱, 不欲自貽笑於後世也。猶幸有平計可用耳,脫或無 策,則漢家社稷豈不寒心!雖欲斬十使,封婁敬,尚及 為乎?一聽之誤,為禍如此,幸免而悔,所失已多。曷若 審聽於初,而不輕用以取辱乎?」又曰:「高祖平生好謀 能聽,自起布衣,以有天下用人之言,鮮有誤者。至此 忽輕信十輩之言,其病安在?蓋有急於功利之故。惟 帝貪易擊之利,遂欲邀功於遠裔,此念既萌,利害倒 置,故十輩之言得以入之。雖有婁敬之忠,反怒其妄 言沮軍也。是故為人主者,又當端其一心,勿以小功 淺利」自惑其聰明。則臣下是非之言,可以坐照。而挾 功利之說者。亦無隙之可乘矣。

潛室陳氏曰:「楚懷王之立也,天將以興漢乎?懷王之 死也,天將以亡楚乎?夫懷王,項氏所立,此宜深德於 項。今觀懷王在楚,曾無絲粟之助於楚,而獨屬意於 沛公。方其議遣入關也,羽有父兄之怨於秦,所遣宜 莫如羽者,顧不遣羽而遣沛公,曰:『吾以其長者不殺 也』。沛公之帝業,蓋於是乎興矣。至其與諸將約也,曰: 『先入關者王之』。」沛公先入關,而羽有不平之心,使人 致命於懷王,蓋以為懷王為能右己也。而懷王之報 命,但如約而已。以草莽一時之言,而重於山河冊書 之誓,羽雖欲背其約,其如負天下之不直何?是沛公 之帝業,又於此乎定矣。夫項氏之興,本假於亡楚之 遺孽,顧迫於亞夫之言,起民間牧羊子而王之,蓋亦 謂其易制無他,而豈料其賢能若是耶?始而為項氏 之私人,而今遂為天下之義主;始以為有大造於楚, 而今則視羽蔑如也。則羽此心之鬱鬱悔退,豈能久 居人下者?自我立之,自我廢之,或生或殺,羽以為此 吾家事,而不知天下之英雄得執此以為辭也。故自 「三軍縞素」之義明,沛「公之師始堂堂於天下,而羽始 奄奄九泉下人」矣。懷王之立,曾不足以重楚;而懷王 之死,又適足以資漢。然則范增之謀,欲為楚也,而祇 以為漢也。嗚呼!此豈沛公智慮所能及哉?其所得為 者,天也。此豈范增、項羽智慮之所不及哉?其所不得 為者,亦天也。

高帝之為義帝發喪也,三軍縞素,天下之士歸心焉。 雖然,帝亦詭而用之耳。夫帝之於懷王也,君臣之分 未定也,生則嘗以天下之義主而事之,死則以為天 下之義主而喪之。此蓋項氏之短,而大其辭以執之。 是三老、董公之善謀,豈出於帝之本情哉!

問:「高帝《約法》三章,如何?」曰:「沛公之始入關也,與秦父 老約法三章。是時沛公猶未王關中也,而輒與其民 私約如此,殆類於兒曹嘔喣之為者。當雌雄未定之 時,務為寬大長者,以媚悅斯民,孰不能者!及項氏既 滅,天下一家,正高帝創法定令之時也。而三章之法 不移如山,豈兒曹輩喣嘔之恩,姑以媚悅於一時者」 哉。使其仁心仁聞。出於至誠憐恤之意。雖草莽私約。 遂以為漢世不刊之典。真主一言。其利博哉。

問:「高祖大封同姓,卒有尾大不掉之患。高祖明達,何 不慮此?」曰:「懲戒亡秦孤立之弊,故大封同姓。聖人謂 百世損益可知,此類是也。周以封建亡,故秦必損之; 秦以不封建亡,故漢必益之。事勢相因,必至於此。兼 漢初戶口減少,封諸王時,計地故封三,庶孽分天下 半,其後戶口日蕃,所以強大。」

《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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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曰:「漢文帝殺薄昭,李德裕以為殺之不當,溫公 以為殺之當。說皆未是。據《史》不見他所以殺之之故, 須是權事勢輕重論之。不知當時薄昭有罪,漢使人 治之,因殺漢使也。還是薄昭與漢使飲酒,因忿怒而 致殺之也?漢文帝殺薄昭,而太后不安,奈何?既殺之, 太后不食而死,奈何?若漢治其罪而殺漢使,太后雖」 不食,不可免也。須權他那箇輕,那箇重,然後論他殺 得當與不當也。

龜山楊氏曰:「文帝以竇廣國有賢行,欲相之,恐天下 以為私,不用,用申屠嘉,此乃文帝以私意自嫌,而不 以至公處己也。廣國果賢邪,雖親不可廢;果不賢邪, 雖疏.不可用:吾何容心哉?當是時,承平日久,英才間 出,擇可用者用之可也,必曰高帝舊臣,過矣!」

南軒張氏曰:「文帝初政,良有可觀。蓋制事周密,為慮 深遠,懇惻之意,有以得人之心,三代而下,亦未易多 見也。文帝以庶子居藩國,入踐大統,知己之立,為漢 社稷,非為己也,故不敢以為己私。有司請建太子,則先示博求賢聖之義,而又推之於吳王、淮南王。有司 請王諸子,則先推諸兄之無後者而立之。其辭氣溫」 潤,不迫,其義誠足以感人也。凡所以施惠於民者,類 非虛文,皆有誠意存乎其間。千載之下,即事而察之, 不可掩也。

問:「漢文時,吳王不朝,賜以几杖,此與唐之陵夷藩鎮, 邀節旄者何異?不幾於姑息之政歟?」潛室陳氏曰:「文 帝是純任德教,權綱在上,伸縮由己。唐一向姑息,權 柄倒持於下,予奪由人,兩事不可同日語。」

問:「天下之患,莫大於本小末大。周之內輕外重,宜若 難久而卒綿遠;漢之內重外輕,宜若足以相制,而猶 有七國之禍,何耶?」曰:「周雖諸侯強大,猶能支吾數百 年。先史喻為百足蟲,所以難死者,扶之者多也。漢七 國之禍,亦自外重。自此以後,日以輕矣。」

《景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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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胡氏曰:「漢景以郅都、甯成為中尉,以嚴酷治宗 室貴戚,人人惴恐。夫親親尊尊之道,必選天下有節 行賢德之人為之師傅,為之交遊,則將有大人君子 可為天下用,何有憂其犯法耶?治百姓亦然。修崇學 校,所以教也,刑以助教而已,非為治之正法也。」

《武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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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武帝病痛固多,然天資高,志向大,足以有為。 使合下便得箇真儒輔佐,豈不大有可觀?惜乎無真 儒輔佐,不能勝其多欲之私,做從那邊去了。欲討匈 奴,便把《呂后嫚書》做題目,要來掩蓋其失。他若知得 此,豈無修文德以來道理?又如討西域,初一番去不 透,又再去只是要得一馬,此是甚氣力?若移來就這」 邊做,豈不可?末年海內虛耗,去秦始皇無幾。若不得 霍光收拾,成甚麼輪臺之悔?亦是天資高方如此。嘗 因人言太子仁柔,不能用武,答以「正欲其守成。」若朕 所為,是襲亡秦之跡可見他當時已自知其非,向若 能以仲舒為相,汲黯為御史大夫,豈不善哉!

南軒張氏曰:「武帝奢侈窮黷之事,與秦皇相去何能 尺寸?然不至於亂亡者,有四事焉:高帝寬大,文、景惠 養,其得民也深,流澤滲漉,未能遽泯,非若秦自商鞅 以來,根本已蹶,民獨迫於威而強服耳,此一也。武帝 所為,每與《六經》戾,夫豈真能尚儒者?然猶表章六經, 聘召儒生為稽古禮文之事,未至蕩然,盡棄名教如」 秦之為。此二也。輪臺之詔,雖云已晚,然詳味其詞,蓋 真知悔者,誠意所動,固足以回天人之心,自詔下之 後,不復萌前日之為思,與民休息矣。與卒死於行而 不之悟者,蓋甚有間。秦穆之誓,聖人取其悔過,列之 於《書》,予於輪臺之詔,每三復焉,蓋以為存亡之幾所 係耳。此三也,惟其能悔過也。故自是之後,侈欲之機 息,而清明之慮生,是以能審於付託。昭帝之初,霍光 當政,述文、景之事以培植本根,於是興利之源窒,而 惠澤復流,有以祈天永命矣。此四也,以四者相須而 維持,是以能保其祚。然向使武帝老不知悔,死於熾 然私欲之中,則決不能善處其後,雖使賴高、文、景之 澤以免其身,旋即殆矣。故予深有取於輪臺之詔,以 為存亡之幾所係也。然其能卒知悔者,則以其平日 猶知誦習《六經》之言,聽儒生之論,至於力衰而意怠, 則善端有時而萌故耳。然則其所以不至亂亡者,亦 豈偶然也哉!

《宣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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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章羅氏曰:「漢宣帝詰責杜延年治郡不進,乃善識 治體者。夫治郡不進,非人臣之大罪,而宣帝心欲詰 責之,何耶?蓋中興之際,內之朝廷,外之郡縣,法度未 備,政事未修,民人未安堵,或治郡不進,則百職廢矣, 烏可不責之?夫一郡尚爾,況天下乎?」予謂漢宣帝識 治勢。

南軒張氏曰:「宣帝謂漢家雜伯,固其所趨若此。然在 漢家論之,則蓋亦不易之論也。自高祖取天下,固以 天下為己利,而非若湯、武弔民伐罪之心,故其即位 之後,反者數起而莫之禁。利之所在,固其所趨也。至 其立國規模,大抵皆因秦舊,而無復三代封建井田, 公共天下之心矣。其合於王道者,如《約法》三章,為義」 帝發喪,要亦未免有假之之意。其誠不孚也,則其雜 伯固有自來。夫王道如精金美玉,豈容雜也?雜之則 是亦伯而已矣。惟文帝天資為近之,然其薰習操術, 亦雜於黃、老、刑名,考其施設,動皆有術,但其資美而 術高耳,深攷自可見。至於宣帝,則又伯之下者,桓、文 之罪人也。西京之亡,自宣帝始,蓋文、景養民之意,至 是而盡消靡矣。且宣帝豈真知所謂德教者哉?而以 為不可用也。如元帝之好儒生,蓋竊其近似之名,委 靡柔懦,敗壞天下者,其何德教之云?夫惟王者之政, 其心本乎天理,建立人紀,施於萬事,仁立義行,而無 偏弊不舉之處,此古人之所以制治保邦而垂裕乎 無疆者。後世未嘗真知王道,顧曰「儒生之說迂闊而 難行。」蓋亦未之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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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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洓水司馬氏曰:甚矣,闇君之不可與言也!天實剝喪 漢室,而昏塞孝元之心,使如木石不可得入,至於此 乎?哀哉!京房之言,如此其深切著明也,而曾不能喻, 何哉?《詩》云:「『匪面命之,言提其耳。匪手攜之,言示之事』。 又云:『誨爾諄諄,聽我藐藐』。噫!後之人可不以孝元為 監乎!」

《東漢光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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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軒張氏曰:「光武之不任功臣為三公,蓋鑒高帝之 弊而欲保全之,前史莫不以為美談。以予觀之,光武 之保全功臣,使皆得以福祿終身,是固美矣,然於用 人之道,則有未盡也。蓋用人之道,先以一說橫於胸 中,則為私意,非立賢無方之義矣。高祖之待功臣,誠 非也。如韓、彭、黥布之徒,雖有大功,要皆天資小人。在」 《易》之師,「開國承家,小人勿用。」蓋於用師既終,成功之 後,但當寵之以富貴,而不可使之有國家而為政也。 高帝正犯此義,是以不能保功臣之終。為光武者,要 當察吾大臣有如韓、彭之徒者乎,則當以是待之。若 光武之功臣,則異於是。至寇、鄧、賈復,則又識明而行 修,量洪而氣遠,以光武時所用之大臣論之,若三子 者,類過之遠甚,與共圖政,豈不可乎?顧乃執一概之 嫌,廢大公之義,是反為私意而已矣。抑光武之所責 於大臣者特為吏事,大臣之職固如是乎?惟其不知 大臣所當任之職,故不知用大臣之道,而獨以吏事 之督責為憂,抑亦末矣。方當亂定之後,正宜登用賢 才,與共圖紀綱,以為垂世長久之計。而但知吏事責 三公,其貽謀之不競亦宜矣。

東萊呂氏曰:「光武治天下規模不及高帝,其禮嚴,光 用卓茂,所以養得後來許多名節。」

《和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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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堂胡氏曰:「和帝幼沖,能誅竇憲,自是威權不失,無 大過舉,尊信儒術,友愛兄弟,禮賢納諫,中國乂安。方 之章帝,實過之矣。」

《高祖光武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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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軒張氏曰:「高祖洪模大略,非光武所及也。高祖起 匹夫,提三尺,取天下,光武則以帝室之胄,因人心之 思漢而復舊業,其難易固有間矣。而高祖之對乃項 籍,亦蓋世之豪也。光武所與周旋者,獨張步、隗囂、公 孫述輩,其去籍蓋萬萬相遠矣。至於韓信、彭越之徒, 皆如泛駕之馬,實難駕御,而盡在高祖掌握之中,指」 揮使令,無不如意。使光武有臣如此,未必能用也。然 而創業之難,光武固不及高祖,而至於光武之善守, 則復非高祖所及也。大抵高祖天資極高,所不足者 學爾。即位之後,所以維持經理者,類皆疏略,雄傑之 氣,不能自斂,卒至平城之辱,一時功臣處之不得其 道,類皆赤族,此則由其學不足之故也。光武天資雖 不逮高祖,而自其少時,從諸生講儒學,謹行義,故天 下既定,則知兵之不可不戢。審黃石,存包桑,閉玉關, 以謝西域之質;安南定北以為單于久遠之計;處置 功臣,假以爵寵,而不使之任事,卒保全其始終。凡此 皆思慮縝密,要自儒學中來。至於尊禮隱逸,褒崇風 節,以振起士風,後之人君,猶未易及,此非特高祖也。 嗟乎!以高祖之天資,使之知學為當務,則湯、武之聖, 亦豈不可至哉!是尤可嘆息也。

或問:「高帝不免韓、彭之誅,而光武乃能全功臣之世, 何耶?」潛室陳氏曰:「此大有說。一則逐鹿之勢,外相臣 服,事定難制;一則高祖之業,名位素定,事已相安;一 則草昧功臣,豪傑難收;一則中興功臣,謹守規矩;一 則大度中有嫚罵之失,人心素疑;一則大度中能動 如節度,人心素定;一則劫其死力。封爵過度,不計後 患」,一則赤心在人。監戒覆轍,務在保全。

《漢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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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云:「昭烈知有權而不知有正。」朱子曰:先主見幾不 明,經權俱失,當劉琮迎降之際,不能取荊州,烏在其 知權耶?至於狼狽失據,乃不得已而出於盜竊之計。 善用權者,正不如此。若聲罪致討,以義取之,乃是用 權之善。蓋權不離正,正自有權,二者初非二物也。

《魏武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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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城劉氏謂馬永卿曰:「溫公退居洛,一日語某曰:『昨 夕看《三國志》,識破一事,因令取《三國志》及《文選》云某 乃理會武帝遺令也』。公曰:『遺令之意如何』?某曰:『曹公 平生姦至此盡矣,故臨死諄諄作此令也』。公曰:『不然, 此乃操之微意也。遺令者,世所謂遺囑也。必擇緊要 言語,傳囑子孫,至若纖細不緊要之事,則或不暇矣』。」 且操身後之事,有大於禪、代者乎?今操之遺令,諄諄 百言,下至分香賣履之事,家人婢妾,無不處置詳盡, 無一語及禪代之事。其意若曰:禪代之事,自是子孫 所為,吾未嘗教為之。是實以天下遺子孫,而身享漢 臣之名。此《遺令》之意,歷千百年無人識得,昨夕偶窺 破之,公似有喜色,且戒某曰:「非有識之士不足以語 之。」或云:「非溫公識高,不能至此。」曰:「此無他也,乃一誠 字爾,惟以誠意讀之。且誠之至者,可以開金石,況此虛偽之事,一看即解散也。」某因此歷觀曹操平生之 事,無不如此。夜臥枕圓枕,噉野葛至尺許,飲酖酒至 一盞,皆此意也。操之負人多矣,恐人報己,故先揚此 聲以誑時人,使人無害己意也。然則《遺令》之意,亦揚 此聲以誑後世耳。

《晉元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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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晉元帝所以不能中興者,其病安在?」朱子曰:「元 帝與王導原不曾有《中原志》。收拾吳中人情,惟欲宴 安江左耳。」

《唐高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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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劉武周兵勢甚銳,關中震駭。上出《手敕》曰:『賊勢 如此,難與爭鋒,宜棄大河以東,謹守關西而已。秦王 世民上表請行,如何』?」范陽張氏曰:「高祖可謂謬而無 策矣。且唐所以能守關西者,以河東為之障蔽也。今 舉而棄之,則賊兵深入,是棄關西也,豈不謬哉!以此 推之,高祖之取天下,賴有世民耳;不然,事未可知也。」

《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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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范祖禹,《唐鑑》譏太宗曰:「陷父之罪,脅以起兵。古 人行一不義而得天下,不為也。太宗終守臣節可也。」 愚歷觀《唐史》,隋煬帝既遣江都之使,唐高祖不宜坐 處夷滅,況大業之末,生民塗炭,太宗苟不為此,必無 以濟蒼生之困。范氏正大之說,果可用否?使聖賢處 此,當守臣節乎?將權以濟事乎?潛室陳氏曰:「孤隋之 暴,何止桀、紂?若欲行湯、武之事,但當正名弔伐,不當 自陷於盜賊之地,而脅以起兵。以斯舉事,是以亂易 亂也,大桀,小桀也。惜乎太宗有濟世之志,傷於欲速 迫切,反以堂堂禮義之師,自陷於亂臣賊子之倫。世 上有理明義直之事,只為學術不正,舉動不明,便壞 了事體。」

《中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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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唐中宗事,致堂、《南軒》皆謂五王合併,廢中宗, 因誅武后,別立宗室。然當時事勢,中宗卻未有過,正 緣無罪被廢,又是太宗孫,高宗子,天下之心思之,為 他不憤,五王亦因此易於成功耳。中宗後來所為固 是謬,然當時便廢他不得。」

《元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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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城劉氏嘗與馬永卿論《唐史》及明皇信任姚、宋事, 曰:「此二人與張說乃天后時相也,非己自用,故敬憚 之。至於張九齡輩,乃己所自用,故於進退輕也。」永卿 曰:「人主用相,必要專一。明皇用二相專,故能成開元 之治。」曰:「明皇仰面不對除吏,雖是好事,然未也。明皇 之任用宰相,是也;其以情告宦官者,非也。使力士以 誠告崇固可,若加以誕謾之語,則崇何從質之曷若 以語力士之言面諭崇,則君臣之情洞然無疑矣。」又 曰:「以明皇之任韓休一事觀之,信忠臣之難遇而佞 臣之難去也。藉使令知其人,曰某人忠,某人姦,亦未 必能任且去之也。明皇分明知韓休之忠,乃速去之; 分明知蕭嵩之佞,乃久任之;後來任李林甫,又更好 笑,分明知其姦,至用之二十來年,至死乃罷。人主唯 患不能分別忠佞,今分明知之,乃如此,欲天下不亂, 可乎?」又曰:「雖大無道之君,亦惡亂亡,而明皇中材之 主,知姦邪而用之,何也?」曰:「此蔽於左右之佞倖耳。蓋 所謂佞倖者,嬪御也,內臣也,戚里也,幸臣也。此皆在 人主左右而可以進」言者也。賢相不與佞倖父結,彼 有所倖求,則執法而抑之,人人與之為讎,必旦旦而 譖之,而人主之眷日衰矣。姦臣則交結佞倖,彼有所 僥求,則謹奉而行之,人人感其私恩,必旦旦而譽之, 則人主之眷日深矣。人主雖欲用忠臣而去佞臣,不 可得也。李林甫所以作相二十年不去者,正緣得高 力士、「安祿山、陳希烈等內外贊助之也。」

或問:唐明皇開元天寶之治,何始之不克終耶?潛室 陳氏曰:「開元之世,乃《無妄》之時。雖邊方時有不靖,乃 《無妄》之疾,緣小人以邊功動之,致令邊釁一開,生出 萬端病痛,乃無病服藥之故。」

《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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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堂胡氏曰:「元宗既有傳位之命,太子非真叛也。其 失在元宗命不亟行,而裴冕諸人急於榮貴,是以致 此咎也。使肅宗著於父子君臣之義,豈為諸人所移? 得以移之,則其心有以來之爾。唐高祖睿、元之逼,不 見幾故也。而太宗、明、肅之惡,欲速見小利,故父不父, 子不子,豈非後世之大鑒與?」

《後唐明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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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堂胡氏曰:「明宗美善,頗多過舉,亦不至甚求於漢、 唐之間,蓋亦賢主也。其尤足稱者,內無聲色,外無遊 畋,不任宦官,廢內藏庫,賞廉吏,治贓蠹。若輔相得賢, 則其過舉當又損矣。其焚香祝天之言,發於誠心。天 既厭亂,遂生聖人。用是觀之,天人交感之理,不可誣 矣。」

《宋太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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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城劉氏曰:「太祖極好讀書,每夜於寢殿中看歷代 史,或至夜分,但人不知及口不言耳。至與大臣論事時出一語,往往盡利害之實。」又曰:「太祖既平孟蜀,而 兩浙錢王入朝,群臣自趙普以下,爭欲留之,聖意不 允。一日,趙相拉晉王於後殿奏事畢,晉王從容言錢 王事,太祖曰:『我平生不曾欺善怕惡,不容易留住這 漢,候捉得河東薛王,令納土』。」於後數日,錢王陛辭,太 祖封一軸文字與錢王曰:「到杭州開之。」錢王至杭,會 其臣開視,乃滿朝臣僚乞留錢王表劄,君臣北面再 拜謝恩。至太平興國四年,河東已平,乃令錢王納土, 太祖此意何也?馬永卿對曰:「此所謂不欺善也。」曰:「此 固然也。錢氏久據兩浙,李氏不能侵」,藉使錢王納土, 使大將鎮之,未必能用其民;須本朝兵去鎮服,又未 必能守兩浙,必不敢附李氏。李氏既平,則兩浙安歸 乎?此聖謨之宏遠也。

問:「藝祖平定天下如破竹,而河東獨難取,何也?以為 兵強則一時政事所為,皆有敗亡之勢,不知何故如 此。」朱子曰:「這卻本是他家底。郭威乘其主幼而奪之, 劉氏遂據有并州。若使柴氏得天下,則劉氏必不服。 所以太祖以書喻之,謂本與他無讎隙,渠答云:『不忍 劉氏之不血食也』。此其意可見矣。被他辭直理順了, 所以難取。」

《太宗 真宗 仁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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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太宗、真宗之朝,可以有為而不為。太宗每日 看《太平廣記》數卷,若能推此心去講學,那裏得來?不 過寫字作詩,君臣之間,以此度日而已。真宗東封西 祀,糜費巨萬計,不曾做得一事。仁宗有意於為冶,不 肯安於小成,要做極治之事。只是資質慈仁,卻不甚 通曉。用人驟進驟退,終不曾做得一事。然百姓戴之」 如父母。契丹初陵中國,後來卻服仁宗之德,也是仁 慈之效。緣他至誠惻怛,故能動人如此。

《欽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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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欽宗恭儉慈仁,出於天資,當時親出詔答,所 論事理皆是,但於臣下賢否邪正,辨別不分明,欠剛 健勇決之操。纔說著用兵便恐懼,遂致播遷之禍,言 之使人痛心。」

《孝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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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或言,孝宗於內殿置御屏,書天下監司、帥臣、郡守 姓名,作揭帖於其上,果否?」朱子曰:「有之。孝宗是甚次 第。英武劉恭甫奏事便殿,常見一馬在殿庭間不動, 疑之。一日問王公明,公明曰:『此刻木為之者,上萬機 之暇即御之,以習據鞍騎射故也』。」

孝宗小年極鈍,高宗一日出對廷臣云:「夜來不得睡。」 或問何故,云:「看小兒讀書念不得,甚以為憂。」某人進 云:「帝王之學,只要知興亡治亂,初不在記誦上。意方 少解,後來卻恁地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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