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一百四十二卷 |
第一百四十二卷目錄
聲韻部總論
宋許觀東齋記事〈論禮部韻〉
聲韻部藝文
答陸厥問聲韻書 梁沈約
韻纂序 隋潘徽
五音集韻序 唐孫愐
韻總序 宋歐陽修
洪武正韻序 明宋濂
韻學集成序 徐溥
聲韻部紀事
聲韻部雜錄
字學典第一百四十二卷
聲韻部總論
编辑宋許觀東齋記事
编辑《論禮部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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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字未有反切,故訓釋者但曰「讀如某字」而已。至 魏孫炎始作反切,其實出於西域梵學也。自從聲韻 日盛,宋周顒始作《四聲切韻》行於時。梁沈約又撰《四 聲譜》,以為在昔詞人,累千歲而不悟,而獨得胸襟,窮 其妙旨,自謂入神之作。繼是若夏侯該《四聲韻略》之 類,紛然各自名家矣。至唐孫始集為《唐韻》,諸書,遂 為之廢。本朝真宗時,陳彭年與晁迥、戚綸條貢舉事, 取《字林》《韻集》《韻略》《字統》及《三蒼》《爾雅》為《禮部韻》。凡科 場儀範,悉著為格。又景祐四年,詔國子監以翰林學 士丁度修《禮部韻略》頒行。初,崇政殿說書賈昌朝言: 「舊《韻略》多無訓解,又疑單聲與重疊字不協義理,致 舉人詩賦或誤用之。」遂詔度等以唐諸家韻本刊定, 其韻窄者凡三十處,許令附近通用。疑單聲及疊出 字皆於字下注解之。此蓋今所行《禮部韻》也。吳曾《漫 錄》嘗論景祐修《韻略》事,既不得其始,徒屑屑於張希 文、鄭天休修書先後之辨爾。予因歎近時小學幾至 於廢絕,遂摭聲韻之本末,備論於此,庶覽者得以攷 云。
聲韻部藝文
编辑《答陸厥問聲韻書》梁·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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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商之聲有五,文字之別累萬。以累萬之繁,配五聲 之約,高下低昂,非思力所學,又非止若斯而已也。十 字之文,顛倒相配,字不過十,巧歷已不能盡,何況復 過於此者乎?《靈均》以來,未經用之於懷抱,固無從得 其髣髴矣。若斯之妙,而聖人不尚,何耶?此蓋曲折聲 韻之巧,無當於訓義,非聖哲立言之所急也。是以子 雲譬之雕蟲篆刻,云「壯夫不為。」自古辭人,豈不知宮 羽之殊,商徵之別?雖知五音之異,而其中參差變動, 所昧實多。故鄙意所謂「此祕未睹」者也。以此而推,則 知前世文士,便未悟此處。若以文章之音韻,同絃管 之聲曲,則美惡妍媸,不得頓相乖反,譬猶子野操曲, 安得忽有嘽緩失調之聲?以《洛神》比陳思他賦,有似 異手之作,故天機啟則律呂自調,六情滯則音律頓 舛也。士衡雖云:「炳若縟錦,寧有濯色江波,其中復有 一片,是衛文之服。」此則陸生之言,即復不盡者矣。韻 與不韻,復有精粗輪扁,不能言之,老夫亦不盡辨此。
《韻纂序》隋·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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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孝王俊聞徽名,召為學士,遣撰集字書,名為《韻纂》。徽為序曰:
文字之來尚矣,初則羲皇出震,觀象緯以法天;次則 史頡佐軒,察蹄跡而取地。於是八卦爰始,爻文斯作, 繩用既息,墳籍生焉。至如龍筴授河,龜書出洛,綠綈 白檢,述勛華之運;金繩玉字,表殷夏之符。卸甲示於 姬壇,《吐卷》徵於孔室。莫不理包遠邇,跡會幽明,仰協 神功,俯照人事。其制作也如彼,其祥瑞也如此。故能 宣流萬代,正名百物,為生民之耳目,作後王之模範。 頌美形容,垂芬篆素。暨大隋之受命也,追蹤三五,並 曜參辰,外振武功,內修文德。飛英聲而勒嵩岱,彰大 定而銘鍾鼎。春千秋羽,盛禮樂於膠庠;省俗觀風,採 歌謠於唐衛。我秦王殿下,降靈霄極,稟秀天機,質潤 珪璋,文兼黼黻。楚《詩》早習,頗屬懷於言志;沛《易》先通, 每留神於《索隱》。尊儒好古,三雍之對已遒;博物多能, 百家之工彌洽。遨遊必名教,漁獵唯圖史。加以降情 引汲,擇善芻微,築館招賢,扳枝佇異,剖連城於井里賁束帛於丘園,薄技無遺,片言便賞。所以人加脂粉, 物競琢磨,俱報稻粱,各施鳴吠。於時歲次鶉火,月纏 夷則,驂駕務隙,靈光意靜,前臨竹沼,卻倚桂巖,泉石 瑩仁智之心,煙霞發文彩之致,賓僚霧集,教義風靡。 乃討論群藝,商略眾書,以為「小學之家,尤多舛雜。」雖 復《周禮》漢律,務在貫通,而巧說邪辭,遞生同異。且文 訛篆隸,音謬楚夏。《三蒼》《急就》之流,微存章句;《說文》《字 林》之屬,唯別體形。至於尋聲推韻,良為疑混,酌古會 今,未臻功要。未有李登《聲類》,呂靜《韻集》,始判清濁,纔 分宮羽,而全無引據,過傷淺局,詩賦所須,卒難為用。 遂躬紆睿旨,摽摘是非,撮舉宏綱,裁斷篇部,總會舊 轍,創立新意,聲別相從,即隨注釋,詳之詁訓,証以經 史,備包騷雅,博牽子集,汗簡云畢,題為《韻纂》,凡三十 卷,勒成一家。方可藏彼名山,副諸石室,見群玉之為 淺,鄙懸金之不定,爰命末學,製其都序。徽業術已寡, 思理彌殫,心若死灰,文慚生氣。徒以犬馬識養,飛走 懷仁,敢執顛沛之辭,遂操狂簡之筆。而齊魯富經學, 楚鄭多良士。西河之彥,幸不誚於索居;東里之才,請 能加於潤色。
《五音集韻序》唐·孫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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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聞文字聿興,《音韻》乃作。《倉頡》《爾雅》為首,《詩》《頌》次之, 則有《字統》《字林》《韻集》《韻略》,述作頗眾,得失互分。惟陸 生《切韻》盛行於世。然隋珠尚纇,虹玉仍瑕,注有差錯, 文復漏誤。若無刊正,何以討論?我國家偃武修文,大 崇儒術,置集賢之院,召才學之流,自開闢以來,未有 如今日之盛。上行下效,比屋可封,輒罄謏聞,敢補遺 闕,兼習諸書,具為訓解。州縣名號,亦據今時字體,從 木從「才。」著彳著「施殳」、「施攴」、「安參」、安禾,並悉具言,庶 無紕繆。其有異聞奇怪,傳說姓氏,原田土地物產,山 河草木、鳥獸蟲魚,備載其閒,皆引憑據,隨韻編紀。添 彼數家,勒成一書,名曰《唐韻》,蓋取《周易》《周禮》之義也。 及案《三倉》《爾雅》《字統》《字林》《說文》《玉篇》《石經》《聲韻》《聲譜》, 《九經》諸子,《史》《漢》《三國志》,晉宋後魏、周隋陳宋兩《齊書》, 《本草》《姓苑》《風俗通》、「《古今注》,賈摰《姓氏英賢傳》,王僧孺 《百姓譜》,《周何潔集》《文選》諸集,《孝子傳》《輿地志》,及武德 已來創置,迄開元三十年,並列注中等。」夫輿誦流汗 交集,愧以上陳天心。又有元清子吉成子者,則汝陽 侯榮之曾孫,卓爾好古,博通內外。遁祿巖嶺,吐納自 然。抗志鈐鍵,棲神梵宇,淡泊無事,希夷絕塵。倏忽風 雲,「靈焰怡懌。考窮史籍,廣覽群書,欲令清濁昭然。學 之者有終日而忘食,有連宵而不寐。」案《搜神記》《精怪 圖》《山海經》《博物志》《四夷傳》,《大荒經》,《南越志》,《西域記》,《漢 纂》《藥論論》,《證俗方言》,《御覽》「《字府》及九經三史諸子中 遺漏要字,訓義解釋,多有不載,必具言之。仔細研窮, 究其巢穴,澄凝微思,鄭重詳審,輕重斯」分,不令慁糅, 緘之金匱,珍之寶之而已哉,寧辭阻險,敢不躬談?一 訴愚心,克諧雅況。依次編紀,而不別番。其一字數訓, 則執優而尸之,劣而副之。其有或假,不失元本。以四 聲尋譯,冀覽者去疑,宿滯者豁如也。又紐其脣、齒、喉、 舌、牙部,仵而次之,有可紐不可行,及古體有依納之 音,並采以為證,庶無壅「而昭其憑。」起終五年,精成一 部,前後總加四萬二千三百八十三言。仍篆隸石經, 勒存正體,幸不譏繁。於時歲次辛卯,天寶十載也。
《韻總序》宋·歐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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倕工於為弓而不能射,羿與逄蒙,天下之善射者也。 奚仲工於為車而不能御,王良、造父,天下之善御者 也。此荀卿子所謂「藝之至者不兩能。」信哉!儒者學乎 聖人,聖人之道,直以簡然。至其曲而暢之,以通天下 之理,以究陰陽天地人鬼事物之變化,君臣父子吉 凶生死,凡人之大倫,則《六經》不能盡其說,而七十子 與孟軻、荀、揚之徒,各極其辨,而莫能殫焉。夫以孔子 之好學,而其所道者,自堯、舜而後則詳之其前,蓋略 而弗道,其亦有所不暇者歟?儒之學者,信哉!遠且大 而用功多,則其有所不暇者宜也。文字之為學,儒者 之所用也;其為精也,有聲形曲直毫釐之別,音響清 濁相生之類,五方言語風俗之殊,故「儒者莫暇精之。 有其精者,則往往不能乎其他。是以學者莫肯捨其 所事而盡心乎?此所謂不兩能者也。必待乎用心專 者而或能之,然後儒者有以取焉。」洛僧鑒聿為《韻總》 五篇,推子母輕重之法以定四聲,考求前儒之失,辨 正五方之訛。顧其用心之精,可謂入於忽微,若櫛者 之於髮,績者之於絲,雖細且多而條理不亂,儒之學 者莫能難也。鑒、聿通於《易》,能知大演之數,又學乎陰 陽地埋,黃帝、岐伯之書,其尤盡心者,《韻總》也。聿本儒 家子,少為浮圖,入武當山,往來江漢之旁,十餘年,不 妄與人交,有不可其意,雖王公大人亦莫肯顧聞。士 有一藝,雖千里必求之,介然有古獨行之節,所謂用 心專者也,宜其學必至焉耳。浮圖之書行乎世者數 百萬言,其文字雜以裔夏,讀者罕得其真,往往就而 正焉。《鑒、聿》之書,非獨有取於吾儒,亦欲傳於其徒也。
===十六卷,計七十六韻,共若千萬言。書奏,賜名曰《洪武 正韻》,敕臣濂為之序。臣濂竊惟司馬光有云:「備萬物 之體用者,莫過於字;包眾字之形聲者,莫過於韻。」所 謂:三才之道,性命道德之奧,禮樂刑政之原,皆有繫於此,誠不可不慎也。古者之音,惟取諧協,故無不相通。江左制韻之初,但知縱有四聲,而不知衡有七音,故經緯不交,而失立韻之原,往往拘礙,不相為用。宋之有司,雖嘗通併,僅稍異於《類譜》,君子患之。當今天下,車同軌而書同文,凡禮樂文物,咸遵往聖,赫然上繼唐虞之治。至於《韻書》,亦下詔詞臣,隨音刊正,以洗千古之陋習。猗歟盛哉!雖然,旋音以七音為均,均言韻也。有能推十二律以合八十四調,旋轉相交,而大樂之和亦在是矣。所可愧者,臣濂等才識闇劣,無以上承德音,受命震惕,罔知攸措。謹拜手稽首,序於篇端。於以見聖朝文治大興,而音韻之律悉「復於古」云。
《韻學集成序》徐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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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稟天地之氣以生,生即有聲,聲,氣之鳴也。文字者, 聲之象也。文字出而七音具焉,又分其輕清重濁之 倫,協於韻而自然諧和矣。若虞廷之歌,康衢之謠,以 及《雅》《頌》之詩,《離騷》之辭,郊廟之曲,不過葉其韻,何嘗 拘一律也邪?梁沈約拘於四聲八病,始分平上去入, 號稱《韻譜》。殊不知文字之精,有聲形曲直毫釐之別, 音響清濁相生之類,五方言語風俗之殊,沈吳音也。 欲一天下音,難矣。若唐衛包改古文從今文,故六籍 多用俗字,惟《周禮》《儀禮》《國語》《史記》《漢書》傳習雖少,不 既謬乎?粵古迄今,人多病此。洪惟我太祖高皇帝混 一區宇,首以字學,詔詞臣參酌九經子史,考訂前賢 之失,辨正殊方之訛,一洗江左之偏。書曰:「《洪武正韻》, 行之萬世」,甚有關名物風化,猗歟盛哉!吾嘉章君道 常韜晦丘園,教授鄉里,暇則搜閱《三倉》《爾雅》《字說》《字 林》《韻集》《韻略》《說文》《玉篇》《廣韻》《韻會》《聲韻》《聲譜》《雅音》諸 家書,通按司馬溫公三十六字母,約為一百四十四 聲,辨開闔以分輕重,審清濁以訂虛實,極五音六律 之變,分為四聲八轉之異。然聲韻區分,開卷在目,總 之得四萬餘字。每一字而四聲隨之,名曰《韻書集成》。 別為《直音篇》,乃韻之鈐鍵,便學者檢覽,其用心可謂 勤且密矣。
聲韻部紀事
编辑《晉書袁宏傳》:宏從桓溫北征,作《北征賦》。溫令伏滔讀 其《北征賦》,滔云:「得益寫韻一句為小勝。」溫曰:「卿思益 之。」宏應聲曰:「感不絕於余心,愬流風而獨寫。」王珣曰: 「當今文章之美,故當共推此生。」
《南史謝弘微傳》:弘微子莊有口辯,王元謨問莊何者 為雙聲,何者為疊韻?答曰:「元護為雙聲,磝碻為疊韻。 其捷速若此。」
《王筠傳》:筠能用強韻,每公宴並作,辭必妍靡《曹景宗傳》:景宗振旅凱入,帝於華光殿宴飲連旬,令 左僕射沈約賦韻,景宗啟求賦詩,詔令約賦韻。時韻 已盡,惟「競病」二字,景宗便操筆曰:「去時兒女悲,歸來 笳鼓競,借問行路人,何如霍去病。」帝歎不已。
《周顒傳》:「顒轉國子博士,兼著作,太學諸生慕其風,爭 事華辨,始著《四聲切韻》行於世。」
《陸慧曉傳》:慧曉兄子閑,閑子厥好屬文。時吳興沈約、 陳郡謝朓、瑯琊王融以氣類相推轂,汝南周顒善識 聲韻,約等又皆用宮商,將平上去入四聲,以此制韻。 有平頭、上尾、蜂腰「鶴膝」,五字之中,音韻悉異,兩句之 內,角徵不同,不可增減。世呼為「永明體。」
《梁書沈約傳》:約撰《四聲譜》,以為在昔詞人,累千載而 不寤,而獨得胸襟,窮其妙旨,自謂入神之作。高祖雅 不好焉。帝問周捨曰:「『何謂四聲』?捨曰:『天子聖哲是也』。」 然帝竟不遵用。
《北史魏收傳》:收外兄博陵崔巖嘗以雙聲嘲收曰:「遇 魏收衰」,曰:「愚魏。」魏答曰:「顏巖腥瘦,是誰所生?羊頤狗 頰,頭團鼻平,飯房笭籠,著孔嘲玎。」其辨捷若是。 《北齊書廢帝本紀》:帝六歲,性敏慧,初學反語,於「跡」字 下注云:「自反。」時侍者未達其故,太子曰:「跡字足傍亦 為跡,豈非自反耶?」
《唐書》:宋之間,傳魏建安後訖江左,詩律屢變。至沈約、 庾信,以音韻相婉附,屬對精密。及之問、沈佺期,又加 靡麗,回忌聲病。約何準篇,如錦繡成文。學者宗之,號 為「沈宋。」
《全唐詩話》:權龍褒,景龍中為左武衛將軍,好賦詩而 不知聲律。嘗吟《夏日詩》:「『嚴霜白皓皓,明月赤團團』。或 曰:『豈是夏景』?答曰:『趁韻而已』。」
《唐書權德輿傳》:「德輿生三歲知變四聲,四歲能賦詩, 積思經術,無不貫綜。」
《北夢瑣言》:「唐李浩尚書福相之子,以《開元禮》及第,亦 為小文,好著述。朝廷重其博學,禮樂之事諮稟之,時 人號為周禮庫,蓋籍於舊典也。廣明以前,切韻多用 吳音,而清青之字不必分用。浩改《切韻》,全刊吳音,當 方進而聞於宰相,僉許之。無何,巢寇犯闕,因而寢止, 於今無人敢以聲韻措懷也。」
《夢溪筆談》:「幽州僧行均,集佛書中字為《切韻訓詁》,凡 十六萬字,分四卷,號《龍龕手鏡》。燕僧智光為之序,契 丹重熙二年集。」
《晁氏讀書志》:「《龍龕手鏡》三卷,契丹僧行均撰,凡二萬 六千四百三十字,注十六萬三千一百餘字。僧智光 為之序,後題云『統和十五年丁酉』。」
《宋史西蜀孟氏世家》:「昶子元玨,王次子也。少端敏,方 就學為選。起居舍人陳鄂為教授,自陳願以錢賜鄂, 昶嘉而許焉。鄂嘗倣唐李澣蒙求高測《韻對》為《四庫 韻對》四十卷以獻,元玨益賞之。」
《長編》:「宋太平興國三年,始詔進士律賦並以平仄,依 次用韻。」
《東軒筆錄》:劉攽嘗與王介同為開封府試官,試節以 制度不傷財賦,舉子多用「畜積」字,「畜」本音五六反,《廣 韻》又呼玉反,聲近御名。介堅欲黜落,攽爭之,遂至諠 忿。監試陳襄聞其事,二人皆贖金,而中丞呂公著又 言責之太輕,遂皆奪主判。
《嬾真子》:王禹玉年二十許,就揚州秋解試,《瑚璉賦》,官 韻「端木賜為宗廟之器」,滿場中多第二韻用「木」字,云: 「唯彼聖人,粵有端木。」而禹玉獨於第六韻用之,上希 顏氏,願為可鑄之金;下笑宰予,恥作不雕之木。則其 奇巧亦異矣哉。
《湘山野錄》:餘杭能萬卷者,浮圖之真儒,介然持古人 風節。其居延慶寺,在大慈塢,時儒皆抱經授業。師居 嘗喜閱《唐韻》,諸生常竊笑。一日,出題於法堂曰:「楓為 虎賦,韻曰:『脂入於地,千歲成虎』。」諸生皆不喻,固請之, 不說。凡月餘,檢經史迨百家會最小說,俱無見者,閣 筆以聽,教師曰:「聞諸君笑老僧酷嗜《唐韻》,茲事止在」 東字韻第二版,詳閱諸生檢之,果見「楓」字注中云:黃 帝殺蚩尤,棄其桎梏,變為楓木脂,入地千年,化為虎 魄。後諸生始敬此書。
《潁州志》:「傅瑾,力學強記,尤邃字韻,有《字林補遺》十二 卷,《音韻管見》三卷。」
《杭州府志》:「吳鈗,餘杭人。登進士,重定《切韻》,進於朝。後 為屯田郎中、史館校勘。與丘雍校勘《玉篇》,人多其博 雅云。」
《元史釋老傳》:「帝師八思巴者,學富五明,世祖尊為國 師,命製《蒙古新字》,字成上之,其母凡四十有一,共相 關紐而成字者,則有韻關之法。其以二合、三合、四合 而成字者,則有語韻之法。而大要則以諧聲為宗也。」 《楊桓傳》:「桓博覽群籍,著《六書統》《六書泝源》《書學正韻》, 大抵推明許慎之說而意加深,皆行於世。」
《蘇州府志》:「元邵光祖字弘道,父宦遊來吳,因家焉。博 學好古,研精經傳,講習垂三十年,遂通三經,皆有疑
義。又著《尚書集義》六卷,于字學尤究六書之旨,採諸經騷語古韻偏傍,以從古文,辨聲音,而因字母,著《韻書》四卷。其教諸生,有欲習科舉者,皆弗許。尤以闢異 端,禁邪說,扶植名教為務。有以先賢康節子孫論薦」 於朝,不報。
《輟耕錄》:「杜清碧先生本字伯原,有所編《五聲韻》,自大 小篆、分隸真草以至於外蕃書,及國朝蒙古新字,靡 不收錄,題曰『《華夏同音》』。至正壬午,中書奏修三史,以 翰林待制聘。先生起至武陵,辭疾不行,盤桓久之。浙 省平章康里子山公巙巙時來訪,一日語及聲律之 學,因問國字何以用『可侯字為首,先生曰:『正如嬰兒 初墮地時,作此一聲,乃得天地之全氣也。平章甚說 服』』。」
《續文獻通考》:太祖洪武初年,嘗召學士樂韶鳳等,諭 之曰:「韻學起於江右,殊失正音。有獨用當併為通用 者,如東、冬、清、青之屬。亦有一韻當析為二韻者,如虞、 模、麻遮之屬。若斯之類,不可枚舉。卿等當廣詢通音 韻者刊定。」韶鳳等奉詔撰成七十六韻,共十六卷。書 奏,賜名曰《洪武正韻》。
《識小編》:洪武二十三年,《洪武正韻》頒行已久,上以字 義音切,尚多未當,命詞臣再校之。劉三吾言:「前後韻 書,惟元國子監生孫吾與所纂《韻會》定正,音韻歸一, 應可流傳。」遂以其書進。上覽而善之,更名《洪武通韻》, 命刊行焉。今其書不傳,仍行正韻。
《餘姚縣志》:趙謙,字撝謙。為音韻之學,世久不明。平、上、 去、入謂之四聲,四聲必貫。沈氏平東上董、去、送入屋 之類則非,角、徵、宮、商、羽謂之音,七音有序;沈氏前東、 後公,東、冬異處之類則非,依類象形,隨體絀詰,而畫 其跡者,獨體謂之文,合體謂之字,六義相資。自程邈 造隸,王次仲制分,日趨省易,而文字益非。故著《聲音 文字通》一百卷,永樂間門人柴廣敬上於朝。
《吳江縣志》:顧文亨家貧嗜學,深於《易》象、《春秋》,旁及律 曆、星官,無不綜究。已讀邵子《皇極書》,耽思至忘寢食。 以叩其師嘉興岳元聲,元聲曰:「學《皇極》當自聲音入。」 于是取等韻字母習之,稍稍開悟。一日夢邵子親指 授曰:「全書在杭,已遊杭,果得某書,而《皇極》以聲起卦, 以卦合數之法,遂得其傳。」
《江陰縣志》:「王覺,正德時邑諸生,隱居教授,述作甚富。 最著者為《明音》,舉《四書》《五經》,訂其字之點畫,韻之同 異,音之反切,閉戶二十載,始成書,最有功於經學。其 子一瀛上其書於學使者,始為頒梓,迄今傳習之。」 《蘇州府志》:「章黼字道常,嘉定人。年三十病足,絕意進 取,隱居教授,博洽多識,病六經訛謬,乃遵《洪武正韻》, 參」以《三蒼》《爾雅》《說文》《字林》《韻會》《韻略》《雅音》《韻譜》《玉篇》 諸書,考訂同異,集正體三萬餘字,編曰《韻學集》 《妮古錄》。長沙李世英精書學,作《韻類》三十卷,其義以 字為本,音為幹義,訓為枝葉,自一而二,井井不紊,凡 十年而成書。從子文仲,又本《說文》作《字鑑》五篇,辨點 畫,刊除舛謬,以備一家之言。
《太平清話》:「鮑信卿取蒙古及偉兀爾問答比譬之言 為書,曰《選玉集》。凡其音韻之所自出,字畫之所由通, 毫釐之間,具有分別。南北人謂蒙古學,未有出信卿 右者。」
《仁和縣志》:「柴紹炳字虎臣,常綜校《古今韻學釋疑、釋 訛》,著《古韻通》一書,世爭傳之。」
《書史會要》:「李銁字仲和,號竹山,溧水人。進士,為無為 軍節制官。譔《稽古韻》及《存古正字編》。」
《蕭縣志》:「吳存恕生而穎異,矢口反切,悉葉音律。」
聲韻部雜錄
编辑《文心雕龍聲律》篇:「異音相從謂之和,同聲相應謂之 韻。韻氣一定,故餘聲易遣;和體抑揚,故遺響難契。屬 筆易巧,選和至難;綴文難精,而作韻甚易。雖纖意曲 變,非可縷言,然振其大綱,不出茲論。若夫宮商大和, 譬諸吹籥,翻迴取均,頗以調瑟。瑟資移柱,故有時而 乖貳;籥含定管,故無往而不一。陳思、潘岳,吹籥之調 也;陸機、左思,瑟柱之和也。概舉而推,可以類見。」又詩 人綜韻,率多清切。《楚辭》辭《楚》,故訛韻實繁。及張華論 韻,謂士衡多楚《文賦》,亦稱「知楚不易」,可謂御靈均之 聲餘,失黃鍾之正響也。凡切韻之動,勢若轉圜,訛音 之作,甚於枘方。免乎枘方,則無大過矣。練才洞鑒,剖 字鑽響,識疏闊略,隨音所遇。若長風「之過籟,南郭之 吹竽」耳。古之佩玉,左宮右徵,以節其步,聲不失序,音 以律文,其可忘哉?
《全唐詩話》:段成式云:「共押平聲好韻不癖者,出於竹 簡,謂之韻牒。」
李氏《刊誤》,自周、隋已降,師資道廢,既號傳授,遂憑精音。「《切韻》始於後魏,校書令李啟撰《聲韻》十卷,梁夏侯 詠撰《四聲韻略》十二卷,撰集非一,不可具載。至陸法 言採諸家纂述而為己有。原其著述之初,士人尚多 專業,經史精練,罕有不述之文,故《切韻》未為時人所 急。後代學問日淺,尤少專經,或捨四聲,則秉筆多礙。 自爾已後,乃為要切之具。然吳音乖舛,不亦甚乎!上 聲為去,去聲為上。又有字同一聲,分為兩韻。且國家 誠未得術,又於聲律求人,一何乖舛。然有司以一詩 一賦而定否臧,音匪本音,韻非中律。」於此考覈,以定 去留。以是《法言》之為,行於當代。《法言》平聲以東農非 韻,以「東崇」為切;上聲以董勇非韻,以《董動》為切;去聲; 以《送種》非韻,以《送眾》為切;入聲以《屋燭》非韻,以《屋宿》 為切。又「恨怨」之恨,則在去聲;狠戾之狼,則在上聲;又 「言辯」之辯,則在上聲;「冠弁」之弁,則在去聲。又「舅甥」之 舅,則在上聲;「故舊」之舊,則在去聲。又「皓白」之皓,則在 上聲;「號令」之號,則在去聲。又以「恐」字、若字俱去聲,令 士君子於上聲呼恨,去聲呼,恐得不為有知之所笑 乎?又《舊書》曰:「嘉謀嘉猷。」《法言》曰:「嘉予嘉猷。」《詩》曰:「載沉 載浮。」夫吳民之言,如病瘖風而噤,每啟其口,則語戾 喎吶,隨聲下筆,竟不自悟。凡中華音切,莫過東都,蓋 居天地之中,稟氣特正。予嘗以其音證之,必大哂而 異焉。且《國風杕杜》篇云:「有杕之杜,其葉湑湑,獨行踽 踽。豈無他人,不如我同姓。」又《雅·大東》篇曰:「周道如砥, 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視。」此則不切聲律,足為 驗矣。何須東、冬終中,妄別聲律?詩頌以聲韻流靡,貴 其易熟,人口能遵古韻,足以詠歌。如法言之非,疑其 怪矣。予今別白去上,各歸本音,詳較重輕,以符古義, 理盡於此,豈無知音?其間乖舛既多,載述難盡,申之 《後序》,尚愧周詳。
《夢溪筆談》:「切韻之學,本出于西域,漢人訓字,止曰讀 如某字,未用反切。然古語已有二磬合為一字者,如 『不可為『叵』』」,「何不為盍」,「如是為爾」「而已」「為耳」「之乎」「『為諸』 之類,以西域二合之音,蓋切字之原也。如軟字文從 而犬,亦切音也,殆與聲俱生,莫知從來。今切韻之法, 先類其字,各歸其母,脣音、舌音各八,牙音、喉音各四」, 齒音十,半齒半,舌音二,凡三十六,分為五音,天下之 聲,總于是矣。每聲復有四等,謂清、次、清、濁、平也。如顛 《天田年邦》。龐、厖之類是也。皆得之自然,非人為之。 如幇字橫調之為五音,幇、當、剛、臧、央是也。縱調之為 四等,幇、滂、傍、茫是也。就本音本等調之為四聲,幇、牓、 謗、博是也。四等之聲,多有聲無字者,如封、峰、《逢》止有 三字,《邕》《胸》止有兩字,竦、火、欲、以皆止有一字,五音亦 然。滂、湯、《康》《蒼》止有四字,四聲則有無聲。亦有無字者, 如「蕭」字、肴字,《全韻》皆無入聲,此皆聲之類也。所謂切 韻者,上字為切,下字為韻。切須歸本母,韻須歸本等。 切歸本母,謂之音和,如「德紅」為東之類,德與東同一 母也。字有重中重、輕中輕,本等聲盡汎入別等,謂之 類隔。雖隔等,須以其類,謂脣與脣類,齒與齒類,如武 延為綿,符兵為平之類是也。韻歸本等,如冬與東字 母,皆屬端字,「冬」乃端字中第一等聲,故「都」「宗」字第一 等韻也,以其歸「精」字,故「精」徵音第一等聲。「東」字乃端 字中第三等聲,故「德紅」切「紅」字第三等韻也,以其歸 「匣」字,故「匣」羽音第三等聲。又有互用借聲,類例頗多, 大都自沈約為四聲,音韻愈密,然梵學則有華竺之 異。南渡之後,又雜以吳音,故音韻龐駁,師法多門。至 于所分五音,法亦不一。如樂家所用,則隨律命之,本 無定音。常以濁者為宮,稍清為商,最清為角。清濁不 常為徵、羽。切韻家則定以脣、齒、牙、舌。喉為宮、商、角、徵、 羽。其間又有半徵半商者,如「來日」二字是也。皆不論 清濁。五行家則以韻類清濁參配,今五姓是也。梵學 則喉牙齒舌脣之外,又有折、攝二聲。折聲自臍輪起 至脣上發,如「屏」字浮金反之類是也。「攝」字鼻音,如「欱」 字鼻中發之類是也。字母則有四十二,曰阿多波者, 那囉拖婆、茶沙囀哆、也、瑟吒迦、娑麼伽、他社鎖呼、拖 奢佉義、娑多壤、曷、擇多婆、車、娑麼縒、伽吒拏、娑頗娑 迦也。娑室者佗陀。為法不同,各有理致。雖先正所不 言.,然不害有此理。歷世寖久,學者日深,自當造微耳。 古人文章,自應律度,未有以音韻為主。自沈約增崇 韻學,其論文則曰:「欲使宮羽相變,低昂殊節。若前有 浮聲,則後須切響。一簡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 重悉異。」妙達此旨,始可言文。
《王氏談錄》:「公言學者不可不知音切,苟不通,終竟為 不識字人。」
《詩苑類格》:詩病大韻如「聲、鳴」為韻,上九字不得用「驚」、 「傾」、「平」、「榮」字。又病小韻除本韻一字外,九字不得兩字 同韻,如「遙條」同句也。
《貢父詩話》:「唐人賡和詩,有次韻,依其次用韻;有依韻, 同在一韻中;有用韻,用彼之韻,不必次之。」
《畫史》。夫五音之聲,出於五行自然之理。管仲深明其 要,著其形似,太平之具也。作樂之道,必自此始。沈隱
侯只知四聲,求其宮聲不得,乃分平聲為二,以欺後學,幾於千年無人辨正。愚陋之人,從而祖述,作為字母,謹守前說。陸德明亦復吳音,傳其祖說,故以「東」、「冬」 為異,「中」「鍾」為別,以「象」為「獎」,以「上」為「賞」,因其吳音,以聾 後學,莫之為正。余於是以五方,立五行,求五音,乃得 一聲於孟仲季位,因金寄土,了然明白,字字調聲,五 音皆具。削去平上去入之號,表以宮商角徵羽之名, 有聲無形,互相假借,千歲之後,疑互判清。太初漏露, 神姦鬼祕,無所逃形。著云「大宋五音正韻」,用以制律 作樂,能召太和,致太平,藏之名山,百世以俟,與我同 者,莫能難也。鑒聿通於《易》,能知大演之數,又學乎陰 陽、地理、黃帝、岐伯之書,其尤盡心者,《韻總》也。聿本儒 家子,少為浮圖,入武當山,往來江漢之旁十餘年,不 妄與人交,有不可其意,雖王公大人亦莫肯顧聞。士 有一藝,雖千里必求之,介然有古獨行之節,所謂用 心專者也,宜其學必至焉耳。「浮圖之書行乎世者數 百萬言,其文字雜以裔夏,讀者罕得其真,往往就而 正焉。」鑒聿之書,非獨有取於吾儒,亦欲傳於其徒也。
《洪武正韻序》宋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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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生也則有聲,聲出而七音具焉。」所謂七音者,牙、 舌、齒、喉及舌齒各半是也。智者察知之,分其清濁之 倫,定為角、徵、宮、商、羽,以至於半商、半徵,而天下之音 盡在是矣。然則音者,其韻書之權輿乎?夫單出為聲, 成文為音,音則自然協和,不假勉強而後成。虞庭之 賡歌,康衢之民謠,姑未暇論。至如《國風》《雅》《頌》四詩,以 位言之,則上自王公,下逮小夫賤隸,莫不有作;以人 言之,其所居有南北東西之殊,故所發有剽疾重遲 之異。四方之音,萬有不同。孔子刪詩,皆堪被之絃歌, 用才、老之說,然恐無此理。以余觀之,若移「長太息以 掩涕」一句,在「哀生民之多艱」下,則「涕」與「替」正協,不勞 牽強也。
《姚氏殘語》:楊誠齋云:「無事可看韻書。」
熊氏《經說》:《聲韻》起江左,非古之正音也。《韻釋》出入《說 文》,約文申義,固多精至,而繆妄相承者亦不少。《丁韻》 主於多文,且增《玉篇》為《類篇》,自子至亥,五百四十三 部,字益繁矣。《毛韻》放效妄,增字文一千字,而垂足曲 直各為一字;一王字,而有點無點各為一字。諧聲字 止書其聲,此古字通例,往往亦出為一字。舟月象形 「三畫之梁,反為直點以別之」,毛氏不足譏。黃韻後出, 能刪毛之冗,可謂有識。惜其刪之未盡,而《韻會》正自 可刪。古字多假借通用,後儒強增重出以為博,若推 其例,不可勝增。《易》《詩》《書》協韻。自唐人《聲韻音釋》行世, 古韻遂廢。《集韻》之後,南北增韻又數家,頗收漢、晉人 詩賦中用古韻者,增入韻中,而《易》《詩》《書》古音則不問, 無乃「倚摭星宿遺羲娥」乎?增「茂」字于上聲者,不以「南 山有臺」諸詩為証,而引《王子侯表》。增「虞」字於去聲者, 不以《雲漢》、抑詩為証,而引《揚雄賦》。知協音不可勝增, 則不如勿增古音,變動不拘,非今韻法可盡。儻可為 韻,不待唐、宋之儒為之矣。愚讀《詩》《書》《易》,未嘗不歎惜 痛恨,于釋文韻書,萬「事墮哉」,協上文脞惰,至甚明白。 《孔傳》以廢釋墮,未嘗改其字音也。乃擅作許規切。百 兩御之箋云:「近也。」言親近御輪,輒不顧上韻音作迓。 以至諸經,或一字而前後異音,或數家而從違靡定。 如此之類,韻家以經文例,皆別出一字附入各音。又 有方言小異,若肉好之肉,曲直之直,初無別義而作 別音。如此,則麻韻從奢以後,馬韻從寫以後,禡韻從 藉以後,與《中原雅音》皆不合,須別為一韻矣。昔杜鎬 議《唐韻》之誤,不合「揠」字在虔部,「蟫」字在經部,知「揠」音 軋而訛為「乾」,「蟫」音淫而訛為「涇」,韻中并訛其音者有 之矣。字音之差殊,猶或五方之音不同。至於《釋文》,則 不可苟。黃氏推本篆文,援証經史,比諸韻最詳,從其 善本評之,「春」字古篆只作屯,諧聲字之通例也。未可 直曰「草屯日」,草日記其時,屯諧其聲也。秋字非止禾 熟為義,其諧聲于龜,或龜或火,各具省文,禾記其時, 龜諧其聲也。「冬」字非止四時盡為義,諧聲于文,而因 終言盡,冰記其時,終諧其聲也。《記》曰:「制三公一命卷。」 袞字從公,兗字從㕣。謂袞兗皆從㕣者,非也。《說文》固 以袞為衣部公聲矣。妒從女戶聲。或作石者,書戶之 誤,豈可云一作妬。野之有墅,毛晃謂後人假借為郊 野字,因仍重複以音別之。不思上與切者,野之正音, 以者切非正音。契字,如《詩》「爰契我龜」,與《周禮》皆作契。 毛黃二韻,捨經文而引相如賦,別出挈字。釋曰「開龜 之鑿」,則經文不足証。歟埶即「勢」字,經文多用之,豈得 稱俗作埶摯,從手而諧聲。于執釋以「手執握持」,蓋誤 認埶為「執」也。贄亦或云埶貝為贄,不思贄本作為 執其女乎?鷙鳥之鷙,為執其鳥乎?豉之配鹽,幽尗,今 以尗作豉者,幽之使黑腐而已,未嘗用鹽也。別一種 鹹豉,則所主不在尗豉,曰幽豉可也,何配鹽之有?「柶」 字?自矜氏以後,專以楔齒釋之。柶者,冠昏吉禮常用, 非止喪事用之,俱云匕可也。六書中諧聲最多,既由 諧聲,則不論其義,每字必強求其義,此荊舒之曲學, 非《六書》之本法也。如「莧」諧見,不必言莖高可見;「知」諧矢,不必言如矢之疾;「莊」諧壯,不必因壯言盛;「觥」諧光, 不必因光言「明」;「路」諧各,不必言路人各有所往;豺諧 才,狼諧良,不必言豺才而狼良。「博」字從十尃聲,韻家 以為敷布廣大,如此,則博之同音有從手、從肉、從骨、 從金、從火、從食者,何取其敷布廣大哉?博以幇為母, 尃以敷為母,恐當是「溥」,省為聲。從金之「鎛」,與鐏同義, 皆為鐘鐏。薄蝕之薄,林薄之薄,俱以溥為聲。溥博于 音為近,束縛之縛,則可諧「尃」為聲,而不必以敷布廣 大為義矣。又有他字諧我為聲,以解本字之義,如羊 祥也,善膳也,義威儀也。似此皆繆論,可削。其有文義 全舛,急當改正者,如「灂」字之類是也。「灂」字出《考工記》 輈人、弓人,而《弓人》言灂尤詳,丁、毛、黃皆以「車轅漆」三 字釋之。案弓、輈皆曲物,此字本泛言隈曲之處。「瀺」「灂」 成文,鄭司農讀為釂酒之釂。漢儒輕改字音,至累韻 家增入「釂」字。下以經文考之,《輈人》言「良輈環灂」,自伏 兔下至軌七寸,軌中有灂,後鄭謂筋膠均,則灂遠不 言漆也。先鄭雖疑「環灂」為漆沂鄂,然輈人乃揉輈之 工。本文無用漆之事,而三家者不考《經》文,似此豈堪 傳世?黃毛承舛,丁實首繆,能不愧翰林之御乎?其有 承《說文》之誤而不改正者,如「美善」之類是也。許氏不 以「美」入大部,而入羊部,此誤之由曰:「羊大則美。」又曰 「六畜羊以給膳。」「善」即膳也。《禮經》明言膳「用六牲羊給 膳」之說尤妄。美善何取于羊哉?以美字入大部,而諧 聲于楚姓之𦬒,則不必多言而定矣。善從美省,言之 美者,善言也。義從美省,去惡取美,自我制義也。善義 二字,亦昭然至當矣。酉字,古與卯同文,後人因卣作 酉。酒本從水,諧聲于酉,凡酒之屬,乃皆主酉,酉即卣 矣。其後卣別為一字,而酉為十二辰之名,廢其古文, 恐與卯相混也。其用卣尊之酉以為辰名,乃字之假 借者也。古文「酉」字,正作酒尊之形,象卣尊也。《韻釋》乃 云:「八月黍成,可為酎。」古人制字之意荒矣。韻字猥多, 遽數之,不可勝既,姑評其略。
古人用韻,可以見當時字音之正。《書賡歌》《易爻辭》、彖 《象傳》及《風》《雅》頌之韻,可參考而互証。《尚書》有韻語處, 即與《詩》《易》相同。「股肱喜哉」以下,喜起熙為韻,「熙」字用 上聲;「颺言」無韻,而賡歌有韻。「元首明哉」以下,「明」為彌 良切,與良康為韻,又歌復有韻,「脞、惰、墮」是也。惰、墮本 皆上聲,後儒不察,以墮為隳。如「帝德廣運」以下,「運」字 用平聲,與「神、文、君」為韻。「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 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伐」、「功」、「與」為韻,當以《魯頌》 「克成厥功」為例。「功」字四聲,功古故刮,《魯頌》協功之上 聲為古,《虞書》協功之入聲為刮,故「功」、「伐」可為韻也。「天 之歷數在汝躬」以下,「除」、「危」、「微」、「自」為韻,「君」、「民」與上文「躬」 字為韻,而「躬」音「肱。」《中庸》「邦窮、終、戎」為韻;《禹貢》九州,時 出《韻語》。《五子之歌》,其一,「下」「婦」、「予、圖」、馬為韻,下音「虎」,「馬」 音「姥」,予、圖皆上聲。其二,「荒」音「牆」、「亡」為韻,而音協央;其 三,「唐」、「方」、「剛」、「亡」為韻;其四,君孫、友、祀為韻,而友音以。其 五「歸、悲依怩、追」為韻;仲虺言征、葛,以「慶商良亡昌」為 韻。《伊尹告太甲》,以「洋彰常祥殃慶、宗」為韻;傅說復高 宗,以「正聖承命」為韻,慶,皆音羌,宗莊而承盛也。《洪範》 用韻處尤為易見。以《易》書證於詩古韻歷歷可考。下 至《楚辭》《參同》《太元》,歷漢、魏、晉、宋、齊、梁、陳,有韻之文,尚 存古音,韓、杜之詩猶有存者。自《釋文》行世,《韻略》試士, 俗儒執唐韻為證,正音始盡廢。古韻。詩音舊有九家, 陸德明以己見定為一家之學。開元中,修《五經文字》, 「我心慘慘」,《書》為「慘」,「懆」音七到切;「伐鼓淵淵」,《書》「淵」為「鼓」, 「淵」音于巾切,皆不從《釋文》。德明之學,唐人亦未盡信 也。《詩》中「慘」皆作「懆」,乃協「勞心懆兮」,協「照紹燎」為韻,「我 心懆懆」協「亦聿既耄」為韻。「歌以訊之」,當從「歌以誶止」, 「是用不集」,當從「是用不就」,皆以韻為證。《釋文》猶或字 具數音。及孫氏《直音》出而挾兔園冊者,併《釋文》不復 考矣。吳棫材老作《協韻補音》,鄭庠作《古音辨》。鄭與項 安世各立韻例,吳、鄭同時,而朱文公《詩傳》止採吳氏 協音,間亦改其謬誤,補其遺闕。鄭韻出於《詩傳》,既成 之後,吳、鄭自不相識,故其說或未歸一。愚以《易》《詩》《書 折衷》二家之說,字音不勝枚舉,姑記其略。
吳、鄭二家不同,莫如天人二字。吳韻天字皆依丁度, 《集韻》作鐵因切。鄭則謂天如字而人協,然舉古詩「山 上復有山,破鏡飛上天」為證,協「山」為「羶」以從「天。」愚案: 天字協韻,易詩可以互證。為鄭氏之學者,專以貞、《諄》 《臻》《文》、欣、元、魂、痕、寒、歡、刪、山、先、僊十四韻,皆協先僊之 音,則似拘矣。天人二字在詩中,如《鄘柏舟》《黍離》《小宛》 《巷伯》《何人斯》《十月之交》《棫樸》《旱麓》等詩止有「天」、「人」字, 則吳、鄭說皆通。然詩韻「天」字多協貞、寒、清、蒸之韻,至 《度人經》尚然,故丁韻、「天」、「田」、「年」等字,皆附入真、諄之韻, 此古詩韻例也。文王之卒章,以「天」協「躬」,鄭乃協「躬」為 「羶」,不如姑弘鐵因為易協,證之於《易》,尤不可限以十 四韻之例。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雖可以「人」 協,然《乾》之《文言》「以御天也。」協「精情」,「平行成鐵」,因之音 可為鐵煙,可為鐵嬰,皆丁顛反紐,此程沙隨所謂反 紐通用者也。《易》中以「真」協「川」,《詩》《頌》以「躬」協「年」,項氏以「青」、「先」、「貞」三韻為一例。又以《東》《蒸》為例,比鄭稍通。然聲 音之道,變動周流,例有盡而音無窮也。
鄭氏以「東、冬、鍾、江、陽、唐、庚、耕、清、青、蒸、『登』」十二韻相通, 皆協「陽。」「唐」之音「東」之協當同是舌音,如大東、「小東」則 可也。「降」字音洪,鄭恐破例,乃云「古音江」,不知「江」諧聲 於工,漢字如曲江,書為「曲紅」者有之矣。況《易》之恆,以 「深」協「中」,以「禽」協「容」,《艮》,以「心」協躬;《詩》之《蕩》,以「諶」協「終」;《雲 漢》以「臨」協「宗」;《閟宮》以「綅」協「躬」;《小戎》以「音」協「弓」,《綠衣》《晨 風》諸詩以心、林協「風」,「東」、「侵」二韻相通者多矣,鄭皆缺 其音。項氏以「東」、「蕭」尤為一例,「東」「灰」、「烝」為一例,「東侵」為 一例,「烝也無戎」讀「戎」為「汝」;「克咸厥功」讀「功」為「古。」似此 「戎」、「功」二字,豈必協陽、唐之韻?鄭庠乃盡欲協「陽、唐」,固 哉其言詩韻矣。
鄭氏又以魚、虞、模、歌、戈、麻六韻相通,皆協魚、模之音; 別以《蕭》《宵》《爻》《豪》、尤、侯、幽七韻相通,皆協尤、侯之音。愚 案:虞、模之與尤、侯,自可相通,非但古韻可證。今人語 音,如謀之與模,侯之與胡,鄒之與朱,往往相近。《皇華》 《羔裘》之韻,鄭所知也;況歌、麻、脂之韻相通,如「儀」為等 字是已。且《騶虞》首章上有「葭豝」,則虞協「牙」;東方朔稱 「建章宮後騶牙」,是其音也。二章以「虞」協「蓬」,「豵」,又當通 虞音於東韻。《易》之《爻辭》以「即鹿無虞」協「林中」,是其音 也。如「熊羆是裘」,以「裘」協「奇」;「周爰咨謀」,以「謀」協「騏」,詩中 此類甚多,「尤侯」亦可協脂韻矣。《泰》《否》二卦之彖辭,以 「消」協「襄」而從陽韻,豈必盡協尤侯之音。項以「虞」、「尤豪」 為一例,「虞」「麻」為一例,亦未知虞可通於東韻也。 鄭氏以「侵」、「覃」、「談」、「鹽」添「嚴」、「咸」、「銜」,凡九韻相通,皆協侵音。 項氏以「侵」、「覃」、「鹽」為一例,又以「侵」、「東」為一例,俱有未盡。 《鹿鳴》以「湛琴」、《卷阿》《燕燕》、「泮水」以南,協音諸詩,固有通 例。《易》《詩》以「侵」、「覃」之韻協「風」、「躬」諸字,語見《東》《冬韻》下。項 氏有「東」、「侵」一例,比鄭法差密。《風》諧聲於《瓜》,《波》諧聲於 《皮》,《英》諧聲於央,在古人但見其同韻爾。觀制字者之 諧聲,亦可見當時字音也。「風」字在東,韻為方馮切;亦 在侵,韻缺非敷正字,遂旁協孚惜切。「穆如清風」,凄其 以風,皆協心為韻,心亦可為「鬆。」「鬱彼晨風」,協林為韻, 林亦可為「隆」;其為飄風,協南為韻,南亦可為「儂」;「風」有 凡之聲,亦可為「馮。」不但風諧聲於凡、芃,汎亦諧凡為 聲也。《易》中「禽」協「強」,「深」協觴,則《侵韻》又通於陽、唐矣。 鄭氏辨今韻之訛,其間亦有自破其韻例者,又引沙 門神珙反紐旁聲、正聲之例,正聲在一紐之中,旁聲 出四聲之外,如《七月生民》以歲為「雪」,《杕杜東山》以至 為窒來之利,「力」「又」之異,亦世之「設」「逝」之「折」,皆旁聲之 例。此言字音者所同。然鄭氏既知旁聲之例,則有「客 宿」,「宿」可以協「瀡」,不必改「宿」為「俁」矣;「雉鳴求其牡」,可以 協「美」,不必改「牡」為「牝」矣。況「犧」之音「娑」,「華」之音「敷」,「羹」之 音「郎」,皆不同一紐。吳、鄭於旁聲之協多所遺缺,觀吳、 鄭有所不通,殊敬服《集傳》之功也。
吳氏《協韻補音》援證甚詳,且先集傳而成,有功於《詩》 教,比鄭為優。愚嘗熟閱之,稍窺其繆誤,莫如《常棣》、「文 王有聲」二詩,如「外禦其務」,當以《左傳》「侮」字為證。「烝也」, 「無戎」即如「常武」「以修我戎」,皆協「戎」之上聲音。「汝」,《崧高》 之七章,「戎有良翰」,即「汝有良翰」,《民勞》之四章,「戎雖小 子」,即「汝雖小子」,可見古者「戎」、「汝」同音。劉氏《七經小傳》 改「戎」為「戍。」不思字有四聲,未必二《詩》皆訛為「戎」字。吳 氏改「務」音「蒙」,而不顧《左傳》引《詩》之文,尤為理短,最是。 文王有聲,「匪棘其欲」自有,《禮記》「匪革其猶」,可為顯證。 《詩》中「猶」字多讀為去聲,與「欲」字音相近,故訛作「欲」,乃 不改「欲」字作「猶」,而改「孝」字音「畜。」引「孝」者畜也,此在《祭 統》本文,初非指其字音。上文「福者備也」,何不音「福」為 備,致誤。《集傳》有許六切,「孝」字豈可音畜?此一協韻必 須改正,非文公本意也。又如「母」字例,音美,不當於《葛 覃》、「蝃蝀」、《南山》、「思齊」別出「莫後」、「莫補」二切,致誤。《集傳》用 其協音「葛覃」,「否」協「鄙蝃蝀」,「雨」協「唯南山」,「畝」協「美思齊」, 「婦」協「菲屨」之,「菲」即「扉」之上聲,《左傳》作「屝」,《曲禮》「鞮屨」注 作「菲」,如此則母皆音美。「畝」字在《詩》中亦無不音「美」者。 常欲改正《集傳》此數處協音而未能,姑記於此,以俟 知音者。
吳、鄭之說,學者各就其所長而就正於《集傳》可也。大 抵「來」之為「釐」,「慶」之為「荖」,「儀」之為「義」,「華」之為「敷」,「馬」之為 「姥」,「下」之為「虎」,「有」之為「以」,若此之類,在古人以為常,特 今儒以為怪爾。「君子顧言而行」,書「顧」作「寡」,古音相近 也。「皇皇者華」協「征夫」為韻,即《易》中「枯楊生華」,協士夫; 「令聞令望」、「萬夫之望」,即《易》中「月幾望。」《易》中多以上字 音「常」,「應」字協「央」,「疑」字協「牛」協乂;《周頌》「多難」協「愚。」竊疑 「清廟」與「顯」、「相」為韻,故嘗定《橫渠西銘》五換韻:「宗子之 家」,「相」其「相」字,協肖為韻,對越「在天」,「不顯不承」,「無射于 人」,「斯」「天」、「人」、「承」亦未必非韻也。
《潛溪邃》言:「聲韻出於天,自然而不可易,故燕代之遲 重,荊楚之剽疾,其方言有不可一律齊者。近世解《詩》 者,《十五國風》皆以一音葉之,何耶?是必有其故也。」 談剩:「天地未生,聲韻具於太極;天地既分,聲韻具於 天地。一陽之復,聲韻之萌糵也。四陽之豫,聲韻之出地也。有聲則有數,有數則有卦。色象臭味,吉凶悔吝, 皆」自然而然者。
《丹鉛總錄》:「宋白曰:『合口通音謂之宮,其音雄雄洪洪 然。開口吐聲謂之商,其聲鏘鏘倉倉然。張牙湧脣謂 之角,其音喔喔確確然。齒合脣開謂之徵,其音倚倚 巇巇然。齒開脣聚謂之羽,其音詡詡吁吁然』。」
空字有四音:平聲,音枯公切。《說文》:竅也。天曰太空,沙 名方空。從平聲,上聲,音孔。《考工記》:函人眡其鑽空。《舜 紀》:穿為匿空旁出,《莊子》:「礧空之在天澤。」注:小穴也。《張 騫傳》:樓蘭姑師,小國當空道。柳子厚《祭張舟文》:空道 北出,式遏蠻陬。《大宛傳》曰:張騫鑿空。皆音作上聲、去 聲,音控。《詩》:「不空我師」,《論語》:「其庶乎屢空」,《揚子》酒誥之 篇俄空焉。唐詩「潭影空人心」,又云「天空霜無影」,皆音 去聲,入聲,音窟。古者穴地穿崖而居,謂之土空。司空, 官名,居四民時地利也,故曰司空。
孟字當音夢,分韻當與夢同,而今乃與漾同韻,非也。 余前錄已引《淮南子》「正月之孟,陽氣始動」為證,以辨 其非。近觀《莊子》「孟浪」之言,古本作衁,字,從亡從皿,音 莫浪切,則孟與衁本二字,不可混為一也。衁浪之衁, 當在漾部,而孟仲之孟,自在送韻,何疑焉?
《書肆說鈐》:「愚考『莫』字,於韻書凡三、四見。然以愚意總 括之,『莫』」者,安於莫為,即清靜之意,不必轉音作貊,始 為清靜也。轉而為「『暮夜」之「莫』者,晝則有為,暮則莫為, 故音雖讀為暮,意則仍夫『莫為』之義而已。凡韻皆依 此法括之,則韻書之重出者,可削其半。」
《然藜餘筆》,朱考亭《答楊元》《書》云:「字書音韻,是經中 一事,先儒多不留意。然不知如此等處不理會,卻枉 費了無限亂說牽補,而卒不得其本意,亦甚害事也。 但恨蚤衰,無精力整頓得耳。」
《群碎錄》字數:「沈約韻一萬一千五百二十字,《廣韻》二 萬六千一百九十四字。」
《維園鉛擿》:「『世言韻學起於沈休文。余閱李少卿與蘇 子卿詩,首篇皆七虞韻,無一字闌入『六魚』者,乃知韻 學從漢代固嚴矣。至次篇純用四支,三篇純用十一』, 尤尤可證。載閱子卿詩,首篇純用十一真,次篇純用 四支,四篇純用七陽,獨三篇雜用十灰」、「五微、九佳四 支耳。漢韻政復嚴。」
《樂律管》,見《中州音韻》,江西周德清氏所著也。其法謂 平分二義,入派三聲。平分二義,則以平聲之字,音有 抑揚,分為陰陽,如「荒黃」、「青睛」之類是也。詞曲之間,當 用陽字者,不可用陰字;當用陰字者,不可用陽字。若 失其法,則歌喉有礙。然此亦近世之論耳,古法不然 也。古人歌詩,有葉音之法,蓋借他字之音而歌之也, 則於字相近而音有抑揚者,固可以相借而用之矣。 況周法謂入派三聲,則入聲之字,當歌之時,亦借為 平、上、去聲而歌之矣。拘於平聲而不拘於入聲,抑豈 得為通例乎?然則周氏蓋亦知音而未達者也。獨其 所述十二曲調,猶可考見古樂之彷彿,觀者亦不可 盡廢之耳。嗚呼!禮失而求之野,此豈得已也哉! 狂夫之言詩者,五方音聲之文字。今且調一人之舌 而約束曩時十五國之韻而齟口者盲師傖父以里 語代之,甚則以不韻韻之。韻不葉,不能揣情,情不得, 不能知人論世,況陰陽禮樂草木魚蟲之數乎?宜其 崎嶇於文墨,而附會於訓詁也。
《戒庵漫筆》:葉文莊公盛云:「數自一至十,惟三平聲,八 卦惟乾離坤平聲,十干十二支,皆仄多平少。陰常有 餘,陽常不足,君子少而小人多。」此亦可見。
弇州山人槁周德清云:「關鄭白馬,一新製作,韻,共守 自然之音,字能通天下之語,字暢語俊,韻促音調。」又 云:「諸公已矣,後學難及。」蓋不悟聲分平仄,字別陰陽, 此二言者,乃作詞之膏肓,用字之骨髓也。
虞伯生云:「吳、楚傷於輕浮,燕、冀失於重濁,秦、隴去聲 為入,梁、益平聲似去,河北、河東」,取韻尤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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