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055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五十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五十五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五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五十五卷目錄

 河圖洛書部總論一

  子華子天道

  漢書五行志

  唐孔穎達尚書疏河圖

  宋歐陽修童子問第三

  程子語錄論易綱領

  劉牧易數鉤隱圖論中 龍圖龜書論上 論下 太皞氏授龍馬負圖第

  一

  朱震漢上易傳叢說

  朱子易說河圖洛書 繫辭上傳 雜問答

  朱子大全集答潘子善

  朱子語類易綱領

  章俊卿集河圖洛書之數

  程大昌易原論有河圖而無字

  朱元昇三易備遺大衍五十數本河圖洛書 河圖洛書異同 納音方位

  禹謨洪範五行異同

  蔡沈洪範皇極內篇

經籍典第五十五卷

河圖洛書部總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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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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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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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大數,莫過乎五,莫中乎五。五居中宮,以制萬 品,謂之實也,沖氣之守也,中之所以起也,中之所以 止也,龜筮之所以靈也,神響之所以豐融也。通此則 條達而無礙者矣。是以二與四抱九而上躋也,六與 八蹈一而下沉也,戴九而履一,據三而持七。五居中 宮,數之所由生,一從一橫,數之所由成。故曰「天地之 大數,莫大乎五,莫中乎五」,通此則條達而無礙者矣。

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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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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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雒出書,聖人 則之。」劉歆以為虙羲氏繼天而王,受《河圖》則而畫之, 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賜雒書法而陳之,洪範是也。聖 人行其道而寶其真,降及于殷,箕子在父師位而典 之。周既克殷,以箕子歸,武王親虛己而問焉。故《經》曰: 「惟十有三祀,王訪于箕子。」王迺言曰:「烏呼,箕子!惟天」 陰騭下民,相協厥居,我不知其彝倫逌敘。箕子迺言 曰:「我聞在昔,鯀垔洪水,汨陳其五行,帝乃震怒,弗畀 洪範九疇,彝倫逌斁,鯀則殛死,禹迺嗣興,天迺錫禹 洪範九疇,彝倫逌敘。」此武王問《雒書》於箕子,箕子對 禹得《雒書》之意也。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次 三曰農,用八政,次四曰請幫助識別此字。師古曰請幫助識別此字。讀曰「『葉用五紀」,次五曰 「『建』用《皇極》」,次六曰「艾』用《三德》。」師古曰艾讀曰乂次七曰「明用 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徵」,次九曰「嚮用五福,畏用六極。」 凡此六十五字,皆《雒書》本文所謂「天迺錫禹大法九 章,常事所次」者也。以為《河圖》《雒書》相為經緯,八卦、《九 章》相為表裡。

唐孔穎達尚書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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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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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圖》八卦,是伏羲氏王天下,龍馬出河,遂則其文以 畫八卦,謂之《河圖》。當孔之時必有書,為此說也。《漢書 五行志》劉歆以為伏羲氏繼天而王,受《河圖》則而畫 之八卦是也。劉歆亦如孔說,是必有書明矣。《易繫辭》 云:「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 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於是始作八卦,都不言法《河圖》也。而此傳言《河圖》者, 蓋《易》理寬弘,無所不法,直如《繫辭》之言,所法已自多 矣,亦何妨更法《河圖》也?且《繫辭》又云:「河出圖,洛出書, 聖人則之。」若八卦不則《河圖》,餘復何所則也。王肅亦 云:「《河圖》,八卦也。」

宋歐陽修童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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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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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繫辭》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所謂圖者,八卦之 紋也。神馬負之,自河而出,以授於伏犧者也。蓋八卦 者,非人之所為,是天之所降也。又曰:「包犧氏之王天 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 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然則八 卦者,是人之所為也,《河圖》不與焉。斯二說者已不能 相容矣。而《說卦》又曰:「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 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則 卦又出於蓍矣。八卦之說如是,是果何從而出也?謂此三說出於一人乎?則殆非人情也。人情常患自是 其偏見,而立言之士莫不自信其欲以垂乎後世,惟 恐異說之攻之也。其肯自為二三之「說,以相牴牾而 疑世,使人不信其書乎?故曰非人情也。」童子曰:「敢問 八卦之說,或謂伏犧已授《河圖》,又俯仰於天地,觀取 於人物,然後畫為八卦爾。二說雖異會,其義則一也, 然乎?」曰:「不然,此曲學之士,牽合傅會,以苟通其說,而 遂其一家之學爾。其失由於妄以《繫辭》為聖人之言 而不敢非,故不得不」曲為之說也。《河圖》之出也,八卦 之文已具乎?則伏犧授之而已,復何所為也?八卦之 文不具,必須人力為之,則不足為《河圖》也。其曰:「觀天 地,觀鳥獸,取於身,取於物,然後始作八卦。」蓋始作者, 前未有之言也。考其文義,其創意造始,其勞如此,而 後八卦得以成文,則所謂《河圖》者,何與於其間哉?若 曰已授《河圖》,又須有為而立卦,則觀於天地鳥獸,取 於人物者,皆備言之矣,而獨遺其本始所授於天者, 不曰取法於《河圖》,此豈近於人情乎?考今《繫辭》,二說 離絕,各自為言,義不相通。而曲學之士,牽合以通其 說,而誤惑學者,為患豈小哉!古之言偽而辨、順非而 澤者,殺無赦。嗚呼!為斯說者,王制之所宜誅也。

程子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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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易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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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之道,如《河圖》《洛書》,其始止于畫上便出義。後之 人既重卦,又《繫辭》求聖人之道,求之未必得其理。 《易》八卦之位,元不曾有人說。先儒以為乾位西北,坤 位西南,乾坤任六子而自處于無為之地,此大故無 義理。風雷山澤之類,便是天地之用,豈天地外別有 六子?如人生六子,則有各任其事,而父母自閒風雷 之類于天地間,如人身之有耳目手足,便是人之用 也。豈可謂手足耳目皆用,而身無為乎?因見賣兔者 曰:聖人見《河圖》《洛書》而畫八卦,然何必圖書?只看此 兔亦可作八卦數,便此中可起。古聖人只取神物之 至著者耳,只如樹木,亦可見數。

劉牧易數鉤隱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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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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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繫辭》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 九地十,此乃五行生成之數也。天一生水,地二生火, 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天五生土,此其生數也。如此則 陽無匹,陰無偶,故地六成水,天七成火,地八成木,天 九成金,地十成土。於是陰陽各有匹偶,而物得成矣, 故謂之成數也。」又曰:「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 有合。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謂此也。又數之所起, 起於陰陽,陰陽往來,在於日道。十一月冬至以及夏 至,當為陽來。正月為春,木位也,日南極,陽來而陰往。 冬,水位也,當以一陽生為水數。五月夏至日北極,陰 進而陽退。夏,火位也,當以一陰生為火數。但陰不名 奇數,必六月二陰生為火數也。是故《易》稱「乾貞於十 一月,坤貞於六月,來而皆左行。」由此冬至以及夏至, 當為陽來也。正月為春,木位也。三陽已生,故三為木 數。夏至以及於冬至為陰進。八月為秋,金位也。四陰 以生,故四為金數。三月春之季,土位。五陽以生,故五 為土數。此其闕四字也。又萬物之本,有生於無,著生於 微。萬物成形,必以微著為漸;五行先後,亦以微著為 次。五行之體,水最微為一,火漸著為二,木形實為三, 金體固為四,土質大為五,亦是次序之宜矣。劉氏與 顧氏皆以為水火木、金得土數而成,故水數成六,火 數成七,木數成八,金數成九,土數成十,義亦然也。今 詳眾賢之論,以天一至天五為五行之生數,則不釋 所以能生之之義也;以地六至地十為五行之成數, 則不釋所以能成之之義也。故學者莫洞其旨。蓋由 象與形,不析有無之義也,道與器,未分上下之理也。 略試論之,《易》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 則地六而上謂之道,地六而下謂之器也。謂天一、地 二、天三地四,止有四象,未著乎形體。故曰「形而上者 謂之道也。」天五運乎變化,上駕天一,下生地六,水之 數也;下駕地二,上生天七,火之數也;右駕天三,左生 地八,木之數也;左駕地四,右生天九,金之數也;地十 應五而居中,土之數也。此則已著乎形數。故曰「形而 下者謂之器。」所謂象之與形者,《易》云:「見乃謂之象」,《河 圖》所以示其象也;形乃謂之器,《洛書》所以陳其形也。 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故曰:「河以通乾出天, 洛以流坤吐地。」《易》者韞道與器,所以聖人兼之而作。 《易經》云:「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斯之謂矣。且夫《河 圖》之數惟四十有五,蓋不顯土數也。不顯土數者,以 《河圖》陳八卦之象,若其「土數,則入乎形數矣。」是兼其 用而不顯其成數也。《洛書》則五十五數,所以成變化 而著形器者也。故《河圖》陳四象,而不言五行,《洛書》演 五行而不述四象,然則四象亦金木水火之成數也。 在《河圖》則老陽老陰少陽、少陰之數是也,在《洛書》則 金木水火之數也。所以異者,由四象附土數而成質, 故四象「異於五行矣。然而皆從天五而變化也。至於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焉」者,此備陳五 行相生之數耳。且五行雖有成數,未各相合,則亦未 有所從而生矣。故「天一與地六,合而生水;地二與天 七,合而生火;天三與地八,合而生木;地四與天九,合 而生金;天五與地十,合而生土。」伏犧而下,但乘其數, 至黃帝始名。原闕乙、丙丁也。今眾賢以一陽生為水 數,二陰生為火數,三陽生為木數,四陰生為金數,五 陽生為土數。原闕說強配之也,則非天地自然之數 也。至於以微著為漸者,亦非通論,何哉?且以堅固言 之,則土不當後於金也;以廣大言之,則火不當後於 水也。蓋五行之質,各稟自然,偶合而生,相因於數。微 著之論,實非經旨矣。又若十一月一陽生,為奇數者, 謂天一動乎《坎》之中也;五月一陰生,為偶數者,謂地 二動乎《離》之中也;以六月二陰生為偶數。則未知所 出之宗也。

《龍圖龜書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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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春秋緯》云:「河以通乾 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河龍圖發,洛龜書感。《河圖》 有九篇,《洛書》有六篇。」《書正義》曰:「《洛書》九類,各有文字, 即是書也。而云天乃錫禹如此。天與禹者,即是《洛書》 也。《漢?五行志》劉歆以為伏犧繼天而王,河出圖則而 畫八卦是也。禹治洪水,錫洛書法而陳洪範」是也。穎 達共為此說。龜負《洛書》,經無其事。《中候》及諸緯,多說 黃帝、禹、湯、文、武受圖書之事,皆云龍負圖,龜負書。緯 候之書,不知誰著,通人討覈以為偽,起哀、平者也。前 漢之末,始有此書,不知起誰氏也。以前學者必相傳 此說,故孔氏以九類是神龜,負文而出,列於背,有文 從一至九,禹見其文,因第之,以九類陳而行之,所以 常道得其次敘也。言禹第之者,以天神言語必當簡 要,不應曲有次第,丁寧若此,故以禹次而第之也。然 大禹既得九類,常道始有次敘,未有《洛書》之前常道 所以不亂者,世有澆淳,教有疏密,三皇以前,無文亦 治,何止無《洛書》也。且不知《洛書》本文,計天言簡要,必 無次第之數。上傳云「禹因而次之」,則孔氏以第是禹 之所為,初「一曰」等二十八字,必是禹加之也。其「敬用」、 「農用」等三十八字,大劉及顧氏以為龜負也,小劉以 為「敬用」等亦禹所第,敘其龜文惟有二十字,並無明 據,未知孰是,故兩存焉耳。詳夫眾賢之論,多背《經》書 之旨,觀其大法凡九類,蓋是禹敘《洛書》,因而第之,遂 著成法,則是非神龜負書出於大禹之時也。何以明 其然?略試論之,箕子曰:「在昔鯀垔洪水,汨陳其五行, 帝乃震怒,不畀洪範九疇,彝倫攸斁。鯀則殛死,禹乃 嗣興。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攸敘。」則不載神龜負 圖之事。惟孔氏注稱天與禹,《洛書》神龜負文而出,列 於背,有數至九也。諸儒更演載天書言語字數之說, 後乃還相祖述,遂以禹親受《洛書》而陳九類。且經無 載圖書之事,惟《易·繫辭》云:「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此蓋仲尼以作《易》而云也,則知《河圖》《洛書》出於犧皇 之世矣。乃是古者河出龍圖,洛出龜書、犧皇闕二字畫 八卦,因而重之,為六十四卦。闕二十五字文王作《卦辭》,周 公作爻辭,仲尼輔之十翼,《易》道始明。觀今龍圖,其位 有九,四象八卦,皆所包韞,且其圖縱橫皆合天地自 然之數,則非後人能假偽而設之也。夫龍圖呈卦,非 聖人不能畫之;卦含萬象,非聖人不能明之。以此而 觀,則洛出《書》,非出大禹之時也。《書》云「天錫禹九疇」者, 蓋是天生聖德於禹,誠明《洛書》之義,「因第而次之,垂 範後世也。今《河圖》相傳於前代,其數自一至九,包四 象八卦之義,而兼五行之數。《洛書》則惟五行生成之 數也。然犧皇但畫卦以垂教,則五行之數未顯,故禹 更陳五行而顯九類也。今諸儒以禹受《洛書》,書載天 神言語,陳列字數,實非通論,天何言哉?聖人則之,必 不然也。」或曰:「未可,敢」質於經。且堯任九子,各主其一, 九疇之數,九子之職也。至農用八政,司空司徒之官, 唐虞世設之矣。協用五紀,羲氏、和氏已正之矣。斯則 非俟禹受《洛書》之後設其官也。且夫天垂象,見吉凶, 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天象則闕六十字「《雖 韞》其義。」非至聖不能明之。闕二字《河圖》《洛書》,非羲皇不 能畫之;卦合其象,非文王不能伸之;爻象之興,非周 公不能著之。故仲尼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又曰 「天生德於予」,則知天生睿哲於聖人,默究乎幽賾,是 謂「錫之」也。故《仲虺之誥》曰「天乃錫王勇智,表正萬邦」 之謂也。且孔氏以箕子稱「天乃錫禹九疇」,便謂之洛 出龜書,則不思聖人云「河出圖,洛出書」,在作《易》之前 也。又唐法九疇,唐虞之前已行之矣。而云禹受《洛書》 之後,始有常道次敘,不曰誣之者乎?

《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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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緯》曰:「《洛書》六篇。」孔氏云:「《洛書》,神龜,負文而出,列 於背,有數一至九。」今代之所傳龜書,惟總五行生成 之數,未知孰是。略試論之,《春秋緯》言《洛書》六篇,則與 五行九疇之數不偶,亦未明其義。孔氏云:「《洛書》有數 一至九」,謂書之九疇,自一五行至五福六極之數也且書之九疇,惟五行是包天地自然之數,餘八法皆 「是禹參酌天時人事類之耳,則非龜所負之文也。」今 詳《洪範五行傳》,凡言災異,必推五行為之宗。又若「鯀 無聖德,汨陳五行,是以彝倫攸斁。」則知五行是天垂 自然之數,其文負於神龜。餘八法皆大禹引而伸之, 猶《龍圖》止負四象八純之卦,餘重卦六十四,皆伏犧 仰觀俯察,象其物,宜伸之以爻象也。「況乎五行包自 然之性,八卦韞自然之象,聖人更為之變易,各以類 分,而觀吉凶矣。若今世之所傳者,龜書,不為妄也。尚 或疑焉者,試精之於問答。」或問曰:「且云圖書皆出於 犧皇之世,則九疇亦陳於犧皇之代,不當言禹第而 次之也?」答曰:「《河圖》八卦,垂其象也,故可以盡陳其位; 《洛書》五行,含其性也,必以文字分其類。伏犧之世,世 質民淳,文字未作,故九疇莫得而傳也,但申其數耳。 至大禹聖人,遂演成九類,垂為世範,九疇自禹而始 也。」或問曰:「既云龍圖兼五行,則五行已具於龍圖矣, 不應更用龜書也?」答曰:「雖兼五行,有中位而無土數, 唯四十有五,是有其象而未著其形也,唯四象八卦 之義」耳。龜書乃具五行生成之數,五十有五矣。《易》者 包象與器,故聖人資圖書而作之也。或問曰:《書》云:「天 乃錫禹。」「《洪範》九疇必洛書。」今臆說破之,毋乃闕三字 答曰:「仲尼稱河出圖,洛出書,於宓犧畫《易》之前,不當 云出夏禹之世也。如曰不然,是《洛書》復出於夏禹之 時矣。誠如是,禹之前無九疇也,又何以《堯典》之九法 坦然明白乎哉?」問曰:「今書世之傳者,龍圖龜書,經所 不載,緯候之書,蔑聞其義,誠誕說也。」曰:「龍圖龜書雖 不載之於經,亦前賢迭相傳授也。然而數與象合,位」 將卦偶,不盈不縮,符於自然,非人智所能設之也。況 乎古今陰陽之書,靡不宗之,至於「通神明之德,與天 地之理,應如影響」,豈曰妄乎?

《太皞氏授龍馬負圖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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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昔虙犧氏之有天下,感龍馬之瑞,負天下之數 出於河,是謂龍圖者也。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與四 為肩,六與八為足,五為腹心,縱橫數之皆十五,蓋《易 繫》所謂「參伍以變,錯綜其數」者也。太皞乃則而象之, 遂因四正,定五行之數。以陽炁肇於建子,為發生之 源;陰炁萌於建午,為肅殺之基。二炁交通,然後變化, 所以生萬物焉,殺萬物焉。且天一起坎,地二生離,天 三處震,地四居兌,天五由中,此五行之生數也。且孤 陰不生,獨陽不發,故子配地六,午配天七,卯配地八, 酉配天九,中配地十,既極五行之成數,遂定八卦之 象,因而重之,以成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此聖人 設卦觀象之奧旨也。且虙犧相去文王逾幾萬祀,當 乎即位,乃紂之九年也。作《易》者其有憂患文王乎?文 王既沒五百餘歲,方生孔子。孔子生而贊《易》道,且曰: 「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是知龍馬之瑞,非虙犧不 能昭格;河圖之數,非夫子不能衍暢。原夫錯綜之數, 上極二儀,中括萬物,天人之變,鬼神之奧,於是乎盡 在。敢有非其圖者,如聖人之辭何?

朱震漢上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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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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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氏曰:內十五天地之用,九六之數也。兼五行之數 四十,合而為五十有五,備天地之極數也。曰九與六 合為十五,水一六,火二七,木三八,金四九,土五十。凡 四十數,配合論之,則不通。虞翻曰:甲乾乙坤,相得合 木;丙艮丁兌,相得合火;戊坎己離,相得合土;庚震辛 巽,相得合金;天壬地癸,相得合水。翻謂「天地者,言乾」 坤也。十日之數,甲一、乙二、丙三、丁四、戊五、己六,庚七 辛八、壬九癸十,故乾納甲壬配一九《坤》納乙癸配二 十,《震》納庚配七,巽納辛配八,坎納戊配五,離納己配 六,艮納丙配三,《兌》納丁配四,此天地分五十五數, 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五行之生數也。水六、火七、 木八、金九、土十,五行之成數也。一三五七九,奇數二 十;五二四六八十,偶數三十,奇耦之數五十有五,此 五行分天地五十有五之數也。《太元》三八為木,四九 為金,二七為火,一六為水,五五為土,五五者,十也,《洛 書》之數也。劉牧曰:「十五天地之用,九六之數也。」兼五 行之數四十,合而為五十有五,備天地之極數者,誤 也。言五行之成數,則九六在其中矣。

朱子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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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圖洛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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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謂甘叔懷曰:「曾看《河圖》《洛書》數否?無事時好看, 且得自家心流轉得動。」輔廣錄

《河圖》既無四隅,則比之《洛書》,固亦為圓矣。注中三句, 本《唐書曆志》一行之說。「二始者,一二也。一奇故為剛。 二耦故為柔。二中者,五六也。五者,十日。六者,十二辰 也。二終者,十與九也。閏餘之法,以十九歲為一章」,故 其言如此。然一章之數,似有附會,當時姑借其說,以 明十數之為《河圖》耳。答廖德明

論雖以「四十五者為《河圖》,五十五者為《洛書》」,然序論 之文,多先書而後圖。蓋必以五十五數為體,而後四十五者之變可得而推。又況《易傳》明有五十有五之 文,而《洪範》又有九位之數耶?答程大昌

《河圖》《洛書》,熹竊以《大傳》之文詳之,《河圖》《洛書》,蓋皆聖 人所取以為八卦者,而九疇亦并出焉。今以其象觀 之,則虛其中者所以為《易》也,實其中者所以為《洪範》 也。其所以為《易》者,已見于前段矣。所以為洪範,則《河 圖》九疇之象,《洛書》五行之數,有不可誣者,恐不得以 其說出於緯書而略之也。與郭沖晦

林夔孫問:「前日承先生說云:『老陽少陰,老陰少陽,即 除了本身一二三四,便是九八七六之數。今觀《啟蒙》 陽進陰退之說,也是如此』。」答曰:「他進退亦是自然如 此,不是人去強教他進退。但是以十言之,則大故分 曉,這物事好則劇。」問云:「看《河圖》上此數便牽走了。」曰: 「天地只是不會說,請聖人出來說。若天地自會說,想」 見更說得好。如《河圖》《洛書》,便是天地畫出底。

或問:「《河圖》自五之外,如何一便成六,七八九十?」答曰: 「皆從五過,則一對五而成六,二對五而成七,三對五 而成八,四對五而成九。到末梢五又撞著個五,五便 成十。」又曰:「《河圖》是常數,《洛書》是變數。」舒高錄

問溫公《河圖》《洛書》之說。答云:「溫公以《河圖》《洛書》為怪 妄,未是。若說果無此,夫子何以說《河》不出圖?《尚書》云 云,此理蓋有之。溫公又以《繫辭》為非聖人之書,亦緣 圖、《書》之說故也。」呂煇錄

問:「或曰:『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而大衍之數五十何也』?」 銖竊謂天地之所以為數,不過五而已。五者,數之祖 也。蓋參天兩地,三陽而二陰三二,各陰陽錯而數之, 所以為數五也。是故三其三,三其二,而為老陽,老陰 之數;兩其三,一其二,而為少陰之數;兩其二,一其三, 而為少陽之數,皆五數也。《河圖》自天一至地十,積數 凡五十有五。而其「五十」者,皆因五而後得。故五虛中 若無所為而實,迺「五十」之所以為「五十」也。一得五而成六二得 五而成七三得五而成八四得五而成九五得五而成十無此定數則五十者何自來耶《洛書》自 一五行,至「九五福」,積數凡四十有五;而其四十者,亦 皆因五而後得;故五亦虛中,若無所為而實乃四十 之所以為「四十」也。一六共宗而為太陽之位數二七為朋而為少陰之位數三八成友 而為少陽之位數四九同道而為太陰之位數不得此五數何以成此四十耶即是觀之,《河 圖》《洛書》皆五居中而為數,宗祖《大衍》之數。五十者,即 此五數衍而乘之,各極其十,則合為五十也。是故五 數散布於外,為五十,而為《河圖》之數;散布於外,為四 十,而為「《洛書》之數。」衍而極之,為五十,而為《大衍》之數, 皆自此五數始耳。是以於五行為土,於五常為信;水 火木金不得土,不能各成一氣,仁義禮「智不實有之, 亦不能各為一德,此所以為數之宗,而揲蓍之法必 衍而極於五十以見於用也。」不知是否?答云:「此說是。」 答董銖

問:《河圖》之數,不過一奇一偶相錯而已,故太陽之位 即「太陰之數,太陰之位即太陽之數,少陰之位即少 陽之數,少陽之位即少陰之數」,見其迭陰迭陽,陰陽 相錯,所以為生成也。天五地十居中者,地十亦天五 之成數,蓋一二三四,已含六七八九者,以五乘之故 也,蓋數不過五也。《洛書》之因一二三四,以對九八七 六,其數亦不過十。蓋太陽占第一位已含太陽之數, 少陰占第二位已含少陰之數,少陽占第三位已含 少陽之數,太陰占第四位已含太陰之數。雖其陰陽 各自為數,然五數居中,太陽得五而成六,少陰得五 而成七,少陽得五而成八,太陰得五而成九,則與《河 圖》一陰一陽相錯而為生成之數者,亦無以異也,不 知可如此看否?《啟蒙》言其數與位,皆三同而二異,三 同謂一三五,二異謂《河圖》之二,在《洛書》則為九,《河圖》 之四,在《洛書》則為七也。蓋一三五陽也,二四陰也,陽 不可易而陰可易,陽全陰半,陰常從陽也。然七九特 成數之陽,所以成二四生數之陰,則雖陽而實陰,雖 易而實未嘗易也,不知是否。答云。所論甚當。《河圖》相 錯之說尤佳。同上

二始者,一為陽始,二為陰始,二中者,五六二終者,九 十五便是十干所起,六便是十二律所生。圓者,星也。 圓者,《河圖》之數。言無那四角底,其形便圓。㬊淵錄 《河圖》中宮天五乘地十而得七八九六,因五得數,積 五奇五偶而為五十有五。同上

一二三四九,八七六最妙:《一藏九,二藏》八,三藏七,四 藏六。廖德明錄

《繫辭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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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生數,到五便住一二三四,過五便成六七八九 五,卻只自對五成十。㬊淵錄 所謂「得五成六」者,一纔勾牽著五,便是箇六,下面都 恁地。同上

聖人說數,說得簡略。《易》中只說「奇偶之數。」「天一地二」 至「天九地十」,是自然底數也,惟此二條而已。康節卻 盡歸之數,聖人不肯恁地說。舒高錄

「中數五」,衍之而各極其數,以至於十者,一箇衍成十 箇,五箇便是五十。聖人說這數,不是只說得一路。他說出這箇物事,自然有許多樣通透去。如五奇五偶, 成五十五。又一說六七八九十,因五得數是也。㬊淵錄 「一與六共宗」,蓋是那一在五下,便有那六底數;「二與 七同位」,是那二在五邊,便有七底數。

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程子云:「變化言功,鬼神言 用。」張子云:「成行鬼神之氣而已。」數亦氣也。天地之數 五十有五,變化鬼神,皆不越乎其中。吳必大錄 「《河圖》五十五」,是天地自然之數。《大衍》五十,是聖人去 這《河圖》裡面,取那「天五地十」,衍出這箇數,不知它是 如何。大概《河圖》是自然底,《大衍》是「用以揲蓍求卦。」㬊淵 錄

《雜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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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數日病中,方得紬繹所示圖書卦畫二說,初若茫 然不知所謂,因復以妄作《啟蒙》考之,則見其論之詳, 而明者偶未深考,是以致此紛紛多說而愈致疑耳。」 夫以《河圖》《洛書》為不足信,自歐陽公以來已有此說, 然終無奈。《顧命》《繫辭》《論語》皆有是言,而諸儒所傳二 圖之數,雖有交互而無乖戾,順數逆推,縱橫曲直,皆 有明法,不可得而破除也。至如《河圖》與《易》之天一至 地十者,合而載天地五十有五之數,則固《易》之所自 出也。《洛書》與《洪範》之初一至次九者,合而具九疇之 數,則固《洪範》之所自出也。《繫辭》雖不言伏羲受《河圖》 以作《易》,然所謂「仰觀俯察,近取遠取」,安知《河圖》非其 中之一事耶?大抵聖人制作所由,初非一端,然其法 象之規模,必有最親切處。如鴻荒之世,天地之間,陰 陽之氣,雖各有象,然初未嘗有數也。至於《河圖》之出, 然後五十有五之數,奇偶生成,粲然可見。此其所以 深發聖人之獨智,又非汎然氣象之所可得而擬也。 是以仰觀俯察,遠求近取,至此而後兩儀、四象、八卦 之陰陽奇偶,可得而言,雖《繫辭》所論聖人作《易》之由 者非一,而不害其得此而後決也。來喻又謂熹不當 以大衍之數參乎河圖洛書之數,此亦有說矣。數之 為數,雖各主於一義,然其參伍錯綜,無所不通,則有 非人之所能為者。其所不合,固不容以強合;其所必 合,則縱橫反覆,如合符契,亦非人所能強離也。若於 此見得自然契合,不假安排底道理,方知造化功夫, 神妙巧密,直是好笑說不得也。若論《易》文,則自「大衍 之數五十」,至「再扐而後掛」,便接「《乾》之策二百一十有 六」至「可與佑神矣」為一節,是論大衍之數自「天一至 地十」,卻連「天數五」至「而行鬼神也」為一節,是論《河圖》 五十五之數。今其文間斷差錯,不相連接,舛誤甚明。 伊川先生已嘗釐正《啟蒙》。雖依此寫。而不曾推論其 所以然者。故覽者不之察耳。答袁樞

「來教疑《河圖》《洛書》是後人偽作,熹竊謂生於今世而 讀古人之書,所以能別其真偽者,一則以其義理之 所當否而知之,二則以其左驗之異同而質之,未有 舍此兩塗而能直以臆度懸斷之者也。熹於世傳《河 圖》《洛書》之舊,所以不敢不信者,正以其義理不悖,而 證驗不差爾。來教必以為偽,則未見有以指其義理 之繆、證驗之差也。而直欲以臆度懸斷之,此熹之所 以未敢曲從,而不得不辨也。況今日之論,且欲因象 數之位置往來,以見天地陰陽之造化,吉凶消長之 本原,苟於此未明,則固未暇別尋證據。今乃全不尋 其義理,亦未至明有證據,而徒然為此無益之辨,是 不議於室而譟於門,不味其腴而齩其骨也。」政使辨 得二《圖》真偽端的不差,亦無所用,又況未必是乎?願 且置此,而於熹所推二圖之說少加意焉,則雖未必 便是真圖,然於象數本原,亦當略見意味,有歡喜處, 而圖之真偽,將不辨而自明矣。同上

朱子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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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潘子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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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洪範》之書,林氏以為洛出書之說不可深信。謂『帝 乃震怒,不畀《洪範》九疇』」,「『彝倫攸斁』,猶言天奪之鑒也; 『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攸敘』,猶所謂天誘其衰也。」 又云:「《洪範》之書,大抵發明彝倫之敘,本非由數而起。 又曰『天乃錫禹《洪範九疇》』,猶言天乃錫王勇智耳,不 必求之太深也。某竊謂《河》出圖,洛出書,《易》中明有此」 說,豈得而不之信耶?未知林氏之說如何?望折衷曰: 「便使如今天錫《洛書》,若非天啟其心,亦無人理會得。 兩說似不可偏廢也。」

朱子語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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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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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易》。曰:「聖人作《易》之初,蓋是仰觀俯察,見得盈乎天 地之間,無非一陰一陽之理。有是理則有是象,有是 象則其數便自在這裡,非特《河圖》《洛書》為然。蓋所謂 數者,祇是氣之分限節度處,得陽必奇,得陰必偶。凡 物皆然,而圖書為特巧而著耳。」

章俊卿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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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圖洛書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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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龍圖授羲之說,然後可以究《河圖》之宗;知左旋右 轉之說,然後可以定《河圖》之次;知金火易位之說,然後可以論《河圖》之變。夫天不愛道,始有龍馬之祥,地 不愛寶,始出滎河之瑞,豈非《河圖》之宗乎?一三七九, 逆左循環,二四六八,順右森布,豈非河圖之次乎?四 九宜西而不居西,二七宜南而不居南,又豈非《河圖》」 之變乎?故劉牧傳於范諤昌,諤昌傳於許堅,堅傳於 李溉,溉傳於种放,放傳於陳希夷,即此圖之正印也。 自後世株守抱攣之習,津迷象數之塗,或以為不用 十數,或以為不言成數,是皆未知《河圖》之太極也。蓋 圖有太極,渾淪於中數之五,若以五而推,則九上一 下,三左七右,以二射八,以四射六,圖「雖不言十,而十 數隱於其中矣。一與五為六,水成也;三與五為八,木 成也;四與五為九,金成也;二與五為七,火成也。圖雖 不言成,而成數行乎其間矣。然則《河圖》」妙致,真可與 識者,道莫為俗人言也。是故乾用九,坤用六,得十五 數也。七為少陽,八為少陰,亦得十五數也。合而言之, 凡四十五。此則《河圖》正數發露於《大易》也。一五行,二 五事,三八政,四五紀,是為十數。五皇極,六三德,七稽 疑,八庶徵,是為三十六數。以次九而足之,凡有四十 五數,此則《河圖》本數敷演於《洛書》也。天數奇而虛五, 是為二十;地數偶而虛五,是為二十五;合而計之,亦 四十五,此則《河圖》虛數分布於《大衍》也。故嘗因是而 為之說,曰:「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所謂《河圖》者,缺地十 土之成數也;所謂《洛書》」者,增地十土之成數也。所謂 「《大衍》者,缺天五土之生數也。要之,大衍之五十,即《洛 書》之四十五;《洛書》之四十五即《河圖》之五十五也。」

程大昌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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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有河圖而無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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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之言《易》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是《易》於圖 書,固所兼法。周人寶藏《河圖》,孔子嘆河不出圖。是《河 圖》也者,古盛世實有之,非後世傅會也。孔安國曰:「龍 馬出河,伏羲則其文以畫八卦,謂之《河圖》。」又曰:「天與 禹,洛出書,神龜負文出列於背,有數至九,禹因而第 之,以成九類。」劉歆乃曰:「伏羲氏受《河圖》,則而畫之,八 卦是也。禹治水,賜《洛書》法而陳之,《洪範》是也。」又敘《洪 範》曰「自五行至六極,凡六十五字,《洛書》本文也。」夫安 國之所謂文者,數著乎象而錯綜可觀焉爾,非謂後 世文籍之文也。歆謂《洛書》有字,則全與孔異矣。夫二 子在漢,皆號精博,而違異如此,予於是疑此時圖書 已自不存,故各出意想,而終無定證也。然劉歆專佐 符命,正使漢家祕藏有之,歆何以不得而見?此不可 曉也。鄭康成則直曰:「《河圖》有九篇,《洛書》有六篇。」說者 謂其本諸緯書。緯書者,哀平間實始有之,非古也,不 可據也。而其誤有可以理證者。典籍之字,生於卦畫, 卦畫之智,發於圖書。《易》謂「書契取夬為象」,是八卦已 重,而文字始生也。若圖書始出而篇章已具,則夫子 謂書契取夬者誤矣。此自可以意曉也。特不知漢未 遠古,二圖尚皆茫昧,而陳摶之徒生二千年後何從 得之?然而九位者三列,數之旁正縱橫無有,不為十 五,故劉牧、李泰伯悉謂非人智能偽為也。劉、李之言 近矣,而《乾鑿度》本出漢世,其書多言《河圖》,曰「太一取 之以行九宮,四正、四維皆十五也。」夫太一非所論也, 其所謂四正四維環拱,一五無往而不為十五,即此 圖也。然則昔之作為《乾鑿度》者,實嘗親見是圖矣。其 書言七八之象、九六之變,皆以十五為宿,蓋於圖乎 得之也。《乾鑿度》者,世儒多引之以明《易》指者矣。而鄭 康成之論大衍,以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為五十,亦 自乾鑿度出也。晉張湛傳《列子》至七變為九曰此章 全是《周易》乾鑿度。則漢魏以降,凡言《易》老者,皆已宗 而用之,非後世託為也。然則圖書也者,乾鑿度實能 得之,而孔劉反不得見,何邪?所可言者,其四維四正, 皆為十五正,符陳摶所傳,則其來已古,篤可信爾。且 說《易》者,莫古於《繫辭》矣,而《繫辭》之言圖書,正與天地 變化,天象吉凶同在。聖人法效之數也。則謂以數發 智者,信而可驗也;謂有字有書者,妄也。天何言哉!而 況造字成書,明與世接乎?

朱元昇三易備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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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衍五十數本河圖洛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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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大衍者多矣。求合乎《河圖》之數,則曰「貴陽而進五」; 求合乎《洛書》之數,則曰「賤陰而退五。」及究其所進之 五,圖無兩五;究其所退之五,書實有五。無者不可有, 有者不可無。是殆意揣臆度為之說,非圖書實然之 數也。且盈天地間物,物無獨必有對,《洛書》乃《河圖》之 對,五十五數乃四十五數之對。分圖書而言,圖多陽 「也,書多陰也。合圖書而觀,總具百數。五十為陽,五十 為陰,陽對陰,陰對陽,無餘也,無欠也。是故以五十陽 數配五十陰數,陰陽合德,為大衍之數。」五十。由是探 之以神物,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胥此焉生。乾坤 合其策,是為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也。二篇合其策, 是為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大抵皆然。 孰謂「圖自圖,書自書」者乎?不然,筮何取於蓍哉?蓍一 本百莖,象圖書之數有百也。置五十而揲五十,象圖書之數配陰陽為五十也。言大衍者即此觀之,思過 半矣。

《河圖洛書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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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圖》《洛書》,皆天之所出,皆聖人之所則」,其所以異所 以同者,先儒言之備矣。若夫圖之奇數,始於左旋,終 於右旋,逆布也;偶數始於右旋,終於左旋,順布也。《書》 則奇偶同一右旋焉,此其異者然耳。《圖》之奇居四正 而五居中,貴陽也;偶居四維而虛其十,賤陰也。《書》則 奇偶得以相配焉,此其異者又然耳。《圖》之「一也、三也、 七也、九也,其象衡而奇,故《陽儀》之畫則之,至於《書》則 奇之衡,無以異於偶焉。圖之二也、四也、六也、八也,其 象縱而偶,故陰儀之畫則之,至於《書》則偶之衡,無以 異於奇焉。」此其異者又然耳。其所為同者,《圖》一生水, 而六與一為聯,與《書》之一六生成合,無以異也;圖二 生火,而七與二為聯,與《書》之二七生「成合」,無以異也。 《圖》三生木,而「八」與三為聯,與《書》之「三八生成合」,無以 異也。《圖》四生金,而「九」與四為聯,與《書》之「四九生成合」, 無以異也。惟五生土,圖虛其十,與《書》不同。然土旺四 季,圖一對九為十、二對八為十、三對七為十、四對六 為十,「十」之體不具,十之用已該,與《書》之「五與十生成 合」,亦何以異?不特此也,《河圖》之數奇贏偶乏,《洛書》之 數奇乏偶贏,人惟見不同耳,豈知默相脗合之妙,又 當於生成之合者求之。何也?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 五,生數也,合之其為數也十有五;地六天七地八,天 九地十,成數也,合之其為數也四十。圖書之周於外 者,總其數皆四十合成數也。圖之虛,其中則涵十有 五;書之實。其中則具十有五合生數也。以體分之。則 互於中外。各具生成。以數合之。則生數處中。成數處 外。於此見生生造化。皆自中起。圖書之异也、同也。可 得而言矣。

《納音方位禹謨洪範五行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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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音》五行之序曰金火木水土;方位五行之序曰水 木火金土;《禹謨》五行之序曰水火金木土;《洪範》五行 之序曰水火木金土。」「四者不同何也?」曰:自《河圖》《洛書》 求之則得之矣。納音五行,《禹謨》五行,其序本於《河圖》 方位五行,《洪範》五行其序本於《洛書》。何以言之?《河圖》 《納音》以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為 序。乾兌金也;離火也,震巽木也;坎水也,艮坤土也。故 納音五行之序曰「金火木水土。」《河圖》一六本水數居 北,七二本火數居西,九四本金數居南,三八本木數 居東,五土居中。故《禹謨》五行之序曰:「水火金木土。」以 是知納音五行、《禹謨》五行皆以《河圖》之序為序者也。 至若方位五行,先言木而後言火,《洪範》五行先言火 而後言木。今以《洛書》之方觀之,自北方水而之東方 木,自東方木而之南方火,自南方火而之西方,金居 中寄位於東北,西南則土也。故方位五行之序曰「水 木火金土。」又以《洛書》之數觀之,自天一水,次以地二 火,次以天三木,次以地四金,次以天五土。故《洪範》五 行之序曰:「水火木金土。」以是知方位五行。《洪範》五行, 皆以《洛書》之序為序者也。嗚呼!聖人立言垂世,豈偶 然哉?有所本也。不然,何以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 之。抑於此又知大禹準《河圖》而明謨,箕子倚《洛書》而 作範,關氏、劉氏圖書之辯,於斯可攷。

蔡沉洪範皇極內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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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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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圖》體圓而用方,聖人以之而畫卦。《洛書》體方而用 圓,聖人以之而敘疇。卦者陰陽之象也,疇者五行之 數也。象非偶不立,數非奇不行,奇偶之分,象數之始 也。是故以數為象,則奇零而無用。太元是也以象為數,則 多偶而難通;經世書是也陰陽五行,固非二體;八卦九疇, 亦非二致;理一用殊,非深於造化者,孰能識之?

李氏曰:《河圖》無四隅,其體圓,然虛其中,但用其外則方,故聖人以之而畫卦。《洛書》有四隅,其體方,然總其實,兼用其中則圓,故聖人以之而敘疇。卦者,陰陽之象,謂乾兌離震對坤艮坎巽,奇偶對待之象也。疇者五行之數,謂一六為水,三八為木,四九為金,二七為火,五為土,五氣流行之數也。「象非偶不立」,謂自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而象始立,此偶之分,即象之始也。「數非奇不行」,謂自一而三,三而九,九而二十七,二十七而八十一,而數始行,此奇之分,即數之始也。由是言之,則象偶而數奇,數不可為象明矣。奈之何?揚子準《易》而作元,以數為象,則自一而三為方,三而九為州,九而二十七為部,二十七而八十一為家。蓋「一元」生三方,三方生九州,九州生二十七部,二十七部生八十一家。為八十一首。每首四畫,自上而下,一畫為方,二畫為州,三畫為部,四畫為家。其中「周礥閑少戾,上干𤕠羨,差童,增銳達交䎡傒從進釋格夷,樂爭務事。」已上為「《天元》二十七首。」 更斷毅裝眾密,親斂強睟盛居法應迎遇竈大廓文禮,逃唐常度永昆。已上為地元二十七首減唫守翕,聚積飾疑。視沈內去,晦瞢窮割

止堅成䦯失劇馴將難勤養。已上為《人元》二十七首。視《易》之倍數皆零也。邵子作《經世書》,以象為數,則乾之乾為一,乾之兌為十二,乾之離為三百六十之類,視範數皆偶,雖然,此特蔡子意也。愚觀一期之數,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元八十一首,每首九贊,凡七百二十九贊,每二贊合為一日,一贊為晝,一贊為夜,凡得三百六十四日半,益以奇零二贊,成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足以當期天地間動植之物,有數、有名、有聲音。」邵子以天聲一百一十二,地音一百五十二,為動植之用數。又以一百一十二唱一百五十二,得一萬七千二十四。以一萬七千二十四唱一萬七千二十四,得二萬八千九百八十,一萬六千五百七十六,為動植之通數。天下之物盡於此矣。其○者,有其聲而無其字者也□;者,有其音而無其字者也。此即動植之物,有形而無字者也。以是唱呂,得一千六十四音,以是和律,得一千八聲,此即動植之物之有聲音者也。要之皆本於至理,豈後學所可議耶?又按:本圖有日「日聲多良千刀妻宮心●●●七下,唱地之用音一百五十二,是謂平」聲。闢音一千六十四者,謂以正聲圖中一聲至十聲為日聲者,各橫取一字,共十聲,去其體數●●●,三聲不用,而以「多良、千刀、妻、宮心」七字,各下唱地之用音一百五十二。如一聲「多」字,唱多古、《多丁》《顛曙》多黑、多丁、《顛得》,唱至末多呈、多珍、占貞,共生一百五十二字。又以一聲「良」字,唱地之用音一百五十二,「良古良零連魯良黑良零連勒」,唱至「末良呈良零連凌」,共生一百五十二字,故分圖云一之一。一音至十二音一聲多字唱《一之二》。一音至十二音一聲良字唱是也。《千刀妻》《宮心》五聲放此,每一字唱一百五十二字,七字唱七箇一百五十二字,共一千六十四也。水水音,古、黑、安、夫、卜、東、乃、走、思■■■九,上和天之用聲一百一十二,是謂開音。清聲。一千八者,謂以《正音圖》中一音至十二音為水音者,各橫取一字,共十二音,去其體數■■■,三音不用,而以古、黑、安、夫、卜、東、乃、走、思九字,各上和天之用聲一百一十二。如一音古字,和天之用聲一百五十二,古多,古經堅歌,古良,古經堅薑,和至末古妾,古經堅結,共生一百一十有二字。又以一音黑字,和黑多、黑新鮮梭,和至末黑妾、黑新鮮屑,共生一百一十二字。故分《圖》云一之一。一音古字和一聲至十聲《一之二》。一音黑字和一聲至十聲是也。安夫卜「東乃走思」七音放此,每一字和一百一十二字,九字九箇一百一十二,共一千八也。又按:分圖一之一等云者,以日月星辰水火土石為綱,日聲水音為一,月聲火音為二,星聲土音為三,辰聲石音為四。又云一聲至十聲,一音至十二音者,非止十與十二字也。謂一聲至十聲中,凡一百一十二,一音至十二音中,凡一百五十二,俱唱和遍也。唱地者為律,和天者為呂,此唱彼和,而聲音之道無窮。故張子云:「谷神非能報以律呂之變。」王弼云:「命呂者律。」邵子亦云:「韻法律天呂地。」皆謂是也。律隨天而變,呂隨地而化,闢隨陽而出,翕隨陰而入,唱隨剛而上,和隨柔而下,凡十二律,五聲八音之節,皆張本於此。若胡僧、了義、「司馬」等字及蒙古韻諸書,未有若此之詳且盡者。世固有能翻切字音,而未知其韻法何所本也。愚故解《經世》一圖於此,則凡十六圖,皆可類推矣。

《河圖》非無奇也,而用則存乎偶;《洛書》非無偶也,而用 則存乎奇。偶者陰陽之對待乎?奇者五行之迭運乎? 對待者不能孤,迭運者不能窮。天地之形,四時之成, 人物之生,萬化之凝,其妙矣乎!

《河圖》非無奇四句,即前《河圖》體圓用方四句之義。蓋《河圖》一六北三八,東四九,西二七,南五十,中奇也;而其用則以四成數為乾坤離坎,而居四正;以四生數為巽兌艮震,分居四隅,非偶而何?《洛書》則一對九,三對七,二對八,四對六,偶也;而用則一六為水,三八為木,四九為金,二七為火,五為土。非奇而何?其為偶者?如一與二對,三與四對,六與七對,八與九對,乃陰陽對待之義也。其為奇者,如一六為水。水生木則三八居東;木生火則四九居南;火生土則五居中;土生金則二七居西,乃五行迭運之義也。夫有對則非孤陽不生,孤陰不成矣;迭運則有生有克,運轉無窮矣。陰陽五行之妙如此。凡天地之所以成形,四時之所以成歲,人物之所以肇生,萬化之所以其凝,孰有外於是理者乎?

象以偶為用者也,有應則吉;數以奇為用者也,有對 則凶。上下相應之位也,陰陽相求之理也,中五特立, 而當時者獨盛也。是故天地定位,山澤通氣,木盛而 金衰,水寒而火囚,理有相須,而物不兩大也。數者,動 而之乎靜者也;象者,靜而之乎動者也。動者用之所 以行;靜者體之所以立。清濁未判,用實先焉;天地已位,體斯立焉。用既為體,體復為用,體用相仍,此天地 萬物所以生化而無窮者也。

象以偶為用,數以奇為用,承上文「《河圖》之用存乎偶,《洛書》之用存乎奇」 之義而言。象用偶,故其占也必有應而後吉;數用奇,故其占也必有對而後凶。所以然者何哉?蓋以卦象言之,上下不可以無應也,必乾得坤而後相臨,坤得乾而後相承;陰陽不可以無求也,必陽得陰而後立,陰得陽而後見,此所謂有應則吉也。以《範數》言之,中五獨立,四害不親,故平而吉。當時獨成,水木得時,故盛而寒,此所以有對則凶也。天地定位,以相應言,山澤通氣,以相求言。木盛金衰,水寒火囚,以當時獨盛言。理有相須者,乾坤相須而定位,山澤相須而通氣也。五行無兩大之勢者,木盛而金必衰,水寒而火必囚也。又言數動而「之乎靜,故本無對;象靜而之乎動,故本有應。之乎動者,《象》之用所以行;之乎靜者,數之體所以立。」 此象數之各為體用也。然一體一用,若不相關,至以其初而言,則又有相仍之理。方其象數未立也,其理已具於一元之中,未有所謂陽之清、陰之濁者,然其所以為用之理,固已默具矣,此用之所以為體也。及其象數既立,則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其陽之清者為天,陰之濁者為地;而其所以為體者,乃於是乎立焉,此體之所以復為用也。體用相仍,循環無窮,變化生成之功,有不可既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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