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187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一百八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一百八十七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一百八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一百八十七卷目錄

 春秋部總論五

  宋程子遺書春秋

  程子全書春秋

  程氏經說春秋

  張橫渠語錄春秋

  邵子皇極經世書觀物內篇 觀物外篇

  胡氏春秋傳綱領 總論

  劉敞七經小傳春秋

  楊時春秋義始隱 不書即位 鄭伯克段于鄢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

  公仲子之賵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冬十有二月祭伯來 二年春公會戎于潛 夏五月

  莒人入向 九月紀裂繻來逆女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三月庚戌 夏四月辛

  卯尹氏卒 秋武氏子來求賻 莊元年三月夫人孫于齊 夏單伯逆王姬 秋築王姬之

  館于外 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 紀侯大去其國

  楊時龜山文集答胡康侯論春秋 再與胡康侯論春秋

  龜山語錄春秋

  羅從彥豫章集春秋指歸序

  延平問答春秋

  胡宏文集春秋

  章俊卿文集齊人歸田辨 三家隳都辨 程沙隨辨春秋之疑

經籍典第一百八十七卷

春秋部總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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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程子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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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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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經之有《春秋》,猶法律之有「斷例」也。律令唯言其法, 至於「斷例」,則始見其法之用也。

學《春秋》亦善。一句是,一事是非便見於此。此亦窮理 之要。然他經豈不可以窮理?但他經論其義,《春秋》因 其行事,是非較著,故窮經為要。嘗語學者:且先讀《論 語》《孟子》,更讀一經,然後看《春秋》。先識得箇義理,方可 看《春秋》。《春秋》以何為準?無如《中庸》。欲知中庸無如權, 須是時而為中。若以手足胼胝,閉戶不出,二者之間 取中便不是中。若當手足胼胝,則於此為中;當閉戶 不出,則於彼為中。權之為言,秤錘之義也。何物為權? 義也?時也只是說得到。義義以上更難說,在人自看。 何如。

《春秋傳》為「案」,「經」為斷。

程子又云:「某年二十時看《春秋》。黃聱隅問某如何看?某答曰:『以《傳》考《經》之事跡,以《經》別《傳》之真偽』。」

程子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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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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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桓四年無秋、冬,如何?」曰:「聖人作經,備四時也。如桓 不道,背逆天理,故不書。秋冬只有兩處,如此,皆言其 無天理也。」

《春秋》以何為準,無如《中庸》。欲知中庸無如權,須是時 而為中。若以「手足胼胝,閉戶不出二者之間」取中,便 不是。若當手足胼胝,則于此為中;當閉戶不出,則于 彼為中。何物為權?義也只是說得到義。義以上更難 說,在人自看如何。

《詩》《書》載道之文;《春秋》聖人之用,全在此書,所謂「不如 載之行事,深切著明」也。

孟子曰:「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可以速則速,可以 久則久,孔子也。孔子,聖之時者也。故知《易》者莫若孟 子。」孟子曰:「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春 秋》無義戰。」彼善於此,則有之矣。征者,上伐下也,敵國 不相征也。故知《春秋》者,莫如孟子。

《五經》如藥方,《春秋》猶用藥治病,聖人之用,全在此書。 學者只觀《春秋》,亦可以盡道矣。

《春秋》之文一一在示人,如土功之事,無大小莫不書 之,其意止欲人君重民力也。

「《春秋》之法極謹嚴」,韓子之言深得其旨。

程氏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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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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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立君,所以養之也。養民之道在愛其力,民力足 則生養遂,生養遂則教化行而風俗美,故為政以民 力為重也。《春秋》凡用民力必書,其所興作,不時害義 固為罪也,雖時且義必書,見勞民為重事也。後之人 君知此義,則知慎重於用民力矣。然有用民力之大 而不書者,為教之意深矣。僖公修泮宮,復閟宮,非不 用民力也,然而不書,二者,復古興廢之大事,為國之 先務。如是而用民力,乃所當用也。人君知此義,知為 政之先後輕重矣。

張橫渠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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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
===《春秋》之書,在古無有,乃仲尼所自作,惟孟子能知之,

非理明義精,殆未可學。先儒未及此而治之,故其說 多鑿。

邵子皇極經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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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物內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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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昊天之盡物,聖人之盡民,皆有四府焉。「昊天之四 府」者,《春》《夏》《秋》冬之謂也,陰陽升降于其間矣。「聖人之 四府」者,《易》《詩》《書》《春秋》之謂也,禮樂污隆于其間矣。 《春秋》為藏民之府。

「觀冬則知《春秋》」之所存乎?

《春秋》者,五霸之事業也,五霸之時如冬。

「《易》之《春秋》」者,生藏之謂也;

「書之《春秋》」者,長藏之謂也;

《詩》之《春秋》者,收藏之謂也;

《春秋》之《易》者,藏生之謂也;《春秋》之《書》者,藏長之謂也; 《春秋》之《詩》者,藏收之謂也;「《春秋》之《春秋》」者,藏藏之謂 也。

《生藏》者,脩夫數者也;

《長藏》者,脩夫智者也;

《收藏》者,脩夫體者也;

《藏生》者脩夫聖者也,藏長者脩夫賢者也,藏收者脩 夫才者也,藏藏者脩夫術者也。

「脩夫數」者,《五霸》之謂也;

「脩夫智」者,《有周》之謂也;

《脩夫體》者,召公之謂也。

「脩夫聖」者,秦穆之謂也;「脩夫賢」者,晉文之謂也;脩夫 才者,齊桓之謂也;脩夫術者,楚莊之謂也。

「秦」「晉」、「齊」「楚」者,《春秋》之體也;

「聖賢才術」者,《春秋》之用也。

《春秋》以道名分,至於五霸,名分亂矣。仲尼以《春秋》正名分,《春秋》皆五霸之事也。故《春》、晉、齊、楚者,《春秋》之體也。

「秦穆脩夫聖,晉文脩夫賢,齊桓脩夫才,楚莊脩夫術。」 故聖賢才術,所以為《春秋》之用也。

《五霸》同數而異率,

《五霸》同智而異率,

《五霸》同體而異率,

《五霸》同術而異率,

「同術而異率者必以力,以力率民者,民亦以力歸之, 故尚爭。夫爭也者,爭夫利者也。取以利不以義,然後 謂之爭。小爭交以言,大爭交以兵,爭夫強弱者也,猶 借夫名焉者,謂之曲直。名也者,命物正事之稱也;利 也者,養人成務之具也。名不以仁,無以守業;利不以 義,無以居功;利不以功居,名不以業守,則亂矣,民所」 以必爭之也。五霸者,借虛名以爭實利者也。「帝不足 則王,王不足則霸,霸又不足則戎狄矣。」若然,則五霸 不謂無功于中國。周之東遷,文、武之功德於是乎盡 矣,猶能維持二十四君,王室不絕,如者猶五霸借 名之力也。是故知能以力率天下者,天下亦以力歸 焉。

數也者,盡物之體也。

智也者,盡人之術也。

「盡物之體」者謂之力。

盡人之術者謂之「率。」

「善率天下」者,止於「盡力」而已。

以道德功力為率者,乃謂之《霸》矣。

以化教勸率為力者,乃謂之《春秋》矣。

一世之事業者,非《五霸之道》而何?

邵伯溫曰:「霸以力服人,以力服人者止於其身,故其事業一世而已。」

脩《春秋》,自桓、文而下

自桓、文而下,孫五霸也;

孫五霸,則可謂卑之也。然聖人作《春秋》,雖五霸猶或取之,以其有功於一時也。故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聖人之心公天下也如此。《春秋》者,聖人之刑賞也。五霸雖得罪於聖人,及其有功,亦在所不掩也。嗚呼!治天下者,賞善刑惡,能如聖人之心以公天下,則四海之內無思不服。倘狥好惡之私,則「刑賞濫矣。刑賞濫而天下未有不亂者也。」

《孫五霸》,亦尚親也;

《五霸》尚親以力。

平王東遷,無功以復王業;赧王西走,無虐以喪王室。 威令不逮,一小國諸侯,仰存於五霸而已。此又奚足 道哉?

但時無真王者出焉,雖有虛名,與杞、宋其誰曰少異? 是時也,《春秋》之作,不亦宜乎?

當是時也,天下無王矣。孔子之作《春秋》,所以明王道而存王者之禮法也,使之得位則行之矣。孟子告齊、梁之君亦必以王道者,以此也。

「仲尼脩經。」周平王之時,《春秋》始於魯隱公

《春秋》作於周平之時者,以王者之跡熄也。《春秋》始於魯隱公者,以盡壞於此也。

諸侯不朝天子久矣,及楚預中國會盟,仲尼始進爵 為子。其僭王也,不亦陋乎!

楚,荊蠻之國。《春秋書》曰「楚子而僭王。」僭之甚者也。

宋之為國也,爵高而力卑者乎?盟不度德,會不量力, 區區與諸侯並驅中原,恥居其後,其於霸也不亦難 乎?

宋襄公亦嘗主盟,而衰弱無術,不足道也。

《五霸》尚言者也。

《尚言》者,必入於利也。

五霸用詭譎以假虛名,故《尚言》。

「五霸之法無生」,霸一變至於王矣。

《五霸之世》,如冬如冬,冽如也。

《觀物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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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聖人《六經》,渾然無跡,如天道焉,故《春秋》錄實事,而 善惡形於其中矣。

王通言《春秋》王道之權,非王通莫能及此。

「五霸」者,功之首、罪之魁也;《春秋》者,孔子之刑書也。功 過不相掩,聖人先褒其功,後貶其罪,故罪人有功亦 必錄之,不可謂不恕也。

「某人受《春秋》於尹師魯,師魯受於穆伯長,某人後復 攻伯長,曰『《春秋》無褒,皆是貶也』。」田述古曰:「孫復亦云: 《春秋》有貶而無褒。」曰:「《春秋》禮法廢,君臣亂,間有能為 小善者,安得不進之也?況五霸實有功於天下,安得 不與之也?治《春秋》者不辨名實,不定五霸之功過,則 未可言治《春秋》,先定五霸之功過,而治《春秋》,則大意」 立,若事事求之,則無緒矣。

平王名雖王,實不及一小國之諸侯。齊、晉雖侯而實 僭王,此《春秋》之名實也。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羊,名 也,禮實也。名存而實亡,猶愈於名實俱亡。苟存其名, 安知後世無王者作,是以有所待也。

秦繆公有功於周,能遷善改過,為霸者之最;晉文侯 世世勤王,遷平王於洛,次之;齊桓公九合諸侯,不以 兵車,又次之;楚莊強大,又次之;宋襄公雖霸而力微, 會諸侯而為楚所執,不足論也。治《春秋》者不先定四 國之功過,則事無統理,不得聖人之心矣。《春秋》之間, 有功者未見大於四國者,有過者亦未見大於四國 「者也。」故四國功之首,罪之魁也。

《春秋》皆因事而褒貶,豈容人特立私意哉?人但知《春 秋》聖人之筆削為天下之至公,不知聖人之所以為 公也。如因牛傷,則知魯之僭郊;因初獻六羽,則知舊 僭八佾;因新作雉門,則知舊無雉門;皆非聖人有意 於其間,故曰:「《春秋》盡性之書」也。

《春秋》為君弱臣強而作,故謂之「名分之書。」

胡氏春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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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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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春秋》者必知綱領」,然後眾目有條而不繁。自孟軻 而下,發明綱領者凡七家。今載七家精要之詞,智者 即詞以觀義,則思過半矣。孟軻氏莊周,漢董仲舒,隋 王通,宋西都邵雍,橫渠張載、河南程頤。

《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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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為誅亂臣賊子而作,其法尤嚴於亂賊之黨。 通於《春秋》,然後能權天下之事。

《春秋》之文,有事同則詞同者,後人因謂之「例。」然有事 同而詞異,則其例變矣。是故正例非聖人莫能立,變 例非聖人莫能裁。正例天地之常經,變例古今之通 誼,惟窮理精義,于例中見法,法外通例者,斯得之深 矣。

《春秋》見諸行事,非空言比也。公好惡則發乎《詩》之情, 酌古今則貫乎《書》之事,興常典則體乎禮之經,本忠 恕則道乎《樂》之和,著權書則盡乎《易》之變,百王之法 度,萬世之準繩,皆在此書。

劉敞七經小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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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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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傳。桓公二年》「宋督弒其君」下注,全衍。《莊九年》「齊 人取子糾殺之其何」,當云「其曰取之何?」十六年「公會 諸侯同盟于幽」,衍「公」字。二十六年「公伐戎」,少一「春」字。 《閔公篇》當附《莊公》後。僖十八年「宋公會曹伯伐齊」,衍 「會」字。《文十三年》「衛侯會公于沓」,少「公」字。《成二年》「齊侯 使國佐如師」,「己酉,及國佐盟于袁婁」後,又云「及齊國 佐盟于袁婁」,前文全衍,後文衍「齊」字。十五年「執曹伯 歸之于京師」,衍「之」字。襄二十四年「大饑」,誤為「譏」字。三 十一年「莒人弒其君密州」下注「衍密州,為君惡」已下 十四字。昭元年「衛石惡」,當作「衛齊惡。」二十年「華定出 本陳」,當作「奔」字。《哀七年》「若使他人然」,當云「使若他人 然。」

《左傳》曰:「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說者曰:「百雉之城,三 國之一也。」據子男而言也。又曰:「大都不過三國之一, 中五之一,小九之一。」然則設鄭伯建小都,才方一百七十餘步,豈有半里之地可為都者?又其中大計不 過五百畝之田耳。城郭涂巷,三分去一,則僅得三百 四十畝,如何建宗廟,社稷如何居民,如何守禦,此不 近人情之尤者。《公羊》云:「五板而堵,五堵而雉」是也。 《國語》曰:「禘郊宗祖。報。」報似有壇墠而無廟者。或曰:報 者,毀廟之有功德者。祫則亦及之,故云報也。

楊時春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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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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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春秋》 之時,詩非盡亡,《黍離》降而為《國風》,則雅之詩亡矣。雅 亡而無政,《春秋》所以作也。故曰:「《春秋》天子之事。」詩亡 適在平王之終,而隱公之初,《春秋》所以始隱。

《不書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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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崩,嗣子為君,則朝諸侯,布命于明堂,此即位之 禮也,《康王之誥》是已。天子有天下,諸侯有一國,小大 雖殊,其所以承宗廟之重則同耳。以天子之事考之, 則諸侯繼世為君者,其亦若此歟?故《春秋》于諸公所 以書即位也。然隱、莊、閔、僖不書即位,何也?《穀梁》曰:「繼 弒君不書即位,正也;繼弒君而行即位,是與聞乎弒 也。」此說是已。蓋寢苫枕塊,終身不仕,而恥讎之不復 者,人子之志也。況先君不以其道終,而嗣子遽可以 行即位乎?此不書即位,所以為正也。然隱非繼弒君, 而亦不書,何也?以《三傳》考之,皆謂有讓桓之志,則不 書即位者,蓋所以成公志也。古者君薨而世子生,則 百宮總己以聽冢宰,隱之不敢為公也,蓋亦有冢宰 之事乎?奚必踐南面而稱公也?不知出此,而徒謂有 讓桓之志,則其貽禍也不亦宜乎!夫禮,諸侯一娶而 九女,元妃卒,則次妃攝行內事而已,未聞有再娶之 禮也。用是言之,則仲子非夫人,桓公非嫡子,隱何為 而不敢為公也?然則蒍氏之禍,隱實為之也。隱之不 即位,其失遠矣,故《春秋》著之,其有旨哉。

《鄭伯克段于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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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勝其母,以害其弟。弟叔失道,而公弗制,比其得眾 也。雖欲制之,反畏人之多言,則克段,非國人之志也, 故不稱國討,而書鄭伯以譏之。夫為人君不能明義 以善俗,使不義者得眾,則鄭伯之過大矣。孔子曰:「我 戰則克。」克者,勝敵之辭也。書「克」,以見段之盛彊也。段 不弟,故不言弟,所以參譏之。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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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公仲子喪,不見于《春秋》,于此始賵,不及事也。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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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者,內為主也。宋人,外之微者也。屈千乘之尊而與 微者盟,故不書「公」,蓋諱也。

《冬十有二月祭伯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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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伯來」,不稱使,非王命也,私來也。書之者,惡其外交 也。

《二年春公會戎于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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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狄之道,徑情而直行,非可以禮信結也,與之會盟, 失之矣。蓋中國微,然後彼始與諸侯抗,與之會盟,非 得已也,至是而王綱可知也。

《夏五月莒人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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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者,以兵入也。《公羊》論「得向不居」是也。

《九月紀裂繻來逆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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譏不親迎也。以文王親迎于渭,諸侯不親迎,非禮也。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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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之盈虧,有數存焉,此巧歷者所知也,何與于人事? 而先王為之恐懼修省者,謹天戒而已。蓋于其常也, 賓餞出納,欽致其至,所以若天道,秩民事,尤重于此, 則其有變也,可不為之警戒乎?故《春秋》日食必書之, 所以重其變也。然或言朔,或言日,或不言朔日,或朔 日並書之,史失之詳略異也。

《三月庚戌天王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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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崩,國之大事,故書之。不書葬,魯不會葬故也。新王 即位不書,魯不朝也。蓋以書考之,則王既尸,天子二 伯各帥諸侯入應門左右,禮也。魯之不朝,則諸侯之 不臣可知矣。

《夏四月辛卯尹氏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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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卒皆名,而此言「尹氏」者,譏世爵也。古者為臣不敢 貳其君,故非銜君命,則束脩之問不出境,所以致臣 節也。生無相問,則其死也,何訃告之有乎?不書可也。 後世國亂君昏,而為大夫者交政于中國,故生或同 盟,死或相訃,非禮也。故《春秋》于其訃告而書之,所以 正臣子之分。

《秋武氏子來求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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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氏子者,未命也。父死,子將襲爵,故稱「武氏子」以譏 之。不稱,使,王有喪,未出命故也。夫邦有大事而魯不 賻,雖問罪可也。德不足以致之,反求焉,則天子微魯 之跋扈不臣可知矣。求者,《穀梁》謂「得不得,未可知之 辭」是也。

《莊元年三月夫人孫于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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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謂之孫,內諱也。文姜之于齊,父母之國也。雖父母亡,無歸寧之義,猶不當以「奔」志之也。蓋文姜通于齊 侯而殺其夫,則于義有可絕,而兄弟之倫喪矣,故不 書「姜氏」,而以「奔」志之,明其義當與齊絕也。姜氏,齊姓 也,獨此不書「姜氏」者,于其始奔正之也。

《夏單伯逆王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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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嫁女于諸侯,必使諸侯同姓者主之,禮也。單伯, 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魯君弒于齊,而使之主婚姻, 與齊為禮,則天子固失義矣。仇讎之人非所以接婚 姻,衰麻非所以接冕弁,則魯之臣子亦不當受也,故 書「單伯逆王姬」,以罪魯之臣子,不辭而往逆也。

《秋築王姬之館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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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姬之館,于廟則已尊,于寢則嫌,于群公子之舍則 已卑。為之改築,禮也。主王姬者必自公門出,則築于 外,非禮也。魯之主王姬,違義悖禮,其惡大矣。

《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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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在所誅絕,而反追錫之,則王綱之紊甚矣。

《紀侯大去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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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去」者,舉國而去之之辭也。紀季以酅入于齊,事之 以土地也,猶不免焉,故舉國以違其難。此智者之事, 畏天者所為也,《春秋》善之。書曰「大去」,與夫書奔者異 矣。或曰:世守也,非身之所能為也。故國君死社稷,義 之不得避也。然則紀侯之去國,無亦傷世守之義乎? 曰:昔者大王避狄而去,邠非擇而取之,不得已也。《孟 子》所以教滕文公者,亦如是而已。此古人皆然,何獨 于紀侯而疑之乎?

楊龜山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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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胡康侯論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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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示及《春秋》事實,鄙意猶有疑者。所論虞氏之史,直 書其君之名而不避,載其父母昆弟之惡而不隱。某 竊謂《四岳》稱舜之父頑,母嚚、象傲,乃舜在側微,未登 庸之時,言之宜若無害。周人雖以諱事神而有諡法, 然且名之曰幽、厲,孝子慈孫,百世不能改,則雖有諡, 其惡猶不隱也。《禮》曰:「臨文不諱。」故文王名昌而雍之。 詩曰「克昌厥後」;武王名發,而《小宛》之詩曰「明發不寐」, 若此類皆臨文不諱也。雖周亦然,莊公名同而書「同 盟」,僖公名申而書「戊申」,不可謂從。虞、史之質。將仲子 叔于田,皆刺莊公也。《清人》,刺文公也。不勝其母而害 其弟,詩人以剌莊公而不及段。使高克將兵,久而不 召,眾散而歸,詩人以刺文公而不及克,以莊文之罪 著矣,不待《春秋》書之而後見。鄙意如此,更思之如何?

《再與胡康侯論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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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質夫受經于明道、伊川之門,積有年矣。其論元年 之義詳甚,某故未敢輕議其說,蒙錄示第一段義,非 高明,不見鄙外,何以得此?幸甚!幸甚!公之用意精深, 非淺陋所能窺其閫奧。然意有所疑,義不敢默,姑試 言之。所謂元者仁也,仁者心也,《春秋》深明其義,當自 貴者始,故治國先正其心。其說似太支離矣,恐改元 初無此意。三代正朔,如忠、質、文之尚,循環無端,不可 增損也。秦以亥為正,失其旨矣。斗綱之端,連貫營室。 織女之紀,指牽牛之初,以紀日月,故曰「星紀。」五星起 其初,日月起其中,其時為冬至,其辰為丑。三代各據 一統,明三統常合而迭為首,周環五行之道也。周據 天統,以時言也。商據地統,以辰言也。夏據人統,以人 事言也。故三代之時,惟夏為正,謂《春秋》「以周正紀事」 是也。正朔必自天子出,改正朔恐聖人不為也。若謂 以夏時冠月,如定公元年冬十月,隕霜殺菽,若以夏 時言之,則十月隕霜,乃其時也,不足為災異。周十月 乃夏之八月,若以夏時冠月,當曰秋十月也。正朔如 建子丑是也,雖用夏時月,不可謂改正朔。鄙意如此, 公試思之如何?如未中理,更希疏示,以開未悟。

龜山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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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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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昭如日星,但說者斷以己意,故有異同之論;若 義理已明,《春秋》不難知也。《春秋》始於隱,其說紛紛無 定論。孟子有言:「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 作。」據平王之崩在隱公之三年也,則隱公即位,實在 平王之時。自幽王為犬戎所滅,而平王立於東遷。當 是時,《黍離》降而為《國風》,則王者之詩亡矣。此《春秋》所 以作也。

「九月丁卯,子同生。」曰:子同者,正名其為桓公之子也。 《猗嗟》之詩序曰「人以為齊侯之子」,其詩曰「展我甥兮」, 則明莊公非齊侯之子矣。以經考之,莊公之生,桓公 之六年也。至十八年始書夫人姜氏遂如齊,而《左傳》 因載申繻之諫與桓公適齊之事,則前此文姜蓋未 嘗如齊也。未嘗如齊,而人以莊公為齊侯之子,《春秋》 安得而不辨乎?此《春秋》所以為別嫌明微也。

閔二年書「鄭棄其師」,觀《清人》之《詩,序》可見矣。文公惡 高克使之將兵,久而不召,遂使眾散而歸,豈非棄其 師乎?蓋惡其人而使之將兵,以外之兵何罪?故止罪 鄭。

齊桓公封衛,未嘗請命于天子而專封之也,故《春秋書「城楚丘」而不言其封衛,蓋無取焉。然則《木瓜》美桓 公,孔子何以取之?曰:「《木瓜》之詩,衛人之詩也。衛為狄 所滅,桓公救而封之,其恩豈可忘也?欲厚報之,不亦 宜乎?」在衛人之義,不得不以為美。其取之也,亦衛人 之義而已。若《春秋》褒貶示天下之公,故無取。

《春秋》正是聖人處置事宜處。《五經》言其理,此明言其 用。理既明,其用不難知。

「人言《春秋》難知,其實昭如日星。孔子於《五經》中言其 理,於《春秋》著其行事。學者若得五經之理,《春秋》誠不 難知。」又云:「伯淳先生嘗有語云:『看《春秋》,若經不通,則 當求之傳,傳不通,則當求之經。某曾問之云:『傳不通, 則當求之經,何也』』?」曰:「只如《左氏春秋》書『君氏卒』,君氏 乃惠公繼室聲子也,而《公羊春秋》則書曰『君氏』,《傳》云: 『大夫也』。」然聲子而書曰「君氏」何義?須當以君氏為正, 此所謂求之經。

羅從彥豫章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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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指歸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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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聞伊川先生有緒言曰:「三王之法,各是一王之法。 《春秋》之法,乃百王不易之通法也。聖人以謂三王不 可復回,且慮後世聖王之不作也,故作此一書以遺 惠後人,使後之作者不必德若湯、武,亦足以起三代 之治也。」大略如此。《春秋》誠百王之通法邪?先儒之說 《春秋》不然。先儒紛紛不足道,孟子於聖門,蓋得其傳 者也。曰:「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又曰: 「《春秋》其事則桓、文、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此孟 子之說《春秋》者也。然未嘗以《春秋》為百王之通法也, 伊川何從而得之哉?已而反求諸其心,不立一毫,不 失不曠,一以其言徵之,豁若夢覺,曰:「《春秋》之為《春秋》 也,尚矣。」乃今知之,自周室板蕩,宣王撥亂反正,其詩 美之。《小有吉日》《鴻鴈》《大有崧高》《烝民》不幸,繼以幽王, 而驪山之禍作焉,然而文、武之澤未殄也。故平王東 遷,人猶望其復興也。及其久也,政益衰,法益壞,《黍離》 變為《國風》,陵遲極矣。方是時也,去文王已五百餘歲 矣,冠履顛倒,王跡蕩然。天生聖人,又不見用《春秋》於 此時儻不復作,天下不胥為禽獸者,吾不敢信也。故 夫子因魯史一十二公,始隱終麟,以二百四十年之 事,創為一代之典,善善而惡惡,是是而非非,寬不慢, 猛不殘,文不華,實不陋,久而彌光,可以垂後世,傳無 窮,真後王之懿範也。所謂「考諸三王而不謬,百世以 俟聖人而不惑」者,其此書之謂乎!或者曰:「《春秋》其事 則桓、文、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其信然乎?」曰:「春 秒自隱公以來,征伐四出,盟會紛然,迨莊歷僖,楚人 大為中國患。于時尊天子,攘夷狄,使天下不遂左 者,桓、文二公之力也。故伐楚之役,齊桓稱爵;城濮之 戰,文公以霸。自後世言之,二公之功烈莫盛焉。自三 王之時言之,不免為罪也,首止之會,河陽之」狩是也。 夫子因其事而書之,以明王道,故曰《春秋》,其事則桓、 文。古之聖人能以天下為一家,中國為一人者,非有 甚高難行之行,卓異之術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而 天下治矣。《書》曰:「天敘有典,敕我五典五惇哉!天秩有 禮,自我五禮有庸哉!」蓋典也禮也,皆天也。堯舜之治 天下,不越乎君臣父子之間,而禮以文之者也。故《春 秋》誅一世子止,而天下之為人子者莫敢不孝;戮一 大夫盾,而天下之為人臣者莫敢不忠。故曰:「孔子成 《春秋》而亂臣賊子懼。」孟氏之言,抑有由也。或曰:孔子 刪《詩》《書》,定禮樂,贊《易》道,三王之道于此盡矣,而又作 《春秋》,何也?曰:「五經論其理,《春秋》見之行事。《春秋》聖人 之用也。」龜山嘗告人曰:「《春秋》其事之終歟?」學者先明 《五經》,然後學《春秋》,則其用利矣,亦以此也。久矣哉!《春 秋》之揜於傳註也,猶鑑揜於塵,不有人焉刮垢磨光 以還其明,則是後之學者將終不睹聖人之心,天下 生靈將終不見三代之治,而夫子生平之志,將終不 行,理必無是也。此伊川之所以有《春秋傳》也。近世說 《春秋》者多矣。政和歲在丁酉,余從龜山先生于毘陵 授學,經年盡裒,得其書以歸,惟《春秋傳》未之獲睹也。 宣和之初,自輦下趨郟鄏,門人尹焞出以授予,退而 攷合於經,驗之以心,而參之以古今之學,蓋其所得 者十五六。於《春秋》大義,譬如日月經天,河海行地,莫 不昭然。微詞妙旨,譬如璣衡之察,時有所見,用是掇 其至當者作「指歸。」又因前人纂集之功,分別條章,裁 成義例者作「釋例」,未知中否?要須雍容自盡於燕閑 靜一之中,遲之以歲月,積之以力久,優而游之,使自 求之,饜而飫之,使自趨之,則於《春秋》之學,其庶幾乎!

延平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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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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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且將諸家熟看,以胡文定解為準。玩味久,必自 有會心處,卒看不得也。伊川先生云:「《春秋》大義數十, 炳如日星,所易見也。唯微辭奧旨,時措從宜者,所難 知爾。更須詳考其事。又玩味所書抑揚予奪之處,看 如何。積道理多,庶漸見之。大率難得學者無相啟發 處,終憒憒不灑落爾問:《春秋》:「威公二年,滕子來朝。」按滕本稱侯,伊川謂「服 屬於楚,故貶稱子。」熹按:楚是時未與中國通,滕又遠 楚,終《春秋》之世未嘗事楚,但為宋役爾,不知伊川別 有何據。又陳、蔡諸侯後來屬楚者,亦未嘗貶爵也,胡 文定以為為朝威而貶之,以討亂賊之黨,此義似勝。 然滕自此不復稱侯,至定公之喪來會葬猶稱子,夫 豈以祖世有罪而并貶其子孫乎?然則胡氏之說亦 有可疑者,不知當以何說為正?胡氏又謂「凡朝威者 皆無貶焉。」熹竊以為果如此,則是義理之正,可以危 急而棄之也。不知《春秋》之法果如此否?

二年「紀侯來朝」 ,《左氏》作「杞」 字,後有入杞會鄧事,《傳》皆有說可據。伊川胡氏依《公》《穀》作「紀」 字。

先生曰:「滕子來朝。考之《春秋》,夫子凡所書『諸侯來朝, 皆不與其朝也。胡文定謂:春秋之時,諸侯之朝,皆無 有合於先王之時世朝之禮者,故書,皆譏之也。滕本 稱侯,威二年來朝稱『子』者,以討亂賊之黨,於諸家 之說義為精。先儒又以為時王所黜者。胡氏以為果 如此,則《春秋》不作矣。恐先儒之說非來喻,以謂自此 終』」春秋之世,不復稱侯,豈以祖世有罪而并貶其子 孫乎?若如此言,大段害理。《春秋》與人改過遷善,又「善 善長,惡惡短,不應如此」,是可疑也。某竊以謂從胡之 說,於理道為長。觀夫子所書討亂之法甚嚴,滕不以 威之不義而朝之,只在於合黨締交。既已貶矣,後世 子孫碌碌無聞,無以自見於時,又壤地褊小,本一子 男之國。宋之盟,《左傳》有宋人請滕,欲以為私屬,則不 自強而碌碌於時者久矣。自一貶之後,夫子再書,各 沿一義而發,遽又以「侯」稱之,無乃紛紛然淆亂,《春秋》 之旨不明而失其指乎?蓋聖人之心,必有其善,然後 進之。若無所因,是私意也,豈聖人之心哉?若如此看, 似於後世之疑不礙道理為通,又不知如何。《春秋》所 以難看者,蓋以常人之心,推測聖人,未到聖人灑然 處,豈能無失耶?請俟他日反復面難,庶幾或得其旨。 伊川之說,考之諸處,未見春秋之前,服屬於楚事跡, 更俟尋攷。又來喻以謂紀侯來諮謀齊難,志不在於 朝威,故再朝無貶,則是義理之正,可以危急而棄之。 若果如此,尤害義理。《春秋》有誅意之說,紀侯志不在 於朝,威則非滕子之類也。列國有急難,以義而動,又 何貶耶?紀侯來朝,《左氏》作「杞」字。後有入杞之事,傳皆 有說,胡氏因《公》《穀》作「紀」字,《春秋》似此之類者多。如齊 子糾,《左傳》只云納糾,伊川乃以二《傳》為證。又嘗有看 《春秋》之法云:「以《傳》考《經》之事跡,以《經》別《傳》之」真偽,參 考理義之長,求聖人所書之意,庶或得之。

胡宏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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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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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人欲,莫明辨於《春秋》。聖人教人消人慾,復天理, 莫深於《春秋》。

章俊卿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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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人歸田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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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氏》載,犁彌言於齊侯曰:「孔丘知禮而無勇,若使萊 人以兵劫魯,侯必得志。」按《春秋》,中國之會,不知其幾, 未嘗有以兵劫人之事。齊景公圖伯,魯方請成,以兵 劫之,何以視諸侯乎?借或有之,《左氏》以為萊人。《穀梁》 又不言萊人,但曰齊人。《公羊》又都無此說,但曰「孔子 行乎季孫。」《司馬遷》又不言劫公之事,但曰「奏四裔之 樂,優倡侏儒為戲。」數者之說,更相背戾如此,何者可 信乎?可知其非也?且《左氏》曰:「齊人加於載書,曰:『齊兵 出境,不以甲車三百乘從我者』」,有如此盟。孔子使茲 無還,對曰:「而不反我汶陽之田,吾以共命者,亦如之。」 故司馬遷亦謂:「歸我汶陽、龜陰之田。」據汶陽田與此 所歸之田自別稽之。《地志》鄆田屬廩丘縣。《經》書「公居 于鄆」是也。讙在濟北蛇丘縣,《經》書「公會齊侯於濟」是 也。龜陰,古梁父縣,《詩》所謂「奄有龜蒙」是也。此皆魯地, 若乃汶陽,則齊田也。成公藉晉之力,取齊汶陽田,未 幾齊睦于晉,晉侯復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歸之於 齊。自此田歸齊之後,魯不可得也。而鄆田之失,自昭 公失國,齊取此以居之,昭二十五年書「齊侯取鄆」是 矣。定六年又書「季孫斯帥師圍鄆」,即此年齊伐我西 鄙之時失之,不得以此田為汶陽田明矣。《左氏傳》何 得以夫子請歸者汶陽,司馬遷亦謂汶陽歸我,何耶? 杜預名知地理,然有時而妄也。徒見《左氏》以鄆、讙、龜 陰為汶陽,即注云「三邑皆汶陽田」也。汶雖齊、魯之道, 魯之西北境拒齊,汶上之陽盡屬齊地。閔子騫曰:「如 有復我者,則吾必在汶上矣。」言欲北踰齊也。齊人刺 襄公曰「汶水湯湯」,以此見適齊何疑?何得附合《左氏》 即謂三邑乎?若然,經何不直言曰「齊人來歸汶陽田」, 此又知其非也。借如彼說,聖人修《春秋》自書其功,已 非人情矣。《春秋》之作,正以賞罰僭亂不正,方三家僭 亂之極,陪臣執國命,近有寶玉大弓之竊,後有叔仲 圍郈之變。聖人若用於時,不能一振魯之頹綱,乃區 區自書其功以示後世乎?既不能正三家之專,陪臣 之禮,又書其事於經,將誰之過歟?蓋說者必欲謂夫子嘗為大夫,於魯必有其功。夫子雖暫為大夫,遭定 公之孱懦,三家之專肆,未幾齊歸女樂,即致政而去。 歸田之事,於聖人何與?不知此自當時諸侯喜怒無 常,與之隙則橫見侵奪,與之好則侵地復歸。比年魯 與齊有隙,齊國夏伐我者再,公亦兩加兵於齊,逮是 年及齊平,為夾谷之好。會齊人以魯服己,故鄆讙、龜 陰之侵地復歸于我,亦如宣公之時,齊人嘗取我濟 西田。及宣公事齊,《經》則書「齊人歸我濟西田。」哀公之 時,齊嘗取我讙及鄆及。魯睦于齊,《經》則書:「齊人歸讙 及闡。」若以此歸田之功自夫子,則濟西之歸,讙、闡之 歸,誰之力乎?嗚呼!自聖人沒,《三傳》妄設事實,亂經十 之八九。予非好為臆說以毀聖人之功,蓋惡其害經 失實爾。使聖人復生,必以予說為然。拘儒俗士,孰可 與語此哉。

《三家隳都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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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公之十二年,《春秋》書曰:「夏,叔孫州仇帥師隳郈,季 孫斯、仲孫何忌帥師墮費。冬,公圍成。」說者曰:「孔子為 大司寇,言于定公曰:『臣無藏甲,大夫無百雉之城』。使 仲由為季氏宰,墮三都。於是叔孫先墮郈。季孫將墮 費,公山不狃以費畔;將下成公斂處父以成叛。」蓋《左 氏》先為此說,而《公羊》附益之,司馬遷又取而記之。予 以為不然。借使孔子用事,三家信之,如《公羊》之說,則 墮三都者,自三家之意何用?叔孫帥師而後墮費公 又自圍成乎?三家必自帥師以墮私邑,則非三家樂 為之可知。既非三家樂為之,則非夫子之謀行乎三 家可知。豈有聖人見任於定公,見信於三家,尚能使 之墮私邑而不能振國之紀綱?是年「第蛇淵囿」非所 宜築也,「大蒐于比蒲」,非所宜蒐也,何以不諫止之,而 徒書以譏之乎?又何惡三家之舞《八佾》、歌《雍徹》,而不 能救正之徒憤於空言乎?況十年經已再書「叔孫州 仇、仲孫何忌帥師圍郈」矣,此年之墮郈、「墮費」、「圍成」,謀 出夫子,則前年之再圍郈,又誰之謀耶?夫以三家之 僭亂日久,天子之禮樂征伐尚皆專為之,彼其治兵 積甲,高城浚池,以張大其私邑,夫子雖聖,安能一旦 使之墮名城、出藏甲也哉?不思之甚也!無他,諸儒以 先年齊歸田之功,自孔子遂以墮三都,似乎美事,故 以為孔子謀之。且《左氏》曰:「費人襲魯公,入於季氏之 宮,登武子之臺,費人攻之,弗克,入及側,仲尼命申句 須、樂」頎下伐之,費人北。又公斂處父同隳成,則曰:「我 將不隳。」公圍成,弗克。孔子曰:「好謀而成。今使費人得 以自魯入。及公側,孔子始使人下伐之。使伐而弗克, 將若之何?」及圍成,而終不能下,庸人之謀亦不如此。 為是說者,欲以加孔子之功,反以汙辱聖人也。使後 世疑聖人謀而無成,為無權變者,《左氏》與「數子之罪 也。」然則當時之事若何?曰:「此自陪臣據私邑之始,三 家欲隳之爾。夫子曰:『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蓋十世希 不失;自大夫出,蓋五世希不失也』。又曰:『祿之去公室, 五世矣,政逮於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孫微矣』。」 此正夫子作《春秋》本旨也。惟諸侯能僭天子,則大夫 必僭諸侯;惟大夫能僭諸「侯,則陪臣必僭大夫。」惟夫 祿去公室,政逮大夫之日久,則陪臣出而乘之,三桓 子孫不得不微也。當是之時,正陪臣執國命,三桓子 孫微之時也。是以內則有《陽虎》藏寶玉大弓,外則有 陪隸據私邑以叛侯犯,臣叔孫者也,而以郈叛;公山 弗擾,臣季氏者也,而以費叛;公斂處父,臣孟氏者也, 而以成叛:皆三家僭叛已極,當希不失之時見侮於 家臣爾。故前年已再圍郈,弗克,今乃帥師墮郈者,病 其強而毀之也。叔孫既墮郈,公山弗擾,不及已而又 叛,故三子挾公以圍之。聖人之意,以三家始得志也, 則各繕兵積粟,求以富私邑,弱公家,無所不為。及私 邑既強,公家既弱,而陪臣乃為之患,亦如三家之禍 魯也,故書之以為僭竊亂臣之戒,何與吾聖人之謀 乎?自聖人後,無有一人辯其謬者,傷哉,《春秋》之不振 也。

《程沙隨辨春秋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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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見沙隨《春秋解》,只有說「滕子來朝」一處最好。如隱 十一年方書「滕侯、薛侯來朝」,到桓二年便書「滕子來 朝。」先輩為說甚多,或以為時王所黜,故降而書「子。」不 知是時時王已不能行黜陟之典,就使能黜陟諸侯, 當時亦不止一滕之可黜。或以《春秋》惡其朝桓,特削 而書子,自此之後,滕一向書「子」,豈《春秋》惡其朝桓,而 并後代子孫削之乎?或以為當喪未君前,又不見滕 侯卒,皆不通之論。沙隨則謂此見得春秋時小國事 大國,其朝聘貢賦之多寡,隨其爵之崇卑。滕子之事 魯,以侯禮見,則所見者多,故自貶降而以子禮見,庶 得貢賦易供。此說恐是如此。緣後面鄭朝晉云「鄭國, 男也」,而使從公侯之賦,見得鄭本是男爵,後襲用侯 伯之禮以交於大國,初焉不覺其貢賦之難辦,後來 益困於此,方說出此等非獨是鄭,想當時小國多是 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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