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188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一百八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一百八十八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一百八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一百八十八卷目錄

 春秋部總論六

  宋李琪王霸世紀序王世紀 序齊霸桓紀 序宋霸襄紀 序晉霸文紀

   序晉霸襄紀 序晉霸靈盛景厲紀 序晉霸悼紀 序晉霸平昭紀 序晉霸頃定紀

  序魯世紀 序蔡世紀 序曹世紀 序衛世紀 序晉世紀 序鄭世紀 序滕世紀 序

  邢世紀 序同姓微國紀 序陳世紀 序杞世紀 序宋世紀 序齊世紀 序許世紀

  序莒世紀 序薛世紀 序邾世紀 序小邾世紀 序鄫世紀 序紀世紀 序庶爵微國

  紀 序楚世紀 序吳世紀

經籍典第一百八十八卷

春秋部總論六 编辑

李琪王霸世紀 编辑

序王世紀 编辑

「乾上坤下而天道立,君尊臣卑而人極建。」此義行乎 古今之正,彝倫之所以有敘,世教之所以不泯,百王 法度之所以相承者也。《春秋》一經,總攝萬事,而大本 始於尊王聖人蓋謂尊卑不著,則人紀不建而天理 熄矣,尚何萬事之有存哉?尊王之義設,而後是是非 非昭明而不舛,此《春秋》所由作乎?《春秋》之法,有述有 作,小事則述舊,而紀錄,大事則始作以明義。尊卑之 分,君臣之等,孰有大於此者?皆斷自聖心而始作者 也。按晉杜預載,晉汲冢得古書科斗文字,其《紀年篇》 有「周襄王會諸侯於河陽」之文,即《春秋》「狩於河陽」之 書,睹此則尊王之辭,信為仲尼特筆也。是以王加正 月,首明大訓。前未有言天王,而法天之號,自《春秋》始; 前未有稱京師,而眾大之名自《春秋》設。嗚呼!是聖人 定尊卑,正君臣,復建人紀之本也。自平迄敬十有三 王,王室之事,錄於經者九十有二。《春秋》,克己自治之 道,端本而不齊其末,正始而不治其終者也。書「天王」, 書「天子」,書「王」者,欲其修身有本,奉天有道,法文王之 達於天,德宣王之敕懼天命而無害德傷治之階矣。 書「王后」、書《王世子》、書「王子」者,欲其齊家有度,傳統有 正。思《關雎》之正始,下武之繼命,而無並后匹嫡之萌 矣。書「京師」、書「王室」者,欲其朝廷必治,國體必立,念岐、 豐之所由興,鎬京之所以盛,而無下堂厭尊之失矣。 書「狩」、書「居」、書「入」者,欲其天下為家。述《時邁》之訓,復東 都之會,而無以臣召君、以君避臣之事矣。書「來錫命」、 「書來歸賵」、「歸含」、「歸脤」者,欲其謹命令,嚴典刑,昭《彤弓》 之錫功,韓弈之賚德,而無屈命僭侯、溢寵媵妾之悖 矣。「書來聘」、「書來求」者,欲其惟禮之守,惟正之供,修太 宰貢賦之職,宗伯聘問之節,而無辱典征利之瀆矣。 書「朝王」、「書如京師」者,欲其奔走列國,申明堂之位,舉 酆宮之政,而無強侯大邦慢上之患矣。《書》「王臣之主 盟」、「主會」、「主伐」者,欲其禮樂征伐悉歸於上,如召伯之 率職,吉甫之治戎,而無侯伯陪臣掠權之變矣,皆因 其不正而反之,正而致於本原者也。如此,則東周改 物,而五霸之績可黜矣。

序齊霸桓紀 编辑

霸之名起於誰乎?王道流行,方伯受職,古未始有霸 也。王澤壅而下權張,正理微而力政起,蒙「震主」之號, 而不循敬君之節,此霸之名所由立歟?以古之未始 有是,而桓公實造端,則桓為首罪矣。而《春秋》或予桓, 何哉?蓋黜其義而錄其功也。功義不相掩,而后霸者 之是非斷矣。何謂義行乎人心之安,而主敬以事上, 「純乎由衷之善,而履正以律己」,此桓公之所缺也。「何 謂功?王室既卑而稍尊,四夷盡抗而僅戢,諸侯群起 而略定」,此則桓公之彼善于此也。欲知桓公之彼善 於此,當以《春秋》世變之迭異者考之。大抵《春秋》之世, 盛衰凡三變焉,桓公未興,與桓公之方霸,及桓公之 既沒,世變各異也。然桓公一人之身,盛衰又凡三變 焉,圖霸之初與定霸之日及成霸之後,得失各殊也。 是又桓公僅可錄之中而復有不足焉者也。王臣下 聘而不答,王師出救而無功,凡伯蒙伐戎強於北,蔡 師書敗荊盛於南,鄭分許鄙,宋廢鄭嗣,紀小而并於 齊,郕弱而逼於晉,此桓公之未興也。王禁明而王臣 不下聘者六十年,盟會同而諸侯無私爭者三十年, 序績召陵而荊帖矣,陳旅聶北而狄退矣,獻捷過魯 而戎弭矣,此桓公之主霸也。天王出居而官守不問, 衛懿滅親而義師無討,楚書「子」而主會矣,狄書「人」而 參盟矣,此桓公之既沒也。所謂《春秋》之世,盛衰凡三 變者此也。伐郳侵宋,侯度未一;入蔡侵鄭,戎疾未殄; 滅遂降鄣,履事未久,設施多舛,遇穀盟扈,閱理未熟, 檢防易肆。蓋桓公圖霸之初也,貫澤而下,葵丘以前, 衣裳不歃血,兵車無大戰,仲尼稱其「一匡」,孟氏與其 為盛,在是數年。蓋桓公定霸之日也,九國叛而萌震 矜,管仲死而放繩墨,城杞貶於城邢,救徐怠於救許, 伐黃則外憂啟,滅項則眾志離,會卞則家法隳,蓋桓 公成霸之後也。所謂「桓公一人之身,盛衰又凡三變」 者,此也。驗《春秋》大勢之三變,則桓公主霸為有功;即 桓公一身之三變,則桓公立功為不遠。功過相準,齊 霸之本末可考矣

序宋霸襄紀 编辑

謂《春秋》不予宋襄之霸乎?則襄公之始嘗以霸書;謂 《春秋》為予宋襄之霸乎?則襄公之終不以霸錄。始以 霸書者,曹南之文曰:「宋公,曹人、邾人。」其與北杏、城濮 主諸侯之辭,無以異矣。終不以霸錄者,宋公茲父卒, 略不書葬,其與秦、楚之君無別矣。《春秋》忠厚之法,蓋 致意乎始而不足乎終者也。何以致意乎始?宋以先 代文獻之後,爵居庶邦侯伯之長,齊晉猶可以霸,豈 宋之不可以霸哉?既霸矣,何以不足乎終?齊桓終身 之經營,猶可取于《春秋》者,徒以有靖中國之功,襄公 非特無功,而又階亂,則霸將何賴焉?或曰:「襄公假仁 義而亡者也。」曰:「苟能假仁義,則不遽亡也。」如襄公亦 豈知所謂仁義者歟「伐喪以立威」,仁悖之甚者也;「致 夷以謀夏」,義隳之大者也。推是物以往,雖欲假仁與 義,不能矣。

序晉霸文紀 编辑

晉有二文之業,謂文侯、文公也。《書》錄文侯之命,扞王 于艱,錫以秬鬯,為東周賢侯,《春秋》詳文公之霸,蓋文 侯家法也。文公之興,其事易于齊桓,固有自來矣。然 文公以前,晉之君大夫曾不通于盟會,不著于典冊, 文公既入國,而事之不載于經者,亦凡四年,雖以納 王之懿功,削而不見,至二十八年,一簡之中乃五挈 晉侯不以為繁,是果何哉?蓋晉自武公以支代宗,非 有王命,并吞專立,讀《無衣》之詩,雖晉之臣民不能自 安也。《春秋》為是,黜晉不書,文公奔而復國,內何所承? 上何所稟?經復略之勤王固為大美。原其初心,狐偃 曰:「求諸侯莫如勤王。」是特以求諸侯之利心而為之, 豈真知君臣之義?跡其行事,蓋求名而不得者也。至 二十八年,晉、楚之爭,乃關夷夏之盛衰,非係一國之 得失。《春秋》抑楚之深,故予晉之亟,則晉亦不為無績 于中國矣。此所以桓、文並稱歟?大抵桓、文雖並稱,而 文固非桓匹也。桓公二十餘年,蓄威養晦,始能向楚, 文公一駕,而城濮之功多于召陵。桓公屢盟數會,遲 徊晚歲,始會宰周公,文公再合,而溫之事敏于葵丘。 桓公終身與諸侯周旋,會鄄失魯,盟幽失衛,首止失 鄭,葵丘失陳,文公三會,則大侯小伯莫敢不至,其得 諸侯又盛乎桓公,而曰「文非桓匹」,何也?文公之功多 于桓公者,罪亦多于桓公也;事速就于桓公者,義尢 壞乎桓公也。《春秋》不以功蓋罪,不以事掩義,不以名 誣實,此其非桓匹歟?桓公得江、黃而不用于伐楚,文 公則謂非致秦不可與楚爭,楚抑而秦興矣,此桓之 所不肯為也。桓公會則不邇三川,盟則不加王人,文 公會畿內則抗矣,盟子虎則悖矣,此桓之所不敢為 也。桓公寧不得鄭,不納子華,懼其獎臣抑君,不可以 訓。文公為元咺執衛侯,則三綱五常于是廢矣。此又 《桓》之所不忍為也。觀此,則夫子「正譎」之辨,獨不深切 著明也哉!

序晉霸襄紀 编辑

齊孝公不能率桓之業,晉襄公能繼文之統。孝公之 初,宋有抑齊之志;襄公之初,秦懷駕晉之謀,宋啟甗 之爭,秦尋殽之釁,皆爭霸之端也。孝公不能抗宋,而 襄公首能挫秦,此晉之所以未失霸,則殽之功當大 書之,與城濮等可也。《秦誓》曰:「晉襄公帥師敗殽。」而《春 秋》不書君,將獨言晉人,是特削之也。夫殽之戰,《春秋》 亦幸晉有功矣,何遒削之邪?曰:幸之者夷,不偪華以 權之未失也;削之者喪,不興戎以義之不可也。豈可 以小功妨大義乎?雖然,襄公復霸,則實由於此。文公 方沒,三強並興,秦雄西陲,狄狃北師,楚張於南,苟縱 一敵,則晉霸去矣。襄公夏戰殽以卻秦,秋敗箕以剪 狄,冬伐許以離楚,一年之間,三敵悉退,亦可謂有霸 者之略,此其能繼文者也。苟有霸者之略,則襄之烈 何謂僅止乎此?曰:「外患既息,舉動即異,伐衛則損威 矣,會公孫敖則毀烈矣,士縠主盟則權散矣,陽處父 救江則謀怠矣。越一二載,事不逮初,況能持久哉!」是 以君子不貴速成而圖全於其終,不志小利而宅慮 於其遠。襄公之規模又淺於文公甚矣。

序晉霸靈成景厲紀 编辑

靈公政隳柄分,無抗霸業之志;成公力弱事淺,無主 諸侯之權;景公心勞謀舛,無制中夏之略;厲公外強 中乾,無服人心之道。四君雖執夏盟,非復文、襄之舊 矣。靈公以少主蒞強卿,上驕下肆,楚始爭鄭,蓋將嘗 試晉政,於是有狼淵之師,此非細故也,而救鄭之役, 止書「晉人」,衛、鄭欲介魯以求通,蓋未忘晉德,於是為 沓棐之會,此關大勢也。而新城之盟,晉侯不出。扈之 盟,曰「討齊亂。」之會,曰:平宋難,蓋君臣之大倫,人道 之不可廢,此豈常變也哉?或求賂以免,或無功而還。 楚范山曰:「晉君少,不在諸侯,北方可圖也。」夷狄謀取 其霸,方且沈溺宴安,厚歛雕牆,輕殺愎諫,雖欲不亡, 得乎?故曰:「無抗霸業之志也。」成公若有其志矣,內難 甫靖,履國未長,四年而後始出偏師以侵陳,黑壤與 扈二會,僅能再合列國而已。黑壞以服鄭,《扈》以謀陳亦庶幾改物也。然始之不能即為者,凡數年外而楚 人三歲三伐鄭,晉無攘卻之師;內而鄭子家弒穆公, 晉無討賊之刑,諸侯何所觀令焉?故曰:「無霸諸侯之 權也。」景公若能收其權矣,規模失序,徒勤諸侯,不能 首合與國,大修同盟,以治即異之黨,使楚人得號令 於辰陵,乃且亟會攢、函,求山後諸狄以為先務,是孰 緩孰急也?不能謀少西氏之逆,以誅陳之惡,使楚遂 行方伯之事,乃且修帷房一笑之憾,興大師以伐齊, 得已不已,是孰輕孰重也?不能統一六師,蒐繕卒乘, 以一矢遺楚,而使邲不振旅,為中國羞,乃且伐廧咎 如滅赤狄,哆然言功,是孰害孰利也?蟲牢、馬陵、盟蒲, 晚年三會,雖得諸侯,竟莫駕楚,故曰「無制,中夏之略 也。」厲公若有其略矣,德薄而多大功,慮淺而多得志。 觀厲公不特以汰心行之,亦假義飾譽者也。歸於京 師,而後正曹負芻之罪;請於王官,而後逞伐鄭之威, 此類可欺,世自掩矣。晉之所忌者,曰楚、曰秦、曰吳、曰 狄。厲公自交剛敗狄,則狄退;會京師伐秦則秦懼;戰 鄢陵勝楚則楚弱;會鍾離通吳則吳成;四鄰無釁,而 諸侯反貳。是以沙、隨辱我,猶未快也,而求多季孫;柯 陵伐鄭,猶未息也,而再勤單子;諸侯無患,而蕭牆反 危。是以三卻之誅成,而匠麗之難萌矣。故曰:「無服人 心之道也。」

序晉霸悼紀 编辑

晉悼公其猶有君子之資乎,不獨霸功之美也,齊桓 歷變履險,以數十年之經營,而行事未免過舉;晉文 老於奔走,晚而復國,然血氣之虛驕未除,悼公之齒 淺矣,更事變未多而閱義理未熟也,乃能忠厚而不 迫,堅忍而持重,有回慮卻顧之謀,無輕逞輒快之舉, 蓋亦稍知以道養其心者歟!八年九合,則勤於安夏 「也;三分四軍,則謹於用民也;不登叛人,則識名義也; 稟命王官,則知所尊也;屈己和戎,則不貪功夷狄也; 朝聘有數,則不求多列國也;六卿選德,則用人有章 也;騶御知訓,則教士有法也。」此其所以能服諸侯,能 得鄭而駕楚哉?使晉以智力相長,設詐術,任強大,未 必能服諸侯也,悼公先以謙德臨之,《雞澤》之召諸侯 曰:「寡君願與一二兄弟相見,以謀不協。」此豈有勢要 力劫之辭哉?故十三國相與周旋,不令而從,無滅譚、 滅,遂、執曹、執衛之事。使晉以盟誓為信,瀆鬼神,費辭 令,未必能得鄭也。悼公純以誠心行之,鄭子展曰:晉 君方明,必不棄鄭,此豈晉能以區區載書留之哉?故 五會之信,終於不盟,無逃盟乞盟之煩。使晉以戰伐 為威,暴骨而逞,未必能駕楚也。悼公一以容量處之, 楚子囊曰:「晉不可敵,事之而後可。」此豈晉能以力競 而勝之哉?故三駕之烈,不交一旅,無城濮、鄢陵之勞。 是三者,非所謂猶有君子之資者乎?然悼公之盛如 此,而其失安在?曰能服諸侯而不能杜大夫用事之 機,能得鄭而不能,掩失陳之責,能駕楚而不能,蓋誘 吳之非,此其所以失歟?夫諸侯盟會之權,非大夫敢 干也。蕭魚以後,凡三大會,士丐、荀偃實儼然臨之,諸 侯雖合,大夫浸分,何謹於諸侯而縱於大夫乎?陳之 不可棄,猶鄭之不可舍也。戍陳之役,以為有陳非吾 事也,無之而後可。鄭雖向晉,陳竟歸楚,何工於撫《鄭》 而拙於懷陳乎?吳不可啟,猶楚不可釋也。會、向之後, 欲數吳不德以退吳人,抑亦晚矣。楚患雖弭,吳憂尢 甚,何明於治楚而闇於治吳乎?不然,則悼公之業遠 過齊桓、晉文矣。

序晉霸平昭紀 编辑

悼公能以晉國壞亂之後,復文襄已失之業;平公不 能以中夏安強之時,保悼公方成之功。人之強於為 善,與其安於不競者,興衰相遠,固如此也。《孟子》曰:「晉 平公之於亥唐也,弗與共天位也,弗與治天職也。」夫 平公衰微,正患不自為政。大夫為政耳,豈有職位不 與人共治者?蓋政在侈家,而賢者壅棄,此其所以削 弱不亢也。平公五盟六會,服齊狄,寧東夏,平秦亂,城 淳于,師徒不煩,民無怨讟。祁午數當時之功若此,然 內有變而不知,外有患而不悟,尚何有功足云哉!方 桓公之初,每患霸權大強而王政弱。文、襄以後,王政 不足論矣,惟恐霸權之不能強也。權者大物也,上不 能制而授之下,則下強而上弱;中國不能制,而授之 夷狄,則夷狄強而中國弱,家有千金之利,已弗能受, 呼庸隸而與之,雖三尺之童不為,豈有尊為邦國而 授權於大夫?此《湨梁》之會,平公所謂「內有變而不知」 者也。人欲自毀藩籬,揖仇敵於廡下,而與之盾柄,此 不待智者而後知其不可。豈有身主夏盟,而授權於 夷狄,此宋之盟,平公所謂「外有患而不悟」者也。蓋世 有苟道自便者,媮於及身之謀,而忘乎後日之害平 公,則謀出乎身,而害見乎身,何其謬歟!溴梁之事,非 大夫敢竊權也。諸侯在會,而大夫實主《載書》,是委權 以與之也。荀偃一怒而十二國興戎。後五年,欒盈之 作亂,曲沃之民惟主欒氏,不知公室,晉幾分國而並 立矣。宋之盟,非楚之能持權也,晉主夏盟而挈諸侯以𢌿楚,是棄權以假之也。虢之會,再讀《舊書》,後八年 楚靈王會於申,實用齊桓、召陵之典,晉蓋十九年無 預中國之事矣,此皆平公身致之也。至乎昭之政,則 又微矣,僅能一會大夫,一盟諸侯,方楚靈辱於乾谿, 諸夏庶幾復霸。為晉君臣者,改物厲志,憤悱警懼,以 率舊烈,猶恐不逮。今也,四夷未觀德,而虒祁崇侈以 啟貳;列國未聞信,而邾南盛兵以示汰。平丘雖曰同 盟,齊敢拒令,鄭敢爭承,衛病芻蕘之擾,魯困蠻夷之 訴,坐視諸侯之去而不之顧,況能駕敵國哉?宜乎晉 之卑也。

序晉霸頃定紀 编辑

讀隱、桓之《春秋》而知王澤之竭也,讀昭、定之《春秋》而 知霸烈之壞也。晉霸復盛於悼公,寖衰於平、昭,而遂 廢於頃、定。夫晉以奕世九君之業,豈無積累之功,著 在諸夏,而頃、定一壞而不可復收。嗚呼!廢興存亡,未 有無故而然者也。千尋之木,物能蠹之,必其中先腐 壞戕蝕,而後蠹生焉。嘗原晉事之顛末而察其所由 失矣。或曰:「晉之廢也,其變在夷狄。有楚弗攘,有吳弗 抑,二強並立,伯權遂衰。自召陵擁十八國之眾,不能 振旅。至於戎蠻之執,晉俛然北面而事楚以京師之 禮。自吳滅巢、滅徐、伐陳、伐晉,不能誰何。迄乎黃池之 會,吳哆然操方伯之令,而下以列國令晉,《春秋》由此 絕筆焉。」則晉之失霸,實吳楚之張也。曰:中國苟合,則 吳楚豈能間乎?其端在諸國之先貳也。當時以齊景、 衛靈、宋景之君,其國皆強,戮力周旋,何畏乎吳、楚?今 也齊、景有抑晉代興之志,衛、宋、魯、鄭之君無非攘臂 以從齊者也。蓋晉執行人叔孫婼,與邾大夫坐而失 魯,執宋樂祁犁而失宋,涉佗成何詬衛而失衛,荀寅 辭蔡而失蔡,假羽旄於鄭而失鄭,是以齊得以盡收 諸侯。鄭則與齊盟於鹹,會於安甫矣;衛則與齊盟於 沙,次於五氏矣;魯則會齊於牽矣;宋則與齊會於洮 矣。終而齊侯、衛侯且伐晉矣。則晉之失霸,乃諸侯之 離也。曰:「晉國苟治,諸侯安得背乎?」其原在大夫之先 叛也。使六卿諸臣如先大夫之肅,皆盡忠以輸王室, 何憂乎齊、衛?今也,強家多門,各求封殖,而削弱之禍, 獨歸宗國。蓋自趙鞅取衛貢五百家,動晉陽之甲;自 韓不信執宋命卿,不顧踐土之盟;自魏舒南面蒞政, 敢于位以命大事,而趙藉韓虔,魏斯為諸侯之萌已 成矣。則晉之失霸,乃太夫之擅也。曰:晉之禮義素明, 則大夫豈得擅乎?利勝而義微,此上下之所以不奪 不饜也。范鞅請冠而魯使蒙執,趙鞅受楊楯而宋卿 賈禍,邯鄲爭貢而三卿亂國,或取季孫之賄而昭公 弗納,或求蔡侯之貨而楚師無出,或索我十牢而吳 人藉為口食。孟子曰:「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晉霸之 壞,又誰咎歟?《春秋》所以嚴義利之辯,察天理人欲之 分,正君臣上下之位,而示後世以防微杜漸、反本澄 源之道也。

序魯世紀 编辑

《春秋》主魯而述作者也,故錄魯之行事,特加「內魯」之 文。列國稱「侯」而我獨稱「公」,列國書「卒」而我獨書「薨」,列 國之君至我,則曰「朝」,大夫至我則曰「聘」,而魯之君大 夫有事于列國,獨書曰「如」,經書「公如齊」、「如晉」、「大夫如 陳」、「如宋」是也。列國之盟于我,則曰「來盟」,而我之有盟 于列國者,獨曰「涖盟」,經書「公子友涖盟」、「齊叔孫婼涖 盟」是也。列國之擅相吞滅皆書「滅」,而我則不書滅而 書「取」,經書「取鄟」、「取鄫」、「取邿」是也。列國之專殺大夫皆 書殺,而我獨不書殺而書「刺」,經書「公子買」不卒戍,刺 之,「刺公子偃」是也。列國之君去國則書「出奔」,而我則 不書奔而書「孫」,經書「公孫于齊」、「夫人孫于邾」是也。《春 秋》可謂尊我之至者也。仲尼刪《詩》,則史克之頌,不班 之《邶、鄘》、齊、鄭之風,而繫之于《清廟》之後;其定書,則《費 誓》之文獨附于《盤誥》訓命之後,蓋不獨《春秋》之尊魯 也。嗚呼,《春秋》為是尊我之甚者,獨望我之深而責我 之備也。是故褒貶大法皆自我始,而是非善惡未嘗 沒其實焉。不書「即位」,不書「王」,不書正所以責備乎我 君也。書「夫人姜氏」,書「婦姜」、書「孟子」,所以責備乎夫人 也。書「翬」、書「柔」、書「溺」、書「仲遂」,所以責備乎卿大夫也。曰 郊,曰禘,曰「大雩」,曰「大閱」、大蒐,所以正我之僭典也。曰 「考宮」,曰《獻羽》,曰「立宮」,曰「毀泉臺」,所以正我之亂制也。 曰「初稅畝」,曰「作丘甲」,曰「用田賦」,所以正我之失政也。 曰「大君軍」,曰「舍中軍」,所以正我之紊權也。曰「築郿」,曰 「如乎」至曰「新作南門」,所以正我之厲民也;曰「大水」,曰 「螟螽」,曰「震電」,曰「雨雹」,所以正我之慢時也。《春秋》責我 要備,蓋如此哉!《通》一經所書,大而關乎王室之隆替, 係乎霸政之善否,交乎列國之往來,凡因我以立文 者,其示義固不專在我矣。至為我而特書者,常事則 不錄,所以修泮宮,復閟宮,克淮夷,《詩》之所頌,《春秋》缺 焉,而所錄者皆事之變也。故夫事之所由變,而十二 公之得失蓋可睹矣。亟於伐邾而舍盟、蔑之信,貪於 得祊而忘許、田之失,始黨宋、衛以仇鄭,而終挾齊、鄭

以惡宋,入極之師既縱於無駭,而伐鄭、伐宋之師復
考證
擅乎公子翬,此隱之所以有鍾巫之變也。捨許田而

遂鄭黨,納郜鼎而成宋亂,強則屈己於齊、鄭、宋、衛之 間,弱則肆志於滕、杞、曹、邾之君,始逆兄弟之倫而天 理隳,終瀆夫婦之分而人欲縱,此桓公之所以取彭 生之禍也。「會齊廢復讎之義,納衛有獎叛之謀,圍郕 背同姓之恩,追戎啟外患之侮,觀社則國政荒,刻桷 則侈心肆」,此莊之不能克己也。養慶父之禍而不能 除,歸季子之賢而不能任,此閔之不能保國也。棄夏 盟而即楚,則失與國之望;先晉室而後周,則無敬君 之節;須句之功,不足以掩升陘之辱;取穀之師,不足 以洗至酅之恥,此僖之所以不得為全賢也。三《書》不 雨,而無勤民之心;四不視朔,而無自強之志;處父厭 盟,則辱于晉;郪丘賂盟,則辱于齊,此文公之所以安 于媮政也。賂田求婚,君大夫奔走無寧日,以為媚齊 之謀,不會于扈,不盟於清丘而無事。晉之志一逞於 兵,則伐莒、伐邾猶未巳也,而伐萊、伐杞;一放於利,則 取向、取繹猶未饜也,而取根牟,此宣公之所以無良 圖也。四卿得志於齊,僅能免二鄙之侵;而十年三朝, 三聘於晉,不能止沙、隨、苕丘之辱如京師,似可以求 尊周之名,而會盟於蜀,莫能掩背華之實。此成公得 不救失,而不知其非也。仲孫之用事者五,叔孫之用 事十有四,季孫之用事者十,則三卿專政之形成。齊 人伐我者七,邾人伐我者二,莒人侵我者四,則鄰國 交爭之禍起。雖享國之長,倚重於晉,而已階削弱之 端,此襄公治實生亂,而不悟其變也。納牟夷之叛,則 非所以為臣下之訓;取同姓之女,則非所以明三綱 之序;如晉至河而見卻,則無以為託國之謀;築郎囿 則民力竭於公,蒐紅蒐、比蒲則戎政歸於下,此昭公 所以淹恤於乾侯也。會于夾谷,而歸龜陰之田,行乎 季孫,而隳費、郈之都,雖僅能明禮義之治,雉門兩觀 之作,而僭典莫改;「寶玉大弓」之竊,而分器莫之保,惛 於女樂,而政歸強家,此定公所以有聖人而不克用 也。五伐邾而勞師於外,四城邑而疲民於內,伐齊以 離中國之與,事吳以結非類之好,此哀公所以基適 越之辱也。夫我雖秉周公、伯禽之法,守四代之服器, 其實衰微削弱,不得與齊、晉大國齒,而僅肩隨陳、鄭、 曹、衛之間,然所以猶賢於諸侯者有二:其君猶知以 禮而自守也,其卿大夫猶多識文獻典章之舊也,而 所以國多變故而不靖者亦有二:其家法不設而無 正始之道也,其君政不收而無御下之綱也。當時齊、 晉圖霸,常以得我為重,我之向背,乃列國之所觀瞻。 齊桓始合會盟,我之不肯輕從者,蓋遲遲二十餘年。 《鄄》之首會,姑以單伯來;幽之初盟,僅以微者會。陽谷 之合,天下莫敢不至矣,亦以公子友蒞盟。至召陵以 後,始堅於事齊,而齊未得我,則莫能自安也。宋襄以 非禮召諸侯,我望望而去之,若將浼焉。及楚虔為申 之會,汰心虐焰,震搖諸夏,誰能遏禦?大侯小伯,雖心 知其不可黽勉麋至,而我獨從容退避,辭以時祭,是 所謂其君猶知以禮自守也。臧僖伯觀魚之諫,能陳 軌物法度之言;臧哀伯取鼎之諫,能閑禮樂文物之 訓;曹劌觀社之諫,能明朝會征伐之典;展喜之退齊 師,能道先王盟府之命;季文子之逐莒僕,能識臣子 事君之禮。太師氏之樂,不失《二南》《二雅》之章,太史氏 之書,能備《春秋》《易象》之文,是所謂其卿大夫猶多識 文獻典章之舊也。此我之所以猶賢于諸侯者乎?自 桓公不能刑于文姜而召二國之患,莊公不能防閑 哀姜而遺再世之禍,共仲則通哀姜而賊般弒閔,襄 仲則私敬嬴而殺惡及視,是所謂其家法不設,而無 正始之道也。自隱失權于翬,莊失權于慶父,文失權 于仲遂,宣失權于歸父,襄失權于宿豹,昭失權于意 如。宋樂祈曰:「我君喪政四君矣,政在季氏三世矣。」晉 史墨曰:「季氏二諸侯為日久矣。」魯君世從其失,季氏 世修其勤,民忘君矣,況哀、定以後哉!是所謂其兵柄 不收,而無御下之綱也。此我之所以國多變故而不 靖者乎?吁!以魯積累之德,其遺風善政所存者僅如 此,而末流之弊又復甚焉。或曰:「我之弱也,尊尊而親 親」,此後世不能與時消息而裁于中,修身自反而趨 于善,豈造端者之過歟?

序蔡世紀 编辑

蔡何以始乎同姓?昔者蔡侯嘗爭長矣,萇弘曰:「蔡叔, 康叔之兄,先衛不亦可乎?」則蔡固宗盟之長也。蔡以 宗盟之長,而《春秋》乃甚略之,何哉?蔡十有二公,而獲 以卒書于冊者,惟六公,行事缺而不備。《春秋》之盟,同 獎宗國,豈固置厚薄于其間?蓋蔡以神明之胄,其專 于事楚而不反者幾三百年,此《春秋》之所以不足于 蔡歟?夫蔡事雖略,而聖人蓋備著其始末焉。不獨係 一蔡之盛衰,而中國消長之形,荊楚強弱之端,皆可 尋矣。蔡之始事錄于經,曰:「蔡侯、鄭伯會鄧」,始懼楚也。 蔡之終事錄于經,曰:「蔡遷州來,圖避楚也。」則蔡之始 終不靖者,皆以楚之故。楚之始事錄于《經》,曰:「荊敗蔡 師于莘,以蔡侯獻舞歸。」楚之終事錄于經,曰:「楚子、陳侯、隨侯、許男圍蔡。」則楚之始終用事者,皆以蔡故也。 齊、晉之霸,其始事錄于經,曰:「侵蔡,遂伐楚,盟于召陵」, 治蔡之黨楚也。其終事錄于經,曰:「會于召陵侵楚。」以 蔡之請伐也。則中國之始終用兵者,亦皆以蔡故也。 原始占終,則蔡固有關于《春秋》之世變,不可不察也。 大抵蔡邇于楚而親於楚,事楚愈堅,而蒙楚之害愈 深;蔡遠于中國而疏于中國,其貳中國最甚,而中國 亦無力以及蔡。凡中國之糾合會盟,諸侯狎至,而蔡 獨不附。凡荊楚之撓敗王略,諸侯莫從,而蔡獨先與。 方蔡宣、桓二君之從王伐鄭,則猶修勤王之職也。會 于鄧,盟于析,會于曹,則猶交諸侯玉帛之好也。伐鄭、 伐戴、伐衛,則猶同諸侯兵車之會也。自敗莘以來,五 年兩被荊師,哀侯蒙塵不返,其臣子不能告於同盟, 厲復讎之大義,乃甘于向楚,釋戴天之至怨,納肘腋 之深交,由是渙然與中國離矣。齊桓稱霸,蔡僅一從 北杏之盟,穆、莊以後,行李不至,贄幣不通,雖召陵加 師,國潰而無從夏之志,齊桓終不得致蔡於盟會。齊 桓既沒,晉文未興,楚成抗衡北方,蔡是攝是贊。十九 年楚盟齊,則蔡復偕至;二十一年楚會盂,則蔡復偕 至;二十七年楚圍宋,則蔡又偕至。何不移所以事楚 者加于事齊,而反忘其讎楚者而昵楚哉?城濮之戰, 楚既大創,蔡始改圖。晉之三會,黽勉周旋。《踐土載書》 曰:「晉重耳,蔡甲午,藏在周」府,列國皆能道之,則蔡之 子孫世踐舊盟可也,奈何蔡莊身自背之,晉文即世, 無復向晉,至文十年,厥貉之次,遂執干戈,挾楚穆為 窺宋之謀,十五年晉郤缺討其不與,新城之會,蔡雖 俛,從城下之盟,貳晉如故也。文公方謀事晉,畏楚不 得行,而卒景靈不紹文志,反堅于與楚。成六年,欒書 之師方涉蔡鄙,而楚申、息之師已至,蔡自以附楚為 良圖也。晉悼之興,列國竦焉,如鄭如陳,相率事晉矣, 蔡且安于楚之宇下。襄八年,鄭人以晉命侵蔡,獲蔡 公子燮,而楚復興。子囊之師為蔡讎,鄭悼公得陳、鄭 而力已疲矣,所以姑置蔡于不問。晉平之世,蔡之大 臣病于楚令之不常,將改事晉以利蔡,可謂忠計矣。 當時反曰「異謀誤國,讙而殺之。」夫蔡之君臣陷溺于 從楚,去順效逆,不知其非,而反以即華為悖,宜其錮 于黨楚而不反也。或謂蔡在春秋中世,國勢單弱,剪 焉無以自通于夏盟,然宋、虢二會,晉、楚各以其從交 相見,蔡公孫歸生首以楚屬,攘臂于列國大夫之上, 而陳、鄭莫之敢抗,則蔡非不能肩隨北方兄弟之國 也。靈公負篡弒之惡,懼中國之討,事楚最謹。昭四年 申之會,書曰「楚子蔡侯伐吳,滅賴。」又書曰「楚子、蔡侯。」 五年,伐吳,又書曰:「楚子蔡侯。」蔡楚之相得,未有若靈 公之甚也。閱六年而楚子誘殺靈公于申矣,以為未 快也,又刑其士七十人矣;復未足也,而用隱太子于 岡山矣,滅蔡以封棄疾矣,蔡之蒙禍,亦未有若靈公 之極也。方蔡人誅公子燮之謀,自以事楚為百世之 利,豈知君戮國夷,冢嗣俱屠,從楚之報,乃如是哉?晉 昭公大合八國于《厥慦》,將以救蔡,不能振旅,反使狐 父卑辭請蔡于楚,楚虔方張,晉既不能弭蔡之難,楚 虔既隕,晉又不能復蔡之祀。終焉蔡廬以棄疾之命 復國,則蔡之存亡廢興,皆宅命于楚,中國安得有之 乎?蔡廬以隱太子之適嗣,岡山之痛獨忘之耶?流涕 而枕戈,猶以為晚也,掩恥事讎,則人道滅而天理絕 矣。蔡朱東國之費,置專于《費無極》之一言。夫廢君立 君,國之大事,而楚之小臣得以制之,是楚之鄙邑也, 蔡何國之為?蔡昭抱累世之憾,復以一裘一佩之微, 遭三年拘郢之辱,沈璧以絕楚,質愛子以請晉,志憤 而氣激,使中國有霸,而加惠于蔡,伸義于楚,則蠻荊 無奸夏之風矣。召陵之役,晉人求貨而辭蔡,諸侯侵 楚之師不出,而楚人圍蔡之師反至。柏舉之戰,入郢 之師,遂使蔡人假手于吳以釋憾。楚禍雖深,蔡憂未 已,是以哀元年,楚復圍蔡,使蔡人男女以辨彊于江、 汝之間。蔡之傾覆是懼,謀徙州來,哭墓而遷,君臣相 殘,以及公孫翩之禍。迄春秋以後,蔡終為楚所并。蓋 蔡之依楚,猶鹿豕依于餒虎之側,將以求安,其不噬 囓焉不止也。夫以中國諸侯,雖有即楚者,犧牲待于 二境,未有如蔡之附楚不變也。然蔡之五禍,皆楚實 為之,楚文之執獻舞,蔡國,十年無君,則蔡之禍一也。 楚靈之殺蔡般,蔡嗣常絕,則蔡之禍二也。費無極逐 蔡侯朱,則蔡之禍三也。楚子常執蔡昭于郢,則蔡之 禍四也。楚昭遷蔡于江汝,則蔡之禍五也。故蔡事楚 愈堅,而蒙禍愈深也。蔡之自絕于中國,謂楚之險可 怙,而齊、晉之不能朝夕勤我也。然觀蔡文公欲事晉, 曰:「先君與于踐土之盟,晉不可棄,且兄弟也。」蔡昭歸 郢,質子之際,謂決于奉晉矣。譬諸草木,吾臭味也,夫 豈不欲從諸夏之列,而晉之力亦未能有蔡。是以晉 之失蔡者三。《厥憖》之會,晉荀吳曰:「不能救蔡,物以無 親己為盟主,而不恤亡國,將焉用之?」子皮之行,子產 已知其必不能救蔡。此晉之失蔡一也。平丘之會,蔡

廬失國,晉無繼絕之誼。中行穆子曰:「楚滅陳、蔡,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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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救。」此晉之失蔡二也。召陵之會,晉荀寅曰:「棄盟取

怨,無損于楚,不如辭蔡侯,反以伐沈,遺蔡之患。」此晉 之失蔡三也。故曰:蔡貳中國最甚,而中國亦無力以 及蔡也。昔者周公弔蔡叔之不咸其封,《蔡仲之命》曰: 「睦乃四鄰」,以蕃王室,以和兄弟。使蔡人毋荒棄周公 之訓,捨鬩牆之爭,畏外侮之禦,兄弟和而四鄰睦,王 室尊而四夷懼,則楚雖獨大,又何畏乎?

序曹世紀 编辑

曹者,文昭之懿親,甸伯之貴爵也。《春秋》書曹,不見貶 黜之文。杞以伯爵,或降而書子;秦以伯爵,或略而從 狄;穀以伯爵,或斥而稱名。獨曹得始終稱伯,辭無所 變,豈非《春秋》猶示假借于曹歟?然曹之見于經,自交 乎中國盟會之外,曹事之特書者缺焉。或按,《公羊》謂 「曹無大夫」,《穀梁》謂「曹為老師」,何《春秋》又以曹為不足 錄而簡之邪?嘗攷曹國之始末矣,其事夏盟最謹,其 與諸侯甚睦,不得罪于中國,「此曹所以無貶文也。其 國家處于僻陋,安于卑弱,不能自立,此曹所以不得 詳錄也。」《春秋》,陳、鄭、杞、薛之邦,其後會盟有常者,未能 如曹。方齊、晉主霸小國,一離一合,而曹之不從者寡 矣。「昭公與會者四,共公與會者六,文」公與會者五,宣 公與會者八,成公與會者十九,武公預會者十二,悼 公與會者二,聲、隱二公與會者各一,可謂事夏盟之 最謹矣。其會我者二,其朝我者五,其會宋者三,曰「曹 人致餼」,禮也;曰「曹即位而來見」,禮也;曰「五年而再朝, 禮也。」雖更蒙齊、晉、宋、衛之師,晉侵者一,晉執者二,宋 圍者三,宋伐者三,衛伐者二,齊伐者一。而曹自霸國 會伐之外,未嘗敢一稱師以報復于列國,可謂與諸 侯之甚睦矣。其不得罪于中國者,此也。夫事夏盟之 謹,則守義而可久,與諸侯之睦,則得道而多助。然姬 之在列者,曹獨先亡,不及《春秋》之終,其故何哉?蓋曹 以僻陋之習,卑弱之政,不能自立,非一朝一夕之故 矣。或曰:曹嘗病于戎,又嘗病于晉,而其先亡也,始終 實成于宋。自曹莊公既歿,戎實侵曹,于是羇以戎出, 赤以戎歸,曹本千乘之邦,國,亡家失戎,得亂之向也。 宋之求多于鄭,而晉之終不得行于邾者,蕞爾之戎, 乃得加之于曹,是曹之病于戎者然也。曹共公雖以 楚方得曹之故,晉文實以私怨行焉,既侵其國,復執 其君,又分其田,終歲而後得復國。曹成公雖以殺太 子自立之故,晉厲遂以汰心執之,既列諸會,而復重 其討。二年而始歸自京師,觀曹使侯獳貨筮史以請 共公,曰:「合諸侯而滅兄弟,非禮也。」至曹人之請成公, 猶憂憤不已,曰:「若之何憂未弭而又討我寡君,是大 滅曹也。」是曹之困于晉者然也。自莊公以齊命會伐 宋,遂為宋人不釋之憾。夫伐宋非獨一曹也,而獨仇 曹之深,以曹在宋之宇下,非他國比。僖十五年宋人 伐曹,《傳》曰:「討舊怨也。」且敵惠敵怨不在後嗣,何怨之 可討乎?僖十九年宋人圍曹,曰「討不服也。」伐齊之役, 曹南之盟,曹既從而會矣,何不服之責乎!宣三年宋 師圍曹,《傳》曰:「討武氏之亂也。」武穆之亂,宋實為之,豈 曹之有罪乎?至曹伯陽之衰,宋景用師益亟。哀三年 書「宋樂髡伐曹」,六年書「宋向巢伐曹」,七年書「宋人圍 曹」,八年書「宋人入曹」,以曹伯陽歸矣。夫六年之間,宋 師狎至,卒以吞曹。蓋曹偪于宋,其來固久。《申之會》,鄭 子產曰:「曹畏宋,必不來。」曹以偪而素畏于宋,宋以強 而多求于曹,不及并吞,寧有已乎?是曹之先亡,終始 實成于宋者然也。然曹苟能以禮義自強,其國有賢 者相與扶持,稍變僻陋之習,則曹叔振鐸之澤未泯 也。豈戎能病之,晉能圍之,而宋景遂得滅之哉?《春秋》 之道,正本而明微,反己而不責人,謂國之存亡皆其 自致者也。善乎鄭渾罕之言曰:「曹其先亡乎!偪而無 禮。夫禮義明則國不畏偪。禮之不立,偪而必傾,非獨 宋景之罪也。曹之衰政,不詳于《春秋》。嘗觀諸詩矣:《蜉 蝣》則刺昭公好奢而用小人無法以自守;《下泉》則疾 共公侵刻,下民不得其所;《鳲鳩》則刺在位之無君子; 《候人》則刺其近小人而遠君子。嗚呼!此曹亡國之階 也。夫曹止四詩」而三詩,刺其棄君子用小人,禮義自 君子而出者也。君子不用,何以望其有禮以自強?是 以曹共公有僖負羈之賢,而不知其乘軒者乃三百 人;曹成公有子臧,為曹國社稷之鎮,公子不能用,而 俾之盡致其邑與卿而不出。曹伯陽惑田弋、郇人、公 孫強之謀,妄聽辯言而亂舊政,背晉奸宋而自取滅 亡。孟子曰:「不信仁賢則國空虛;無禮義則上下亂。」國 既陋僻,而空虛且亂,其能有存耶?至是而後深知《春 秋》以曹為不足錄之意也。

序衛世紀 编辑

《春秋》諸侯,姬在列國者,獨衛後亡,何耶?衛以同姓之 尊,封壤之大,雖在叔世,餘澤未泯,尚為列國之望。二 百四十二年間,兵革之可見者最少,賢人君子之著 聞者特多。介于齊、晉之間,偪而未至失國,良有以也。 然禮義消亡,變故繁興,衛之為衛,亦有可得而攷者。 吾觀魯用周班,而後鄭于衛;晉人載書踐土,而先衛于蔡,衛為同姓之尊可知也。受三監之舊境,分七族 之餘民,封畛土略,始於武父之南,至于圃田之北,實 方伯連帥之地。隱公之初,以鄭視衛,而曰衛實難也。 成公之後,以晉敵衛,猶曰「衛不得為次」也。末年衰靈 之衛,至無足道,而其出猶可以當晉之千乘,入猶可 以受晉之五伐,豈非其封壤之大,有足以自植立者 歟?是時數大國之爭盟,未嘗不以得衛為重。自齊桓 首倡霸事,盟會屢舉,而十六年之勤,始能得衛;晉文 踵桓之跡,舉動稍異,而更五會之信,卒未能以致衛, 其不輕于向背如此。當《春秋》之始,從王之舉猶曰正 也;《春秋》之中,越國之謀猶曰古也。不特此耳,楚虔稱 霸于申,而用召陵之典。諸侯楚實有之矣,衛獨能從 容與晉而卻楚,吳夫差冠端於黃池,以襲成周之籍, 吳子在而諸侯莫敢不至矣,衛亦卒晏然與魯而辭 吳。蓋其流風餘習尚存,所以為列國之望歟。乃若中 國同好,其不與者亦概可數,而惠公之與會者七,獻 公之與會者二十五,靈公之與會者四。自其後齊、晉 以有事於兵革之外,而稱師修怨,如伐鄭、「入郕」、「治曹」、 「剪邢」之類,不過數事,非兵爭視他國最少。歟明卿才 大夫,其可稱殆不勝計。秉、翟之人可為王官,終、窶之 士皆為忠臣。當獻公之世,有事君不二者,有能贊大 事者,有能撫內而營外者,季札所為稱其無患者也。 靈公之世,治宗廟則有人,治軍旅則有人,「治賓客則 有人」,孔子所為稱其奚喪者也。夫其季世而人才之 見于百執事者猶且若是,則《干旄》之賢臣,《淇澳》之君 子,其稱于盛時者抑可想也。非人才視他國特多歟? 夫以尚德之親,處成周之壤,而家法未墜,獨有以異 于時,兵爭之少猶足以輯寧其邦,民人之多猶足以 維持其國,蓋魯、衛之政兄弟也。魯與衛皆秉禮之邦, 《春秋》之稱「望國」,未嘗不曰「魯、衛。」意者康叔、武公之治 衛,亦猶周公、伯禽之在魯,其典故文獻,隱然未亡,固 應有是。宜其偪于齊、晉,奔走于強,令能披其地,執辱 其君臣,而未敢以亡其國也。雖然,禮義銷亡,變故繁 興,故更世雖多而爭競不息,立國雖久而根本屢搖。 東門之亂,州吁始禍,熒澤之變,孽朔召釁,衎剽並爭, 適庶舛也;孫甯專制,上下紊也;鱄縶蒙禍,兄弟乖也; 蒯輒出入,父子暌也。觀《詩》紀衛之風,自頃至文,三十 有八詩,而言男女夫婦者,居三之二,則本其亂亡之 由,抑有可見者矣。夫三綱五常,立國之本,而淪斁如 此,衛之有名無情,其來豈一日之故哉!昔之聞《衛風》 者曰:「憂而不困。」吾聞衛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衛 風》乎!吁!豈非康叔、武公之澤源流深長,必至于陵夷 極盡而後衛從之歟?不然,則孟子所謂「無禮義則上 下亂,衛之後亡」,幸爾。

序晉世紀 编辑

晉之為國舊矣,入《春秋》逾六年,昉見于經,僖二年書 「晉師滅夏陽」是也。晉以武穆之近親,受陶唐之奧都, 冠冕乎侯伯之列,而書法之詳乃不得與鄭、衛同。自 鄂侯二年為《春秋》之始,及乎重耳以前,凡六世矣。按 《左氏》,晉之策書,登載至繁,非無可係之事也。周之東 遷曰「晉、鄭焉依」,非無可錄之功也。武公代興,事端轇 轕,非無可紀之變也。《春秋》皆略而不書,八十餘年間, 晉事之存于經者僅十見,不過執滅之暴,誅弒之惡, 戰伐之辱而已。夷考諸傳,二年春,「曲沃伐翼」;七年春, 「曲沃伯誘晉小子侯殺之」;八年春,翼滅。冬,「王命立哀 侯之弟湣于晉」;莊十六年冬,「王命曲沃伯為侯。」此非 變端之可紀歟?莊十八年春,晉侯朝王,「晉侯使原莊 公逆王后于陳」,僖十一年「晉侯平戎于王」,此非其功 之可錄歟?莊二十六年「晉城絳」,閔元年「晉作三軍」,「晉 伐皋落氏」,僖十五年「晉作州兵」,「晉作爰田」,冬「晉侯歸 自秦」,二十四年「秦伯納重耳」,此非事之當係歟?聖人 作《經》,何削之如是其嚴?《春秋》之法,所以代一王之賞 罰,存萬世之綱常;曲沃滅翼,支孽之逼,輒傾宇國。東 周刑政不行,反加寵命,彝倫攸斁,人紀何觀?子孫像 之,遂有里克之亂,申生之禍,君臣父子,不能相保。由 《傳》考經,則知聖人微其事而不書,存其惡而自著,撥 亂反正之道,反覆晉事而可睹。及觀列國之詩,自重 耳而後咸闕焉,蓋《詩》與《春秋》,詳略互見,褒貶自章。以 武獻之事不足錄乎《春秋》也,故詩特詳之。《椒聊》則言 沃之盛強蕃衍,而曲致其隱傷之辭;《無衣》則著武公 之并國不安,而極道其愧惕之情。《杕杜》《采苓》等詩無 非刺其行事之非。凡晉人之悖理傷道,《春秋》略之者, 觀乎《國風》,可以盡見矣。武獻為國非不盛也,當齊桓 九合之時,晉之君大夫不交于盟會;《葵丘》如會,不至 而還。晉以不義,得國方新,歉歉乎懼人之有辭于己 也,是以阻居深山,戎狄與鄰,禮樂之事,曾無聞焉。至 于重耳之霸,而後改物,遂能駕楚,世主夏盟。然重耳 復國之初,《經》猶未之錄也。僖二十五年「晉侯朝于王 城」,無以異乎朝王所也。晉圍許原,無以異乎遂圍許 也:皆不得見於《經》。重耳入國雖正,未受天子之命,亦

猶武公耳。故僖公二十七年以前,晉事不著乎《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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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聖人扶人紀、存綱常之法也。二十八年以後,晉事

詳列于經者,聖人憂中國、錄霸功之例也。

序鄭世紀 编辑

觀《春秋》之世變,于鄭蓋可睹矣。鄭之為國,邇於周圻, 而介乎齊晉之間。方其初也,一舉動而係王朝之輕 重;及其後也,一向背而關夷夏之盛衰。鄭蓋春秋要 領之國,然鄭在隱、桓之《春秋》,王室之罪人也;在莊、僖 以後之《春秋》,霸者之罪人也;在襄、昭以後之《春秋》,當 時諸侯之罪人也。觀周公桓言于王,有曰:「我周之東 遷,晉、鄭焉依」,王子朝告于諸侯之辭。亦曰惠、襄之難, 則有晉、鄭咸出不端,鄭疑未有罪于王室也。然由君 子論之,夾輔之績,不足以贖交惡之誅;綏定之勞,不 足以掩敵戰之惡。況入春秋以來,未有言克其弟者, 而克段之舉,始冒《周官》賊親之刑;未有言伐人國者, 而伐衛之師,始蹈敵國相征之禁;未有言「歸人邑」者, 而歸祊之謀,始犯諸侯專地之戒。當是之時,列國兵 事多未曾見,莊公以詭譎之雄,日爭尋常,以盡其民, 蓋未足論也。而滅天倫隳王法之大者,皆昉于鄭焉。 以先王之禮考,鄭,豈非王室之罪人歟?莊、僖之後,王 政既微矣,堅事霸主以蕃王室,是猶愈于事楚也。而 鄭之君臣念不及是,借曰泓不振旅,是宋襄之所以 失;鄭邲不復從,是晉景之所以不克爭鄭棐林之役, 伐而不從,猶曰「晉實不競」;鄢陵之役,勝而不復,猶曰 「晉實不德。」而盟幽未幾,亟有鄭詹之執;會召陵既退, 尚廑新城之圍,是何耶?又況戰城濮之明年,遂敢于 背翟泉之盟,城虎牢之十載,始黽勉聽命于蕭魚之 集。以為晉、楚之間,強令是從,則文公一戰之威,非楚 匹矣;以為晉、楚無德,求者是與,則悼公五會之信,非 楚敵矣。鄭何難于背楚,何易于棄晉?若是耶?是則從 楚者,鄭之欲也。昔成王命太公曰:「五侯九伯,汝實征 之。」王命文侯曰:「與鄭夾輔周室,毋替王命。」以先王 之訓律之,鄭又豈非霸者之罪人乎?然襄、昭以後,宋 盟申會諸侯,屬于晉、楚者二十餘年,自是晉、楚俱弱, 無復力爭之事矣。鄭宜有以立國而附齊、衛,抗晉、宋, 終歲勤動,迄無所成。考其一國之政,乃冥冥轉移于 七穆之手。蓋子駟之專移之于子、孔;子孔誅則移之 于伯有;伯有誅則移之于子晳。櫜甲以爭室之不暇 問,矯盟以專伐而不能禁,非子產補弊,支傾任忠力 斃強侈,以救鄭之亟亡,不待數世之後矣。末年宋公 子地之叛,而大夫為「老丘」之役以獎地;晉范鞅之亂, 而大夫為鐵之役以助鞅。是舉鄭國之政,為大夫之 所專制,鄭蓋相視而莫相救也。然諸侯無專殺,而殺 有罪者予之;諸侯無外討,而討有罪者善之。繩以《春 秋》之法,則鄭又豈非當時諸侯之罪人歟?夫以二百 四十二年之鄭,君臣上下相與謀其國者,始于上陵, 中于下抗,終于背華即夷,無一可以為保民長世之 道者,欲後亡得乎?抑嘗觀之,《詩,鄭風》二十有一篇,《清 人》而下五詩,皆刺其不能遠小人而用忠賢;《雞鳴》而 下七詩,皆刺其失婚姻之道,無家室之節。夫不信仁 賢則國空虛,無禮義則上下亂。鄭胥有之矣。罕渾曰: 「鄭先衛亡,偪而無法。」以《經》考之,鄭之先亡,豈真無法 之罪哉!

序滕世紀 编辑

滕,地不大于邾、莒,民不眾于紀、薛,而以文、昭之懿戚, 受侯爵之顯封。當隱、桓之《春秋》,嘗以侯書于經矣,然 其始稱爵而沒其名,其後稱名而貶其爵,是果何耶? 夫宿男不名,以為微之;杞侯貶爵,以為夷之。《春秋》之 所以不足於滕者,必有意也。滕事不詳于《經》,其本末 可攷者,才王君爾,其與諸侯之睦,事霸主之謹,猶可 概見也。何謂與諸侯之睦?《春秋》未有書「國君會葬他 國」者,而書滕之會於魯者二;未有書「國君朝于小邦」 者,而書滕之朝於魯者五。自曹、莒、邢、邾之小國,其爭 城爭地皆嘗從事於干戈之釁,而二百餘年間滕獨 無稱兵修怨之事,其與諸侯可謂睦矣。何謂事霸主 之謹?方齊桓之霸,滕之會盟者一;宋襄之霸;滕之從 伐者一,晉文之霸。迄于靈、成之世,滕不一列于會,意 其國小而偪,猶未能數從諸侯之事也。自景、厲以後, 凡晉之合諸侯,一則曰「滕之大夫皆會。」故文之會晉 者一,成之會晉者十六,悼之會晉者三,頃之會晉者 一。自陳、許、蔡、鄭之大國,其一從一違,往往未能一意 于中國之好,而六七十年間滕獨無盟之不與,無會 之不從,則其于事霸可謂謹矣。《春秋》惡爭鬥,重輯睦, 而滕之無爭于諸侯,無違于霸主,宜未得罪于《春秋》 也。而《春秋》之不足于滕,果何意耶?以其國之亟亡耶? 滕之偪于宋,畏于齊、楚,其不能國,亦勢使然也。宋襄 之執滕,曰「討其不服宋也」;宋文之圍滕,曰「討其不事 宋也。」滕誠有罪矣,不省其德而執其君,不矜其禍而 圍其國,不幾乎無道行之乎?至于宋之盟,叔孫以為 滕、宋私也;成周之城,仲幾以為滕、宋役也,非其偪于 宋者。然歟異時滕文公曰:「滕,小國也,事齊乎?事楚乎?」 故嘗以之楚而過宋,則不惟畏宋而又畏楚;嘗以聞薛築而恐于齊,則不惟畏楚而亦畏齊。是不特文之 世為然耳。自戚之會,七國皆在,而滕之不至,曰「以齊 故也」;申之會,四國不來,而滕之不敢不至,曰「以楚所 及也。」非其畏於齊、楚者然歟?然則松柏之下,其草不 殖,滕之亟亡,非滕之罪也。然滕之亟亡,則亦有其故 矣。蓋滕,文王之子孫,與魯、衛兄弟也。故家遺俗,流風 善政,寧無一二之僅存,可「以保國而持其世哉?」今觀 渾罕之言,乃以滕之先亡,亦出于偪而無禮。滕之弊 政,雖不可詳,然自《春秋》之初,于魯旅見,而典禮之已 紊;與薛爭長,而班爵之已隳;喪紀之莫行,經界之不 正,循習僻陋,是不一世,則典章文物之廢壞,其來久 矣。是以國君無名,用狄道也;會朝稱子,用夷禮也。凡 先世之餘澤,一切淪胥而不可以復見,則滕果何所 恃以立國乎?夫以滕之壤地褊小,介于數大國之間, 而無禮以固其國,至于速亡,是《春秋》之不足于滕也, 宜哉!

序邢世紀 编辑

吾觀于邢,而後知亡國之自取也。夫邢,周公之後,嘗 為狄所滅矣。齊伯城邢,而《春秋》大之,則邢,衛之宗也。 而衛文滅邢,《春秋》宜如何而惡之?經書「衛侯燬滅邢」, 衛之罪著矣。雖然,列國之事,滅人者罪易見,見滅者 罪難知。《春秋》之法,端本而後治末,正己而後責人,則 書邢之見滅於衛,邢獨無罪乎?觀《春秋》書邢之本末, 而求邢之所以亡,則罪之在衛者三。在邢者五,不可 不察也。何謂衛之罪?懷怨以謀人國,罪之一;伐本以 滅同姓,罪之二;文公稱有道之君,而先為故殺國子, 挾詐以掩人之不疑,罪之三。此罪之在衛者也。何謂 邢之罪?邢方無道,衛有令政,以邢伐衛,是不度德也。 邢蕞爾國,而衛為大,邢之盟實為主乎?伐衛是不量 力矣。衛以文昭之親,邢則兄弟之邦,不知比衛而始 尋師以修怨,是不親親矣。伐齊之役,實始于宋,釋甗 之憾,宜不在衛,而乃舍宋以治衛,是不察有罪矣。是 雖均之為罪,然豺狼之人,非我族類,忘其世仇而同 之以伐國,悖理滅義,所以深衛之忿而速邢之亡,則 罪之尤大者歟!觀罪之在邢者如此,則衛之滅邢,豈 直衛侯之罪哉?《詩》云:「騂騂角弓,翩其反矣。兄弟婚姻, 無胥遠矣,民胥然矣。」邢之伐衛,其為反也,不亦甚乎? 衛之滅邢,其為然也,不亦宜乎?是聖人所以書邢之 意。

序同姓微國紀 编辑

周家封國八百,同姓五十。逮乎《春秋》之始,才二百四 十年爾,而周之子孫抑何其甚微耶?小國弱兵,介乎 強國之間,僅若黑子之著面,而地大民眾,以臨蕞爾 之國,奚啻瘠牛之僨豚。故郜畏魯眾,齊迫燕弱,漢陽 諸姬,楚實盡之。虞、虢、焦、滑、霍、楊、韓、魏,皆姬姓也,晉皆 兼之。然則周之子孫烏得不日失其序乎?嗚呼!齊、楚 之人,狡然思啟封疆,至於芟夷并吞,固無足怪,而同 姓大國恃其強力,亦往往自尋斧於本支,何耶?吾觀 先王之時,大比小,強比弱,同姓無甚強大之國也,宜 若不足恃,而脈絡聯附,垂五六百年而未亡。春秋以 後,小并於大,弱并於強,同姓無甚弱小之國矣,宜可 以久立,而卒之肱髀分披,不能一二百年,而天下無 復,周之子孫終至於此,則知先王大封同姓之意,小 大相維之制,所以為保民長世之道,豈可誣哉!豈可 廢哉!

序陳世紀 编辑

《春秋》諸侯迫于從楚者,陳、蔡一也。《春秋》書蔡事為特 略,其始末可見者六君,陳十二公悉著于冊,稽其後 事,視蔡尤詳焉。聖人不少假借于宗盟之長,而獨未 深貶絕于胡公之陳,是何耶?陳國于荊河之地,實邇 強楚而遠齊、晉,其汙于荊蠻,或者非其得已也。試考 之經,共、靈以前,陳之事中國者十九;成、哀以後,陳之 從中國者十一。陳之堅于事楚,大抵不得不畏楚。中 國之易于失陳,亦往往自有不能以有陳爾。何者?陳 在《春秋》之始,從王伐鄭,猶修勤王之職;盟折會稷,猶 與諸侯玉帛之好;伐衛伐鄭,猶偕諸侯兵車之會。至 齊桓之霸,由盟幽以及會淮,其從齊者九;晉文之霸, 自踐土以至翟泉,其會晉者三。濤塗雖執,而首止之 盟猶列陳侯。稷公雖卒,而溫之會猶列陳子。由。宋襄 之暴,陳始從楚而會盂之後遂屢動楚人之兵。晉靈 之懦,陳再與楚,而棐林之後,始洊勤晉人之討。非共、 靈以前,陳之事中國者常十九歟。自少西之難,晉不 討罪,楚遂得以專。辰陵之歃邲之役,晉不振旅,宋、魯 不得以實清丘之言,于是陳始一意向楚矣。蜀之役 借曰竊盟,而雞澤之集,奚復後會?乃至會戚以戍陳, 固悼公之勤陳也;以會城隸以謀陳,又悼公之勤陳 也。而圍頓之師,雖嘗勇于從晉,而逃鄬之行,乃尋決 于與楚,何耶?異時歸黃于陳,惟曰楚故戮二慶于陳, 亦惟曰楚故招之;放過之誅,亦惟曰楚故伐鄭、伐吳, 惟楚是贊;會申、會虢,惟楚是從。甚而陳之滅,陳之封, 亦惟楚命是聽,蓋無異楚之鄙邑矣。末年,夫差爭霸陳不從楚,則又移于從吳。終《春秋》一世,獨召陵一會 蹔從于晉,他無聞焉。非成、哀以後,陳之從中國者常 十一歟。然楚之爭陳之跡,曾不概見于齊、晉方盛之 時,而陳之從楚之事,乃亹亹相繼于楚、晉爭衡之日, 則亦可以求其故矣。大扺中國之不抗于楚,其說常 有二焉:志怠者不能為,力弱者不敢為。吾觀范宣子 之言曰:楚人改行而疾討陳,陳近于楚,民朝夕急,能 無往乎?于是不復有事于陳。夫晉君方明,六卿無缺, 不能張其威以治楚而安干棄陳晉,怠孰甚乎?中行 穆子曰:「不能救陳,又不能」救蔡,是以無親。晉之不能, 亦可知矣,于是始欲舍陳而救蔡。夫偃師蒙禍,國內 無討,不能明大義以懷陳,而其餘不敢抗楚,晉弱孰 甚焉!由是觀之,陳之不得以不畏楚,往往亦中國之 自不能以有陳也明矣。是則陳以神眀之後為周建 國,汙于蠻荊,亦可以察其情也。茲《春秋》所以書陳之 事,猶異于蔡,而不至于甚略之歟。雖然,陳之所以自 立其國者,果何如也?夫禮義苟明,國不畏偪,陳之弊 政見于經者不一,而《詩》之所載,尤深切著明焉。蓋《陳 風》九詩,言君臣上下之淫亂者也。以蕞爾之陳,在荊 楚之宇下,立國如此,果何怪其奔走于強令,而不自 知由夏即夷之為恥哉!曹滕畏齊、楚,而孟子告以為 善。蔡偪于楚,衛偪于晉,曹、滕偪于宋,而罕渾皆歸咎 其無禮。使陳人不失其治國之道,而無根本先撥之 意,則國無不可易也。荊楚雖大,何畏乎?

序杞世紀 编辑

《春秋》之法,貴中國而嚴夷夏之防,所以辨內外,正名 實也。吳以泰伯之後,或貶而稱國;楚以熊繹之後,或 黜而書州;晉,武穆也,而或挈晉;鄭,厲昭也,而或挈鄭; 凡以狄之爾。杞先代之後,而即於夷,豈非東周所甚 貶歟?然考之《經》,杞之書,子者二,侯者三,人者五,伯者 二十八,筆削褒貶,若無一定之法,何也?以為時主之 所予奪歟?則是征伐禮樂猶出于天子,而不為東周 矣。以為因《魯史》之記,無所增損歟?則是進退賞罰無 假于聖人,而習讀聞傳者無所是正矣。聖人之且進 且絀者,豈無意耶?觀杞之為國,偪于莒,困于夷,自桓 公以前獨與魯好,孝公以後始從晉役,亦諺所謂「蕞 爾國」也。何則?春秋之初,牟婁之取,見陵于莒,而曲池 之爭,借助于魯。夫伐而不敢怨,乃求好焉,是其偪于 莒可知也。《鹹》之會,諸侯盡行,為謀杞,故緣陵之城,諸 侯離至,亦為謀杞,故凡以淮夷之病杞而謀之,則其 國困于夷可知也。一入于魯而困以求成,再朝于會 而繼以蒙討,君之朝者六,子之朝者一,姻婭之好相 接于再世,赴告之禮不替于七君。蓋後乎桓公,則無 是也。乃若晉,自文公之霸,猶未嘗勤杞於一役,景公 之霸,亦僅能致杞于三會。而悼公以後,從於盟者八, 從於會者十有五。鄫之次,遂能舉偏師以廑伯,成周 之役,遂能偕列國以獎王。蓋前乎孝公,亦未易定也。 考其與四國離合之故,雖未免于畏偪,而周旋于鄰 好,奔「走于霸令,猶未至得罪于中國,是聖人所為,不 盡貶于杞歟?」曰:「非也。杞,先代之後,而即東夷,文獻之 不足徵,聖人實深惜之。當春秋之季,微之小邾,猶能 誦成王之《雅》;夷之為郯,尚能辨雲鳥之官。宋,先王之 後,賓祭之禮,未至遽亡。魯,周公之子,《易》象《春秋》,卓有 可見。杞亦先代之嗣,耆老之賢,文物典章」之懿,抑亦 嘗有一二之足徵者乎?《左氏》曰:「杞用夷禮」,蓋其習夷 久矣。試觀諸經,自莊僖以來,會于洮而室家之禮廢, 朝其子而朝廷之禮紊,求婦于魯,婚禮失矣,逆喪于 魯,喪禮舛矣。先代舊章,無一獻可考,猶謂國有人乎 《春秋》不貶之,則非法也,不可以不貶,遽起而絕之,則 為先代之後不忍絕也。故書「侯」、書「伯」、書「子」、書「人」,因其 善惡而著之。《春秋》之法行,聖人之情見矣。不然,杞自 絕於中國,《春秋》曷為不直絕之,而且進且絀哉?

序宋世紀 编辑

宋,先代之後也,《春秋》書宋之事,常多假借之文,若外 災不書而宋獨書,外異不記而宋獨記,「凡」以異之也。 列國會盟,自陳以舜後而嘗後于蔡;杞以夏餘而曾 不先于邾,二百四十二年之中獨宋嘗書「公」,以別于 諸侯上,其尊之也亦至矣。《春秋》所以拳拳於宋者,果 何意哉?以為聖人之後歟?則《春秋》非一家之史,不宜 獨私宋也。以宋爵諸侯之尊歟?則州公、郭公皆得稱 「公」,並不宜獨與宋也。然則謂其封壤之大,有加於列 國歟?則地僅比於魯、衛,民不亢於齊、晉。謂其兵爭之 少,無得罪於諸侯歟?則仇衛敵魯,抗齊陵鄭,治滕虐 曹,干戈之事,殆無異於他國。意其有賢君之多能,不 替其先代立國之意歟?則廢居正之義,啟爭國之謀, 基宋之禍者,穆也。以除害而惡鄭,以阻兵而黨衛,成 穆之亂者,殤也。挾同惡以成稷之會,志瀆貨以啟鄭 之戰,踵殤之覆轍者,莊也。納朔以抗王人之命,黨齊 以稔善鄰之仇,履殤之危禍者,閔也。會北杏以倡從 齊之謀,遇梁丘以固輔齊之好,無役不從,無盟不在, 此桓之僅以稱賢也。至襄公圖霸不終,其事淺矣。成公從霸之善,不足以蓋即楚之非;昭公去公室之惡, 適足以稔堅冰之釁;文公固國人以有宋,雖與晉三 盟,而猶不忘從楚之好;共公從列國以盟楚,雖與晉 四會,而猶不能弭其駕宋之鋒;平公不能強公室,故 魚氏始禍,自彭城也。元公不能制其大夫,故華、向兆 亂,由南里也。景公不能窒其私寵,故向、魋啟釁入于 蕭也。反覆十二君之行事,亦未有可稱,而《春秋》所為 拳拳于宋者,豈無意乎?蓋其故家遺俗,流風善政,考 之《春秋》,未盡忘也。然僅有之善,旋亦失之。何則?春秋 之季,不令之臣專祿周旋,何國蔑有,而一時諸侯猶 曰「於宋乎觀禮也。」御說之賢,稔於鄰國之聞;向戍之 良,卓為諸侯之選;孔父之義,子哀之請,屹然衰世之 俗,皆有以取貴乎《春秋》,則其人物之著見,亦庶幾無 忝於前哲之舊。謂其風聲氣習,泯無可稱,固不可也。 然自司馬不能勝子弟之讒,右師不能明君臣之訓, 人才之賢,無復齒霸。異時六禮之獻,委於荊楚,百牢 之餼,屈於強吳,則典章亦紊,寧復古常?甚至大心不 輸王粟,仲幾不受晉功,則宋人之故為諸臣者盡忘 之矣。彼在當時之諸侯猶類也;曰宋,殷之後也;曰「宋, 周之客也。」吁!宋之為宋,文獻之存者,能幾何哉!雖然, 《春秋》之所為拳拳于宋者,必有意也。嘗即《商頌》之序 而攷之,蓋自微子至於戴公,其間禮樂廢壞,亦既久 矣。聖人刪《詩》,收拾散亡之後,而猶必存其頌聲於《三 百五篇》之末,果何說也?思昔成王建微子於上公以 尹東夏,而命之以《書》,一則曰「崇德象賢」也,二則曰「率 由典章」也,其崇先代之統,重三恪之賓,意如此其厚 也。宋之子孫能修其禮物,以率先王之舊,則成湯、武 丁之澤,豈遽至於冥然而不繼歟?一代文獻之美,豈 至於蕩然而無足觀哉?先儒論聖人存《商頌》之意,以 為著三統之相承,明王澤之當續,是則《春秋》拳拳尊 宋之意。不然,文獻不足,夫子嘗歎之矣,于宋何取乎?

序齊世紀 编辑

齊太師之後,受地于王,方五百里者,東方之國莫大 焉,桓公事已詳《伯紀》矣。前乎桓公,則僖公有興霸之 志而未成;後乎桓公,則景公有嗣伯之圖而不遂。僖 公之初,號,東州之小霸,未有參盟者,而僖公參盟于 瓦屋;未有胥命者,而僖公胥命于蒲,諸侯稍稍宗向 之矣。桓之九合,是亦僖公積累之勢而強于為善。規 模之成,則非僖公前日比也。桓公之業,雖隳乎孝公, 而齊之為國,終春秋之世,常為諸侯之雄。靈公以來, 怙其強大,頗為夏盟之梗。雖以晉悼盛時,會同之間, 皆以大夫世子,而齊君不出,駸駸有逼,晉霸之漸,景 公繼之,嗣伯之圖,迄無所成,反基削弱,何哉?嘗以齊 國顛末之事攷之,景公親踵莊公之難,堅冰已形,玩 忽不戒,失于改物,襲其厲階,授政強家,卒之至《姜》弱 昌,國遂隨之,然亦非一朝一夕之故矣。《春秋》端本 澄源之法,固不專咎末流也。使齊之政權不下,則國 豈易量哉!石門之敗,姦軌相尋;高唐之請,封殖益厚。 至於南郊謀迄,遂始基禍;舒州之事,常繼稔亂,齊欲 不為陳氏,不可得也。是齊之微實生於大夫之專,然 使人心未移,則雖授陳氏以柄,其敢居哉!而齊自叔 季以來,山澤之利盡守於國,偪介之關暴征於民,於 是陳氏遂得以私售其濡沫之惠,公族之無邑者盡 反之,負約之無粟者盡予之,陳氏欲無得民,亦不可 得矣。是大夫之專,實生于人心之去,然使齊之禮義 素明,雖陳氏子孫日以厚利誘民,民心豈易搖哉!而 齊之家法,並妻匹嫡,已無以示詒謀之「訓;反玷塞門, 已有以開僭上之源。」惠、頃之世,私家已強,崔、慶之亂, 不能正之于先;欒、高之亂,不能正之于後。是以景公 象之內嬖孽子,以啟適庶之爭;外助強家,以紊君臣 之義。為齊之民,不復知有是非順逆之理,尊卑上下 之分,欲其不歌舞于陳氏之施,抑不可得矣。是人心 之去,又生于禮義之不明。雖然,禮義由賢者出,使齊 君出得賢者而用之,必能為國以禮,明民以義,人心 豈至陷溺之深,而為此非禮非義之舉哉!而齊自惠、 頃以來,任用益舛,《靈公》之政,移于闕二字莊公之權,委 于賈舉、州綽。馴至景公之時,慶父方去,高止復專,獨 一《晏子》之賢,周旋于陳、鮑、欒、高之間,逆知陳氏之患 而不得去,雖正言于燕閒之傾,竊歎于食享之私,力 不能為,則終于納政與邑不出而已。然則欲禮義著 明而人心不失其正,抑不可得矣。是禮義之不明,又 出于仁賢之見棄,反覆至是,亡齊者豈必陳氏哉?齊 之為國,亦足以自亡矣。

序許世紀 编辑

許,在《春秋》不得為微國也。《春秋》書楚之事甚略也。二 百四十二年之間,許男卒葬,纔七見于經,大夫名氏, 曾不一著于冊。凡記許之事,自非從齊、晉、宋、楚之役, 則蒙晉、楚、齊、鄭之兵,其他特書者,蓋無幾也。《春秋》所 為略于許,何哉?《春秋》列國,久于從楚者,莫許若也。蓋 自齊桓會懷以後,一于向楚,凡百六十年之間,與晉 者才一二役,夷考其事,許之為國,終始實偪于鄭。齊霸未衰,許常從齊;晉霸方競,許常貳晉。然當其從齊 也,楚常不得以急許,而許猶以無恐于鄭。及其貳晉 也,晉雖或無力以得許,而許亦未嘗得帖然以從楚。 是何為耶?且許之始亡也,曰齊侯、鄭伯入許;許之後 亡也,曰「鄭游速帥師滅許。」是許之始終見偪于鄭可 知也。然自鄭莊公入許而不有其地,分許而不廢其 祀,信有大造于許矣。未幾爭鄭之事,突于蔥實,而定 許之計,成于齊魯。許莊遂因亂以入許,宜鄭之日有 事于許也。而自齊桓既霸,許七從于會盟,三從于征 伐,雖面縛御璧之謀,忍決于楚人圍許之餘,而衣裳 兵車之會,寧不替于諸侯?救許之後,鄭人僅能一致, 淺事之侵,蓋未病也。豈非許方秉義于從齊,鄭亦不 得有辭于討許歟?齊霸既微,宋事抑淺,伐鄭會盂,且 服且貳,不足論矣。晉以文、襄之盛,猶不能致許于會 盟。自時厥後,伐鄭圍秦,惟曰「從楚」;伐吳滅賴,惟曰「從 楚。」陽橋之師,為大夫右;孟諸之至,為諸侯先。凡楚人 有事于中華,惟許是攝是贊,宜許之可以固事楚,而 無虞于他國也。然自晉文嘗圍以諸侯,襄公繼以三 國,悼有荀罃之伐,平有荀偃之侵,猶曰「霸討也。」以區 區之鄭而伐以去疾,又伐以公子喜,既伐之,又圍之, 使許人一遷于葉,再遷于夷,又遷于白羽,又遷于容 城,雖為之訟于楚,請于楚,至于其君不反于楚,而鄭 不止也,是何仇許之深耶?豈非棄夏從楚,非所以即 安,而以外謀內,雖楚亦未易以逞欲。歟反覆許之顛 末,則其從齊也,可以無恐于鄭,背晉也,而不得以久 安于楚,亦明甚矣。嗚呼!許,太岳之嗣,周之封國也。使 許不忘鄭之大德,毋荒棄先王建諸侯設屏之意,以 輔翼王室,何惡乎鄭,何畏「乎楚哉?」而反是也,宜《春秋》 之甚略之也。

序莒世紀 编辑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經,書「莒子」者五,書莒大夫者 四。莒之始末不詳于經,何耶?原莒亦列國,《春秋》曷為 略之?外之也。曷為外之?以莒自外,故外之也。且莒之 為國,偪于齊最甚,雖嘗與魯事晉,亦皆視齊以重輕。 蓋齊國于瑯邪,莒國于城陽,觀齊之疆土,有所謂「莒 之北」,有所謂「莒之旁」,則封壤相錯可知也。考之《經》,齊 之襲莒者一,伐莒者二。密州之變,去疾以齊入,展與 以齊出。意恢之亂,郊公以齊出,庚與以齊入。異時廢 置之權,宋不得以行于鄭,魯不得行于邾,齊獨得而 擅之,莒為齊之弱久矣,乃若魯最鄰于莒者也。入于 《春秋》,莒常有接魯之文,密之盟,浮來之盟,曲池之會, 洮、向之會,是莒、魯之為好也。酈之敗,蚡泉之敗,向鄆 之敗,牟婁防茲之敗,是莒、魯之為爭也。然歸父伐莒, 則齊、魯親也,嬰齊如莒,則齊、魯仇也。魯襄恃晉,莒伐 鄫祀;齊頃服晉,魯修向盟,則莒之于魯,一離一合,未 嘗不以齊,故晉最強而遠于莒也。前乎文、襄,莒雖未 始有從晉之「事,自文之霸,與會者二,至景之霸,與會 者亦二,悼、平之霸而」會者二十,昭、定之霸而會者各 一。然馬陵同盟,則齊服晉也;祝柯同盟,則齊服晉也; 齊逃溴梁,莒為晉執,齊圍桃防,莒蒙晉伐,則莒之于 晉,一從一違,亦未嘗不以齊。故晉大而遠于莒,魯近 而弱于晉,獨齊鄰于莒,而其強十百焉。故其畏齊特 甚,亦其勢然也。其他或見伐于舒,見入于楚,與杞有 爭,與郯有怨,與鄫有惡,往往視其強弱以為勝負。大 抵春秋之時為弱小之國,進退去就,從于強令,與夫 眾暴寡大,陵小狃于常習,皆無足怪。而莒之所以為 夷者,正不在是也。秦之為狄,始於戰殽;鄭之為狄,始 于伐許。莒之為夷必有其故矣。莒之弊政,見于《經》者 甚寡,然嘗考之,入《春秋》之始,未有書諸侯相伐取地 者,相伐取地之事亦自莒始。以蕞爾之莒怙其強暴, 稔尋常之爭,逞尺寸之憾,皆王法所必誅者。《春秋》託 始于魯隱,數簡之中,累書「莒人不殺」,莒之為夷,其昉 于是乎?終春秋之世,國君鮮有不稱諡者,莒獨不稱 諡,大夫鮮有不書名氏者,莒獨不書名氏,國君無書 朝,大夫無書聘者,是其國無君臣之禮,無上下之節, 無名號貴賤之等,無文物施報之容。其君凡五見經, 而斃於亂者二,大夫凡五見經,而奔於亂者二,誅於 亂者一。是又其君臣上下之際無復分義之相保,其 有不胥以滅亡者哉?《春秋》之外之宜也。嗚呼!《春秋》進 荊人,重吳子,不輕於絕之如此,使莒不自外,《春秋》容 得而略之乎?

序薛世紀 编辑

昔先王之制國,大者百里,小者不能以五十為之建 屬長、連帥、卒、正、州伯焉,雖班爵不同,而攷禮、正刑,修 德以尊天子,其貴一也。薛,諸任之國,自奚仲為夏車 正而遷於邳,仲虺為湯左相而居於薛,蓋先代封爵 之餘也。《春秋》之初,稱侯以朝魯,《春秋》之中,嘗稱伯以 會晉,其不得為微國明矣。然自來魯之後凡百二十 二年,薛君、大夫無見於《經》者。自盟蜀之後,又百一十 年間,非從晉於盟會,而薛事之特見於《經》者,纔一二 爾,豈非其國寡弱,不足以自通於諸侯歟?蓋嘗考之齊桓主盟諸侯官受方物;晉世代霸,列國聽政以受 聘之數,於是政令不常,貢賦無定。迄乎《春秋》之終,不 惟小侯弱邦率以為病,而大國亦不勝其困矣。故魯 人會戚,求屬鄫也;齊人盟宋,請屬邾也。至於成周之 役,宋遂傲然欲以二小國為役,而絕薛於周。吁!先王 建國,同於藩屏王室,而宋之為役,尚何以為諸侯乎? 不特此耳,觀晉悼始會,薛實不來,曰「以齊故。」及崔杼 既來,薛大夫亦會,則又以晉故。異時嘗從楚,又以薛 適楚,則又不能不惟楚令之聽也。以蕞爾之國,嘗役 於宋矣,又逼之以齊,臨之以晉楚,若何而國哉?吾觀 薛宰之言,板連反覆,首舉踐土之載書以為言,而仲 幾亦曰:踐土固然。考之踐土之盟,薛子在諸侯之後, 意者文公雖復諸侯之職,而不必盡勤小國於會,是 時晉之從令者新,亦卒莫能道文襄之故以復薛之 舊者。吁!先王制諸侯、建方伯之意微矣,崇明祀、保小 寡之義隱矣,惜哉!

序邾世紀 编辑

邾?其猶有聖人之澤歟?春秋之初,克之未命,猶以字 稱,克之既卒,始以子錄,其得齒於列國者。最後鄫子 見戕,須句蒙取,而威虐是肆,庶其竊邑。黑弓專地,而 奸軌內訌。會盟屬齊,厚斂私吳,君為晉俘,國習衛討, 宋壘在郊。我兵狎鄙,而強大外陵,藐然之邾,亦幾於 無足稱者矣。然君子所為,猶有取於邾者,豈謂是歟? 考之經二百餘年間,小國之睦於交鄰,謹於事霸,最 為有常者,莫邾君若也。其君臣之賢,多足稱紀,而守 義秉禮之風,類非當時大國之所可及。吁!亦有所自 來矣。且我自桓公之世,邾稱人以朝之者一;宣公以 來,邾稱子以朝者六,會公者一,奔喪者一。自其他近 魯之小國,雖時有好魯之事,蓋未能如《邾》之有常者, 非交鄰之睦歟?齊桓之霸,首從北杏之會;宋襄之霸, 亦與曹南之盟。晉文之霸,亟聽於溫之役。定公之會 晉者十一,宣公之會晉者十七,莊公之會晉者一,自 其他畏晉小國,雖鮮有不從晉之事,蓋亦未能如《邾》 之有常者,非事霸之謹歟?儀父盟蔑之舉,首能親賢 以修好,蘧蒢遷繹之謀,不憚亡身以利民,皆卓為賢 君,求之當時諸侯,往往佳兵殘民,信鮮儷矣。叔術遜 國之仁,足以及其子孫;茅夷憂國之義,足以存其宗 社:皆卓為賢臣,求之當時列國大夫,莫非徇利背君, 抑可謂絕無而僅有矣。孰謂區區之邾謭焉若不足 以自存,而君臣上下之間,顧有是耶?異時捷《菑介》晉 以求立,郤克以八百乘之眾至於城下,邾人以一辭 卻之。蓋昔者宋之得施於鄭,戎之得施於曹者,晉曾 不得以行之於邾也。楚靈合諸侯於申以稱霸,汰心 虐焰,震搖中華,宋鄭大侯,奔走恐後,邾人亦獨晏然 恃魯以不會。蓋昔者楚成共所能令於蔡、鄭,吳夫差 所能令於魯、衛者,靈王獨不能以加之於「邾也。」吁,蕞 爾之邾,果何以得此於晉楚耶?庶幾守義秉禮之風, 亦略可觀矣。吁!魯之擊柝聞於邾,其殆密邇洙泗之 地,濡染儒《書》之習,有聞周公、仲尼之教而興起者乎? 蓋至穆公之時,鄒與魯鬨,民不死難,而仁政之言,親 上使民之訓,猶得聞於先生大儒之口,則邾之為國, 猶未至於空虛也。不然,以微國而介於「齊、晉宋、我」之 間,何啻若豕在餒虎之側,抑何以壽其國,至於久而 不傾哉。

序小邾世紀 编辑

小邾亦曹姓之國,介在海濱,畏齊事魯而偪於宋,非 一日也。觀晉悼之世,小邾不至於會,悼公欲謀之,其 大夫曰:「是齊故也。」魯襄之世,小邾嘗至於朝,襄公欲 卑之,其大夫曰:「是實不忘魯好也。」非其畏齊事魯者 歟?魯莊公十五年,《經》書伐郳者宋人。哀公四年,《經》書 「執小邾子」者,亦宋人。又非其偪於宋者然歟夫以弱 國小,眾剪然求好於強齊、宋、我之間,常恐不足,亦無 可道者明矣。然攷之《經》,杞朝而不稱侯,以其不共於 朝也;介來而不謂朝,以其不能乎朝也。以至滕、薛、邾、 莒之侯皆以成國,而駸駸焉日趨於僻陋之域而不 自知。《春秋》或自侯而書「伯」、書「子」,或自子而書「人」、書「名」, 其不能國亦可知矣。獨小邾自郳來之來,其國稱卿, 則非成國也;其君稱名,則未成君也;其朝稱「來」,則未 成朝也。豈不甚微矣乎!而犁來之後,遂能以禮通於 諸侯,從齊桓以尊周室而受附庸之封。魯僖以後,朝 我者四;晉悼以後會晉者二十,執玉端委而周旋於 彊邦大侯之間,從事於禮樂文物之盛,是可嘉也已。 故嘗觀我昭公十七年,小邾子來朝。於其燕也,有《菁 莪》之賦。叔孫昭子曰:「不可以國,其能久乎?」嗚呼!藐然 之邾,偪而不傾,與《春秋》終始焉。是豈無所自來歟?

序鄫世紀 编辑

鄫之為國,微乎微者也。事之見於《經》無幾矣。一朝於 魯,一會於宋,其君見用於邾,其國見偪於莒,而卒滅 於莒。孱弱如是,尚能為國乎?雖然,國無小,不可易也。 禮義苟明,偪而不傾,鄫之滅亡,誰之咎哉?蓋滅人者

罪易見,滅於人者罪難見。使鄫能彊於為善以保其
考證
國,亦何孱弱之有?今考之《經》,鄫之亡,其大罪有二,而

他不與焉。三綱五常建於天地,豈非保身立國之大 本歟?徇情棄禮者,殺身之符券;徇情棄義者,亡國之 斧斤,斷斷乎不可誣也。先儒謂鄫子之用於邾,戕於 邾,不在乎曹南之後,宋與其臣子之不能捍患也;遇 防朝魯,啟亂再世而鄫子已亡矣。鄫國之偪於莒,滅 於莒,不在乎會戚之屬與魯鄰國之不能救患也,如 晉覿巫立所以為後,而鄫國已滅矣。嗚呼!身有既亡, 國有既滅,而不自知者,其鄫之謂乎!《春秋》本其遇防 之禍而直書曰「戕」,備其覿巫之跡而顯斥曰「滅」,其垂 戒之意遠矣。以此防民,後世猶有玩物以喪其身,保 字異姓以墜其世者吁!

序紀世紀 编辑

紀,為齊弱久矣。亡紀者齊歟紀歟。昔大王居邠,嘗偪 於狄矣。《綿》之詩曰:「肆不殄厥慍,亦不隕厥問。柞棫拔 矣,行道兌矣,昆夷駾矣。」夫自其迺慰迺止,迺疆迺理, 以至於高門有伉,冢土既立,軍國之容無不備,然後 可以不絕其所慍之夷,亦不廢其聘問之禮,以須昆 夷之駾。蓋寒暑之節,龍蛇之蟄,未有不積而能施,不 「屈而能伸者,此大王所以去邠而基王業。」歟、紀、齊同 姓也,而齊欲滅之,此豈一朝一夕之積哉?紀之自為 國者,宜何如也?入《春秋》三十三年,而紀侯去國,紀之 舛政,不詳於《經》,試即其一二事而考之,尚有可論者。 蓋履、緰逆女,秋結莒援,子帛盟密,冬平莒憾,齊、鄭合 謀,而與魯會成,鄰好是託,魯公解體而季姜歸周,王 寵是求,曾是以為謀,誰其過歟?以至齊怒未迨,遽挾 鄭與魯以謀齊,齊雖敗而怨愈深,豈正辭之義?敗齊 未也,又偕魯致齊以盟黃,齊雖盟而禍愈亟,亦豈釋 怨之方?夫知畏齊而謀國者,是尚為國有人乎?三邑 既遷,而紀季入齊,紀侯去國,勢宜然也。吁!本支同出, 封壤相鄰,蓄憾九載,造釁十年,而紀終無以謀其不 免也。非特齊能亡紀,紀之為國亦足以自亡矣。故曰 「梁亡自亡也,鄭棄其師自棄也,紀侯大去其國自去 也」,其與太王去邠之事遠矣。然則齊侯無罪乎?齊、紀 同姓,而謀紀之國無所不至,其罪不待貶絕而自見 也。乃若《春秋》之法,數入書奔,而紀季入齊不書奔,則 非叛人。竊地稱名,而紀季以酅不稱名,則非竊地。經 書「紀季以酅入于齊」,是紀祀猶有奉也。異時書「紀季 姬歸于酅」,是紀侯之室家猶有歸也。以《春秋》考之,季 則未有罪耳。

序庶爵微國紀 编辑

秦穆有言:「德之不建,民之無援。」昔文武之有天下也, 選建親賢大國數十,亦既足以統屬人心,綿固國勢。 其人非周之子孫,其地不足為國之屏翰,先王皆爵 列之,此其公天下之心也,豈特以私王室哉?存先代 之後,表仁人之廬,皆所謂建德以為民之援,非惟不 可廢,亦有所不敢廢也。春秋諸侯不知有崇明祀、保 小寡之義,強弱相并而為盟主,亦不復能與其疆場 之事。故自隱、桓以來,魯入極矣,鄭取戴矣,鄧畏楚眾, 齊迫陽小,向蒙莒師,邾踐鄅境。終春秋之世,微國困 於兵革,所攘之禍殆不勝數,而得周旋於幣玉牲犢 以從諸侯之後,甚無幾焉。吁!亦足以見《周禮》之衰矣。 德之不建,民之無援,是以生民不復見德,而干戈之 禍,極於戰國而後已。悲夫!木之茂也,群動息焉;水之 涸也,雖蛙龜不足以自存。方春秋之中世,魯雖元腆 存須句,見王澤之未殄也。至其末也,顓臾在魯邦域 之中,猶且不免見王澤之既竭也。君子於此,亦可以 考論世變云。

序楚世紀 编辑

楚為夷狄,前乎《春秋》已慮之矣,《詩》之「撻彼荊楚」是也。 然《春秋》書法未有爵於楚者,始曰荊,繼曰楚,始曰人, 繼曰「子」,何其進之微而予之不亟耶?春秋之世,夷狄 之為中國患者,曰秦、楚、吳、越、戎、狄。戎盛於《春秋》之始, 狄盛於《春秋》之中,吳始大於春秋之季,秦直為晉仇, 越直為吳抗,其患皆未有若楚之暴且久者。是故《春 秋》書楚之法特爵歟然自天下之大勢言之,則楚之 患其初始於猾夏,其後至於抗衡,又其後遂至於用 中夏之柄。由楚一國之勢言之,則共、莊以前雖僻在 荊蠻,而其國實趨於彊;康、靈以後雖屢抗中華,而其 國實趨於弱。究一經之始末,而楚之盛衰大概可見 也。蓋楚有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有申、呂之田以 禦乎外,申、息之門以禦乎內,有成、莊、共平、康昭為之 君,有子文、孫叔、子庚、子木、子蕩之徒為之謀其國」,此 其所以能世抗齊、晉,而與《春秋》終始歟!嘗觀楚十三 君,其與齊、晉爭者非一國;成之世,所爭者蔡、鄭、宋、曹、 衛,而大者則有召陵之盟,泓與城濮之戰也;穆、莊之 世,所爭者獨不及曹、衛,而大者則辰陵之盟、邲之戰 也。共之世,所爭者又獨不及蔡,而大者則蜀之盟、鄢 陵之戰、蕭魚之會也。至康盡得諸侯,而遂有宋之盟。 至靈幾霸諸夏,而遂有申之會。吁!是豈一日之故致 哉?蓋自齊桓不與楚角,諸侯雖一向一背,而其患止於猾夏。晉文親與楚敵,後世狃於或勝或負,而其勢 遂駸駸於抗衡。至晉平,不能與楚抗,而夷夏之勢不 知其孰輕孰重也,於是楚人遂得以偃然竊用吾中 國之柄矣。雖然,武、文以來,楚未抗衡於齊、晉也,其君 無日不申訓於國,申儆於軍,歲饑而振廩,旅至而施 惠,大戶以行師,量功以用民,而民政舉於內,入鄭而 不以為俘克,陳而不以為縣宮,衛有環尹,「若敖有六 卒,荊尸而舉,右轅以行」,則軍政立於外,內選於親,外 選於舊,而賢戚不遺。復黃以勸善,亙午以靖國,而賞 罰不失。以區區之荊蠻,至於彊大莫校,亦豈偶然耶? 共康以後,楚雖專令於諸侯,而自州來奔命,楚始患 乎吳。鍾離熸師,吳始易楚。數十年間,楚日不競,復茄 而疆場不安,城養而邊鄙無,好遷許而制敵之慮淺, 治郟而持世之謀疏。輕師以基亡郢之菑,城邑以墮 挑吳之釁。無極好讒,楚人違成;伍員逃死,楚君旰食, 薳越出師宋人。戰,遂至以堂堂之楚,喪敗相尋,亦 果曷為而然耶?由始而觀之,楚自微而浸大;由終而 觀之,楚方盛而已微。蓋無平不陂,無往不復,干紀犯 分,固未有能久而不替者,理之常也。雖然,楚本熊繹 之後,世為獨邦,《春秋》之前既已外之矣,終《春秋》之世, 聖人雖屢進之,迄不得與滕、薛之侯例,以爵通於中 國,其罪抑安在耶?世竊名號,而「拔本塞源」之罪,蓋有 不勝誅者。不然楚荊州之國,聖人豈真以其地而外 之哉?

序吳世紀 编辑

「吳,姬姓之長,《春秋》外之,何也?吳僻在海濱,不與姬通, 狄之宇下者,信有罪焉爾。齊晉益微,中國不復能以 一矢相遺,而封豕長蛇之類,自相雄奪,其得免於滅 亡者亦鮮焉。吁!小國之甘於從吳,將以求免也,而終 無以自存,又其甚不幸歟!昔吳伐郯,季文子曰:『中國 之無霸也』。世變至是,《春秋》安得而不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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