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339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三百三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三百三十九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三百四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三百三十九卷目錄

 經學部傳經名儒列傳十三

  隋

  牛弘       宇文㢸

  楊汪       明克讓

  杜臺卿      辛德源

  許善心      李文博

  宇文愷      元善

  辛彥之      何妥

  蕭該       包愷

  房暉遠      馬光

  劉焯       劉炫

  褚輝       顧彪

  魯世達      張仲

  王孝籍

經籍典第三百三十九卷

經學部傳經名儒列傳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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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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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牛弘傳》:「弘字里仁,安定鶉觚人也。本姓尞氏。 祖熾,郡中正。父允,魏侍中、工部尚書、臨涇公,賜姓為 牛氏。弘初在襁褓,有相者見之,謂其父曰:『此兒當貴, 善愛養之。及長,鬚貌甚偉,性寬裕,好學博聞。在周,起 家中外府記室、內史上士,俄轉納言上士,專掌文翰, 甚有美稱。加威烈將軍、員外散騎侍郎,修起居注。其』」 後襲封臨涇公。宣政元年,轉內史下大夫,進位使持 節、大將軍、儀同三司。開皇初,遷授散騎常侍、祕書監。 弘以典籍遺逸,上表請開獻書之路,曰:「經籍所興,由 來尚矣。爻畫肇於庖羲,文字生於蒼頡,聖人所以弘 宣教導,博通古今,揚於王庭,肆於時夏。故堯稱至聖, 猶考古道而言;舜其大智,尚觀古人」之象。《周官》外史, 掌三皇五帝之書,及四方之志。武王問黃帝顓頊之 道,太公曰:「在《丹書》。」是知握符御曆,有國有家者,曷嘗 不以《詩》《書》而為教,因《禮》《樂》而成功也。昔周德既衰,舊 經紊亂,孔子以大聖之才,開素王之業,憲章祖述,制 《禮》刊《詩》,正五始而脩《春秋》,闡十翼而弘《易》道,治國立 身,作範垂法。及秦皇馭㝢,吞滅諸侯,任用威力,事不 師古,始下焚書之令,行偶語之刑。先王墳籍,掃地皆 盡,本既先亡,從而顛覆。臣以圖讖言之,經典盛衰,信 有徵數,此則《書》之一厄也。漢興,改秦之弊,敦尚儒術, 建藏書之篋,置校書之官,屋壁山巖,往往間出。外有 太常、太史之藏,內有延閣、祕書之府。至孝成之世,亡 逸尚多,遣謁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詔劉向父子讎 校篇籍。漢之典文,於斯為盛。及王莽之末,長安兵起, 宮室圖書,並從焚燼,此則書之二厄也。光武嗣興,尤 重《經》《誥》,未及下車,先求文雅。於是鴻生鉅儒,繼踵而 集,懷經負帙,不遠斯至。肅宗親臨講肄,和帝數幸書 林,其蘭臺、石室、鴻都、東觀,祕牒填委,更倍於前。及孝 獻移都,吏民擾亂,圖書縑帛,皆取為帷囊,所收而西, 裁七十餘乘。屬西京大亂,一時燔蕩。此則書之三厄 也。魏文代漢,更集經典,皆藏在祕書內外三閣。遣祕 書郎鄭默刪定舊文,時之論者美其朱紫有別。晉氏 承之,文籍尤廣。晉祕書監荀勖定《魏內經》,更著新簿。 雖古文舊簡,猶云有缺,新《章後錄》,鳩集已多,足得恢 弘正道,訓範當世。屬劉石憑陵,京華覆滅,朝章國典, 從而失墜,此則書之四厄也。永嘉之後,寇竊競興,因 河據洛,跨秦帶趙。論其建國立家,雖傳名號,憲章禮 樂,寂滅無聞。劉裕平姚,收其圖籍,五經子史纔四千 卷,皆赤軸青紙,文字古拙。僭偽之盛,莫過二秦。以此 而論,足可明矣。故知衣冠軌物,圖畫記注,播遷之餘, 皆歸江左。晉宋之際,學藝為多,齊梁之間,經史彌盛。 宋祕書丞王儉,依劉氏《七略》,撰為《七志》,梁人阮孝緒 亦為《七錄》,總其書數,三萬餘卷。及侯景渡江,破滅梁 室,祕省經籍,雖從兵火,其文德殿內書史,宛然猶存。 蕭繹據有江陵,遣將破平侯景,收文德之書及「公私 典籍重本七萬餘卷,悉送荊州」,故江表圖書,因斯盡 萃於繹矣。及周師入郢,繹悉焚之,於外城,所收十纔 一二。此則書之五厄也。後魏爰自幽方,遷宅伊、洛,日 不暇給,經籍闕如。周氏創基關右,戎車未息,保定之 始,書止八千,後加收集,方盈萬卷。高氏據有山東,初 亦採訪,驗其本目,殘缺猶多。及「東夏初平,獲其經史 四部,重雜三萬餘卷,所益舊書五千而已。」今御書單 本,合一萬五千餘卷,部帙之間,仍有殘缺,比梁之舊 目,止有其半。至於「陰陽《河》《洛》之篇,醫方圖譜之說,彌 復為少。」臣以經書自仲尼以後,迄于當今,年踰千載, 數遭五厄,興集之期,屬膺聖世。伏惟陛下受天明命, 君臨區宇,功無與二,德冠往初。自華夏分離,彝倫攸

斁,其間雖霸王遞起,而世難未夷,欲崇儒業,時或未
考證
可。今土宇邁於三王,民黎盛於兩漢,有人有時,正在

今日。方當大弘文教,納俗升平,而天下圖書,尚有遺 逸,非所以仰協聖情,流訓無窮者也。臣史籍是司,寢 興懷懼。昔陸賈奏《漢祖》云:「天下不可馬上治之。」故知 「經邦立政,在於典謨矣。為國之本,莫此攸先。今祕藏 見書,亦足披覽。但一時載籍,須令大備,不可王府所 無,私家乃有。然士民殷雜,求訪難知,縱有知者,多懷 恡惜,必須勒之以天威,引之以微利。若猥發明詔,兼 開購賞,則異典必臻,觀閣斯積,重道之風,超於前世, 不亦善乎!伏願天監少垂照察。」上納之。於是下詔獻 書一卷,賚縑一匹。一二年間,篇籍稍備。進爵奇章郡 公,邑千五百戶。三年,拜禮部尚書,奉敕修撰五禮,勒 成百卷,行于當世。弘請依古制,修立明堂,上議曰:「竊 謂明堂所以通神靈,感天地,出教化,崇有德。《孝經》曰: 『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祭義》云:『祀於明堂,教諸 侯。孝也』。黃帝曰合宮」,堯曰五府,舜曰總章。布政興治, 由來尚矣。《周官考工記》曰:「夏后氏世室,堂修二七,廣 四修一。」鄭元注云:「修十四步,其廣益以四分修之一, 則堂廣十七步半也。」殷人重屋,堂修七尋,四阿重屋, 鄭云:「其修七尋,廣九尋也。」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南 北七筵五室,凡室二筵。鄭云:「此三者,或舉宗廟,或舉 王寢」,或舉明堂,互言之,明其同制也。馬融、王肅、干寶 所注,與鄭亦異,今不具出。《漢司徒馬宮議》云:「夏后氏 世室,室顯於堂,故命以室。殷人重屋,屋顯於堂,故命 以屋。周人明堂,堂大於夏室,故命以堂。夏后氏益其 堂之廣百四十四尺。周人明堂,以為兩序間,大夏后 氏七十二尺。」若據鄭之說,則夏室大於周堂。如依馬 宮之言,則周堂大於夏室,後王轉文,周大為是。但宮 之所言,未詳其義。此皆去聖久遠,禮文殘缺,先儒解 說,家異人殊。鄭注《玉藻》亦云:「宗廟路寢,與明堂同制。」 《王制》曰:「寢不踰廟。」明大小是同。今依鄭元注,每室及 堂止有一丈八尺,四壁之外,四尺有餘。若以宗廟論 之,祫享之時,周人旅酬六尸,并后稷為七,先公昭穆 二尸,先王昭穆二尸,合十一尸三十六。王及君北面 行事于二丈之堂。愚不及此。若以正寢論之,便須朝 宴。據《燕禮》:諸侯宴則賓及卿大夫脫屨升坐。是知天 子之宴,則三公九卿並須升堂。《燕義》又云:「席小卿,次 上卿。」言皆侍席,止於二筵之間,豈得行禮?若以明堂 論之,總享「之時,五帝各於其室設青帝之位,須于太 室之內,少北,西面。太昊從食,坐於其西近南,北面。祖 宗配享者又于青帝之南,稍退,西面。丈八之室,神位 有三,加以簠簋邊豆、牛羊之俎,四海九州,美物咸設。 復須席工升歌,出樽反坫,揖讓升降,亦以隘矣。」據茲 而說,近是不然。案劉向《別錄》及馬宮、蔡邕等所見,當 時有《古文明堂禮》《王居明堂禮》《明堂圖》《明堂大圖》《明 堂陰陽》《太山通義》《魏文侯孝經傳》等,並說古明堂之 事,其書皆亡,莫得而正。今《明堂月令》者,鄭元云「是呂 不韋著,《春秋十二紀》之首章,禮家鈔合為記。」蔡邕、王 肅云:「周公所作。」《周書》內有《月令》第五十三,即此也。各 有證明,文多不載。束晳以為夏時之書。劉瓛云:「不韋 鳩集儒者,尋于聖王《月令》之事而記之」,不韋安能獨 為此記?今案不得全稱《周書》,亦未可即為秦典。其內 雜有虞、夏、殷、周之法,皆聖王仁恕之政也。蔡邕具為 章句。又論之曰:「明堂者,所以宗祀其祖,以配上帝也。 夏后氏曰世室,殷人曰重屋,周人曰明堂,東曰青陽, 南曰明堂,西曰」總章,北曰元堂,內曰太室。聖人南面 而聽,向明而治,人君之位,莫不正焉。故雖有五名,而 主以明堂也。制度之數,各有所依。堂方一百四十四 尺,《坤》之策也;屋圓,楣徑二百一十六尺,《乾》之策也。太 廟明堂方六丈,通天屋徑九丈,陰陽《九》《六》之變。且圓, 蓋方覆《九》《六》之道也。「八闥以象卦,九室以象州,十二 宮以應日辰。三十六戶七十牖,牖以四尺,八牖乘九 宮之數也。戶皆外設而不閉,示天下以不藏也。通天 屋高八十一尺,黃鍾九九之實也。二十八柱布四方, 四方七宿之象也。堂高三尺,以應三統,四向五色,各 象其形。水闊二十四丈,象二十四氣于外,以象四海, 王者之大禮也。」觀其模範天地,則象陰陽,必據古文, 義不虛出。今若直取《考工》,不參《月令》,青陽總章之號, 不得而稱;九月享帝之禮,不得而用。漢代二京所建, 與此說悉同。建安之後,海內大亂,京邑焚燒,憲章泯 絕。魏氏三方未平,無聞興造。晉則侍中裴頠議曰:「尊 祖配天,其義明著。而廟宇之制,理據未分。宜可直為 一殿,以崇嚴父之祀。其餘雜碎,一皆除之。」宋、齊已還, 咸率茲禮。此乃世乏通儒,時無思術,前王盛事,于是 不行。後魏代都所造,出自李沖,三三相重,合為九室, 簷不覆基,房間通街,穿鑿處多,迄無可取。及遷宅洛 陽,更加營構,五鬼分競,遂至不成,宗配之事,于焉靡 託。今皇猷遐闡,化覃海外,方建大禮,垂之無窮。弘等 不以庸虛,謬當議限。今檢明堂必須五室者何?《尚書 帝命驗》曰:「帝者承天,立五府,赤曰文祖,黃曰神升,白 曰顯祀,黑曰元矩,蒼曰靈府。」鄭元注曰:「五府與周之明堂同矣。」且三代相沿,多有損益,至于五室,確然不 變。夫室以祭天,實有五。若立九室,四無所用。布政視 朔,自依其辰。鄭司農云:「十二月分在青陽」等左右之 位,不云居室。鄭元不言每月與其時之堂而聽政焉。 禮圖畫個皆在堂偏,是以須為五室。明堂必須上圓 下方者何?《孝經援神契》曰:「明堂者,上圓下方,八窗四 達,布政之宮。」《禮記盛德篇》曰:「明堂四戶八牖,上圓下 方。」《五經異義》稱:「講學大夫淳于登亦云上圓下方。」鄭 元同之,是以須為圓方。明堂必須重屋者何?案《考工 記》夏言九階,四旁兩夾窗門,堂三之二,室三之一。殷 周不言者,明一同夏制。殷言四阿重屋,周承其後,不 言屋制,亦盡同可知也。其殷人重屋之下,本無五室 之文,鄭注云五室者,亦據夏以知之。明周不云重屋, 因殷則有,灼然可見。《禮記·明堂位》曰:「太廟,天子明堂。」 言魯為周公之故,得用天子禮樂。魯之太廟,與周之 明堂同。又曰:「複廟重檐,刮楹達嚮,天子之廟飾。」鄭注: 「複廟,重屋也。」據廟既重屋,明堂亦不疑矣。《春秋》文公 十三年,太室屋壞。《五行志》曰:「前堂曰太廟,中央曰太 室,屋其上重者也。」服虔亦云:「太室,太廟,太室之上屋 也。」《周書·作洛篇》曰:「乃立太廟,宗宮、路寢、明堂,咸」有、四 阿、反坫、重亢、重廊。孔晁注曰:「重亢,累棟;重廊,累屋也。 依《黃圖》所載,漢之宗廟皆為重屋,此去古猶近,遺法 尚在,是以須為重屋。」明堂必須為辟廱者何?《禮記盛 德篇》云:「明堂者,明諸侯尊卑也。外水曰辟廱。」《明堂陰 陽錄》曰:「明堂之制,周圜,行水左旋以象天,內有太室, 以象紫宮。」此明堂有水之明文也。然馬宮,王肅以為 明堂、辟廱、太學同處;蔡邕、盧植亦以為明堂、靈臺、辟 廱、太學,同實異名。邕云:「明堂者,取其宗祀之清貌,則 謂之清廟;取其正室則曰太室;取其堂則曰明堂;取 其四門之學,則曰太學;取其周水圜如璧,則曰璧廱, 其實一也。」其言別者,《五經通義》曰:「靈臺以望氣,明堂 以布政,辟廱以」養老教學,三者不同,袁準、鄭元亦以 為別。歷代所疑,豈能輒定?今據《郊祀志》云:「欲治明堂, 未曉其制。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時明堂圖,一殿無 壁,蓋之以茅,水圜宮垣,天子從之。」以此而言,其來則 久。漢中元二年,起明堂、辟廱、靈臺于洛陽,並別處。然 明堂亦有璧水,李尢《明堂銘》云「流水洋洋」是也。以此 須有辟廱。夫帝王作事,必師古昔,今造明堂,須以《禮 經》為本,形制依于周法,度數取於《月令》遺闕之處,參 以餘書,庶使該詳沿革之理。其五室九階,上圓下方, 四阿重屋,四旁兩門,依《考工記》《孝經》說。堂方一百四 十四尺,屋圓楣徑二百一十六尺,太室方六丈,通天 屋徑九丈,八闥二十八柱。堂高三尺,「四向五色,依《周 書、月令》論。殿垣方在內,水周如外,水內徑三百步,依 《太山盛德記》《覲禮經》。仰觀俯察,皆有則象,足以盡誠 上帝,祗配祖宗,弘風布教,作範于後矣。弘等學不稽 古,輒申所見,可否之宜,伏聽裁擇。」上以時事草創,未 遑制作,竟寢不行。六年,除太常卿。九年,詔改定雅樂, 又作樂府歌詞。撰定圓丘五帝凱樂,并議樂事。弘上 議云:「謹案《禮》,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周禮》『奏黃 鍾,歌大呂,奏太簇,歌應鍾,皆是旋相為宮之義。蔡邕 《明堂月令章句》曰:『孟春月則太簇為宮,姑洗為商,蕤 賓為角,南呂為徵,應鍾為羽,大呂為變宮,夷則為變 徵。他月倣此。故先王之作律呂也,所以辨天地四方 陰陽』』」之聲。揚子雲曰:「聲生於律,律生於辰。故律呂配 五行,通八風,歷十二辰,行十二月,循環轉運,義無停 止。譬如立春木王火相,立夏火王土相,季夏餘分,土 王金相,立秋金王水相,立冬水王木相。還相為宮者, 謂當其王月,名之為宮。」今若十一月不以黃鍾為宮, 十二月不以太簇為宮,便是春木不王,夏「王不相,豈 不陰陽失度,天地不通哉!劉歆《鍾律書》云:『春宮秋律, 百卉必彫;秋宮春律,萬物必榮;夏宮冬律,雨雹必降; 冬宮夏律,雷必發聲』。以斯而論,誠為不易。且律十二, 今直為黃鍾一均,唯用七律,以外五律,竟復何施?恐 失聖人制作本意,故須依禮作還相為宮之法。」上曰: 「不須作旋相為宮,且作黃鍾一均也。」弘又論六十律 不可行。謹案《續漢書律曆志》:元帝遣韋元成問京房 於樂府,房對受學。故小黃令焦延壽六十律相生之 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陽下生 陰,陰上生陽,終於中呂,而十二律畢矣。中呂上生執 始,執始下生去滅,上下相生,終於南事,六十律畢矣。 十二律之「變至於六十,猶八卦之變至於六十四也。 冬至之聲,以黃鍾為宮,太簇為商,姑洗為角,林鍾為 徵,南呂為羽,應鍾為變宮,蕤賓為變徵。此聲氣之元, 五音之正也。故各統一日,其餘以次運行,宮日者各 自為宮,而商徵以類從焉。」房又曰:「竹聲不可以度調, 故作准以定數。准之狀如瑟,長一丈而十三絃」,隱間 九尺,以應黃鍾之律九寸。中央一絃,下畫分寸,以為 六十律清濁之節。執始之類,皆房自造。房云受法於 焦延壽,未知延壽所承也。至元和年,待詔侯鍾、殷彤

上言:「官無曉《六十律》以准調音者,故待詔嚴嵩具以
考證
《准法》教其子宣,願召宣補學官,主調樂器。」太史丞弘

試宣十二律,其二中,其四不中,「其六不知何律。」宣遂 罷。自此律家莫能為准施絃。嘉平年,東觀召典律者 太子舍人張光問准意,光等不知。歸閱舊藏,乃得其 器,形制如房書,猶不能定其絃緩急。故史官能辨清 濁者遂絕。其可以相傳者,唯大榷常數及候氣而已。 據此而論,京房之法,漢世已不能行。沈約《宋志》曰:「詳 案古典及今音家,六十律無施於樂。《禮》云:『十二管還 相為宮』,不言六十。《封禪書》云:『大帝使素女鼓五十絃 瑟而悲破為二十五絃』。假令六十律為樂得成,亦所 不用。取大樂必易,大禮必簡之意也。」又議曰:「案《周官》 云:『大司樂掌成均之法』。鄭眾注云:『均,調也。樂師主調 其音』。《三禮義宗》稱《周官》奏黃鍾者用黃鍾為調;歌大 呂者,用大呂為調。奏者謂堂下四懸,歌者謂堂上所 歌。但一祭之間,皆用二調。」是知據宮稱調,其義一也。 明六律六呂,迭相為宮,各自為調。今見行之樂,用黃 鍾之宮,乃以林鍾為調,與古典有違。晉內書監荀勗 依《典記》,以五聲十二律還相為宮之法,制十二笛。黃 鍾之笛,正聲應黃鍾,下徵應林鍾,以「姑洗為清角。大 呂之笛,正聲應大呂,下徵應夷則。以外諸均,例皆如 是。然今所用林鍾,是勗下徵之調,不取其正,先用其 下,於理未通,故須改之。」上甚善其議,詔弘與姚察、許 善心、何妥、虞世基等正定新樂,事在《音律志》。是後議 置明堂,詔弘條上故事,議其得失,事在《禮志》。上甚敬 重之。時楊素恃才矜貴,輕侮朝臣,唯見弘未嘗不改 容自肅。素將擊突厥,詣太常與弘言別,弘送素至中 門而止。素謂弘曰:「大將出征,故來敘別,何相送之近 也?」弘遂揖而退。素笑曰:「奇章公可謂其智可及,其愚 不可及也。」亦不以屑懷。尋授大將軍,拜吏部尚書。時 高祖又令弘與楊素、蘇威、薛道衡、許善心、虞世基、崔 子發等,并召諸儒論新禮降殺輕重。弘所立議,眾咸 推服之。仁壽二年,獻皇后崩,王公已下不能定其儀 注。楊素謂弘曰:「公舊學,時賢所仰,今日之事,決在於 公。」弘了不辭讓。斯須之間,儀注悉備,皆有故實。素歎 曰:「衣冠禮樂,盡在此矣,非吾所及也。」弘以三年之喪, 祥禫具有降殺,期服十一月而練者,無所「象法」,以聞 於高祖,高祖納焉。下詔除期練之禮,自弘始也。弘在 吏部,其選舉先德行而後文才,務在審慎,雖致停緩, 所有進用,並多稱職。吏部侍郎高孝基,鑒賞機悟,清 慎絕倫,然爽俊有餘,跡似輕薄,時宰多以此疑之。唯 弘深識其真,推心委任。隋之選舉,於斯為最,時論彌 服弘識度之遠。煬帝之在東宮也,數有詩書遺弘,弘 亦有答。及嗣位之後,嘗賜弘詩曰:「晉家山吏部,魏世 盧尚書。莫言先哲異,奇才並佐余。學行敦時俗,道素 乃沖虛。納言雲閣上,禮儀皇運初。彝倫欣有敘,垂拱 事端居。」其同被賜詩者,至於文詞贊揚,無如弘美。大 業二年,進位上大將軍。三年,改為右光祿大夫。從拜 恆岳,壇場珪幣、墠畤牲牢,並弘所定,還下太常。煬帝 嘗引入內帳,對皇后賜以同席飲食,其禮遇親重如 此。弘謂其諸子曰:「吾受非常之遇,荷恩深重。汝等子 孫,宜以誠敬自立,以答恩遇之隆也。」六年,從幸江都。 其年十一月,卒於江都郡,時年六十六。帝傷惜之,賵 贈甚厚。歸葬安定。贈開府儀同三司、光祿大夫、文安 侯,諡曰憲。弘榮寵當世,而車服卑儉,事上盡禮,待下 以仁,訥於言而敏於行。上嘗令其宣敕,弘至階下,不 能言,退還拜謝,云:「並忘之。」上曰:「傳語小辯,故非宰臣 任也。」愈稱其質直。大業之世,委遇彌隆。性寬厚,篤志 於學,雖職務繁雜,書不釋手。隋室舊臣,始終信任,悔 吝不及,唯弘一人而已。有弟曰弼,好酒而酗,嘗因醉 射殺弘駕車牛。弘來還宅,其妻迎謂之曰:「叔射殺牛 矣。」弘聞之,亦無所怪問,直答云:「作脯。」坐定,其妻又曰: 「叔忽射殺牛,大是異事。」弘曰:「已知之矣。」顏色自若,讀 書不輟。其寬和如此。有文集十三卷行於世。

宇文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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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宇文傳》:「文㢸字公輔,河南洛陽人也。其先 與周同出。父珍,周宕州刺史。㢸慷慨有大節,博學多 通。仕周為禮部上士,奉詔修定《五禮》,書成奏之,賜公 田十二頃,粟百石。開皇初,封平昌縣公,後加開府,擢 拜刑部尚書,領太子虞候率。上嘗親臨釋奠,㢸與博 士議論,辭致清遠,觀者屬目。上大悅,顧謂侍臣曰:『朕 今睹周公之制禮,見宣尼之論孝,實慰朕心』。」于是班 賜各有差。煬帝即位,轉禮部尚書。㢸既以才能著稱, 歷職顯要,聲望甚重。所著辭賦二十餘萬言,為《尚書、 孝經注》,行於時。

楊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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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楊汪傳》:「汪字元度,本弘農華陰人也。曾祖順, 徙居河東。父琛,儀同三司。及汪貴,追贈平鄉縣公。汪 折節勤學,專精《左氏傳》,通《三禮》。解褐周冀王侍讀。王 甚重之,每曰:『楊侍讀德業優深,孤之穆生也』。其後問 禮於沈重受《漢書》於劉臻,二人推許之,曰:『吾弗如也』。 由是知名。累遷夏官府都上士。高祖受禪,賜爵平鄉縣伯。後歷荊、洛二州長史。每聽政之暇,必延生徒講 授,時人稱之。煬帝即位歲餘,拜國子祭酒。帝令百僚 就學,與汪講論,天下通儒碩學多萃焉。論難鋒起,皆 不能屈。帝令御史書其問答奏之,省而大悅,賜良馬 一匹。大業中,為銀青光祿大夫。

明克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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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明克讓傳》:「克讓字弘道,平原鬲人也。父山賓, 梁侍中。克讓少好儒雅,善談論,博涉書史,所覽將萬 卷。《三禮》《禮論》,尢所精研,龜筴曆象,咸得其妙。年十四, 釋褐湘東王法曹參軍。時舍人朱异在儀賢堂講《老 子》,克讓預焉。歷司徒祭酒、國子博士,中書侍郎。梁滅, 周明帝引為麟趾殿學士。武帝即位,徵為露門學士」, 令與太史官屬正定新曆,賜爵歷城縣伯。高祖受禪, 拜太子內舍人,轉率更令,進爵為侯。太子以師道處 之,恩禮甚厚。詔與太常牛弘等修禮議樂,當朝典故, 多所裁正。開皇十四年,加通直散騎常侍。卒,年七十, 上甚傷惜焉。著《孝經義疏》一部,《古今帝代記》一卷,《文 類》四卷,《續集》二十卷。

杜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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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杜臺卿傳》,「臺卿字少山,博陵曲陽人也。父弼, 齊衛尉卿。臺卿少好學,博覽書記,解屬文。仕齊奉朝 請,歷司空西閣祭酒,司徒戶曹著作郎,中書黃門侍 郎。性儒素,每以雅道自居。及周武帝平齊,歸於鄉里, 以《禮記》《春秋》講授子弟。開皇初,被徵入朝。臺卿嘗采 《月令》,觸類而廣之,為書,名《玉燭寶典》十二卷。至是奏」 之,賜絹二百匹。十四年致仕,終於家。有集十五卷,撰 《齊記》二十卷,並行于世。

辛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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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辛德源傳》:「德源,字孝基,隴西狄道人也。祖穆, 魏平原太守。父子馥,尚書右丞。德源沉靜好學,年十 四解屬文。及長,博覽書記,少有重名。起家奉朝請,後 為兼員外散騎侍郎。中書侍郎劉逖上表薦德源曰: 弱齡好古,晚節逾厲。枕籍六經,漁獵百氏,文章綺艷, 體調清華。恭慎表於閨門,謙撝著于朋執。必能效節」 一官,騁足千里。累轉中書舍人。高祖受禪,牛弘以德 源才學顯著,奏與著作郎王劭同修國史。德源每於 務隙撰集注《春秋三傳》三十卷,注《揚子法言》二十三 卷。蜀王秀聞其名而引之。居數歲,奏以為掾。後轉諮 議參軍,卒官。有集二十卷。

許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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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許善心傳》:「善心,字務本,高陽北新城人也。祖 茂,梁太子中庶子、散騎常侍。父亨,在陳領大著作。善 心九歲而孤,為母范氏所鞠養。幼聰明,有思理,所聞 輒能誦記,多聞默識,為當世所稱。家有舊書萬餘卷, 皆遍通涉。十五解屬文牋。舉秀才,對策高第,補撰史 學士。禎明二年,加通直散騎常侍,聘于隋。遇高祖伐」 陳,禮成而不獲反命,累表請辭,上不許,留縶賓館。及 陳亡,高祖遣使告之,善心衰服號哭於西階之下,藉 草東向,經三日,敕書唁焉。明日,有詔就館拜通直散 騎常侍,賜衣一襲。善心哭盡哀,入房改服,復出,北面 立,垂涕再拜受詔。明日乃朝,伏泣於殿下,悲不能興。 上顧左右曰:「我平陳國,唯獲此人,既能懷其舊君,即 是我誠臣也。」敕以本官直門下省。十六年,除祕書丞。 于時祕藏圖籍,尚多淆亂,善心放阮孝緒《七錄》,更製 《七林》,各為總序,冠於篇首。又於部錄之下,明作者之 意,區分其類例焉。又奏追李文博、陸從典等學者十 許人,正定經史錯謬。仁壽元年,攝黃門侍郎。二年,加 攝太常少卿,與牛弘等議定禮樂,祕書丞、黃門如故。 大業元年,轉禮部侍郎。奏薦儒者徐文遠為國子博 士,包愷、陸德明、褚輝、魯世達輩,並加品秩,授為學官。 帝嘗言及高祖受命之符,因問鬼神之事,敕善心與 崔祖濬撰《靈異記》十卷。初,善心父著《梁史》,未就而歿, 善心述成父志,脩續家書。其序傳末述制作之意曰: 「先君昔在前代,早懷述作,凡撰《齊書》為五十卷。《梁書》 紀傳,隨事勒成,及闕而未就者,目錄注一百八卷。梁 室交喪,墳籍銷盡,冢壁皆殘。不惟無所盜,帷囊同毀, 陳農何以求?秦儒既坑,先王之道將墜。漢臣徒請,口 授之文亦絕。所撰之書,一時亡散。有陳初建,詔為史 官,補闕拾遺,心識口誦。依舊目錄,更加修撰,且成百 卷,已有六帙,五十八卷上祕閣訖。」善心早嬰荼蓼,弗 荷薪構,單宗少彊,近虛室類。原顏假班嗣之書,徒聞 其語;給王隱之筆,未見其人。致此書延時,未即成續。 禎明二年以臺郎入聘,值本邑淪覆,佗鄉播遷,行人 失時,將命不復,望都亭而長慟,遷別館而懸壺。家史 舊書,在後焚蕩,今止有六十八卷在,又並缺落失次。 自入京以來,隨見補葺,略成七十卷。十年,加授朝散 大夫,駕幸江都,授通議大夫,行給事郎。十四年,化及 逆弒之日,隋官盡詣朝堂謁賀,善心獨不至,遂害之。 及越王稱制,贈左光祿大夫、高陽縣公,諡曰文節。

李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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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李文博傳》:「博陵李文博,性貞介鯁直,好學不倦,至於教義名理,特所留心。每讀書至治亂得失,忠 臣烈士,未嘗不反覆吟翫。開皇中,為羽騎尉。特為吏 部薛道衡所知,恆令在聽事帷中,披檢書史,并察己 行事。若遇治政善事,即抄撰記錄,如選用疏謬,即委 之臧否。道衡每得其語,莫不欣然從之。後直祕書內」 省,典校墳籍。守道居貧,晏如也。雖衣食乏絕,而清操 逾厲,不妄通賓客,恒以禮法自處,儕輩莫不敬憚焉。 道衡知其貧,每延于家,給以資費。文博商略古今治 政得失,如指諸掌。稍遷校書郎。文博本為經學,後讀 史書,於諸子及論尢所該洽。性長議論,亦善屬文。著 《治道集》十卷,大行於世。

宇文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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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宇文愷傳》:「愷字安樂,杞國公忻之弟也。在周 以功臣子。年三歲賜爵雙泉伯,七歲進封安平郡公, 邑二千戶。愷少有器局,家世武將,諸兄並以弓馬自 達,愷獨好學,博覽書記,解屬文,多伎藝,號為名父公 子。初為千牛,累遷御正中大夫,儀同三司。高祖為丞 相,加上開府中大夫。及踐阼,誅宇文氏,愷初亦在殺」 中,以其與周本別,兄忻有功於國,使人馳赦之,僅而 得免。後拜營宗廟副監,太子左庶子,廟成,別封甑山 縣公,邑千戶。及遷都,上以愷有巧思,詔領營新都副 監。高熲雖總大綱,凡所規畫皆出於愷。後決渭水達 河,以通運漕,詔愷總督其事。後拜萊州刺史,甚有能 名。兄忻被誅,除名於家,久不得調,會朝廷以魯班故 道久絕不行,令愷修復之。既而上建仁壽宮,訪可任 者,右僕射楊素言愷有巧思,上然之,於是檢校將作 大匠。歲餘,拜仁壽宮監,授儀同三司,進位開府,拜工 部尚書。自永嘉之亂,明堂廢絕。隋有天下,將復古制, 議者紛然,皆不能決。愷博考群籍,奏《明堂議》,表曰:「臣 聞在天成象,房、心為布政之宮;在地成形,景午居正 陽之位;觀雲告月,順生殺之序;五室九宮,統人神之 際。金口木舌,發令兆民;玉瓚黃琮,式嚴宗祀。何嘗不 矜莊扆宁,盡妙思於規摹;凝睟冕旒」,致子來於矩矱。 伏惟皇帝陛下提衡握契,御極乘乾。咸五登三,復上 皇之化;流凶去暴,丕下武之緒。用百姓之異心,驅一 代以「同域。康哉康哉,民無能而名矣。」故使天符地寶, 吐醴飛甘,造物資生,澄源反朴。九圍清謐,四表削平, 襲我衣冠,齊其文軌。茫茫上元,陳珪璧之敬;肅肅清 廟,感霜露之誠。正金奏《九韶》《六莖》之樂,定石渠五宮、 三雍之禮。乃卜瀍西,爰謀洛食,辨方面勢,仰稟神謀, 敷土濬川,為民立極。兼聿遵先言,表置明堂。爰詔下 臣,占星揆日。於是採崧山之祕簡,披汶水之靈圖,訪 通議於殘亡,購《冬官》于散逸,總集眾論,勒成一家。昔 張衡《渾象》,以三分為一度;裴秀《輿地》,以二寸為千里。 臣之此圖,用一分為一尺。推而演之,輪奐有序。而經 構之旨,議者殊途。或以綺并為重屋,或以圓楣為隆 棟,各以臆說,事不經見。今錄其疑難,為之通釋,皆出 證據,以相發明。議曰:「臣愷謹按《淮南子》曰:『昔者神農 之治天下也,甘雨以時,五穀蕃植,春生夏長,秋收冬 藏,月省時考,終歲獻貢,以時嘗穀,祀于明堂。明堂之 制,有蓋而無四方,風雨不能襲,燥濕不能傷,遷延而 入之。臣愷以為上古朴略,刱立典刑。《尚書帝命驗》曰: 『帝者承天,立五府以尊天。重象,赤曰文祖,黃曰神斗, 白曰顯紀,黑曰元矩,蒼曰靈府』』。」注云:唐虞之天府,夏 之世室,殷之重屋,周之明堂,皆同矣。《尸子》曰:「有虞氏 曰總章。」《周官考工記》曰:「夏后氏世室,堂修二七,博四 修一。」注云:「修南北之深也。」夏度以步,今堂修十四步, 其博益以四分修之一,則明堂博十七步半也。臣愷 按:三王之世,夏最為古,從質尚文,理應漸就寬大。何 因夏室乃大殷堂?相形為論,理恐不爾。《記》云「堂修七 博四修。」若夏度以步,則應修七步。注云「今堂修十四 步」,乃是增益《記》文。殷周二堂,獨無「加」字,便是其義,類 例不同。山東禮本輒加二七之字,何得殷無加尋之 文,周闕增筵之義?研覈其趣,或是不然。讎校古書,並 無二字,此乃桑間俗儒,信情加減。《黃圖》議云:「夏后氏 益其堂之大一百四十四尺,周人明堂,以為兩杼間。」 馬宮之言,止論堂之一面。據此為準,則三代堂基並 方,得為上圓之制。諸書所說,並云下方。鄭注《周官》,獨 為此義,非直與古違異,亦乃乖背禮文。尋文求理,深 恐未愜。《尸子》曰:「殷人陽館。」《考工記》曰:「殷人重屋,堂修 七尋,堂崇三尺,四阿重屋。」注云:「其修七尋,五丈六尺。」 放夏周,則其博九尋,七丈二尺。又曰:「周人明堂,度九 尺之筵,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二筵。」 《禮記·明堂位》曰:「天子之廟,複廟重檐。」鄭注云:「複廟,重 屋也。」注《玉藻》云:「天子廟及路寢,皆如明堂制。」《禮圖》云: 「於內室之上,起通天之觀,觀八十一尺,得宮之數,其 聲濁,君之象也。」《大戴禮》曰:「明堂者,古有之,凡九室,一 室有四戶八牖,以茅蓋,上圓下方,外水曰璧雝赤綴 戶,白綴牖。堂高三尺,東西九仞,南北七筵。其宮方三 百步。凡人民疾,六畜疫,五穀災,生於天道不順,天道 不順,生於明堂不飾,故有天災則飾明堂。」《周書明堂曰:「堂方百一十二尺,高四尺,階博六尺三寸。室居內 方百尺,室內方六十尺,戶高八尺,博四尺。」《作洛》曰:「『明 堂,太廟路寢,咸有四阿,重亢重廊』。孔氏注云:『重亢,累 棟,重廊,累屋也』。」《禮圖》曰:「秦明堂九室,十二階,各有所 居。」《呂氏春秋》曰:「有十二堂,與《月令》同,並不論尺丈。」臣 愷案:十二階雖不與禮合,一月一階,非無理思。《黃圖》 曰:「堂方百四十四尺,法《坤》之策也;方象地屋,圓楣徑 二百一十六尺,法《乾》之策也。圓象天室,九宮法九州; 太室方六丈,法陰之變數;十二堂法十二月;三十六 戶,法極陰之變數;七十二牖法五行所行日數;八達 象八風,法八卦;通天臺徑九尺,法《乾》;以九覆六,高八 十一尺,法黃鍾九九之數;二十八柱,象二十八宿;堂 高三尺,土階三等,法三統;堂四向五色,法四時五行; 殿門去殿七十二步,法五行所行。門堂長四丈,取太 室三之二。垣高無蔽目之照,牖六尺,其外倍之。殿垣 方在水內,法地陰也;水四周於外,象四海,圓,法陽也; 水闊二十四丈,象二十四氣;水內徑三丈」,應覲《禮經》 武帝元封二年,立明堂汶上,無室,其外略依此制。《泰 山通議》今亡,不可得而辨也。元始四年八月,起明堂 辟雍,長安城南門,制度如儀。一殿垣四面,門八觀,水 外周隄,壤高四尺,和會築作三旬。五年正月六日辛 未,始郊太祖高皇帝以配天。二十二日丁亥,宗祀孝 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及先賢百辟卿士有益者, 於是秩而祭之。親扶三老五更,袒而割牲,跪而進之。 因班時令,宣恩澤。諸侯王宗室、四夷君長、匈奴西國 侍子,悉奉貢助。《祭禮圖》曰:「建武三十年,作明堂。明堂 上圓下方,上圓法天,下方法地,十二堂法日辰,九室 法九州室,八窗,八九七十二,法一時之王。室有二戶, 二九十八」戶。法土王十八日,內堂正壇高三尺,土階 三等。胡伯始注《漢官》云:「古清廟蓋以茅,今蓋以瓦,瓦 下藉茅,以存古制。」《東京賦》曰:「乃營三宮,布政頒常。複 廟重屋,八達九房。造舟清池,惟水泱泱。」薛綜注云:「複 重,瘤覆,謂屋平覆重棟也。」《續漢書祭祀志》云:「明帝永 平二年,祀五帝於明堂。五帝坐各處其方。黃帝」在未, 皆如南郊之位。光武位在青帝之南,少退西面,各一 犢,奏樂如南郊。臣愷按:《詩》云:「《我將》祀文王於明堂,我 將我享,維牛維羊。」據此,則備太牢之祭。今云一犢,恐 與古殊。自晉以前,未有鴟尾。其圓牆璧水,一依本圖。 《晉起居注》裴頠議曰:「尊祖配天,其義明著。廟宇之制, 理據未分。直可為一殿,以崇嚴祀,其餘雜碎,一皆除 之。」臣愷案天垂象,聖人則之。辟雍之星,既有圖狀,晉 堂方構,不合天文,既闕重樓,又無璧水,空堂乖五室 之義,直殿違九階之文,非古欺天,一何過甚。後魏於 北臺城南造圓牆,在璧水外,門在水內,迥立不與牆 相連。其堂上九室,三三相重,不依古制。室間通巷,違 舛處多。其室皆「用墼累,極成褊陋。」《後魏·樂志》曰:「孝昌 二年,立明堂,議者或言九室,或言五室,詔斷從五室。 後元乂執政,復改為九室,遭亂不成。」《宋起居注》曰:「孝 武帝大明五年,立明堂,其牆宇規範,擬則太廟,唯十 二間,以應期數。依漢《汶上圖儀》說。五帝位,太祖文皇 帝對饗,鼎俎簠簋,一依廟禮。梁武即位之後,移宋時」 太極殿以為明堂,無室,十二間。《禮疑議》云:「祭用純,漆 俎瓦樽。文於郊,質於廟,止一獻,用清酒。」平陳之後,臣 得目觀,遂量步數,記其尺丈。猶見基內有焚燒殘柱, 毀斫之餘,入地一丈,儼然如舊。柱下以樟木為跗,長 丈餘,闊四尺許,兩兩相並,瓦安數重。宮城處所,乃在 郭內。雖湫隘卑陋,未合規模。祖宗之「靈,得崇嚴祀。周 齊二代,闕而不修,大饗之典,于焉靡託。自古《明堂圖》, 惟有二本,一是宗周劉熙、阮諶、劉昌宗等作,三圖略 同;一是後漢建武三十年作,《禮圖》有本,不詳撰人。臣 遠尋經傳,傍求子史,研究眾說,總撰今圖。其樣以木 為之,下為方堂,堂有五室,上為圓觀,觀有四門。」帝可 其奏。進位金紫光祿大夫。卒官時年五十八。帝甚惜 之,諡曰康。撰《東都圖記》二十卷、《明堂圖議》二卷、《釋疑》 一卷,見行于世。

元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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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儒林元善傳》:「善,河南雒陽人也。祖乂,魏侍中。 父羅,初為梁州刺史。及乂被誅,奔于梁,官至征北大 將軍、青冀二州刺史。善少隨父至江南,性好學,遂通 涉《五經》,尤明《左氏傳》。及侯景之亂,善歸於周,武帝甚 禮之,以為太子宮尹,賜爵江陽縣公,每執經以授太 子。開皇初,拜內史侍郎。上每望之曰:『人倫儀表也。凡』」 有敷奏,詞氣抑揚,觀者屬目。陳使袁雅來聘,上令善 就館受書,雅出門不拜。善論舊事,有拜之儀。雅不能 對,遂拜成禮而去。後遷國子祭酒。上嘗親臨釋奠,命 善講《孝經》,於是敷陳義理,兼之以諷諫。上大悅曰:「聞 江陽之說,更起朕心。」賚絹百匹,衣一襲。善之通博,在 何妥之下,然以風流醞籍,俯仰可觀,音韻清朗,聽者 忘倦,由是為後進所歸。妥每懷不平,心欲屈善。因善 講《春秋》,初發題,諸儒畢集,善私謂妥曰:「名望已定,幸

無相苦。」妥然之。及就講肆,妥遂引古今滯義以難,善
考證
多不能對,善深御之,二人由是有隙。善以高熲有宰

相之具,嘗言於上曰:「楊素麤疏,蘇威怯懦,元冑、元旻 正似鴨耳。可以付社稷者,唯獨高熲。」上初然之,及熲 得罪,上以善之言為熲游說,深責望之。善憂懼,先患 消渴,於是疾動而卒,時年六十。

辛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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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儒林傳》:「彥之,隴西狄道人也。祖世敘,魏涼州 刺史。父靈輔,周渭州刺史。彥之九歲而孤,不交非類, 博涉經史,與天水牛弘同志好學。後入關,遂家京兆。 周太祖見而器之,引為中外府禮曹,賜以衣馬珠玉。 時國家草創,百度伊始,朝貴多出武人,脩定儀注,唯 彥之而已。尋拜中書侍郎。及周閔帝受禪,彥之與少」 宗伯盧辯專掌儀制。明武時,歷職典祀、太祝、樂部、御 正四曹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奉使迎突厥皇后還,賚 馬二百匹,賜爵龍門縣公,邑千戶。尋進爵五原郡公, 加邑千戶。宣帝即位,拜少宗伯。高祖受禪,除太常少 卿,改封任城郡公,進位上開府,尋轉國子祭酒。歲餘, 拜禮部尚書,與祕書監牛弘撰《新禮》。吳興沈重,名為 碩學,高祖嘗令彥之與重論議,重不能抗,於是避席 而謝曰:「辛君所謂金城湯池,無可攻之勢。」高祖大悅。 後拜隨州刺史。於時州牧多貢珍玩,唯彥之所貢,並 供祭之物。高祖善之,顧謂朝臣曰:「人安得無學?彥之 所貢,稽古之力也。」遷洛州刺史,前後俱有惠政。彥之 又崇信佛道,於城內立浮圖二所,並十五層。開皇十 一年,州人張元暴死,數日乃蘇。云遊天上,見新構一 堂,制極崇麗。元問其故人,云:「潞州刺史辛彥之有功 德,造此堂以待之。」彥之聞而不悅。其年卒官,諡曰宣。 彥之撰《墳典》一部、《六官》一部、《祝文》一部、《禮要》一部、《新 禮》一部、《五經異義》一部,並行於世。有子仲龕,官至猗 氏令。

何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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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儒林傳》:「妥字棲鳳,西城人也。父細胡,通商入 蜀,遂家郫縣。事梁武陵王紀,主知金帛,因致巨富,號 為西州大賈。妥少機警,八歲游國子學,助教顧良戲 之曰:『汝既姓何,是荷葉之荷,是河水之河』?應聲答曰: 『先生姓顧,是眷顧之顧,是新故之故』。眾咸異之。十七, 以技巧事湘東王。後知其聰明,召為誦書左右。時蘭」 陵蕭眘亦有雋才,住青楊巷,妥住白楊頭。時人為之 語曰:「世有兩雋,白楊何妥,青楊蕭眘。」其見美如此。江 陵陷,周武帝尤重之,授太學博士。宣帝初欲立五后, 以問儒者辛彥之。對曰:「后與天子匹體齊尊,不宜有 五妥。」駮曰:「帝嚳四妃,舜又二妃,亦何常數。」由是封襄 城縣伯。高祖受禪,除國子博士,加通直散騎常侍,進 爵為公。妥性勁急,有口才,好是非人物。時納言蘇威 常言於上曰:「臣先人每誡臣云:『唯讀《孝經》一卷,足可 立身治國,何用多為』!」上亦然之。妥進曰:「蘇威所學,非 止《孝經》。厥父若信有此言,威不從訓,是其不孝;若無 此言,面欺陛下,是其不誠不孝,何以事君?且夫子有 云:『不讀《詩》無以言,不讀《禮》無以立,豈容蘇綽教子,獨 反聖人之訓乎』!」威時兼領五職,上甚親重之。妥因奏 威不可信任,又以掌天文律度,皆不稱職。妥又上八 事以諫,其一事曰:「臣聞知人則哲,惟帝難之。孔子曰: 『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由此言 之,政之治亂,必慎所舉,故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 察今」之舉人,良異於此。無論諂直,莫擇賢愚。心欲崇 高,則起家喉舌之任;意須抑屈,必白首郎署之官。人 之不服,實由於此。臣聞爵人於朝,與士共之;刑人於 市,與眾棄之。伏見留心獄訟,愛人如子,每應決獄,無 不詢訪群公。刑之不濫,君之明也。刑既如此,爵亦宜 然。若有懋功,簡在帝心者,便可擢用。自斯以降,若選 重官,必須參以眾議,勿信一人之舉,則上不偏私,下 無怨望。其二事曰:孔子云:「是察阿黨,則罪無掩蔽。」又 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所謂比者,即阿黨 也。謂心之所愛,既已光華蒙顯,猶加提挈;心之所惡, 既已沈滯屈辱,薄言必罰。提挈既成,必相掩蔽,則欺 上之心生矣。屈辱既加,則「有怨恨,謗讟之言出矣。伏 願廣加逖訪,勿使朋黨路開,威恩自任,有國之患,莫 大於此。」其三事曰:「臣聞舜舉十六族,所謂八元、八愷 也。計其賢明,理優今日,猶復擇才授任,不相侵濫,故 得四門雍穆,庶績咸熙。今官員極多,用人甚少,有一 人身上乃兼數職,為是國無人也?為是人不善也?今 萬乘大國」,髦彥不少,縱有明哲,無由自達。東方朔言 曰:「尊之則為將,卑之則為虜。」斯言信矣。今當官之人, 不度德量力,既無呂望、傅說之能,自負傅喦、滋水之 氣,不慮憂深責重,唯畏總領不多,安斯寵任,輕彼權 軸,好致顛蹶,實此之由。《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 凶。」言不勝其任也。臣聞窮力舉重,不能為用。伏願更 任賢良,分才參掌,使各行有餘力,則庶事康哉。其四 事曰:「臣聞《禮》云:『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 者殺』。孔子曰:『仍舊貫何必改作』。伏見比年以來,改作 者多矣,至如范威漏刻,十載不成;趙翊尺稱,七年方決。公孫濟迂誕,醫方,費逾巨萬;徐道慶迴互子午,糜 耗飲食。常明破律,多歷歲時;王渥亂名,曾無紀極。張 山居未知星位,前已蹂藉太常;曹魏祖不識北辰,今 復轔轢太史。莫不用其短見,便自夸毗,邀射名譽,厚 相誣罔。請今日已後,有如此者,若其言不驗,必加重 罰,庶令有所畏忌,不敢輕奏狂簡。」其餘文多不載。時 蘇威權兼數司,先嘗隱武功,故妥言自負傅巖滋水 之氣,以此激上。書奏,威大御之。十二年,威定考文學, 又與妥更相訶詆。威勃然曰:「無何妥,不慮無博士。」妥 應聲曰:「無蘇威,亦何憂無執事!」由是威有隙。其後,上 令妥考定鍾律,妥又上表曰:「臣聞明則有禮樂,幽則 有鬼神。然則動天地,感鬼神,莫近於禮樂。」又云:「樂至 則無怨,禮至則不爭。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之謂也。」 臣聞樂有二,一曰姦聲,二曰正聲。夫姦聲感人,而逆 氣應之,順氣成象,故樂行而倫清,耳目聰明,血氣和 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孔子曰:「放鄭聲,遠佞人。」故鄭、 衛、宋、趙之聲出,內則發疾,外則傷人。是以宮亂則荒, 其君驕;商亂則陂,其官壞;角亂則憂,其人怨;徵亂則 哀,其事勤;羽亂則危,其財匱。五者皆「亂,則國亡無日 矣。」魏文侯問子夏曰:「吾端冕而聽古樂,則欲寐,聽鄭 衛之音而不知倦,何也?」子夏對曰:「夫古樂者,始奏以 文,復亂以武,脩身及家,平均天下。鄭衛之音者,姦聲 以亂,溺而不止,優雜子女,不知父子。今君所問者樂 也,所愛者音也。夫樂之與音,相近而不同,為人君者 謹審其好惡。案聖人」之作樂也,非止苟悅耳目而已 矣。欲使在宗廟之內,君臣同聽之,則莫不和敬;在鄉 里之內,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在閨門之內,父子 同聽之,則莫不和親。此先王立樂之方也。故知聲而 不知音者,禽獸是也;知音而不知樂者,眾庶是也。故 黃鍾、大呂、弦歌、干戚,僮子皆能儛之。能知樂者,其唯 君子,不知聲者不可與言音,不知音者不可與言樂, 知樂則幾于道矣。紂為無道大師,抱樂器以奔周。晉 君德薄師曠,固惜清徵。上古之時,未有音樂,鼓腹擊 壤,樂在其間。《易》曰:「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 祖考。」至於黃帝作《咸池》,顓頊作《六莖》,帝嚳作《五英》,堯 作《大章》,舜作《大韶》,禹作《大夏》,湯作《大濩》,武王作《大武》。 從夏以來,年代久遠,唯有名字,其聲不可得聞。自殷 至周,備於《詩》《頌》。故自聖賢已下,多習樂者。至如伏羲 減瑟,文王足琴,仲尼擊磬,子路鼓瑟,漢高擊筑,元帝 吹簫。漢高祖之初,叔孫通因奏樂人制宗廟之樂,迎 神于道門,奏《嘉至之樂》;迎神于廟門,奏《嘉至之樂》,猶 古降神之樂也。皇帝入廟門,奏《永至》之樂,以為行步 之節,猶《采薺》《肆夏》也。乾豆上薦,奏登歌之樂,猶古《清 廟》之歌也。登歌再終,奏《休成》之樂,美神饗也。皇帝就 東廂坐定,奏《永安》之樂,美禮成也。其《休成》《永至》二曲, 叔孫通所制也。漢高祖廟奏《武德》《文始》《五行》之儛。當 春秋時,陳公子完奔齊。陳是舜後,故齊有《韶》樂。孔子 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是也。秦始皇滅齊,得齊韶 樂。漢高祖滅秦,韶傳於漢高祖,改名《文始》,以示不相 襲也。《五行儛》者,本周《大武樂》也,始皇改曰《五行》。及於 孝文,復作四時之儛,以示天下安和,四時順也。孝景 采《武德儛》以為《昭德》,孝宣又采《昭德》以為《盛德》,雖變 其名,大抵皆因秦舊事。至於魏晉,皆用古樂。魏「之三 祖,並制樂辭。自永嘉播越,五都傾蕩,樂聲南渡,是以 大備江東。宋、齊以來,至於梁代,所行樂事,猶皆傳古, 《三雍》《四始》」,實稱大盛。及侯景篡逆,樂師分散,其四儛 三調,悉度偽齊。齊氏雖知傳受得曲,而不用之於宗 廟朝廷也。臣少好音律,留意管絃,年雖耆老,頗皆記 憶。及東土剋定,樂人悉返,訪其「逗遛,果云是梁人所 教。今《三教》、四儛,並皆有手,雖不能精熟,亦頗具雅聲。 若令教習傳授,庶得流傳古樂。然後取其會歸,撮其 指要,因循損益,更制嘉名,歌盛德於當今,傳雅正於 來葉,豈不美歟!」謹具錄三調、四儛曲名,又製歌辭如 別。其有聲曲流宕不可以陳於殿庭者,亦悉附之於 後。書奏,別敕太常取妥節度,於是作清平瑟三調聲, 又作八佾、鞞、鐸、巾、拂四舞。先是,太常所傳宗廟雅樂, 數十年唯作大呂,廢黃鐘。妥又以深乖古意,乃奏請 用黃鐘。詔下公卿議,從之。俄而妥子蔚為祕書郎,有 罪當刑,上哀之,減死論。是後恩禮漸薄。六年,出為龍 州刺史。時有負笈游學者,妥皆為講說教授之。為《刺 史箴》,勒于州門外。在職三年,以疾請還,詔許之。復知 學事。時上方使蘇夔在太常,參議鍾律。夔有所建議, 朝士多從之,妥獨不同,每言夔之短。高祖下其議,朝 臣多排妥。妥復上封事,指陳得失,大抵論時政損益, 并指斥當世朋黨。於是蘇威及吏部尚書盧愷、侍郎 薛道衡等皆坐得罪。除伊州刺史,不行。尋為國子祭 酒,卒官,諡曰肅。撰《周易講疏》十三卷、《孝經義疏》三卷、 《莊子義疏》四卷,及與沈重等撰《三十六科鬼神感應 等大義》九卷、《封禪書》一卷、《樂要》一卷,文集十卷,並行 於世。

===蕭該===按《隋書儒林蕭該傳》:「蘭陵蕭該者,梁鄱陽王恢之孫 也。少封攸侯。梁荊州陷,與何妥同至長安。性篤學,《詩》 《書》《春秋》《禮記》,並通大義,尤精《漢書》,甚為貴遊所禮。開 皇初,賜爵山陰縣公,拜國子博士。奉詔書與妥正定 經史,然各執所見,遞相是非,久而不能就,上譴而罷 之。該後撰《漢書》及《文選音義》,咸為當時所貴。」

包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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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儒林包愷傳》:「東海包愷,字和樂。其兄榆,明《五 經》,愷悉傳其業。又從王仲通受《史記》《漢書》,尤稱精究。 大業中,為國子助教。於時《漢書》學者,以蕭、包二人為 宗匠,聚徒教授,著錄者數千人。卒,門人為起墳立碣 焉。」

房暉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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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儒林房暉遠傳》:「暉遠,字崇儒,𢘆山真定人也, 世傳儒學。暉遠幼有志行,治《三禮》《春秋》、三《傳》《詩》《書》《周 易》,兼善圖緯,𢘆以教授為務。遠方負笈而從者,動以 千計。齊南陽王綽為定州刺史,聞其名,召為博士。周 武帝平齊,搜訪儒俊,暉遠首應辟命,授小學下土。及 高祖受禪,遷太常博士,太常卿牛弘每稱為五經庫」, 吏部尚書韋世康薦之,為太學博士。尋與沛公鄭譯 脩正樂章。丁母憂,解任。後數歲,授殄寇將軍,復為太 常博士。未幾,擢為國子博士。會上令國子生通一經 者並悉薦舉,將擢用之。既策問訖,博士不能時定臧 否。祭酒元善怪問之,暉遠曰:「江南、河北,義例不同,博 士不能遍涉,學生皆持其所短,稱己」所長,博士各各 自疑,所以久而不決也。祭酒因令暉遠考定之,暉遠 攬筆便下,初無疑滯。或有不服者,暉遠問其所傳義 疏,輒為始末誦之,然後出其所短,自是無敢飾非者。 所試四五百人,數日便決。諸儒莫不推其通博,皆自 以為不能測也。尋奉詔預修令式。高祖嘗謂群臣曰: 「自古天子有女樂乎」,楊素以下,莫知所出,遂言無女 樂。暉遠進曰:「臣聞窈窕淑女,鐘鼓樂之。此即王者房 中之樂,著於《雅》《頌》,不得言無。」高祖大悅。仁壽中,卒官, 時年七十二,朝廷嗟惜焉。賵賻甚厚,贈員外散騎常 侍。

馬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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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儒林馬光傳》:「光字榮伯,武安人也。少好學,從 師數十年,晝夜不息,圖書讖緯,莫不畢覽。尤明《三禮》, 為儒者所宗。開皇初,高祖徵山東義學之士,光與張 仲讓、孔籠、竇士榮、張黑奴、劉祖仁等俱至,並授太學 博士,時人號為六儒。然皆鄙野無儀範,朝廷不之貴 也。士榮尋病死,仲讓未幾告歸鄉里,著書十卷,自云 『此書若奏我必為宰相』。」又數言元象事,州縣列上其 狀,竟坐誅。孔籠、張黑奴、劉祖仁,未幾亦被譴去,唯光 獨存。嘗因釋奠,高祖親幸國子學,王公以下畢集。光 升座講《禮》,啟發章門。已而諸儒生以次論難者十餘 人,皆當時碩學。光剖析疑滯,雖辭非俊辨,而理義弘 贍,論者莫測其淺深,咸共推服,上嘉而勞焉。山東《三 禮》學者,自熊安生後,唯宗光一人。初教授瀛博間,門 徒千數,至是多負笈從入長安。後數年,丁母憂歸鄉 里,遂有終焉之志。以疾卒於家,時年七十三。

劉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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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儒林劉焯傳》:「焯字士元,信都昌亭人也。父洽, 郡功曹。焯犀額龜背,望高視遠,聰敏沈深,弱不好弄。 少與河間劉炫結盟為友,同受《詩》於同鄉劉軌,思受 《左傳》於廣平郭懋,常問《禮》於阜城熊安生,皆不卒業 而去。武強交津橋劉智海,家素多墳籍,焯與炫就之 讀書,向經十載,雖衣食不繼,晏如也。遂以儒學知名」, 為州博士。刺史趙煚引為從事,舉秀才,射策甲科,與 著作郎王劭同應國史,兼參議律曆,仍直門下省,以 待顧問。俄除員外將軍,後與諸儒於祕書省考定群 言,因假還鄉里。縣令韋之業引為功曹。尋復入京,與 左「僕射楊素、吏部尚書牛弘、國子祭酒蘇威、國子祭 酒元善、博士蕭該、何妥、太學博士房」暉遠崔崇德、晉 王文學崔賾等於國子共論古今滯義,前賢所不通 者。每升座,論難鋒起,皆不能屈,楊素等莫不服其精 博。六年,運《洛陽石經》至京師,文字磨滅,莫能知者。奉 敕與劉炫等考定。後因國子釋奠,與炫二人論議,深 挫諸儒咸懷妒恨,遂為飛章所謗,除名為民。於是優 游鄉里,專以教授著述為務,孜孜不倦。賈、馬、王、鄭所 傳章句,多所是非。《九章笇術》、周髀《七曜歷書》十餘部, 推步日月之經,量度山海之術,莫不覈其根本,窮其 祕奧。著《稽極》十卷,《曆書》十卷,《五經述議》,並行於世。劉 炫聰明博學,名亞於焯,故時人稱「二劉」焉。天下名儒 後進,質疑受業,不遠千里而至者,不可勝數。論者以 為數「百年已來,博學通儒無能出其右者。然懷抱不 曠,又嗇於財,不行束脩者,未嘗有所教誨,時人以此 少之。」廢太子勇聞而召之,未及進謁,詔令事蜀王,非 其好也,久之不至。王聞而大怒,遣人枷送於蜀,配之 軍防。其後典校書籍,王以罪廢。焯又與諸儒脩定《禮 律》,除雲騎尉。煬帝即位,遷太學博士,俄以疾去職。數年,復被徵以待顧問。因上所著《歷書》,與太史令張冑 元多不同,被駮不用。大業六年,卒,時年六十七。劉炫 為之請諡,朝廷不許。

劉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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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儒林劉炫傳》:「炫字光伯,河間景城人也。少以 聰敏見稱,與信都劉焯閉戶讀書,十年不出。炫眸子 精明,視日不眩,強記默識,莫與為儔。左畫方,右畫圓, 口誦,目數耳聽,五事並舉,無有遺失。周武帝平齊,瀛 州刺史宇文亢引為戶曹從事。後刺史李繪署禮曹 從事,以吏幹知名。歲餘,奉敕與著作郎王劭同脩國」 史,俄直門下省,以待顧問。又與諸術者脩天文律曆, 兼於內史省考定群言,內史令博陵李德林甚禮之。 炫雖遍直三省,竟不得官,為縣司責其賦役,茲自陳 於內史,內史送詣吏部,吏部尚書韋世康問其所能, 炫自為狀曰:「《周禮》《禮記》《毛詩》《尚書》《公羊》《左傳》《孝經》《論 語》,孔、鄭、王、何、服、杜等注,凡十三家,雖義有精粗,並堪 講授。《周易》《儀禮》《穀梁》,用功差少。史子文集,嘉言美事, 咸誦於心。天文律曆,窮覈微妙。至於公私文翰,未嘗 假手。」吏部竟不詳試。然在朝知名之士十餘人,保明 炫所陳不謬,於是除殿內將軍。時牛弘奏請購求天 下遺逸之書,炫遂偽造書百餘卷,題為《連山易》《魯史 記》等,錄上送官,取賞而去。後有人訟之,經赦免死,坐 除名,歸於家,以教授為務。太子勇聞而召之。既至京 師,敕令事蜀王秀,遷延不往。蜀王大怒,枷送益州。既 而配為帳內,每使執杖為門衛,俄而釋之。典校書史 炫因擬屈原卜居為筮塗以自寄。及蜀王廢,與諸儒 脩定《五禮》,授旅騎尉。吏部尚書牛弘建議,以為「《禮》,諸 侯絕」傍期,大夫降一等。今之上柱國雖不同古諸侯, 比大夫可也,官在第二品,宜降傍親一等。議者多以 為然。炫駮之曰:「古之仕者,宗一人而已,庶子不得進。 由是先王重適。其宗子有分祿之義,族人與宗子雖 疏遠,猶服縗三月,良由受其恩也。今之仕者,位以才 升,不限嫡庶,與古既異,何降之有?今之貴者,多忽近 親,若或降之,民德之疏,自此始矣。」遂寢其事。開皇二 十年,廢國子四門及州縣學,唯置太學博士二人,學 生七十二人。炫上表言學校不宜廢,情理甚切。高祖 不納。開皇之末,國家殷盛,朝野皆以遼東為意。炫以 為遼東不可伐,作《撫夷論》以諷焉。當時莫有悟者。及 大業之季,三征不克,炫言方驗。煬帝即位,牛弘引炫 脩律令。高祖之世,以刀筆吏類多小人,年久長姦,勢 使然也。又以風俗陵遲,婦人無節,於是立格,州縣佐 史三年而代之,九品妻無得再醮。炫著論以為不可, 弘竟從之。諸郡置學官及流外給廩,皆發自於炫。弘 嘗從容問炫曰:「案《周禮》,士多而府史少。今令史百倍 於前,判官減則不濟,其故何也?」炫對曰:「古人委任責 成,歲終考其殿最,案不重校,文不繁悉,府史之任,掌 要目而已。今之文簿,恆慮覆治鍛鍊,若其不密,萬里 追證,百年舊案。故諺云:『老吏抱案死』。古今不同,若此 之相懸也。事繁政敝,職此之由。」弘又問:「魏、齊之時,令 史從容而已,今則不遑寧舍,其事何由?」炫對曰:「齊氏 立州,不過數十,三府行臺,遞相統領,文書行下,不過 十條。今州三百,其繁一也。往者,州唯置綱紀,郡置守、 丞,縣唯令而已,其所具寮,則長官自辟,受詔赴任,每 州不過數十。今則不然,大小之官,悉由吏部,纖介之 跡,皆屬考功,其繁二也。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 心。官事不省,而望從容,其可得乎!」弘甚善其言,而不 能用。納言楊達舉炫博學有文章,射策高第,除太學 博士。歲餘,以品卑去任,還至長平,奉敕追詣行在所。 或言其無行,帝遂罷之,歸於河間。於時群盜鋒起,穀 食踊貴,經籍道息,教授不行。炫與妻子相去百里,聲 問斷絕,鬱鬱不得志,乃自為《贊》曰通人。司馬相如、揚 子雲、馬季長、鄭「康成等,皆自敘風徽,傳芳來葉。余豈 敢仰均先達,貽笑後昆,徒以日迫桑榆,大命將近,故 友飄零,門徒雨散,溘死朝露,埋魂朔野,親故莫照其 心,後人不見其跡,殆及餘喘,薄言胸臆,貽及行邁,傳 示州里,使夫將來俊哲,知余鄙志耳。」余從綰髮以來, 迄於白首嬰孩,為慈親所恕,《棰楚》未嘗加;從學為明 師所矜,榎楚弗之及。暨乎敦敘邦族,交結等夷,重物 輕身,先人後己。昔在幼弱,樂參長者;爰及耆艾,數接 後生。學則服而不厭,誨則勞而不倦。幽情寡適,心事 方違,內省生平,顧循終始,其大幸有四,其深恨有一。 性本愚蔽,家業貧窶,為父兄所饒,廁縉紳之末,遂得 博覽典誥,窺涉今古,小善著於丘園,「虛名聞於邦國, 其幸一也。隱顯人間,沈浮世俗,數忝徒勞之職,久執 《城旦》之書,名不挂於白簡,事不染於丹筆,立身立行, 慚恧實多,啟手啟足,庶幾可免,其幸二也。以此庸虛, 屢動神眷,以此卑賤,每升天府,齊鑣驥騄,比翼鵷鴻, 整緗素於鳳池,記言動於麟閣,參謁宰輔,造請群公, 厚禮殊恩,增榮改價,其幸三也。晝漏方盡,大耋己嗟, 退反初服,歸骸故里,翫文史以怡神,閱魚鳥以散慮, 觀省野物,登臨園沼,緩步代車,無罪為貴,其幸四也仰休明之盛世,慨道教之陵遲,蹈先儒之逸軌,傷群 言之蕪穢,馳騖墳典,釐改僻謬,脩撰始畢,圖事適成, 天違人願,途不我與,世路未夷,學校盡廢,道不備於 當時」,業不傳於身後,銜恨泉壤,實在茲乎。其深恨一 也。時在郡城,糧餉斷絕,其門人多隨盜賊,哀炫窮乏, 詣郡城下索炫,郡官乃出炫與之。炫為賊所將,過城 下堡。未幾賊為官軍所破,炫飢餓無所依,復投縣城。 長吏意炫與賊相知,恐為後變,遂閉門不納。是時夜 冰寒,因此凍餒而死,時年六十八。其後門人諡曰「宣 德先生。」炫性躁競,頗俳諧,多自矜伐,好輕侮當世,為 執政所醜,由是官塗不遂。著《論語述議》十卷、《春秋攻 昧》十卷、《五經正名》十二卷、《孝經述議》五卷、《春秋述議》 四十卷、《尚書述議》二十卷、《毛詩述議》四十卷,《注詩序》 一卷、《筭術》一卷,並行於世。

褚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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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儒林褚輝傳》:「吳郡褚輝,字高明,以《三禮》學稱 於江南。煬帝時,徵天下儒術之士,悉集內史省,相次 講論,輝博辯,無能屈者,由是擢為太學博士,撰《禮疏》 一百卷。」

顧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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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儒林顧彪傳》:「餘杭顧彪,字仲文,明《尚書》《春秋》, 煬帝時為祕書學士,撰《古文尚書疏》二十卷。」

魯世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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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儒林魯世達傳》:「餘杭魯世達,煬帝時為國子 助教,撰《毛詩章句義疏》四十一卷,行於世。」

張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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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儒林張仲傳》:「吳郡張仲,字叔元,仕陳為左中 郎將。非其好也,乃覃思經典,撰《春秋義略》,異於杜氏 七十餘事。《喪服義》三卷,《孝經義》三卷,《論語義》十卷,《前 漢書義》十二卷。官至漢王侍讀。」

王孝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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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儒林王孝籍傳》:「平原王孝籍,少好學,博覽群 言,遍治《五經》,頗有文翰。與河間劉炫同志友善。開皇 中,召入祕書,助王劭脩國史,劭不之禮。在省多年,而 不免輸稅,鬱鬱不得志,奏記於吏部尚書牛弘曰:『竊 以毒螫』。」請幫助識別此字。「膚,則申旦不寐;飢寒切體,亦卒歲無聊。」何 則?痛苦難以安,貧窮易為蹙。況懷抱之內,水火鑠脂 膏;腠理之間,風霜侵骨髓。安可齰舌緘脣,吞聲飲氣, 惡呻吟之響,忍酸辛之酷哉?伏惟明尚書公,動哀矜 之色,開寬裕之懷。咳吐足以活枯鱗,吹噓可用飛窮 羽。芬椒蘭之氣,暖布帛之詞。許小人之請,聞大君之 聽。雖復山川不遠,鬼神在茲,信而有徵,言無不履。猶 恐拯溺遲於援手,救經緩於扶足,待越人之舟楫,求 魯匠之雲梯,則必懸於槁樹之枝,沒於深淵之底矣。 夫以一介貧人,七年直省,課役不免,慶賞不霑。賣《禹 貢》之田,供釋之之費,有弱子之累,乏強兄之產。叨以 老母在堂,光陰遲暮,寒暑違闕。關山迢遠,齧臂為期, 前塗逾邈。倚閭之望,朝夕已勤;謝相如之病,無官可 以免發梅福之狂,非仙所能避,愁疾甚乎厲鬼,人生 異夫金石,營魂且散,恐筮予無徵;齎恨入冥,則虛緣 恩顧。比乃王稽所以致言,應侯為之不樂也。潛鬢髮 之內,居眉睫之間,子野未曾聞,離朱所不見。沈淪東 觀,留滯南史,終無薦引,永同埋殯,三世不移,雖由寂 寞,十年不調,實乏知己。夫不世出者,聖明之君也;不 萬一者,誠賢之臣也。以夫不世出而逢不萬一,此小 人所以為明尚書幸也。坐人物之源,運銓衡之柄,反 披狐白,不好緇衣,此小人為明尚書不取也。昔荊玉 未剖,刖卞和之足;百里未用,碎禽息之首。居得言之 地,有能用之資,增耳目之明,無手足之蹙,憚而弗為, 孰知其解?夫官或不稱其能,士或未申其屈,一夫竊 議,語流天下,勞不見圖,安能無望。儻病未及死,狂還 克念,汗窮愁之簡,屬離憂之詞,記志於前脩,通心於 來哲,使千載之下,哀其不遇,追咎執事,有點清塵,則 不肖之軀,死生為累,小人之罪,方且未刊。願少加怜 「愍,留心無忽。」弘亦知其有學業,而竟不得調。後歸鄉 里,以教授為業,終于家。注《尚書》及詩,遭亂零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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