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第267卷

經濟彙編 戎政典 第二百六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二百六十七卷
經濟彙編 戎政典 第二百六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二百六十七卷目錄

 甲胄部彙考

  易經說卦傳

  書經費誓

  詩經魯頌閟宮

  禮記少儀

  周禮夏官 考工記

  說文

  釋名釋兵

  中華古今注軍容襪額 櫜鞬三仗

  桂海器志甲胄

  萬花谷甲制

  武備志盔 頭鍪頓項圖 唐猊盔圖說 藤兜牟圖說 甲 身甲圖 披膊圖

  掩膊圖 胸甲圖 臂縛圖說 赤藤甲圖說 唐猊鎧圖

 甲胄部藝文一

  鎧銘           漢李尤

  軍策令           曹操

  上先帝賜鎧表       魏曹植

  與曾左司事目劄子     宋朱熹

 甲胄部藝文二

  應少保公教賦戰袍紅    明徐渭

 甲胄部紀事

 甲胄部雜錄

戎政典第二百六十七卷

甲胄部彙考 编辑

《易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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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卦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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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為甲胄。

剛在外故「為甲胄。」

《書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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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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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敹乃甲胄。

蔡注甲,鎧胄,兜鍪。正義《世本》云:「少康子杼作甲。」兜鍪,首鎧也。經典皆言甲胄,秦世以來未有鎧。兜鍪之文,古作甲,用皮,秦漢以來用鐵。鎧鍪二字皆從金,蓋用鐵為之。敹謂穿徹之。蔡注《敹》縫完也,勿使斷毀。

《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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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頌閟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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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胄《朱綅》。

朱注《貝胄》,貝飾胄也。朱綅所以綴也。大全孔氏曰:貝者,水蟲,甲有文章。胄謂兜鍪,以貝為飾。《說文》云:「綅,線」,朱綅,赤線也。謂以朱線綴甲。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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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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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靡敝,則車不雕幾,甲不組縢。

大全「縢」者,縛約之名。不用組以連甲及為紟帶也。

《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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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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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甲》,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 徒八十人。

《考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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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人》為甲。

訂義趙氏曰:《孟子》曰:「函人惟恐傷人。」謂之函者,取其包含之義。甲能包裹人身,物不能傷,所以名官以函人也。傅說告高宗曰:「惟甲胄起戎。」《魯侯誓師》曰:「善敹乃甲胄。」蓋古人用兵,本以自衛,故以甲為重。

陳祥道曰:「甲亦曰介、曰函、曰鎧,則甲猶植物之」

有甲也。介猶互物之有介也。函,所以周其身。鎧,所以致其愷。經言甲而不及鎧,則古者之甲以革為之,後世乃用金耳。《管子》曰:「蚩尤以金為鎧。」 不可考也。

犀甲七屬,兕甲六屬,合甲五屬。犀甲壽百年,兕甲壽 二百年,合甲壽三百年。

鄭康成曰:「屬謂上旅、下旅札續之數。」 賈氏曰:「謂上旅之中及下旅之中皆有札續,一葉為一札。上旅之中,續札七節、六節、五節。《下旅》之中亦有此節。」

毛氏曰:「凡《甲》以皮為之,其皮方正,析而成片,如」

「書札之札,故謂之札;札之相重,如木葉之續,故謂之葉;札葉相連而成列相屬焉,故謂之屬。」 鄭鍔曰:「屬,連綴之義。上旅下旅,以札相續,其名曰屬,取其連屬也。」 趙氏曰:「用革須要堅實,所以必擇犀兕之皮為之。」 鄭鍔曰:「犀皮雖堅,然生於水,水柔物也,故不若兕兕獸之尤暴猛者也。然兕皮雖堅,又不若合皮之為堅也。」 皮堅則札長,皮不堅則札短。犀皮甲不甚堅,故七屬《兕皮》甲稍堅。蓋其札長,故以六屬相續而成也。至於取獸之皮,去其裡而取其表,以二皮之表相合為甲,則其堅也極矣。其

皮堅則札長,故五屬而成可也。犀皮可以延百年之久,兕皮可以延二百年之久,合皮可以延三百年之久,皮愈堅者壽愈遠也。然古之合甲者亦罕聞,惟犀兕為常。故《左氏》載華元棄甲之事曰:「犀兕尚多,棄甲則那。」 《荀子》言「楚之人鮫革犀兕以為甲。」 《越語》言「夫差衣水兕之甲億有三千。」 豈犀兕為常歟?則合甲其費倍故也。陳用之曰:「犀甲、兕甲指其物,合甲言其工。」 李嘉會曰:「甲資線以為固,縱甲可壽百年、二百年、三百年,線必不可如是之固。」 蓋言壽者,非言線,言甲耳,線則久而可易也。

「凡為甲」,必先「為容」,然後《制革》。

鄭鍔曰:「為甲必制革以為札。札,葉也。一葉為一札制而裁之,豈可失長短廣狹之度?故必先為容,然後乃裁割之。容謂人之形有長短、小大,制甲將以衣之,必先為之式象。」 趙氏曰:「象式,謂看人形容了,卻自做個樣制,故謂之容。必甲恰好容其身而後可。」

「權其上《旅》」與其下《旅》,而重若一。

賈氏曰:「謂札葉為旅者,必以札眾多,故言旅,旅即眾也。」 鄭司農曰:「上旅謂要以上,下旅謂要以下。」

賈氏曰:上旅謂衣,下旅謂裳。《春秋傳》曰:「棄其甲。」

《裳鄭鍔》曰:「上旅之續札,有七節者,有六節者,有五節者。下旅之續,其節亦然。稱其上旅、下旅之葉,使其重如一,然後被甲者無上下不等之處,於戰便矣。」

以其長為之圍。

毛氏曰:「長言從,圍言廣,從橫而尺數同。假令旅長三尺,合前後之圍亦三尺。」 鄭鍔曰:「上旅言其長也,若夫腰圍之廣,惟取其一旅之長以為之廣,如此則長短廣狹又如一矣。」

凡甲,鍛不摯則不堅,已敝則撓。

《鄭鍔》曰:「鍛者,治皮之名,鍛皮為甲,不可太過,又不可不及。摯謂熟之至也。鍛治不至於熟則不堅,熟之太過至於敝困,則甲必柔而易曲,惟無過不及然後為善。」

凡察《革》之道:

趙氏曰:「此是論察革之節目。蓋衛人者在甲,為甲者在革。革之美惡,由人鍛之善否,察不詳,不知其病,故察革亦有道焉。」 鄭鍔曰:「車之行也,必假於輪之圓;察車者必察其輪,是為得察車之道。甲之制也,必由於革之堅;察甲者必察其革,是為得察甲之道。」 然察車不言察輪,而察甲乃言察革者,蓋輪未成則車不可得而察。察輪言察車,則要其已成然後知也。「甲未制」 ,則革先在所察甲言革,則自其未成必欲知之也。或知之於未成之前,或知之於已然之後,各因其器而致精焉,茲其所以為有道也,故曰:「察革之道。」

眡其鑽空。音孔欲其《惌》,音宛也。

毛氏曰:「凡言眡者,以目視之。」 鄭司農曰:「惌,小孔貌。惌讀為『宛彼北林之宛』。」 鄭鍔曰:「堅革雖鑽之以孔,而孔不寬,故眡其鑽孔。欲其惌惌者,其孔閉而不開也。」

「眡其裡」,欲其易,去聲也。

鄭鍔曰:「鍛革之熟,則革之裡必平易而無敗薉,故眡其裡欲其易。易者,治之精而無薉也。」 與《孟子》以「百畝不易為己憂」 之易同。毛氏曰:「易者,和易而不乖,言札葉之相續,然不相得則必乖而不易。」 陳用之曰:「易謂坦易而明。」

「眡其朕」,欲其直也。

趙氏曰:朕謂《革》之制樣,以其有端倪,朕兆可見也。但鍛煉未成之時,眡之,方可言朕,若鍛成,則形跡顯然,不可言朕矣。苟直而無撓,則其制善而無惡,故下文繼之以制善也。毛氏曰:「裡非不欲直,外非不欲易,凡以相備云爾。」

「《櫜》之」,欲其約也;

鄭鍔曰:「櫜謂甲之衣。制甲已成卷藏於櫜中,則欲其約。約者,縮而小也。弓矢之衣謂之櫜,故《記》曰:『甲若無以前之,則袒櫜奉胄』。與此櫜之欲其約」 同。鄭司農曰:「《春秋傳》曰:『櫜甲而見』。」 子南趙氏曰:「此是鍛得革軟熟,故卷時甚少。如此革密緻而能周,革內更無少生硬處,故下文繼之以周也。」

「舉而眡之」,欲其「豐」也。

毛氏曰:「舉者以手舉之。」 鄭鍔曰:「豐者,侈大之貌。舉甲而視之,則欲其雖小而若大,雖狹而若侈,故曰欲其豐。」 毛氏曰:「櫜而藏則見為不用,故欲約之則小而易制,舉而張則見於臨事,故欲豐之則足以周其身。自非鍛之至、造之精,何能豐約而隨體哉?」

「衣之」欲其無齘。戶界反也。

毛氏曰:「衣者以身被之。」 鄭鍔曰:「齘者,齒之介辦也。齒齘則齟齬不齊,衣甲於身,則欲其甲葉不相。」

參差無若齒,齘而不齊,故曰「欲其無齘。」

「眡其鑽空而惌」,則革堅也。

鄭鍔曰:「此又覆說上文『革不堅則孔不惌,孔之惌,則知其革之堅實矣』。」

「眡其裡而易」,則材更也。

陳用之曰:「更謂材更之而可久。」 鄭鍔曰:「材不更則裡不易,裡之易則知其材之累。更,鍛治也。」

「眡其朕而直」,則制善也;

《鄭鍔》曰:「朕之直者,必其裁制之盡善。」 毛氏曰:「眾札相比,未必上下之直,惟善制者矯枉以為直,合異以為同,所以致其朕之直。」

「櫜之而約」,則周也;

《鄭鍔》曰:「制之周密而不寬,故櫜之必約周,如周於德,周於利,周言其密也。」

舉之而《豐》,則明也;

《鄭鍔》曰:「色澤鮮明則人視之,雖小若大,故舉之而豐,明如三辰旂,旗昭其明,言其著也。」

「衣之無齘」則變也;

鄭司農曰:「變,隨人身便利。」 鄭鍔曰:「其制巧妙,隨人身更變,所衣者宜,故衣之無齘變,如上下無常,惟變所適之變。」 易氏曰:「衣甲於身,以無齘齧為利,則回旋而適於用。」 毛氏曰:「上言材,更據制時言之;此言變,據衣時言之。」 李嘉會曰:「皮堅則難入,今而惌則革堅矣。兩皮合縫易於突,今裡面和易,則材必更練矣。兩面朕」 直則制直而不撓,卷而約則緻密而周,舉而豐則四面皆見而無隱,衣之無齘則坐起拜跪皆便而能變通也。陳用之曰:「甲以自營,戎事所先,先王於此尢致其悉焉。《書》曰:『善敹乃甲,胄敽乃干,無敢不弔』。」 甲也,胄也、干也,所以自保者尤所當急,故既言善矣,又言弔也,即是三者言之,甲又在所先焉。函人所記之詳。得無謂乎。

《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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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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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鎧謂之兜鍪,亦曰胄。臂鎧謂之釪。項鎧謂之《錏鍛》。

《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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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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鎧,猶塏也。塏,堅重之言也。或謂之「甲」,似《物孚》甲以自 禦也。

《中華古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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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容襪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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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禹王集諸侯於塗山之夕,忽大風雷震,雲中甲馬 及九十一千餘人,中有服金甲及鐵甲不被甲者,以 紅絹襪其首額。禹王問之,對曰:「此襪額」,蓋武士之首 服,皆佩刀以為衛從,乃是海神來朝也。一云風伯雨 師,自此為用。後至秦始皇巡狩至海濱,亦有海神來 朝,皆戴襪額緋衫大口褲,以為軍容禮,至今不易其 制。

《櫜鞬三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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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自周武王之制也。武王伐紂,散鹿臺之財,發巨橋 之粟,歸馬於華山之陽,放牛於桃林之野,鑄劍戟以 為農器,示天下不復用兵。武王以安必防危,理必防 亂,故彀弓匣劍以軍儀,示不忘武也。舊儀,骨轆三仗, 首襪額紅,謂之「櫜鞬三仗」也。

《桂海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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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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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甲惟大理國最工。甲胄皆用象皮,胸背各一大片 如龜殼,堅厚與鐵等。又聯綴小皮片,為披膊、護項之 屬,製如中國鐵。甲葉皆朱之。兜鍪及甲身,內外悉朱, 地間黃黑漆,作百花蟲獸之文,如世所用犀毗器,極 工妙。又以小白貝纍纍駱甲,縫及裝兜鍪,疑猶傳古 貝胄、朱綅遺製云。

黎兜鍪,海南黎人所用,以籐織為之。

《萬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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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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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之制十有三:一曰明光甲,二曰光要甲,三曰細鱗 甲,四曰山文甲,五曰烏鎚甲,六曰白布甲,七曰皂絹 甲,八曰布背甲,九曰步兵甲,十曰皮甲,十一曰木甲, 十二曰鎖子甲,十三曰馬甲。明光、光要、細鱗、山文、烏 鎚、鎖子,皆鐵甲也。皮甲以犀兕為之,餘皆因所用物 名焉。

《武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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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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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子曰:「盔即古之鍪牟也。其式甚眾,見於《武經》者凡 五,而今所用者六。又續圖之,其說則今之制也,古不 可考矣

頭鍪頓項圖

頭鍪頓項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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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猊盔圖

唐猊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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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猊盔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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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盔式,每頂用淨鐵五六斤,加鋼一斤重團起細皮 為止。如連圍腦重二斤。其製諸如此頂樣不一,有名 「一塊鐵」,有四明盔,有六葉盔,有皮穿柳葉盔。南方用 舊綿花作盔,以水濕為利。

藤兜牟圖

藤兜牟圖

《藤兜牟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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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兜牟以細藤為之。用藤若干,內用綿帽一件,帽表 用布二層,帽裡用布一層,內則絲綿若干,繭紙若干, 用絹線緝之。帽後不合口,開高三寸,以便人頭有大 小,臨時自綴盔內,盔頂上俱用紅纓,一則壯觀,一則 順南方之色。

《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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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子曰:「甲之制不一,製甲之說亦甚夥。我圖其圖,集 其說,以告來者,亦可以大成矣。」

身甲圖

身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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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甲圖

胸甲圖

掩膊圖

掩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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臂縛圖

臂縛圖

《臂縛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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臂縛一名「臂手。」每一副用淨鐵十二三斤、鋼一斤,折 打鉆鋥重五、六斤者,以熟狗皮、釘葉皮繩作帶,以紬 布縫袖肚,務要隨體宛轉活便。

赤藤甲圖

赤藤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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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藤甲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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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藤甲,以赤藤五十斤,石槽內水浸半月,取出曬三 日,復入槽添水。如此浸滿一週歲,曬乾,照式編穿,共 二十副,其外桐油油之。其甲輕堅,能隔矢刃,利于水 大。又以此藤作笠,臨敵作盔,陰則備雨。又以軟藤編 作圓牌,中高邊起,披此甲而執此牌,進退遮護,便利 攻擊也。

唐猊鎧圖

唐猊鎧圖

甲胄部藝文一 编辑

《鎧銘》
漢·李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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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鎧之施,扞禦鋒矢。尚其堅剛,或用犀兕。內以存身, 外不相害。有似仁人,厥道廣大。好德者寧,好戰者危。 專智恃力,君子不為。

《軍策令》
曹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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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本初鎧萬領,吾大鎧二十領;本初馬鎧三百具,吾 不能有十具,見其少,遂不施也;吾遂出奇破之,是時 士卒練不與今時等也。

《上先帝賜鎧表》
魏·曹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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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帝賜臣鎧「墨光、《明光》各一領,兩襠鎧一領,環鎖鎧 一領,馬鎧一領。」今代以昇平,兵革無事,乞悉以付鎧 曹自理。

《與曾左司事目劄子》
宋·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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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已具前劄,復有愚懇。本軍恭奉聖旨,打造步人弓 箭手鐵甲一年,以三百日為期,兩日一副。昨已打造 到一百五十副了畢,申乞起發。繼准樞密院劄子,檢 坐元降指揮,只令如法樁收。竊緣上件鐵甲計用皮 鐵匠一萬八千工,錢五千二百餘貫,匠人多係遠鄉 農民,追呼騷擾,離家失業,不無愁歎。錢除給降到見 錢、乳香數外,尚欠七百餘貫。乳香變賣不行,不敢科 抑,又兌支過一千一百八十餘貫。初謂朝廷別有急 切用處,今乃但令本處樁收,徒使州縣勞民費財,以 供不急之用,已為非策。又況樁收日久,皮線爛斷,札 片鏽澀,不堪使用,亦有深可惜者。設若遂為歲例,則 其為害無有窮已,尤為不便。欲望一言密贊廟堂,特 賜開陳,將已造者各令發赴比近屯駐軍馬去處,披 帶教閱,日久使用,免致朽損。仍降指揮,向後年分更 不打造,則州縣民間,不勝幸甚,或慮缺於武備。即乞 行下諸軍,取會累年以來中外製造鐵甲數目不少, 既是久無征戰,不應無故損失。須管契勘見收管數 若干,便見虛實。如有不足,亦可令諸州有作院處,多 募役兵,漸次打作,庶無闕事。

甲胄部藝文二 编辑

《應少保公教賦戰袍紅》
明·徐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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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罽染啼猩,征袍製始成。春籠香共疊,夜帳火俱明。 自與鶉旗映,還宜蟒繡縈。戰歸新月上,脫向侍兒擎。

甲胄部紀事 编辑

《管子》:「葛廬之山,發而出黃金。蚩尤受之,制以為鎧甲。」 《樂記》曰:「武王克商,車甲釁而藏之府庫而弗復用,倒 載干戈,包之以虎皮,名之曰建櫜。」「建」讀為鍵,鎖也。 櫜韜,兵器之具。兵器皆以鍵櫜閉藏之,示不用也。 《左傳》:「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備而禦之。臧 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詩》曰: 『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又曰:『敬之敬之,天惟 顯思,命不易哉!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 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而況國乎』!」弗 聽。八月丁未,公及邾師戰於升陘,我師敗績。邾人獲 公胄,縣諸魚門。

《國語》:桓公問曰:「夫軍令則寄諸內政矣。齊國寡甲兵, 為之若何?」管子對曰:「輕過而移諸甲兵。」桓公曰:「為之 若何?」管子對曰:「制重罪,贖以犀甲一戟。」《移之甲兵》, 謂輕其過,使以甲兵贖罪。犀,犀皮也,可為甲。

襄王二十四年,秦師將襲鄭,過周北門,左右免胄而 下,超乘者三百乘。王孫滿觀之,言於王曰:「秦師必有 讁。」王曰:「何故?」對曰:「師輕而驕,輕則寡謀,驕則無禮,無 禮則脫,寡謀自陷,入險而脫,能無敗乎?秦師無讁,是 道廢也。是行也」,秦師還,晉人敗諸殽,獲其三帥丙術 視。

《左傳》宣公二年「春,鄭公子歸生受命於楚,伐宋。宋華 元、樂呂御之。二月壬子,戰於大棘,宋師敗績,囚華元, 獲樂呂及甲車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馘百人, 狂狡輅鄭人。鄭人入於井,倒戟而出之,獲狂狡。君子 曰:『失禮違命,宜其為禽也。戎昭果毅以聽之之謂禮。 殺敵為果,致果為毅,易之戮也。將戰,華元殺羊食士』」, 其御羊斟不與。及戰,曰:「疇昔之羊,子為政;今日之事, 我為政。與入鄭師,故敗。」君子謂:「羊斟非人也,以其私 憾,敗國殄民,於是刑孰大焉!《詩》所謂『人之無良者,其 羊斟之謂乎』!」殘民以逞。宋人以兵車百乘,文馬百駟, 以贖華元于鄭。半入,華元逃歸,立於門外,告而入見。 叔牂曰:「子之馬,然也?」對曰:「非馬也,其人也。」既合而來 奔宋城,華元為植巡功。城者謳曰:「睅其目,皤其腹,棄 甲而復。于思于思,棄甲復來。」使其驂乘謂之曰:「牛則 有皮,犀兕尚多,棄甲則那?」役人曰:「從其有皮,丹漆若 何?」華元曰:「去之。夫其口眾我寡。」

宣公十二年,晉楚戰於邲,王乘左廣以逐趙旃,趙旃 棄車而走,林屈蕩搏之,得其甲裳。

《成公十六年》,晉、楚遇於鄢陵。潘尪之黨與養由基蹲 甲而射之,徹七札焉,以示王,曰:「君有二臣如此,何憂 於戰?」郤至三遇楚子之卒,見楚子必下免胄而趨風。 楚子使工尹襄問之以弓,曰:「方事之殷也,有《韎韋》之 跗注,君子也。識見不穀而趨,無乃傷乎?」郤至見客,免 胄承命曰:「君之外臣,至從寡君之戎事,以君之靈,間 蒙甲胄,不敢拜命,敢告不寧。君命之辱,為事之故,敢 肅使者。」三肅使者而退。

襄公三年春,楚子重伐吳,為簡之師,克鳩茲,至於衡 山。使鄧廖帥組甲三百,被練三千以侵吳。吳人要而 擊之,獲鄧廖。其能免者,組甲八十,被練三百而已。子 重歸,既飲至三日,吳人伐楚,取駕。駕,良邑也。鄧廖亦 楚之良也。君子謂「子重於是役也,所獲不如所亡。」楚 人以是咎子重。子重病之,遂遇心疾而卒。「組甲被 練」,皆戰備也。組甲,漆甲成組,文被練,練袍。

襄公二十五年,楚蒍掩為司馬,子木使庀賦數甲兵, 蒍掩賦車籍馬賦車兵、徒卒甲盾之數,既成,以授子 木,禮也。

《呂氏春秋·去尤篇》:邾之故法,為甲裳以帛。公息忌謂 邾君曰:「不若以組。」

《國語》:晉平公射鴳不死,使豎襄搏之,失。公怒,拘將殺 之。叔向曰:「君必殺之。昔吾先君唐叔,射兕於徒林,殪 以為大甲,以封於晉。今君嗣吾先君唐叔,射鴳不死, 搏之不得,是揚吾君之恥者也。君其必速殺之,勿令 遠聞。」君忸怩顏,乃趣赦之。

《吳越春秋》:「公子光伏甲士於私室,具酒而請王僚,乃 被棠夷之甲三重,使兵衛至光家,夾陛帶甲,左右皆 王僚之親戚也。」

《左傳·定公十年》,侯犯以郈叛。武叔懿子圍郈,弗克。駟 赤謂侯犯曰:「且盍多舍甲於子之門,以備不虞。」侯犯 曰:「諾。」乃多舍甲焉。侯犯請易於齊,齊有司觀郈,將至, 駟赤使周走,呼曰:「齊師至矣!」郈人大駭,介侯犯之門 甲,以圍侯犯。

《家語》孔子言于定公曰:「家不藏甲,古之制也。今三家 過制,請皆損之。」

《國語》:「吳王夫差衣水犀之甲三千。」

《吳越春秋》:句踐使大夫文種於吳曰:「竊聞大王興大 義,誅強救弱,使賤臣種以先人藏器及甲二十領以 賀君。」

《左傳哀公十一年》:公會吳子伐齊。將戰,吳子呼叔孫 曰:「而事何也?」對曰:「從司馬王賜之甲劍。鈹曰:『奉爾君 事,敬無廢命』。」叔孫未能對。衛賜進曰:「州仇,奉甲從君 而拜。」

哀公十六年,楚白公作亂,葉公亦至,及北門,或遇之 曰:「君胡不胄?國人望君,如望慈父母焉。盜賊之矢若 傷君,是絕民望也。若之何不胄?」乃胄而進。又遇一人 曰:「君胡胄?國人望君如望歲焉。日日以幾,若見君面, 是得艾也。民知不死,其亦夫有奮心,猶得旌君以徇 於國,而又掩面以絕民望,不亦甚乎?」乃免胄而進。 《呂氏春秋》:田贊惡衣而見荊王曰:「先生之衣何其惡 也?」贊曰:「衣又有惡於此者。」王曰:「可得聞乎?」對曰:「甲惡 於此。」王曰:「何謂也?」對曰:「甲冬日則寒,夏日則暑。衣無 惡乎甲者,贊也,貧貧故衣惡。今大王萬乘之主,富厚 無敵,而好衣民以甲。甲之事,兵之事也。刈人之頸,刳 人之腹,墮人之城郭,刑人之父子,其名」又甚不榮也。 《荀子》:「楚人鮫革犀兕以為甲。」

《東觀漢記》:「劉盆子與丞相以下二十餘萬人詣宜陽 降,光武積甲於宜陽城西,高與熊耳山等。」

建武六年,馬武與眾將上隴擊隗囂,身被兜鍪鎧甲持戟奔擊,武中矢傷。

《古今注》:「章帝建初三年,丹陽宛陵民掘地得甲一。」 《後漢書袁紹傳》:「紹為公孫瓚所圍,射矢雨下,田豐扶 紹,使卻入空垣。紹脫兜鍪抵地曰:『大丈夫當前鬥死, 而反逃垣牆間耶』?」

《魏志陳留王本紀》:「景元二年,肅慎國獻皮骨鐵雜鎧 二十領。」

《吳志呂蒙傳》:「蒙到南郡,約令軍中不得干歷人家,有 所求取。蒙麾下士取民家一笠以覆官鎧,鎧雖公,蒙 猶以為犯軍令,斬之。」

《獻帝春秋》,孫策獲太史慈,謂曰:「孤昔與卿神亭之役, 若為卿先,何如?」慈曰:「不敢面欺。若兜鍪帶不斷,未可 量也。」《吳志》曰:慈與策戰於神亭,策得慈兜鍪。

《諸葛亮集》敕作「部」,皆作五折剛鎧、十折矛以給之。 王隱《晉書》,陶侃夢有司馬與侃鎧者,長史陳協以為 司馬者,國姓也,鎧者,扞國之器也,節下當進位,俄轉 湘州刺史。

陶侃《答溫嶠書》云:「奉所送帳下,得蘇峻兜鍪,制作之 巧,用功殊多,戰器不須似此。」

《晉書馬隆傳》:「隆討樹機,能奇謀間發,出敵不意,或夾 道累磁石,賊負鐵鎧,行不得前。隆卒悉被犀甲,無所 留礙,賊咸以為神。」

《朱伺傳》:「永嘉中,加明威將軍。夏口之戰,伺用鐵面自 衛。」

《羊祜傳》:「祜都督荊州,在軍常輕裘緩帶,身不披甲,鈴 閣之下,侍衛者不過十數人。」

《桓伊傳》:「伊都督江州,有馬步鎧六百領,豫為表令死 乃上之。表曰:臣過蒙殊寵,受任西藩,淮南之捷,逆兵 奔北,人馬器鎧,隨處放散。於時收拾破敗,不足貫連。 比年營繕,並已修整。今六合雖一,餘燼未滅,臣不以 朽邁,猶欲輸效力命,仰報皇恩。此志永絕,銜恨泉壤。 謹奉輸馬具裝百具,步鎧五百領,並在尋陽,請勒所」 屬領受。詔曰:「伊忠誠不遂益以傷懷。」仍受其所上之 鎧。

《苻登載記》:「登僭即皇帝位,大赦境內,改元曰太初。立 堅神主於軍中,載以輜軿羽葆、青蓋車,建黃旗,武賁 之士三百人以衛之。將戰必告,凡欲所為,啟主而後 行。繕甲纂兵,將引師而東。乃告堅神主曰:『維曾孫皇 帝臣登,以太皇帝之靈,恭踐寶位。昔五將之難,賊羌 肆害於聖躬,實登之罪也。今合義旅,眾餘五萬,精甲』」 勁兵,足以立功,年穀豐穰,足以資贍。即日星言電邁, 直造賊庭,奮不顧命,隕越為期。庶上報皇帝酷冤,下 雪臣子大恥。惟帝之靈,降監厥誠。因歔欷流涕,將士 莫不悲慟。皆刻鉾鎧為「死休」字,示以戰死為志。每戰 以長槊鉤刃為方圓大陣,知有厚薄,從中分配,故人 自為戰,所向無前。

車熲《秦書》:「苻堅使熊邈造金銀細鎧,金為線以縲之。」 《鄴中記》:「石季龍左右直衛萬人,皆著五色細鎧,光耀 奪目。」

《述異記》:「乾羅者,慕容廆之十一世祖也。著金銀襦鎧, 乘白馬,金銀鞍勒,自天而墜。鮮卑神之,推為君長。」 《宋元嘉起居注》:「御史中丞劉楨奏前廣州刺史韋朗, 於廣州所部作犀皮鎧六領,請免朗官。」

《宋書柳元景傳》:「元嘉二十七年,北伐至陝,敵多縱突 騎,眾軍患之。薛安都怒甚,乃脫兜鍪,解所帶鎧,惟著 絳紗兩襠衫,馬亦去具裝,馳奔以入賊陣,猛氣咆勃, 所向無前。」

《王元謨傳》:「元謨除大將軍江州刺史,副司徒建安王 於赭圻,賜以諸葛亮筩袖鎧。」

《殷孝祖傳》:「太宗進孝祖號冠軍,假節,督前鋒諸軍事, 遣向虎檻拒對南賊。御仗先有諸葛亮筩袖鎧帽二 十五石弩射之不能入,上悉以賜孝祖。」

《孔覬傳》:「龍驤將軍阮佃夫募得蜀人數百,多壯勇便 戰,皆著犀皮鎧,執短兵。本應就佃夫向晉陵,未發,會 農夫須人,分以配之。及戰,每先登,東人並畏憚,又怪 其形飾殊異。舊傳狐獠食人,每見之輒奔走。」

《沈文秀傳》:「文秀被圍三載,外無援兵,士卒為之用命, 無離叛者。日夜戰鬥,甲胄生蟣虱。」

《南齊書高帝本紀》:「楊難當領步騎萬餘人,夾漢水兩 岸,援趙溫,攻逼皇考。相拒四十餘日,賊皆衣犀甲,刀 箭不能傷。皇考命軍中斷槊長數尺,以大斧搥其後, 賊不能當,乃焚營退。」

《南史周盤龍傳》:盤龍形甚羸,而臨軍勇果。後年老,求 解職,還為散騎常侍。武帝戲曰:「卿著貂蟬,何如兜鍪?」 盤龍曰:「此貂蟬從兜鍪中生耳。」

《魏書道武帝本紀》:「天賜元年五月,置山東諸冶,發州 郡徒讁造兵甲。」 《周書武帝本紀》:「保定元年四月丁酉,白蘭遣使獻犀 甲、鐵鎧。」

《耿豪傳》:豪本名令貴,加前將軍中散大夫。沙苑之戰, 豪殺傷甚多,血染甲裳盡赤。太祖見之歎曰:「令貴武猛,所向無前,觀其甲裳,足以為驗,不須更論級數也。」 《王思政傳》:思政久經軍旅,每戰惟著破衣敝甲。河橋 之戰,思政被重創悶絕,敵人疑非將帥,故得免。 《田弘傳》:弘以迎魏孝武功,封鶉陰縣子,邑五百戶。太 祖嘗以所著鐵甲賜弘云:「天下若定,還將此甲示孤 也。」

《突厥傳》:突厥臣於茹茹,居金山之陽,為茹茹鐵工。金 山,形似兜鍪,其俗謂兜鍪為突厥,遂因以為號焉。 《北史蔡祐傳》,周文與齊神武遇于芒山,祐時著明光 鐵鎧,所向無敵,齊人咸曰:「此是鐵猛獸也。」

《隋書房陵王勇傳》:勇嘗文飾蜀鎧,上見而不悅,恐致 奢侈之漸,因而誡之曰:「我聞天道無親,唯德是與,歷 觀前代帝王,未有奢華而得長久者。汝當儲后,若不 上稱天心,下合人意,何以承宗廟之重,居兆民之上? 吾昔日衣服,各留一物,時復看之,以自警戒。今以刀 子賜汝,宜識我心!」

《張奫傳》:「太祖賜奫綺羅千疋,綠沈甲、獸文具裝。」 《長孫平傳》:「平為相州刺史,甚有能名。在州數年,會正 月十五日百姓大獻,畫衣裳為鍪甲之象,上怒而免 之。」

《唐書百濟傳》:「武德五年,獻明光鎧。太宗貞觀初,再遣 使上鐵甲鎧斧。帝優勞之,賜帛緞三千。」

《高麗傳》:「貞觀十九年,帝次遼澤,百濟上金髤鎧,又以 元金為山,五文鎧,士被以從。帝與李勣會,甲光炫目。」 《常山王承乾傳》:「襞氈為鎧,列丹幟,勒部陣,與漢王元 昌分統,大呼擊刺為樂,不用命者,披樹抶之。」

《尉遲敬德傳》:「王世充兄子琬使於竇建德,乘隋帝廄 馬,鎧甲華整,出入軍中以夸眾。敬德請與高甑生、梁 建方三騎馳往,禽琬,引其馬以歸。」

《闞稜傳》:青山之戰,與陳正通遇,陣方接,稜脫兜鍪謂 眾曰:「不識我耶?何敢戰。」其徒多稜舊部,氣遂索,至有 拜者。

《王方翼傳》:「阿史那元珍入寇,被詔進擊,時庫無完鎧, 方翼斷六板,畫虎文,鉤聯解合,賊馬忽見奔駭,遂敗。 獲大將二,因降桑乾舍利二部。」

《李吉甫傳》:「吉甫奏以江淮甲三十萬,給太原、澤潞軍。」 《徐有功傳》:「有功五世孫商,字義聲,或字秋卿,客新鄭, 再世,因為新鄭人。幼隱中條山,擢進士第。大中時,擢 累尚書左丞。宣宗詔為巡邊使,有旨拜河中節度使。 突厥殘種保特峨山,以千帳度河自歸,詔商綏定,商 表處山東寬鄉,置備征軍,凡千人,襞紙為鎧,勁矢不」 能洞。

《呂元膺傳》:元膺拜東都留守。故事,留守必賜旗甲,至 元膺不給。留守不賜旗甲自此始。

《伊慎傳》:「慎以江西牙兵屬李希烈,希烈愛其材,數饋 遺,欲縻止之,卒以計免。希烈反,嗣曹王皋至鍾陵,得 而壯之,拔為大將。希烈恐為皋所任,遺以七屬甲,詐 為慎書反間,帝遣使即軍中斬之,皋表列其誣。」 《李元諒傳》:「元諒副李懷讓節度鎮國,時兵興倉卒,裹 罽為鎧,剡蒿為矢,募兵數日至萬餘,兵氣乃振。 吐蕃傳其」鎧胄精良。衣之周身。竅兩目。勁弓利刃不 能甚傷。

《酉陽雜俎》:遼城東有鎖甲,高麗言前燕時自天而落。 《冊府元龜》:「元和九年三月乙亥,賜振武軍弓甲三百 馱。七月甲戌,命淮南、浙西、浙東、江西、荊南造甲以進, 仍付之樣。」

《通鑑。五代紀》:梁兵攻晉陽,城幾陷者數四,張承業大 懼。代北故將安金全退居太原,往見承業曰:「晉陽根 本之地,若失之,則大事去矣。僕雖老病,憂兼國家,請 以庫甲見授,為公擊之。」承業即與之。金全率其子弟 及退將之家,得數百人,夜出北門,擊梁兵於羊馬城 內,梁兵大驚引卻。

高季昌以蜀、夔、萬、忠、涪四州舊隸荊南,興兵取之,先 以水軍攻夔州。時嘉王宗壽鎮忠州,夔州刺史王成 先請甲,宗壽但以白布袍給之。

《五代史·楊行密傳》:行密收孫儒餘兵數千,以皂衣蒙 甲,號「黑雲都」,常以為親軍。

《周德威傳》:天祐七年秋,梁遣王景仁將魏、滑、汴、宋等 兵七萬人擊趙。趙王王鎔乞師於晉,晉遣德威先屯 趙州。冬,梁軍至於柏鄉,趙人告急,莊宗自將出贊皇, 會德威於石橋,進距柏鄉五里,營於野河北。晉兵少, 而景仁所將神威龍驤、拱宸等軍,皆梁精兵,人馬鎧 甲飾以組繡金銀,其光耀日,晉軍望之色動。德威勉 其眾曰:「此汴宋傭販兒,徒飾其外耳,其中不足懼也。 其一甲之直數十千,得之適足為吾資,無徒望而愛 之,當勉以往取也。」

《張憲傳》:「初明宗北伐契丹,取魏鎧仗以給軍,有細鎧 五百,憲遂給之而不以聞。莊宗至魏,怒責憲,馳自取 之,左右諫之,乃止。」

《李守貞傳》:杜重威為北面招討使,守貞為都監。晉兵 素驕,而守貞、重威為將,皆無節制。行營所至,居民豢圉一空,至於草木皆盡。其始發軍也,有賜賚曰「掛甲 錢。」及班師,又加賞勞曰「卸甲錢。」

《冊府元龜》:晉高祖天福三年,昭義奏:「舊有銅鞮等五 縣,收拾到甲仗兵共六千七十副,已勒作院添修,旋 送軍前。」次。始,帝建義,自晉入雒,趙德鈞兵敗,奔至上 黨,故有此遺棄戈甲。至是再令繕補,齎往鄴下。 《五代史史弘肇傳》:李業、郭允明、後贊、聶文進等用事, 不喜執政。而隱帝春秋漸長,為大臣所制,數有忿言, 業等乘間,之,以謂弘肇威震人主,不除必為亂。隱 帝頗欲除之,夜聞作坊鍛甲聲,以為兵至,達旦不寐。 《清異錄》:葛從周有水瑩鐵甲,十年不磨,治亦若鏡面, 遇賊戰不利,甲必前,昏事已還復。從周常以候剋衄, 其驗若神。日以香酒奉之,設次於中寢,曰「金翅將軍 之位。」

《八編類纂》:唐人興營田於淮南,民甚苦之。後周師至, 爭奉斗酒迎勞,而將士不之恤,專事俘掠,民皆失望。 相聚山澤,立堡壁自固。操農器為兵,積紙為甲,謂之 「白甲軍。」周兵討之。

《遼史穆宗本紀》:「應曆二年春正月戊午朔,南唐遣使 奉蠟丸書,及進犀兕甲萬屬。」

《興宗本紀》:景福元年閏月「辛酉,閱新造鎧甲。」

《道宗本紀》:「大安二年,出太祖、太宗所御鎧仗,示燕國 王延禧,諭以創業征伐之難。」

《宋史馬知節傳》:知節拜簽書樞密院事。當是時,契丹 已盟,中國無事,大臣方言符瑞,而知節每不然之。嘗 言「天下雖安,不可忘戰去兵以為戒。自陳年齒未衰, 五七年間尚可驅策,如邊方有警,願預其行,但得副 都部署名及良馬數匹,輕甲一聯足矣。」上以為然,因 命製銅鐵鎖子甲以賜焉。

《周美傳》:「美敗夏人於拓跋谷,龐籍、范仲淹交薦之,除 鄜延路兵馬都監,遷賀州刺史。初,美自靈武來,上其 所服精甲,詔藏軍器庫。至是加飾黃金,遣使即軍中 賜之。」

《兵志》:「太宗至道二年,詔先造光明細鋼甲以給士卒 者,初無襯裡,宜以紬裡之,俾擐者不磨傷肌體。」 《李繼昌傳》:「景德二年,將幸澶州,遣先赴河上,給諸軍 鎧甲。」

《兵志》:「仁宗天聖六年,詔外器甲久不繕,先遣使分詣 諸路,閱視修治之。」

康定元年四月,詔「江南、淮南州軍造紙甲三萬,給陝 西防城弓手。」又詔「河東彊壯習弩者聽自置,戶四等 以下官給之。」

《聞見前錄》:神宗初,欲破夏國,遂親征大遼,御營兵甲、 器械、旗幟皆備,分河北諸路兵,逐將置保甲民兵,諸 路騷動。一日,帝衣黃金甲以見光獻太后,后曰:「官家 著此,天下人如何脫去,不祥。」又欲京城安樓櫓,后亦 不許,但以庫貯於諸門。

《宋史·兵志》:高宗紹興三年,提舉製造軍器所言:「以七 十工造全裝甲一。又長齊頭甲每一甲用工一百四 十一,短齊頭甲用工七十四。乞以本所全裝甲為定 式。」

紹興四年,軍器所言:「得旨,依御降式造甲,緣甲之式 有四等,甲葉千八百二十五,表裡磨鋥,內披膊葉五 百四,每葉重二錢六分;又甲身葉三百三十二,每葉 重四錢七分;又腿裙鶻尾葉六百七十九,每葉重四 錢五分;又兜鍪廉葉三百一十,每葉重二錢五分;并 兜鍪一、杯子、眉子共一斤一兩;皮線結頭等重五斤 十二兩五錢有奇,每一甲重四十有九斤十二兩。若 甲葉一一依元領分兩,如重輕差殊,即棄不用,虛費 工材。乞以新式甲葉分兩輕重通融全裝,共四十五 斤至五十斤止。」詔勿過五十斤。

《韓世忠傳》:世忠器仗規畫,精絕過人,今克敵弓、連鎖 甲、狻猊鍪及跳澗以習騎,洞貫以習射,其遺法也。 《楊存中傳》:劇賊李昱據任城,久不克,存中以數騎入, 擊殺數百人。帝乘高望見,介胄盡赤,意其被重創,召 視之,皆污賊血,壯之,飲以酒曰:「酌此血漢。」

《通鑑宋紀》:曹友聞與蒙古戰於大安軍,會大風雨,西 軍素以綿裘代鐵甲,經雨濡濕,不利步鬥,蒙古以鐵 甲四面圍繞,友聞嘆曰:「此殆天乎?吾有死而已。」於是 血戰死,軍盡沒。

蒙古勁悍善戰,夜中能視。以鮫魚為甲,可捍流矢。 《金史太祖本紀》:勃海留守,以甲贈太祖,太祖不受。穆 宗問何為不受,曰:「被彼甲而戰,戰勝則是因彼成功 也。」

《北轅錄》:「金主設朝宣明門外,直外廊皆甲士,青縚甲 居左旗,執青龍,紅縚甲居右旗,執紅龍。」

《金史阿鄰妻傳》:「阿鄰妻沙里質者,金源郡王銀朮可 之妹。天輔六年,黃龍府叛卒攻鈔旁近部族。時阿鄰 從軍,沙里質糾集附近居民,得男女五百人,樹營柵 為保守計。賊千餘來攻,沙里質以氈為甲,以裳為旗, 男夫授甲,婦女鼓譟,沙里質仗劍督戰,凡三日,賊去至元十年閏六月癸丑,敕諸道造甲一萬。」

《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三年冬十月,馬法國進鞍 勒氈甲。」

《洪俊奇傳》:「乃顏叛,車駕親征,賜以翎根甲、寶刀。」 《孫威傳》:「威,渾源人。幼沈鷙,有巧思,善為甲。嘗以意製 蹄筋、翎根鎧以獻。太祖親射之,不能徹,大悅,賜名也 可兀蘭,佩以金符,授順天、安平、懷州、河南、平陽諸路 工匠都總管。從攻邠乾,突戰不避矢石。帝勞之曰:『汝 縱不自愛,獨不為吾甲胄計乎』?因命諸將衣其甲者 問曰:『汝等知所愛重否』?」諸將對皆失旨意。太祖曰:「能 捍蔽爾輩以與我國家立功者,非威之甲耶?而爾輩 言不及此,何也?」復以錦衣賜威子拱,為監察御史。後 襲順天、安平、懷州、河南等路甲匠都總管。巧思如其 父常,製甲二百八十襲以獻。至元十一年,別製疊盾, 其製,張則為盾,斂則合而易持。世祖以為古所未有, 賜以幣帛。丞相伯顏南征,以甲胄不足,詔諸路集匠 民分製。拱董順天、河間甲匠,先期畢工。且象虎豹異 獸之形,各殊其制。皆稱旨。

《輟耕錄》:嘉定州大場沈氏,因下番買賣致巨富。一日 自番中還,先報家信,有云:「番船今到何處發,金甲先 回。」金甲者,碓坊甲頭也。後因逐一幹僕,僕出此書首 告,以為玉印未到,金甲先回。沈厚賂官府得理。聞者 亦可為戒。

《明會典》:「國初定鍼工局造長胖襖袒。」褲、「續定各處 成造數目:浙江五千七百七十二副六分八釐今三 千七百九十七副;江西三千六百二十三副、今三千 二百三十八副、河南六千七百八十副六分五釐今 六千一十五副;湖廣三千六百七十七副、今三千七 百七十八副;山東六千三百一十副五分今五千八 百副;山西一千七百零六副、今一千七百零四副,其 大同、平陽、潞安及澤、𨖚、沁、汾四州俱存留本處:順天 府一千一百二十四副五分一釐五毫,今一千一百 零二副、直隸永平府三百一十九副、今三百九十二 副。保定府七百一十五副、今六百五十一副;河間府 四百零四副八釐,今四百二十四副。真定府八百一 十一副二分,今八百一十副。順德府一百七十六副 半今一百五十四副、廣平府三百八十九副八分七 釐五毫今三百九十一副、大名府五百七十四副六 分六釐今五百七十三副、直隸蘇州府五百副今同。 松江府三百五十副、今二百八十副、常州府三百一 十二副七分五釐今二百五十副、鎮江府五百三十 四副、今八百副,廬州府三百三十九副今同,鳳陽府 五百副三分八釐;淮安府四百八十九副今六百五 十三副;揚州府一千五百七十九副五分六釐,今一 千五百七十八副,池州府六十九副五分今七十六 副;太平府九百一十八副今同;安慶府二百八十四 副一分,今少一分;廣德州二百副零六分今二百一 副;《徐州》七百五十副今同、《和州》:一百四十九副零三 分今一百五十副」

洪武七年、令線穿甲、悉易以皮

洪武九年,令將作局造綿花戰衣,用紅、紫青、黃四色。 江西等處造戰襖,表裡異色,使將士變更服之,以新 軍號,謂之「鴛鴦戰襖。」

洪武十六年、令造甲。每副領葉三十片。身葉二百九 片。分心葉十七片肢窩葉二十片。俱用石灰淹裡、軟 熟皮穿。浙江沿海、并廣東衛所、用黑漆鐵葉綿索穿。 其餘俱造明甲

洪武二十六年、令造柳葉甲鎖子頭盔六千副、給守 衛皇城軍士

宣德十年定例,每襖長四尺六寸,裝綿花絨二斤,褲 裝綿花絨半斤。䩺鞋長九寸五分至一尺或一尺二 分。今例造胖襖褲,用細密闊白綿布染青紅綠三色, 俱要身袖寬長,實以真正綿花絨。䩺鞋亦要細密堅 完。衣裡開寫「提調、辨驗官吏、縫造匠作姓名,并價直、 寬長、尺寸、斤重」、裙幅數目,用印鈐蓋,限每年七月以 前解到。

宣德中題准、各處以皮張折造衣鞋例內除福建、廣 東、廣西三省解貯南京外、其直浙等處、共折造三萬 五千九百九副解部、發乙字庫收貯

弇州史料麓川宣慰司任發叛,命王驥總督軍務討 之。瀕行,賜驥黃金兜牟、細鎧、蟒繡緋衣、朱弓矢。 《明會典》:「成化十五年奏准各處解到胖襖褲鞋,俱送 東西廣備二庫,仍差御史及本部官各一員,同官攢 人等驗收。」

成化十八年,令山西大同、太原、平陽并澤、潞等處,歲 辦皮張,折造胖襖褲鞋,留貯行都司備用。甘州河橋 巡檢司,日稅羊皮及毛,成造皮襖,分給墩軍。延綏、寧 夏歲造胖襖褲鞋,就彼貯庫。其歲辦皮張造皮褲備 用。隆慶元年,以乙字庫收貯䩺鞋數多,題准:「今後各 處造解,每䩺鞋九雙,折造襖褲二件。如遇鞋缺,照舊」 造解弘治二年奏准、守墩架砲夜不收人等胖襖。三年一 次賞給

弘治九年、令甲面用厚密青白綿布。釘甲用火漆小 丁。又定青布鐵甲、每副用鐵四十斤八兩。造甲每副 重二十四斤至二十五斤

凡驗收。弘治十五年奏准、南京各庫收貯胖襖褲鞋。 每五年一次、委官揀選三十萬副、令南京兵部、差馬 快船、送京備用

弘治十六年、令南方衛所鐵甲、改用水牛皮造、綿繩 穿弔

弘治十八年、令給莊浪土官軍胖襖褲鞋

嘉靖中,天下各司府歲解胖襖褲鞋,自六年至十五 年止,俱折徵銀一兩五錢解部。自十六年至二十年 止,各以十分為率,五分折徵五分本色。

「明舊例,衣鞋專備給邊。其在京各役,例無支給。嘉靖 七年,始令五年一次給賞。京城內外巡捕官軍,後上 直紅盔將軍、披明甲軍,錦衣衛大漢官旗,并府軍前 衛帶刀官,錦衣衛巡捕旗校并五所八所鎮撫司士 軍、象奴圍子手軍,皇城四門守衛官軍,俱比例奏討 工部以給邊事重」,議行戶部,每員各折支銀七錢,與 原領布花相兼自製。惟紅盔將軍、披明甲軍、給與本 色

嘉靖十一年、令皇城四門守衛官軍、每一人供給本 色一副。十二年、令紅盔將軍、披明甲軍、亦行戶部支 與折色。十七年、始并原支折色者、俱與本色

嘉靖二十一年,令巡捕官軍每二員名,給雨帽氈衫 一副,計五千三百二十一副。二十二年,始給守衛恩 軍撞門官軍各本色。二十七年相沿支給。其虎賁左 等衛帶刀官,止於十二年奏給一次。次正陽等九門 官軍,止十七年、二十七年各奏給一次。其餘年分俱 未准給。在京五年一次關領大漢將軍一千三百九 十二副,巡捕官軍八千七百九十五副,紅盔將軍一 千四百九十四副,圍子手官軍一千九百九十九副, 披明甲將軍四百九十八副。錦衣衛旗校象奴人等 一萬六千一百七十三副。皇城四門軍士七千三百 九副。正陽等九門軍士一千九百七十八副。永定等 七門軍士一千一百十二副,撞門軍士五百四十副, 恩軍二百十五副。

嘉靖二十二年、令盔甲廠、改鹿皮綎帶為「透甲」、牛脂 皮綎帶、改「直領對襟擺錫丁甲、為圓領大襟」

嘉靖二十九年題准:各處歲解斬馬刀折造盔甲。 嘉靖四十三年題准行各衛所將六瓣明盔盡改造 八瓣帽兒盔。其大甲,一半改紫花布。長身大甲新式, 一半照舊式,惟布身加長二寸。共修造甲一萬一千 三百一十二副。即用二十九年以後,停造長牌圓牌 工料補添,免行加派。所造盔甲,每年限七月以裡解 部

隆慶六年、胖襖亦准折徵。萬曆五年題准、福建、兩廣 解南京乙字庫胖襖、自本年始、改折徵銀、徑解工部。 萬曆十年、令在京兩廠、造明盔甲五千副、給京營軍 士。以五年為期。每年千副

甲胄部雜錄 编辑

《禮記曲禮》:「獻甲者執胄。」按注:「甲,鎧也。胄,兜鍪也。鎧大, 兜鍪小,小者易舉,執以呈之耳。」

《介胄》則有不可犯之色。

介者不拜,為其拜而蓌拜。按注蓌猶言有所枝拄,不 利屈伸也。

《少儀》:「甲若有以前之,則執以將命。無以前之,則袒櫜 奉胄。」按注:「前之,謂以他物先之。」古人獻物,必有先之 者。袒,開也;櫜,弢甲之衣也。開櫜出甲奉胄以將命也。 《周禮·考工記》:「燕無函」,燕之無函也,非無函也,夫人而 能為函也。按注,函,甲胄之屬。謂之函者,取能包函人 之意。《孟子》曰:「函人惟恐傷人是已。」注謂燕習作甲胄, 則燕地之人能為函也。鄭鍔曰:「燕之地,東有漁陽,右 北平𨖚東遼西,西有上谷、代郡、鴈門,迫近強敵,以人 人習作鎧甲,而工於為函也。」

《穀梁傳》曰:「丘作甲,非正也。古者有士、有商、有農、有工 夫,甲非人所能為也。」

《中華古今注》:隋文帝征遼,詔武官服缺胯襖子,取軍 用,如服有所妨也。其三品以上皆紫。至武德元年,高 祖詔「其諸衛將軍,每至十月一日,皆服缺胯襖子,織 成紫瑞獸襖子。左右武衛將軍服豹文襖子,左右翊 衛將軍服瑞鷹文襖子。」其七品已上陪位散員官等, 皆服綠無文綾襖子。至今不易其制。又侍中馬周請 於汗衫等上常以立冬日加服小缺襖子。詔從之,永 以為式。

《愛日齋藂抄》《元和聖德詩》云:「以紅帕首。」注者引《實錄》 曰:「禹會塗山之夕,大風雷震,有甲步卒千餘人。其不被甲者,以紅絹帕抹其額。自此遂為軍容之服。」退之 《送幽州李端公序》:「紅帕首。」「帕」一作抹。《送鄭權尚書序》: 「帕首靴躰」,蓋屢用之。《陸氏筆記》舉《孫榮傳》:「張津常著 絳帕頭。」帕頭者,巾幘之類,猶今言幞頭也。韓文公云: 「以紅帕首」,已為失之。東坡云「絳帕蒙頭。」讀書增一「蒙」 字,尢誤。韓文固不引塗山事,注韓文者亦不援孫榮 語。然李、鄭二序,皆連帕首靴躰,取義為幞頭,正合。《范 史》云:「向栩者,性卓詭不倫,讀《老子》:『狀如學道,好披髮, 著絳綃頭』。」李賢注《說文》:「『絹生絲也。」按此字當作「幧』,其 字從巾。古詩云:『少年見羅敷,脫巾著幧頭』」,已上史註 「紅綃頭」,或即無紅絹帕子,謂孫伯符所稱南陽張津 為交州刺史,著絳帕頭,鼓琴燒香,讀邪俗道書。或由 東都之季習妖妄者,輒以為首飾,栩其類也。韓詩「帕」 為虛字,坡詩帕為實字,因文「著」字為「蒙」,所用本別,俱 不免陸氏之核。唐婁師德使吐蕃,喻國威信,敵為畏 悅,後募猛士討吐蕃,《乃自奮》戴紅抹額來應詔。此近 塗山軍容之遺制,雖不敢以釋帕首,其云「戴紅抹額」, 抑亦帕首巾幘之物爾。

《希通錄》:周亞夫細柳營見文帝,不拜而揖,人以為耀 軍威。要之身擐甲胄,亦所不能拜。按《公羊》僖公三十 三年,晉人及姜戎敗秦師於殽。百里子與蹇叔子送 其子而戒之,子揖師而行。何休云:「揖其父于師中,介 胄不拜,為其拜如蹲。」觀此,知亞夫之不拜有由矣。 《演繁露》:「吳子謂魏文侯曰:『今君四時使人斬離皮革, 掩以朱漆,畫以丹青,爍以犀象』」,則知戰國時以革為 甲,未用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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