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226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二百二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二百二十六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二百二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百二十六卷目錄

 宗廟祀典部總論一

  易經萃卦 渙卦

  書經咸有一德

  春秋四傳桓公八年 閔公二年 僖公八年 文公二年 成公三年

  禮記曲禮 祭義 祭統 坊記

  孔子家語廟制

  孔叢子論書

  春秋繁露四祭

禮儀典第二百二十六卷

宗廟祀典部總論一 编辑

易經 编辑

《萃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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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 往。

程傳王者萃聚天下之道,至於「有廟」,極也。群生至眾也,而可一其歸仰;人心莫知其鄉也,而能致其誠敬;鬼神之不可度也,而能致其來格;天下萃合人心、總攝眾志之道非一,其至大莫過於宗廟。故王者萃天下之道,至於「有廟」,則萃道之至也。祭祀之報,本於人心,聖人制禮以成其德耳。故豺獺能祭,其性然也。本義「萃」,聚也。廟所以聚祖考之精神,又人必能聚己之精神,則可以至於廟而承祖考也。物既聚,則必見大人而後可以得亨,然又必利於正,所聚不正,則亦不能亨也。大牲必聚而後有聚,則可以有所往,皆占吉而有戒之辭。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 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順天命也。

大全臨川吳氏曰:「致者,至其極也。」極盡孝享之道,乃能萃已散之精神也。 朱子曰:「《萃》之時,若不用大牲,則便是與以天下儉其親相似。這時節比不得那『利用禴之事』。」

《渙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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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渙》:「亨。」王假有廟,利涉大川,利貞。

本義渙,散也。為卦下坎上巽,風行水上,離披解散之象,故為「渙。」祖考之精神既散,故王者當至於廟以聚之。又以巽木坎水,舟楫之象,故「利涉大川。」其曰「利貞」,則占者之深戒也。大全雲峰胡氏曰:《萃》與《渙》皆互《艮》,艮為門闕。一陽在上為屋,二陰在下為闕,高巍之象,故曰「有廟。」《萃》言「假廟」,是言聚己之精神,以聚祖考之精神。《渙》言「假廟」,是祖考之精神既散,至於廟所以聚之。

《彖》曰:「渙,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 廟」,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象》曰: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享于帝立廟。

本義皆所以合其散。大全平庵項氏曰:「享帝於郊,象《巽》之高;立廟於宮,象《坎》之隱。」 漢上朱氏曰:「享於上帝,使人知天無二王;立廟則人知反本,鬼有所歸,所以一天下之心,合天下之渙。」 建安丘氏曰:「鬼神之道,幽深渺邈,不可度,思惟至誠貫徹,潛孚冥感,如水之遇風,渙然相受,則陰陽交通,有合無間,郊焉而天神假,廟焉而鬼神享矣。」

書經 编辑

《咸有一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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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世之廟,可以觀德。

孔傳天子立七廟,有德之王則為祖宗,其廟不毀,故可「觀德。」

春秋四傳 编辑

桓公八年 编辑

《春秋》:「春正月己卯,烝。」

此夏之仲月,非為過而書者,為下「五月復烝,見瀆」也。

《公羊傳》:「烝者何?冬祭也。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嘗,冬曰 烝。常事不書,此何以書?譏。何譏爾?譏亟也。」

亟,數也。屬十二月已烝,今復烝也。不異烝祭名而言烝者,冬祭所屬眾多,可以包四時之物,

亟則黷,黷則不敬。君子之祭也,敬而不黷,疏則怠,怠 則忘。士不及茲四者,則冬不裘,夏不葛。

《穀梁傳》:「烝,冬事也,春興之志,不時也。」

胡傳:「『『『按《周官大司馬》烝以中冬』,今魯烝以春正月』,其 不同何也?《周書》有周月以紀政,而其言曰『夏數得天百王所同』。其在商周,革命改正,示不相沿,至於敬授 民時,巡狩烝享,猶自夏焉。然則《司馬》中冬教大閱,獻 禽以享烝』,所謂自夏而魯之烝祭在春正月,見《春秋》 用周正紀魯事也。而《穀梁子》乃曰:『烝,冬事也,春興之』」 志,不時也。是以閉蟄而烝為,是與周制異矣。《春秋》非 以不時志也,為再烝見瀆書也。

《春秋》夏,五月丁丑,烝。

《公羊傳》「何以書?」譏亟也。

與上「祀」同為「亟」也。周之三月乃是夏之孟月,自有春祠之禮。今周之五月乃夏之三月也,猶與上祠同在一時,而復為烝,故曰「與上祀同為亟也。」

《穀梁傳》:「烝,冬事也,春夏興之黷,祀也,志不敬也。」 《胡傳》:「《春秋》之文,有一句而包數義者,有再書而一貶 者。春正月己卯烝,夏五月丁丑烝,再書而一貶。」

閔公二年 编辑

《春秋》:「夏五月乙酉,吉禘於莊公。」

三年喪畢,致新死者之主於廟。廟之遠主當遷入祧,因是大祭以審昭穆,謂之「禘。」莊公喪制未闋,時別立廟,廟成而言祭,又不於太廟,故詳書以示譏。

《左傳》:「夏吉禘於莊公,速也。」

《公羊傳》「其言吉者何?言吉者未可以吉也。曷為未可 以吉?未三年也。其言於莊公何?未可以稱宮廟也。曷 為未可以稱宮廟?在三年之中矣。吉禘於莊公。何以 書?譏。何譏爾?譏始不三年也。」

《穀梁傳》:「吉禘者,不吉者也。喪事未畢而舉吉祭,故非 之也。」

胡傳程子曰:「天子曰禘,諸侯曰祫,其禮皆合祭也。天 子禘其所自出之帝為東向之尊,其餘皆合食於前, 此之謂禘;諸侯無所出之帝則止於太祖之廟,合群 廟之主以食,此之謂祫。天子禘、諸侯祫,大夫享、庶人 薦,上下之殺也。魯,諸侯爾,何以有禘?成王追念周公 有大勳勞於天下,賜魯公以天子禮樂,使用諸太廟」, 以上祀周公。魯於是乎有禘祭。《春秋》之中,所以言禘 不言祫也,然則可乎?孔子曰:「魯之郊禘,非禮也,周公 其衰矣。禘言吉者,喪未三年,行之太早也。於莊公者, 方祀於寢,非宮廟也,一舉而三失禮焉,《春秋》之所謹 也。」

僖公八年 编辑

《春秋》:「秋七月,禘於太廟,用致夫人。」

《禘》三年,大祭之名。太廟,周公廟。致者,致新死者之主於廟,而列之昭穆。夫人淫而與殺,不薨於寢,於禮不應致,故僖公疑其禮,歷三禘,今果行之,嫌異常,故書之。

《左傳》:「秋,禘而致哀姜,非禮也。凡夫人不薨於寢,不殯 於廟,不赴於同,不祔於姑,則弗致也。」

《公羊傳》:「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致者何?致者不宜致 也。禘用致夫人,非禮也。」

文公二年 编辑

《春秋》,「八月丁卯,大事於太廟,躋僖公。」

大事,禘也。躋,升也。僖公,閔公庶兄,繼閔而立廟坐宜次閔下,今升在閔上,故書而譏之。時未應吉禘,而於太廟行之,其譏已明,徒以逆祀,故特大其事,異其文。

《左傳》:秋八月丁卯,大事於太廟,躋僖公,逆祀也。於是 夏父弗忌為宗伯,尊僖公,且明見,曰:吾見新鬼大,故 鬼小。先大後小,順也;躋聖賢,明也;明順理也。君子以 為失禮。禮無不順,祀,國之大事也,而逆之,可謂禮乎? 子雖齊聖,不先父食久矣。故禹不先鯀,湯不先契,文、 武不先不窋。宋祖帝乙,鄭祖厲王,猶上祖也。是以《魯 頌》曰:「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皇皇后帝,皇祖后㮨。」君子 曰:禮謂其后稷親而先帝也。《詩》曰:「問我諸姑,遂及伯 姊。」君子曰:禮謂其姊親而先姑也。

《公羊傳》:「大事者何?大祫也。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 奈何?毀廟之主,陳於太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於 太祖。五年而再殷祭。躋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譏。 何譏爾?逆祀也。其逆祀奈何?先禰而後祖也。」

「升」謂西上。《禮》,昭穆指父子,近取法《春秋》,惠公與莊公當同南面西上,隱、桓與閔、僖亦當同北面西上,繼閔者在下。文公緣僖公於閔公為庶兄,置僖公於閔公上,失先後之義,故譏之。傳曰「後祖」者,僖公以臣繼閔公,猶子繼父,故閔公於文公亦猶祖也。自先君言之,隱、桓及閔、僖各當為兄弟,顧有貴賤耳。自繼代言之,有父子君臣之道,此恩義順逆,各有所施也。不言吉祫者,就不二年不復譏。

《穀梁傳》:「躋,升也,先親而後祖也,逆祀也。逆祀則是無 昭穆也。無昭穆則是無祖也,無祖則無天也。故曰:『文 無天』。」無天者,是無天而行也。君子不以親親害尊尊, 此《春秋》之義也。

《胡傳》:夫有天下者事七世,諸侯五世。說禮者曰:「世指 父子,非兄弟也。」然三《傳》同以閔公為祖,而臣子一例是以僖公父視閔公為禮,而父死子繼,兄亡弟及,名 號雖不同,其為世一矣。

成公三年 编辑

《春秋》二月甲子,新宮災,三日哭。

三年喪畢,宣公新主入廟,故謂之「新宮。」《書》「三日哭」,善得禮。宗廟,親之神靈所馮居,而遇災,故哀而哭之。

禮記 编辑

《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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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曰:「君子抱孫不抱子。」此言孫可以為王父尸,子不 可以為父尸。為君尸者,大夫士見之則下之。君知所 以為尸者,則自下之。尸必式,乘必以几。

陳注《曾子問》曰:「孫幼則使人抱之。」抱孫之為言,生於孫幼且明。尸必以孫,以昭穆之同也。古之祭祀必有尸,尸,神象也。主人之事尸,以子事父也。尸必筮求諸神而不敢專也。在散齋之日,或道遇之,故有為尸下之禮。大夫士言見,君言「知」者,蓋君或不能盡識,有以告,則下之致其敬也。「尸不下君而式之」者,廟門之外,尸尊未全,不敢亢禮而答之,故式之而已。亢禮而答,則下之矣。如在廟中,主人拜,無不答也。几尊者所馮以養安也,故尸之乘車用之。

祭王父曰「皇祖考,王母曰皇祖妣,父曰皇考,母曰皇 妣,夫曰皇辟。」

集說藍田呂氏曰:「宗廟祭祀,尊而神之,有君道焉,故皆曰皇也。君亦曰辟,則臣之所取法也。」 長樂陳氏曰:「《詩》曰『皇皇后帝』,又曰『皇王維辟』。天王祔而臣子加之以帝,尊之與天同故也;祖父死而子孫加之以皇,夫死而妻加之以辟,尊之與君同故也。《周官大祝》所謂鬼號此也。」陳注曰「皇」、曰「王」,皆以君之稱,尊之也。考、成、妣、媲、辟,法也。妻所法式也。為之宗廟,以鬼饗之,不得不異其稱謂也。

《祭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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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不欲數,數則煩,煩則不敬;祭不欲疏,疏則怠,怠則 忘。是故君子合諸天道,春禘秋嘗。霜露既降,君子履 之,必有悽愴之心,非其寒之謂也。春雨露既濡,君子 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將見之。樂以迎來,哀以送往, 故禘有樂而嘗無樂。

集說鄭氏曰:「忘與不敬,違禮莫大焉。合於天道,因四時之變化。孝子感時念親,則以此祭之也。」春禘,夏、殷禮也。周以禘為殷祭,更名春祭曰「祠。」非其寒之謂,謂悽愴及怵惕皆為感時念親也。霜露既降,脫「秋」字。「迎來而樂,樂親之將來也;送去而哀,哀其享否不可知也。小言之,則為一祭之間,孝子不知鬼神之期。推而廣之」,放其去來於陰陽。 孔氏曰:「此節明孝子感時念親,四時設祭之意。禘,陽之盛也。嘗,陰之盛也。陰陽氣盛,孝子感而思念其親,故君子制禮,合於天道。」案《王制》云:「春礿夏禘。」《周禮·大宗伯》:「春祠夏礿。」今云「春禘」,故鄭曰「夏殷禮。」然《王制》「『春曰礿』,此云『春禘』,禘當為礿,於《郊特牲》已注,故此不言也。孝子不知鬼神來去期節,故祭初似若來,故樂;祭末似去,故哀。」推此一祭,而廣論一年,放神之去來,似於陰陽二氣。陽主生長,春夏陽似神之來,故祭有樂;秋冬陰似神之去,故無樂。然《周禮》四時祭皆有樂,殷則烝、嘗之祭亦有樂。故那《詩》云:「庸鼓有繹,萬舞有奕。」下云「顧予烝嘗」,則殷秋、冬亦有樂。義具《郊特牲》疏。 延平周氏曰:「數與疏皆非中也。唯中可以合之於天道,故禘於春,嘗於秋。疏,數之中也。一歲之內,天時有四,而宗廟之祭亦有四,故舉春以見夏,舉秋以見冬。殷人有大禘,則小禘為春祭之名。周人一禘而已,則祠為春祭之名。履霜露而有悽愴之心,此秋所以有嘗;而履雨露有怵惕之心,如將見之,此春所以有《禘》。」 嚴陵方氏曰:「數《疏》言其時煩怠,言其事不敬,與忘,言其心。君子之於祭,自外入者,因時以舉事,因事以生心;由中出者,因心以行事,因事以從時。凡以順中外之理,合天人之道,一歸宿於大中而己,由是合諸天道,春禘而秋嘗也。夫天道之大在陰陽,春為陽中,我則禘於春;秋為陰中,我則」嘗於秋,故能時不失乎數疏,事不失乎煩怠,心不失乎敬與忘也。祭有四時,凡以此耳,以時對月,則時不為近;以時對歲,則時不為遠。然「朔月有告」者,以於禮為小而不嫌於數也。「三年有祫」者,以於禮為大而不嫌於疏也。止言「禘」,則以怵惕之心感於陽之中而適當之故也;止言「嘗」,則以悽愴之心感於陰之中而適當之故也。禘非不送往而哀也,然順陽出之義,故以陽來為主而有樂。嘗非不迎來而樂也,然順陰入之義,故以送往為主而無樂。然則四時之祭,一祭之間,神未嘗不來也,亦未嘗不往也;人未嘗不樂也,亦未嘗不哀也。經之所言,特各有所主耳。亦見《郊特牲解》。 馬氏曰:「先王制祭祀,要之不黷不忘而已。及其失中,則黷之害於誠,反有甚於忘,故先言數

而後言《疏》,傅說之告高宗,止以黷於祭祀為戒,蓋因時之弊而言之也。夫君子之言,有為一人而言者,有為天下而言者,有為當年而言者,有為來世而言者。其為天下來世而言者,則與夫為一人當年而言者為詳矣。禘者陽之盛;嘗者陰之盛。春者陽之中,秋者陰之中。禮以盛為備,氣以中為和,故於時舉春、秋,而於祭舉禘嘗 。毗陵慕容氏曰:「祭之義,愛敬而已。敬則慎其獨而不欺,愛則存諸中而不忘。不敬不愛,雖備物盡禮,誣於祭也。數而煩,為無敬也;怠而忘,為無愛也。愛敬忘於中,動而偽為,無所不至矣。先王以敬愛出於誠心,非可以偽為也。故因天道之自然,而行禘嘗之禮,通疏數之宜,非出於人為。故」能盡祭之義。雖天子之孝,所以刑於四海者,不過此也。霜露既降,雨露既濡,時至氣化,悽愴怵惕,生於中,不知其所以然而然,非有所期而為之也。情之感,敬愛之深矣。凡天地之間,莫不麗乎陰陽,雖鬼神之幽,亦順陰陽以往來。聖人明陰陽之理,故能知鬼神之情狀,可得而享也。夫與陽偕來,與陰「偕往,非特寒暑萬物然也,鬼神亦從之。禘者,陽之盛,然其祭主飲以求諸陽,故以迎來為主。嘗者,陰之盛,然其祭主食以求諸陰,故以送往為主。為其迎來而樂也,故有樂;為其送往而哀也,故無樂。」此禮以飾情也,聖人因《春秋》以深探陰陽之情,而為二端之報也。《郊特牲》曰「春享孤子,秋食耆老」,而曰「其義一也。蓋人生自幼而壯為來,自老而死為送,亦有迎送之義焉。故享與禘同有樂,食與嘗同無樂也 。」長樂陳氏曰:「『先王之於祖宗,迎來則樂作,情在於樂也;送往則樂闋,情在於哀也。舜之作樂,祖考來格;周之作樂,先祖是聽。樂以迎來,如此則送往可知矣。蓋一陰一陽,天之道也;一哀一樂,人之情也。君子合諸天道,豈他求哉?反吾情而已矣』。此主祭祀而言,故禘有樂而嘗無樂;《郊特牲》兼饗食而言,故饗禘有樂,而食嘗無樂 。」新安朱氏曰:「春陽氣發來,人之魂魄亦動,故禘有樂以迎來。如《楚辭大招》中亦有『魂來之語。秋陽氣退去,乃鬼之屈,故嘗不用樂以送往 』。」慶源輔氏曰:「敬則自簡,然所謂」簡,非略也,適得其宜耳。至於煩,則不敬者之所為也。矯其數而失於疏,則又將流於怠而至於忘矣。不數不疏,自有中道,唯敬而無失者得之。天一歲有四時,人一歲有四祭,此則不數不疏,天理人情之至也。君子之於親也,終身弗敢忘,故氣序遷改。目有所見,則心有所感,自然而然,不知其所以然,豈曰「寒將至而後思之哉?秋陰中,萬物衰憊,故君子履霜露而其心悽愴以悲哀。春陽中,萬物發生,故君子履雨露而其心怵惕如將見其親也。以一祭言之,則始為來而終為往;以一歲言之,則陽為來而陰為往。」陳注:《王制》言「天子諸侯宗廟之祭,春礿、夏禘、秋嘗、冬烝。」註云:「夏,殷之祭名。周則春祠、夏禴、秋嘗、冬烝也。」《郊特牲》:「饗禘有樂,而食嘗無樂,禘讀為禴。」然則此章二「禘」字,亦皆當讀為「禴」也。但《祭統》言「大嘗禘,升歌清廟,下管象與那。」《詩》言「庸鼓有繹,萬舞有奕」,下云「顧予烝嘗」,是殷、周秋冬之祭,不可言無樂也。此與《郊特牲》皆云無樂,未詳。

「致齊於內,散齊於外。齊之日,思其居處,思其笑語,思 其志意,思其所樂,思其所嗜。齊三日,乃見其所為齊 者。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見乎其位;周還出戶,肅然 必有聞乎其容聲;出戶而聽,愾然必有聞乎其嘆息 之聲。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聲不絕乎耳,心 志嗜欲不忘乎心。致愛則存,致慤則著,著存不忘乎」 心,夫安得不敬乎?君子生則敬養,死則敬享,思終身 勿辱也。君子有終身之喪,忌日之謂也。忌日不用,非 不祥也。言夫日志有所至,而不敢盡其私也。

陳注「夫日」,猶「此日」也。志有所至者,此心極於念親,不敢盡心於已之私事。

「唯聖人為能饗帝,孝子為能饗親。」饗者鄉也,鄉之然 後能饗焉。是故孝子臨尸而不怍。君牽牲,夫人奠盎; 君獻尸,夫人薦豆;卿大夫相君,命婦相夫人。齊齊乎 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勿勿諸其欲其饗之也。

集說孔氏曰:「『『此明孝子祭祀欲親歆饗之意。饗帝為難,故聖人能之;饗親不易,故孝子能之』。此本為饗親而發,欲與饗帝同也。孝子歸鄉,然後能使神靈歆饗。《曲禮》云:『容無怍怍』,謂顏色變,即不和之意。繹祭,故先獻後薦』。鄭引『儐尸』」至「『菹醢』,是《有司徹》文。上大夫儐尸,即天子諸侯之繹也。」 延平周氏曰:「《書》曰:『鬼神無嘗饗,饗於』」克誠,蓋鄉之以至誠,然後能饗之也。君奉牲而夫人奠斝角之盎齊,君獻尸而夫人薦朝事之豆,一陰一陽之義也。卿大夫相君,命婦相夫人者,事死如事生也。 慶源輔氏曰:「德與天同,然後能饗帝;心與親一,然後能饗親。」鬼神之德其誠矣,我以誠鄉,則彼以誠饗矣,祭祀之物

牲酒為上,故君牽牲,敬以致其力也。夫人奠盎,敬以致其職也。君獻尸,祭,以獻為主也。夫人薦豆,以副君也。君牽之而夫人薦之,夫人奠之而君獻之,以見夫婦相須,以共成其事也。愉者,順也。「勿勿」 者,戒止之辭。戒止其他,而專心一志,以鄉乎親,而冀其饗也。

文王之祭也,事死者如事生,思死者如不欲生,忌日 必哀,稱諱如見親,祀之忠也,如見親之所愛,如欲色 然。其文王與?《詩》云:「明發不寐,有懷二人」,文王之詩也。 祭之明日,明發不寐,饗而致之,又從而思之。祭之日, 樂與哀半,饗之必樂,已至必哀。

集說嚴陵方氏曰:「『事死如事生,所謂祭如在也;思死如不欲生,所謂至痛極也;忌日必哀』,所謂有終身之喪也;稱諱如見親,所謂聞名心瞿也。明發者,發夕至明也。祭之明日猶且如此,而況祭之正日乎?於將祭而齊焉,則逆思其所以去,故曰『饗而致之,又從而思之。祭之日樂與哀半者,以其饗之必樂,已至必哀故也。饗』」之必樂,則樂致其來;已至必哀,則哀思其去。前經言「樂以迎來,哀以送往」,正謂是矣。 《講義》曰:「欲色蓋人情之真也。其思如此,非出於中心之誠者,其能之乎?」古之人無非孝也,何獨取於文王?百聖一心,舉文王,則他聖人可知矣。饗之則樂,已至則宜亦樂而哀之,何也?蓋已至則必去,安得而不哀?樂以「親。哀以親。」然則孝子之於親。果何時而忘耶。陳注《如欲色然》,言其想像親平生所愛之物,如見親有欲之之色也。「饗之必樂」,迎其來也已至而禮畢,則往矣,故哀也。

仲尼嘗,奉薦而進,其親也慤,其行也趨趨以數。已祭, 子貢問曰:「子之言祭,濟濟漆漆,然今子之祭,無濟濟 漆漆,何也?」子曰:「濟濟者,容也遠也;漆漆者,容也自反 也。容以遠,若容以自反也,夫何神明之及交?夫何濟 濟漆漆之有乎?反饋,樂成,薦其薦俎,序其禮樂,備其 百官。君子致其濟濟漆漆,夫何恍惚之有乎?夫言豈」 一端而已,夫各有所當也。

集說鄭氏曰:「嘗,秋祭也。親,謂身親執事時也。慤與趨趨,言少威儀也。容以遠言,非所以接親親也。容以自反言,非孝子所以事親也。此皆非與神明交之道也。天子諸侯之祭,或從血腥始至反饋,是進熟也。薦,俎豆與俎也。恍惚思念益深之時也。豈一端?言不可以一概也。禮各有所當行。祭宗廟者,賓客濟濟漆漆,主人慤」而趨。趨。陳注奉薦而進,進於尸也。趨趨,行步迫狹也。數,舉足頻也。皆不事威儀之貌。濟濟者,眾盛之容遠也,言非所以接親親也。漆漆者,專致之容。自反,猶言自修整也。天子諸侯之祭,尸初在室,後出在堂,更反入而設饋,作樂既成,主人薦其饋食之豆與牲體之俎。先時則致敬以交於神明,至此則序禮樂備,百官獻酬往復。凡助祭之君子,各以威儀相尚,而致其「濟濟漆漆」之容。當此之際,何能有思念恍惚交神之心乎?「濟濟漆漆」,乃宗廟中賓客之容,非主人之容。主人之事親,宜慤而趨數也。

孝子將祭,慮事不可以不豫,比時具物,不可以不備, 虛中以治之。

「虛中」清明在躬,心無雜念也。

「宮室既修,牆屋既設,百物既備,夫婦齊戒沐浴,奉承 而進之,洞洞乎,屬屬乎,如弗勝,如將失之,其孝敬之 心至也與?薦其薦俎,序其禮樂,備其百官,奉承而進 之,於是諭其志意,以其恍惚以與神明交。庶或饗之, 庶或饗之,孝子之志也。孝子之祭也,盡其慤而慤焉, 盡其信而信焉,盡其敬而敬焉,盡其禮而不過失焉」, 進退必敬,如親聽命,則或使之也。孝子之祭可知也。 其立之也敬以詘,其進之也敬以愉,其薦之也敬以 欲。退而立,如將受命,已徹而退,敬齊之色不絕於面。 孝子之祭也,立而不詘,固也;進而不愉,疏也;薦而不 欲,不愛也;退立而不如受命,敖也;已徹而退,無敬齊 之色而忘本也。如是而祭,失之矣。

祭之日,君牽牲,穆答君,卿大夫序從。既入廟門,麗於 碑,卿大夫袒而毛牛,尚耳鸞刀,以刲,取膟膋,乃退。爓 祭,祭腥而退,敬之至也。

集說嚴陵方氏曰:「祭之日,謂祭宗廟之日也。父為昭,子為穆,故曰穆。必以穆言之者,以有事於宗廟故也。答君者,對君而牽牲也,答君必以穆者,以示父子合敬而致其力也。卿、大夫從君而在穆後,故曰『序從』,言不失先後之序也。袒則示其用力之勞也,毛牛則告全故也,《尚耳》則欲神聽之。《雜記》《周官》謂之衈者,正此之意。」《郊特牲》言「肉袒親割」,此則言卿大夫者,蓋卿大夫相君故也。「鸞刀以刲」者,取聲和而後斷也。取膟膋,將以染蕭而焫之也。爓則向乎熟矣,腥則全乎生而已。夫祭之日,內之父子,外之君臣,周旋反覆,從事至於如此,故曰「敬之至也。」陳注「祭之日」,謂祭宗廟之日也。父為昭,子為穆。穆答君

言君牽牲之時,子姓對君共牽也。卿大夫佐幣,士奉芻,以次序在牲之後,故云「序從」也。麗牲之碑,在廟之中庭。麗猶繫也,謂以牽牲之紖繫於碑孔也。袒衣,示有事也。將殺牲,則先取耳旁毛以薦神,毛以告全,耳以主聽,欲神聽之也。以耳毛為上,故云「尚耳」也。「乃退」,謂薦毛血膟,膋畢而暫退也。爓祭,祭湯中所爓之肉也。「祭腥」,祭生肉也。爓腥之祭畢,則禮終而退矣。此皆敬心之極至也。《大全》。石林葉氏曰:「牽牲而入廟門,麗於碑,所謂納牲詔於庭也。毛牛尚耳者,所謂升首於室也。刲取膟膋以合羶薌,所謂臭陽達於牆屋也。祭爓腥而退,所謂至敬而不享味也。」

宰我曰:「吾聞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謂。」子曰:「氣也者,神 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與神,教之至也。眾生 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骨肉斃於下,陰為野土。其 氣發揚於上,為昭明,焄蒿悽愴。此百物之精也,神之 著也。因物之精,制為之極。明命鬼神,以為黔首,則百 眾以畏,萬民以服。聖人以是為未足也,築為宮室,設 為宗祧,以別親疏遠邇,教民反古復始,不忘其所由 生也。」眾之服自此,故聽且速也。二端既立,報以二禮, 建設朝事,燔燎羶薌,見以蕭光,以報氣也。此教眾反 始也。「薦黍稷,羞肝肺首心,見間以俠甒,加以鬱鬯,以 報魄也。教民相愛,上下用情,禮之至也。」

集說孔氏曰:「《此經》明聖人為鬼神立宗廟之事。聖人以尊名鬼神,為未足稱其意,故為宮室、宗祧,以別親疏、遠邇,教民反古復始也。古,謂先祖追而祭之,是反古也。始,謂初始父母始生於己,今追祭祀,是復始也;追遠報祭,是不忘其所由生也。」 長樂劉氏曰:「所以別其親疏者,立祖禰之名也;所以辨其遠邇者,定宗祧之數也。教民尊祖,以時祭之,故曰反古也;教民親禰,以禮敬之,故曰復始也。」「不忘其所由生者,其謂此乎?」 毘陵慕容氏曰:「親而邇者為宗,疏而遠者為祧,此宗祧所以別親疏遠邇也。廟有寢祧,無寢廟則修除,祧則黝堊,此宮室所以別親疏遠邇也。祧則以教,反本之道也。祖則以教,反始之道也。禰則以教」,不忘其所由生也。民德齊厚而不忘其本,其服也,出其中心之誠,非有強之而為也。陳注二端,謂氣者神之盛,魄者鬼之盛也。二禮謂朝踐之禮與饋熟之禮也。朝事謂祭之日早朝所行之事也。「燔燎羶薌」,謂取膟膋燎於爐炭,使羶薌之氣上騰也。見讀為瞷,雜也,以蕭蒿雜膟膋而燒之,故曰「瞷以蕭光。」光者,煙上則有照映之光彩也。此是報氣之禮,所以教民反古復始也。至饋熟之時,則以黍稷為薦,而羞進肝、肺、首、心四者之饌焉。見間,即「瞷」字誤分也。俠甒,兩甒也。當此薦與羞而雜以兩甒醴酒,故曰「瞷以俠甒」也。「加以鬱鬯」者,魄降在地,用鬱鬯之酒以灌地,本在祭初,而言於薦羞之下者,謂非獨薦羞,二者為報魄,初加鬱鬯,亦是報魄也。此言報魄之禮,教民相愛,上下用情者,饋熟之時,以酬酢為禮。祭之酒食,遍及上下。情義無間,所以為禮之極至也。

「君子反古復始」,不忘其所由生也。是以致其敬,發其 情,竭力從事,以報其親,不敢弗盡也。

集說嚴陵方氏曰:「致敬發情於內,故能竭力從事於外,凡此則所以報其親,不敢弗盡也。如上所言,報氣、報魄,皆報親之事也。盡謂內盡志、外盡物也。

是故昔者天子為籍千畝,冕而朱紘,躬秉耒;諸侯為 籍百畝,冕而青紘,躬秉耒,以事天地、山川、社稷,先古 以為醴酪齊盛,於是乎取之,敬之至也。」

集說「《籍》,籍田也。紘,冠冕之繫,所以為固也。先,古先祖也,於是乎取之」,言皆於籍田中取之也。

「古者天子諸侯必有養獸之官。及歲時,齋戒沐浴而 躬朝之,犧牷祭牲,必於是取之」,敬之至也。「君召牛,納 而視之,擇其毛而卜之,吉,然後養之。」君皮弁素積,朔 月月半君巡牲,所以致力,孝之至也。

陳注色純曰「犧」,體完曰《牷》。

古者天子諸侯必有公桑蠶室,近川而為之,築宮仞 有三尺,棘牆而外閉之。及大昕之朝,君皮弁素積,卜 三宮之夫人世婦之吉者,使入蠶於蠶室,奉種浴於 川,桑於公桑,風戾以食之。歲既單矣,世婦卒蠶,奉繭 以示於君,遂獻繭於夫人。夫人曰:「此所以為君服與?」 遂副褘而受之,因《少牢》以禮之。古之獻繭者,其率用 此。與?及良日,夫人繅,三盆手,遂布於三宮夫人世婦 之吉者,使繅遂朱綠之,元黃之,以為黼黻文章。服既 成君服以祀先王、先公,敬之至也。

《祭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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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禮。《禮》有五經,莫重於祭。夫祭者, 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於心者也。心怵而奉之 以禮,是故唯賢者能盡祭之義。賢者之祭也,必受其 福,非世所謂福也。福者備也,備者百順之名也,無所 不順者之謂備。」言內盡於己而外順於道也。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親,其本一也。上則順於鬼神,外 「則順於君長,內則以孝於親,如此之謂備。唯賢者能 備,能備然後能祭。是故賢者之祭也,致其誠信,與其 忠敬,奉之以物,道之以禮,安之以樂,參之以時,明薦 之而已矣,不求其為,此孝子之心也。祭者所以追養 繼孝也。孝者,畜也,順於道不逆於倫,是之謂畜。」是故 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沒「則喪,喪畢則祭。 養則觀其順也,喪則觀其哀也,祭則觀其敬而時也。」 盡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既內自盡,又外求助,《昏禮》 是也。故國君取夫人之辭曰:「請君之玉女與寡人共 有敝邑,事宗廟社稷。」此求助之本也。夫祭也者,必夫 婦親之,所以備外內之官也。官備則具備水草之菹, 陸產之醢,小物備矣。「三牲之俎,八簋之實,美物備矣; 昆蟲之異,草木之實,陰陽之物備矣。凡天之所生,地 之所長,苟可薦者,莫不咸在,示盡物也。外則盡物,內 則盡志,此祭之心也。是故天子親耕於南郊,以共齊 盛;王后蠶於北郊,以共純服。諸侯耕於東郊,亦以共 齊盛;夫人蠶於北郊,以共冕服。」天子諸侯非莫耕也, 王后、夫人非莫蠶也。身致其誠信,誠信之謂盡,盡之 謂敬,敬盡然後可以事神明,此祭之道也。及時將祭, 君子乃齊。齊之為言齊也,齊不齊以致齊者也。是故 君子非有大事也,非有恭敬也,則不齊,不齊則於物 無防也,嗜欲無止也。及其將齊也,防其邪物,訖其嗜 欲,耳不聽樂。故《記》曰:「齊者不樂。」言不敢散其志也。心 不苟慮,必依於道;手足不苟動,必依於禮。是故君子 之齊也,專致其精明之德也。故散齊七日以定之,致 齊三日以齊之。定之之謂齊,齊者,精明之至也,然後 可以交於神明也。是故先期旬有一日,宮宰宿夫人, 夫人亦散齊七日,致齊三日。君致齊於外,夫人致齊 於內,然後會於太廟,君純冕立於阼,夫人副褘立於 東房。君執圭瓚祼尸,大宗執璋瓚亞祼。及迎牲,君執 紖,卿大夫從,士執芻,宗婦執盎,從,夫人薦涗水,君執 鸞刀羞嚌,夫人薦豆。此之謂「夫婦親之。」

集說孔氏曰:「言孝子祭親,非假他物,從外至於身,使己為之,從孝子身中出,生於孝子之心也。孝子感時,心中怵惕,故奉親以祭祀之禮,若非賢者,不能盡怵惕之義也。」 嚴陵方氏曰:「既內自盡於己也,又外求助於人,求助之道,莫大乎夫婦之際。以夫婦而行祭祀之道,則足以盡陰陽之義,以夫婦而共祭祀之事,則足以」備外內之官,故國君取夫人之辭,以事宗廟社稷為言也。東南陽地,而耕為陽事,故於之以耕。北者陰地,而蠶為陰事,故於之以蠶。而南又盛陽之地,故天子耕於南郊。夫有天下者,四海之內皆臣妾耳;有一國者,百里之內皆臣妾耳。則天子諸侯非莫與之耕,王后、夫人非莫與之蠶,然且親耕親蠶「焉,則以身致其誠信而已。以神明之所享者,在誠不在物故也。所謂神明,則與事天地之神明所稱同,而與交於神明所稱異。若所謂神位、神號者,神之也;若所謂明齍、明燭者,明之也。」 延平周氏曰:「《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故先王以孝子自盡為不足,而又有求助之禮也。內盡志而外不盡物者,所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者也;外盡物而內不盡志者,所謂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者也。內則盡志,外則盡物,其祭之心也。故《萃》之卦曰:「用大牲,吉,順天命也。」《祭義》曰:「散齊於外,致齊於內。」以廟之內外言之也。此君致齊於外,夫人致齊於內者,以宮為內,以廟為外,蓋夫人雖致齊,亦不離於宮也。此亦在《中饋》之義。陳注「宿」讀為肅,猶戒也。 鄭氏曰:「太廟,始祖廟也。圭瓚、璋瓚,祼器也,以珪璋為柄。酌鬱鬯曰祼。大宗亞祼,君夫人有故攝焉。紖所以牽牲。芻,槁也,殺牲用以薦藉。」疏曰:「宗婦執盎從」者,謂同宗之婦執盎齊以從夫人也。夫人薦涗水者,涗即盎齊,以濁用清酒以涗泲之,涗水是明水。宗婦執盎齊從夫人而來,奠盎齊於位,夫人乃就盎齊之尊,酌此涗齊而薦之,因盎齊有明水,連言水耳。「君執鸞刀,羞嚌」者,嚌,肝肺也。嚌有二時:一是朝踐之時,取肝以膋貫之,入室燎於爐炭而出,薦之主前;二是饋熟之時,君以鸞刀割制所羞嚌肺,橫切之不使絕,亦奠於俎上,尸並嚌之,故云「羞嚌。」一云:「羞,進也。夫人薦豆」者,君羞嚌時,夫人薦此饋食之豆也。《郊特牲》云:「祭齊,加明水。」天子諸侯祭禮,先有祼尸之事。大全嚴陵方氏曰:「散齊七日,致齊三日,則及祭凡十日矣,故先期旬有一日,宮宰宿夫人而詔之齊也。宗婦止執盎者,據君牽牲之時也。《祭義》言『夫人奠盎』,此言『宗婦執盎』者,宗婦執之,夫人奠之也。嚌者,尸所嚌之肺也,嚌則嘗之也。以尸之所嚌,故君執鸞刀而羞之也。尸必嚌之,君必羞之者,以周人所貴故也。」

及入舞,君執干戚就舞位。君為東上,冕而總干,率其 群臣以樂《皇尸》。是故天子之祭也,與天下樂之;諸侯 之祭也,與竟內樂之,冕而總干,率其群臣以樂《皇尸此與竟內樂之之義也。夫祭有三重焉:獻之屬莫重 於祼,聲莫重於升,歌舞莫重於武宿夜。此《周》道也。凡 三道者,所以假於外,而以增君子之志也。故與志進 退。志輕則亦輕,志重則亦重,輕其志而求外之重也, 雖聖人弗能得也。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自盡也,所 以明重也。道之以禮,以奉三重而薦諸皇尸,此聖人 之道也。

集說孔氏曰:「此一經明祭時天子、諸侯親在舞位,以樂《皇尸》也。」 長樂陳氏曰:「天子諸侯之於尸,非特備禮物以薦之,抑又就舞位以樂之。蓋廟中在天子則天下之象也,在諸侯則竟內之象也。故天子冕而總干,以樂《皇尸》,非徒樂之,所以與天下樂之也;諸侯冕而總干,亦與竟內樂之。古者人君之於廟,饗籍則親耕,牲則親殺,酒則親獻,尸則親迎,然則樂則親舞,不為過矣。」 延平周氏曰:「芬芳之氣足以下達,莫如祼,自然之聲足以發德音,莫如升歌,武功之所自成者莫如武。《宿夜》此三重者,君子假之於外而增之於內者也。蓋君子之於祭也,內則盡志,外則盡物。物雖可以增其志,然其輕重亦在志而已矣。故君子以」自盡為主。 嚴陵方氏曰:「三者蓋周廟所重,故始言三重,而終言周道也。祼所以求陰而貴氣臭,周人則先求諸陰而尚臭也,故《重祼》。經言『升歌《清廟》,《清廟》者,文王之詩,故重升歌;《大武》者,武王之舞也,故《重武》;宿夜象成而為樂,故謂之《大武》。獻有九而祼其一也,故以屬言之。於獻言屬,則聲與舞可知矣』。」君子之祭也,內則盡志,外則盡物,然其輕重亦在志而已。必自盡者,所以明重也。三重之本在志,禮則達之於外,以承其志於內,故曰:「道之以禮,以奉三重。」內既盡志,外又盡禮,則聖人所以事皇尸之道如斯而已,故曰:「此聖人之道也。」陳注祼以降神,於禮為重。歌者在上貴人聲也。《武宿》,夜武舞之曲名也。其義未聞。

夫祭有餕,餕者,祭之末也,不可不知也。是故古之人 有言曰:「善終者如始」,餕其是已。是故古之君子曰:「尸 亦餕,鬼神之餘也。惠術也,可以觀政矣。」是故尸謖,君 與卿四人餕,君起,大夫六人餕,臣餕君之餘也;大夫 起,士八人餕,賤餕貴之餘也。士起,各執其具以出,陳 於堂下,百官進徹之,下餕上之餘也。凡餕之道,每變 以眾,所以別貴賤之等,而興施惠之象也。是故以「四 簋黍」見其修於廟中也。廟中者,竟內之象也。

陳注謖,起也。天子之祭八簋,諸侯六簋。此言四簋者,留二簋為陽厭之祭,故以四簋餕也。簋以盛黍稷,舉黍則稷可知矣。

祭者,澤之大者也。是故上有大澤,則惠必及下。顧上 先下後耳,非上積重而下有凍餒之民也。是故上有 大澤,則民夫人待於下流,知惠之必將至也,由《餕》見 之矣。故曰:「可以觀政矣。」夫祭之為物大矣,其興物備 矣,順以備者也,其教之本與!是故君子之教也,外則 教之以尊其君長,內則教之以孝於其親。是故明君 在上,則諸臣服從;崇事宗廟社稷,則子孫順孝。盡其 道,端其義,而教生焉。是故君子之事君也,必身行之, 所不安於上,則不以使下;所惡於下,則不以事上;非 諸人,行諸己,非教之道也。是故君子之教也,必由其 本,順之至也,祭其是與?故曰:「祭者,教之本也已。」夫祭 有十倫焉:見事鬼神之道焉,見君臣之義焉,見父子 之倫焉,見貴賤之等焉,見親疏之殺焉,見爵賞之施 焉,見夫婦之別焉,見政事之均焉,見長幼之序焉,見 上下之際焉,此之謂「十倫。」鋪筵設同几,為依神也。詔 祝於室而出於祊,此交神明之道也。

集說長樂陳氏曰:「人道則貴別,神道則貴親,故葬則同穴,而祭則同几也。同几所以依神,然此依神而已,而未至乎交也。故詔祝於室,所以交神於陰;而出乎祊,所以交明乎陽。故曰『交神明之道』。」 嚴陵方氏曰:「生則出乎一而辨,故生則異室;死則反乎一而安,故死則同几。鋪筵設同几,使神有所依,且神無方,無方則無體。」所謂依者,人依之而已。主陰陽之道言之,則曰鬼神;主幽顯之分言之,則曰神明。合而言之,其實一也。 慶源輔氏曰:「鋪筵設同几,無所不備,為依神也。詔祝於室而出於祊,無所不盡,為求神也。依之備其物,求之盡其誠,所以為交神明之道也。」陳注几,所馮以為安者,人生則形體異,故夫婦之倫在於有別,死則精氣無間,共設一几,故《祝辭》云「以某妃配」也。詔,告也。祝,祝也,謂祝以事告尸於室中也。「出於祊」者,謂明日繹祭,出在廟門之外之旁也。

君迎牲而不迎尸,別嫌也。尸在廟門外,則疑於臣;在 廟中,則全於君;君在廟門外,則疑於君;入廟門,則全 於臣,全於子。是故不出者,明君臣之義也。夫祭之道, 孫為王父尸,所使為尸者,於祭者子行也。父北面而 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此父子之倫也。「尸飲五, 君洗玉爵獻卿;尸飲七,以瑤爵獻大夫;尸飲九,以散爵獻士及群有司,皆以齒,明尊卑之等也。

集說鄭氏曰:「不迎尸者,欲全其尊也。尸,神象也。鬼神之尊在廟中,人君之尊出廟門則伸。」 嚴陵方氏曰:「尸者神之象,君者人之主。廟門之外,以人道為尚;廟門之內,以神道為尚。凡迎之禮必出門焉。君迎牲而不迎尸者,非重牲而輕尸也,為其有君臣之疑,所以別其嫌也。既曰嫌,又曰疑,疑固未至於嫌,而嫌亦疑之所積」也。 延平周氏曰:「昭穆之不可亂,天理也。故為尸者必順昭穆之列。然以己之子而為父之尸,則己北面以事,而忘己之為父者,以其為父之尸也,亦所謂斯須之敬矣。」 石林葉氏曰:「尸所以象神,取於異姓則嫌於不親;取於己子則疑於無別。故為尸者,子行也,雖以父事之不疑於父,不疑則人倫明矣。」陳注此據備九獻之禮者,至主人酳尸,故尸飲五也。凡祭二獻,祼用鬱鬯,尸祭奠而不飲。朝踐二獻,饋食二獻,及食畢,主人酳尸,此皆尸飲之,故云「尸飲五。」於此時以獻卿,獻卿之後,主婦酳尸,酳尸畢,賓長獻尸,是尸飲七也。乃以瑤爵獻大夫,是正九獻禮畢,但初二祼不飲,故云「飲七。」自此之後,長賓、長兄弟更為加爵,尸「又飲二」,是併前尸飲九,主人乃以散爵獻士及群有司也。此謂上公九獻,故以酳尸之一獻,為尸飲五也。若侯伯七獻,朝踐饋食時各一獻,食訖,酳尸但飲三也。子男五獻,食訖酳尸,尸飲一。

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別父子遠近、長幼親疏之 序而無亂也。是故,有事於太廟,則群昭群穆咸在,而 不失其倫,此之謂親疏之殺也。古者明君爵有德而 祿有功,必賜爵祿於太廟,示不敢專也。故祭之日,一 獻,君降立於阼階之南,南鄉,所命北面,史由君右執 策命之。再拜稽首,受書以歸,而舍奠於其廟。此爵賞 之施也。

陳注《疏》曰:酳尸之前,皆承奉鬼神,未暇策命。此一獻,則上文「尸飲五君獻卿」之時也。若天子命群臣,則不因常祭之日,特假於廟釋奠,告以受君之命也。大全長樂陳氏曰:「施爵賞者必於太廟,示其不敢專,所以明父祖之尊也;受爵祿者舍奠於廟,示其有歸美,所以明父子之賢也。」 嚴陵方氏曰:「史掌書也,策則書其所命之事也。上言執策,下言受書,互相備也。夫命有所稟,則非君命也,祖命而已,故史命之也,由君右焉,非重史也,重命而已。」 金華應氏曰:「一獻始命者,以祭」為先也。「不俟獻終而命」者,以賞為重也。

君卷冕立於阼,夫人副褘立於東房。夫人薦豆執校, 執醴授之,執鐙。尸酢夫人,執柄,夫人受尸執足。夫婦 相授受,不相襲處,酢必易爵,明夫婦之別也。

陳注「校豆中央直」者,執醴,執醴齊之人也。此人兼掌授豆鐙,豆之下跗也。爵形如雀,柄則尾也。襲處,謂因其處。

凡為俎者,以骨為主。骨有貴賤,殷人貴髀,周人貴肩, 凡前貴於後。俎者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是故貴者 取貴骨,賤者取賤骨,貴者不重,賤者不虛,示均也。惠 均則政行,政行則事成,事成則功立,功之所以立者, 不可不知也。俎者所以明惠之必均也,善為政者如 此,故曰:「見政事之均焉。」

陳注疏曰:「殷質貴髀之厚,賤肩之薄。周文貴肩之顯,賤髀之隱。前貴於後。」據《周》言之。

凡賜爵,昭為一,穆為一。昭與昭齒,穆與穆齒,凡群有 司皆以齒。此之謂「長幼有序。」

陳注爵,行酒之器也。疏曰:此旅酬時賜助祭者酒,眾兄弟子孫等,在昭列者自為一色,在穆列者自為一色,各自相旅,長者在前,少者在後,是昭與昭齒,穆與穆齒也。 《方氏》曰:「宗廟之中,授事則以爵,至於賜爵則以齒,何也?蓋授事主義,而行於旅酬之前,賜爵主恩,而行於旅酬之後,以其主恩,故皆以齒也。」

夫祭有𢌿、煇、胞、翟。閽者,惠下之道也。唯有德之君為 能行此。明足以見之,仁足以與之。𢌿之為言與也,能 以其餘𢌿其下者也。煇者,甲吏之賤者也。胞者,肉吏 之賤者也。翟者,樂吏之賤者也。閽者,守門之賤者也。 古者不使刑人守門,此四守者,吏之至賤者也。尸又 至尊,以至尊既祭之末而不忘至賤,而以其餘𢌿之。 是故明君在上,則竟內之民無凍餒者矣。此之謂「上 下之際。」

陳注「不使刑人守門」,恐是周以前如此,周則墨者使守門也。

凡祭有四時: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嘗』,冬祭曰 烝。

陳注《周禮》:「春祠、夏禴,秋嘗,冬烝。」鄭氏謂:「此夏殷之禮。

礿禘,陽義也;嘗烝,陰義也。禘者,陽之盛也,嘗者,陰之 盛也。故曰莫重於禘嘗。」

陳注方氏曰:「陽道常饒,陰道常乏,饒故及於夏始為

盛焉乏,故及於秋,已為盛矣;

古者,於禘也,發爵賜服,順陽義也;於嘗也,出田邑,發 秋政,順陰義也。故《記》曰:「嘗之日,發公室,示賞也。」草艾 則墨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

陳注方氏曰:「爵命之者也,服勝於陰者也,故為順陽義;祿食之者也;田邑,制於地者也,故為順陰義。嘗之日,發公室,因物之成而用之以行賞也,故曰示賞。草刈則墨者,因其枯槁之時刈之以給爨。刈草謂之草,猶采桑謂之桑。歟、墨,五刑之輕者。《左氏》言賞以春夏,刑以秋冬,而此言嘗之日,發公室,何也?蓋賞雖以春夏為」主。而亦未始不用刑,《月令》孟夏斷薄刑,決小罪是也。刑雖以秋冬為主。亦未始不行賞,此所言是也。

故曰:「禘嘗之義大矣,治國之本也,不可不知也。」明其 義者君也;能其事者臣也。不明其義,君人不全;不能 其事,為臣不全。夫義者,所以濟志也,諸德之發也。是 故其德盛者其志厚,其志厚者其義章,其義章者其 祭也敬,祭敬則竟內之子孫莫敢不敬矣。是故君子 之祭也,必身親涖之,有故則使人可也。雖使人也,君 「不失其義」者,君明其義故也。其德薄者,其志輕,疑於 其義,而求祭,使之必敬也,弗可得已。祭而不敬,何以 為民父母矣?

陳注濟志成其所欲為也,發德顯其所當為也。

夫《鼎》有銘,銘者,自名也。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而 明著之後世者也。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惡 焉。銘之義,稱美而不稱惡,此孝子孝孫之心也,唯賢 者能之。《銘》者,論譔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勳勞慶賞 聲名,列於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 祖者也。顯揚先祖,所以崇孝也。身比焉,順也。明示後 世教也。夫銘者,壹稱而上下皆得焉耳矣。是故君子 之觀於銘也,既美其所稱,又美其所為。為之者,明足 以見之,仁足以與之,智足以利之,可謂賢矣;賢而勿 伐,可謂恭矣。故衛孔悝之《鼎銘》曰:「六月丁亥,公假於 太廟。」公曰:「叔舅乃祖莊叔,左右成公。成公乃命」莊叔, 隨難於漢陽,即宮於宗周,奔走無射,啟右獻公。獻公 乃命成叔,纂乃祖,服乃考文叔,興舊耆,欲作率慶士, 躬恤衛國。其勤公家,夙夜不解。民咸曰:「休哉!」公曰:「叔 舅,予女銘,若纂乃考。」服悝拜稽首曰:「對揚以辟之,勤 大命,施於烝彝鼎。」此衛孔悝之《鼎銘》也。古之君子,論 譔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後世「者也。以比其身,以重 其國家,如此,子孫之守宗廟社稷者,其先祖無美而 稱之,是誣也。有善而弗知,不明也;知而弗傳,不仁也。 此三者,君子之所恥也。」昔者,周公旦有勳勞於天下, 周公既沒,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勳勞者,而欲 尊魯,故賜之以重祭。外祭則郊、社是也,內祭則大嘗、 禘是也。夫大《嘗》、「禘,升歌《清廟》,下而管《象》,朱干玉戚以 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樂也,康周公,故以 賜魯也。子孫纂之,至於今不廢,所以明周公之德,而 又以重其國也。

大全嚴陵方氏曰:「郊社所以祭天地,故曰外;嘗禘所以祭祖宗,故曰內。禘為五年之祭故謂之大嘗,為四時之祭亦謂之大者,以天子所賜禮樂比諸侯尢隆也。四時之祭特以嘗言者,物成可嘗,禮為尢盛也。故《閟宮》之詩言『秋而載嘗』,《曲禮》曰『外事用剛日』,然不謂郊;內事用柔日,然不謂社。而此以郊、社為外祭,何也?以天」地為大,故「郊」對「社」,不可以內外言其事;以神人為別,故「嘗」、「禘」對「郊」、「社」,或可以內外言其祭焉。

《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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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云:「七日戒,三日齊,承一人焉以為尸,過之者趨走, 以教敬也。醴酒在室,醍酒在堂,澄酒在下,示民不淫 也。尸飲三,眾賓飲一,示民有上下也。因其酒肉,聚其 宗族,以教民睦也。故堂上觀乎室,堂下觀乎上。《詩》云: 『禮儀卒度,笑語卒獲』。」

孔子家語 编辑

《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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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將軍。文子將立三軍之廟於其家,使子羔訪於孔 子。子曰:「公廟設於私家,非古禮之所及,吾弗知。」子羔 曰:「敢問尊卑上下,立廟之制,可得而聞乎?」孔子曰:「天 下有王,分地建國,置都立邑,設廟祧壇墠而祭之,乃 為親疏多少之數。是故天子立七廟,三昭三穆,與太 祖之廟七,曰太廟,有一壇,有一墠,曰考廟,曰王考廟, 曰皇考廟,曰顯考廟,曰祖考廟」,皆月祭之。遠廟為祧, 有二祧,饗嘗乃止。去祧為壇,去壇為墠,壇墠有禱焉 祭之,無禱乃止。去墠為鬼。諸侯立五廟,二昭二穆,與 太祖之廟五,曰祖考廟,有一壇一墠。曰考廟,曰王考 廟,曰皇考廟,皆月祭之。顯考廟,祖考廟,饗嘗乃止。去 祖為壇,去壇為墠,壇墠有禱焉祭之,無禱乃止。去墠 為鬼。《大夫》立三廟,一昭一穆,與太祖之廟三,曰皇考 廟,有一壇,考廟,月祭王考廟,皇考廟為始祖廟,饗嘗 乃止。顯考無廟,有禱焉,為壇祭之,去壇為鬼。適士二廟,曰王考廟,有一壇,曰考廟,曰王考廟,饗嘗乃止。皇 考無廟,有禱焉,為壇祭之,去壇為鬼。官師一廟,曰考 廟,王考無廟而祭之,「去王考為鬼,庶人無廟,四時祭 於寢。此自有虞以至於周之所不變也。凡四代帝王 之所謂郊者,皆以配天;其所謂禘者,皆五年大祭之 所及也。應為太祖者,則其廟不毀。不及太祖,雖在禘 郊,其廟則毀矣。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謂之祖、宗者, 其廟皆不毀。」子羔問曰:「《祭典》云:『昔有虞氏祖顓頊而 宗堯,夏后氏亦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祖契而宗湯,周 人祖文王而宗武王。此曰祖曰宗,或乃異代?或其祖 宗之有功德,其廟可也。若有虞宗堯,夏祖顓頊,皆異 代之有功德者也,亦可以存其廟乎』?」孔子曰:「善,如汝 所問也。」如殷周之祖宗,其廟可以不毀。其他祖宗者, 功德不殊,雖在殊代,亦可以無疑矣。《詩》云:「蔽芾甘棠, 勿翦勿伐,召伯所憩。」周人之於召公也,愛其人,猶敬 其所舍之樹,況祖宗其功德,而可以不尊奉其廟焉。

孔叢子 编辑

《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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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曰:「維高宗報上甲。」微定公問曰:「此何謂也?」孔子對 曰:「此謂親盡廟毀,有功而不及祖,有德而不及宗,故 於每歲之大嘗而報祭焉,所以昭其功德也。」公曰:「先 君僖公,功德前行,可以與於報乎?」孔子曰:「丘聞昔虞 夏商周以帝王行此禮者,則有矣。」自此以下,未之知 也。

春秋繁露 编辑

《四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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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歲四祭,四祭者,因四時之所生熟而祭其先祖 父母也。故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嘗,冬曰烝,此言不失 其時以奉祀先祖也。過時不祭則失為天子之道也。 祠者以正月始食韭也,礿者以四月食麥也,嘗者以 七月嘗黍稷也,烝者以十月進初和也,此天之經也, 地之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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