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考工典/第193卷

經濟彙編 考工典 第一百九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九十三卷
經濟彙編 考工典 第一百九十四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考工典

 第一百九十三卷目錄

 爵部彙考

  詩經大雅行葦

  禮記禮器 明堂位 祭統

  儀禮士虞禮

  周禮天官 冬官考工記

  說文

  三代鼎器錄

  三禮圖爵圖考 玉爵圖考

  博古圖爵總說 商招父丁爵圖考 商父乙爵圖考 商祖乙爵圖考 商祖丙爵

  圖考 商父戊爵圖考 商祖己爵圖考 商守父丁爵飲父丁爵圖考 商斧爵圖考 商

  子孫己爵圖考 商子爵圖考 商己舉爵圖考 商車爵圖考 商秉仲爵圖考 商父壬

  爵圖考 商庚爵圖考 商父癸爵圖考 商中爵圖考 商尊癸爵圖考 商雷篆爵圖考

   商素爵圖考 商繶爵圖考 商雲雷爵各圖考

  古器評商祖庚爵 周山雷爵 周祖己爵 商子爵 商合孫比爵 商父庚爵

  周冊爵 周孫父丁爵 商父己爵 商父乙爵 商牛頭爵 周立戈爵 商孫爵 商伯

  爵 商父舟爵 商父己爵 商祖丙爵 商子孫己爵 商立戈父辛爵

  山堂考索玉爵 匏爵 爵坫

 爵部藝文

  周一柱爵說       宋黃伯思

  一柱爵跋          董逌

  犀爵銘           朱熹

 爵部紀事

 爵部雜錄

考工典第一百九十三卷

爵部彙考 编辑

《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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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雅行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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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爵奠斝。

朱注夏曰「醆」,殷曰「斝」,周曰「爵。」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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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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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廟之祭,貴者獻以爵。

陳注凡觴一升曰「爵。」爵,盡也,足也。

《明堂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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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夏六月,以禘禮祀周公於大廟。爵用玉,琖,仍雕,加 以璧散璧角。

陳注爵,行酒之器,夏世爵名。琖,以玉飾之。仍,因也,因爵形而雕飾之,故曰「仍雕」也。加者,夫人亞獻於尸也。用璧角,即《周禮內宰》所謂「瑤爵」也。夫人獻後,則賓用璧散獻。尸散角,皆以璧飾其口。先言散,後言角,便文也。

爵,「夏后氏以琖,殷以斝,周以爵。」

陳注夏爵名琖,以玉飾之,故其字從玉。殷爵名斝,稼也,故畫為禾稼。周之爵,則爵之形也。其曰「玉爵」者,則飾之以玉也。

《祭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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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飲五,君洗玉爵獻卿。尸飲七,以瑤爵獻大夫;尸飲 九,以散爵獻士及群有司。皆以齒。」明尊卑之等也。

陳注此據備九獻之禮者,至主人酳尸,故尸飲五也。凡祭二獻,祼用鬱鬯,尸祭奠而不飲。朝踐二獻,饋食二獻,及食畢,主人酳尸,此皆尸飲之,故云「尸飲五。」於此時以獻卿,獻卿之後,主婦酳尸,酳尸畢,賓長獻尸,是尸飲七也。乃以瑤爵獻大夫,是正九獻禮畢,但初二祼不飲,故云「飲七。」自此以後,長賓、長兄弟更為加爵,尸「又飲二」,是并前尸飲九,主人乃以散爵獻士及群有司也。此謂上公九獻,故以酳尸之一獻,為尸飲五也。若侯伯七獻,朝踐饋食時各一獻,食訖,酳尸但飲三也。子男五獻,食訖酳尸,尸飲一。大全嚴陵方氏曰:「凡觴皆謂之爵,此言玉爵、瑤爵,正謂一升之爵爾。言散爵,即五升之散也。」

《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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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虞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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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洗,廢爵,酌酒酳尸。尸拜受爵,主人北面答拜。尸 祭酒,嘗之。

爵無足曰廢爵。按下文「主婦洗足爵。」鄭云:「爵有足,輕者飾也。」則主人喪重爵無足可知。

主婦洗足爵於房中,酌,亞獻尸,如主人儀。

主婦為舅姑齊衰,是輕於主人,故爵有足為飾。

《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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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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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宰》,「大祭祀后祼獻,則贊瑤爵,亦如之。」

訂義王氏《詳說》曰:「王以圭瓚酌鬱鬯祼,后以璋瓚酌鬱鬯課,王以玉爵酌醴齊,朝獻后亦如之;王以玉爵酌盎齊饋獻后亦如之。若夫后所酌瑤爵者,謂羨尸時也。蓋王之羨尸以玉爵酌醴齊,后之羨尸以瑤爵酌盎齊,是九獻之禮,后與王之所以相為異同也。」賈氏曰:「已上三事,內宰皆佐后祼時以

「璋瓚授后」 ,獻時以玉爵授后,故云「贊」 也。「瑤爵亦如之」 ,后亞王而酳尸,則內宰以瑤爵授后,亦贊之也。

凡賓客之祼獻、瑤爵,皆贊。

鄭康成曰:「謂王同姓及二王之後來朝覲為賓客者,祼之禮亞王而禮賓。獻謂王饗燕亞王獻賓也,瑤爵亞王酬賓也。」

《冬官考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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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人》「為飲器,勺一升,爵一升,觚三升。獻以爵而酬以 觚,一獻而三酬,則一豆矣。」

訂義鄭鍔曰:「非酒無以為禮,非器無以飲酒。飲酒之器,大小有度,《鄉衡》有法,則命梓人以為之焉。勺與爵各可容一升,觚可容三升,此其法也。勺以酌之面,用酌以飲,故其實皆一升也。謂之勺者,言酌度以取之,其取者少也;謂之爵者,其形如雀,容受為至少也。至於觚之所容,則三倍矣,多焉。三倍而名謂之觚者,亦以見」其所容者多,孤立無朋之意。薛氏曰:「爵,刻木為之,漆其中,形如玉爵焉。」

《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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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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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禮器也,象爵之形。

《三代鼎器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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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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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爵、     商爵。     《丁青爵》。

父戊爵    己舉爵。    父己爵。

舉爵     「己爵     父乙爵。」

篆帶爵,    伯爵。     祖乙爵。

觶爵,     飲爵,     主人舉爵, 父甲爵,    父辛爵,    癸舉爵。

左父舉爵。

《三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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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圖

爵圖

《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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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木為之,漆赤中爵,盡也,足也。舊《圖》亦云:「畫赤雲氣。」 餘同玉爵之制。

玉爵圖

玉爵圖

《玉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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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宰職》云:「享先王,贊玉爵。」後鄭云:「宗廟獻用玉爵,受 一升。」今以黍寸之尺校之,口徑四寸,底徑二寸,上下 徑二寸二分,圓足。案梁正《阮氏圖》云:「爵尾長六寸,博 二寸。」傅翼:方足漆赤,中畫赤雲氣。此非宗廟獻尸之 爵也。今見祭器內有刻木為雀形,腹下別以鐵作腳 距,立在方板,一同雞彝鳥彝之狀,亦失之矣。按《漢書 律曆志》說斛之制,口足皆圓,有兩耳,而云:「其狀似爵。」 又案《士虞禮》云:「賓長洗,繶爵,三獻尸。」鄭云:「繶爵,口足 之間有篆飾。」今取《律曆志》「嘉量」之說,原康成解繶爵 之言,圖此爵形,近得其實。而況前代垂範,觀象以制 器服,義非一揆。或假名全畫其物,或取類半刻其形, 則雞鳥以下六彝,褘褕青素二質,是全畫其物,著於 服器者也。玉爵、柄尺之類,龍勺、蒲勺之倫,是半刻其 形,飾於器皿,以類取呼者也。以此而言,犧、象二尊,自 然畫飾。至於夏之九鼎,鑄以象物,取其名義,亦斯類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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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古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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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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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彝器有取於物者小,而在禮實大,其為器也至微, 而其所以設施也至廣,若爵之為器是也。蓋爵於飲 器為特小,然主飲必自爵始,故曰「在禮實大。」爵於彝 器是為至微,然而禮天地,交鬼神,和賓客,以至冠婚、 喪、祭、朝聘、鄉射,無所不用,則其為設施也至廣矣。考 之前世,凡觴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觶,四升曰 「角,五升曰散,則爵之所取者小,又其為器至微也」,信 然。然周鑒前古,禮文大成,而特以爵名其一代之器, 則豈不有謂?蓋以在夏曰琖,在商曰斝,在周曰爵,名 雖殊而用則一,則其取象,各具一妙理耳。故其形制 大扺皆近似之。琖從戔,故三足象戈;斝戒喧,故二口 作喧。爵則又取其雀之象,蓋爵之字通於雀,雀小者 之道,下順而上逆也。俛而啄,仰而四顧,其慮患也深。 今考諸爵,前若噣,後若尾,足脩而銳,形若戈然,兩柱 為耳。及求之《禮圖》,則刻木作雀形,背負琖,無復古制, 是皆漢儒臆說之學也。使夫觀此三代之器,則豈復 有是陋哉!

商招父丁爵圖

商招父丁爵圖

《商招父丁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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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高六寸五分,深二寸八分,口徑長六寸三分,闊二 寸九分,容五合,重一斤七兩,三足,有流,有鋬。銘九字, 其文曰「父丁尊彝」,蓋商人作禮器多銘之彝,義取有 常而無變也。是爵曰「招」者,名,載其人為父丁而作也。 形製特無,二柱為反。之用,比諸爵為小異,未知古 人所以立意何如耳。

商父乙爵圖五

商父乙爵圖五

商父乙爵圖二

商父乙爵圖二

商父乙爵圖三

商父乙爵圖三

商父乙爵圖四

商父乙爵圖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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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父乙爵圖七

商父乙爵圖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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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父乙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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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器,高七寸五分、深三寸四分,口徑長五寸六分、 闊二寸四分,容五合,重一斤有半;兩柱三足,有流,有 鋬,銘「二」字。 第二器,高六寸八分,深一寸八分,口徑長五寸六分, 闊二寸五分,容五合,重一斤;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三」字。

第三器,高六寸六分,深三寸一分;口、徑長六寸,闊三 寸六分,容五合,重一斤四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二字。

第西器,高六寸一分,深二寸八分,口徑長五寸五分, 闊二寸五分,容四合,重一斤三兩,兩柱三足,有流,有 鋬,銘二字。 第五器,高六寸七分,深三寸,口徑長五寸五分,闊二 寸六分,容四合半,重一斤三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 銘二字。

第六器,高六寸六分,深二寸八分,口徑長五寸四分, 闊二寸六分,容四合,重一斤,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二字。

第七器,高六寸八分,深三寸,口徑長五寸五分,闊二 寸六分,容五合,重一斤,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二字。 右商之君稱乙者六,曰「報乙」者,成湯四世祖也。曰「天 乙」者,成湯也。於後則又有祖乙、小乙、武乙、太乙,是諸 器皆曰「父乙」,蓋出乎此,而未知其決為何乙耳。然諸 器所同者,咸以牛首為鋬,以雲紋為柱。其小異者,或 有雷紋、雲氣、饕餮、蟠夔之飾,視其簡古不煩,真商物 也。

商祖乙爵圖

商祖乙爵圖

《商祖乙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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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高七寸,深二寸八分,口徑長五寸,闊二寸七分,容 三合,重一斤一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二字。且商 之君以乙名者不一,而祖乙與一焉。然諸爵之銘有 曰父乙,蓋謂報乙、天乙、小乙、武乙之君也。其子銘之, 故云父乙。此獨曰祖乙,則謂成湯以來十四世之君 曰祖乙者是也。按《士虞禮》「主婦洗足爵」,釋者謂有足 無父,而是器純古,略不加飾,茲所謂足爵者歟。

商祖丙爵圖

商祖丙爵圖

《商祖丙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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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高六寸五分,深三寸二分,口徑長五寸五分,闊二 寸六分,容五合,重一斤五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上作「矢」形,旁為一「孫」字,其下著「祖丙」焉。商世之君,類 以十日銘其器,而配以乃祖、乃父,則此爵亦其一耳。 古之訟者,入束矢以自明其直,則矢有直之義。況於 為之孫者,固當直己以從祀事於乃祖,茲取以寓其

意也
考證

商父戊爵圖

商父戊爵圖

《商父戊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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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高六寸四分,深三寸,口徑長五寸六分,闊一寸六 分,容三合有半,重一斤,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三字 曰:「父戊丁。」夫戊者,謂太戊也,丁則紀其日耳。先王之 時,外事用剛日,內事用柔日。所謂剛日,則甲丙戊、庚 壬是也;所謂柔日,則乙丁己、辛癸是也;宗廟之祀,內 事也,此所以用丁日歟!是器純龐之質,樸而不雕,蓋 原其時則商物也,故其制作近似之。

商祖己爵圖

商祖己爵圖

《商祖己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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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高七寸三分,深三寸一分,口徑長六寸四分,闊二 寸九分。容四合,重一斤七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二字曰「祖已。」按:商有雍己而無祖己,此曰「祖己」,以見 其孫之所作也。且三代之器,銘載不一,然愈簡為愈 古,愈詳為愈近,此夏、商、周之辨也。道降而下,辭費而 已放。周人作會,而民始疑,蓋會出於不信矣。若夫大 信不約,故不言可也。此墟墓之間,未施哀而民哀;社 稷宗廟之中,未施欽而民欽者,是所謂愈簡而愈古 者也。質是器,豈苟云乎哉?

商飲父丁爵圖

商飲父丁爵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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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守父丁爵飲父丁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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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器,高七寸五分,深三寸,口徑長三寸九分,闊二 寸八分,容三合有半,重一斤四兩,兩柱三足,有流,有 鋬,銘「三」字。 第二器,高六寸九分,深三寸一分,口徑長六寸一分, 闊二寸七分,容四合,重一斤二兩有半,兩柱三足,有 流,有鋬,銘三字。 右二器,一曰「守父丁」,言子之為父丁作也;曰「守」者,又 示其持盈守成,善繼志述事之義。《易》所謂「守器者,莫 若長子」是也。一曰飲父丁若,所謂「以飲平公」者是歟! 器以載銘,銘以立義,視其器而求其義,則知古人所 以制作,豈徒然哉

商斧爵圖

商斧爵圖

《商斧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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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高六寸六分,深三寸,口徑長五寸七分,闊二寸七 分,容三合有半,重一斤三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一字,作斧形。按天子之服十二章,而黼作斧形。蓋斧 之為意,取其有斷,唯有斷則剛足以立我而不流於 沉湎,亦飲者之戒也。且《禮》始於飲食之初,故汗尊杯 飲而禮已在焉。今斧作畫形,書體未易,蓋《禮》之所藏, 器已備矣,豈在夫《曲禮》「三千」而後見諸鋪筵設几之 虛文哉?

商子孫己爵圖

商子孫己爵圖

《商子孫己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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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高六寸五分,深三寸一分,口徑長五寸七分,闊二 寸六分。容四合,重一斤二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四字,曰:「析子孫己。」爵以飲福貽之子孫者,故曰「析子 孫。」析之義,蓋取夫斂之則在我,析之則在下。曰「己」者, 商之君號,有曰「雍己」也。夫為人後之道,能享其祖考, 則是乃所以來其福嘏耳。銘之於宗廟之器,宜哉!

商子爵圖二

商子爵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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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子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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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器高六寸七分,深三寸一分,口徑長五寸一分, 闊二寸四分,容三合,重一斤四兩,兩柱、三足,有流、有 鋬,銘「五」字。 後一器高六寸五分,深二寸九分,口徑長五寸,闊二 寸四分,容四合,重十有四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三」字。

右前一器銘五字,所可辨者「子與作」二字而已。後一 器三字曰「子父壬。」嘗攷諸姓,夏后氏曰姒,商曰子,周 曰姬,皆以其祖賜姓於君,故子孫得而承之。然而論 三代之祖,則一出於黃帝,夏之祖昌意、商之祖契,周 之祖㮨,皆黃帝之子孫也。黃帝四世而禹始有夏,又 十七世而湯始有商,又十九世而武王始有周,其三 代未有天下之初,則皆始封為諸侯,於是賜姓,此所 以有姒子,姬之異姓也。商之器大扺多銘一「子」字,著 國姓也。曰壬,則商之君有仲壬、外壬,此銘「父壬」,故知 為商爵無疑。

商己舉爵圖

商己舉爵圖

商己舉爵圖二

商己舉爵圖二

《商己舉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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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器,高七寸三分,深三寸三分,口、徑長六寸、闊二 寸六分,容四合,重一斤十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二字。

後一器,高七寸,深三寸,口徑長五寸九分,闊二寸六 分,容三合,重一斤六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二字。 右二器皆曰「己舉。」「己」者,商之雍己也。舉者,因獻酬而 舉之,故名其器曰舉。至如尊、罍、鼎、彝,其銘通謂之「彝」 者,蓋此類耳。

商車爵圖

商車爵圖

《商車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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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高五寸五分,深二寸七分。口徑長四寸八分,闊二 寸四分。容三合,重十有五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一字曰「車」,以牛首為鋬,柱上加雲紋,流尾與足並皆 純素。兩面作饕餮,而雷紋間之。先王之時,凡誥誡于 酒,無所不致其嚴。若銘之以車,則豈無其義?蓋車有 量,酒亦有量也;車載禮,酒亦載禮也。然則一醉日冨, 鮮克由禮,多見其不知量也。豈不知《覆車》之有戒耶? 蓋以《車銘》之不徒設也。

商秉仲爵圖

商秉仲爵圖

《商秉仲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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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高六寸二分,深三寸一分,口徑長五寸二分,闊二 寸六分,容五合,重一斤二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三字曰「辛秉仲。」是器流尾與足純素無紋,兩邊作饕 餮狀,間以雲雷。夫辛者,紀其日也。秉仲無所經見,而 秉者疑其為名,仲則伯仲之稱也。前有秉仲鼎,而此 亦曰秉仲,正一類物耳。

商父壬爵圖

商父壬爵圖

《商父壬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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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高七寸三分,深三寸一分,口徑長五寸七分,闊二 寸七分,容五合,重一斤四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二字曰「父壬。」按商之君有曰仲壬,其子曰太甲;有曰 外壬,其子曰祖乙。是器必太甲、祖乙為其父而銘之, 然二君未知其孰是也。

商庚爵圖

商庚爵圖

《商庚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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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高八寸,深三寸三分,口徑長五寸七分,闊二寸七 分,容四合有半,重一斤七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二字。按《商紀》有太庚、南庚、盤庚、祖庚,而此謂之「庚」者, 必出於是。然言「庚」者,自銘也。且商《庚鼎》,「庚」之字作蘈, 而取形於垂實。蓋庚位西方,象秋時萬物,「庚庚有實」, 字適相通,比庚鼎字形為已變矣。蓋世之相去有先 後,故字畫亦因世而為損益也。

商父癸爵圖

商父癸爵圖

《商父癸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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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高五寸五分,深二寸九分,《口徑》長五寸一分,闊二 寸五分。容五合,重一斤一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二字曰「父癸」者,即商成湯之父。蓋子為父作,於祭享 燕饗之間,著「癸」以正名也。

商中爵圖

商中爵圖

《商中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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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高六寸,深二寸九分,口徑長五寸,闊二寸五分,容 四合,重十有二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商人作器尚 質,而字畫亦簡古,非若周之彝器粲然成文,故是器 特銘一字,曰「中」而已。中之為義,王安石釋「中」字云:「上 以交乎下,下以交乎上,左以交乎右,右以交乎左。」則 以禮為飲者,其上下左右,中於勸酬交舉,無過不及 之名也。蓋其語簡則義微故耳。

商尊癸爵圖

商尊癸爵圖

《商尊癸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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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高六寸五分,深三寸,口徑長五寸,闊二寸六分,容 四合,重一斤。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二字曰「尊癸。」按 癸者,成湯之父,此商器宜以是識之。然又以尊銘之 者,則王安石《解六尊》所謂「尊居其所而爵從之」也,蓋 舉彼則知此焉。是器兩面作饕餮,而間以雲雷,上為 山形,以牛首為鋬,三足純素。柱上復作雲紋,銘飾簡 古,真周以前物也。

商雷篆爵圖

商雷篆爵圖

《商雷篆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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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高六寸七分,深三寸四分。口徑長六寸二分,闊二 寸七分。容四合,重一斤五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一字,象爵之形,而文鏤回轉,若古文「雷」字。昔人雖飲 食之末,尤謹於禮,故飲器多取雷象。蓋雷也者,養神 於冬,而起用於震,其動也時,故《易》有山下雷,頤之象。 頤者,養也。酒以養陽,食以養陰,過則失所養矣。此著 《雷》以為之戒者。凡以示其動惟以時而已

商素爵圖二

商素爵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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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素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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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器高六寸五分,深三寸四分,口徑長五寸六分, 闊二寸四分,容四合有半,重一斤二兩,兩柱三足,有 流有鋬,銘「一」字。 後一器高六寸七分,深三寸四分,口徑長五寸六分, 闊二寸五分,容四合,重一斤一兩,兩柱三足,有流有 鋬,無銘。 右前一器,銘「一」字,象人拱物形,近類「子」字,蓋商子姓, 而凡見於器之銘者,類多如此。且王安石云:「酒尊居 其所,而爵者從之。」蓋制字之義,酋者在上,拱者在下, 爵之所從,亦以下而拱上也。後一器無銘款,然此二 器其體純古無紋,質朴渾厚。雖銘載或有或無,各有 所寓,要之皆商物也。

商繶爵圖

商繶爵圖

《商繶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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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高六寸四分,深三寸一分,口徑長五寸八分,闊二 寸五分。容三合,重一斤。兩柱,三足,有流,有鋬,無銘。是 爵篆飾皆夔龍之象,《士虞禮》所謂繶爵者。其是歟爵, 繶則如履之繶。蓋繶者,紃底縫而文在其中,故爵之 所飾,著於口之下、足之上,正鄭元所謂「口足之間有 篆文彌飾」者也。雖然,諸爵非無文也,特以是為繶者, 舉一隅,則可以類見矣。

商雲雷爵圖三

商雲雷爵圖三

商雲雷爵圖二

商雲雷爵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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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雲雷爵圖四

商雲雷爵圖四

《商雲雷爵各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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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器高七寸有半,深二寸五分,口徑長六寸一分, 闊二寸八分,容三合,重一斤二兩,兩柱三足,有流有 鋬,無銘。 第二器高六寸,深三寸一分,口徑長五寸二分,闊二 寸有半,容三合,重一斤,兩柱三足,有流,有鋬,無銘。 第三器高六寸九分,深三寸四分,口徑長五寸七分, 闊二寸有半,容三合,重一斤五兩,兩柱三足,有流、有 鋬,無銘。 第四器,高六寸五分,深三寸,口徑長五寸六分,闊二 寸六分,容三合有半,重一斤;兩柱、三足,有流、有鋬,無 銘。

右四器,制樣蟲鏤,若出一體,腹有《雲雷》為飾,其規模 頗類「父丁爵」,意其一時之製也。

《古器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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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祖庚爵》銘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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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庚,商號也。《博古圖》載「庚。」之字作「蠘。」又有《庚爵》作。 與此《庚》字形皆不同,蓋世之相去先後,故字畫亦 因時而為損益耳。

《周山雷爵》無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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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器兩面作饕餮,而間以雲雷。上為山形,以牛首為 囗,三足純素,柱上復以雲氣為飾,雖無銘載,真周物 也。

《周祖己爵》銘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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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商之君有所謂「雍己」者,故凡曰「父己」、「祖己」者,皆商 器也。是器文鏤制作,皆出於周,而銘曰「祖己」,何耶?既 不載於《經》傳,殆有不可得而考者。

《商子爵》銘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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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之彝器,以子名之者為多,然其說不過有二:一則 傳子孫之義,一則著國也,二者必居一於此矣。

《商合孫比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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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器銘著形為兩生,「子子孫孫」,詩人必重言之者,示 所傳無窮之意也。古人制器,尤在於遺後世,而傳守 不失,合孫之意,良有以哉。

《商父庚爵》銘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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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商紀》有大庚、南庚、盤庚、祖庚,而此謂之「庚」者必出 於是。又曰「父」者,以明子為父,作於祭祀燕享之間,著 「庚」以正其名耳。

《周冊爵》銘一字曰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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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謂:「象其扎一長一短,中有二編之形,諸侯進受 於王者也。」古之器多著此象,豈皆當時受賜於君,以 昭其功者耶?

《周孫父丁爵》銘三字曰孫父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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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世人但知十干為商君之號,凡遇款識有「十干」者 皆歸之商,誤矣。按:周之太公望再世而有丁公,後世 以為丁氏,是爵周物也,豈丁氏子孫為其家廟而作 耶?曰「孫」,則又以言孝孫,作之以奉其祖者耶。

《商父己爵》銘五字舉父己其下象二矢之形而以一格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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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己者,雍己也。凡鼎彝用享其父,則必識以其子。繼 「雍己」者,弟太戊也,而謂之子者,豈非繼其後者乃為 之子耶?夫男子之生,以桑弧蓬矢射天地四方,今著 以矢,意其在茲乎?

《商父乙爵》銘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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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周之器,類以尊彝銘之,何哉?蓋先王之意戒在於 作淫巧,要使其器可尊可法耳,非六彝之謂也。「乙」者, 商君之號。又言「父」者,所以明子職歟。

《商牛頭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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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器以牛首為鋬。夫牛之為物,能興民功,致民力,出 作入息,而服畎畝之事,先王之於物用所寓,莫不有 理。《瞿祖丁卣銘》識作「兩牛形」,亦此意也。

《周立戈爵》銘一字作戈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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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為兵器,戡戮戰伐皆從之,蓋有傷物之意。爵雖於 飲器為特小,然主飲必自爵始,故古爵悉為此狀者, 示酒戒也。今又銘以著之,則昔人謹微防患之意,可 謂切至矣。

《商孫爵》銘一字曰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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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名者,自名,以稱揚其祖考之美,而明著之後世者 也。此特言孫以見意者,蓋孫可以為王父尸,則又知 其為祭祀之用耳。是器通體純素,不加文飾,與商子 孫己爵、商己舉爵大略相似。以類考之,必商物也。

《商伯爵》銘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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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所謂「伯」者,其類不一。分等之爵,則有侯伯之伯;建
考證
諸侯之國,則有方伯、連率之伯。而又于諡、于名、于字、

于序,皆可稱之。古之彝器多銘以「伯」者,必有一于此 也。

《商父舟爵》銘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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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於飲器為特小,然主飲必自爵始,故曰「在禮實大。」 先王之時,凡誥戒於酒者,無所不致其嚴,蓋銘之以 舟,則豈無其義?蓋水能載舟,亦能覆舟,譬之酒能成 禮,亦能敗德。取象垂訓,顧不美哉!

《商父己爵》銘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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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己》,商君之號也。是器銅色黤黑如鉛,可見。其埋瘞 之久,而花紋明白,如印印泥,非後世畢精覃思所能 到也。

《商祖丙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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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者,商君之號,而商人銘器則又往往配以乃祖乃 父,如父丁、父乙與此祖丙之類是也。弧矢者,男子之 事。此為矢形,於「孫」字之旁,豈無意乎?

《商子孫己爵》銘四字曰析子孫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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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之號曰雍己。凡銘曰「己」者,皆雍己也。析子孫,乃 貽厥子孫之義。古之彝器多以子孫銘之,豈以其承 祖考之事者其在如是耶?

《商立戈父辛爵》銘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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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銘器為立戈之形者多矣。辛則商君之號也。按 《士虞禮》「主婦洗足爵」,釋者謂有足無文。是器純素,略 不加飾,豈所謂足爵者歟?

《山堂考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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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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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宰職》云:「享先王,贊玉爵。」後鄭云:「宗廟獻用玉爵」,受 一升,口徑四寸,底徑二寸,上下徑二寸三分,圓足。古 人觀象制器,義非一揆,故假名全畫其物,或取類半 刻其形,則雞、鳥以下六彝,褘、褕、素、青二質,是全畫其 物,著於服器者也。觚爵柄畫之,類龍勺蒲勺之倫,是 半刻其形,飾於器皿,以取類取呼者也。秦、漢、晉、宋以 後,或因或革,莫能考其實,元復用之。按《周禮祭器 圖》云:「玉爵受一升。」陸佃《禮象》圓載石銅爵云:「有首有 尾,有柱有足,有柄。」《祭統》曰:「尸酢夫人,夫人執柄是也。 夫人授尸,執足是也。」先儒謂柄為尾,蓋不見此制。今 文彥博、李公麟家有之,中有篆文,殆商器也。

《匏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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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佃《禮圖》云:舊圖匏爵用匏片為爵,據此乃杓也。《詩》 曰「酌之用匏爵」,當如此制爾。若爵宜截其鼻以盛酒, 不應破匏為之。鄭氏說取甘瓠「去抵以齊」為正。

《爵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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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禮祭器圖》云:「坫以致爵,漆赤,中畫赤雲氛,赤隨 爵為飾。」

爵部藝文 编辑

《周一柱爵說》
宋·黃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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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古爵皆設兩柱,用以反坫,則相承而安。此前二爵, 制皆一柱,覆則敧倒,豈以一於飲而不知節,則有顛 隮之患,用為彝酒之戒與?亦猶攲器以覆戒滿之義 也。四器皆無銘款,其一腹篆隱起,為饕餮雲雷之象, 文鏤深明,蓋周人所作。其一差簡於前,亦同時也。後 兩柱爵樸素無文,然亦周器,第非燕享所用耳。

《一柱爵跋》
董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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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祕閣》有爵一柱。以度校之,高六寸七分,深四寸一分, 口徑六寸五分,闊二寸七分,容八合,飾以雲雷,下為 饕餮狀。崇寧三年,余至館下識之,歎曰:「禮之廢久矣, 二千年後誰復傳此器也?方今天子以興禮樂為務, 意者天以三代之禮行乎?不然,此器何為出也?」或曰: 「爵必兩柱,猶鼎敦之有會簠,簋之有蓋也。必三柱加 上以覆持之。爵有坫,反而加其上者,以有柱也。今為 一柱,意以滿必覆,其著戒乎?」曰:「非也。爵有舉,舉必反 酬,故更爵易觶,此禮之用於獻酬者也。若夫《燕禮》『進 受虛爵,降奠於篚,則以君尊不酌也。《虞禮》以虛爵入 於房,則以不貴酒也。虛爵無坫,故不及反。反者,以坫 示其釂也。然後受洗,則虛爵不易,且』」不反也。故一柱 為主。古之為器,以雲雷為飾,非特謂氣烝而澤潤,其 以為物之需者如此。至於饕餮,異獸也,以是文之爾。 貪財為饕,貪食為餮,古之著戒至矣,不必以自食其 身為太甚也。

《犀爵銘》
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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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國公府有犀爵》,是丞相趙公所餽。

天水公屹堂舉兕爵,孰敢當,惟魏公一心膂受,藏之 永終。古。後之人奉其盈,如不克視,《熹銘

爵部紀事 编辑

《孔叢子》:「邯鄲民以正月旦獻爵於趙王,而綴以五采, 王大悅。」

《魏文典論》:「劉表跨有南土,子弟驕貴,並好酒。為三爵, 大曰伯雅受七升,次曰仲雅受六升,次曰季雅受五 升。」

《宋書符瑞志》:「宋明帝泰始二年八月,於赭圻城南得 紫玉一段,圍三尺二寸,長一尺,厚七尺。太宗攻為二 爵,以獻武、文二廟。」

《唐書上官昭容傳》:「上官昭容者,名婉兒,性韶警,善文 章。帝即位,大被信任,勸帝侈大書館,引大臣名儒充 選,數賜宴賦詩,又差第群臣所賦,賜金爵。故朝廷靡 然成風。」

岳珂《桯史》:余為扈簿日,瑞慶節隨班上壽紫宸殿。是 歲鹵方挐兵北邊,賀使不至,百官皆賜廊食,余侍班 南廊,廊下設纈褥寘俎於前,有肴核,爵以銀而厚,其 脣為之一耳,頗不便於飲,上鐫「紹興十二年某州所 造」,蓋和議成而舉彌文貴之外郡,以期速集也。 《雲煙過眼錄》:「胡存齋詠所藏玉爵一,高寸許,滿身文 藻把」手下有「政和」二字。

爵部雜錄 编辑

《詩經邶風簡兮》篇:「赫如渥赭,公言錫爵。」

《小雅·賓之初筵》篇:「發彼有的,以祁爾爵。」朱注爵射不中 者,飲《豐上》之觶也。

酌彼康爵,以奏《爾時》。朱注康,安也。酒所以安體也。時,時 祭也。

《禮記·曲禮》:「飲玉爵者弗揮。」陳注謂不可振去,餘瀝恐失 墜。

《玉藻》:「君若賜之爵,則越席再拜稽首受,登席祭之,飲 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後授虛爵。君子之飲酒也,受一 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 退。」

《少儀》:「客爵居左,其飲居右,介爵、酢爵、僎爵皆居右。」陳注 介,賓副也。酢客酌,還答主人也。僎,鄉人來觀禮,副士 人者也。《鄉飲禮》介爵及主人受酢之爵并僎爵,皆不 明奠置之所,故記者於此明之。

《小子》走而不趨,舉爵則坐祭立飲。陳注「小子不敢與尊 者並禮」,故行步舉爵,皆異於成人也。

《祭統》:「凡賜爵,昭為一,穆為一。昭與昭齒,穆與穆齒,凡 群有司皆以齒。此之謂長幼有序。」

射義《詩》云:「發彼有的,以祈爾爵。」祈,求也,求中以辭爵 也。酒者,所以養老也,所以養病也。求中以辭爵者,辭 養也。

《論衡》人,且得官,先夢得爵。

《東觀餘論》:「尊爵屬四,甲,是卣中尊也。中有人形,亦古 子孫字,乙爵也。文曰:『祖甲丙爵,丁爵』。」

《容齋三筆》:「今所用爵,除太常禮器之外,郡縣至以木 刻一雀,別置杯於背以承酒,不復有兩柱三足,隻耳 侈口之狀。向在福州見之,尤為可笑也。」

《范竹溪集》:「爵性好淫,名飲器為爵,為飲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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