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九十三卷 |
第一百九十三卷目錄
爵部彙考
詩經〈大雅行葦〉
禮記〈禮器 明堂位 祭統〉
儀禮〈士虞禮〉
周禮〈天官 冬官考工記〉
說文〈爵〉
三代鼎器錄〈爵〉
三禮圖〈爵圖考 玉爵圖考〉
博古圖〈爵總說 商招父丁爵圖考 商父乙爵圖考 商祖乙爵圖考 商祖丙爵
圖考 商父戊爵圖考 商祖己爵圖考 商守父丁爵飲父丁爵圖考 商斧爵圖考 商
子孫己爵圖考 商子爵圖考 商己舉爵圖考 商車爵圖考 商秉仲爵圖考 商父壬
爵圖考 商庚爵圖考 商父癸爵圖考 商中爵圖考 商尊癸爵圖考 商雷篆爵圖考
商素爵圖考 商繶爵圖考 商雲雷爵各圖考〉
古器評〈商祖庚爵 周山雷爵 周祖己爵 商子爵 商合孫比爵 商父庚爵
周冊爵 周孫父丁爵 商父己爵 商父乙爵 商牛頭爵 周立戈爵 商孫爵 商伯
爵 商父舟爵 商父己爵 商祖丙爵 商子孫己爵 商立戈父辛爵〉
山堂考索〈玉爵 匏爵 爵坫〉
爵部藝文
周一柱爵說 宋黃伯思
一柱爵跋 董逌
犀爵銘 朱熹
爵部紀事
爵部雜錄
考工典第一百九十三卷
爵部彙考
編輯《詩經》
編輯
《大雅行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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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爵奠斝。
〈朱注〉夏曰「醆」,殷曰「斝」,周曰「爵。」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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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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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廟之祭,貴者獻以爵。
〈陳注〉凡觴一升曰「爵。」爵,盡也,足也。
《明堂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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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夏六月,以禘禮祀周公於大廟。爵用玉,琖,仍雕,加 以璧散璧角。
〈陳注〉爵,行酒之器,夏世爵名。琖,以玉飾之。仍,因也,因爵形而雕飾之,故曰「仍雕」也。加者,夫人亞獻於屍也。用璧角,即《周禮內宰》所謂「瑤爵」也。夫人獻後,則賓用璧散獻。屍散角,皆以璧飾其口。先言散,後言角,便文也。
爵,「夏后氏以琖,殷以斝,周以爵。」
〈陳注〉夏爵名琖,以玉飾之,故其字從玉。殷爵名斝,稼也,故畫為禾稼。周之爵,則爵之形也。其曰「玉爵」者,則飾之以玉也。
《祭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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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飲五,君洗玉爵獻卿。屍飲七,以瑤爵獻大夫;屍飲 九,以散爵獻士及群有司。皆以齒。」明尊卑之等也。
〈陳注〉此據備九獻之禮者,至主人酳屍,故屍飲五也。凡祭二獻,祼用鬱鬯,屍祭奠而不飲。朝踐二獻,饋食二獻,及食畢,主人酳屍,此皆屍飲之,故云「屍飲五。」於此時以獻卿,獻卿之後,主婦酳屍,酳屍畢,賓長獻屍,是屍飲七也。乃以瑤爵獻大夫,是正九獻禮畢,但初二祼不飲,故云「飲七。」自此以後,長賓、長兄弟更為加爵,屍「又飲二」,是並前屍飲九,主人乃以散爵獻士及群有司也。此謂上公九獻,故以酳屍之一獻,為屍飲五也。若侯伯七獻,朝踐饋食時各一獻,食訖,酳屍但飲三也。子男五獻,食訖酳屍,屍飲一。〈大全〉嚴陵方氏曰:「凡觴皆謂之爵,此言玉爵、瑤爵,正謂一升之爵爾。言散爵,即五升之散也。」
《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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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虞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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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洗,廢爵,酌酒酳屍。屍拜受爵,主人北面答拜。屍 祭酒,嘗之。
〈疏〉爵無足曰廢爵。按下文「主婦洗足爵。」鄭云:「爵有足,輕者飾也。」則主人喪重爵無足可知。
主婦洗足爵於房中,酌,亞獻屍,如主人儀。
〈疏〉主婦為舅姑齊衰,是輕於主人,故爵有足為飾。
《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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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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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宰》,「大祭祀後祼獻,則贊瑤爵,亦如之。」
〈訂義〉王氏《詳說》曰:「王以圭瓚酌鬱鬯祼,後以璋瓚酌鬱鬯課,王以玉爵酌醴齊,朝獻後亦如之;王以玉爵酌盎齊饋獻後亦如之。若夫後所酌瑤爵者,謂羨屍時也。蓋王之羨屍以玉爵酌醴齊,後之羨屍以瑤爵酌盎齊,是九獻之禮,後與王之所以相為異同也。」賈氏曰:「已上三事,內宰皆佐後祼時以
「璋瓚授後」 ,獻時以玉爵授後,故云「贊」 也。「瑤爵亦如之」 ,後亞王而酳屍,則內宰以瑤爵授後,亦贊之也。
凡賓客之祼獻、瑤爵,皆贊。
鄭康成曰:「謂王同姓及二王之後來朝覲為賓客者,祼之禮亞王而禮賓。獻謂王饗燕亞王獻賓也,瑤爵亞王酬賓也。」
《冬官考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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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人》「為飲器,勺一升,爵一升,觚三升。獻以爵而酬以 觚,一獻而三酬,則一豆矣。」
〈訂義〉鄭鍔曰:「非酒無以為禮,非器無以飲酒。飲酒之器,大小有度,《鄉衡》有法,則命梓人以為之焉。勺與爵各可容一升,觚可容三升,此其法也。勺以酌之面,用酌以飲,故其實皆一升也。謂之勺者,言酌度以取之,其取者少也;謂之爵者,其形如雀,容受為至少也。至於觚之所容,則三倍矣,多焉。三倍而名謂之觚者,亦以見」其所容者多,孤立無朋之意。薛氏曰:「爵,刻木為之,漆其中,形如玉爵焉。」
《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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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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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禮器也,象爵之形。
《三代鼎器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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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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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爵、 商爵。 《丁青爵》。
父戊爵 己舉爵。 父己爵。
舉爵 「己爵 父乙爵。」
篆帶爵, 伯爵。 祖乙爵。
觶爵, 飲爵, 主人舉爵, 父甲爵, 父辛爵, 癸舉爵。
左父舉爵。
《三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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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圖
《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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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木為之,漆赤中爵,盡也,足也。舊《圖》亦云:「畫赤雲氣。」 餘同玉爵之制。
玉爵圖
《玉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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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宰職》云:「享先王,贊玉爵。」後鄭云:「宗廟獻用玉爵,受 一升。」今以黍寸之尺校之,口徑四寸,底徑二寸,上下 徑二寸二分,圓足。案梁正《阮氏圖》云:「爵尾長六寸,博 二寸。」傅翼:方足漆赤,中畫赤雲氣。此非宗廟獻屍之 爵也。今見祭器內有刻木為雀形,腹下別以鐵作腳 距,立在方板,一同雞彝鳥彝之狀,亦失之矣。按《漢書 律曆志》說斛之制,口足皆圓,有兩耳,而云:「其狀似爵。」 又案《士虞禮》云:「賓長洗,繶爵,三獻屍。」鄭云:「繶爵,口足 之間有篆飾。」今取《律曆志》「嘉量」之說,原康成解繶爵 之言,圖此爵形,近得其實。而況前代垂範,觀象以制 器服,義非一揆。或假名全畫其物,或取類半刻其形, 則雞鳥以下六彝,褘褕青素二質,是全畫其物,著於 服器者也。玉爵、柄尺之類,龍勺、蒲勺之倫,是半刻其 形,飾於器皿,以類取呼者也。以此而言,犧、象二尊,自 然畫飾。至於夏之九鼎,鑄以象物,取其名義,亦斯類 也。
==《爵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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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彝器有取於物者小,而在禮實大,其為器也至微, 而其所以設施也至廣,若爵之為器是也。蓋爵於飲 器為特小,然主飲必自爵始,故曰「在禮實大。」爵於彝 器是為至微,然而禮天地,交鬼神,和賓客,以至冠婚、 喪、祭、朝聘、鄉射,無所不用,則其為設施也至廣矣。考 之前世,凡觴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觶,四升曰 「角,五升曰散,則爵之所取者小,又其為器至微也」,信 然。然周鑒前古,禮文大成,而特以爵名其一代之器, 則豈不有謂?蓋以在夏曰琖,在商曰斝,在周曰爵,名 雖殊而用則一,則其取象,各具一妙理耳。故其形制 大扺皆近似之。琖從戔,故三足象戈;斝戒喧,故二口 作喧。爵則又取其雀之象,蓋爵之字通於雀,雀小者 之道,下順而上逆也。俛而啄,仰而四顧,其慮患也深。 今考諸爵,前若噣,後若尾,足脩而銳,形若戈然,兩柱 為耳。及求之《禮圖》,則刻木作雀形,背負琖,無復古制, 是皆漢儒臆說之學也。使夫觀此三代之器,則豈復 有是陋哉!
商招父丁爵圖
《商招父丁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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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高六寸五分,深二寸八分,口徑長六寸三分,闊二 寸九分,容五合,重一斤七兩,三足,有流,有鋬。銘九字, 其文曰「父丁尊彝」,蓋商人作禮器多銘之彝,義取有 常而無變也。是爵曰「招」者,名,載其人為父丁而作也。 形製特無,二柱為反。之用,比諸爵為小異,未知古 人所以立意何如耳。
商父乙爵圖五
商父乙爵圖二
商父乙爵圖三
商父乙爵圖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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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父乙爵圖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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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父乙爵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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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器,高七寸五分、深三寸四分,口徑長五寸六分、 闊二寸四分,容五合,重一斤有半;兩柱三足,有流,有 鋬,銘「二」字。 第二器,高六寸八分,深一寸八分,口徑長五寸六分, 闊二寸五分,容五合,重一斤;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三」字。
第三器,高六寸六分,深三寸一分;口、徑長六寸,闊三 寸六分,容五合,重一斤四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二字。
第西器,高六寸一分,深二寸八分,口徑長五寸五分, 闊二寸五分,容四合,重一斤三兩,兩柱三足,有流,有 鋬,銘二字。 第五器,高六寸七分,深三寸,口徑長五寸五分,闊二 寸六分,容四合半,重一斤三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 銘二字。
第六器,高六寸六分,深二寸八分,口徑長五寸四分, 闊二寸六分,容四合,重一斤,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二字。
第七器,高六寸八分,深三寸,口徑長五寸五分,闊二 寸六分,容五合,重一斤,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二字。 右商之君稱乙者六,曰「報乙」者,成湯四世祖也。曰「天 乙」者,成湯也。於後則又有祖乙、小乙、武乙、太乙,是諸 器皆曰「父乙」,蓋出乎此,而未知其決為何乙耳。然諸 器所同者,咸以牛首為鋬,以雲紋為柱。其小異者,或 有雷紋、雲氣、饕餮、蟠夔之飾,視其簡古不煩,真商物 也。
商祖乙爵圖
《商祖乙爵圖考》
編輯
右高七寸,深二寸八分,口徑長五寸,闊二寸七分,容 三合,重一斤一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二字。且商 之君以乙名者不一,而祖乙與一焉。然諸爵之銘有 曰父乙,蓋謂報乙、天乙、小乙、武乙之君也。其子銘之, 故云父乙。此獨曰祖乙,則謂成湯以來十四世之君 曰祖乙者是也。按《士虞禮》「主婦洗足爵」,釋者謂有足 無父,而是器純古,略不加飾,茲所謂足爵者歟。
商祖丙爵圖
《商祖丙爵圖考》
編輯
右高六寸五分,深三寸二分,口徑長五寸五分,闊二 寸六分,容五合,重一斤五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上作「矢」形,旁為一「孫」字,其下著「祖丙」焉。商世之君,類 以十日銘其器,而配以乃祖、乃父,則此爵亦其一耳。 古之訟者,入束矢以自明其直,則矢有直之義。況於 為之孫者,固當直己以從祀事於乃祖,茲取以寓其
意也商父戊爵圖
《商父戊爵圖考》
編輯
右高六寸四分,深三寸,口徑長五寸六分,闊一寸六 分,容三合有半,重一斤,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三字 曰:「父戊丁。」夫戊者,謂太戊也,丁則紀其日耳。先王之 時,外事用剛日,內事用柔日。所謂剛日,則甲丙戊、庚 壬是也;所謂柔日,則乙丁己、辛癸是也;宗廟之祀,內 事也,此所以用丁日歟!是器純龐之質,樸而不雕,蓋 原其時則商物也,故其製作近似之。
商祖己爵圖
《商祖己爵圖考》
編輯
右高七寸三分,深三寸一分,口徑長六寸四分,闊二 寸九分。容四合,重一斤七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二字曰「祖已。」按:商有雍己而無祖己,此曰「祖己」,以見 其孫之所作也。且三代之器,銘載不一,然愈簡為愈 古,愈詳為愈近,此夏、商、周之辨也。道降而下,辭費而 已放。周人作會,而民始疑,蓋會出於不信矣。若夫大 信不約,故不言可也。此墟墓之間,未施哀而民哀;社 稷宗廟之中,未施欽而民欽者,是所謂愈簡而愈古 者也。質是器,豈苟云乎哉?
商飲父丁爵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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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守父丁爵飲父丁爵圖考》
編輯
第一器,高七寸五分,深三寸,口徑長三寸九分,闊二 寸八分,容三合有半,重一斤四兩,兩柱三足,有流,有 鋬,銘「三」字。 第二器,高六寸九分,深三寸一分,口徑長六寸一分, 闊二寸七分,容四合,重一斤二兩有半,兩柱三足,有 流,有鋬,銘三字。 右二器,一曰「守父丁」,言子之為父丁作也;曰「守」者,又 示其持盈守成,善繼志述事之義。《易》所謂「守器者,莫 若長子」是也。一曰飲父丁若,所謂「以飲平公」者是歟! 器以載銘,銘以立義,視其器而求其義,則知古人所 以製作,豈徒然哉
商斧爵圖
《商斧爵圖考》
編輯
右高六寸六分,深三寸,口徑長五寸七分,闊二寸七 分,容三合有半,重一斤三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一字,作斧形。按天子之服十二章,而黼作斧形。蓋斧 之為意,取其有斷,唯有斷則剛足以立我而不流於 沉湎,亦飲者之戒也。且《禮》始於飲食之初,故汗尊杯 飲而禮已在焉。今斧作畫形,書體未易,蓋《禮》之所藏, 器已備矣,豈在夫《曲禮》「三千」而後見諸鋪筵設幾之 虛文哉?
商子孫己爵圖
《商子孫己爵圖考》
編輯
右高六寸五分,深三寸一分,口徑長五寸七分,闊二 寸六分。容四合,重一斤二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四字,曰:「析子孫己。」爵以飲福貽之子孫者,故曰「析子 孫。」析之義,蓋取夫斂之則在我,析之則在下。曰「己」者, 商之君號,有曰「雍己」也。夫為人後之道,能享其祖考, 則是乃所以來其福嘏耳。銘之於宗廟之器,宜哉!
商子爵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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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子爵圖考》
編輯
前一器高六寸七分,深三寸一分,口徑長五寸一分, 闊二寸四分,容三合,重一斤四兩,兩柱、三足,有流、有 鋬,銘「五」字。 後一器高六寸五分,深二寸九分,口徑長五寸,闊二 寸四分,容四合,重十有四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三」字。
右前一器銘五字,所可辨者「子與作」二字而已。後一 器三字曰「子父壬。」嘗攷諸姓,夏后氏曰姒,商曰子,周 曰姬,皆以其祖賜姓於君,故子孫得而承之。然而論 三代之祖,則一出於黃帝,夏之祖昌意、商之祖契,周 之祖㮨,皆黃帝之子孫也。黃帝四世而禹始有夏,又 十七世而湯始有商,又十九世而武王始有周,其三 代未有天下之初,則皆始封為諸侯,於是賜姓,此所 以有姒子,姬之異姓也。商之器大扺多銘一「子」字,著 國姓也。曰壬,則商之君有仲壬、外壬,此銘「父壬」,故知 為商爵無疑。
商己舉爵圖
商己舉爵圖二
《商己舉爵圖考》
編輯
前一器,高七寸三分,深三寸三分,口、徑長六寸、闊二 寸六分,容四合,重一斤十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二字。
後一器,高七寸,深三寸,口徑長五寸九分,闊二寸六 分,容三合,重一斤六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二字。 右二器皆曰「己舉。」「己」者,商之雍己也。舉者,因獻酬而 舉之,故名其器曰舉。至如尊、罍、鼎、彝,其銘通謂之「彝」 者,蓋此類耳。
商車爵圖
《商車爵圖考》
編輯
右高五寸五分,深二寸七分。口徑長四寸八分,闊二 寸四分。容三合,重十有五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一字曰「車」,以牛首為鋬,柱上加雲紋,流尾與足並皆 純素。兩面作饕餮,而雷紋間之。先王之時,凡誥誡於 酒,無所不致其嚴。若銘之以車,則豈無其義?蓋車有 量,酒亦有量也;車載禮,酒亦載禮也。然則一醉日冨, 鮮克由禮,多見其不知量也。豈不知《覆車》之有戒耶? 蓋以《車銘》之不徒設也。
商秉仲爵圖
《商秉仲爵圖考》
編輯
右高六寸二分,深三寸一分,口徑長五寸二分,闊二 寸六分,容五合,重一斤二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三字曰「辛秉仲。」是器流尾與足純素無紋,兩邊作饕 餮狀,間以雲雷。夫辛者,紀其日也。秉仲無所經見,而 秉者疑其為名,仲則伯仲之稱也。前有秉仲鼎,而此 亦曰秉仲,正一類物耳。
商父壬爵圖
《商父壬爵圖考》
編輯
右高七寸三分,深三寸一分,口徑長五寸七分,闊二 寸七分,容五合,重一斤四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二字曰「父壬。」按商之君有曰仲壬,其子曰太甲;有曰 外壬,其子曰祖乙。是器必太甲、祖乙為其父而銘之, 然二君未知其孰是也。
商庚爵圖
《商庚爵圖考》
編輯
右高八寸,深三寸三分,口徑長五寸七分,闊二寸七 分,容四合有半,重一斤七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二字。按《商紀》有太庚、南庚、盤庚、祖庚,而此謂之「庚」者, 必出於是。然言「庚」者,自銘也。且商《庚鼎》,「庚」之字作蘈, 而取形於垂實。蓋庚位西方,象秋時萬物,「庚庚有實」, 字適相通,比庚鼎字形為已變矣。蓋世之相去有先 後,故字畫亦因世而為損益也。
商父癸爵圖
《商父癸爵圖考》
編輯
右高五寸五分,深二寸九分,《口徑》長五寸一分,闊二 寸五分。容五合,重一斤一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二字曰「父癸」者,即商成湯之父。蓋子為父作,於祭享 燕饗之間,著「癸」以正名也。
商中爵圖
《商中爵圖考》
編輯
右高六寸,深二寸九分,口徑長五寸,闊二寸五分,容 四合,重十有二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商人作器尚 質,而字畫亦簡古,非若周之彝器粲然成文,故是器 特銘一字,曰「中」而已。中之為義,王安石釋「中」字云:「上 以交乎下,下以交乎上,左以交乎右,右以交乎左。」則 以禮為飲者,其上下左右,中於勸酬交舉,無過不及 之名也。蓋其語簡則義微故耳。
商尊癸爵圖
《商尊癸爵圖考》
編輯
右高六寸五分,深三寸,口徑長五寸,闊二寸六分,容 四合,重一斤。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二字曰「尊癸。」按 癸者,成湯之父,此商器宜以是識之。然又以尊銘之 者,則王安石《解六尊》所謂「尊居其所而爵從之」也,蓋 舉彼則知此焉。是器兩面作饕餮,而間以雲雷,上為 山形,以牛首為鋬,三足純素。柱上復作雲紋,銘飾簡 古,真周以前物也。
商雷篆爵圖
《商雷篆爵圖考》
編輯
右高六寸七分,深三寸四分。口徑長六寸二分,闊二 寸七分。容四合,重一斤五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一字,象爵之形,而文鏤回轉,若古文「雷」字。昔人雖飲 食之末,尤謹於禮,故飲器多取雷象。蓋雷也者,養神 於冬,而起用於震,其動也時,故《易》有山下雷,頤之象。 頤者,養也。酒以養陽,食以養陰,過則失所養矣。此著 《雷》以為之戒者。凡以示其動惟以時而已
商素爵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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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素爵圖考》
編輯
前一器高六寸五分,深三寸四分,口徑長五寸六分, 闊二寸四分,容四合有半,重一斤二兩,兩柱三足,有 流有鋬,銘「一」字。 後一器高六寸七分,深三寸四分,口徑長五寸六分, 闊二寸五分,容四合,重一斤一兩,兩柱三足,有流有 鋬,無銘。 右前一器,銘「一」字,象人拱物形,近類「子」字,蓋商子姓, 而凡見於器之銘者,類多如此。且王安石云:「酒尊居 其所,而爵者從之。」蓋制字之義,酋者在上,拱者在下, 爵之所從,亦以下而拱上也。後一器無銘款,然此二 器其體純古無紋,質朴渾厚。雖銘載或有或無,各有 所寓,要之皆商物也。
商繶爵圖
《商繶爵圖考》
編輯
右高六寸四分,深三寸一分,口徑長五寸八分,闊二 寸五分。容三合,重一斤。兩柱,三足,有流,有鋬,無銘。是 爵篆飾皆夔龍之象,《士虞禮》所謂繶爵者。其是歟爵, 繶則如履之繶。蓋繶者,紃底縫而文在其中,故爵之 所飾,著於口之下、足之上,正鄭元所謂「口足之間有 篆文彌飾」者也。雖然,諸爵非無文也,特以是為繶者, 舉一隅,則可以類見矣。
商雲雷爵圖三
商雲雷爵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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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雲雷爵圖四
《商雲雷爵各圖考》
編輯
第一器高七寸有半,深二寸五分,口徑長六寸一分, 闊二寸八分,容三合,重一斤二兩,兩柱三足,有流有 鋬,無銘。 第二器高六寸,深三寸一分,口徑長五寸二分,闊二 寸有半,容三合,重一斤,兩柱三足,有流,有鋬,無銘。 第三器高六寸九分,深三寸四分,口徑長五寸七分, 闊二寸有半,容三合,重一斤五兩,兩柱三足,有流、有 鋬,無銘。 第四器,高六寸五分,深三寸,口徑長五寸六分,闊二 寸六分,容三合有半,重一斤;兩柱、三足,有流、有鋬,無 銘。
右四器,制樣蟲鏤,若出一體,腹有《雲雷》為飾,其規模 頗類「父丁爵」,意其一時之製也。
《古器評》
編輯
《商祖庚爵》〈銘二字〉
編輯
祖庚,商號也。《博古圖》載「庚。」之字作「蠘。」又有《庚爵》作。 與此《庚》字形皆不同,蓋世之相去先後,故字畫亦 因時而為損益耳。
《周山雷爵》〈無銘〉
編輯
是器兩面作饕餮,而間以雲雷。上為山形,以牛首為 囗,三足純素,柱上復以雲氣為飾,雖無銘載,真周物 也。
《周祖己爵》〈銘二字〉
編輯
按:商之君有所謂「雍己」者,故凡曰「父己」、「祖己」者,皆商 器也。是器文鏤製作,皆出於周,而銘曰「祖己」,何耶?既 不載於《經》傳,殆有不可得而考者。
《商子爵》〈銘五字〉
編輯
商之彝器,以子名之者為多,然其說不過有二:一則 傳子孫之義,一則著國也,二者必居一於此矣。
《商合孫比爵》
編輯
是器銘著形為兩生,「子子孫孫」,詩人必重言之者,示 所傳無窮之意也。古人制器,尤在於遺後世,而傳守 不失,合孫之意,良有以哉。
《商父庚爵》〈銘二字〉
編輯
按:《商紀》有大庚、南庚、盤庚、祖庚,而此謂之「庚」者必出 於是。又曰「父」者,以明子為父,作於祭祀燕享之間,著 「庚」以正其名耳。
《周冊爵》〈銘一字曰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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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謂:「象其扎一長一短,中有二編之形,諸侯進受 於王者也。」古之器多著此象,豈皆當時受賜於君,以 昭其功者耶?
《周孫父丁爵》〈銘三字曰孫父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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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世人但知十干為商君之號,凡遇款識有「十干」者 皆歸之商,誤矣。按:周之太公望再世而有丁公,後世 以為丁氏,是爵周物也,豈丁氏子孫為其家廟而作 耶?曰「孫」,則又以言孝孫,作之以奉其祖者耶。
《商父己爵》〈銘五字舉父己其下象二矢之形而以一格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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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己者,雍己也。凡鼎彝用享其父,則必識以其子。繼 「雍己」者,弟太戊也,而謂之子者,豈非繼其後者乃為 之子耶?夫男子之生,以桑弧蓬矢射天地四方,今著 以矢,意其在茲乎?
《商父乙爵》〈銘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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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周之器,類以尊彝銘之,何哉?蓋先王之意戒在於 作淫巧,要使其器可尊可法耳,非六彝之謂也。「乙」者, 商君之號。又言「父」者,所以明子職歟。
《商牛頭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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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器以牛首為鋬。夫牛之為物,能興民功,致民力,出 作入息,而服畎畝之事,先王之於物用所寓,莫不有 理。《瞿祖丁卣銘》識作「兩牛形」,亦此意也。
《周立戈爵》〈銘一字作戈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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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為兵器,戡戮戰伐皆從之,蓋有傷物之意。爵雖於 飲器為特小,然主飲必自爵始,故古爵悉為此狀者, 示酒戒也。今又銘以著之,則昔人謹微防患之意,可 謂切至矣。
《商孫爵》〈銘一字曰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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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名者,自名,以稱揚其祖考之美,而明著之後世者 也。此特言孫以見意者,蓋孫可以為王父屍,則又知 其為祭祀之用耳。是器通體純素,不加文飾,與商子 孫己爵、商己舉爵大略相似。以類考之,必商物也。
《商伯爵》〈銘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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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序,皆可稱之。古之彝器多銘以「伯」者,必有一於此 也。
《商父舟爵》〈銘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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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於飲器為特小,然主飲必自爵始,故曰「在禮實大。」 先王之時,凡誥戒於酒者,無所不致其嚴,蓋銘之以 舟,則豈無其義?蓋水能載舟,亦能覆舟,譬之酒能成 禮,亦能敗德。取象垂訓,顧不美哉!
《商父己爵》〈銘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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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己》,商君之號也。是器銅色黤黑如鉛,可見。其埋瘞 之久,而花紋明白,如印印泥,非後世畢精覃思所能 到也。
《商祖丙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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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者,商君之號,而商人銘器則又往往配以乃祖乃 父,如父丁、父乙與此祖丙之類是也。弧矢者,男子之 事。此為矢形,於「孫」字之旁,豈無意乎?
《商子孫己爵》〈銘四字曰析子孫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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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之號曰雍己。凡銘曰「己」者,皆雍己也。析子孫,乃 貽厥子孫之義。古之彝器多以子孫銘之,豈以其承 祖考之事者其在如是耶?
《商立戈父辛爵》〈銘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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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銘器為立戈之形者多矣。辛則商君之號也。按 《士虞禮》「主婦洗足爵」,釋者謂有足無文。是器純素,略 不加飾,豈所謂足爵者歟?
《山堂考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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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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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宰職》云:「享先王,贊玉爵。」後鄭云:「宗廟獻用玉爵」,受 一升,口徑四寸,底徑二寸,上下徑二寸三分,圓足。古 人觀象制器,義非一揆,故假名全畫其物,或取類半 刻其形,則雞、鳥以下六彝,褘、褕、素、青二質,是全畫其 物,著於服器者也。觚爵柄畫之,類龍勺蒲勺之倫,是 半刻其形,飾於器皿,以取類取呼者也。秦、漢、晉、宋以 後,或因或革,莫能考其實,元復用之。按《周禮祭器 圖》云:「玉爵受一升。」陸佃《禮象》圓載石銅爵云:「有首有 尾,有柱有足,有柄。」《祭統》曰:「屍酢夫人,夫人執柄是也。 夫人授屍,執足是也。」先儒謂柄為尾,蓋不見此制。今 文彥博、李公麟家有之,中有篆文,殆商器也。
《匏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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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佃《禮圖》云:舊圖匏爵用匏片為爵,據此乃杓也。《詩》 曰「酌之用匏爵」,當如此制爾。若爵宜截其鼻以盛酒, 不應破匏為之。鄭氏說取甘瓠「去抵以齊」為正。
《爵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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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禮祭器圖》云:「坫以致爵,漆赤,中畫赤雲氛,赤隨 爵為飾。」
爵部藝文
編輯《周一柱爵說》宋·黃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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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古爵皆設兩柱,用以反坫,則相承而安。此前二爵, 制皆一柱,覆則敧倒,豈以一於飲而不知節,則有顛 隮之患,用為彝酒之戒與?亦猶攲器以覆戒滿之義 也。四器皆無銘款,其一腹篆隱起,為饕餮雲雷之象, 文鏤深明,蓋周人所作。其一差簡於前,亦同時也。後 兩柱爵樸素無文,然亦周器,第非燕享所用耳。
《一柱爵跋》董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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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祕閣》有爵一柱。以度校之,高六寸七分,深四寸一分, 口徑六寸五分,闊二寸七分,容八合,飾以雲雷,下為 饕餮狀。崇寧三年,余至館下識之,歎曰:「禮之廢久矣, 二千年後誰復傳此器也?方今天子以興禮樂為務, 意者天以三代之禮行乎?不然,此器何為出也?」或曰: 「爵必兩柱,猶鼎敦之有會簠,簋之有蓋也。必三柱加 上以覆持之。爵有坫,反而加其上者,以有柱也。今為 一柱,意以滿必覆,其著戒乎?」曰:「非也。爵有舉,舉必反 酬,故更爵易觶,此禮之用於獻酬者也。若夫《燕禮》『進 受虛爵,降奠於篚,則以君尊不酌也。《虞禮》以虛爵入 於房,則以不貴酒也。虛爵無坫,故不及反。反者,以坫 示其釂也。然後受洗,則虛爵不易,且』」不反也。故一柱 為主。古之為器,以雲雷為飾,非特謂氣烝而澤潤,其 以為物之需者如此。至於饕餮,異獸也,以是文之爾。 貪財為饕,貪食為餮,古之著戒至矣,不必以自食其 身為太甚也。
《犀爵銘》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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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國公府有犀爵》,是丞相趙公所餽。
天水公屹堂舉兕爵,孰敢當,惟魏公一心膂受,藏之 永終。古。後之人奉其盈,如不克視,《熹銘
爵部紀事
編輯《孔叢子》:「邯鄲民以正月旦獻爵於趙王,而綴以五采, 王大悅。」
《魏文典論》:「劉表跨有南土,子弟驕貴,並好酒。為三爵, 大曰伯雅受七升,次曰仲雅受六升,次曰季雅受五 升。」
《宋書符瑞志》:「宋明帝泰始二年八月,於赭圻城南得 紫玉一段,圍三尺二寸,長一尺,厚七尺。太宗攻為二 爵,以獻武、文二廟。」
《唐書上官昭容傳》:「上官昭容者,名婉兒,性韶警,善文 章。帝即位,大被信任,勸帝侈大書館,引大臣名儒充 選,數賜宴賦詩,又差第群臣所賦,賜金爵。故朝廷靡 然成風。」
岳珂《桯史》:余為扈簿日,瑞慶節隨班上壽紫宸殿。是 歲鹵方挐兵北邊,賀使不至,百官皆賜廊食,余侍班 南廊,廊下設纈褥寘俎於前,有肴核,爵以銀而厚,其 脣為之一耳,頗不便於飲,上鐫「紹興十二年某州所 造」,蓋和議成而舉彌文貴之外郡,以期速集也。 《雲煙過眼錄》:「胡存齋詠所藏玉爵一,高寸許,滿身文 藻把」手下有「政和」二字。
爵部雜錄
編輯《詩經邶風簡兮》篇:「赫如渥赭,公言錫爵。」
《小雅·賓之初筵》篇:「發彼有的,以祁爾爵。」〈朱注〉爵射不中 者,飲《豐上》之觶也。
酌彼康爵,以奏《爾時》。〈朱注〉康,安也。酒所以安體也。時,時 祭也。
《禮記·曲禮》:「飲玉爵者弗揮。」〈陳注〉謂不可振去,餘瀝恐失 墜。
《玉藻》:「君若賜之爵,則越席再拜稽首受,登席祭之,飲 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後授虛爵。君子之飲酒也,受一 爵而色灑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 退。」
《少儀》:「客爵居左,其飲居右,介爵、酢爵、僎爵皆居右。」〈陳注〉 介,賓副也。酢客酌,還答主人也。僎,鄉人來觀禮,副士 人者也。《鄉飲禮》介爵及主人受酢之爵並僎爵,皆不 明奠置之所,故記者於此明之。
《小子》走而不趨,舉爵則坐祭立飲。〈陳注〉「小子不敢與尊 者並禮」,故行步舉爵,皆異於成人也。
《祭統》:「凡賜爵,昭為一,穆為一。昭與昭齒,穆與穆齒,凡 群有司皆以齒。此之謂長幼有序。」
射義《詩》云:「發彼有的,以祈爾爵。」祈,求也,求中以辭爵 也。酒者,所以養老也,所以養病也。求中以辭爵者,辭 養也。
《論衡》人,且得官,先夢得爵。
《東觀餘論》:「尊爵屬四,甲,是卣中尊也。中有人形,亦古 子孫字,乙爵也。文曰:『祖甲丙爵,丁爵』。」
《容齋三筆》:「今所用爵,除太常禮器之外,郡縣至以木 刻一雀,別置杯於背以承酒,不復有兩柱三足,隻耳 侈口之狀。向在福州見之,尤為可笑也。」
《范竹溪集》:「爵性好淫,名飲器為爵,為飲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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