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集/卷二十九

卷二十八 江漢集
卷二十九
作者:黃景源
1790年
卷三十

陪臣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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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君子,未嘗不絀和親也。然所謂和親之議,有可者,有不可者,惟度於義,然後得失可知也。余考《南漢日記》,見謀臣和親之議,惜其恥過而文之也。

淸人未改正朔,隣國與之結和親,無不可也。及改正朔,以義絶之,何故復結和親邪?方淸人南漢也,鄭文簡公力詆和親,而謀臣猶以「文王昆夷」爲之辯,此所謂恥過而文之者也。

葛伯不祀,遺之牛羊。葛伯食之,又不祀曰:「無以供齊盛。」使衆往耕,老弱饋食,葛伯殺其童子,遂征之。然葛伯殺一童子而已矣,無僭叛之大惡。故《商書》惟以「仇餉」爲之罪也。

嗚呼!葛伯雖仇餉,旣無大惡,則之義,可以事之也。誠使葛伯有大惡,則牛羊不可遺之也,齊盛不可供之也,如之何其事之也?

昆夷最爲岐周患,而猶事之,非文王不能爲也。孔子文王之德爲「至德」者,爲其能事也。夫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矣,其事固至德也,其事昆夷,亦足以見其至德也。且昆夷服於文王,則其不僭竊也明矣。使昆夷有僭竊之罪,則文王何以事之也?

《思齊》之詩曰:「烈假不瑕」。蓋昆夷僭竊之罪不見經,則文王之事昆夷者,於大義亦不瑕矣。由此觀之,之於文王之於昆夷,其事之也,皆合於義,孟子所謂「樂天」是也。

若謀臣和親之議,合於義邪?不合於義邪?人稱帝,據之地,逼之都,而賊殺人民甚衆。雖使二帝不囚羈焉,之天下,固已不勝其辱矣,與和親,義不可也。虜人之禍,不異於人,而謀臣和親之議曰:「無宋氏二帝之辱,與之和親,未見其不可也。」

嗚呼!先帝十七年,豈誠無辱邪?夫屠關內之郡縣,兵及於天子之都,未幾而稱帝改元,如時天下洶洶,而謀臣猶議和親,豈其心必使人執天子,幽之於大幕之中,然後始可謂之辱歟?

文簡上疏曰:「臣何忍與謀臣同國,而事殿下哉?」其言甚切,而謀臣猶持前議,卒不悟其不合於義也。

之事可也,而童子爲其所殺,則先十國而征之,之事昆夷可也,而大難終不之止,則命南仲而伐之。若虜人則國家已與之絶,而謀臣欲守盟約,何其謬也?

凡人臣建和親之議,以事隣國,其不爲小人者鮮矣。由崇禎以來,士大夫多詆和親,而正朔旣易之後,能以大節自終者,文簡以下凡八人,作陪臣傳。

鄭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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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遠朝鮮草谿人也。少時師事趙穆李先生弟子也。平秀吉謀犯中國柳成龍議結和親,恥之,與成龍絶,其剛如此。

家貧,身自負耒耕于嶧川之上,以潔行聞,王下敎徵之,不就。

萬曆三十八年,擧乙科,爲世子說書,遷至弼善。

人有上變,告太妃父金悌男欲立公子爲王。於是廢王族悌男,幽公子江華,因使鄭沆陰殺之,又諷諫官丁好寬等,論廢太妃。上疏曰:「童子,無叛逆心,今殺之,殿下不斬,何面目入先王廟乎?假使太妃雖不慈殿下,寧不可孝邪?況已死,於太妃又何疑?願絀讒人以全母子之恩。」廢王大怒,下獄,欲窮治之。大臣奇自獻以爲不可,由是安置大靜縣

出獄,都中人環市而觀者,以百數皆嗟歎,爲流涕。鄭沆使人謝曰「公義士」,卽自恨死。丁好寬之疏,亦慚曰「好寬誠罪人也」,因縱酒,竟以醉死。

大靜十年,仁廟卽位,召拜司諫院司諫,擢爲吏曹參議,居未幾,遷司憲府大司憲。

爲人剛,常以爲「君子之道剛,小人之道柔,與其不得剛柔之正寧剛」。人主有過,輒極諫無所回避。

崇禎元年,爲吏曹參判,遷弘文館副提學。

九年春,爲司諫院大司諫。是時瀋陽遣使者及蒙古人齎書而來,請尊其主爲皇帝。王不受。上疏曰:「虜人稱帝,詞甚嫚,殿下引義不受。然如不能明告之絶,則虜人必稱於天下曰:『我爲皇帝,朝鮮國亦不以爲不可也。』是殿下雖不連和,猶連和也。且父母也,蒙古,父母之賊子也。納父母之賊子,待之以昆弟之國,義不可也。殿下如斥其使,不以爲與國數,則彼雖色怒而心義殿下,知朝鮮有人矣。」使者聞之,卽亡去,國人驚恐。

上疏曰:「古之人君,遇敵國之亂,未有進而不勝者也,亦未有退而不敗者也。有如殿下幸開城,爲親征之策,則敵國百萬之師,其不中夜而遁者幾希矣。殿下可以戰則戰,可以守則守,可以和親則和親,豈可與拱手受制,坐而待亡者比與?

王下公卿議。金瑬曰:「親征之策,未可預定,兵至然後可議也。」曰:「必勝之形,在於素定計。計不素定而虜兵至,殿下雖欲幸開城,焉可得也?」

公卿皆欲保江華尹煌曰:「江華處大海之中,洲島四絶,可壁而守。然虜人據先王之土地,夷先王之赤子,而獨棲海島之中,殿下必不爲也。不如焚江華行宮,遷其積貯,轉輸西邊也。鄭蘊請幸開城,人皆竊笑以爲狂。然臣猶以開城爲近,宜幸平壤以臨浿水。」王不從。

十二月,兵至,王如南漢步從。大將申景禛馳過呼曰:「鄭大夫何不一言以安社稷?」仰曰:「公爲大將,顧不能一擊虜人邪?」景禛行且笑曰:「若是哉?鄭蘊之迂也。」

兵圍南漢四十五日,崔鳴吉建議許和。諫曰:「殿下許和,則名分定矣,名分定,則凡虜之命,皆不可違。命之行酒,則行酒而已矣,命之北去,則北去而已矣。不從則彼必以君臣之義,南面而征之,從則社稷已亡矣。今鳴吉之言,以爲一許人,則城圍可解也,社稷可存也,假如其言,此所謂婦寺、小人之忠也。自古天下國家,未嘗有長存而不亡者。與其和親而亡,孰若守禮而死社稷乎?且殿下於天子,名爲君臣,而實有父子之恩。父危矣,子不可以不救,君危矣,臣不可以不救也。今鳴吉欲使一國違天子而從於虜。臣病矣,不能以笏擊其首,豈忍同國而事殿下哉?

人令送首謀絶和者。王不忍許,宰相欲盡縛等十餘人,獻于,號曰「謝過」。世子說書兪棨上疏固爭之,等遂免。

王將出城,痛哭,拔所佩刀,刎其腸,刀陷腹中,血滂沱,賓客觀者,莫不泣下。會臥床而不死,悵然罵曰:「古之死者,皆伏劍,今我臥刺,豈能死哉?」事聞,王爲遣醫視創,命廣州牧賜藥以封。

傷重,猶上箚曰:「殿下出城,虜人必求傳國璽。夫傳國璽天子所賜也。自先王父子相傳,且二百年,宜獻之天子,不可許。虜人必求兵以攻中國。夫殿下之事,猶子之事父,虜亦知之。求兵於我不可也,我之予兵亦不可也。願以此二者爭之,長有辭於天下後世。」

二月,輿疾南歸,屛妻子,入德裕山爲茅屋,耕田種秫以自給,終身不仕,十四年卒,年七十三。諡曰文簡

尹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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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輝朝鮮坡州人也。少擧乙科,事宣廟,爲司諫院正言。好廷爭,王輒盛怒,檢閱金瑬退而戒曰:「毋廷爭。子不見王顔色乎?」已而出爲北靑判官。天啓中爲弘文館校理,遷司諫。

瀋陽遣將率數萬騎入安州,宰相議幸江都爭曰:「不可。今虜在千里之外,宜命元帥帥王京兵以援邊郡。殿下輯南方之師,自將而躡其後。若虜兵深入,則殿下堅守漢城漢城不守,則出巡南方,爲興復之策可也。」

臨津介於兩都,湍流峻險,方春融雪而水盛,發郊畿之兵,分宿衛之士,屯於上。又待南師之至,以益其守,則虜人必不敢絶湍而薄王京也。夫先王園陵不在於東,在於西。而王京又宗廟之所在也。今不守此,而欲保海島其可乎?」王不從,卒如江華

人進兵至平壤,請結和親。宰相曰:「國小力弱,不如卑辭以紓鋒。」王以爲然,爲書報之,而人猶進兵,及至平山,遣劉興祚復求和親。宰相以爲可許。正色曰:「公受恩寵,備位宰相,不能戮力輔王室,顧欲使吾王受無窮之辱,獨不畏萬世之譏乎?」宰相慙不能對。

又前曰:「殿下以千乘之尊,欲羈縻於虜人者,無他,畏死而已。夫一死人皆有之,殿下何畏死之深也?且自古英武之君不畏死,故能捍大難;柔弱之君畏死,故卒至於滅亡。《禮》曰:『國君死社稷。』今殿下思死社稷,則三軍之士,孰敢圖存?臣雖衰朽,亦當冒刃行間以效一死。」王不答。

宰相曰:「兵期月屠七城,其勢乘勝不可敵。今殿下兵孤力弱,必能忍辱,然後國可保也。」曰:「小人每言强弱之勢,以恐人主,此秦檜之所以亡也。今宰相又以此驚動殿下,殿下之國,宰相必亡之矣。」

王見興祚,許和親。上疏曰:「殿下以虜人之請和爲愛我邪?其勢使然邪?兵法曰:『百里而趨利者,蹶上將軍。』今虜人輕兵深入,師無後援,士疲馬敝,而殿下有新集之衆,或阻江而據險,或堅壁而淸野,則虜人進不得鬪,退無所掠,而力已窮矣,以故遣使者請結和親,此非愛我也,其勢使然也。

今殿下一與虜和,則社稷必亡,急可數月,緩可數年。何也?虜人退屯浿水之上,待殿下悉罷三軍,然後復入,此所謂急可數月也。虜人雖解兵,而不厭之求,難從之請。殿下豈能盡聽邪?一事不稱,一言不順,則前日之功必壞矣,此所謂緩可數年也。然則殿下雖和親,社稷必亡;不和親,社稷亦亡,與其等亡,孰若一戰而決其安危乎?

今國人靡不思鬪,而殿下不顧;三軍之士暴露中野,而殿下不卹,惟以和親爲務,豈不可爲痛哭者哉?願殿下斬興祚以慰衆心,反賂虜之物以饗三軍,則士民鼓舞,而虜兵不足破也。」王大怒,欲抵罪,左右以爲不可,遂止。

崇禎九年,爲司諫院大司諫。

人改元,崔鳴吉欲遣使者,或曰「不可」,大臣猶豫不能決。曰:「虜人旣竊帝號,國家雖欲守前約,爲羈縻之策,然虜人必不以兄弟之禮待殿下,而又使奉幣來賀。國可亡,義不可絀也。」

鳴吉曰:「今言者人人咎和親,而大臣無所取舍。旣不用言者之論以決戰守,又不從臣之計以紓其難,一朝人臨境上,則薩水以北固將棄而與矣,民生糜滅,宗廟傾覆。當此時,罪將安歸?臣意宜移書建州,具陳君臣之義,以觀其意。若淸人實無他指,用兄弟之禮,則殿下姑守舊約,外紓淸鋒,內修國政,豈不可也?」

王然其言,將遣使。上疏曰:「往者殿下絶盟約,告于國中,奏于天子,天子下詔褒大之。殿下之義,信於國人,風於天下,而過聽議者之言,復行羈縻之策,臣竊惜之。議者曰『外紓虜鋒,內修國政』,此小人直假其名以濟其奸耳。

始殿下在江華時,劉興祚來請和親,議者許之,其言亦曰『外紓虜鋒,內修國政』。然殿下旣結和親,十年之間,中外狃逸,未嘗有毫毛之備,至于今。民志益惰,士力益隤,尙何虜鋒之紓而國政之修邪?今殿下一絶虜交,君子慶於朝,小人歌於郊。惰者介然而勇,隤者忿然而敢,何爲乎復行羈縻之策也?

議者又曰『人用兄弟之禮,則殿下宜守舊約』。夫列國爲兄弟之交者,位等而勢敵耳。今虜人旣竊帝號,而殿下處於王位,雖欲結兄弟之交,固已難矣。且近者本國不勝其弱,而虜人之國不勝其强,雖俱居列國之位,結爲兄弟,尙不可保其終始。況虜人南面稱帝,何畏於殿下而守舊約邪?然則向所謂幣者,必改而爲貢;向所謂書者,必變而爲表,其不可通使也亦明矣。

萬曆中,神宗皇帝大出師,逐强夷,存危國,是父母也。夫先皇帝以子弟之憂爲己憂,勞天下之師以救先王,則殿下亦以父母之憂爲己憂,承衛中國以報先皇帝之德,其義當然也。今虜犯京師,大廟震驚,天子危辱,而朝廷不出一卒,不發一乘,以振其急,反欲結和親於虜,卒未有以報先帝之德、章藩輔之義,豈不悲哉?

夫王家之力,曾不得與虜人抗者,其兵誠少而其食誠寡也。然殿下如選人卒,自宮中始,便嬖之少者、壯者,皆令從軍,其次宗室、貴戚,其次卿士大夫,其次庶人,四方州縣之選卒,皆如王京,則其兵足以用也。減宮女之數,損服御之奉,發帑藏之財以佐國用,則其食足以給也。夫兵足以用也。食足以給也,然而軍法不嚴,則戰焉而不力,守焉而不堅,其與無兵無食者,何以異哉?

願殿下出臨宮門,手執弓劍,爲士臣倡,緝其行陣,時其敎閱,大明約束,然後擇良將而委之。使讒慝之謀不行於上,猜防之虞不設於下,功成必賞,戰敗必戮,則虜人雖有百萬衆,殿下可高枕而挫其鋒也。」

十二月中,兵至,王如南漢與其子文擧從。已而圍甚急,移書曰:「不送首謀絶盟者,圍不解。」王不忍許,金瑬矯令,卿大夫前言和親不便者皆首實。

寢疾,文擧爲諱其令,不使知,賓客有爲言者。文擧曰「兒不當蚤告若父邪」,立命奴負至行宮。上疏曰:「殿下與虜結和親,終始以爲不可者,臣是也。今虜欲得絶盟者,臣當往。」文擧泣曰:「此令不由殿下出。何故首邪?」曰「君子不可苟免」,卒首之。文擧亦上疏,乞如營以代父死,王終不許。

當是時,自以下首者十一人。欲縛十一人送營,會有爭者,遂免。及圍解,坐排和親,配永同,六月而釋。

爲人淸直有大節。自永同歸,稱「目盲」,屛居尼城,不復仕。賓客謂曰:「公在大夫之列,不宜屛居以自疎於王朝。」謝曰:「今年六十餘矣,兩目俱盲,惟歸死于先人之墓側足矣。」卒不起。

十一年,李時英柳琳錦州歎曰:「吾無面目立於天下。」明年,疾革,遺命諸子,斂不朝服,葬不槨。因誦祖逖誓江辭,慨然而卒,年六十九。諡曰「文正」。

綾原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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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廟之孫,元廟之子也。宣廟之時,以王孫爲綾原君仁廟卽位,以王弟進大君,位冠宗親。每燕見,王輒問國政得失,謝曰:「臣安敢知?」王復問閭巷議論、卿士大夫賢ㆍ〮不肖,又謝曰:「臣不佞未之有聞也。」王以爲謹愼,益愛之。

家善烹河豚。王嘗送河豚使烹之,執鼎,夫人執俎,身自濯漑以烹之,其敬如此。

南漢,王出城,流涕諫曰:「父子、昆弟各盡忠義,如不幸,偕死社稷可也。」

其明年行年號,由是絶朝請,凡箋、疏獨稱崇禎,以遺臣老于家。使者或至王京,雖僮僕亦爲不敢觀也。

爲人溫柔恭儉,喜施與,以振人急,家無餘財。王欲令有司治宅,不肯曰:「宗國多難,豈宜勞民以治臣宅?」王乃毁宮中小寢,爲湛恩堂,而不煩人民。又令自占田,又不肯。每歲唯糶縣官粟以自給,所受糶多不能償。王聞之,自宮中輒償其粟,而不使知也。

毅宗崩,不食,朝夕臨,閉門不出。王哀其義,諸宗室皆使于,獨不令行,而告身亦未嘗書年號。其後四年病卒,年六十五。諡貞孝

申翊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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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奭朝鮮平山人也。父曰,事宣廟,號爲賢臣。翊聖宣廟之女貞淑主,號東陽尉翊聖雖爲貴戚,爲人魁梧天下士,貞淑主雖生於王家,亦烈女。廢主時,李爾瞻脅貴戚、公、士、大夫,請廢太妃,翊聖不從。夜有客爲翊聖言曰:「主上欲廢太妃,而子不從,禍將及矣。」翊聖不應。客旣去,主引巵酒進翊聖曰:「君豈有恐於客之言邪?禍福命也,君子不可失正。」翊聖由是卒不與廢太妃事。

仁廟初卽位,爲相,翊聖侍中畫籌策。王親信申氏,諸貴戚莫敢望焉。

翊聖卓犖有奇氣,工於文章,喜賓客。與安東金尙憲爲布衣交,尙憲嘗稱之曰:「使君奭不爲貴戚,則列國將相之業,何足道哉?」

崇禎九年,南漢崔鳴吉勸王行成,翊聖以死爭之不得。鳴吉乃爲求和書,將如淸營。書成,尙憲哭裂之,翊聖按劍叱鳴吉曰:「人有復爲此書者,吾必斬之。」鳴吉爲之變色。王出城,翊聖言于王曰:「天子之國不可絶,豈就虜營求和邪?且國璽受之天子,亦不當納于虜人。」柳琳等入東江翊聖自此屛居,絶朝請。

當是時,翊聖守義,名聞瀋陽人不悅。

初,人遣馬夫達刻石,頌其主功德,立于漢水之陽,使翊聖爲篆書。翊聖固辭,人甚怒。

李烓瀋陽獄,告翊聖尙憲守義,人乃執翊聖尙憲下獄。昭顯世子方質於,陰救翊聖,釋而歸之。翊聖將歸,尙憲作詩以送之,詩曰:「先公顯顯,樹德維惇。保右後人,無有大囏。洌水湯湯,有舟有檝。公子歸來,萬人歡逆。」

翊聖旣歸,猶屛居,以崇禎十七年卒,年五十七。諡文忠

李興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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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然朝鮮人也。少彊學,師事同里金峻業先生。峻業被疾,必操藥以致其誠。有男子陵轢峻業,足蹴之,興勃赴救,乃得免。峻業出入,輒衛翼不離左右,峻業死,心喪朞年。

仁穆大妃金氏廢,興勃歎曰:「吾豈仕無母之國哉?」由是不赴有司擧。大妃復位,擧乙科,補議政府司錄,久之出監玉果縣。

興勃有弟曰生勃,娶節度使李惔女。之妾與其庶子謀殺生勃,爲咀呪,生勃竟死。興勃泣曰:「禮『兄弟之讎,不反兵』。吾不能復弟之讎,則何忍仕乎?」遂解職,躬自詣官以訟之。於是妾及庶子皆得掠死。讎旣復然後始仕,鄕黨人皆稱其義。

初,興勃爲諸生時,改元遣使者來。興勃慷慨語其弟曰:「是虜必呑中國矣。」乃與諸生上疏曰:「虜人據有遼東,殺中國將士甚衆,《詩》所謂『玁狁孔棘』是也。今殿下宜率三軍,爲中國而斥逐之,何以和爲?且虜人欲臣妾我,雖歲輸皮幣、珠玉,不足以紓其鋒也。不如斬使者之頭,獻于天子。」王壯其言,然朝廷主和之臣,皆不悅也。

崇禎九年冬,騎圍南漢城。原任大提學鄭弘溟起義兵於湖南,乃署興勃爲從事。南漢圍解,興勃曰:「主上,父也,天子,大父也,不愛大父,而愛父者,未之有也。」乃爲詩以見其志,卽棄官入雲巖山,結茅屋,終身不仕。王朝召爲司諫院正言,六遷至司憲府執義,皆不就。

興勃忠信好名節。雖在草莽,猶不忘王室之憂,見賓客自都中來,必跪問王起居狀。及王薨,疏食三年。文康先生張顯光見其容貌,謂門人曰:「李大夫最正人也。」興勃退居三十年,卒於雲巖,年七十三。

安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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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彦朝鮮寶城人也。少事成先生。爲人高潔好氣節。平秀吉亂,國相鄭澈視師公州邦俊白衣趨軍門,見論兵,大說以爲上客。

廢王時,邦俊亡入牛山中。至仁廟時,徵爲獒樹察訪,居十九日棄官去。人引兵入安州,國相李元翼視師南方。邦俊帥其徒數百人,見元翼全州,畫兵事,元翼心奇之。

崇禎十二年,邦俊又徵爲典牲主簿,强上道,未至王京,稱疾歸。

邦俊雖處士,爲人感慨,有志於當世。王室有急,未嘗不赴,命之召亦有時而就,及崔鳴吉和親,邦俊遂不肯仕矣。

林慶業蓋州邦俊上疏曰:「昔平秀吉謀犯中國,柳成龍議欲諱之,先王不從,竟奏之。及秀吉叛,神宗皇帝李如松,收平壤,復王京,有如王家不預奏,則援兵必不出矣。今慶業不思天子之恩,乃入蓋州,則一國何以自解於天下後世乎?」

十六年,徵邦俊爲司憲府持平,遷至工曹參議,邦俊固辭,終不起。

宋時瑩宋基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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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輝朝鮮人也。擧進士。人改元遣使者來,時瑩上疏曰:「建州改元遣使者,今殿下不斬使者,無以明君臣之義。」使亡去,崔鳴吉白遣使者謝人。時瑩乃遺宰相書曰:「王家絶盟約,大義聞於天下。宜鼓三軍之氣以嚴城守,奈何遽自懾畏邪?」使者竟發,時瑩曰:「我旣遣使,是帝虜也。」後時瑩徵爲大君師傅,固辭不就曰:「士不可易志變節以辱其身。」遂下獄,病瘐久之見釋,出獄而死。

時瑩基隆,自其父死屛居永同。王徵時瑩從弟時烈,將治兵,基隆時烈曰:「吾王有明義之志,基隆願執戈爲前行,死於行間。」觀察使擧基隆靑巖察訪,基隆不就。

蔡得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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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而朝鮮人也。高祖,禮曹參判兼弘文館提學,諡曰襄靖得沂好學有賢行。崇禎中,屛居尙州無知山,不應貢擧,王朝徵授氷庫別坐,辭不就。

先時孝廟爲大君時,與昭顯世子質于瀋陽。王朝求忠信之士,令往護之,得沂白衣在選中。仁廟下敎敦召之,又辭不起,由是坐配報恩縣,三年始釋。觀察使趣得沂行,得沂上疏辭甚力,王奬諭因命强赴,得沂感激,卽日就途。至瀋陽孝廟甚喜,日賦詩與相唱酬以爲樂。

是時人入關門,圍京師,海內遂震。孝廟發憤,有掃淸幽州、匡扶帝室之志。得沂朝夕侍左右,畫復讎策,孝廟大悅。

嘗從獵至女奚部,鑿氷丈餘,飮其水,與得沂俱,爲解錦裘以賜之,恩遇甚隆。

昭顯世子嘗爲詩思古劍客。得沂和進,因言:「少康有衆一旅,而能復大禹之績,光武不階尺土,而能恢高祖之業,此無他,立志之堅也。元帝高宗,以天下之衆,不能洒中國之辱,此無他,立志不堅故也。然不密則害生,不勝一朝之忿,卒以亡國。今虜勢方盛,豈一劍客所可圖也?宜勵志以俟其時。」昭顯稱善。

及其東歸,得沂從還。孝廟得沂曰「子之才智,雖張子房諸葛孔明,不能過也」,欲請於朝而官之。得沂辭曰「昔李泌爲帝王友,而不願仕也。如蒙不棄,惟得處帷幄足矣」,遂歸鄕里,卒不仕。

雩潭尙州洛江之上、玉柱峰之下,有江山巖石之勝,得沂治亭以居之。孝廟手書問起居,又命畫者圖,進其所居山水,勸入都。得沂又辭以不敢私交公子。孝廟由是知其志,不强致之。其後二年,得沂卒,年四十三。孝廟冊爲王世子,聞得沂卒,爲之悼傷。

得沂博學,自天文至卜筮、兵陣之書,無不神解。英俄兒代南漢得沂夜觀天象大驚曰「主上必下城矣」,旣而果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