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本文是中華民國法規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法律適用條例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42 年 5 月 22 日 制定31條
中華民國 42 年 6 月 6 日公布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 31 條
中華民國 98 年 12 月 15 日 修正第3, 20條
中華民國 98 年 12 月 30 日公布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324431號令修正公布第 3、20 條條文
中華民國 99 年 4 月 30 日 修正全文63條
中華民國 99 年 5 月 26 日公布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12555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63 條;並自公布日後一年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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