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嶽鎮海瀆等奏議

祭嶽鎮海瀆等奏議
作者:權德輿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88

〈《儀禮》、《覲禮》:天子出拜日於東門之外,「禮日於南門之外,禮月與四瀆於北門之外,禮山川邱陵於西門之外。「注云:「變拜言禮容祀也。」疏云:「拜無祀言禮則兼拜也。」

右明祭四瀆山川邱陵皆有拜。

《禮記》、《王制》曰:「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注:「大視其牲器之數。」疏云:「牲幣粢盛籩豆爵獻之數,非謂尊卑也。」右明五嶽四瀆下與公侯同尊卑。

《禮記》、《禮器》曰:「一獻質,三獻文,五獻察,七獻神。」注云:「質群小祀也,文社稷五祀也,察四望山川也,神先公也。」右明山川之獻,重於社稷,今太社先農皆拜。

《禮記》、《樂記》云:「禮主於減,樂主於盈。禮減而進,以進為文;樂盈而反,以反為文。禮減而不進則銷,樂盈而不及則放。」注云:「減人所倦也進謂勉強文也。」

右明勉進於禮以防減倦,自證聖巳前,禦署祝版訖,北再拜,自後不拜。今若祭官又不拜,恐減至於銷失進之義。〉

以前奉進止:令常絫官商量合拜不拜,直書其事者。臣謹按《儀禮》、《禮記》等議條例如前。伏惟《開元禮》,嶽鎮海瀆,每年以五郊迎氣日祭之,時旱則祈於北郊,及有所祈之禮,獻官皆再拜。祭以接神,拜以成禮,稽改今古,並無不拜之文。風伯雨師,本皆小祠,天寶中始昇為中祠。貞元初,陛下又以事切蒼生,屈巳再拜,況嶽鎮海瀆,能出雲為雨,故祝文有讚養萬品阜成百穀之言。國朝舊章,諸儒損益,伏請以《開元禮》祭官再拜為定。其諸神龍毗沙門神等,在禮無文,今則鹹秩,遣使致祭,推類相從。諸神龍準五龍壇例,毗沙門神準四鎮山例,並主祭官再拜,請依太常寺狀為定。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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