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 總理文
作者:蔣中正
1925年3月30日
——中華民國十四年三月三十日廣東興寧軍次——
  • 維中華民國十四年三月三十日,弟子蔣中正,致祭於 總理孫先生之靈前曰。嗚呼!山陵其崩乎!梁木其壞乎!三千學子,全軍將士,其將何所依歸託命耶!廿載相從,一朝永訣,誰為為之,而竟使至此!英士既死,吾 師期我以繼英士之事業。執信踵亡,吾 師並以執信之責任歸諸中正。中正素懷澹泊,與俗鮮諧,不及早興,辜負厚望,而今已矣,夫復何言。憶自侍從以來,患難多而安樂少,每於出入生死之間,悲歌慷慨,唏噓悽愴,相對終日,以心傳心之情景,誰復知之。黃埔一役,吾 師以民國之文天祥自待,而以陸秀夫視中正。去年臨別北上,以軍校既成,繼起有人,主義能行,雖死無憾之語語中正,而乃於昔年蒙難之地,留此明教,以為紀念。豈兩楹之奠,早夢見於吾 師耶?!抑中正嘗思之,數命果可信乎?胡使哲人不常存;國運果有待乎?胡使主義不早行,而卒致吾師悲憫憤激,以病以死者何哉?要亦黨徒之不力,人事之不臧。而今吾 師悲憫成疾,以致於今日之不起,付之於數命,歸之於國運可乎?嗚呼!撫今思昔,瞻前顧後,舉凡可歌可泣、可悲可傷、心摧腸斷之終身隱痛,其誰與訴?其誰與知?而今而後,豈復有人生之樂趣乎!朝聞道夕死何憾,主義不行,責任未盡,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成敗利鈍,非所逆睹。今惟教養學子,訓練黨軍,繼續生命,復興中華,以慰在天之靈而已。嗚呼!精神不滅,吾 師千古;主義不亡,民國長春。神靈顯赫,率英士與執信,以助黨軍革命之成功。北望燕雲,涕零不止。魂兮歸來,鑒此愚誠。嗚呼!尚饗。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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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中華民國,屬於公有領域。詳情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著作權法第九條釋義。另外請注意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所以自從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施行以來,各政黨黨務作品,不能認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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