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章句/卷一·曲禮上·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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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不雜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櫛,不親授。
「男女」,通夫婦而言。「不雜坐」,晝則男子居外,女子居内,各有坐次也。「椸枷」,衣架也。「巾」,拭巾。「櫛」,梳具。「不親授」者,此奠之地而彼取之也。
嫂叔不通問,諸母不漱裳。
「通問」,謂相候謝及饋遺。「諸母」,父妾之有子者。「漱」,洗也。可使漱衣,不可使漱裳,裳在下體,褻也。
外言不入於梱,内言不出於梱。
「梱」,與「閫」同,閨門限也。謂男在外,女在内,不相遥語也。
女子許嫁,纓。非有大故,不入其門。
「纓」,以五采爲之,繫之於衿。女子十五筓而許嫁則繫纓,示有所屬,嫁則丈夫親脱之。「大故」,謂水火危疾。「門」,其寢室之户。「不入」,通父兄而言。
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與同席而坐,弗與同器而食;父子不同席。
「反」,歸寧也。「父子」,謂父於女子子也。言「兄弟」,該兄弟之子於姑。父子再言「不同席」者,容可同器而食。
右第二十四章。此下二章記男女有别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