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章句/卷二·曲禮下·第一章

目錄 禮記章句
全書始 卷二·曲禮下·第一章 下一章▶


凡奉者當心,提者當帶。奉,芳勇反。


「凡」者,平交授受之禮。器無繫者「奉」,有繫者「提」。「帶」,大帶,在脇下無骨間。所奉者當心,所提者當帶,肘腕恒平,在心、帶之間也。


執天子之器則上衡,國君則平衡,大夫則綏之,士則提之。上,時掌反。綏,湯果反。


「衡」,謂眉衡。考工記曰:「鄉衡而實不盡。」「上衡」,手齊眉。「平衡」,器齊眉。「綏」,手齊肩。「提」,如提者,手在心、帶之間也。爲大夫執器者,其家臣,士則其賓友,蓋助饋奠而執俎豆之屬也。


凡執主器,執輕如不克。


「主器」,助祭於君而奉瓚爵之屬。易曰:「主器者莫若長子。」「克」,勝也。


執主器,操幣、圭、璧,則尚左手;行不舉足,車輪曳踵;立則磐折垂佩。


「操幣、圭、璧」者,助奠瘞及聘禮所有事也。「尚左手」者,兩手拱把之,左加右上也。「車輪曳踵」,謂趾微舉而踵常附地,曳之以行,如車輪之蹍地無絶迹;敬慎之至,則不必有傾仆之憂而恒操恐慮也。「立」,謂稍立俟用間。「磬折」,俯而脊折,如磬之句倨然。磬折則佩垂矣。


主佩倚則臣佩垂,主佩垂則臣佩委。


此執器玉而與主相授受之容。「倚」,附於身。「垂」,離身而懸於空。「委」,拂地也。主植立而佩倚裳,則臣小俛而佩垂;主致敬而俛,則臣大俛而佩委於地,授受必下於君也。


執玉,其有藉者則裼,無藉者則襲。


「執玉」,執聘圭及琮璋也。玉必有繅藉,以韋衣木版承玉而加絢組之繫。舒組兩端,令垂向下,謂之「有藉」;屈組在手,謂之「無藉」。其衣服之制,夏葛冬裘,上有𫌅衣,裼衣上有襲衣,襲衣上加正服。掩而不開謂之「襲」。若開此正服及襲衣,左袒露其裼衣,則謂之「裼」。「裼」,見美也。「襲」,充美也。「有藉」則玉見其美,「無藉」則玉藏其美,故衣服各從其文質之稱,所以尊玉也。聘則屈繅,享則垂繅。

右第一章。此章所記操奉授受之容,與上篇第三十八九章相類,特上篇所記乃少賤之事,而此所記者爲宗庿朝廷之禮,故不以類相屬而繫於此。凡二篇之序,由弟子之儀以及成人之節,由家庭鄉黨以及於邦國,漸推而及於大者,是爲曲禮之次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