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張九齡讓賜宅批

答張九齡讓賜宅批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7

比來官宅,隨事借人,與卿寧居,用加修飾。已有處分,不煩讓也。欲令師儉,雖則卿心,縱使增修,其如國命。況聞制度,不是宏博,大臣所處,亦以為宜。可擇日移入。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