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张九龄让赐宅批

答张九龄让赐宅批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7

比来官宅,随事借人,与卿宁居,用加修饰。已有处分,不烦让也。欲令师俭,虽则卿心,纵使增修,其如国命。况闻制度,不是宏博,大臣所处,亦以为宜。可择日移入。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