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七法/選陳

 爲兵之數 管子
七法第六・選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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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夫曲制時舉,不失天時,毋壙地利。其數多少,其要必出於計數。故凡攻伐之為道也,計必先定于內,然後兵出乎境;計未定於內,而兵出乎境,是則戰之自勝,攻之自毀也。是故張軍而不能戰。圍邑而不能攻。得地而不能實,三者見一焉。則可破毀也。故不明于敵人之政,不能加也,不明于敵人之情,不可約也。不明于敵人之將,不先軍也。不明于敵人之士,不先陳也。是故以眾擊寡,以治擊亂,以富擊貧,以能擊不能,以教卒練士擊敺眾白徒。故十戰十勝,百戰百勝。

故事無備,兵無主,則不蚤知。野不辟,地無吏,則無蓄積。官無常,下怨上,而器械不功。朝無政,則賞罰不明。賞罰不明,則民幸生。故蚤知敵人如獨行,有蓄積,則久而不匱。器械功,則伐而不費。賞罰明,則人不幸。人不幸,則勇士勸之。故兵也者,審於地圖,課材[1]官。日量蓄積,齊勇士,遍知天下,審御機數,兵主之事也。

故有風雨之行,故能不遠道里矣。有飛鳥之舉,故能不險山河矣。有雷電之戰,故能獨行而無敵矣。有水旱之功,故能攻國救邑。有金城之守,故能定宗廟,育男女矣。有一體之治,故能出號令,明憲法矣。風雨之行者,速也。飛鳥之舉者,輕也。雷電之戰者,士不齊也。水旱之功者,野不收,耕不穫也。金城之守者,用貨財,設耳目也。一體之治者。去奇說。禁雕俗也。不遠道里,故能威絕域之民,不險山河,故能服恃固之國。獨行無敵,故令行而禁止。故攻國救邑,不恃權與之國,故所指必聽。定宗廟,育男女,天下莫之能傷,然後可以有國。制儀法,出號令,莫不嚮應,然後可以治民一眾矣。

注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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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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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傳世本『課材』作『謀十』。前賢多有見解,如劉師培『十』當作『七』、黎翔鳳『十』當作『于』等。古書中『課』『謀』常有混訛。《文選》李善注本《出師表》『陛下亦宜自課以咨諏善道』句,《三國志・諸葛亮傳》與《文選》五臣注本『課』作『謀』。孫詒讓《墨子閒詁・號令》案『守必自謀其先後』:『「謀」字誤,《雜守》篇又云「令掘外宅林,謀多少」,「謀」疑皆爲「課」之誤。』。《論衡・程材》有『將以官課材,材以官爲驗』語,《銀雀山漢墓竹簡・王兵》有『是故將者,審地形,選材官。』與之意極近,或源出同一母本。確明傳世本作『謀十』爲訛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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