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民國100年6月16日)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6 月1 6 日
2011年6月16日
總統府公報第6980號第32至36頁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6 月1 6 日

  任命陳恆志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張琬宜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唐殿文、蕭鳳羽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曾瑞利為駐吐瓦魯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張銘忠為駐布吉納法索大使館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田台清為駐帛琉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曹立傑為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館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
  任命林志茂、黃福添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張萬得、施能榮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楊德輝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
  任命高崇源、侯美花、許瓊瑛為國立臺灣大學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麗如為國立臺灣大學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於嘉玲為國立中央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陳金錠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王秀琴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陳育正為交通部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劉連華、梁崇禮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淑靜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張麗娟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張良民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王兆儀、戴雪詠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李睿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清境農場簡任第十職等副場長。
  任命許明城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江幸垠為最高行政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
  任命陳政德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榮成為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志峯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施建旭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陳榮明為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派陳永輝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權理簡派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邱惠美為新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許育寧為新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秘書長,何瑞富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新北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邱旭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李政勳為新北市政府農業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許育寧為新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
  任命施德明為臺中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呂清海為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林峰輝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郭宏榮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朱瑞麟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榮枝為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張谷銘為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張簡文科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余錦漳為高雄市政府公教人員住宅輔建及福利會簡任第十職等總幹事,林尚瑛為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潘政儀為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黃智華、莊賢勝、陳增祥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林茂山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郭工賓為桃園縣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張龍德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連江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施博文、金立誠、曾淑玲、卓雅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曉恆、詹德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黎翬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信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于殷、王亭文、李永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淑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駱志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基宗、張裕昇、黃振財、林素梅、王燕清、林博崢、王志聖、楊曉瑩、鄭國祥、楊水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明鴻、周正茂、何俊才、楊丕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涂力中、彭志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政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俊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仁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永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雅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德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美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國維、賴冠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雷昀、謝宜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永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緯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玉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建濃、李季鴻、林春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莉玲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吳盈如、林昆儀、盧鈺瑜、李維真、葉瀚仁、楊文川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蘇振輝為薦派公務人員。
  派賴靜煜、王明志、張國雄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6 月1 6 日

  任命刁建生為警監一階警察官。
  任命楊文清、蔡昌和、陳順語、謝英勳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何海民為警監一階警察官,陳火炎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黃郁文、黃國欽、黃威雄、黃信榮、蘇士哲、陳信宏、邱建隆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朱清和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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