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公報 (民國10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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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公報 (民國100年2月23日) |
壹、總統令
编辑- 任免官員………………………………………………………2[1]
貳、總統府令
编辑- 修正中華民國總統府處務規程………………………………5[2]
參、總統及副總統活動紀要
编辑- 一、總統活動紀要…………………………………………20
- 二、副總統活動紀要………………………………………21
肆、司法院令
编辑- 轉載
- 司法院大法官議決釋字第 683 號解釋……………………23[3]
維基文庫註釋
编辑- ↑ 總統令 (民國100年2月8日)、總統令 (民國100年2月9日)、總統令 (民國100年2月10日)
- ↑ 民國100年2月9日總統府華總法字第09910089903號令
- ↑ 民國99年12月24日司法院院台大二字第0990031700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