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公報 (民國100年2月16日)
← | 總統府公報 (民國100年2月9日) | 總統府公報 中華民國100年2月16日(星期三)發行 第6962號 總統府第二局 編印 2011年2月16日 |
總統府公報 (民國100年2月23日) |
壹、總統令
編輯- 任免官員………………………………………………………2[1]
貳、總統府令
編輯- 修正中華民國總統府處務規程………………………………5[2]
參、總統及副總統活動紀要
編輯- 一、總統活動紀要…………………………………………20
- 二、副總統活動紀要………………………………………21
肆、司法院令
編輯- 轉載
- 司法院大法官議決釋字第 683 號解釋……………………23[3]
維基文庫註釋
編輯- ↑ 總統令 (民國100年2月8日)、總統令 (民國100年2月9日)、總統令 (民國100年2月10日)
- ↑ 民國100年2月9日總統府華總法字第09910089903號令
- ↑ 民國99年12月24日司法院院台大二字第0990031700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