繆采璧墓誌銘


繆采璧墓誌銘
作者:錢謙益 
本作品收錄於《初學集/55

采璧姓繆氏,名純白,故宮諭贈詹事西溪先生之次子也。西溪初與余定交,采璧已能文章,有聲諸生間矣。以父之執事余,捧手摳衣,俯而納屨,余安之弗為止也。西溪遭閹難,徒跣告哀,相向而哭。西溪不使他子,而使采璧,以其習於余也。已而鉤黨益急,余有抱蔓之懼,采璧有完卵之憂,執手踧踖,不敢出氣。痛定思痛,喜極而涕,未嘗不相顧沾裳也。西溪之歿十有七年,蒙天子之恩恤十五年矣,而弗克葬。今年五月,余過江上,召諸子面數之,其語切直不可聞。采璧閔默不語。退而深自刻責,咄咄歎詫,若無所容。未幾屬疾,七日不汗而卒。采璧之子畹擗踴而號曰:「天乎!吾父之不得葬吾祖以死也,有諸父在,而吾父獨死。畹之不得葬吾父也,畹之責也,畹其容有死所乎!」於是卜以十一月某日,葬采璧於永安之新阡,母徐氏祔焉。哭而乞銘於余。

公羊子不云乎:「不及時而日,渴葬也;及時而不日,慢葬也。過時而日,隱之也;過時而不日,謂之不能葬也。過時而不葬,則比於慢葬矣。謂之不能葬,則亦君子之所隱也。」余之有隱於西溪者,蓋亦公羊子之志。而采璧乃以余之一言而死,治以不能葬之罪,則采璧可以免矣。公羊子又曰:「赦止者,免止之罪辭也。」若采璧者,豈特免於罪而已,其亦可以為孝子矣乎?畹之葬采璧也,不得為渴葬。當時而不日,正也。其此之謂乎?若采璧與畹也,斯可以為西溪之子孫矣。采璧年十七補博士弟子員,數試京兆,將以明經歲貢而死。死之年,僅五十有七。娶徐氏,繼室張氏。子六人:畹、畇、𤲺、畮、畦、畸。女九人。采璧讀書好古,卓犖有志行,余皆不備書,書其所以死者,則其生可知也。銘曰:

身死而父不葬,吁!可誡也。身死而以父之不葬,亦可喝也。余之於繆氏也,隱其父,閔其子,刻斯文以志焉。昌黎有言:「人欲久不死,而觀居此世者何也?」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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