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779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778(2007)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779(2007)号决议
2007年9月28日安全理事会第5750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780(2007)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苏丹局势的各项决议,特别是2007年7月31日第1769(2007)号、2006年9月29日第1713(2006)号、2006年4月25日1672(2006)号、2006年3月29日第1665(2006)号、2005年12月21日第1651(2005)号、2005年3月29日第1591(2005)号和2004年7月30日第1556(2004)号决议,以及关于苏丹的各项主席声明,
再次强调坚决致力于从事苏丹全国的和平事业,全面执行2005年1月9日《全面和平协定》,全面执行各方为解决达尔富尔冲突而商定的框架(《达尔富尔和平协议》),并制止在达尔富尔发生的暴力和凶残行为,
重申安理会认为《达尔富尔和平协议》为实现达尔富尔持久政治解决和持续安全提供了依据,对签署方未全面执行《协议》而且并非达尔富尔冲突所有当事方都签署了《协议》,深表遗憾
强烈关切地注意到持续不断的暴力行为、有罪不罚现象和由此造成人道主义局势的恶化,重申深为关切平民和人道主义救援人员的安全以及人道主义援助能否送达需要援助的人,并呼吁达尔富尔各方立即停止进攻行动,不再发动暴力袭击,
要求不得进行空中轰炸,不得在实施此类袭击的飞机上使用联合国标志,强烈敦促尚未同意参加2007年10月27日在利比亚举行的、由非盟/联合国调解进行的谈判的派别,立即同意参加谈判,并要求冲突各方力行克制,停止军事行动,以便为这些谈判创造积极气氛,
赞扬非洲联盟、秘书长、其各自特使和该区域领导人为促进达尔富尔和平与稳定所作的努力,重申对他们的全力支持,期待快速部署非盟/联合国达尔富尔混合行动(达尔富尔混合行动),并表示强烈支持非盟/联合国调解下的政治进程,
回顾秘书长根据第1591(2005)号决议第3段(b)任命、并经第1651(2005)号第1665(2006)号第1713(2005)号决议延长任期的专家组2007年4月13日的中期情况通报,注意到专家组提交第1591(2005)号决议所设委员会、目前正在审议的最后报告,并表示打算进一步研究专家小组的建议,并考虑适当的后续步骤,
强调必须遵守适用于联合国行动及参与此类行动人员的《宪章》中关于特权和豁免的各项规定以及《联合国特权和豁免公约》,
重申对苏丹主权、统一、独立和领土完整的承诺,并回顾睦邻、互不干涉及合作原则在该区域各国关系中的重要性,
认定苏丹局势继续对该区域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决定将最初根据第1591(2005)号决议任命、此前经第1651(2005)号第1665(2006)号第1713(2006)号决议延长任期的目前专家组的任务期限延长到2008年10月15日,并请秘书长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
2. 专家组至迟于2008年3月29日提供关于其工作的中期情况通报,至迟在本决议通过后90天,向第1591(2005)号决议第3段(a)所设委员会提交临时报告,并至迟在其任务期结束前30天,向安理会提交最后报告以及它的结论和建议;
3. 专家组在其活动中,酌情与非洲联盟驻苏丹特派团(非苏特派团)、接替非苏特派团的非洲联盟-联合国达尔富尔混合行动(达尔富尔混合行动)的行动作业以及与国际上推动达尔富尔政治进程的努力相互协调,为此还请专家组在其临时报告和最后报告中评估在减少冲突各方违反第1556(2004)号决议第7和第8段及第1591(2005)号决议第7段所规定措施的行为方面取得的进展,以及在减少政治进程阻碍因素方面取得的进展;
4. 敦促所有国家、联合国相关机构、非洲联盟和其他有关各方与委员会和专家组充分合作,尤其是提供它们所掌握的任何有关第1591(2005)号第1556(2004)号决议规定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
5.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5750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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