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2465号决议

2464(2019) 联合国安理会第2465(2019)号决议
S/RES/2465(2019)
2019年4月12日
发布机关: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2466(2019)
本作品收錄於《Portal:联合国安理会2019年决议

第8509次会议以15票赞成,0票反对通过

联合国 S/RES/2465 (2019)

安全理事会 Distr.: General
12 April 2019

第2465(2019)号决议

2019年4月12日安全理事会第8509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苏丹和南苏丹局势的决议和主席声明,特别是第1990(2011)2024(2011)2032(2011)2046(2012)2047(2012)2075(2012)2104(2013)2126(2013)2156(2014)2179(2014)2205(2015)2230(2015)2251(2015)2287(2016)2318(2016)2352(2017)2386(2017)2412(2018)2416(2018)2438(2018)2445(2018)号决议及S/PRST/2012/19S/PRST/2013/14号主席声明,以及安理会2012年6月18日、2012年9月21日、2012年9月28日、2013年5月6日、2013年6月14日、2014年2月14日、2014年3月17日、2014年12月11日和2015年11月27日向新闻界发表的谈话,

欣见联合边界核查与监测机制(边界核监机制)的落实工作取得进展,鼓励各方在此方面继续努力,同时注意到第2438(2018)号决议第3段所述措施未得以完全落实,

强调指出苏丹和南苏丹两国政府需根据安全理事会第2046(2012)号决议、非洲联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2012年4月24日路线图以及联合政治和安全机制2019年3月18日公报充分落实边界核监机制,

赞扬非洲联盟高级别执行小组和联合国阿卜耶伊临时安全部队(联阿安全部队)继续向各方提供协助,

表示注意到秘书长2018年8月20日的报告(S/2018/778),

确认阿卜耶伊以及苏丹与南苏丹边界沿线当前局势继续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1. 决定将第2024(2011)号决议以及第2075(2012)号决议第1段规定的联阿安全部队修订任务延长至2019年10月15日,还决定这将是最后一次任务延期,除非各方采取第3段所述具体措施;

2. 决定,到2019年10月15日,联阿安全部队的核定兵力上限将减少557人,除非安理会决定根据第1和第3段把第2024(2011)号决议以及第2075(2012)号决议第1段规定的修订任务期限延长;

3. 认定双方还应在标界方面取得可计量的进展,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1) 联阿安全部队和边界核监机制巡逻:继续给予长期许可,使联阿安全部队所有空中和地面巡逻能够实现充分的行动自由,包括在非军事化边界安全区内降落,并保持飞行申请提出后至迟72小时内100%予以核准的状态,

(2) 边界核监机制队部:双方均要求从阿布库萨/温库尔附近撤出部队,以便在该地点设立一个队部,

(3) 联合政治和安全机制:在任务期间召开至少两届联合政治和安全机制常会,为边界核监机制提供明确指导,

(4) 非军事化边界安全区:双方按照在2019年3月18日联合政治和安全机制内作出的承诺,完全撤出非军事化边界安全区,并将撤出情况通知联阿安全部队供后者核查,

(5) 过境走廊:根据联合政治和安全机制2019年3月18日的决议,开放六个商定的过境走廊,并与联阿安全部队一起核查这些走廊的运作和过境通行自由的情况,

(6) 标界:联合边境委员会和标界联委会举行至少两次会议,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各举行一次会议;根据联合边境委员会2019年3月12至14日会议的决议,最后确定标界联委会提交联合边境委员会的报告,其中列入商定、有争议和有主权主张的地区;为商定边界线的标界商定详细工作计划和预算;恢复标界讨论,包括在已签署各项协定的框架内就有争议地区进行谈判,

(7) 国家监测员:按照2019年3月18日联合政治和安全机制的商定,完成国家监测员的部署,以解决边界核监机制中尚未解决的人员短缺问题;

4. 鼓励非洲联盟高级别执行小组继续与各方互动协作,以解决悬而未决的边界争端;

5. 表示打算请秘书长根据当前的政治和安全局势,提出关于调整联阿安全部队任务,包括关于联阿安全部队对边界核监机制的支助的最新建议,以便为联阿安全部队可行的撤出战略创造条件;

6. 秘书长至迟于2019年9月15日向安理会书面通报根据本决议第3段所采取的任何步骤的执行进展情况;

7.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1.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2.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3.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信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信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