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2513号决议
← | 2512(2020) | 联合国安理会第2513(2020)号决议 S/RES/2513(2020) 2020年3月10日 发布机关: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
2514(2020) |
第8742次会议以15票赞成,0票反对通过 |
联合国 | S/RES/2513 (2020) |
安全理事会 | Distr.: General 10 March 2020 |
第2513(2020)号决议
2020年3月10日安全理事会第8742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阿富汗的决议,特别是第2255(2015)、2344(2017)、2489(2019)和2501(2019)号决议,以及2018年1月19日安理会主席声明(S/PRST/2018/2),
强调指出联合国将与其援助特派团即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联阿援助团)一起继续在促进阿富汗和平与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重申对阿富汗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的坚定承诺,重申支持一个和平、稳定和繁荣的阿富汗,
知悉阿富汗人民广泛和殷切要求实现持久和平和结束战争,确认唯有通过阿富汗主导、阿富汗自主的和平进程,包容各方地谈判达成政治解决,才能实现可持续和平,
欢迎为推进和解加紧努力,欢迎和鼓励阿富汗的所有区域和国际伙伴继续努力支持阿富汗的和平、和解和发展,
欢迎美国与塔利班之间的会谈促成全国暴力减少期,欢迎与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协商,以期创造有利于和平谈判的环境,促成更大的行动自由,并减少平民伤亡,强调指出必须持续努力,继续减少暴力,
强调必须支持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的能力建设,特别是阿富汗国防和安全部队以及阿富汗国家警察保障国家安全和打击恐怖主义的能力,
欢迎立即努力启动包容各方的阿富汗人内部谈判,旨在确保达成持久和平解决办法,结束阿富汗冲突,确保阿富汗永远不再成为国际恐怖主义的庇护港,
欢迎塔利班承诺防止包括基地组织在内的任何团体或个人利用阿富汗领土威胁其他国家的安全,并承诺参加阿富汗人内部谈判,以期与所有各方讨论商定政治解决办法以及永久全面停火的日期和方式,包括联合执行机制,
重申必须确保阿富汗领土不被基地组织、伊黎伊斯兰国或其他国际恐怖主义团体用于威胁或攻击任何其他国家,确保无论是塔利班还是任何其他阿富汗团体或个人都不得支持在任何其他国家领土上活动的恐怖主义分子,
铭记阿富汗所有各方亟需打击世界毒品问题,旨在制止源自阿富汗的鸦片流动,
指出,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不为联合国所承认,而且,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不支持恢复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
1. 欢迎《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与美利坚合众国推动阿富汗实现和平联合声明》(《联合声明》)(S/2020/185,作为附件A附于本决议)和《美利坚合众国与塔利班推动阿富汗实现和平协定》(《协定》)(S/2020/184,作为附件B附于本决议)促成为结束战争迈出重要步子,为阿富汗人内部谈判开启大门;
2. 确认和鼓励联合国及国际和区域伙伴持续支持和平事业并不断作出重要贡献,包括多个国家愿意促成或召集阿富汗人内部谈判,以实现政治解决和永久全面停火;
3. 欢迎阿富汗所有各方打算顾及《联合声明》和《协定》,谋求成功地谈判达成包容的政治解决和永久全面停火;强调妇女、青年和少数群体有效和有意义参与的重要性,申明任何政治解决办法都必须保护妇女、青年和少数群体等所有阿富汗人的权利,尊重阿富汗人对实现持久和平与繁荣的强烈期盼,必须响应阿富汗人对保持和巩固2001年以来取得的经济、社会、政治和发展成就的强烈期盼,包括坚持法治,遵守阿富汗的国际义务,改进包容和责任到位的治理;
4. 敦促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推进和平进程,包括为此而通过一个多样化和包容各方的谈判小组参加阿富汗人内部谈判,谈判小组由阿富汗政治和民间社会领导人包括妇女组成;
5. 促请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和塔利班诚意采取更多建立信任措施,为迅速开启和成功完成阿富汗人内部谈判和实现持久和平创造有利条件,包括进一步减少暴力以大幅减少平民特别是儿童的伤亡,便利在达成永久全面停火协议之前国际社会增加对阿富汗的支持,以及释放囚犯;
6. 促请所有国家给予全力支持,推动成功谈判达成一项全面和可持续的和平协定,从而结束战争,造福所有阿富汗人,促进区域稳定和全球安全;
7. 表示准备在阿富汗人内部谈判启动后,考虑根据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开始审查根据第1988(2011)号决议建立和维持的名单上个人、团体、企业和实体的指认情况,以支持和平进程,敦促所有国家毫不拖延地在本国进行审查,同时铭记,塔利班进一步减少暴力、持续努力推进阿富汗人内部谈判以及以其他方式停止从事或支持威胁阿富汗和平、稳定与安全的行动或没有行动,将对审查产生影响;
8. 欢迎国际社会正在开展工作,准备向阿富汗全境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和发展援助,以期满足人道主义需求,促进和解,扩大和平红利,还欢迎为区域发展努力开展区域合作,强调指出国际和区域经济合作促进阿富汗重建的重要性;
9. 请秘书长在按照第2489(2019)号决议第9段要求提交的关于阿富汗的报告中列入与本决议所述努力有关的新情况;
10.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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