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536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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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7月18日
第536(1983)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听取了黎巴嫩共和国外交部长的发言,
回顾其有关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的第425(1978)和426(1978)号决议及其后各项决议,
并回顾其第508(1982)、509(1982)和520(1982)号决议及其关于黎巴嫩局势的所有其他决议,
重申强烈支持黎巴嫩在其国际公认的疆界内的领土完整、主权和政治独立,
注意到1983年7月5日黎巴嫩常驻代表给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
研究了秘书长的报告,并注意到他在报告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应黎巴嫩政府的请求,
1.决定将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当前的任务期限临时再延长三个月,即至1983年10月19日止;
2.要求所有有关各方同联黎部队合作,以便其全面执行第425(1978)和426(1978)号决议及安全理事会有关决定所规定的任务;
3.请秘书长就这方面的进展情况向安理会提出报告。
第2456次会议以13票对0票,2票弃权(波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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