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政府公報 (民國元年1月29日)

臨時政府公報
中華民國元年元月二十九日 第一號
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
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1月29日
1912年1月29日
臨時政府公報 (民國元年1月30日)
#臨時大總統誓詞 頁3
  1. 臨時大總統宣言書 頁3-6
  2. 告海陸軍士文 頁6-8
  3. 勸告北軍將士宣言書 頁8-10
  4. 祝參議院開院文 頁10-11
  5. 修正「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 頁11-13
  6. 衛戍總督呈報委任分區司令官(附南京衛戍分區司令官條例) 頁13-16
  7. 南京去電9則 頁16-19
  8. 武昌來電 頁20
  9. 河東來電 頁20-21
  10. 臨時政府公報暫定則例 頁23

令示 编辑

臨時大總統誓詞 编辑

顛覆滿清專制政府,鞏固中華民國,圖謀民生幸福,此國民之公意,文實遵之,以忠於國,為衆服務。至專制政府既倒,國内無變乱,民國卓立於世界,為列邦公認,斯時文當觧臨時大縂統之職,謹以此誓於國民。

臨時大總統宣言書 编辑

中華民國締造之始,而文以不德,膺臨時大總統之任,夙夜戒懼,慮無以副國民之望。夫中國專制政治之毒,至二百餘年來而滋甚,一旦以國民之力踣而去之,起事不過數旬,光復已十餘行省,自有歷史以來,成功未有如是之速也。國民以為於內無統一之機關,於外無對待之主體,建設之事更不容緩,於是以組織政府之責相屬。自推功讓能之觀念以言,文所不敢任也;自服務盡責之觀念以言,則文所[1]不敢辭也。是用黽勉從國民之後,能盡掃專制之流毒,確定共和,以達革命宗旨,完國民之志願,端在今日。敢披瀝肝胆,為國民告:國家之本,在於人民。合漢、滿、蒙、回、藏諸地為一國,即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是曰民族之統一。武漢首義,十數行省先後獨立。所謂獨立,對於清廷為脫離,對於各省為聯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動既一,決無歧趨,樞機成於中央,斯経緯周於四至,是曰領土之統一。血鐘一鳴,義旗四起,擁甲帶戈之士遍於十餘行省。雖編製或不一,號令或不齊,而目的所在則無不同。由共同之目的,以為共同之行動,整齊劃一,夫豈其難,是曰軍政之統一。國家幅員遼濶,各省自有其風氣所宜。前此清廷强以中央集權之法行之,以遂其偽立憲之術;今者各省聫合,互謀自治,此後行政,期於中央政府與各省之闗係調劑得宜。大綱既挈,條目自舉,是曰內治之統一。滿清時代,藉立憲之名,行歛財之實,雜捐苛細,民不聊生。此後國家経費,取給於民,必期合於理財學理,而尤在改良社會経濟組織,使人民知有生之樂,是曰財政之統一。以上數者,為政務之方針,持此進行,庶無大過。若夫革命主義,為吾儕所昌言,萬國所同喻,前此雖屢起屢躓,外人無不鑒其用心。弥月以來,義旗飆發,諸友邦對之抱和平之望,持中立之態,而報紙及輿論尤每表其同情。鄰誼之篤,良足深謝。臨時政府成立以後,當𥁞文明國應𥁞之義務,以期享文明國應享之權利。滿清時代辱國之舉措與排外之心理,務一洗而去之。持和平主義,與我友邦益增睦誼,將使中國見重於國際社會,且將使世界漸趋於大同。循序以進,不為倖獲。對外方針,實在於是。夫民國新建,外交內政百緒繁生,文自顧何人,而克勝此?然而臨時之政府,革命時代之政府也。十餘年來從事於革命者,皆以誠摯純潔之精神𢧐勝其所遇之艱難。即使後此之艱難遠逾於前日,而吾人惟保此革命之精神,一徃而莫之能阻,必使中華民國之基礎確定於大地,然後臨時政府之職務始盡,而吾人始可告無罪於國民也。今以與我國民初相見之日,披布腹心,惟我四萬萬同胞共鑒之。

告海陸軍士文 编辑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文敬告我全國海陸軍將士:蓋聞捍族衛民者,軍人之天職;朝乾夕惕者,君子之用心。自逆胡猾夏,盗據神州,奴使吾民,驅天下俊傑勇健之士而入卒伍,以固其專制自恣之謀。我軍人之俯首戢耳以聽其鞭策者,亦既二百六十有餘年。豈誠甘心為異族效命哉。勢劫於滛威,則本心之良能無由發見也。乃者義師起於武漢,旬月之間,天下響應。雖北寇崛強,困獸有猶鬥之念;遺孽負固,瘈犬存反囓之心。賴諸將士之𤫊,力征経營,卒復舊都,保據天塹,民國新基於是始奠。此不獨歴風霜冒彈雨致命疆塲之士,其毅魄為可矜,即凡以一成[2]一旅脫𩀌滿清之羁絏,以趋光復之旗下者,其有造於漢族,皆吾國四萬萬人所不能忘也。曠觀世界歴史,其能成改革大業者,皆必有甲胄之士反戈內向,若土若葡,其前例矣。吾國軍人伏處異族專制之下最久,慷慨激烈之氣蓄之也深,則其發之也速。同一軍也,為漢𢧐則奮,為滿𢧐則潰;同一艦也,為漢用則勇,為滿用則怯。凡此攻城克敵之豐功,皆吾將士有勇知方之表證。內外覘國者,徒致嘆於吾國成功之迅速為從來所未有;文獨有以知吾海陸軍將士皆深明乎民族民種之大義,故能一致進行,知死不避,以成此烈也。文奔走海外垂二十年,心懷萬端,百未償一。賴國人之力得返故土,重睹漢儀。諸君子以北虜未滅,志切同仇,不以文為無似,責以臨時大縂統之任。文內顧菲材,懼無以當。顧觀於吾陸海軍將士之同心戮力,功成不居,而有以知共和民國之必將有成也。用敢勉策駑鈍,以從吾人之後。願吾海陸將士,上下軍人,共勵初心,守之勿失。弗嬰心小忿而釀鬩牆之譏,弗藉口共和而昧服從之義,弗怠弛以遺遠寇,弗驕矜以誤事機。擁樹民國,立於泰山磐石之安,則不獨克𥁞軍人之天職,而吾黄漢民族之精神且發揚流行於無極。文之望也,敢布腹心,唯共鑒之。

勸告北軍將士宣言書 编辑

民國光復,十有七省,義旗雖舉,政體未立。凡對內對外諸問題,舉非有統一之機關,無以達革新之目的。此臨時政府所以不得不亟為組織者也。文以薄德,謬承公選,效忠服務,義不容辭,用是不揣綿薄,暫就臨時之任,藉以維秩序而圖進行。一俟民國會議舉行之後,政體觧决,大局略定,敬當遜位,以待賢明。區區此心,天日共鑒,凡我同胞,備聞此言。惟是和平雖有可望,戰局尚未終結。凡我籍隸北軍諸同胞,同為漢族,同是軍人,舉足重軽,動闗大局。竊以為有不可不注意者數事,敢就鄙吝,為我諸同胞正告之:此次戰事遷延,亦既數月,塗炭之慘,延亘各地。以滿人竊位之私心,開漢族仇殺之慘禍,操戈同室,貽笑外人。我諸同胞不可不注意者此其一。古語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是知民心之所趋,即國體之所由定也。今禹域三分,光復逾二,雖有孫吴之智,賁育之勇,亦詎能為滿廷挽此既倒之狂瀾乎。我諸同胞不可不注意者此其二。民國新成,時方多事,執干戈以衛社稷,正有志者建功樹業之時。我諸同胞如不明燭幾先,即時反正,他日若大功既定,效用無門,豈不可惜。我諸同胞不可不注意者此其三。要之,義師之起,應天順人,掃專制之餘威,登國民於袵席,此功此責,乃文與諸同胞共之者也。如其洞觀大勢,消釋嫌疑,同舉義旗,言歸於好,行見南北無衝突之憂,國民蒙共和之福。國基一定,選賢任能,一秉至公。南北軍人同為民國干城,决無歧視。我諸同胞當審斯義,早定方針,無再觀望,以貽後日之悔。敢布腹心,唯圖利之。

祝參議院開院文 编辑

中華民國既建,越二十有八日,參議機闗乃得正式成立;文誠忻喜慶慰,謹掬中懷之希望,告諸參議諸君子之前而為之辭曰:人有恆言:革命之事,破壞難,建設尤難。夫破懷云者,仁人志士,任侠勇夫,苦心焦慮於隐奧之中,而喪元斷脰於危難之際,此其艱難困苦之狀,誠有人所不及知者。及一旦事機成熟,倏然而發,若洪波之决危堤,一㵼千里,雖欲禦之而不可得,然後知其事似難而實易也。若夫建設之事則不然。建一議,贊助者居其前,則反對者居其後矣;立一法,今日見為利,則明日見為獘矣。又况所議者,國家無窮之基;所創者,亘古未有之制。其得也,五族之人受其福;其失也,五族之人受其禍。嗚呼,破壞之難,各省志士先之矣;建設之難,則自今日以徃,諸君子與文所黽勉仔肩,而弗敢推謝者也。矧為北虜未滅,戰雲方急,立法事業,在在與戎機相待為用,破壞建設之二難,畢萃於茲。諸君子勉哉!各𥁞乃智,竭乃力,以固民國之始基,以揚我族之大烈,則不徒文一人之頌禱,其四萬萬人實嘉賴之。

法制 编辑

修正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 编辑

第一章 臨時大總統、副總統 编辑

第一條 编辑

臨時大總統、副總統由各省代表選舉之,以得票滿投票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者為當選代表,投票權每省以票為限。

第二條 编辑

臨時大總統有統治全國之權。

第三條 编辑

臨時大總統有統帥海陸軍之權。

第四條 编辑

臨時大總統得參議院之同意,有宣戰、媾和、締結條約之權。

第五條 编辑

臨時大總統得制定官制官規,兼任免文武職員,但制定官制暨任免國務各員及外交專使須參議院之同意。

第六條 编辑

臨時大總統得參議院之同意有設立臨時中央審判所之權。

第七條 编辑

臨時副總統於大總統因故去職時得升任之,但於大總統有故障不能視事時,得受大總統之委任代行其職權。

第二章 參議院 编辑

第八條 编辑

參議院以各省都督府所派之參議員組織之。

第九條 编辑

參議員每省以三人為限,其派遣方法由各省都督府自定之。

第十條 编辑

參議開會議時,各參議員有一表決權。

第十一條 编辑

參議院之職權如左[3]

  • 一 議第四條及第六條事件
  • 二 承諾第五條事件
  • 三 議決臨時政府之預算
  • 四 檢查臨時政府之出納
  • 五 議決全國統一之稅法幣制及發行公債事件
  • 六 議決暫行法律
  • 七 議決臨時大總統交議事件
  • 八 答復臨時大總統咨詢事件
第十二條 编辑

參議院會議時,以到會參議員過半數之所決為準。但關於第四條事條,非有到會議員三分之二之同意,不得決議。(未完)

衛戍總督呈報委任分區司令官 编辑

南京衛戍總督為呈報事:竊照南京衛戍,地面曠潤,應分區設立衛戍司令官,以保衛治安,維持秩序。昨経面陳大總統鈞聼在案,茲查有胡令宣堪以派充西南區衛戍司令官,陳煦亮堪以派充東區衛戍司令官,何元山堪以派充北區衛戍司令官,業由總督分別委任。惟查城廂內外,地段亙綿,現聞搶劫頻仍,亟應先就原有軍隊分區佈置,以資彈壓。胡令宣原帶練軍兩營,何元山原帶先鋒隊一營,陳煦亮原有守城協練兵約三百餘名,暫令各帶原隊分段巡邏。一面另行編制頒發遵守,並先由總督擬定條例,饬令互相聯絡,認真擔任。嗣後遇有地方搶劫之案,即責成各該司令官捕拿懲辦,不得推諉。至該員等曾任專閫,此次委任分區衛戍司令官,擬請以原有官階比照新官制等級,酌給薪俸,以示優異。理合將擬定條例先行具文呈報,仰乞垂鑒。須至呈者。附條例。

南京衛戍分區司令官條例 编辑

第一條 编辑

南京衛戍地面曠濶,應分區設立衛戍司令官,維持地方之治安及秩序。其分區如左:

  • 一:自漢西門經中正街,東至通濟門,南至南門及各門外,為衛戍西南區
  • 二:自漢西門經中正街,至盧妃巷口,北轉至土街口,經新街口至豐潤門,達下關江外及各門外,為衛戍北區
  • 三:自通濟門經中正街,至盧妃巷口,沿北區界至豐潤門,又東至朝陽門及各門外,為衛戍東區

第二條 编辑

衛戍司令官直隸衛戍總督,擔任所管區內任務。該管區內如有事故,均歸該衛戍司令官專責。

第三條 编辑

衛戍司令官因實行其任務,除直接總統帶警備隊外(警備隊編製另定頒布),遇必要時,得直接招集附近之警察及憲兵協助。

第四條 编辑

衛戍司令官凡该管區内之城門稽守,歸其專責;遇交界處所,各應互相辦理。

第五條 编辑

衛戍司令官對於地方有騷擾時,得直接以兵力從事,同時報告總督府;遇有大幫匪徒,得直接請援於附近軍隊司令官協助。

第六條 编辑

衛戍司令官於其區內之暴徒罪犯等,得有迳行捕拏之權;如遇時機緊迫,不及送總督府核辦時,亦得就地按法處置。

第七條 编辑

衛戍司令官所施行一切勤務,除遵照衛戍規則所定之外,得臨時自行酌定辦理,一面報告總督府。

第八條 编辑

本條例為暫行章則,遇有未盡事宜,隨時增補;至戒嚴時,照戒嚴令行之。

電報 编辑

南京去電 编辑

  • 廣東陳都督及各省都督鑒:近聞各省時有仇殺保皇黨人事。彼黨以康梁為魁首,棄明趋暗,眾所周知。然皆係受康、梁三數人之蠱惑,故附和入會者,尚不能解保皇黨名義。猶之赤子陷穽,自有推墮之人;受人欺者,自在可矜之列。今茲南紀肅清,天下曠蕩,舊染污俗,咸與維新,法令所加,祗問其現在有無違犯,不得執既往之名稱以為罪罰。至於挟私復怨,藉是為名,擅行仇殺者,本法之所不恕,亟宜申明禁令,庶幾海隅蒼生,咸得安堵。特此電告。總統孫文。勘。南京去電。
  • 廣東陳競存都督及中國同盟會公鑒:近聞在嶺東之同盟會、光復會不能調和,日生軋轢。按同盟、光復二會,在昔同為革命黨之團體。光復會初設,實在上海,無過四五十人。其後同盟會興於東京,光復會亦漸渙散。二黨宗肯,初無大異,特民主主義之說稍殊耳。最後同盟會行及嶺外,外暨南陽;光復會亦繼續前迹,以南部為根基,推東京為主幹。當其初興,入會者本無爭競,不意推行嶺表,漸有差池,概不圖其實際,惟以名號為爭端,則二會之公咎也。同盟會實行革命之歷史,粵人知之較詳,不待論述。光復會則有徐錫麟之殺恩銘,熊成基之襲安慶,近者攻上海、復浙江、下金陵,則光復會新舊部人皆與有力,其功表見於天下。兩會欣戴宗國,同仇建虜,非祗良友,有如弟昆。從前茲一二首領政見稍殊,初無闗[4]於全體;今茲民國新立,建虜未平,正宜協力同心,以達共同之目的,豈有猜弍而生鬩牆?為此馳電傳之。應隨時由貴都督解釋調處。同盟、光復二會會員尤宜共知此義。雖或有少數人之衝突,亦不可不慎其微漸,以免黨見橫生,而負一般社會之期許。切切。總統孫文。勘。南京去電。
  • 四川都督府轉資州分府:報載劉光漢在貴處被拘。劉君雖隨端方入蜀,非其本意。大總統已電貴府釋放,由貴部護送劉君來部,以崇碩學。教育部。宥。南京去電。
  • 四川資州軍政府署鑒:劉光漢被拘,希派人護送來甯,勿苛待。總統府。宥。南京去電。
  • 上海陳都督其美鑒:趙珊林為吾黨舊同志,去歲新軍反正之役,頗為出力。今聞因事繁獄,請念前功,即予省釋。孫文。宥。南京去電。
  • 煙台代理都督杜並轉各界鑒:電悉。即令胡都督先行來煙。總統文。宥。南京去電。
  • 煙台電局即送闗外都督藍天蔚鑒:迭接山東來電,促胡都督瑛赴煙,已令其即行。尊處所属海陸軍,希届時飭令恊同籌應一切,是要。總統文。宥。南京去電。
  • 江蘇莊都督鑒:頃接江北總參謀孫岳電稱:“選派參議員,係事前曾派商貴都督如何分額,迄未接覆。維時已迫,故就該處選派三員前來。今経參議院均予取銷,將來江北痛苦,無可代達。懇予撥額”等因。查江北地方廣要,酌參議員額一名,以便其闗切陳議,亦是寶情。合行電商貴都督,取銷一名,即由江北選充,俾得均平,而裨政要為荷。總統孫文。敬。南京去電。
  • 津浦路站電局速送廣東北伐軍司令姚雨平、協統林震鑒:聞我軍昨夜得勝,追敵數十里,足見士卒用命。深堪嘉許。總統孫文。勘。南京去電。

武昌來電 编辑

南京孫大總統、上海伍外交總長鑒:停戰期限將滿,和議尚未告成。聞滿清已簡放張勳為南京總督,揆此情形,顯係滿清不願意共和,徒廢時期,以疲我軍士。此停戰期滿,彼方若不決定退位,共同組織共和民國,再議展期,絕不承認。曲實在彼,即前次所提待遇從優之條件,一律取銷。鄂中全體軍士均已預備作戰,誓不願與滿清共和,再不可聽其狡展,致遏我軍義勇之氣。請大總統、外交總長將種種情形通告各國是幸。元洪。廿六號。

河東來電 编辑

孫大總統、黃內閣陸軍部長、黎副總統暨各省都督、各軍政分府均[5]鑒:敝省自九月八日起義後,即聫[6]合吳祿貞攻取北京。奈兵單械少,吳又被害;袁賊遠交近攻之策,陽與省議和,暗調第三鎮全部及第六鎮混成協於十月十八日晚猛攻娘子闗,連攻四日夜,終以兵單彈完敗歸太原,清軍乘勢進迫省城,大事殺傷。閻都督因顧全民命,分路退出。閻率兵四千余,北占大同,與巡防義軍協攻歸化城,以作根據。彭福齡帶兵二千余,南攻河東地,已克復潞城,與秦軍聫合,不日進攻河南,此太原失守後之情形也。清軍有意違約,袁賊居心奸險。望早日聫師北伐,除彼妖孽。再,晉省鎗少彈完,即乞顧全大局,伏賜接濟,寄由陝西轉遁河東為盼。晉軍軍務部長溫士全叩。真。

本報暫定則例 编辑

一 本報爲臨時政府刊行,故定名爲臨時政府公報

二 本報以宣布法令、發表中央及各地政事爲主旨

三 本報暫定門類六,曰令示、曰法制、曰紀事、曰電報、曰抄譯外報、曰雜報,其子目見前

四 本報日出一冊,如遇國家紀念日,政府停止辦公時,本報亦休刊一日

五 政府對於各地所發告示或宣布法律,凡載登本報者公文未到,以本報到後爲有效

六 凡各官署皆有閱購本報之義務。唯具印文請領者,定價五折徵納,餘另詳前價日表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1月29日至4月5日的《臨時政府公報》(南京臨時政府)。依據《大清著作權律》第三十一條,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不適用著作權保護,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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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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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文檔中“所”字異體字不在字庫中,故皆以“所”字代
  2. 同“城”。
  3. 原件中方向。受格式所限,列於下方。
  4. 古同“關”。
  5. 通“鈞”
  6. 古同“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