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菴集/紀年
公姓金。諱絿。字大柔。光州人。自號自菴。晩謫南海。又號栗谷病叟。曾祖諱禮蒙。禮曹判書。贈諡文敬公。祖諱性源。成均館司藝。贈吏曹參判。考諱季文。大興縣監。贈承政院左承旨。縣監公娶丹城縣監李兼仁女。生公。
弘治元年戊申〈九月二十八日。公生於漢都東部燕熹坊第。〉
弘治二年己酉
弘治三年庚戌
弘治四年辛亥
弘治五年壬子
弘治六年癸丑〈公六歲。是年。作石榴詩。公天質凜然。已如成人。冬。有頭瘡翦髮。人有愛公者恐爲風傷。以貂皮耳掩授之。公辭謝曰。他人之物。不可虛受。竟不取。一時聞者莫不異之。〉
弘治七年甲寅
弘治八年乙卯〈公八歲。是年。作烏鵲橋詩。〉
弘治九年丙辰
弘治十年丁巳
弘治十一年戊午
弘治十二年己未
弘治十三年庚申
弘治十四年辛酉
弘治十五年壬戌
弘治十六年癸亥〈公年十六歲。是年。以長樂宮記。魁漢城試。〉
弘治十七年甲子
弘治十八年乙丑
正德元年丙寅
正德二年丁卯〈公二十歲。是年九月初七日。中司馬兩魁。科製幷見集中。考官批生員試卷曰。退之作之。羲之書之。〉
正德三年戊辰
正德四年己巳
正德五年庚午
正德六年辛未
正德七年壬申
正德八年癸酉〈公二十六歲。是年春三月。登韓忠榜別試第二。科製見于下。四月初二日。拜承文院副正字。七月十五日。拜弘文館正字兼春秋館記事官。〉
正德九年甲戌〈公二十七歲。是年七月初八日。拜行弘文著作。八月二十一日。拜守弘文博士。〉
正德十年乙亥〈公二十八歲。是年二月十六日。拜守弘文副修撰。十月初四日。拜守弘文修撰。加兼承文校檢。十一月十四日。移拜守吏曹佐郞。〉
正德十一年丙子〈公二十九歲。是年七月十七日。以司果兼承文校檢。拜守成均典籍。選知製敎。九月初三日。拜守弘文副校理兼春秋館記注官,承文院校理。〉
正德十二年丁丑〈公三十歲。是年二月二十五日。降資。守弘文修撰兼承文院校檢。六月二十八日。還授降資。七月初八日。復拜弘文副校理。十月十九日。特加。幷授司諫院獻納。〉
正德十三年戊寅〈公三十一歲。是年正月初五日。拜守工曹正郞。十七日。拜守禮曹正郞。十九日。拜守弘文校理。五月十六日。拜守吏曹正郞。九月初三日。拜守弘文應敎兼春秋館編修官,藝文館應敎,承文院校勘。九月日。拜弘文館典翰兼承文參校。二十五日。拜守司諫院司諫兼成均司成。十一月十七日。拜守掌樂院正,知製敎兼成均司成,承文參校。〉
正德十四年己卯〈公三十二歲。是年三月初五日。拜守弘文館直提學兼編修官,藝文館應敎,成均司成,承文參校。十三日。拜承政院同副承旨兼春秋館修撰官。四月二十八日。拜左副承旨。六月二十三日。拜右承旨。廿六日。拜弘文館副提學,知製敎兼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十一月十六日。逮繫金吾。十七日。謫南海絶島。〉
正德十五年庚辰〈公三十三歲。是年。在南海。〉
正德十六年辛巳〈公三十四歲。是年。在南海。〉
嘉靖元年壬午〈公三十五歲。是年。在南海。〉
嘉靖二年癸未〈公三十六歲。是年。在南海。〉
嘉靖三年甲申〈公三十七歲。是年。在南海。〉
嘉靖四年乙酉〈公三十八歲。是年。在南海。〉
嘉靖五年丙戌〈公三十九歲。是年。在南海。正月初八日。遭父喪。〉
嘉靖六年丁亥〈公四十歲。是年。在南海。〉
嘉靖七年戊子〈公四十一歲。是年。在南海。十一月十四日。又遭母喪。〉
嘉靖八年己丑〈公四十二歲。是年。在南海。〉
嘉靖九年庚寅〈公四十三歲。是年。在南海。〉
嘉靖十年辛卯〈公四十四歲。是年。蒙赦。將歸禮山。繼聞防啓量移臨陂之命。故身赴湖南。而家眷則送禮山。〉
嘉靖十一年壬辰〈公四十五歲。是年。在臨陂。〉
嘉靖十二年癸巳〈公四十六歲。是年。蒙赦。四月初旬日。來拜禮山宗敬里考妣墓所。是日。至山所前浦土橋上。空中墮馬。因致大傷。〉
嘉靖十三年甲午〈公四十七歲。是年。還授職帖。十一月十六日。捐世於禮山西面王子池別莊。〉
萬曆十九年辛卯〈公捐世後五十七年〉是年五月二十二日。以中廟戊寅歲。南衮等入京辨誣時。用先生撰表得請。故參光國原從功一等。追贈縣監公爵承政院左承旨。贈先生爵嘉善大夫吏曹參判兼弘文館提學,藝文館提學。同知經筵,義禁府,春秋館,成均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