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自庵纪年录
1659年
附录

公姓金。讳絿。字大柔。光州人。自号自庵。晩谪南海。又号栗谷病叟。曾祖讳礼蒙。礼曹判书。赠谥文敬公。祖讳性源。成均馆司艺。赠吏曹参判。考讳季文。大兴县监。赠承政院左承旨。县监公娶丹城县监李兼仁女。生公。

弘治元年戊申九月二十八日。公生于汉都东部燕熹坊第。

弘治二年己酉

弘治三年庚戌

弘治四年辛亥

弘治五年壬子

弘治六年癸丑公六岁。是年。作石榴诗。公天质凛然。已如成人。冬。有头疮翦发。人有爱公者恐为风伤。以貂皮耳掩授之。公辞谢曰。他人之物。不可虚受。竟不取。一时闻者莫不异之。

弘治七年甲寅

弘治八年乙卯公八岁。是年。作乌鹊桥诗。

弘治九年丙辰

弘治十年丁巳

弘治十一年戊午

弘治十二年己未

弘治十三年庚申

弘治十四年辛酉

弘治十五年壬戌

弘治十六年癸亥公年十六岁。是年。以长乐宫记。魁汉城试。

弘治十七年甲子

弘治十八年乙丑

正德元年丙寅

正德二年丁卯公二十岁。是年九月初七日。中司马两魁。科制幷见集中。考官批生员试卷曰。退之作之。羲之书之。

正德三年戊辰

正德四年己巳

正德五年庚午

正德六年辛未

正德七年壬申

正德八年癸酉公二十六岁。是年春三月。登韩忠榜别试第二。科制见于下。四月初二日。拜承文院副正字。七月十五日。拜弘文馆正字兼春秋馆记事官。

正德九年甲戌公二十七岁。是年七月初八日。拜行弘文著作。八月二十一日。拜守弘文博士。

正德十年乙亥公二十八岁。是年二月十六日。拜守弘文副修撰。十月初四日。拜守弘文修撰。加兼承文校检。十一月十四日。移拜守吏曹佐郞。

正德十一年丙子公二十九岁。是年七月十七日。以司果兼承文校检。拜守成均典籍。选知制教。九月初三日。拜守弘文副校理兼春秋馆记注官,承文院校理。

正德十二年丁丑公三十岁。是年二月二十五日。降资。守弘文修撰兼承文院校检。六月二十八日。还授降资。七月初八日。复拜弘文副校理。十月十九日。特加。幷授司谏院献纳。

正德十三年戊寅公三十一岁。是年正月初五日。拜守工曹正郞。十七日。拜守礼曹正郞。十九日。拜守弘文校理。五月十六日。拜守吏曹正郞。九月初三日。拜守弘文应教兼春秋馆编修官,艺文馆应教,承文院校勘。九月日。拜弘文馆典翰兼承文参校。二十五日。拜守司谏院司谏兼成均司成。十一月十七日。拜守掌乐院正,知制教兼成均司成,承文参校。

正德十四年己卯公三十二岁。是年三月初五日。拜守弘文馆直提学兼编修官,艺文馆应教,成均司成,承文参校。十三日。拜承政院同副承旨兼春秋馆修撰官。四月二十八日。拜左副承旨。六月二十三日。拜右承旨。廿六日。拜弘文馆副提学,知制教兼经筵参赞官,春秋馆修撰官。十一月十六日。逮系金吾。十七日。谪南海绝岛。

正德十五年庚辰公三十三岁。是年。在南海。

正德十六年辛巳公三十四岁。是年。在南海。

嘉靖元年壬午公三十五岁。是年。在南海。

嘉靖二年癸未公三十六岁。是年。在南海。

嘉靖三年甲申公三十七岁。是年。在南海。

嘉靖四年乙酉公三十八岁。是年。在南海。

嘉靖五年丙戌公三十九岁。是年。在南海。正月初八日。遭父丧。

嘉靖六年丁亥公四十岁。是年。在南海。

嘉靖七年戊子公四十一岁。是年。在南海。十一月十四日。又遭母丧。

嘉靖八年己丑公四十二岁。是年。在南海。

嘉靖九年庚寅公四十三岁。是年。在南海。

嘉靖十年辛卯公四十四岁。是年。蒙赦。将归礼山。继闻防启量移临陂之命。故身赴湖南。而家眷则送礼山。

嘉靖十一年壬辰公四十五岁。是年。在临陂。

嘉靖十二年癸巳公四十六岁。是年。蒙赦。四月初旬日。来拜礼山宗敬里考妣墓所。是日。至山所前浦土桥上。空中堕马。因致大伤。

嘉靖十三年甲午公四十七岁。是年。还授职帖。十一月十六日。捐世于礼山西面王子池别庄。

万历十九年辛卯公捐世后五十七年是年五月二十二日。以中庙戊寅岁。南衮等入京辨诬时。用先生撰表得请。故参光国原从功一等。追赠县监公爵承政院左承旨。赠先生爵嘉善大夫吏曹参判兼弘文馆提学,艺文馆提学。同知经筵,义禁府,春秋馆,成均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