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自菴紀年錄
1659年
附錄

公姓金。諱絿。字大柔。光州人。自號自菴。晩謫南海。又號栗谷病叟。曾祖諱禮蒙。禮曹判書。贈諡文敬公。祖諱性源。成均館司藝。贈吏曹參判。考諱季文。大興縣監。贈承政院左承旨。縣監公娶丹城縣監李兼仁女。生公。

弘治元年戊申九月二十八日。公生於漢都東部燕熹坊第。

弘治二年己酉

弘治三年庚戌

弘治四年辛亥

弘治五年壬子

弘治六年癸丑公六歲。是年。作石榴詩。公天質凜然。已如成人。冬。有頭瘡翦髮。人有愛公者恐爲風傷。以貂皮耳掩授之。公辭謝曰。他人之物。不可虛受。竟不取。一時聞者莫不異之。

弘治七年甲寅

弘治八年乙卯公八歲。是年。作烏鵲橋詩。

弘治九年丙辰

弘治十年丁巳

弘治十一年戊午

弘治十二年己未

弘治十三年庚申

弘治十四年辛酉

弘治十五年壬戌

弘治十六年癸亥公年十六歲。是年。以長樂宮記。魁漢城試。

弘治十七年甲子

弘治十八年乙丑

正德元年丙寅

正德二年丁卯公二十歲。是年九月初七日。中司馬兩魁。科製幷見集中。考官批生員試卷曰。退之作之。羲之書之。

正德三年戊辰

正德四年己巳

正德五年庚午

正德六年辛未

正德七年壬申

正德八年癸酉公二十六歲。是年春三月。登韓忠榜別試第二。科製見於下。四月初二日。拜承文院副正字。七月十五日。拜弘文館正字兼春秋館記事官。

正德九年甲戌公二十七歲。是年七月初八日。拜行弘文著作。八月二十一日。拜守弘文博士。

正德十年乙亥公二十八歲。是年二月十六日。拜守弘文副修撰。十月初四日。拜守弘文修撰。加兼承文校檢。十一月十四日。移拜守吏曹佐郞。

正德十一年丙子公二十九歲。是年七月十七日。以司果兼承文校檢。拜守成均典籍。選知製敎。九月初三日。拜守弘文副校理兼春秋館記注官,承文院校理。

正德十二年丁丑公三十歲。是年二月二十五日。降資。守弘文修撰兼承文院校檢。六月二十八日。還授降資。七月初八日。復拜弘文副校理。十月十九日。特加。幷授司諫院獻納。

正德十三年戊寅公三十一歲。是年正月初五日。拜守工曹正郞。十七日。拜守禮曹正郞。十九日。拜守弘文校理。五月十六日。拜守吏曹正郞。九月初三日。拜守弘文應敎兼春秋館編修官,藝文館應敎,承文院校勘。九月日。拜弘文館典翰兼承文參校。二十五日。拜守司諫院司諫兼成均司成。十一月十七日。拜守掌樂院正,知製敎兼成均司成,承文參校。

正德十四年己卯公三十二歲。是年三月初五日。拜守弘文館直提學兼編修官,藝文館應敎,成均司成,承文參校。十三日。拜承政院同副承旨兼春秋館修撰官。四月二十八日。拜左副承旨。六月二十三日。拜右承旨。廿六日。拜弘文館副提學,知製敎兼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十一月十六日。逮繫金吾。十七日。謫南海絶島。

正德十五年庚辰公三十三歲。是年。在南海。

正德十六年辛巳公三十四歲。是年。在南海。

嘉靖元年壬午公三十五歲。是年。在南海。

嘉靖二年癸未公三十六歲。是年。在南海。

嘉靖三年甲申公三十七歲。是年。在南海。

嘉靖四年乙酉公三十八歲。是年。在南海。

嘉靖五年丙戌公三十九歲。是年。在南海。正月初八日。遭父喪。

嘉靖六年丁亥公四十歲。是年。在南海。

嘉靖七年戊子公四十一歲。是年。在南海。十一月十四日。又遭母喪。

嘉靖八年己丑公四十二歲。是年。在南海。

嘉靖九年庚寅公四十三歲。是年。在南海。

嘉靖十年辛卯公四十四歲。是年。蒙赦。將歸禮山。繼聞防啓量移臨陂之命。故身赴湖南。而家眷則送禮山。

嘉靖十一年壬辰公四十五歲。是年。在臨陂。

嘉靖十二年癸巳公四十六歲。是年。蒙赦。四月初旬日。來拜禮山宗敬里考妣墓所。是日。至山所前浦土橋上。空中墮馬。因致大傷。

嘉靖十三年甲午公四十七歲。是年。還授職帖。十一月十六日。捐世於禮山西面王子池別莊。

萬曆十九年辛卯公捐世後五十七年是年五月二十二日。以中廟戊寅歲。南袞等入京辨誣時。用先生撰表得請。故參光國原從功一等。追贈縣監公爵承政院左承旨。贈先生爵嘉善大夫吏曹參判兼弘文館提學,藝文館提學。同知經筵,義禁府,春秋館,成均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