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會典》:淡水廳東境濱海,偏東五度二十四分;鳳山縣南境濱海,北極高二十四度四分戶部

  臺地,東三度五分至東五度四分,極南自二十二度、北至二十五度四分水道提綱

  恆春前山之水坑口、後山之八螨鼻,皆緯度二十二度;淡水之滬尾口、基隆之八斗仔,皆緯度二十五度。鳳山之東港口、彰化之北勢湖,皆經度四度;埤南之埤南大溪口、淡水之南關,皆經度五度。

  臺北府,緯度二十四度五十四分,經度四度五十分。

  臺灣府,緯度二十四度八分,經度四度二十四分。

  臺南府,緯度二十二度,經度三度五十三分。

  臺東直隸州,緯度二十三度三十四分,經度五度十三分。

  臺灣縣,同臺灣府。

  彰化縣,緯度二十四度五分,經度四度十四分。

  雲林縣,緯度二十三度四十七分,經度四度二十三分。

  苗栗縣,緯度二十四度三十三分八秒,經度四度三十四分四十秒。

  埔裏社,緯度二十四度,經度四度三十九分。

  安平縣,同臺南府。

  鳳山縣,緯度二十二度三十三分,經度三度五十八分舊城,緯度二十二度四十分,經度三度五十二分

  嘉義縣,緯度二十二度三十二分,經度四度六分。

  恆春縣,緯度二十一度五十分,經度四度二十三分。

  澎湖,金嶼緯度二十四度,砲臺〔緯度〕二十三度四十分四十二秒,西嶼緯度二十三度七分海道圖說》:澎湖最南緯度二十三度十一分,最北緯度二十三度四十七分;最西經度四十八分,最東經度三度十一分

  淡水縣,同臺北府。

  新竹縣,緯度二十四度四十三分,經度四度四十二分。

  宜蘭縣,緯度二十四度三十七分,經度五度二十五分。

  基隆,緯度二十五度,經度五度三十分。

  卑南,緯度二十二度四十六分,經度四度五十五分。

  花蓮港,緯度二十三度五十一分,經度五度二十三分。

  江永曰:極高度皆以測景測星定,各以本方極高度之正切與黃赤大距度正切相乘,半徑千萬除之,為赤道度之正絃,得二至日出入前後赤道度;以一變時之四分加減初正刻,得日出入時刻分五禮通考

  測晷之法:土圭置槷,著於「周官」;後世史書,不言實測。唐僧一行覆矩圖,其法不密。元郭守敬為影符,其法用銅鑽孔如芥子,前仰後低以向日;而日之高低不同,銅斤欹測,不能盡合。不合則光不透,臨時遷就,日已西移;又不知地半徑差及近地清蒙氣。是以所測,不如今法遠矣廣東通志

  我朝聖祖仁皇帝,生知天縱;探象緯之原,通中西之術。臨臺測驗,無累黍之差。高宗純皇帝敬天法祖,首重民時,欽定《熱河志》,刪星野之談天,測斗極之出地,名曰晷度。今敬遵聖制,立晷度類。

    謹案:地居天中,其體渾圓,與天度相應。中國當赤道之北,北極常見,南極不常見。南行二百五十里,則北極低一度、南極高一度;北行二百五十里,則北極高一度、南極低一度。南北極高度,即南北里差也;東西偏度,即東西里差也。臺灣臺北府度、分,乃實測之數;各府、州、縣,第據輿圖約計之耳,恐有未確。附求法一則,使居其地者,人人得以參考焉。南北緯度易測,東西經度難知,緯度測二格之低昂,經度測月食之早晚。欲定東西偏度,必於兩地同測一月食,較其時刻:若早六十分時之二,則為偏西一度;遲六十分時之二,為偏東一度。今臺灣各處不能測驗,以《輿圖》經緯度數計之;但能得偏度分數,至秒數不能知矣。

日距赤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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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分
秋分
清明
寒露
穀雨
霜降
立夏
立冬
小滿
小雪
芒種
大雪
交節
起度
六度
十九分
十一度
五十一
十六度
四十分
二十度
二十五
廿二度
四十六
末候
末度
一日
二十四
六度
四十二
十二度
十二分
十六度
五十七
二十度
三十七
廿二度
五十三
十四
二日
五十分
七度
五分
十二度
三十三
十七度
十四分
二十度
四十九
廿二度
五十九
十三
三日 一度
十六分
七度
二十八
十二度
五十三
十七度
三十一
二十度
廿三度
四分
十二
四日 一度
四十二
七度
五十一
十三度
十三分
十七度
四十七
廿一度
十一分
廿三度
九分
十一
初候
末度
二度
八分
八度
十四分
十三度
三十三
十八度
三分
廿一度
二十二
廿三度
十三分
中候
末度
六日 二度
三十四
八度
三十六
十三度
五十三
十八度
十九分
廿一度
三十二
廿三度
十六分
九日
七日 三度
八度
五十八
十四度
十三分
十八度
三十四
廿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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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三度
十九分
八日
八日 三度
二十六
九度
二十分
十四度
三十三
十八度
四十九
廿一度
五十一
廿三度
二十二
七日
九日 三度
五十二
九度
四十二
十四度
五十二
十九度
四分
廿二度
廿三度
二十四
六日
中候
末度
四度
十七分
十度
四分
十五度
十一分
十九度
十八分
廿二度
九分
廿三度
二十六
初候
末度
十一 四度
四十二
十度
二十六
十五度
二十九
十九度
三十二
廿二度
十七分
廿三度
二十八
四日
十二 五度
七分
十度
四十八
十五度
四十七
十九度
四十六
廿二度
二十五
廿三度
二十九
三日
十三 五度
三十一
十一度
九度
十六度
五分
十九度
五十九
廿二度
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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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分
二日
十四 五度
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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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分
十六度
二十三
十九度
十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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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分
一日
末候
末度
六度
十九分
十一度
五十一
十六度
四十分
二十度
二十五
廿二度
四十六
廿三度
三十分
交節
起度
白露
驚蟄
處暑
雨水
立秋
立春
大暑
大寒
小暑
小寒
夏至
冬至

  為度版,平圓四分之一,切四分之一圓邊,為九十度。每度六十分,矩角為午,左鈍角為子;表針垂線,皆設子午。春分後三日午時測太陽,高弧針影在子,垂線切於度版六十三度五十分。依表加日距一度十六分,為六十五度六分,以減九十度,即得臺北府北極出地二十四度五十四分。秋分後三日午時測太陽,高弧六十八度十六分,依表減日距一度十六分,為六十七度,以減九十度,即得臺南府北極出地二十三度。

  東西偏度以京師子午線為中,而較各地所偏之度,凡節氣之早晚、月食之先後,胥視此。蓋人各以見日出入為東西、為卯酉,以日中為南、為午;而東方見日早,西方見日遲,東西相距三十度,則差一時。東方之午,乃西方之巳;西方之午,乃東方之未也;則相距九十度,則差三時。東方之午,乃西方之卯;西方之午,乃東方之酉也;相距一百八十度,則晝夜時刻俱反對矣。

  赤道一周,得三百六十度,分為十二時,每時八刻,每十刻五分;偏東一度,節氣晝夜差時之四分。

  星野之說,其傳最古;《大清一統志》列之首卷。臺灣星野,《島上附傳》云:「臺海西界於漳、南鄰於粵,而北則閩安對峙。漳分野視閩,而粵分野視漳。」唐僧一行有云:「星紀當雲漢下流,百川歸焉;故其分野,自南河下窮南紀之曲,東南負海為星紀」。則臺郡宅東南,分野仍屬牛女;與一行之說相符」。《諸羅縣志》云:「呂宋居巽巳,入翼十度;日本在寅艮,入軫八度。臺灣背接呂宋、右連日本,其值翼九度無疑」。二說不同。而《宋史天文志》:「天市垣二十二星,東西各列十一星;其東垣南第六星,曰吳越,亦為星紀之次」閩從吳越,臺灣從閩。其說主天市垣。《春秋緯》文:「耀鉤徐、揚之州,屬權星」。《星經》:「玉衡北斗第六星主揚州,常以五已之日候之」。《唐書天文志》:「杓以治外,故鶉尾為南方負海之國;魁以治內,故陬訾為中州四戰之國」。《福建通志》云:「福建屬北斗第四星」臺灣從福建。其說主北斗。《史記天官書》:「吳、楚之疆,候在熒惑,占於烏衡」。《晉書天文志》:「熒惑曰南方,夏火禮也、視也,主楚、吳、越以南」臺灣、福建皆從越。其說主熒惑。《史記天官書》:「丙丁,江淮海岱」。《漢書天文志》:「吳、越,亥」。《天文書》:「戊主吳、越」。其說主干支。唐賈公諺云:「古者受封之月,歲星所在之辰,其國屬焉」。其說主歲星。雖各有占驗,迄無定論。


  臺灣省:《大清一統志》云:屹峙海中,為東南屏幛。四面環海,崇山峻嶺橫截其中。背負崇岡,襟帶列島;浪嶠南屏,雞籠北衛。形勢,南北相距七百餘里,東西近者二百餘里、遠或三四百里。從前所治,不過山前迤南一線,故僅設三縣而有餘;自後榛莽日開,故屢增廳治而不足。光緒元年,奏設臺北府、縣,以固北路;又移同知治埤南,以顧後山。然彼時局勢未成,擇要修舉,非一勞永逸之計奏案。十三年,仍奏建立省城、衙署、壇廟,制械設電,招墾撫番,次第整頓奏案。則人事隨天時、地利為轉移,欲因陋就簡而不可得矣奏案。民站:自極北之基隆、宜蘭交界草嶺頂起,至恆春縣極南之鵝巒鼻海口止,共計民站八百五十里;其後山南自鵝巒鼻起,至宜蘭極北與基隆交界之草嶺頂止,共計七百六十里:周一千六百餘里。

  臺灣府:當全臺適中之地環水抱中開平原奏案。從前兵備道夏獻綸論彰化云:「幅員遼闊控馭難周;後有議者,必如淡水分治,以鹿港、捒東為建城之所」輿圖說略。光緒十三年,遂分彰化之東北境,設首府奏案於橋仔圖地奏案。因地制宜,變通垂遠,富庶之基,氣象宏敞矣奏案。民站:南至臺南府城三百三十五里,西至彰化縣鹿仔港海口五十里,北至臺北府城三百里。

  臺灣縣:附郭首縣奏案。負山臨海,宅中居要;犁頭店附近,捒東保沃野數十里,最擅形勝。東南、東北,皆通埔裏六社。溪流之著:曰大肚、曰大甲,均發源內山,流入於海。大甲溪底多怪石,春冬水平可涉;夏秋驟漲,波濤蝉湧,行人裹足,稱天險焉輿圖說略。民站:東至埔裏交界之火燄山二十里,南至雲林之濁水溪交界五十五里,西南至彰化之同安嶺二十里,北至苗栗大甲溪尾為界七十里。

  彰化縣:物產豐饒,溝洫之利最溥。惟是縣城,築於平陸,無險足據;又有八卦山,在城外東北隅,俯瞰全城,不得地利輿圖說略。陽湖趙翼嘗議改築於鹿港而未能也彰化志藝文。光緒六年,奏准依山擴充,圍建新城,亦未舉行奏案。然而山川秀麗,撰火萬家彰化志形勝;據東瀛之上游,洵為北路之奧區矣彰化志封域。民站:東至臺灣縣交界之同安嶺二十里,南至雲、彰交界之番挖港六十五里,西至鹿港海口三十里,北至臺灣縣交界之大肚溪二十里。

  雲林縣:山海交錯奏案。自濁水溪始、石圭谿止,裁長補短,方長約二百餘里奏案;由嘉義、彰化二縣轄地畫出奏案。嘉義之東,溝渠布列,水利流通;彰化之南,地皆垣夷可耕輿圖說略。非若恆春,全係後山新闢之地奏案。民站:東至八同關番界八十里,西南至嘉義交界之興化店三十里,西至五條港、虎尾溪口百十里,北上至埔裏社交界之濁水溪三十里,下至彰化縣之番挖港百二十里。

  苗栗縣:分新竹西南之境奏案。大甲溪與臺灣共之;其餘溪港以吞霄、後诮源流為最長,惟水淺難泊巨舟輿圖說略新竹編。苗栗街一帶扼內山之衝,東連大湖,沿山新墾荒地甚多奏案;土脈肥饒,廣輪沃衍輿圖說略新竹編。民站:東至十二份社番界九十里,南至臺灣縣交界之大甲溪五十里,西至後诮港十里,北至新竹縣轄中港溪為界二十五里。

  埔裏社通判:治埔裏六社:曰眉社、曰田頭、曰水社、曰審鹿、曰貓蘭。頭社、水社、貓蘭、審鹿皆窄;惟埔裏平原三十餘里。迤北過溪為眉社,平原盡處轄露高山,為北港生番出沒之所,人咸憚之輿圖說略。相傳埔裏社更東北,越山五日行,即通噶瑪蘭,東南則崎萊及秀孤蘭埔裏社紀略。民站:東至史老塌山番交界三十五里,南曰社仔莊至雲林交界之濁水溪止五十里,西至集集街與臺灣縣交界六十五里,北至大甲溪頭與苗栗縣交界三十五里。

  臺南府:光緒十三年設首府,曰臺灣府。首縣曰臺灣縣,將原有之臺灣府臺灣縣改為臺南府安平縣,畫界分治奏案。羅漢門外,逼近內山,群埓羅列,木岡、銀錠、土樓、魁斗諸山均在縣南輿圖說略。崇山大溪,鉤連高下奏案。地雖磽瘠,而帆檣鱗集,百物所聚,風氣頓開,亦外一大都會也輿圖說略。民站:東至臺東直隸州、由鳳山新開之雙溪口埤南中路前往四百又五里,南至恒春縣城二百十五里,西至安平海口十里,北至臺灣府城二百三十五里。

  安平縣:附郭邑治。土地鬆浮,局勢隘窄,東南北三面沙多土少,不及嘉、彰之平疇廣沃。西南臨海,有市鎮曰安平。前阻汪洋,非船莫渡;今則已成積沙,建輿梁焉。鹿耳門者,昔之隙仔港,可泊百巨船;今之州仔尾也,淤為陸地久矣。安平巨浪滔天,夏秋尤甚,名之曰涌。不風而濤,排擊掀翻,響聞數百里,作時舟楫避之。雖泰西人尤善操舟,語及安平,未嘗不目震心駭;此則郡城天險也輿圖說略。民站:東至內公館山番界百三十里,南至鳳山交界之二層行溪十二里,西至安平鯤身口二十里,北至嘉義交界之曾文溪三十五里。

  鳳山縣:深山大海,形勢雄壯。縣城南三十里鳳鼻山,邑治所由名也。後依半屏,前臨打鼓。打鼓港即旂後口,在縣西南十五里,可泊輪船;近為通商口岸,臺南之門戶也。其餘諸港,半多壅塞;惟東港水深丈許,商船利涉焉。民站:東至于匏山番界九十里,南至恆春交界之率芒溪六十里,西至旂後海口十五里,北至安平交界之二層行莊六十一里。

  嘉義縣:為臺南北之要衝。舊治曰諸羅,在佳里興保;康熙四十年,移駐至今地。林爽文亂,臺灣廳縣相繼淪陷,諸羅被困逾年,民間絕食,賊濟以米不受,卒賴以全。高宗純皇帝以縣民效「守死勿去」之義,特詔改諸羅為嘉義縣。田疇交錯,形勢與彰化埒。有火山,在迤東四十里,常有燄上騰,或由磺氣所凝聚,故下瀦溫泉焉。曾文、八掌、牛椆諸溪,原出內山;夏秋時雨滂沱,往來病涉,亦人力難施也輿圖說略。民站:東至柑仔宅與雲林所屬番交界,南至安平交界之曾文溪六十九里,西至布袋嘴海邊六十里,北至雲林交界之興化店三十里。

  恆春縣:畫自率芒溪以北,與鳳山縣接壤。而東、西、南三面皆濱海,大沙灣、大啬埒、後灣、射寮、楓港等處,輪船、夾板船視天色平穩,可一寄椗。山後惟豬膋束、八挚灣、牡丹灣等溪為著;而峨巒鼻為海途轉捩,下有暗礁,最稱天險。臺南闢土,蓋肇始於光緒元年輿圖說略辦理臺灣等處海防沈葆楨奏云:「自枋寮南至琅嶠,民居俱背山面海,外無屏幛。至猴洞,忽山勢回環,其主山由左迤趨海岸,而右中廓,平埔周可二十餘里,似為全臺收束。從海上望之,一山橫隔,雖有巨砲,力無所施,建城無踰於此」沈文肅奏議。廷議報可,而開山撫番亦自南路起矣輿圖說略。民站:東至臺東交界之八挚灣四十里,南至峨巒鼻海邊四十里,西至射糀溪海邊二十里,北至鳳山交界之率芒溪九十里。

  澎湖通判治:四面濱海,臺、廈之衝,天成屼鎮。外有四嶼為屏蔽,內有新城、龜山、蛇山相犄角。今於新城、龜山築砲臺,更得扼吭當關之勢輿圖說略。隘口不得方舟,內溪可容千艘;海中島嶼最險要而紆迴者,莫如澎湖方輿紀要。民站:東至椗鈞嶼四十五里,西至小門嶼二十三里,南至八罩嶼六十六里,北至吉貝嶼七十五里。海程,東至臺南安平口七十五里,至旂後口二百四十里,北至淡水滬尾口五百七十里,至基隆口六百六十里;西至廈門口三百三十里,北至福州口六百七十三里,南至廣東汕頭六百四十里。

  臺北府:臺北分治,亦天時、人事所迫不容已者也。淡水廳舊轄延袤三百四十餘里視內地實四、五里轄制,何以能周輿圖說略。艋舺當雞籠、龜崙兩大山之間,沃壤平原,兩谿環抱,村落衢市,蔚成大觀。西至海口三十里直達八里坌、滬尾兩口,並有觀音、大屯山以為屏幛;且與省城五虎門遙對。非特淡、蘭扼要之區,實全臺北門之管也光緒元年《奏案。光緒己卯,設官析土,風氣日闢,百廢俱興,聲明文物,居然成一都會矣輿圖說略。民站:東南至宜蘭縣城二百又三里、至新竹縣城百二十里、至臺灣府城三百里,西北至滬尾海口三十里,北至基隆六十里。

  淡水縣附郭之邑:臺北富庶,以淡北稱最。二百年來,聲明文物,甲於全臺。中壢、茄冬、南崁、磺溪諸小港,外八里坌,昔通今塞。滬尾在邑治迤北三十里,又折而東六十里,曰基隆。滬尾盛潮,約深一丈五、六尺;基隆過之:近皆為互市之地輿圖說略。民站:東由番社繞至宜蘭縣交界之粗坑四十里,西南至新竹交界之塗牛溝六十里,西北至滬尾海口三十里,東北至基隆交界之南港口二十里。

  新竹縣:即淡水廳城為縣城,廨舍倉庫無易,情形大約與淡水同;內負崇山,外臨大海輿圖說略。地方險阻,為臺北路要區平臺紀略。其溪港、中港、香山、鳳山崎,源流長而水淺,故必以滬尾、基隆通互易焉。藍鼎元《平臺紀略》稱:「竹塹埔有良田數十頃,歷二百年,益著其盛矣」輿圖說略。民站:東至五指山番界七十里,南至苗栗交界之中港口三十五里,西至海濱十里,北至淡水交界之塗牛溝南六十里。

  宜蘭縣:自遠望坑迤北而東,仍噶瑪蘭廳之舊治疆域奏案。光緒元年,廳改為縣。初名蛤仔難輿圖說略。三面負山,東臨大海,三貂、金面掖其左,擺支、蘇澳、草嶺搤其右,員山、玉山枕其後。自山至海,寬不及四十里;自三貂溪南至烏石港三十餘里,皆山石無地。自烏石港至蘇澳山下,綿亙不及百里;然一望平疇,溪港分注,實天生沃壤也噶瑪蘭紀略。海濱大石嶙峋,中設一關,曰北關;設於蘇澳者,曰南關:屹立兩稱門戶輿圖說略。民站:東至過嶺仔海邊二十里,南至蘇澳海口五十里,西至叭哩沙番界四十里,北至基隆交界之草嶺六十二里。

  基隆同知:治淡水之北;東控三貂,為臺北第一門戶。通商建步,交涉紛繁;海防既重,訟事尤夥奏案。距雞籠十二里,曰八斗,實為產煤奧區;曾招洋匠濬煤,並倣西法以行之。臺洋風信靡常,惟雞籠四時可泊,輪船放洋歷六時許,可抵花蓮港;達後山者,以此為便途輿圖說略。民站:東至三貂溪海邊八十里,東南由遠望坑至宜蘭交界之草嶺六十里,西南至淡水交界之南港四十里,北至海口二里。

  臺東直隸州:在後山。後山形勢,北以蘇澳為總隘,南以埤南為要區,控扼中權,厥惟水尾;其地與雲林縣東西相直,由牡丹社嶺集集街徑達彰化,山路一百八十餘里,前後脈絡呼吸相通,實為臺東鎖鑰奏案。民站:東至沿海之獅球山港二十五里,南至恆春縣城三百七十里,西至秀孤巒生番地界五十餘里,北至宜蘭縣界之蘇澳三百十里。

  自前山至後山,未通已通凡五。中路:從雲林縣之林圯埔東南至社糀十二里,龜仔頭十里,牛轀轆二十五里,茅埔二十里,紅魁頭九里,南仔腳蔓十里,合水十里,東埔社心十一里,霜山橫排五里,坑頭陳坑五里,鐵門洞五里,獅頭山十里,八同關十里,雞公山十里,八母坑十里,水堀十里,雙埓仞十里,坑底五里,大崙坑五里,雅記十里,神仙嶺十里,雷埓洞十里,玉屏山溪十里,奇淋山十里,打林番糀十里,黃崎十里,排山十里,璞石閣二十里,板仔莊五十里,嗎達唵社、噠吧龍社共三十里,吳全城五十里,岐菜二十里,花蓮港三里,米崙山九里,三層城二十里,新城十里,得其梨二十里,大濁水二十五里,大南澳三十里,大東澳三十里。以上非有番目引導,不能行。南路:從鳳山縣之大坑口三條崙東南至老社頭八里,豬野頭五里,南崑崙十五里,嶺腳十五里,大烏萬六里,大麻里三十里,卑南覓五十里。又從新地東南至雙溪口七里,大石巖十里,屯兵空營五里,坑底十五里,山頂十五里,諸也葛二十里,後山海邊三十二里,大麻里八里,卑南覓四十里,二道皆光緒元年新闢;而三條崙,尤為公私所趨。又頭圍後山,通艋舺小路,從頭圍土地公坑北至樟林十五里,轉東下嶺,曰炭挚坑,繞山西行至銃櫃十五里。循嶺南下,至虎尾糀潭八里,再過溪上嶺,至大粗坑八里,崙仔陽四里。涉溪行三里平地,至石亭六里,坊仔林三里,至深坑渡過渡,皆平原。行盡至萬順糀,更上山崙,六里至樟樹腳,三里至六張犁,十五里直達艋舺,出武營頭。

  臺灣郵程:較內地長幾及倍,言五十里,約八、九十里,非窮日之力不能至。故軍需則例,臺地行軍置傳,准照西北口外以四十里為一站;惟府縣志所記,程途時有參差,核諸桐城姚石甫、廉訪瑩臺北道里記,又多不同。蓋海外疆索本未清丈,大都約略科計。今就往來商旅相傳里數言之,不能一一。臺灣處大海之中,地形坐東南,面西北;自東北而西南,如列屏,為中國江、浙、閩、粵之外界。北近海,多平地可耕,土番及民人聚落,以百數;山背東南,一望汪洋,舟楫所不到,土番加犂使種類居之。自紅夷以至鄭氏,皆不能綏附;聞中國盛德,悉來臣服,贄其方物。故我國家邊陲,極於海東數萬里,置郡縣實古所未有福建海防志

  臺灣海外天險,治亂安危,關係國家東南甚巨。其地高山百里,平原萬頃,舟楫往來,四通八達。外則日本、琉球、呂宋、噶囉吧、暹羅、安南、西洋、荷蘭諸番,一葦可航。內則福建、廣東、浙江、江南、山東、遼陽不啻同室而居,比鄰而處,門戶相通,曾無籓籬之限。非若尋常島嶼邑,介在可有可無間東征集

  臺灣機括,全在廈門;控制臺灣,惟廈門最為扼要,形勢所在,便於指揮鹿洲文集。廈門距臺灣重洋浩浩七百里,號曰橫洋;往來船隻,必以澎湖為要津。澎湖島嶼,大小相間,有名號者三十六島一作「五十五嶼」。水底皆大石參錯;其北曰北墝,舟觸之必破,故舟行惟從西嶼頭入;或寄泊西嶼內,或媽宮澳、或八罩、或鎮海嶼,渡東吉洋始入鹿耳門;則澎湖為臺、廈中流之砥柱。臺山南盡沙馬磯,北抵噶瑪蘭,形如弦月,朝向內地。北路之後诮港與南日對峙,竹塹與海壇對峙,南嵌與關铰對峙一作官塘。上淡水與北茭相望,雞籠與沙埕、烽火門對望一作雞籠與福州對峙。南路鳳山縣之彌陀港、萬丹港、岐後港、茄藤港與漳州之古雷、銅山、懸鐘等處相望廈門志

  其土宜五穀,北可至遼東,南則抵漳、泉。全臺三千餘里,入版圖者幾二千里;其餘尚係生番雜居,情態叵測。臺中兵卒,宜屯田以足食,漸次開荒闢土,以夷後患者也福建通志》郭起元《慎防守議

  魏源曰:「臺灣地倍於琉球,其山脈發於福州之鼓山,自閩安赴大洋,為澎湖三十六島;又東渡洋百里至臺灣,為中國之右臂,可富、可強、可戰、可守。方鄭氏之初平也,廷議以其孤懸海外,易藪賊,欲棄之,專守澎湖。施琅以為天下東南形勢,在海而不在陸,陸之為患有形,海之藪奸莫測。臺灣雖一島,實腹地數省之屏蔽。棄之則不歸番、不歸賊,則必歸於荷蘭。恃其戈船、火器,又踞形勢膏沃為巢穴,是藉寇兵而資盜襄;且澎湖不毛之地,不及臺灣什一,無臺灣則澎湖不能守,誠深識遐慮之言哉」聖武記

  藍鼎元曰:「從來疆域既開,有日闢,無日蹙;氣運使然。即欲委而棄之,必有從而取之。如澎湖、南澳皆為海外荒陬,明初江夏候、周德興皆嘗遷其民而墟其地。其後皆為賊巢,閩、廣罷蔽,乃設兵戍守,迄今皆為重鎮。臺灣古無人知,明中葉乃知之;而島彝盜賊,先後竊踞,至為邊患,比設郡縣,遂成樂郊;由此觀之,可見有地不可無人。經營疆理,則為戶口貢賦之區;廢置空虛,則為盜賊禍亂之所;不可不早為綢繆者也」東征集

  府治南北千有餘里,越港即水師安平鎮;又有七鯤身,沙線潮平可通安平港內,為水師戰艘,商民舟楫止宿之地。港名鹿耳門,出入僅容三舟,左右皆沙石淺淤,此臺灣之內門戶也。衡渡至澎湖,島嶼錯落,港泊有南風、北風二者殊澳,此臺灣之外門戶也。然臺灣之可通大舟者,尚有南路之打鼓及東港,北路之上淡水,凡三處。而惟上淡水可容多船,港門為正也。其可通小舟者,尚有南路之蟯港,北路之鹹水港及八掌港、笨港、海豐港、鹿仔港、大甲西、二林、三林、中港、竹塹、蓬山,凡十二處。而笨港並有小港可通鹿耳門內,即馬沙溝是也。總之臺灣三路,俱可登岸;而惟鹿耳門為用武必爭之地者,以入港即可奪安平,而扼府治也。奪安平而舟楫皆在港內,所以斷其出海之路;扼府治,則足以號令南北二路,而絕依附之門。故一入鹿耳門,而臺灣之全勢舉矣。或云:鹿耳門為天險門戶,而又上設砲臺,防亦密矣。萬一攻之不入,兵法有攻堅而瑕者亦堅,其謂之何?不如由北路之上淡水進兵;所謂行師如過於衽席之上者,謀非不臧也,而不知由北路進兵,則其勢主緩;緩則必以眾而臨寡,以強而併弱。由鹿耳門進兵,則其勢主捷,捷則必以反主客之形,成控制之勢。而且安平不據,澎湖尚孤,彼賊徒者,急而揚帆,無不他虞也。是故覘臺灣之形勢,而必講明於得入鹿耳門之要,為最急理臺末議

  鹿耳門港路紆迴,舟觸沙線立碎;南礁樹白旗,北礁樹黑旗,名曰「盪纓」、亦曰「標子」,以便出入。潮長水深丈四五尺,潮退不及一丈,入門必懸起後柁乃進赤嵌筆談

  鹿耳門內,浩瀚之勢,不異大海。其下實皆淺沙,若深水可行舟處,不過一線;而又左右盤曲,非素熟水道者,不敢輕入,所以稱險稗海紀遊

  趙翼曰:「康熙中初取臺地,時僅臺灣、鳳山、諸羅三縣地。鳳在南,諸在北,臺灣居其中。又有鹿耳門海口通舟楫,故就其地設府治。其後北境日擴,閩人爭往耕。於是諸羅之北增彰化縣,彰化之北又增北路淡水同知;則府已偏於南,且舊時海口,僅一鹿耳門,由泉之廈門往海道八、九百里。今彰化之鹿港,既通往來,其地轉居南北之中。由泉州之蚶江往海道僅四百里,風順半日可達,此鹿港所以為臺地最要門戶;鹿耳門更緩急可恃也。幸林爽文等皆山賊,但知攻城,不知扼海口,故我師得以揚帆至。然海口舟大不能附岸,須鹿港出小船二十里來渡兵;倘賊稍有智計,先攻鹿港。鹿港無城可守,其勢必拔,拔則據海口,禁小船,我師海舟雖至,亦不得薄而登。所恃以入臺者,祗鹿耳門一門耳!兵既由鹿耳入府城,又須自南而北轉多紆折,必不能如彼處之路捷而功速也。彰化城距鹿港二十里,不傍山、不通水,本非設縣之地。若移於鹿港,鎮以文武大員,無事則指揮南北,聲息皆便;有事則守海口,以通內地應援,與鹿耳門為關鍵。使臺地常有兩路可入,則永無阻遏之患」彰化志》《移彰化縣城議。然安平昔為要隘,近年鹿耳、鯤身悉被沙淤,海舶到臺,非泊百里外之國寨港,即泊鳳山縣之旗後口,似毋庸重兵坐守矣。而滬尾距福州海口最近,風利則朝發夕至,信息易通,控制全臺,無有要於此者東瀛識略

  昔者,羅漢門素為盜藪鹿洲文集。羅漢門在郡治之東,自猴洞口入山,崇岡複嶺,多不知名。行數里為虎頭山,諸埓環列,樹惟阐榔。過大灣崎、蘆竹坑、咬狗、又東南經土樓山,壁平如削;上則彌猴跳擲,虞人張羅以捕。稍前為壘浪崎,出茅草埔,度雁門關嶺,回望郡治,海天一色。去關口里餘,中為深塹,可數十丈綠崖,路狹不堪旋馬,失足便蹈不測。五里至石頭坑,十里至長潭;清瑩可鑑,潭發源於分水山後,由羅漢門坑入岡山溪,同注於海。自番子寮迤邐至小烏山後,入羅漢內門,埓迴路轉,眼界山開,沃衍平疇,極目數十里:東則南仔仙山、東方木山,隔淡水大溪為旗尾山;西則小烏山;南為銀錠山;北為分水山、目貓徽山。層巒疊巘,蒼翠欲滴,暝色尤堪入畫。民莊凡三:外埔、中埔、內埔。居民約二百餘口;內埔汛兵五十名,分防猴洞口。狗勻崑諸地,則寥寥三十餘人而已。先是由長潭東南行,至夏尾藍、腳帛寮,轉北至外埔莊。後以逆黨黃殿潛蹤內埔,而甕菜、岑鼓、壇坑尤為奸匪出沒之所;禁止往來外埔。東南由觀音亭、更寮、崙番子、路頭至大崎越嶺即為外門。去大傑嶺社十二里,中有民居為施里莊、北勢莊,莊盡番地。往年代納社餉,招佃墾耕,繼以遠社生番乘間殺人,委而去之。自社尾莊、割蘭坡嶺可赴南路;出木岡社、卓猴可赴北路。外此羊腸鳥道,觸處皆通,峻嶺深谷,叢奸最易。土人運炭輦稻,牛車往來,徑路逼狹,不容並軌;惟約晝則自內而外,夜則自外而內,因以無阻。夏秋水漲,坑塹皆平,則迷津莫渡使槎錄。今羅漢門安靜,巡檢改移澎湖光緒十年《奏案。昔者竹塹,過鳳山崎,一望平蕪,捷足者窮日之力,乃至南嵌。時有野番出沒,沿路無级落,行者亦鮮;孤客必倩熟番,持弓矢為護而後行。野水縱橫,或厲、或揭,俗所云九十九溪也。遇陰雨天地昏慘,回顧悽絕。然諸山秀拔,形勢大似漳、泉;若碁置级落,設備禦,因而開闢之,可得良田數千頃使槎錄

  竹塹居淡水之中,距彰化縣治一百四十里,一路空虛,上下兵力俱不及。宜移同知駐此,以扼新、淡之要,聯絡數百里聲援,然後臺北以下,血脈相通相應。請旨特設參將一,營兵一千駐其地東征集。今為新竹縣。

  昔者竹塹、南嵌以北,皆盡日無人之境;風沙暴起,咫尺莫辨諸羅志。上淡水在諸羅極北,中有崇山大川,深林曠野。南連南嵌,北接基隆,西通大海,東倚層巒,計一隅可二百餘里,洵扼要險區也。外為淡水港;八里坌山在港南,圭柔山一作雞柔在港北,兩山對峙,夾束中流。南北有二河:南河源出武侮灣,行四十餘里;北河源出楓仔嶼,行百餘里;俱至大浪泵會流出肩脰門即關渡門入淡水,曲折委宛五十餘里歸於海。圭柔山麓為圭柔社;由山西下數里,有紅毛小城,高三丈,圍二十餘丈,今圮。城西至海口極目平衍,名虎尾,今淡水營所駐也。兩山南北重岡複嶺,灌莽叢翳;南則武侮灣、里末、擺接、秀朗諸社;北則麻沙翁、外北投、內北投、大浪泵、麻里即吼、楓仔嶼諸社。磺山在內北投濱河,山僅數仞,寸草不生。自淡水經楓仔嶼上下十里,過港至基隆,山高多石,山下即雞籠社。稍進為雞籠港,港道狹隘;港口有紅毛石城,非圓非方,圍五十餘丈,高二丈。遠望為小雞籠嶼,番不之居;惟時於此採捕。循此而上至山朝社,又上至蛤仔難諸社,深箐鳥道至者鮮矣稗海紀遊

  關渡門從淡水港東入潮流,分為兩岐;東北由麻少翁、搭搭悠凡四五曲至埓仔峙,西南武侮灣至擺接各數十里而止,包絡原野,山環水聚,洋洋乎巨觀也臺海使槎錄

  淡水至基隆有東西兩路,西由八里坌渡砲城,循外北投、雞柔、大遯、小雞籠、金包裏諸山之麓,至基隆內海可一百二十里。沿路內山外海,多巨石巉巖碁峙;相去數武,其下澗水,淺深不一,行人跳石以渡,失足則墜於水。東由關渡門坐蟒甲乘潮循內北投、大浪泵至埓仔峙港,大水深沂,灘河可四十里而登岸。踰嶺十里,即雞籠內海使槎錄

  基隆為全臺北門之鎖鑰,淡水為基隆以南之咽喉;大甲、後诮、竹塹皆有險可據噶仔難紀略。今為淡水縣基隆廳。

  昔者埔裏社,臺灣彰化縣之歸化番社也。其入社之道有二:南路自水沙連、觸口大溪東行越獅仔頭山,至集集舖、廣盛莊,更越山東行十里至水裏社之柴圍。又北越雞胸嶺、芊蓁林、竹林仔十五里而至水裏之頭社。地頗平廣,皆番墾成,田甚熟。更進八里,則為水社,中有大潭,廣可七八里;潭中有小山,名珠仔山。番皆遶山而居。番俗六考所謂:青嶂白波,雲水飛動。海外別有一洞天者也埔裏社紀略

  潭之東岸為剝骨社,西岸則水裏本社,其番頗饒裕;善種田,能織罽潅,番皆白砽佼好。《府志》稱之。遶潭更北行逾山七里至貓蘭,又北五里至沈鹿;地頗廣寬,迤西復入山,凡十里,谷口極狹,幾於一丸可封,最為險要,名曰谾口。過此以北始為埔裏六社,地勢平闊,周圍可三十餘里,南北有二溪,皆自內山出,南為濁水溪源,北為烏溪源也。烏溪為入社北路,自彰化縣東之北投,北行過草鞋墩,至內木柵阿發埔;渡溪東北行至火燄山下,五里過大平林,入三十里逾內龜洋至外國勝埔。更渡溪而南二十五里,至埔裏社,曰水沙連,入可兩日程,北路為近。然常有兇番出沒,人不敢行,故多從水沙連入。水沙連則番社之久輸貢賦者也。蓋埔裏乃界外番社,例禁入越墾;故漢人圖墾,則假名於水沙連耳。相傳埔裏社更東北越山,五日行即通噶瑪蘭東南;則奇來及秀姑蘭一帶。《番俗六考》云:水沙連屬番二十餘社,各依山築居;山谷巉巖,路徑崎嶇,惟南北兩澗沿岸堪往來。外通斗六門、竹塹糀及各社總路,隘口通事築室居焉。余謂南北兩澗,即觸口與烏溪也。斗六門為嘉義所轄,距彰屬水沙連頗遠,蓋萬斗六之訛耳埔裏社紀略

  此地東通秀孤鸞,南連阿里山,北連未歸化之沙里興;為全臺適中之地。而平曠膏腴,彿彷內地莆田一縣,真天地自然之美利水沙連紀程

  臺灣民情浮動,不逞之徒,動輒逞兇械岗,甚或造謠聚眾謀為不軌;迨經兵役跟蹤尋緝,而該匪徒等,明知水沙連內山,為兵役緝獲難至之區,遂各相率逃入,潛匿深藏。開闢則地歸疆理,建廳設汛,碁布星羅,匪徒既無從托足,地方即可安謐劉韻珂《即開番地疏。今為埔裏社廳。

  昔者蘭地僻遠,在臺灣極北。山後距郡十三日程,距淡水六日程,中隔大山,三貂徑窄溪深,極為險阻東溟文集。地勢東面海,西、南、北三面皆山。所在生番出沒,自設官後,沿山次第設隘,以壯丁守之;二十一、二年間,猶有生番逸出殺人東槎紀略。今為宜蘭縣。

  昔者,琅骜民雜閩、粵,甫歸化臺灣番社紀略。三面濱海,自率芒溪,歷嘉鹿塘、南勢湖、枋山頭、莿桐腳、楓港、尖山而至車城,計程六十里;車城者,昔為福文襄駐師之所,以木為城,今改土堡,距縣城十五里。自縣城東越射状裏、方里得、高士佛、八挚灣,計七十八里而至牡丹灣。又二十七里、阿郎壹溪;又一百零八里至埤南覓。埤南覓者,周圍數十里,番社鱗比,歸化最早;康熙、乾隆中,大軍平朱一貴、林爽文,番酋負弩前驅,曾受銀牌文服之賜,至今藏之。移駐同知專理番務,設塾訓番,經書有成誦者;而埤南之徒,又凡三出,其闢自通判鮑復康者。自楓港、射不力、圓山、雙溪口、大雪頂、魯木鹿、阿郎壹而至者,計程二百三十六里。又自鳳山縣之下淡水,歷糀射、南崑崙、大烏萬而至者,計程二百十四里;總兵張其光所闢也。又自下淡水歷赤山、崑崙坳、諸也葛而至者,計程一百七十五里;同知袁聞析所闢也輿圖說略。今為恆春縣。

  昔者,藍鼎元曾為元戎,檄埤南覓大土官文結,令搜山擒賊,賞以帽、靴、補服、衣袍等件。是生番中未嘗無衣冠、文物。今其女土官寶珠盛飾,如中華貴家,治事有法;或奉官長文書,遵行惟謹。聞其先本逃難漢人,踞地為長,能以漢法變番俗。子孫並凜訓不殺人,不抗官。由埤南覓,崇爻,其北為秀孤鸞,又北為崎萊,又北為蘇澳,已是海島盡處;迤西又達於噶瑪蘭。自噶瑪既開,人跡罕到之處,始知其名臺灣番社紀略。昔者嘉慶十七年,民人林朝宗等請墾蘇澳施八坑。通判翟淦遣役李泉往偵之。回報云:「查施八坑乃由東勢山尾過山盤崙,始至其處。西、南、北俱疊山茂林;惟有一坑,形勢甚狹,坑首西連叭哩吵喃,至生番社坑口;東出蘇澳港,乃生番出沒隘地口。該處地離東勢、馬鞍山、草山及議設南關之地,約五、六里;阻隔山崙,本生番地界,不與三籍應分埔地毗連。前有民人陳金、鄭觀鳳在彼求設溢隘開墾,奉批不准,已經棄置。至於坑頭水掘,皆生番巢穴,尚有埔地若干,不能窮究。查蘭地自入版圖以來,東勢一帶民番、被生番殺害,南風甚發之時,又常有匪船寄泊澳內伺劫於是,藏奸實屬要地;去城窵遠,最難防禦,似可就地設隘把守,內禦生番逸出、外護居民樵採。如遇匪船寄泊,亦可隨時飛報防守,以杜奸民私民私墾藏奸之念;似於地方,實有被益」。淦未及許,其後稍為泉籍民人私墾。道光元年,聚居已三百餘人,署通判姚瑩,請查造丁冊籍其田畝,以為隘地;未竣而去東槎紀略。今蘇澳,屬宜蘭縣。

  後山自蘇澳以南至得其黎百四十里,峭壁崚嶒,難通輿馬,且無可耕之地。中亙東澳、大南澳、大濁水、大小清水五溪,水險莫施舟楫。得其黎至新城、岐萊六十里稍得平土,然荒榛灌莽,磽确為多。岐萊歷花蓮港、吳全城、火己籠、周塱社而至水尾,得所謂秀孤巒者,又名泗波瀾,計程百五十里,地盡膏腴。由水尾東至沿海大港,西至璞石閣,而歷平埔、大莊、石牌以達埤南,百五十里,亦多腴壤。埤南至恆春二百餘里,則皆瘠區。其間如巴朗衛、八挚灣、牡丹灣等處,尚可開墾,此則山後大略情形也。濱海六百餘里,惟花蓮港、成廣澳可泊輪船,而皆風疬靡常,沙礁紛錯,往還匪易;民船更不能以時至也。若由中權以達前山,則自璞石閣抵彰化縣之林圯埔者,計程二百六十餘里。番社之在大南澳者,曰斗史五社;大濁水以北,依山之番,統名太魯閣,凡八社。岐萊、平埔之番,居鯉浪溪北者,統名曰加禮宛,凡六社。鯉浪溪南者,統名曰南勢,凡七社。居秀孤巒者,凡二十四社;璞石閣、平埔八社,成廣澳沿海八社,成廣澳南阿眉八社。埤南覓番社之可紀者,四十有六;此外如木瓜番、丹番、鑾番、棍番俱處高山,社名不一,或撫或否,尚難悉數。平地之番,稍知耕種;處深山者,惟事遊獵,與平地番世仇,兇殘嗜殺,番性大概然也。惟經營籌畫,旦夕間事。在事者頻年苦於疾疫,所冀人撰盛而瘴氣開,井疆土、聚人民、坏城郭;諸者謂區其地可得一府三縣,固有待於後來也輿圖說略。今置臺東州。

  澎湖僻在興、泉外海,其地為漳、泉南戶,日本、呂宋東西洋諸國,皆所必經,南有港門,直通西洋福建海防志

  澎湖為漳、泉之門戶,而北港即澎湖之唇齒。失北港,則唇亡齒寒,不特澎湖可慮,即漳、泉亦可憂也。北港在澎湖東南,亦謂之臺灣方輿紀略

  澎湖:媽宮、西嶼頭、北港、八罩四澳,北風可以泊舟。若南風,不但有山有嶼可以寄泊,而平風靜浪,黑溝白洋,皆可暫寄以俟潮流。洋大而山低,水急而流迴;北之吉貝沉礁,一線直至東北,一目未了;內皆暗礁布滿,僅存一港蜿蜒,非熟習深諳者不敢棹至海國聞見錄

  昔者康熙末,朱一貴之亂,全臺淪沒,惟澎湖獨存。嗣用兵七日平臺,廷議以澎湖克而鄭氏降,澎湖存而全臺復;疑臺灣形勢在澎,擬移總兵駐其地。時漳浦藍鼎元方佐其族兄廷珍幕,亟上書論止之。實則澎雖不必為全臺控制,而臺、廈之衝,有此天成屹鎮,設屯重兵、豐糗糒,彼縱橫海上者,又安能越澎飛渡而絕無所顧忌耶輿圖說略?今澎湖改設總兵。蓋臺灣自入版圖,綢繆固圉之計,至今十有三年,分建布政使司,而後大備。洵足翼衛東南,作鎮萬里矣!


  臺灣布政使司,國朝光緒十三年建。領府三:曰臺灣府、曰臺南府、曰臺北府;直隸州一:曰臺東直隸州。

  臺灣府,光緒十三年建。領縣四:曰臺灣、曰彰化、曰雲林、曰苗栗;廳一:曰埔裏社通判廳。

  臺灣縣附郭,光緒十三年,分彰化縣置。

  彰化縣,雍正元年分諸羅縣置謹案:彰化縣,《皇朝通志》、《通典》皆云雍正三年設。今據《皇朝文獻通考

  雲林縣,光緒十三年置。

  苗栗縣,光緒十三年置。

  埔裏社通判廳,光緒十三年置。

  臺南府,舊為臺灣府,康熙二十三年建。光緒十三年,改臺南。領縣四:曰安平、曰鳳山、曰恆春、曰澎湖通判廳。

  安平縣附郭,舊為臺灣縣,康熙二十三年置。光緒十三年,改安平。

  鳳山縣,康熙二十三年置。

  嘉義縣,舊為諸羅縣,康熙二十三年置。乾隆五十七年,改嘉義謹案:臺灣府,臺灣、鳳山、諸羅縣,《皇朝通志》、《通典》皆康熙二十四年設,今據《皇朝文獻通考》、道光《福建通志

  恆春縣,光緒元年置。

  澎湖通判廳,雍正五年分臺灣縣置。

  臺北府,光緒元年建。領縣三:曰淡水、曰新竹、曰宜蘭;廳一:曰基隆同知廳。

  淡水縣附郭,光緒元年置。

  新竹縣,舊為淡水同知治。雍正元年,分彰化縣置;光緒元年,改縣。

  宜蘭縣,舊為噶瑪蘭通判治,嘉慶十六年置。光緒元年,改宜蘭縣。

  基隆同知,舊為通判。光緒元年,移噶瑪蘭通判設;十三年,改同知。

  臺東直隸州,光緒十三年置。

  《大清一統志》:臺灣縣附郭,本東番地,鄭氏偽置天興、萬年二州,屬承天府。國朝康熙二十三年,廢二州,改置臺灣縣為府治。鳳山縣,為府治南八十里,本東番地,鄭氏屬萬年州。國朝康熙二十三年,分置鳳山縣。嘉義縣,在府治北一百十七里,本東番地,鄭氏屬天興州。國朝康熙二十三年,分置諸羅縣;乾隆五十二年,改曰嘉義縣。彰化縣,在府治北三百九十七里,本東番地,鄭氏屬天興州。國朝康熙二十三年,屬諸羅縣。雍正元年,分諸羅縣北半線地,置彰化縣。諸羅縣北二百八十里地,名半線。國朝康熙二十二年,始入版圖臺灣輿圖說略。雍正五年,增設通判福建通志

  康熙二十二年,鄭克塽納所闢臺灣地,朝議墟之。琅奏言:『地廣而腴,且關係四省要害,宜留為外蔽,不可棄』。時尚未知山東、天津、遼陽各口,由臺可以逕達,故云四省。二十三年,聖祖斷自宸衷,即成功所置承天府、成功子經改稱東澦者,設臺灣府;隸福建省布政使司。領縣三:附郭曰臺灣,南曰鳳山、北曰諸羅東瀛識略

  雍正元年八月,兵部議覆:「巡視臺灣御史吳達禮奏:『諸羅縣北半線地方,民番雜處,請分設知縣一、典史一。其淡水係海岸要口,形勢遼闊,請增設捕盜同知一』。應如所請」。從之。定諸羅分設縣曰彰化。雍正五年二月、加福建興泉道巡海道銜,移駐廈門,改臺廈道為臺灣道。添設臺灣府通判一,駐澎湖;裁澎湖巡檢九朝東華錄

  乾隆五十二年,逆匪林爽文圍攻諸羅縣城,紳民協力,堅守幾四個月。高宗特改縣名曰嘉義以褒之東瀛識略

  淡水者,臺灣西北隅盡處也。高山嵯峨,俯瞰大海,與福州之閩安鎮東西相望,隔海遙峙。山下臨江埤堄為淡水城,亦前紅毛為守口設者。鄭氏時,以淡水近內地,仍設重兵戍守。國朝雍正元年,既分諸羅縣地,增設彰化縣;並於諸羅極北置淡水廳,駐竹塹道光《福建通志

  噶瑪蘭者,舊名蛤仔難。嘉慶十二年十二月,少詹事福州人梁上國上言:「蛤仔難田土平曠豐饒,每為海盜窺伺;若收入狀圖,不特絕窺伺之端,且可獲海疆之利」。上命總督阿林保、巡撫張師誠議之。十五年,總督方維甸巡臺,至艋舺,有蛤仔難番土目及民人潛入墾田者,呈送戶口清冊,請照則陞科設官彈壓。維甸乃覆奏:「淡水玉山之後地名噶瑪蘭,係番語,閩音不正,訛為蛤仔難」。併條奏其地勢情形甚悉。十六年,總督汪志伊、巡撫張師誠酌定條例以聞,置噶瑪蘭廳福建通志。遖遖嶺、泖鼻山,舊屬噶瑪蘭,光緒十四年清賦,劃歸基隆廳管轄采訪冊

  同治十三年,辦理臺灣等處海防沈葆楨奏准在琅骜之車城南猴洞地方,建設縣治,名曰恆春。光緒元年,又奏臺北添設府縣;准部議:以臺北艋舺地方,添設知府一缺,名曰臺北府。自彰化以北直達後山,胥歸控制,仍隸於臺灣兵備道。其附府添設知縣一缺,南劃中壢以上至頭重溪為界,北劃遠望坑為界,為淡水縣。自頭重溪以南至彰化縣界之大甲溪止,其間之竹塹地方,原設淡水同知,應即裁汰;改設新竹縣知縣一缺。自遠望迤北而東,仍噶瑪蘭之舊治疆域添設宜蘭縣知縣;並改噶瑪蘭通判為臺北府分防通判,移駐基隆奏見《文徵

  光緒十年,閩浙總督何璟、福建巡撫張朝棟奏准於臺灣埔裏社地方,添設撫民通判一缺,歸臺灣府管轄。臺灣縣羅漢門巡檢改為澎湖巡檢,移紮八罩地方,歸澎湖通判管轄奏見《文徵

  光緒十三年,閩浙總督楊昌濬、臺灣巡撫劉銘傳奏准於彰化橋孜圖地方建立臺灣省城。移臺灣府為省會首府,設知府一員。附郭首縣為臺灣縣,設知縣一員。原設臺灣府改為臺南府,仍設知府一員。附府首縣,改為安平縣,仍設知縣一員。另於嘉義之東、彰化之西,增設雲林縣;分新竹西南之地增設苗栗縣,各設知縣一員。所設之雲林、苗栗二縣,合原有之彰化縣及埔裏社通判,均隸於臺灣府。其鹿港同知一缺,即照該督撫所議,准其裁撤。原設基隆廳通判,並准其改為撫民理番同知;所有淡水東北四堡之地歸其管理。其後山以埤南、水尾為要區,增設臺東直隸州,設知州一員。原設埤南廳同知一缺,即行裁汰;改設直隸州州同一員、直隸州州判一員,均隸於臺東直隸州,統屬於臺灣兵備道管轄奏見《文徵

  雲林縣治在沙蓮堡之林圯埔。光緒十九年,巡撫邵友濂題請移治斗六門。


  其風信:歲正月十日、二十一日,為大將軍降日;逢大殺,午後有風,無風則雨。二月三日、十七日、二十一日,午後有大風雨。三月九日、十二日、二十四日,有大風雨。四月八日、十九日、二十三日,午時有大風雨。五月十日、十一日、十九日申酉時,有大風雨。六月十九日、二十七日卯辰時,有大風雨。七月七日、九日、十五日、十七日,有大風雨。八月三日、八日、十七日、二十七日,有大風雨。九月十一日、十五日、十七日、十九日,有惡風雨。十月十五日、十八日、十九日、二十七日,府君朝上帝,卯時有大風雨。十一月一日、三日、十九日,有大風雨。十二月二日、三日、五日、六日、十二日、二十八日,有大狂風東西洋考

  正月三日、四日、九日、十三日、十五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二月二日、七日、八日、十七日、十八日、十九日、二十五日。三月三日、七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八日。四月一日、八日、十三日、十四日、二十三日、二十五日。五月一日、五日、七日、十三日、十六日、二十一日、二十九日。六月六日、十二日、十八日、十九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六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七月七日、八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一日。八月一日、四日、五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一日。九月九日、十六日、十七日、十九日、二十七日。十月五日、六日、十日、十五日、二十日、二十五日、二十六日。十一月十四日、二十七日。二十九日。十二月八日、二十四日、二十九日,謂之風暴日稗海紀遊

  正月三日、八日、十一日、二十五日、晦日,謂之龍會日。二月三日、九日、十二日,謂之龍神朝上帝日。三月三日、七日、二十七日,謂之龍神朝星辰日。四月八日、十二日、十七日,謂之龍神會太白日。五月五日、十一日、二十九日,謂之天龍神王朝玉帝日。六月九日、二十九日,謂之地神龍王朝玉帝日。七月七日、九日、十五日、二十七日,謂之神殺交會日。八月三日、八日、二十七日,謂之龍王大會日。九月十一日、十五日、十九日,謂之龍神朝玉帝日。十月八日、十五日、二十七日,謂之東府君朝玉帝日,皆主風澎湖紀略

  地球周繞本軸,自西而東,而日在兩至圈之間攝令空氣,自東而西。其熱帶以南以北之濃空氣,帶入於熱帶淡空氣中,故赤道北有東北恆風,赤道南有東南恆風。其恆風南北之界,約共三十度,此界各季不同。當日距赤道最北時,其東北恆風之北界,在赤道北三十度;南界在赤道北十度。東北及東南兩恆風之間,為微風多雨之地。其東南恆風之北界,在赤道北四度,南界在赤道南二十度;當日距赤道最南時,其東北恆風之北界在赤道北二十度,南界在赤道北四度,兩恆風間亦為微風多雨之地。其東南恆風之北界,在赤道北二度;南界在赤道南三十度。是半年之中,其界移動十度,凡船至微風多雨之地,大約自南而北為順風,自北而南為逆風。凡船將進界時,每有忽起忽訖之暴風。凡恆風已畢,將改相反之風,為有犱風之時。凡有恆風處,遇大洲大島及日烘陸地,遙吸海氣;俱能改易方向,變為無定。

  犱風為加熱之空氣,周繞一中心;其中心之行,向西每時十二里或三十里凡言里,皆即天度之一分。其犱風之外徑一百里,或三百里。近中心處,風力甚勁;外周則力減,故行海者須避出外周。

  凡船行有犱風處,須常察風雨表。若表內忽落至二十九寸半,又見天色漸黑,帶淡藍色,知船入犱風周內。此時距中心約一百五十里。又漸落至二十九寸又十之二,知船已更近中心約距百里。及落至二十八寸又十之四,知距中心約五十里。及至二十八寸,知距中心約三十里。及近中心處,大約落至二十七寸。

  凡船在赤道北,覺已入犱風外周,須急避犱風中心。法先背風而行,其中心距船,方向在船左。

  凡入犱風之西半周,為最險處。見風來自正北,即知中心在東。其移動向西,若不速離,必漸近於船。故須加力向東而行,令風從左來,即漂泊不行,俟風中心移過船之西北。

  凡犱風已離東北恆風之北界,其中心動移漸改向有東北。若此處遇正東風,即知船在中心之北,其中心漸近於船;應加力西北行五十里。及風從船左來,即漂泊其後,見東北風,知中心已在東南以上《行海要術

  舟人呼大風曰暴。按詩《邶風》:終風且暴。《》云:暴,疾也。《》云:大風疾起也。舊志暨鳳山各志以暴為報,失其義矣。《府志》作犱亦誤。犱乃海中災風,其至叵測。暴則每月有期,所傳名稱雖涉怪誕,而驗之多應。凡暴期將至,舟必泊澳;俟暴發後輒尾之而行,最便利,不為災。《府志》又云:犱之甚者為颱:犱倏發倏止,颱常連日夜,犱驟而禍輕,颱緩而禍久。考六書無颱字。所云颱者,乃土人見犱風挾雨,四面環至,空中常舞如篩,因曰風篩。謂犱風篩雨,未嘗曰颱風也。台曰篩,同台,加風作颱。諸書承誤,今刪之,按《音會》。海中大風曰犱,《投荒雜錄》云:嶺南諸郡,皆有犱風,以四面風皆至也。《南越志》:颶風具四面之風,常以五、六月發,永嘉人謂之風癡。陸放翁曰:嶺表有瘴母,初起圓黑,久漸廣,謂之犱母。韓文公赴江陵詩:犱起最可畏。注《嶺表錄異》云:嶺嶠夏秋雄風曰犱。又云:南海夏秋間,有雲物如虹,長六、七尺,見則犱風必發,故曰犱母。其犱一發,雞犬不寧;並從具,音啲。韻箋引楊升庵說:颶作犱,音貝。佛經云:風虹如貝。柳柳州詩:犱母偏驚估客船,補入《七隊》逸字中。又《六書》:故犱補妹切,海之災風也。俗書訛作颶。《正字通》復云:颶字即犱字之訛。又《藝林伐山》云:犱風之作,多在初秋。《南越志》亦云:犱母即孟婆,春秋間有暈如虹是也。又《李西涯》譏許氏從具,謂具四方之風,乃北人不知南人之候,誤以犱為颶耳!西涯博舉,必有所據,且閩、粵諸儒皆云犱風,今韻書多作犱鳳山志

  臺灣風信與他海殊異,風大而烈者為犱,又甚者為颱。犱倏發倏止,颱常連日夜不止。正、二、三、四月發者為犱。五、六、七、八月發者為颱。九月則北風初烈,或至連月,為九降。過洋以四、七、十月為穩。以四月少犱,七月寒暑初交,十月小春天氣,多晴暖故也。六月多颱,九月多九降,最忌;颱犱俱挾雨,九降多無雨而風。凡颱將至,則天邊有斷虹先見,一片如船帆者曰破帆;稍及半天如鱟尾者曰屈鱟。土番識風草;草生無節,則一年無颱,一節則颱一次,多節則多次。犱之名以時而異:正月初四日曰接神犱,初九日曰玉皇犱,十三日曰關帝犱,二十九日曰烏狗犱。二月二日曰白鬚犱。三月三日曰上帝犱,十五日曰真人犱,二十三日曰馬祖犱。真人多風,馬祖多雨。巳上春三月共三十六犱,此其大者。四月八日曰佛子犱。五月五日曰屈原犱,十三日曰關帝犱。六月十二日曰彭祖犱,十八日曰彭婆犱,二十四日曰洗炊籠犱。七月十五日曰鬼犱。八月一日曰嵓君犱,十五日曰魁星犱。九月十六日曰張良犱,十九日曰觀音犱。十月十日曰水仙王犱,二十六日曰翁爹犱。十一月二十七日曰普菴犱。十二月二十四日曰送神犱,二十九日曰火盆犱。二十四日以後皆曰送年風香祖筆記

  內地之風,拔木發屋而止;臺則千石巨舟,往往吹上田诮。有時風愈烈,燥愈甚,風過草木皆焦,名麒麟暴,謂風中有火云東瀛識略。颱風乃天地之氣交逆,地鼓氣而海沸,天風烈而雨飄,故沉舟傾檣。若海不先沸,天風雖烈,海舟順風而馳,同抡鵬之徙耳!六月有雷則無颱。諺云:六月一雷止三颱,七月一雷止九颱。澎湖灣船澳有南風北風之別;時當南風、誤灣北風澳,時當北風、誤灣南風澳,則舟必壞。癸亥興師,正當盛夏南風大作之候,偽都督劉國軒戰船盡泊南風澳。我師到澎湖,誤泊北風澳。國軒得計謂:可不戰勝也。已而北風大作,我師舟楫無損,而偽敵連覆沒。因得乘風時進攻,克取澎湖海外紀略

  六月多主颱。海人謂:六月防初,七月防半;雖不盡然,有時而驗。九月自寒露至立冬,常乍晴乍陰,風雨不時,謂之九降,又曰九月烏澎湖紀略

  凡十二月二十四日有南風,則應來年有犱。如二十四日,則應四月。二十五日,則應五月。十九日,則應九月。俱不差爽澎湖紀略

  春夏風不勝帆,船小者速。春冬帆不勝風,船大者穩。春暴畏始,冬暴畏終。南風多間,北風少斷,以四、五、八、十等月為穩;最忌六、七、十二月。內地風每早西晚東,淡地則早東午西,名發海西,春夏時皆然淡水志

  諸書皆稱渡海以四、五、八、十月為穩;忌六、七、十二月。然癸亥平臺,辛丑復臺,皆以六月興師,過舟衽席而異常。災犱每在七、八月間;蓋海上風濤實難例定,惟當隨時審視雲日氣色,以卜行止。若夫舟制有利鈍,風行有遠近,雖連並發,而入港之先後難齊。且或同時遭風倏變,而此順彼逆,禍福不同者有數存焉 鳳山志

  滬尾之風,多內東外北;同時所發,而內外亙異。或云:東西山低而平,北山高而挺。關渡以內,風來自東;關渡以外,山擁於北;故反風也。或云:南山亦高,遇颱則皆北;北止回南,則皆南。且有南風颱者,未聞其忽南忽北。反風之說,不屬於山之高低也。然就颱而論,凡颱每四面以次第至,如北颱必轉而東、而南、而西,俗謂之烏腳。西南或二三日、五七日不等,不四轉不止。其風之暴,非山能擋。故南則俱南,北則俱北。若尋常之風,為力不烈,山之高挺或能與抗淡水志

  澎湖之風,與內地相反而適相宜者。考《臺灣舊志》云:「內地多早西晚東,惟澎、臺之風,則早東午西,名曰發海,四時皆然。臺灣船隻來澎,必得東風方可揚帆出鹿耳門。澎湖船隻往臺必得西風,纔可進港。設早西晚東,則來澎船隻過日中始能放洋。去臺船隻昏暮迫山皆不能進口矣。此風信有天造地設之奇也」澎湖志

  海船畏風,又甚畏無風。洋中風靜,水平如鏡,必寄椗駐舟,候風始行。蓋大海潮汐無瞬息停人處。舟上一望空明,連天無際,不覺其動,實有升降漲蝕之異。舟不下椗,則乘潮而北,隨汐而南,難定所向之何方矣鳳山志

  鳳山縣風港以南,更有山風善撲人,必數人攜手偕,如一人獨行,又不急復,必吹入海東瀛識略

  故其潮信:月一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巳,臺灣、苗栗、新竹、淡水辰,恆春、基隆卯,澎湖卯,宜蘭寅。二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巳,臺灣、苗栗、新竹、淡水辰,恆春、基隆卯,澎湖辰,宜蘭寅。三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午,臺灣、苗栗、新竹、淡水辰,恆春、基隆辰,澎湖辰,宜蘭卯。四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午,臺灣、苗栗、新竹、淡水巳,恆春、基隆辰,澎湖辰,宜蘭卯。五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午,臺灣、苗栗、新竹、淡水巳,恆春、基隆辰,澎湖巳,宜蘭卯。六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未,臺灣、苗栗、新竹、淡水巳,恆春、基隆辰,澎湖巳,宜蘭辰。七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未,臺灣、苗栗、新竹、淡水午,恆春、基隆巳,澎湖午,宜蘭辰。八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申,臺灣、苗栗、新竹、淡水午,恆春、基隆巳,澎湖午,宜蘭巳。九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申,臺灣、苗栗、新竹、淡水未,恆春、基隆午,澎湖午,宜蘭巳。十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申,臺灣、苗栗、新竹、淡水未,恆春、基隆午,澎湖未,宜蘭巳。十一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酉,臺灣、苗栗、新竹、淡水申,恆春、基隆未,澎湖未,宜蘭午。十二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酉,臺灣、苗栗、新竹、淡水申,恆春、基隆未,澎湖申,宜蘭午。十三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戌,臺灣、苗栗、新竹、淡水酉,恆春、基隆申,澎湖申,宜蘭未。十四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戌,臺灣、苗栗、新竹、淡水酉,恆春、基隆申,澎湖酉,宜蘭未。十五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戌,臺灣、苗栗、新竹、淡水酉,恆春、基隆申,澎湖酉,宜蘭未。十六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亥,臺灣、苗栗、新竹、淡水戌,恆春、基隆酉,澎湖酉,宜蘭申。十七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亥,臺灣、苗栗、新竹、淡水戌,恆春、基隆酉,澎湖戌,宜蘭申。十八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子,臺灣、苗栗、新竹、淡水戌,恆春、基隆戌,澎湖戌,宜蘭酉。十九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子,臺灣、苗栗、新竹、淡水亥,恆春、基隆戌,澎湖戌,宜蘭酉。二十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子、臺灣、苗栗、新竹、淡水亥,恆春、基隆戌,澎湖亥,宜蘭酉。二十一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丑,臺灣、苗栗、新竹、淡水亥,恆春、基隆戌,澎湖亥,宜蘭戌。二十二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丑,臺灣、苗栗、新竹、淡水子,恆春、基隆亥,澎湖子,宜蘭戌。二十三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寅,臺灣、苗栗、新竹、淡水子,恆春、基隆亥,澎湖子,宜蘭亥。二十四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寅,臺灣、苗栗、新竹、淡水丑,恆春、基隆子,澎湖子,宜蘭亥。二十五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寅,臺灣、苗栗、新竹、淡水丑,恆春、基隆子,澎湖丑,宜蘭亥。二十六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卯,臺灣、苗栗、新竹、淡水寅,恆春、基隆丑,澎湖丑,宜蘭子。二十七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卯,臺灣、苗栗、新竹、淡水寅,恆春、基隆丑,澎湖寅,宜蘭子。二十八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辰,臺灣、苗栗、新竹、淡水卯,恆春、基隆寅,澎湖寅,宜蘭丑。二十九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辰,臺灣、苗栗、新竹、淡水卯,恆春、基隆寅,澎湖卯,宜蘭丑。三十日,安平、鳳山、嘉義、雲林、彰化辰,臺灣、苗栗、新竹、淡水卯,恆春、基隆寅,澎湖卯,宜蘭丑。長於丑、寅、卯者,落於辰、巳、午;長於未、申、酉者,落於戌、亥、子。每長三時、每落三時,十二時而再潮,是之謂信鳳山志》、《淡水志》、《澎湖志

  格得石行此間潮汛漲落:甚高漲時,石行距水面十二尺;退盡時,石行略平水面。   大口港值朔望日,潮力甚大。

  威雷淺灘:此間近海岸,潮漲流行向北西北,每小時速率一里半至二里;潮退向南東南,惟各西門外潮退,向南偏西。

  冬西港間:朔望日潮漲於十一時二刻,約高三尺;淺亙以內,潮力順水道流行。最大速率每小時流行一里。淺亙以外,潮漲流行向北;而退向南。各處流行速率不一;近西沙灘間速於近臺灣府之淺澳。

  淡水港:朔望日潮漲於十一小時三刻,最大潮高十二尺,最小潮高七尺。道光二十七年九月間,朔望前五日,見潮漲向南西南,最大速率每小時一里半;共計流行速率三里半。又見潮退向東北,最大速率每小時三里;共計流行速率七里。漲約四小時,退約八小時。

  雞籠港:朔望日,潮漲於十小時二刻,高約三尺。港口處潮漲速率每小時流行一里。退向雞籠港東岸,並向近叢林島之石芭蕉島與陸岸間之窄水道內流行,速率甚疾。港口外潮漲向馬首舌,退向東南,順臺灣而行。

  小澳內,潮性流行無力,朔望日潮約漲於十小時,高三尺至四尺。小澳外,潮漲流行順海岸而向北東北,退向南西南,流行速率每小時一里。

  澎湖列島:潮行速而有力。

  馬公港間:朔望日潮漲於十小時二刻,大潮高九尺半,小潮高七尺。澎湖列島間:潮流最速,仍以順勢順逆而分緩疾。南恆風時,此間潮漲向北,每小時速率流行四里;惟退力稍緩,不及向南流行之速。凡行至此,除風力外,應核計潮漲落一次,約推船自行十七里。且此間多疾潮,旋流成大力疊浪以上《海道圖略

  臺灣潮候早澎湖三刻,澎湖潮候早廈門五刻廈門志

  潮乃日月相合之力,吸起地球之水;因月最近地,故吸力更大於日。幾如大浪湧起,隨月周繞地球,故可稱為潮浪。就月體視之,潮浪常不移動,如布帆受受凸起。設地球四周有水無陸,則潮浪自東至西周繞地球,永無阻滯。惟有大洲參錯,故潮流必循大洲邊而行,方向既變,遲速不一。總之,月自午某線,再至此午線,謂之太陰日;計二十四時四十九分。其間必有潮浪兩次。兩次之間為退盡之時,是每次漲退恆六時十二分。因月過午線每日遞遲,不及一時凡言時皆小時,故潮之遞遲亦如之。月在赤道,則南北半球之潮浪同高。在赤道北,則北半球較高。在赤道南,則南半球較高。若勻計一年各處潮浪,則赤道處最高,兩極處最低。

  日月吸水之力每不一致。論其常,先於各港口詳紀潮漲潮落時刻,則無論何日,可將朔望漲滿時刻加是日之月過午線時刻,即得是日漲滿時刻行海要術

  《類篇》云:「海濤早曰潮、夕曰汐,每日十二時分為兩潮;早潮三時盈,三時涸;汐亦然。此一日潮汐歷十二時而周也。然世人率曰早潮、晚潮而不曰汐」澎湖紀略

  潮分五節,朔至初三、十六至十八,朝則夏辰、冬午、春秋巳;夕則夏戌、冬子、春秋亥:此之謂平。初四至初六、十九至二十一,朝則夏巳、冬未、春秋午;夕則夏亥、冬丑、春秋子:此之謂落。初七至初九、二十二至二十四,朝則夏寅、冬辰、春秋卯;夕則夏申、冬戌、春秋酉:此之謂敗。初十至十二、二十五至二十七,朝冬夏亦寅辰,春則巳;夕冬夏亦申戌,春則亥,此之謂起。十三至十五、二十八至三十,朝則夏卯、冬巳、春秋辰;夕則夏酉、冬亥、春秋戌:此之謂旺 淡水志

  每月初一、三十日,初二、三、四、五、六日,水醒。至初七平交,十五水又醒。至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水俱醒。二十一日,平如前。初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水退,二十三、四、五、六、七、八水俱退。水醒舟不可偏東,水退舟不可偏西。

  大月初七、十一、十七、二十三、三十日、小月初三、初七、十二、二十六日,謂之水痕日,忌行船裝載以上《東西洋考

  潮汐隨月乘除,晦朔前後月行差疾,故潮長大。望亦如此。月弦之際月行差遲,故潮之去來,合椣不盡。今海濱人以初一、十五,潮至日中滿。初八、二十三,潮在早暮滿。初十、二十五,暮則潮平。餘日以此推之,無不準;即其說也。又月臨卯酉,則水漲東西;月臨子午,則水平南北。今海濱人以月初上而潮生,月中天而潮平,月落則汐而復長;即其說也。要之東與西對,東海月臨酉而潮平,言酉則卯如之;南與北對,南海月加午而潮平,言午則子如之,亦不外乎水月之相應也。至於晝潮大於春夏,夜潮大於秋冬,潮極漲常在春秋之中,濤極大常在朔望之後,則天地之常數,四海皆然也鳳山志

  余襄公安道云:「陽鐩取火於日,陰鑑取水於月」。各從其類。潮有漲退,海非增減;月之所臨,水往從之。畫夜之運,日東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有奇。太陰西沒,常緩於日三刻有奇。潮之日緩其期,率亦如此,自朔至望,常緩一夜潮;自望至晦,常緩一晝潮彰化志

  臺地屬東南,月常早上。十七、八之夜。月值初昏,即臨卯酉;故潮長退視同安金、廈亦較早。同安金、廈初一、十六潮長子午,而退卯酉;初八、二十三潮長卯酉,而退子午。臺則初一、十六潮長巳亥,而退寅申;初八、二十三潮長寅申,而退巳亥。所差竟至一時。半線以下,潮流過北,汐流過南,與澎湖同。半線以上,潮流過南,汐流過北。或云:自鹿耳門至打鼓港,潮汐較內地早四刻,水長五、六尺;打鼓至琅嶠,汐較內地早一時,水只三四尺。自三林港北至淡水,潮汐與內地同,水丈餘臺海使槎錄

  臺南、臺北以半線為界,潮汐不同。半線以南,潮流過北、汐流過南;半線以北,潮流過南、汐流過北。緣澎湖一島,與臺地脈毘連,中有礁線;故操舟者船身稍重,不敢由淡沿邊直達郡城,而潮汐亦因之異流,理或然耶淡水志

  恆春、基隆潮汐較省會為早,蓋地偏東,月常早上。或謂臺海潮長,一從南路之琅嶠入,一從北路之基隆入,兩潮會於牛罵。然則早晚亦因地勢遠近而異也鳳山志》、《淡水志

  鳳山潮汐由縣南入者,自打鼓港逕硫磺港至縣治東郭。由縣西入者,自萬丹港口至內海。他如西北之蟯港、彌陀港,東南之西溪、鳳山港、東港、茄藤港、凉興港等處,各有支流貫穿盪滌氛瘴,通行舟楫,利運糖穀。大抵潮流通北,汐流通南,琅嶠極島,潮所始發。當春潮乍長,聲聞數百里。故琅嶠春潮號八景之一焉鳳山志

  基隆口門向北微東,兩邊山勢夾束,故值海水漲,盡流而西。該口內高外低,似見為退;值海水退,儘流而東,該口內低外高,似見為漲。故基隆口潮汐漲退,人人異詞。其實有後先無異同也。

  其占海,人皆知之。占曰:朝看東南黑,午前雨勢急;暮看西北烏,半夜起風雨。天外飛遊絲,久情便可期。清朝起海雲,風雨霎時興。風靜鬱蒸熱,雷雨必振烈;東風雲過西,雨下不移時。東南卯沒雲,雨下巳時辰。雲起南山遍,風雨辰時見。日出卯遇雲,無雨必天陰。雲隨風雨疾,有雨片時息。迎雲對風行,風雨轉時生。日沒黑雲接,風雨不可說。雲布滿山低,連霄雨亂飛。雲從龍門起,犱風連急雨。西北黑雲生,雲必聲囗訇;雲勢若魚鱗,來朝風不輕。雲鉤午後排,風色屬人猜;夏從鉤內出,秋從鉤背來。亂雲半天繞,風雨來多少;風途雨傾盆,雲過都暗了。紅雲日出生,勸君莫出行。紅雲日沒起,晴明未堅許。風雨潮相攻,犱風難將避;初三須有犱,初四還可瑉。望日二十三,犱風真可畏;七、八必有風,訊頭有風至。春雲百二旬,有風君切記。二月風雨多,出門還須記;初八及十三,十九、二十四。三月十八雨,四月十八至;風雨來潮來,傍船人難避。端午訊頭風,二九君還記。西北風太狂,回南必亂地。六月十一、二,彭祖連天忘。七月上旬來,爭秋船莫開。八月半旬時,隨潮不可移 東西洋考

  正月初至八,行船去還泊;十三至十七,觀燈風最急。三月三日晴,還要忌清明。五月端午前,風高雨水連。七月降黃姑,望後風始和。十月忌初五,海豬要起舞。十一、十二月,鐵漢也停船淡水志。烏雲接日,雨即傾滴;雲下日光,晴朗無妨。早間日珥,狂風即起;申後日珥,明日有雨。一珥單日,兩珥雙日。午前日暈,風起北方;午後日暈,風勢須防。暈門囗處,風色不狂。早白暮赤,飛沙走石;日沒暗紅,無雨必風。朝日烘天,晴風必揚;朝日燭地,細雨必至。返照黃光,明日風狂;午後雲過,夜雨滂沱。虹下雨雷,晴明可期;斷虹晚見,不明天變。斷虹早挂,有風不怕;曉霧即收,晴天可求。霧收不起,細雨不止;三日霧蒙,必起狂風。電光西南,明日晴乾;電光西北,雨下連宿。辰闕電飛,大犱可期;遠來無慮,近則可危。電光明亂,無風雨暗;閃爍星光,星下風狂。螻蛄放洋,大犱難當;兩日不至,三日無妨。海乏沙塵,大犱難禁;若近沙岸,仔細思尋。烏琗弄波,風雨不起;二日不來,三日難抵。東風可守,回來必驟。白蝦弄波,風起便和。月上潮長,月沒潮漲;大訊朝光,小訊月上。水漲東北,南風旋覆;西南水回,便是水落。繫定且守,船走難纜,紐定必凶,直至沙岸。走花落嫐,神鬼驚散;要知嫐地,大洪泥耎東西洋考

  風雨表可預知一二日之氣候。尋常所用水銀管之表,高三十寸;傍有佛逆,可度百分、寸之若干。凡赤道以北,遇東北風,則表最高;西南風,則最低。故將發西南大風,表必漸低,至風甚時而定。俟表復升,知風將改為西北。此時或仍有大風,升至三十寸,則西北風不甚烈。赤道以南遇東南風則最高,西北風則最低。故西北風時,必有雨而表漸降。改為南風,則表漸升。緩升則將晴霽;驟升則將大風,或為陰晴不定之象。

  凡表降甚低而風,為天晴時。表最高之風向,即知有雪;既雪後,表當驟升。

  凡行海,須隨時察看天氣與表相參。如見四周有雲,天頂有光,而表有異者,即知天氣將變。凡在熱帶中晴時表恆三十寸,在東南、東北恆風之中界,表常較低。若近恆風南北兩界處,表忽降至二十九寸五十分,知有犱風將至。

  風雨表為防避犱風最要之器,近年所製真空氣、雨、風表,藉空氣壓針向右為升,左為降;其寸數與水銀管相同、而不患船上搖動生差,似為較勝以上《行海要術

  凡犱風將至,則天邊斷虹先見一片如船帆者,曰破帆。稍及半天,如鱟尾者,曰屈鱟。又五、六、七月間,舟人視天上有一點黑雲,則收帆嚴柁以待;風雨瞬息即至稗海紀遊

  箕、壁、翼、軫四宿,主風,皆當避之澎湖紀略

  夏日晡時有黃雲,次日必風。黃雲一條直上,風必惡。若起黃沙如春日落霧,東西南北皆黃,當夜有惡風;遲亦不出三日鳳山志

  雲氣如翦,沖射北斗,必有大風同上

  海上天無時無雲,雖濃雲靉靆,但雲腳可見,必不雨。雲腳者,如畫家會水口石其下,橫染一筆,為水石之界者是也。無腳之雲,如畫遠山,但見出頭不見所止同上

  日色被體如灼,三日內必雨同上

  日出時有雲蔽之,辰刻後雲漸散,必大晴。日初出即開朗,是日必不晴,暑月久晴則不拘同上

  日落時,西方有雲氣橫亙天上,或作數十縷,各不相屬,日從雲隙中渡過,是謂日穿經緯,來日大晴。或雲色一片相連,其中但有一、二點空竇,得見紅色,是謂金烏點睛,亦主晴同上

  日落時西方雲色暗淡,一片如墨,全無空罅、又不見雲腳者,主來日雨。若雲色濃厚,當夜必雨同上

  日落時西方雲起,如層巒複嶂,重疊數十層,各各矗起,主大風雨,山崩水溢之徵也。應在七日之內;余三睹此雲,三遭大水矣。處近山及江滸水涯,宜防之同上

  昧爽時雨,俗呼開門雨,是日主晴。昧爽是初明時也同上

  五更雨,雞初鳴雨,天未明雨,天明已久雨,皆主是日苦雨不輟。辰起霧遮山腳,主晴;雲罩山頭,主雨同上

  初雨如霧,雖沉晦至午必晴同上

  久雨後暫輟,猶見細雨如霧,縱令開朗,旋即雨至。諺曰:「雨前濛濛終不雨,雨後濛濛終不晴」同上

  久雨,夜忽開霧,星月朗潔,主來日大雨。若近暮輕見紅光,然後見月,則晴同上

  久雨後近暮,遍天紅色,來日必晴。俗云:「火燒薄暮天」同上

  虹霓朝見西方,辰巳必雨;虹霓申酉見東方,必晴。又斷兩頭不連者,俗呼破篷,雖見東方,來日不免風雨出上

  諸山撰靄蒼茫,若山光透露,便為風雨之徵。又饑鳶高唳,海鶴驚飛,則踰日必風。春日晚觀西,冬日晚觀東;有黑雲起,主雨。諺云:「冬山頭,春海口」赤嵌筆談

  臺邑春日,雨澤獨少,鐵線橋以北,大雨滂沱。橋南無一滴。梁觀察文科惡其限於南也,改名通濟橋同上